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勤管理规定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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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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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职院政字[2009124号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5月14FI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职工应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第三条各部门考勤应逐日认真记载,不缺项不漏项,标识清晰,准确无误,各种原始凭证齐全。教职工考勤是计发工资、学院内部津贴和劳保福利的重要依据。第二章教职工休假、请假及销假规定第四条教职工休假类别有寒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一)寒暑假1.教学人员完成教学计划,可享受寒暑假。2.行政干部如完成学院工作任务,也可享受寒暑假。 1.工勤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寒暑假。但在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享受寒暑假总假期的一半时间。4•享受寒暑假的人员,应在寒暑假期内探亲,不再单独享受探亲假。(二)事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事假:1•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2.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三)病假因患病需要治疗或休养的可休病假。病假期满销假后,两个月内能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间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四)探亲假1•教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教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其中: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但不包括路程时间。3•见习期内的大学毕业生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上半年结束的,下半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结束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2.教职工探亲一般应在寒假或暑假进行,特殊情况例 外。(五)婚假教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实行晚婚的初婚者(男25周岁、女23岁以上),享受奖励婚假15天。(六)丧假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丧假3天。(七)产假按照国家规定女教工可休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期可以顺延。(八)工伤假职工因公负伤,可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休工伤假。除产假外,上述各类假期均包括公休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第五条审批权限(一)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请假2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至5天的,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报分管院领导批准;6天以上的(含6天),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同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二)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副院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含3天),由分管院领导签注意见,报院长或书记批准。(三)院级领导副职因事因病请假由院长或书记批准;正职因事因病请假报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批准。第六条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报批, 批准后按准假通知书规定休假。休假前应交接好工作。(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三)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持准假通知书销假。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应在期满前2天提出,并按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四)请病假须持单位定点医院的病历证明,填写请假单后按审批权限审批。(五)婚假、产假等应持学院办公室出具的“婚产假通知书”,由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无学院办公室出具证明的一律按事假或病假处理。(六)休探亲假应在一周前提出申请,经部门同意后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探亲假原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两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七)长期病休者,病假期满要求上班时,应提出书申请,并附医务部门身体健康证明,报组织人事处批准。(八)因出国、出境探亲访友请假的,本人应提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经组织人事处审核报院领导研究批准。(九)外出学习人员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工作期间外出学习、考试者,必须请假。未经学院批准在外学习者以旷工论处。第三章各类假期工资待遇第七条各类假期期间的学院内部津贴停发,劳保福利减发或不发。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寒暑假期间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二)事假1.请事假全年累计一个月之内的,原工资照发。2.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本工资及津贴分别按60%计发。3•请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全部工资。4.事假超过一年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三)病假1.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2•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本工资全额发给,津贴(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按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70%计发。3.请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本工资全额发给,津贴按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按40%计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50%计发。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本工资照发,津贴按70%计发。4•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1.新进大学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相应延长。2.因公负伤人员在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请病假超过二年,或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二)探亲假1•教职工探亲假期,工资照发。2•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学校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学院负担。3•探亲往返路费在寒假或暑假开学后的一周内到组织人事处办理报销手续。(四)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五)产假及计划生育假期工资照发。(六)脱产业务学习1个月以上(不包括组织派出的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学习期间校内津贴停发;自费出国人员工资、津贴停发。(七)全校性大会、中层干部会,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缺席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待聘等不在岗人员按学校竞聘岗位时的有关政策执行。第四章旷工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旷工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2.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组织的;4•不服从组织调动,经教育仍不按组织指定日期到工作岗位报到的;5•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虽经组织同意,但尚未办结调动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6.虽出勤,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分配的工作或不服从岗位调整决定的。第九条教职工旷工除停发工资、校内津贴外,并视情 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一)一年内旷工1天,扣发1个月校内津贴;旷工累计2天,扣除3个月校内津贴;旷工累计3天,扣发半年校内津贴;旷工累计4天,扣发9个月校内津贴;旷工累计5天以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扣发1年校内津贴;(二)有旷工行为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三)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条考勤范围学院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均属考勤范畴。1.行政人员(包括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实行坐班制,按法定工作日(学院统一安排)考勤。2•专职授课教师不坐班,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2)学院规定的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时间;(3)学院及系部临时通知应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时间;(4)学院及系部安排的值班、清扫卫生、植树等公益活动时间;(5)学院及系部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第十一条考勤管理1•考勤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部门内设兼职考勤员1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院级领导的考勤由学院办公室负责。2•部门月考勤统计表由考勤员逐日填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连同各种缺勤证明报送组织人事处。教职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出勤的,各部门单独填表 上报,并注明工作任务及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领导批示。考勤原始资料由各部门保存备查。部门考勤应做到:日有记载,周有汇总,月有上报。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公出、脱产学习等均应计入考勤表。3•各部门领导要重视考勤工作,积极支持考勤员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无考核的部门或不按时报月考勤统计表的部门,不发当月津贴。2.实行考勤月公布制度。对部门考勤情况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1日由部门公布本部门上月考勤情况,每学期末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纪检监察审计处和督查考核办协同进行抽查公布结果。考勤结果作为审定发放工资、各类津补贴、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依据。3.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者,除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外,将在下一月扣发相应工资或津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一、请假审批单二、考勤月报表主题词: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发:学院领导及各部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9年5月26日印(共印50份) 姓名部门职务请假申请请假事由:请假类别:□事假□其它:由年月□病假H至□探亲假年月申请人:□婚假日共计:□产假年□丧假天H部门意见□同意□不同意负责人签名(盖章):年刀日相关部门□同意□不同意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H学院领导意见□同意□不同意签名:年月日考勤核定销假时间:年月U销假人签名:(销假时填写)实际休假:天考勤核定人签名:年H考勤员:教职工请假审批通知单(部门留存联)姓名部门职务审批结果请假类别:由年月LI至年月日共计:天年刀口(组织人事处章)考勤核定实际休假:天;销假时间:年月FI 附件二:部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月报表日期姓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应到事假病假旷L实到、、说W:111勤J;旷工0;病假△;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