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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23:25 发布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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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优良的校风学风是大学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反映。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制度,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管理工程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要求考勤对象:2010级所有在校学生自习时间要求:每周日至周四晚19:00至21:00二、考勤管理办法1、晚自习考勤由管理工程学院学生会学风建设部具体执行。学风建设部每天对各班的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每班每周至少查两次。每周一将上一周《管理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团总支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2、学风建设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与纪检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并及时出示请假者由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3、自习考勤过程中,班长、学习委员、学风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员若有包庇行为或是消极应付,一经查实,即取消年度一切评优、入党资格。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修改。所有同学对学生会检查工作有权进行监督举报。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自习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缺勤。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者,须报辅导员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交由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以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的请假的手续,学生会监察人员不予认可。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调为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维持好本班自习纪律。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四、奖惩办法1、凡晚自习无故缺勤者,按旷课处理。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旷课一节扣德育素质测评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德育素质测评0.5分。2、累计三次点名不到者,递交个人自我检讨,并予以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经辅导员同意予以警告处理,记入学籍档案,取消年度一切评优资格。3、每周请假达三次或三次以上者,递交个人情况说明,不合理的予以通报批评。4、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等先进集体评优资格,并取消该班班长、学习与纪检委员等学生干部的年度评优资格。管理工程学院团总支2011-3-22附:管理学院晚自习考勤制度表日期专业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员缺勤人员班级负责人签字监察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