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勤管理制度 13页

  • 72.50 KB
  • 2022-05-17 13:23:00 发布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

  • 13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用第三章职责第四章待遇第五章调迁与出差第六章考勤与给假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八章离职第九章教育与培训第十章附则13 人事、考勤管理制度(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规范、高效开展业务,力求做到人尽其才,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另有规定外,均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任用第三条各级人员的拟任,均应依其专业、专长、经验予以拟任。第四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二)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三)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任免应报总经理后由董事会批准,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后始由董事会研究决定是否正式任用。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五)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七)末满十六周岁者。13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如延长试用期后都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则由部门主管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呈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辞退。第七条新进人员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持以下资料到公司行政内勤处登记,并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第三章职责第九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如岗位责任制中未规定而经上级主管安排办理的,应尽力完成,不得推诿、拒绝。第十条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忠于职守,各部门人员按照部门职责及岗位责任制之规定,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如其他部门需要协助的,应给予协助。(三)执行任务时,应力求切实、祥尽,不得畏难避规,互相推诿或无故嵇延。13 (四)严守公司及客户机密,不得对外泄漏。(五)维护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利益的,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对外办理一切事务。(六)爱护公物,不浪费,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出公司财物。(七)待人接物态度要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八)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第四章待遇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第十二条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应由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部分组成。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一)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30日。(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第十四条公司免费提供在职员工工作时日午餐。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年度加薪制,即员工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其基本月工资上调200元(待讨论)。第十六条新进人员之薪酬自到岗日起,按日计算。第五章调迁与差假一、调迁第十七条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第十八条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工作交接并报到完毕,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第十九条调任人员在未报到前离职的13 ,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临时代理。第二十条调任人员薪酬自到新岗位次月起,享受所在新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当月工资仍按原岗位发放。二、出差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第六章考勤与给假一、考勤第二十二条公司考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方案执行:(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行政顾问)实行弹性工作制,不参与公司考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上、下班时间。(二)兼职人员根据自己的具体工作自行安排时间,如公司因工作上的原因需要兼职人员参与的,应提前通知,兼职人员不得推诿。(三)其余员工均按考勤制度执行。第二十三条公司考勤暂时实行签到制度,统一到行政内勤处签到,员工上、下班均需签到(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签到,不得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一经发现,当日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四条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和年度个人工作考评和职位晋升的参考依据。第二十五条:公司上班时间原则上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如公司周末有员工培训、会议和工作安排的,则另行通知。工作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为9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13 第二十六条迟到、早退1、员工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的,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的除外)。2、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3、迟到、早退分别处以10元/次(待讨论)的罚金。罚金在当月工资里兑现。第二十七条旷工1、未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未按规定时间请假、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的,均视为旷工。2、每旷工一天,按二天(待讨论)事假工资处理。二、给假第二十八条请假1、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一天的需报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需报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人员请假,需报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填写请假条并在行政内勤处备案。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岗,应及时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13 3、部门负责人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应于外出返回后及时在签到簿上注明原因,并由总经理签字确认。第二十九条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内勤处备案,连续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公司根据员工病情及工作情况,酌情给假。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3、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行政内勤备案。第三十条事假1、员工因私事或个人原因请假,并影响工作的,称为事假。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第一时间请示公司部门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报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年休假(待讨论)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每年5日的带薪年休假。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年休假不超过15日2、一年内请病、事假超过20天,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3、年休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休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13 4、年休假时间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的情况下,由员工申请公司安排。第三十二条婚假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交行政内勤备案。2、婚假假期为3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可酌情增加两周的婚假,在此期间的假期视为出勤;如配偶在外地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车船费用等自理。第三十三条产假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从员工身体健康考虑,每位女员工,最多仅能享受一次该类产假。3、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5天。第三十四条丧假员工亲属死亡的(祖父母、13 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兄弟姐妹),可根据具体情况,报总经理批准酌情给予1—7天丧假。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车船费用自理。员工需事后办理相关手续,交行政内勤备案。第三十五条公假除国家法定公休假外,员工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三十六条公伤假员工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三十七条请假期内之工资,依下列规定支付。(一)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二)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请病假时间在180天内的,发给基本工资的70%;请病假时间超过180天的,发给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三)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工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工资全发;超过时间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四)公伤假工资全发,且其治疗费用依相关国家政策报销。第三十八条员工请假均应填请假单呈报,并送行政内勤登记后,始为准假。而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均以旷工论处。第七章考核与奖惩一、考核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主管13 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具体祥见《贵州竣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另定)二、奖惩第四十条员工之奖励,分为物质(现金)奖励和职位晋升两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应予年终结束后,据实酌情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现金)奖励。1、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者。2、及时发现客户融资担保风险等级发生降级,积极进行调查,并制止重大意外损失或变故的发生者。3、接受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者。4、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5、本应休假但公司安排工作而不能休假的。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价值决定。(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除应于年终发给奖金外,还应给予一定职位晋升的机会。1、能主动、认真的学习,能熟练掌握担保业务知识,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积极开发担保业务品种并为公司创造利益者。2、对业务、管理作出重大改革之建议,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使公司因此而获得更大利益者。第四十一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职位降级及现金处罚、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并处罚金:13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2、不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不尽职尽责者。3、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5、不爱护公物、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6、对他人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职位降级和处一定数额的罚金。1、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2、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3、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而事先又未向直管领导提出,致使公司为此蒙受重大损失者。4、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处罚的金额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1、向外泄露公司及客户机密者。2、胁迫他人,或蓄意违抗上级主管指挥,或打骂侮辱行为情节重大者。3、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因故意行为,而引起灾害者。5、传播有损公司之谣言,在公司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妨碍秩序者。6、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8、其他符合公司免职条件而应予以免职者。13 第四十二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实,井呈请总经理核定。第四十三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以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第四十四条员工奖惩可累计。同一年度警告一次者可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警告三次以上者公司可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第八章离职第四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制度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第四十六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原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第四十七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手续。第四十八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员,但解雇人员时,应提前三十日预行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应先通告。第四十九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如因公司原因裁员的,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以上者,发给一个月薪水。由员工自身原因辞职的,不予多发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第五十条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遣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13 办理,不在此限)。第五十一条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0天,普通员工辞职,应提前15天,均以书面形式呈报总经理,总经理呈报董事会批准后,应立即办妥工作移交手续,手续移交结束后,公司发给其在职日时的工资。工资按日结算,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第五十二条员工不论何种原因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均应办妥移交,如果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或工作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失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第九章教育与培训第五十三条本公司因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之教育与培训。第五十四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可指派各部门员工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第五十六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的有关业务方面的讲习。第五十七条各种教育与培训,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出具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辞退或留用员工的依据之一。第十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规程经总经理呈请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第五十九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会核准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