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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8: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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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办法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是准确考核员工出勤率、衡量员工劳动态度以及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公司对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考勤办法、各类假期的管理,以及劳动纪律的管理。第二条考勤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实施,每月5日前由综合部统计上月考勤结果,作为本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第二章具体内容第三条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实行每月20.83天工作制,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星期六及星期天为休息日。)
冬时制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o夏时制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o第五条公司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周休息两天。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部通知为准。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六条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办公)设备、交通运输与输变电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因公出差在外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法定节假日,除安排的值班人员外,公司应尽
量安排员工休息。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干私活、不酗酒。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九条公司机关的考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负责逐日记载,翌月5日前在公司0A网站公告,经核对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核。审核结果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结果计发员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第十条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上岗的,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上岗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0分钟(含30分钟)以内下班的,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的,按旷工半天论处。第十一条员工因公事外出办理业务,须填写《公务外出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部门负责人因公事外出办理业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可电话进行申请,事后补办公务外出单。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按旷工论处。第十二条员工因病或私事离岗,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以请假条为据),特殊情况,可进行电话申请,事后补办相关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离岗,概以旷工论处。第四章各类假期的规定第十三条员工假期分事假、病假、生育假、工伤假、
婚假、探亲假、丧假七类。一、事假:仁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处理的,应提前申请事假,经批准可给事假;2、请事假员工扣发请假期的基本工资;月累计超过5天的,除扣发请假期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当月1/2绩效奖金;月累计超过10天的,除扣发请假期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年累计超过30天的,除扣发请假期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年终绩效奖金。3、新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但有特殊原因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请假,同时延长同等假期时间的试用期。请假累计超过21天(含21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二、病假:(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坚持岗位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可给病假。(二)员工请病假要以员工医保定点医院医生证明为依据,否则不能请病假。(三)员工病假期内,照发其工资,但按病假天数扣发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四)新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病假,累计达10天以上者,应延长同等时间的试用期;累计达21天以上者,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医疗期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3、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4、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六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六)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病休期,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七)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按其实际工龄和长短发给。其标准为:本系统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o(八)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超过6个月以上者,按第十五条(二)病假(5)、(6)条执行。(九)经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一至四级残废并办理了退休、退职的员工,公司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时,不再发给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助费。(十)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应顺延至医疗期满为止。顺延后医疗期满仍未痊愈而终止劳动合同者,其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应比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1994]481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员工请病假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的,扣罚当月绩效工资;或季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的,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年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的,扣发1/2年终绩效奖金;年累计超过45天以上的,取消年终绩效奖金。(十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病假的员工,病假期按
旷工论处。三、生育假:(一)女员工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同时给7天陪护假。(二)晚婚(指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晚育(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产假可延长至120天,男方陪护假10天;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80天。(三)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请产前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假期天数扣发相应的月度及年度绩效奖金。女员工生育假期工资照发,按假期天数扣发相应的月度及年度绩效奖金。(五)女员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工资照发,按假期天数扣发相应的月度及年度绩效奖金。(六)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或者在哺乳期内的,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安排期1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酌情延长),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休息或者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七)计划外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怀孕3个月以内人
工流产的,给假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的人工流产,给假42天,男方同时给7天陪护假。(八)员工请生育假及计划生育假期,需出示有关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九)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并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生育第二胎者,给予产假90天。Ui(一)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企业所在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三)工伤期间及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五、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必须持结婚证办理婚假手续。假1=1期不超过3天,晚婚假不超过15天。(二)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三)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再婚以上的员工,婚假不能超过3天。(五)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六)婚假包括年公休假和法定假。=六、探亲假:员工与配偶异地分居,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在异地工作与父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假期。(一)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15天。(三)如果因工作需要,公司当年不能给予探亲假,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四)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五)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公司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
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员工探亲假途中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公司《各类费用及津贴暂行规定》办理。(六)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七)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受探亲假待遇。(八)员工探望配偶、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在同一年度不能叠加,探亲假按20天计算。八、丧假:(一)员工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5天。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与兄弟姐妹。(三)如果员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可酌情增加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五)员工在途中的交通费等,由员工本人自理。(六)旁系亲属如叔、舅等亲属死亡,给丧假3天。第十五条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员工享受的假期应一次性连续休假,不能分二次(含二次)以上休假。第十六条员工请假程序与批准权限(一)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后,送公司综合部办理考勤手续。
(-)公司员工三天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批。(三)员工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的请假,可事先电话向有权审批领导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程序与批准权限(―)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后,送公司综合部办理考勤手续。(二)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三天以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批。(三)员工出差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出差审批领导外出期间,出差人员应事先电话报告,并注明电话批准,事后补签。第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需填写《出差核销单》,根据谁审批谁核销的原则,按出差审批的程序履行出差核销手续。《出差核销单》考勤联送综合部办理考勤手续,报销依据联经综合部签署意见后,送财务部办理财务报销。第十九条员工需延长假期,应有充分理由,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二十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办理手续,不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不续假者,按旷工论处。
特殊情况(紧急情况)下,员工事前必需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与公司分管领导,领导干部事前必需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得到公司领导口头同意后方可请假。假期结束回单位后,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概述请假原因,报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批准后,送综合部办理考勤。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因工作需要时,可不予给假。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对迟到、早退的行为实行当月处罚。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人民币50元。每5次按旷工一天论处,当月结清。第二十三条在公司不定期查岗中,发现事先无填写《公务外出单》而外出的不在岗位者,视为溜班行为,每发现一次扣人民币100元。第二十四条旷工1天按事假3天扣发工资及奖金。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在扣发工资、奖金的同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的请假者或请假手续不完善,又不能补全请假手续者,请假期按旷工计算。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次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