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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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31:04 发布

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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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导语:考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查课制度促进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而制定的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考勤对象: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隐瞒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