- 315.50 KB
- 2022-05-17 13:15:59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長庚大學規章編號020015分發序號
考勤管理辦法
制定部門:長庚大學人事室中華民國91年4月15日編印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修訂
目錄 章頁 別次 第一章 總 則 ── 1.1 依據..................................1-1 1.2 適用範圍..............................1-1第二章工作時間及班別2.1 工作時數...............................2-12.2 工作班別...............................2-1 第三章 刷卡3.1 上下班刷卡.............................3-13.2 託人或代人刷卡之處分...................3-13.3 忘刷卡處理.............................3-13.4 識別證忘攜帶、遺失或無法使用之處理.....3-13.5 免刷人員.............................3-1 第四章 差假4.1 休假...................................4-14.2 特別休假及其他假別.....................4-14.3 請假..................................4-44.4 公出及出差.............................4-5 第五章 排班5.1 排班...................................5-15.2 調班...................................5-1第六章 加班、換休及值勤6.1 加班...................................6-16.2 換休...................................6-26.3 值勤...................................6-2 第七章 颱風期間出缺勤處理..........................7-1第八章 考勤異常反應處理及考勤單據..................8-1第九章 附則........................................9-1附表附表一臨時識別證借用單......................A-1附表二排班表................................A-2附表三公傷假審核報告........................A-3附表四人事案件反應單........................A-4附表五調班單................................A-5附表六值勤表................................A-6附表七缺勤反應單............................A-7附表八請假單................................A-8附表九公出單................................A-9附表十加班單................................A-10附件附件一職工特別休假核給日數對照表..........B-1考勤管理辦法99年11月日修訂
第一章總則1.1依據為使本校教職員工之考勤管理有所遵循,特依據人事管理規則第7.1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1.2適用範圍本校教職員工之考勤管理除遵照「人事管理規則」有關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考勤管理辦法1-199年11月日修訂
第二章工作時間及班別2.1工作時數教職員工工作時數以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為原則。2.2工作班別(1)輪班:各部門之輪班人員應使用「電腦排定出勤時段之班別」出勤。 (2)非輪班:各部門非輪班人員以固定休例(休)假日之班別為原則。考勤管理辦法2-199年11月日修訂
第三章刷卡3.1上下班刷卡(1)職工除組長以上人員外,所有專任人員於排定出勤上下班時間(含加班),均應親自至指定地點刷卡。(2)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含)內刷卡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提前15分鐘(含)以上刷卡視為早退。3.2託人或代人刷卡之處分託人刷卡或代人刷卡,經查獲者每次記大過一次處分。3.3忘刷卡之處理(1)確實依規定時間上(下)班而忘記刷卡者,應於「出勤時間檢查清單」處理情形欄位登載忘刷卡類別及實際出勤時間,經該部門二級以上(含)主管核准後,以忘刷卡辦理出勤異常註銷。(2)忘刷卡年累計每達5次者記申誡1次;當事人填報忘刷卡如有不實經查獲者,除當日缺勤時數以曠職論外,當事人記大過1次;其證明主管則視情節輕重酌予連帶處分。3.4識別證忘攜帶、遺失或無法使用之處理(1)識別證忘攜帶、遺失或無法使用時,應至警衛室填寫「臨時識別證借用單」(表號:02001501)一式一聯交警衛人員(識別證無法使用者同時繳交識別證)後,借用臨時識別證刷卡,當日下班刷卡後並將臨時識別證交還警衛(識別證遺失或無法使用者,得待新證核下再繳回。)(2)警衛部門應於每日上午10時前彙總臨時識別證借用單及無法使用之識別證送人事室。(3)識別證如有遺失或損毀,應於3日內備妥最近3個月1吋半身正面照片1張及工本費新台幣250元(損毀以舊換新者繳工本費50元)至人事室辦理補發,若找到應立即交回。(4)識別證忘攜帶年累計每達5次者記警告1次。(5)識別證遺失年累計達三次(含)起記申誡乙次,當年度自第四次起,每增加1次記申誡1次。重領識別證後如舊識別證找到未立即繳回經發現者,依「人事管理規則」之規定(記申誡兩次處分)。(6)凡工作年資滿三年(含)以上,識別證已損壞,且該期間未有更換識別證記錄,得持最近三個月一吋相片一張,至人事室辦理更換新識別證(免繳工本費,製作新卡後再重新起算年限)。「遺失」識別證者不論是否超過年限,均需繳交工本費。3.5組長、教師為免刷卡人員,但請假仍依本辦法辦理。
考勤管理辦法3-199年11月日修訂第四章差假4.1休假(1)固定休例(休)假日人員:例休假日為週六、週日、國定假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期。(2)排休人員:A.休假日由各部門主管視工作需要每月排定,以每7日至少排休2日為原則,個人排休日每次以1日為最少單位。但月排休總日數不得超過當月份例休假日總日數。B.部門主管應於每月20日前,於「排班表」(表號:02001502)排定所屬人員次月份之休假日期後公布。4.2特別休假及其他假別(1)特別休假:A.特別休假核給日數:本校除教師固定核給每年14日特休外(新進教師自到職日依當年度所餘月數比例計給),其餘職工在本校繼續服務滿1年後始核給特別休假,特別休假核給日數係依服務年資及到職月份計算(「職工及助教特別休假核給日數對照表」如附件一)。B.特別休假申請期間:每年度之特別休假核給日數及申請期間,以當年度考勤週期為準,但新進職工自服務滿1年後始得申請,其申請期間係自到職滿1年後至當年度考勤週期結束止。C.特別休假排定:a.部門主管應在不影響正常工作之情況下,事先安排所屬人員特別休假,但若實際情況允許,且經主管同意亦得個人提出申請。b.停薪留職職工復職滿1年(停薪留職起時年度之服務月數得予併計)後始得申請特別休假,其核給天數則按其實際年資(扣除停薪留職期間)並依當年度所餘月數比例計給,翌年度起再依其實際服務年資核給。c.特別休假應於年度內休完,未休完部份以不折發代金為原則。(2)寒暑假:本校職工(含助教、約聘人員但不含專任計畫助理人員)寒暑假依到校服務時間計算,滿一年(含)以上,寒假給假3日,暑假9日,採計時間為寒假至1月31日止、暑假至7月31日止,若到校服
考勤管理辦法4-199年11月日修訂務未滿半年則寒暑假一律不給,滿半年(含)未滿一年者給予規定寒暑假之1/2日數。(3)其他假別:教職員工除例休假、寒暑假及特別休假外,其他假別給假如下:假別給假日數請假原因證件薪資說明事假全年7日因事必須本人處理主管證明職工不給教師依說明1.事假每年准給5日,因親屬發生重大事故申請家庭照顧假(由主管證明)每年准給7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教師請假超過7日部份需按日扣除薪給。2.已婚者申請家庭照顧假需另繳附配偶之就業證明。3.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日家庭照顧假直系親屬預防接種、發生重病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預防接種通知、醫師診斷書、配偶之就業證明、主管證明。未住院病假全年合計30日,其中女性生理假每月一日為限,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時。連續2日(含)以上者須繳附醫師診斷書。未滿2日者,主管得視實際情況要求繳附診斷書。職工全年未住院病假、生理假及住院病假合計6個月(含)內給半薪,逾6個月部份不給薪。教師照給。1.出院後因同一病由須繼續療養應請「未住院病假」,若當年度「未住院病假」累計請滿30日且仍有療養之需要者,得檢附原就診醫院、公立醫院或財團法人醫院所開立須繼續療養之診斷書簽呈校長核准後得以「住院病假」辦理。2.未住院病假或住院病假逾限未能銷假者,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癒者得申請停薪留職,最長為一年,逾期未癒得以資遣。3.請事假後續請病假者,無論病假日數多少均應檢附診斷書,否則以事假論。4.生理假請假期限以7日內為限,特殊情況者,檢附醫師診斷書。生理假住院病假與未住院病假合計不得超過一年(跨年度須併計)醫師診斷書婚假8日(教師14日)本人結婚主管證明照給婚假應一次申請且應包括結婚日,因公無法一次申請者應經一級主管核准。喪假8日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翁姑喪亡主管證明照給1.本人如為養子女者,所稱兄弟姐妹係指養兄弟姐妹。2.喪假得分次申請,請假期限自親屬喪亡日起100日內為限,請假時應於「備註欄」註明親屬喪亡日期。3.教師之給假日數為: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15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10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5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6日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岳父母、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3日本人之兄弟姐妹、配偶之祖(外)父母喪亡、曾祖父母喪亡考勤管理辦法4-299年11月日修訂
假別給假日數請假原因證件薪資說明公傷假所需時間因執行職務受傷需治療或休養時。職業傷害報告表及醫師診斷書。按原領薪資額度支給公傷墊付款及公傷補償費1.治療終止時如因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符合勞保殘廢規定且不堪勝任工作時,應予命令退休。2.醫師診斷書應請醫師記載療養所需日數。公假所需時間1.兵役檢查、教育召集、軍政機關之調訓、證人及鑑定人之出庭等,但以有義務者為限。2.政府依法舉辦之各項投票。3.奉准參加學術會議。4.因教學研究需要之進修研習。繳驗有關證件照給路程(不含30公里以內)所需時間應予核計在內。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公假者,應由校長斟酌裁決。產假42天本人分娩前後。主管證明醫師診斷書到職滿半年者照給,未滿半年者給半薪。懷孕滿3個月後之產前檢查,得請產假半日或全日;分娩前4週得分次請產假,前列請假日數均應併計於給假日數內。分娩後之產假須連續申請。教師:1.教師於分娩前給產前假8天,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亦得申請部分分娩假,以21日為限。2.教師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14天:懷孕滿三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21天: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2天。3.教師如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期間之請假,得請產前假、提前請部分娩假及病假。21天本人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一星期本人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5日本人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陪產假3日配偶分娩時出生證明照給應於配偶分娩當日及其前後3日內申請撫育假每日一小時撫育未滿3歲子女戶籍謄本不給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遷調假1日單身遷調人事通知單照給1.遷調地點距原服務處所30公里以內者不得申請。2.單身遷調者限赴任1個月內申請,家眷遷調者限赴任6個月內申請。2日帶家眷遷調備註1.公假、公傷假、遷調假及累計30日(含)以上之病假等,其同一假別之請假期間如逢例、休假日時,該例,休假日應併入請假日數計算。2.公傷假應由當事人或發生部門,於事故發生後3日內檢具職業傷害報告及診斷書,連同「請假單」送人事室。申請公傷假未滿7天者由一級主管核決;7天(含)以上由校長核決。同一事由公傷假累計每滿30天時,應由人事室填立「公傷假審核報告」(表號:02001503)連同請假單呈校長核決。3.組長(含)以上主管一次請假5天以上者,應呈報校長核准。考勤管理辦法4-399年11月日修訂
4.3請假(1)請假A.教職員工請假應於事前至電腦作業系統填寫「請假單」,依核決權限呈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另送至人事室備查,但公傷假及病、喪假未及事前請假者,應於當日上班前以電話向主管報備,並於翌日親自或由主管指派人員補辦請假手續。B.請假單經主管核決後,如需取消原請假時,應於系統「請假單」以取消方式呈主管核准後辦理取消。更改請假日程時亦同,先行取消該筆請假資料後,另填正確請假資料呈核。(2)給假最小單位:A.產假以一日計算,但懷孕滿3個月以上產前檢查之產假得以半日計(限上半日或下半日)。B.遷調假不得分次申請。C.特別休假以半日計(限上半日或下半日)。但必要時得申請上班後2小時或下班前2小時為限。D.其餘各種假別之請假均以半小時計。(3)兵役召集及路程假之給假標準:A.點閱召集當日給公假4小時,召集時間若超過4小時者,須憑主辦單位之「離營時間證明」,始核給公假8小時。另部門主管得視「召集令」所指定地點與學校之距離酌予核給路程假,但以2小時為限。B.後備軍人小組會議時間(含往返路程)在4小時以內者給假4小時,超過4小時者給假8小時。C.基地教育召集依召集日數給予公假,若召集日數未確定者,應以較為寬裕之日數核給公假,再按實際教育召集日數憑解召令辦理銷假。D.兵役召集及後備軍人小組會議,應將召集令或會議通知單影本送人事室查驗留存。E.教職員工應於報到後3個月內將戶籍遷移至校區或可通勤之縣市,否則因而發生他縣市兵役召集,概不給予路程所需時間。但緊急動員召集或部隊基地召集,不能在服務縣市實施代點者不在此限。路程假給予以鐵路里程為準(以服務地點最近之車站起算),無法以鐵路測量里程時再以公路里程計算,其標準:a.相距100公里以下,不給。b.相距101公里~200公里,往返給予半天。c.相距201公里~400公里,往返給予1天。考勤管理辦法4-499年11月日修訂
d.相距401公里以上,往返給予1天半。e.兵役召集地點在澎湖者,往返給予2天。4.4公出及出差(1)公出:教職員工因公需離校辦理事務時,應事前於電腦作業系統填寫「公出單」,並依下列規定辦理:A.全天在外洽公:於公出前一日填寫「公出單」呈二級主管核准,連續三天(含)以上公出呈一級主管核決。B.因公延遲上班或提前下班:需刷卡人員延遲上班或提前下班均應刷卡。(2)出差:教職員工出差應於出差日前於電腦作業系統填寫「出差單」,依核決權限核決,需刷卡人員於上班時間中返差時須刷上班卡,於上班時間中出差時須刷下班卡。考勤管理辦法4-599年11月日修訂
第五章排班5.1排班排班部門應於每月15日前列印次月份輪班人員輪班表,一式二聯送所屬各部門參照排班基準對照表,依下列方式加班。A.排班表不需調整時,經二級主管核簽後公布週知。B.排班表如需調整時(含排休日),應於每月20日前依排班基準對照表之班別代號,在排班表上更正需調整之班別代號,經二級主管核准後輸入電腦,在列印「調整後之排班表」送輪班部門週知。5.2調班調班作業方式:次月份考勤週期開始前需調班者,免填調班單,直接於「排班表」更改後送二級主管輸入,考勤週期開始後需調班者需填「調班單」(表號:02001504)一式一聯呈一級主管後輸入。但調整至「排班基准對照表」範圍以外之班別,或因故無法事前處理調班者,應呈一級主管核准後送人事室輸入。考勤管理辦法5-199年11月日修訂
第六章加班、換休及值勤6.1加班(1)加班指派:因工作需要須職工加班時,應於電腦作業系統填寫「加班單」,由部門二級(含)以上主管事先於系統派工,並傳送加班人員憑以加班。(2)加班類別:A.假日加班:在休假日工作8小時以內者(超過8小時之部份為臨時加班)。B.臨時加班:當日實際工作時數超過正常班別應工作時數之部份,始得以臨時加班計算。C.緊急入校加班:下班離開後因不可預測之突發事故而接獲值班主管以上主管通知再度工作修復或處理者。突發事故係指j其發生為事先不可預知,且為維持正常運作之必須者。k關鍵性之故障,必須由從事修護之人員予以修護或處理,以維正常運作者。(3)加班單開立:A.配合工作需要指派所屬人員加班時,加班人員應於電腦作業系統填寫「加班單」,輸入「加班別」「原因別」、「加班日期」及「預計加班時間」等欄位,並傳送派工主管核准後,憑以加班。B.加班人員應依據主管交付之任務執行,並於加班完成當日在加班單填寫「實際加班時間」、「工作內容」後,傳呈二級主管核定,若屬緊急入校加班者,須一級主管核准。C.經指派加班無法立即開立加班單時,得於事後開立「加班單」,但須述明原因且由二級主管填寫「加班單」。D.加班時間跨日時,「加班單」上之加班日期仍應填寫加班起始當日之日期。E.排休人員於排休日出勤之加班填報方式如下:a.出勤8小時之部份免填「加班單」,以「調班單」將原排休日調為出勤之班別,電腦即自動計算假日加班。b.出勤超過8小時以上之部份以「加班單」填報臨時加班。c.出勤未滿8小時之部份均應以「加班單」填報假日加班,且將當日班別調為排休班別。F.加班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未滿半小時者不計。考勤管理辦法6-199年11月日修訂
6.2換休(1)換休之管制:各部門因作業需要得專案簽准依加班計薪方式辦理外,餘均採換休制度。(2)加班換休計算標準如下:A.緊急入校加班:每小時換休2小時,另再加給1小時(往返路程合計1小時)補休時數。B.臨時加班:一次在2小時內每小時換休1.33小時;超過2小時之部份每小時換休1.67小時。C.假日加班:每小時換休1小時。(3)加班換休最小單位為一小時,並應於換休前辦理申請。惟因換休而發生超休,則須補請特別休假或事假。(4)加班換休填報及結算作業:加班換休應於每年12月20日前換休完畢。6.3值勤(1)值勤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得安排人員值勤,被排定值勤人員如因故不能值勤時,應事先自行覓妥其他值勤人員代理,並詳述事由呈主管核准後,在原「值勤表」上更改並簽章以做為憑證。無特殊理由而未依排定時間值勤者,應由部門主管視情節輕重簽請申誡以上處分。(2)值勤表填寫: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人員值勤時,應事先填寫「值勤表」(表號:02001505),一式二聯,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一聯公布,一聯依實際值勤情形填入「值勤代號」及「值勤次數」後,於當月考勤週期結束後,送人事室。同一人當月有二種值勤代號時應分二筆填寫。(3)值勤類別及時間: A.值日:08:00~17:00。B.值夜:17:00~翌日08:00。(4)值勤津貼: 值勤人員依規定發給值勤津貼。考勤管理辦法6-299年11月日修訂第七章颱風期間出缺勤處理
7.1適用颱風停止上班之時機(1)政府宣布停止上班:A.宣布全日停止上班時,適用時段為當日00:00~24:00。B.指定停止上班時間時,適用時段為停止上班時間起至當日24:00。(2)政府未宣布: 實際風力達到政府規定停止上班標準之記錄時,防颱小組應於颱風過境之翌日,向當地氣象測候站申請實際風力記錄,呈校長核決後發函公布。7.2颱風備勤:(1)因颱風被指派留校防備人員,不論颱風風力是否達到停止上班標準,均發給備勤津貼。颱風備勤津貼核發規定如下:A.夜間備勤發給2倍之值勤津貼,備勤時間未滿8小時者以半額計給,備勤時間滿8小時者以全額計給。B.日間備勤發給1.5倍之值勤津貼,備勤時間未滿4小時者以半額計給,備勤時間滿4小時者以全額計給。C.備勤時段夜間為17:00~翌日08:00、日間為08:00~17:00,實際備勤時段得由防颱中心主任決定後通知備勤人員,備勤人員遲到或早退者,除每小時扣減100元(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外,一律需提報原因,呈防颱中心主任核閱,如無正常理由者應提報議處。(2)留校防備期間有搶救災害事實者,得依實際搶救工作時數填報備勤時數,其「加班單」應呈一級主管核決,備勤時段計發津貼應扣除搶救時段之加班時數。7.3缺勤處理颱風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校區對外交通積水致交通受阻,而逾時上班,經校長核准者,得視同準時出勤。考勤管理辦法7-199年11月日修訂第七章考勤異常反應處理及考勤單據
8.1考勤異常反應及處理(1)缺勤反應:A.各部門主管應確實掌握所屬人員之出勤狀況,對未依規定辦理差假或離職手續而未到班者應查明原因,如無正常理由,其直屬主管應於部屬缺勤之翌日填寫「缺勤反應單」(表號:02001506),呈二級主管擬定處理對策後送人事室據以辦理。B.直屬主管未依前項規定反應其部屬之缺勤異常,經查明屬實者,應視情節輕重由其上一級主管酌情簽報處分。(2)缺勤處理:A.人事室每週及每月21日(遇假日順延)以電腦作業系統傳送「出勤時間檢查清單」予各異常發生部門主管,部門應於三日內辦理,並將處理情形說明並呈核主管。每月24日為截止日,逾時未處理者,逕以考勤異常辦理。B.教職員工之缺勤時間,如未依規定辦理差假手續者,人事室得逕以曠職處理。C.上班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到班且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人事室得逕以遲到處理。D.因天災地變(除颱風另有規定外)等不可抗力情形,往校區之交通受影響時,得由總務處統一述明原因及適用時間,經簽呈校長核決,其延遲上班之時間得准予視為準時出勤。8.2考勤單據(1)考勤單據遞送期限:各項考勤相關表單每月截止日為當月24日(遇假日不遞延)應送達人事室處理,逾期電腦作業系統將執行管制,無法再行補假相關手續。(2)考勤單據塗改:考勤單據數據若有塗改時,需由原核決主管於塗改處旁簽名以修正液塗改者應於塗改處上蓋章),否則不予受理。8.3教職員工當月份之各項考勤記錄均列印於「薪津明細表」供個人核對,凡有異常者應於每月10日前,反應人事室查明更正。考勤管理辦法8-199年11月日修訂第九章附則
9.1考勤計算週期(1)每月考勤計算週期為上月21日起至本月20日止。(2)每年考勤週期為上年12月21日起至本年12月20日止。9.2實施與修訂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考勤管理辦法9-199年11月日修訂
臨時識別證借用單姓名身份證字號機構代號部門歸還日期一式一聯:填表人à警衛à人事室年月日時分D院 系處 組借用日期臨時識別證號原因別代號原因別簽名(歸還時)年月日時分A.識別證忘攜帶B.識別證遺失C.識別證無法使用D.新進人員※忘帶借用者須於借用當日刷完下班卡後歸還。(借用時)(歸還時)※損壞、遺失請於三日內洽人事室辦理修、製卡。承辦人:承辦人:表號:02001501規格:19.7公分×13.6公分考勤管理辦法A-199年11月日修訂
表號:02001502考勤管理辦法A-299年11月日修訂 月份輪班人員排班表日期: 年 月 日 頁次:姓 名人員代號班別實休日數2122232425262728293031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 規格:14.5吋X11吋 主管: 經辦:
考勤管理辦法A-399年11月日修訂公傷假審核報告姓名部門職務一︵式同一一聯事:由人之事公室傷↓假校若長已↓填人報事過室本存表查時。應將該表一併呈核︶公傷時間年月日累計請假日數至年月日止,已請公傷假日受傷經過摘要診療情形目前診療院所:目前診療方式:□住院中;□在家療養,定期門診。復原狀況:醫囑情形:審核意見建議事項: □准予依醫囑所需療養日數請假(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計日)。 □建議轉院診療。 □恢復上班,並安排適當工作。理 由:校長:院(處)長級:系、所、中心主任:經辦:表號:02001503
人事案件反應單編號: 日期:年月日部門姓名職務名稱人員代號反應事項主管: 經辦:處理經辦部門主管: 經辦:意見會辦部門主管: 經辦:批示填單說明:反應事項供各部門或個人填寫查詢考勤。表號:02001504考勤管理辦法A-4年月日第次修訂
調班單學校部 門D院 系處 組年 月 日姓 名人員代號原班別代 號調換班別代號生效日期停止日期調 班 原 因一︵式長一期聯調:班填者單不部需門填↓停人止事日室期︶年月日年月日人事室:主管:填表:表號:02001505 規格:19.7公分×13.6公分考勤管理辦法A-599年11月日修訂
考勤管理辦法A-699年11月日修訂學校部門值 勤 表 月份 D姓 名職務名稱人員代號值勤代號值 勤 次 數值 勤 日期一式二聯:值值勤勤部部門門↓↓主主管管↓↓公值佈勤↓部值門勤︵部每門月存查日。前 填 入 值 勤 資 料 ︶ ↓ 人 事 室 。元元元元元值 勤 時 間表號:02001506
缺 勤 反 應 單部門:院(處)系(組)年月日姓名人 員 代 號學校代號缺 勤 日 期一式一聯:提報人↓部門主管↓人事室擬處理對策1.□未辦請假或離職手續,請以曠職論。2.□已連續曠職三日,應予免職。3.□慰留中,請暫緩退保。主管提報人表號:02001506 規格:19.7公分X13.6公分考勤管理辦法A-799年11月日修訂
表號:02001508 年度請假單考勤管理辦法A-899年11月日修訂部門: 職別: 姓名: 特休得申請特休起始日天年 月 日學校人 員 代 號假別代號01未住院病假 06婚假 10喪假甲(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女從業員配偶之父母、養父母):8天02住院病假 07事假 喪假乙(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男從業員配偶之父母、養父母、繼父母):6天03特別休假 08補休 喪假丙(兄弟姐妹、配偶之(外)祖父母):3天 04公假、遷調假 09公傷假 喪假丁(曾祖父母):2天 05產假 11輪(公)休 12換休 13無薪假 14生理假 15陪產假 16撫育假17家庭照顧假18因颱風補休A正常D取消假 別假別代號請 假 時 間合 計代理人簽 認主 管 核 簽請 假 日 數 累 計考勤簽章備 註起迄未住院病 假住院病假特別休假事假月 日 時 分| | | | | | |月 日 時 分| | | | | | |日|時|規格:14.5吋X8吋
公 出 單姓名人員代號學校代號|部門院 系處 組一式一聯:公出人員↓主管↓人事室出入校事由原因代號□31因公延遲入校□32因公提早出校□33全天在外洽公□34上班中公出入預定時間月日時分出到達地點月日時分入部門 主管:表號:02001509規格:19.7X13.6公分考勤管理辦法A-999年11月日修訂
加 班 單加 班 別學校部 門加班日期□不換休一式一聯:派工主管↓加班人員↓核定主管↓人事室1.假日加班2.臨時加班3.緊急入校加班院 系處組|||姓 名人員代號原因預計加班時間實際加班時間起訖時數起訖時數| | || | || | || | |工作內容原因代號A請假代班 F品檢、試驗 B延長生產時間 G原物料成品收發、繳庫 C定期檢修、大修 H帳務處理、盤點、會點 D緊急入校搶修 J文書、資料處理 E臨時故障檢修K其他 主管核定:加班人:派工主管:表號:02001510 規格:19.7公分×13.6公分考勤管理辦法A-1099年11月日修訂
(附件一)職工及助教特別休假核給日數對照表到職月服份務年資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1年7655443221102年7777777777773年10999988887774年1010101010101010101010105年1413131312121211111110106年1414141414141414141414147年1414141414141414141414148年1414141414141414141414149年14141414141414141414141410年15141414141414141414141411年16151515151515151515151512年17161616161616161616161613年18171717171717171717171714年19181818181818181818181815年20191919191919191919191916年21202020202020202020202017年22212121212121212121212118年23222222222222222222222219年24232323232323232323232320年25242424242424242424242421年26252525252525252525252522年27262626262626262626262623年28272727272727272727272724年29282828282828282828282825年30292929292929292929292926年以上303030303030303030303030說明一、新進人員申請特別休假係自服務滿一年後至當年考勤週期結束,其餘人員之申請期間為年度考勤週期內,其特別休假核給日數查閱方式如下:查閱年度--到職年度=服務年資,再與到職月份對照即得當年度特別休假日數。以90年度時查閱為例:87年7月11日到職,服務年資為三年(90-87),與到職月份(7月)對照,即得83年度可享有特別休假8天,申請特別休假期間為89.12.21~90.12.20。二、特別休假係於服務每滿實足年資後即核給,而本校除新進人員於到職滿1年至當年底依比例核給特別休假外,其餘人員均於考勤週期開始時核給,惟若個人離職時其服務年資已滿實足年數者(於到職日期之後離職者),其特別休假應再核給之差異部分,於離職時休完。因本校特別休假日數係預先核給至年底,故若於到職日前離職者,已核給支特休將超出勞基法應給之日數,超出之部分不予扣回。考勤管理辦法B-199年11月日修訂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精品word文档】XXX环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doc
- 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doc
- 吐哈油田教育分局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doc
- 后勤管理处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doc
- 员工休假`考勤管理规定.doc
- 人脸考勤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报告书v1.1
- 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考勤管理规定.doc
- 江西教育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doc
- 浙江广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doc
- 考勤管理子系统.doc
- 考勤管理制度_200130103030501.doc
- 考勤管理办法_2013870328224648.doc
- 肇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doc
- 钦州师专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doc
- 非接触式id卡 考勤管理系统.doc
- 【6A版】大型生产企业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doc
- 【6A版】考勤管理制度.doc
- 关于加强一线人员考勤管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