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档案柜招标文件 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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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档案柜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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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UT[资]2011-6招标人:大连理工大学日期:二○一一年四月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目录第一章招标邀请函1第二章招标文件3第三章投标须知5第四章合同条款(商务要求)16第五章合同格式24第六章功能及技术要求2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34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一章招标邀请函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邀请具有资质的有关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招标人:大连理工大学2.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3.工程地点:大连理工大学校园内4.招标编号:DUT[资]2011-6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供货与安装期限:暂定2011年6月1日安装,具体时间根据图书馆交付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7.招标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的资质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家具生产制造企业;(2)投标方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必须有自己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有丰富的生产经验;(5)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投标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7)投标企业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8)生产企业必须在大连具有维修点或办事处。8.经过招标单位考察后确有本项目生产能力的厂家。9.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0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大连理工大学2号办公楼404室),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10.投标人购买一份标书只能投一个方案,一份标书投2个或以上方案视为无效。11.送检样品截止时间:2010年4月15日13:40,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招标人电话通知。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2010年4月15日11:30时之前送达至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未交投标保证金者按废标处理。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15日下午13:403.开标时间:2010年4月15日下午13:404.开标地点:大连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会议室5.联系人:大连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刘婷婷,电话:0411-84708680,传真:0411-847086806.招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7.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二章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商务要求)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功能及技术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第八章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有)1.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得标书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标书中所有的要求、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标书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3标书中的商务专用条款要求和技术要求(包括图样、规范、参数等附件)等文件的所有权属于招标人,且仅用于标书载明的招标编号所对应的招标。除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他用,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同时招标人保持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二.招标文件的澄清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人若对标书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达大连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相关澄清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且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但不说明所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当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标书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可能导致投标截止日期推迟。三.招标文件的修正和补充3.1标书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个日历日前,招标人可对标书进行必要的修正或补充。3.2标书的修正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正或补充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确认。标书的修正或补充文件作为标书的组成部分。3.3标书的澄清、修正、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标书、标书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4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标书的澄清、修正、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限,具体时间将以书面通知予以明确。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大连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1.2“招标人”系指大连理工大学。1.3“投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1.4“中标人”系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竞争实力最强、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人。1.5“用户”系指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1.6“货物”:就本招标文件而言,投标人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为“货物”。1.7“服务”:由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继承、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为“服务”。1.8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的资质条件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家具生产制造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2.2投标人必须有自己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2.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2.5投标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3.1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计量单位3.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使用语言均为中文。3.1.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图形符号等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3.1.3投标文件中,由于未作解释或解释不当而产生的歧义,招标人可朝对招标人有利的方向理解。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技术响应文件部分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等组成。3.2.1投标书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书;b)开标一览表;c)投标分项报价表;d)技术条款偏离表;e)商务条款偏离表;3.2.2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除外,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c)生产企业状况说明;d)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e)金融机构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企业资信证书;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f)企业近两年的完税证明;g)企业2010年7-12月份社保交纳情况证明;h)商标注册证;i)行业定点证书、专利证书等;j)业绩和良好信誉证明文件(以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为依据,高校或科研院所同类工程超过100万);k)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相关产品环保证书;l)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m)标书要求投标人递交的其他资料。3.2.3技术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方案说明;b)投标设计方案,效果图;c)样品及配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功能及技术要求);d)投标货物的材料选择、设计款式等措施;e)投标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检测的执行标准;f)投标货物的设计、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说明;g)投标货物的安装技术组织措施说明;h)售后服务主要内容:具体的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条款承诺、保障措施等。3.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制。3.3投标文件装订、签署、密封和标记3.3.1投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第3.2项中规定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或书写,纸张为A4型。投标文件须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注明共计页码数。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受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3.3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投标文件内页因此丢失或顺序错乱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3.4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受托人签字确认。3.3.5全部投标文件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内,密封包装,封口处骑缝位置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以及标记在招标邀请函第12项所述开标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3.3.6投标人将承担因密封不严,未按上述规定标记、密封或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引起的风险。3.3.7样品及配件投标所需样品应包括:a)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样品。b)提供的相关五金配件样品,供评委评审。c)样品及原材料样板、配件上应贴有标记生产厂家、材料产地、品牌(注册商标)、规格型号的标签,若因此产生过失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报价3.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4.2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报价金额的总和。3.4.3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供应价、检测注册费(如有时)、包装费、运杂费(含保险费)、装卸费、二次倒运费、进口关税(如有时)、安装费、税金等安装到位的一切费用。3.4.4进口货物(如有时)的交货价应是全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的价格加上应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的总和(所有税费不必分别填写,计入总价即可),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未办理合法进口手续的非国内生产产品的投标报价。3.4.5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3.4.6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分项报价是投标总报价的组成部分,仅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相关订立合同的权力。3.4.7投标人如果中标,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任何包含投标报价调整的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4.8最低的投标报价不作为投标人中标的保证。3.5投标文件有效期3.5.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因此产生的其他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须知第4.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5.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答复同意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四.投标保证金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按有关规定递交招标邀请函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4.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所开出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文件有效期二十八(28)个日历日。采用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电汇或递交(不含节假日);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除招标人方面原因外,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未能如期到帐,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票据支付时投标保证金须汇入:户名:大连理工大学开户:建行栾金支行帐号:212015019100500009234.3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标书要求而被拒绝。4.4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投标保证金将足额无息返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4.5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4.5.2投标人不接受按投标须知第7.6项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的修正;4.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者递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5.1.1投标人应按招标邀请函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1.2招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三项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限。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5.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部分以书面形式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书面形式的补充、修改内容,应按投标须知第3.3项有关规定密封递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相应标记“补充”、“修改”。5.2.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5.2.4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六.开标6.1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6.2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6.3招标人现场公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足额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会。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于开标前在开标会议签到处签到。6.5投标人代表应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6投标人应遵守开标会议议程的有关安排,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按时、正确地在相关确认文件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6.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6.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6.8.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6.8.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6.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6.8.4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缺少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6.8.5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有效期或施工工期不足;6.8.6标书中有严重漏项或技术要求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尺寸、材料、工艺和质量;6.8.7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七.评标7.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对投标文件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具体评审内容为技术性能、相关业绩、综合商务及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7.2评标原则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3评标过程的保密7.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评标根据开标会议议程安排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7.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7.4投标文件的澄清7.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投标须知第7.6项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校正的修改不在此列。7.4.2除本须知特别规定外,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人发生联系。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所作的澄清和说明应以书面形式递交。7.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7.5.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审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标书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标书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纠正或保留这些显著差异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或者未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7.5.2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标书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上响应标书的投标文件。7.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7.6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中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7.6.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7.6.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6.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7.6.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第4.5项,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且不影响评标工作。7.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定标7.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须知第7.5项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7.7.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首先对技术性能进行评价,再进入综合商务及报价评分。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评委人数少于等于五人时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各部分的分值及主要评分依据包括:1)技术性能评价(满分45分):Ø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与本项目有关且能体现投标人技术和生产制造能力及设备保证、项目实施人员的资质等(8分);Ø样品的加工工艺(16分);Ø产品设计的舒适、合理、美观性、新颖性(6分);Ø主材的选用(包括钢板、塑粉、芯板、油漆、粘合剂等),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环保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包含游离甲醛释放量)(8分);Ø环保得分: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标志)加3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分;所投品牌或产品列入中国十省市2009年“环保”家具知名品牌以及符合2009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各加2分(7分)。技术性能评价得分在35分以上(含)的公司为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综合商务评价及投标报价仅针对入围投标人。2)综合商务评价(满分20分):Ø企业规模(4分);Ø近三年同类家具业绩:以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为依据,单项工程超过100万,每个得1分(6分)。Ø自主国家发明专利,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奖励证书、推荐证书等,每个加1分(5分)。Ø售后服务方案(5分)。3)投标报价(满分35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5投标人得分=技术性能评价得分+综合商务评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7.7.3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标段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7.7.4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八.合同的授予8.1合同授予8.1.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投标须知第7.7.3项所确定的中标人。8.1.2招标人有权在授标时,在不改变单价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增加或减少货物的品种或数量,其增减变更范围不超过20%。8.1.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8.2中标通知书8.2.1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2.2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8.3履约保证金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价的5%。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否则,将部分或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8.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8.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标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8.4.2中标人如不按本标书有关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另行从其它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新的中标人,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4.3除了上述8.4.2项的规定,因任何其他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如期履约,招标人有权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重新确定的中标人应满足:A.被取消资格的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标书并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条件,包括投标报价,仍然对重新确定的中标人有效;B.重新确定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响应标书并优于被取消资格的中标人的投标条件,仍然对重新确定的中标人有效。8.4.5中标人应当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四章合同条款(商务要求)一.定义1.1合同:系指采购、供应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应方的价款。1.3货物:系指供应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完整的产品。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应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5采购方:系指在合同载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6供应方:系指在合同载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1.7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中载明。1.8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要求附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则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法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二.合同使用的文字、度量衡单位及适用法律2.1本合同及双方交流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相关的其他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双方另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2.2除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标明外,合同中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度量衡单位。2.3本合同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三.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3.1没有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供应方不得将由采购方或代表采购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样、模型、样品及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当事者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3.2没有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应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三、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三3.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的所有权属于采购方。如果采购方有要求,供应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采购方。四.专利权供应方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五.合同义务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方不得部分转让、分包或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六.合同生效及其他6.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6.2下述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①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②技术规格要求③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④其他相关附件七.通知及合同的变更、修改7.1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达合同中载明的对方的地址。通知须得到收受方的书面确认。7.2通知以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时间,若通知送达时间晚于通知中标明的生效日期则以送达时间为生效时间。7.3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可以向供应方发出通知,在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①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采购方制造时,变更图样、设计或规格;②运输或包装的方法;③交货地点;④供应方提供的服务。7.4如果上述变更使供应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时间增加或减少,采购方和供应方应对合同价、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应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采购方的变更通知后七个日历日内提出。7.5除了合同条款第7.3和7.4的规定,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八.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8.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8.2交货日期:各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九.价格9.1投标总报价包括货物供应价、检测注册费(如有时)、包装费、运杂费(含保险费)、装卸费、二次倒运费、进口关税(如果有)、安装费、税金等等安装到位的一切费用。9.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总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并作为合同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十.税费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规定对供应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方负担。10.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方负担。十一.结算11.1以人民币结算付款。11.2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七个日历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11.3第二次付款:到货验收合格组装到位后十五个日历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65%。11.4第三次付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在产品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11.5支付方式:银行转帐11.6结算方式:采购方与供应方直接结算。十二.包装根据货物的特性,确保货物完整、质量无损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供应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供应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十三.运输13.1选择运输风险小并确保在交货期限内运抵交货地点的运输工具及路线。13.2运杂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包括生产厂到交货地点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二次倒运等费用。13.3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短少或损坏,供应方应在5日内发出更新货物,并承担相应费用。13.4供应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供应方承担。十四.伴随服务14.1供应方将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有时):①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②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③为所供货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货物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④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应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⑤在供应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培训。14.2供应方应提供下述相关货物中文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寄给采购方,另外一套完整的技术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①货物组成目录及操作手册;②使用及维护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服务指南;③相关的技术图纸。14.3供应方应提供合同要求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4.4供应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应免费,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十五.不可抗力15.1如果供应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应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应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5.3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应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方。除采购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供应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十六.交货期16.1供应方应按照标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和提供服务。1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供应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向采购方偿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供应方超过14天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七.验收17.1供应方在投标时提供的样品及配件将被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封存。17.2批量生产前,供应方应为采购方各提供一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的供货样品,所提供的样品满足标书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经相关质检机构检测确认。17.3采购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采购方要求进行的检验,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采购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采购方检验代表的身份通知供应方。17.4检验可以在供应方的驻地、交货地点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供应方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采购方不应承担费用。17.5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供应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7.6采购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7.7在交货前,供应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功能、数量和质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功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17.8进口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采购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采购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90天内向供应方提出索赔。17.9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方应及时向供应方提出索赔。17.10合同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7.11货物安装开始前,采购方和供应方依据标书及合同的相关要求,共同查验货物的使用说明书、标签、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货物的外观质量、外型尺寸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数量、货物内容是否与合同、产品说明书一致。17.12货物安装完毕且货物正常使用作为货物的最终验收;采购方认为有必要,可请相关法定质检部门对其进行验收鉴定,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方承担。17.13若供应方为经营企业,则与其所代理货物的生产企业连带承担所供货物的最终产品责任。17.14验收依据:①标书及合同书;②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相关行业标准。十八.质量保证和质保期18.1供应方所供货物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18.2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不少于五年。18.3供应商的质保责任:①供应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格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标书或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功能的要求;②供应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合格的功能;③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④根据采购方所在地法定质检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应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⑤供应方在收到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⑥如果供应方在收到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方承担,采购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⑦采购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机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应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⑧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供应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供应方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A.供应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采购方和供应方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功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应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应方应按标书关于质保期的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⑨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个日历日内,供应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方接受。采购方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十九.货物备件19.1采购方从供应方选购备件,并不免除供应方在合同质保期内所应承担的义务。19.2若备件将停止生产,供应方应事先通知采购方且保证采购方有充足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19.3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方要求,供应方应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备件的设计图样和技术规格要求。19.4供应方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二十.争议20.1供应方与采购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0.2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二十一.违约责任21.1若供应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采购方付给的预付款,并解除合同;若采购方还有其他损失,应当赔偿损失。21.2迟延履行合同,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向采购方偿付违约金。21.3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方扣减其合同尾款。21.4因供应方的原因造成采购方商业损害,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二十二.终止合同22.1供应方如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采购方可向供应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且不受采购方因供应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的影响。①如果供应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方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②如果供应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③如果采购方认为供应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采购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采购方利益的行为。22.2如果采购方根据上述第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供应方应承担采购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且供应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3如果供应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予供应方补偿,且合同的终止将不妨碍或影响采购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五章合同格式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时间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采购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供应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甲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货物和服务简介),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商务要求)”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条款(商务要求)2)合同条款资料表3)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2技术规格与要求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附件4合同所需的其他相关附件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商务要求)”未涉及到,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专用条款。3.乙方应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4.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项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合同壹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六章功能及技术要求本章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家具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所有与本项家具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一、家具标准及特别要求(一)家具标准:本次图书馆家具应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1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2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3GB/T3326-1997家具桌、椅、凳类主要尺寸4GB/T3327-1997家具柜类主要尺寸5GB/T3328-1997家具床类主要尺寸6GB/T4897-2003刨花板7GB/T5849—1999细木工板8GB/T9846—2004胶合板9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10GB/T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11GB/T13667.3-1992手动密集书架技术条件12GB/T13668-2003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13GB17927-1999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14GB18580-2001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5GB18581-2001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6GB18583-2001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17GB18584-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18GB4893.1-4893.9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19QB/T2280-1996转椅20QB/T2383-1998餐桌餐椅21QB/T2384-1998木制写字台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22QB/T2530-2001木制柜23QB/T1951.1-19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24QB/T1951.2-1994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25QB/T1952.1-2003软体家具沙发26QB/T1241家具五金家具拉手安装尺寸27QB/T1242-1991家具五金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28QB/T2189-1995家具五金环状暗铰链及其安装底座要求和检验29QB/T2454-1999家具五金抽屉导轨要求和检验30QB/T3658-1999家具公差与配合31JB/T14732-1993环保胶粘剂(二)特别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家具的材质及所有配件清单、品牌、原材料产地证明。2、投标人应提供家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则上按提供的产品类别出具各类产品的质检报告。对质量检验报告的总体要求:2.1必须由省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人造板厂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无效);2.2质检有效期为2009年度;2.3报告内容应包括对产品的外观、理化、力学方面。3、投标人应提供绿色环保办公家具,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环保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包含游离甲醛释放量)。4、投标书中须提供完整的家具制作加工图纸、工艺说明等。5、家具颜色和材料采购必须由招标方确认,中标人需向招标方提供相应的色板及材料说明的报告。二、采购清单及建议款式采购清单详见下表,其中图片中为招标人建议风格和款式,线条和细部处理各投标人可根据美观、人性化角度自行设计和加工,但所投产品应保持整体风格协调一致。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代码名称图片尺寸(W*D*H)类型单位数量单项技术要求一标段(2、4、6层)二标段(3、5层)D4卫生柜1800H*450W*520D (个)30全钢组合多门拆装结构,主副柜式组合,可接无限门柜。柜内配有隔板,挂衣杆,底部有塑料装水盘,静电粉末亚光喷塑报刊箱1850H*1200*500 (组)21、一级冷轧钢板、厚度0.8-2mm;2、采用轿车级磷化、高温喷涂处理;D5圆形书踏Φ385*450H (个)200钢制部分:一级冷轧钢板D6三斜书车900H*800W*350D (个)40钢制部分:一级冷轧钢板,轮子无噪音D7书立子230H*200W*150D (个)30293钢制,静电粉末亚光喷塑,底部防滑胶版D8书梯9000H*450W*600D(个)15铝合金,钢制,表面静电粉末亚光喷塑(四步梯)样品要求:对采购清单中的每款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至少提供一节或一个(除书梯和报刊箱外)。样品须于开标前组装完毕,至招标人指定地点。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三.通用技术要求3.1钢制部分技术要求3.1.1材质:钢板全部采用上海宝钢、鞍钢或武钢一级冷轧钢板,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GB/T13667.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GB710冷轧板国家标准、GB1743光泽度标准、GB1730硬度标准、GB1732强度标准、GB1720附着力标准、GB1764塑层厚标准,严格执行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为标准,产品磷化处理符合GB6807-2001标准。3.1.2表面处理工艺:采用乳化剂和碱性助剂脱脂、磷酸除锈、锌系薄膜型磷化、钝化,优质的热固性环氧聚脂粉未静电喷涂(亚光驼灰色),高温固化,使产品的漆膜附着力、硬度、耐冲击性能,光滑度、平整度等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GB6807中附录D要求标准,光泽度40°,涂膜厚度60-70μm,硬底大于0.4,冲击强度能承受60kg/cm2的冲击,漆膜无开裂、脱落,附着力大于2级。3.1.3外观要求:产品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露底、剥落、伤痕等,喷涂无死角,凡触及人体和存放物体的部分无毛刺、锐角、突出物和棱角现象。3.1.4产品各部位的安装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搁板载荷能力≥80kg。按国家标准,在全负载的情况下,承受X、Y轴向的水平拉力,拉力≥120牛,架体不翻倒,架体倾斜量<10,结构部件无变形。3.2木质部分技术要求3.2.1护板、桌面板、门板等的芯板采用E1级绿色环保中密度纤维板(福建福人或吉林露水河,并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人造板的检验报告),进口胡桃木皮贴面,木皮厚度≥0.6mm,木皮宽度≥200mm;与面材同种胡桃木实木封边;油漆选用“IDOPA”专业环保木器漆或同档次优质环保漆,封闭漆,胡桃木色(投标人提供色卡供招标人选择);台面板双面油漆;表面光亮平滑,颜色自然、均匀,不允许有剥落、露底、针孔、花斑、划痕等,耐磨、耐烫,附着力强。3.2.2木材含水率11%±1%之间,应符合GB/T3324的要求。3.2.3人造板游离甲醛释放量≤9mg/100g;成品家具游离甲醛释放量≤1.5mg/L。3.2.4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包括内部隐藏处,均进行封边处理;封边应严密、平整,不允许脱胶、表面有胶渍。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3.2.5如有漆膜涂层,电镀层不应有剥落、返锈、露底、针孔、花斑、划痕等。3.2.6进口环保粘合剂,甲醛<500mg/kg,苯、甲苯、二甲苯、乙苯<1000mg/kg,符合HJBZ28-1998标准认证。四、供货要求4.1供货范围本次招标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家具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施、技术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家具使用所必需的备件品,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4.2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4.2.1投标人的检验部门在办公家具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对办公家具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招标人进行监理。4.2.2招标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半成品检验,由招标人代表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检验(但不作为验收)。投标人应为招标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4.2.3评标过程中,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携带的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4.2.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允许考虑中标后,招标人对局部细微处(如数量、颜色或重新选样等)的调整,如有此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追加费用。4.2.5投标人提供的家具运输、质量检验等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中。4.3到货的检验到货后,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或破坏性检验,如原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一律退货,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提供产品的质量缺陷和环保缺陷给招标方使用人员造成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招标方将保留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五.其它要求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中标人需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独立完成此招标内容中的产品及工程,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如发现转包,中标人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并赔偿招标人合同总额的100%的罚款。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一.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标书,理解标书中的每项要求。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应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四.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投标文件应制作正本壹册、副本五册分别装订成册。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一投标书致:大连理工大学1.根据你方招标文件编号为的项目标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标书的投标须知、商务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标书规定的条件要求供应上述标书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货物质量要求和交货期日历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货物及相关附件和服务。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条件。5.我们充分理解,招标人不保证标价最低者中标。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项目名称货物投标价(人民币:万元)到货时间安装、调试时间货物总投标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分类货物组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综合单价合价备注货物供应价其它报价名目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招标货物要求数据投标货物实际数据说明:如货物的规格、功能、技术参数与招标货物的要求不完全一致时,请填此表。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六法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的采购招标签署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确保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保修和售后服务的顺利进行。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七授权委托书致:大连理工大学: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表,参加(投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在此项目投标过程中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受托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投标人(公章):本授权书自签字生效起日内有效。41-- 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档案柜采购招标编号:DUT[资]2011-6投标格式八项目名称:日期:致:大连理工大学本投标人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投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