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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28:07 发布

康保二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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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二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二.考勤时限:正常工作日三.考勤范围:签到(离)、出差(培训)、缺课、脱岗(包括各类会议、活动)、病假、事假、旷工。四.考勤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日核实、周公布、月统计、学期末汇总。3.请假期间法定节假日不计为请假天数(即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五.考勤办法:1.教职工全部输指纹,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签到(离)制度。其中:(1)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教职工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不签到(离)。(2)在哺乳期需要照顾的女教职工,需提交申请,批准后定时外出哺乳。(3)子女入托需接送的教职工,需提交申请,批准后签到可推迟半小时,签离可提前半小时。(4)有特殊原因需要照顾的教职工,提交申请后,学校批准后不坐班或不签到(离),但必须完成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5)校级领导不签到(离),实行出差、事假周公示制度。2.出公差以及在职业务培训、学历培训和考试,需履行请销假程序,学校批准备案后,视为出勤。3.缺课、脱岗(包括各类会议、活动)由各处室记录在案3 ;学期末统一处理。4.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因病不能上班的教职工,需提出申请,出具相关级别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例,学校批准后不执行《康保二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凡名不副实的,以旷工论。5.丧假、婚假(含本人及直系亲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产假按照法定假休息(其中小产假20天)。6.事假:(1)一学期请假累计一周(含)至15天(含)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2)一学期请假累计16天(含)以上不满30天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分之一。(3)一学期请假累计30天(含)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工资中的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4)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30天的,每有一天扣款30元,直至扣完本学期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为止。(5)请假超过一学期,在下学期继续请假超过30天的,除不享受本学期绩效工资中的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每有一天扣款30元。(6)请假超过一学期,在下学期继续请假超过60天(含)以上的,每有一天扣款60元。(7)请假超过一学期,在第二学期继续请假超过90天(含)的,除不享受本学期全部绩效工资,同时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停发请假期间全部工资。(8)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请假不上班的,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停发所有工资。7.旷工一天扣除30元,旷工累计一个月报县教育局处理。8.教职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月底上报校长,交办公室存档,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评聘职称和评模选优的重要依据。六.审批权限:3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相应处室主任签批并备案,每月底报办公室备案。2.请假一周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3.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4.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校长审批。5.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七.请销假程序:1.一般程序。填写假条——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审批——办公室备案——到教务处安排代课——到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教务处销假;2.特殊程序。电话请假——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审批——办公室登记——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补假条补批——到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教务处销假。八.考勤管理制度中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决定。九.本考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