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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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27:41 发布

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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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目的根据总部《考勤管理办法》及北京分公司具体管理要求,更好的完成考勤制度的实施。二、适用范围分公司全体员工。三、管理办法3.1.考勤管理3.1.1正常上下班时间: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上班时间为8:30(周六9:00),下班时间17:30。下班时间超过20:00视为加班(以打卡记录为准)。3.1.2考勤打卡规定1)公司实行个人考勤卡管理制度。严格禁止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2)每位员工须在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共计两次。否则,当日考勤记录不作为核算福利补贴的依据。3)有特殊情况(如见客户)未能打卡必须提前发邮件(短信)给主管说明情况,并抄送给考勤统计员。4)出差人员必须提前到前台办理出差登记手续,作为考勤记录。5)请假必须提前在OA中提交请假申请,没有提前提交的必须在当月补提。否则按缺勤处理。6)当日未打卡,按缺勤处理。具体参照迟到/早退和旷工规定3.1.3缺勤 1)迟到/早退迟于正常上班时间15分钟及以上即为迟到,早于正常下班时间15分钟及以上即为早退。Ø迟到处罚:8:45(含)以后到公司者:扣100元   9:00(含)以后到公司者:扣200元    9:15(含)以后到公司者:扣500元    9:30(含)以后到公司者:分总面谈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5次(含)-10次(不含),抵消年休假1天,累计10次及以上,抵消2天;若当年无年休假,则按事假扣除2)旷工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Ø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当日返回公司后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Ø未经批准擅自离岗;Ø编造虚假理由或证明获请假批准。旷工期间不予发放薪酬并将按公司《纪律处罚条例》予以相应处罚。3.1.4福利补贴核算福利补贴的核算,将根据员工考勤记录进行核算。这里所指的福利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餐贴、交通补贴;考勤记录依据本办法中的3.1.1 规定。3.2法定假期3.2.1法定假期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3.2.2假期考勤打卡规定法定假期因工作安排需要上班的员工,需按本办法中3.1.1规定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考勤记录统计调休天数。3.2.3法定假期调休法定假期因工作安排需要上班的员工,可在获主管同意后于一个季度内安排调休。四、附则本办法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