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00 KB
- 2022-05-17 13:21:07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银行小企业金融部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银行员工考勤管理(试行)办法》以及《**银行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实施出勤及请休假管理。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部全体员工。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三条每周工作日:周一——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第四条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第五条员工因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需要,经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可执行特殊工作时间。第三章出勤管理第六条员工采用指纹考勤机签到,每日于规定上班时间前到考勤机处签到,每日上午上班签到一次。第七条日常工作时间由各部室内部管理,人员外出需到值考人处登记后方可外出,值考人对人员外出情况进行登记,每月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4/4
第一条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记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记为早退。迟到、早退者,按每次30元计扣薪酬;每月累计5次及以上者按每次100元计扣薪酬。第二条未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的缺勤计为旷工。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无合理解释者不准补请事假,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期间薪酬按日所有薪酬发放项目的2倍计扣。第三条员工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将依照《**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第四条各部门需设值考人进行日常出勤及请休假登记,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考勤管理规定,据实统计与汇总本部门的请休假、延时工作与考勤的情况,并于每月1日下班前将上月汇总结果材料报综合管理部。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情况将计入员工及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一章延时工作的管理第六条延长工作时间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加班是指经过单位领导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指经过单位领导安排,员工在正常工时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第七条凡不申报和未经批准加班者,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作为补休、轮休处理。4/4
第一条工作应按质按时完成,不提倡加班加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自行安排完成任务。第二条员工加班单位可以酌情安排补休或轮休;轮休员工须事先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见附件),在备注内注明请假原因后按假期审批流程审批,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凡不申报和未经批准加班者,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作为补休、轮休处理。第一章请休假管理第三条员工申请假期,须事先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见附件),按审批权限申请,经批准后交于综合管理部备案方可休假。第四条员工如遇突发事件未能事先请假,应不迟于当日上班时间按权限通知其审批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通知考勤管理员。员工应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第五条请假审批权限:(一)1天(含)以内假期:员工申请假期需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值考人备案,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二)2天(含)以内假期:员工申请假期需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三)3天以上假期:员工申请假期需报总经理审批后,按《**银行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综合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4/4
(一)部门负责人申请假期需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第一条员工假满返岗第一天,应及时按程序办理销假手续。第一章附则第二条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考《**银行员工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和《**银行员工请休假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员工考勤管理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第四条本细则由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五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件1《**银行小企业金融部考勤记录表》附件2《**银行小企业金融部月度考勤情况统计表》附件3《**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延时工作申请表》附件4《**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延时工作统计表》附件5《**银行小企业金融部员工请假申请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