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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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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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文件xxx字2011年第(001)号文件名称: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版本/版次:A/0修订日期:2011-2-12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三设计所2011年2月12日签发:发: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直属部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设计室共印6份 1.目的为保证公司生产运作,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规范员工出勤行为,确保工作时间,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出勤:1)公司高管;2)总经理特批相关人员;3.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3.2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实施本部门人员考勤管理工作。3.3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出勤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并制作考勤汇总表。3.4员工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履行上下班制度。4.管理规定4.1作息时间4.1.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日常作息时间为:9:00—17:30,午餐时间为12:00—13:30,工作时间为每日7小时。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公司、部门工作可在规定的日常工作时间以外另定时间。4.1.2其他因特殊原因在外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因工作需要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4.2考勤的分类对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公司考勤采用电子打卡记录和人工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2.1电子打卡记录:员工早进晚出公司时,需使用考勤卡在考勤机上打上出勤记录,中午上下班不打卡。4.2.2人工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本人或其指定人使用《职工考勤表》按月为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记录。以加强公司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并提供员工全年出勤的统计资料。4.3考勤办法4.3.1打卡规定1)使用考勤卡(上下班打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按时出勤情况;2)公司员工考勤卡上每天打卡记录时间不少于2次(最多可达到6次记录),上下班时间以第一次上班打卡时间和最后一次下班打卡时间为准;3)原则上在公司办公员工上午上班应先到公司打卡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不必先来打卡的,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办事完成回公司时需打卡记录到公司上班的时间(通常显示为红色); 4)在公司办公员工延时加班者,正常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后再打卡;5)上班中因事外出者,若估计当日不能返回者应先打卡后外出(通常显示为红色);若打卡后仍然回来继续工作了,进入时需打卡记录(通常显示为红色),直到下班时再次打卡记录离开时间。考勤机记录上述时间的方法由考勤机管理人负责指导,通过拨动考勤机步进键实现。6)上班中因工作外出者,若因估计不足当日不能返回者,应在次日向本部门考勤人员申报并记录。4.3.2手工考勤规定1)各部门应及时、准确记录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如有员工当日或次日早上外出,经理同意或安排时应在《职工考勤表》上做好记录(使用该表格上提供的记录符号进行记录),非因公外出应按请假手续办理。2)原则上员工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但具体情况由部门经理掌握并如实记录在《职工考勤表》上。3)各部门应如实记录本部门人员出勤、在岗情况,不得靠“回忆”进行考勤追补,禁止除行政人事部以外任何部门(人)取用考勤卡片核对、“追补”手工考勤。4)因出差的原因(在车上)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点的,需在到达出差地后第一时间报点并说明情况4.3.3考勤汇总1)员工打卡记录应与部门考勤记录相吻合,有调休的应在备注中注明调休日期,或应有请假单对应缺勤日的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2)行政人事部每月对考勤进行记录核实,确保考勤真实性,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对记录不符合做出合理解释,否则按记录不符处理。3)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员工去向负责和随时掌握其动态,凡是对本部门员工外出信息不明的,外出人视同旷工,部门负责人亦承担管理不严的连带责任。4)行政人事部将根据各部门的手工考勤记录或报表结合考勤卡记录整理汇总公司《考勤汇总表》提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5.罚则5.1员工考勤卡记录显示的迟到、早退(通常显示为红色)每次扣款20元,月累计3次除扣款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第四次转入待岗,停发工资。5.2旷工一律按事假工资的3倍进行处罚,月旷工两次视自动离职。5.3每日初次进公司不打卡(即进入公司时间记录缺失,含迟到、忘记及晚归等情形),因无从考证迟到与否,每次处罚20元。5.4无离开公司打卡记录,罚款10元/次;5.5午餐后非工作需要不按时到岗视同迟到;5.6不经同意离开公司的,离开人按旷工处理,其部门负责人按20元/人次处罚; 5.7部门考勤记录与考勤卡记录经查实不能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且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了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月;5.8若请人打卡或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对每人罚款50元/次。再次加倍处罚。(代打卡情形不包括被打卡人在考勤机负责人视线范围内的情况)。5.9打卡后外出就餐迟到者,对该人处以30元/次扣款。5.10各部门指定人工考勤记录人未按要求每日考勤记录的,对指定考勤记录人处以罚款50元,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职责,处以罚款30元。5.11停电、考勤打卡机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情况下,将由行政人事部界定并予以相应处理。5.12如有其他情况,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