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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3:2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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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2011—04号文)为严明考勤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加强考勤执行力度,现对考勤制度加以制订,并公布如下:1.基本规定:1.1每月的全勤按公司统一的实际应出勤天数计算,超出天数按加班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费。1.2职员的休息日根据工作情况由部门协调安排,一经固定,不得随意更改。若确实需要调整的,可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普通职员的休息日调整,经部门主管和人事签字后方可生效;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休息日的调整,经人事、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1.3职员需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2.工作时间: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周休息两天制。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3.关于打卡:3.1打卡时间:每天均需打两次上班卡和两次下班卡。上午下班和下午上班不得同时打卡(同时打卡称为连打卡),下午上班打卡只在上班前半小时内有效。每连打卡一次,罚款5元。个别岗位经特案申请获得总经理批准,可执行不同的作息及打卡时间,报人事备案。若有变动,变动的当月月初应将本部门当月的工作时间安排表交人事。3.2未打卡情况的处理:未打卡分为五种情况:出差未打卡,因公司组织的活动未打卡,在公司工作但因工作原因未打卡,在公司工作但因个人原因忘打卡,因公司未开门、卡钟故障或断电原因未打卡。下面分别阐述处理措施:3.2.1出差未打卡:凭审批过的《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视为出勤。3.2.2因公司组织的活动未打卡:确因活动而不能打卡者,视为出勤。3.2.3在公司工作但因工作原因未打卡:48小时内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详细阐明未打卡原因,交部门主管、人事签字确认后视为出勤。逾期补单罚款20元。当月未补单,则视为旷工。3.2.4在公司工作但因个人原因忘打卡:早晨上班忘打卡:在48小时内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交部门主管、人事签字后视为出勤,同时罚款10元。逾期补单加罚20元。当月未补单,则视为旷工。其他时间忘打卡:在48小时内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交部门主管、人事签字后视为出勤,同时罚款10元。逾期补单罚款20元。当月未补单,则视为旷工。因公司大门未开、卡钟故障或断电原因造成不能打卡:经人事确认,视为出勤公司大门钥匙保管人罚20元。3.3迟到或早退情况的处理:第7页共7页
3.4.1公司每月允许员工有两次3分钟以内的迟到,超过3分钟(不包含)按5元/分钟给予罚款(例如:1名员工第一次迟到4分钟,第二次迟到2分钟,则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不予罚款)。不允许早退(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5元/分钟给予罚款。3.4.2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合计1小时以上者(不包括上述3.4.1条款允许迟到的时间)另外给予行政警告。;合计2小时以上者(不包括上述3.4.1条款允许迟到的时间),除另外罚款200元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关于加班、补休、请假、出差、旷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等4.1加班:4.1.1定义:“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安排的超过正常上班时间3小时/次以上的不可避免的额外公务。4.1.2申请程序:加班应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加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的,应提前进行口头申请,事后48小时内需补办手续,逾期补单视无效。若无特殊原因,且事前未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单》申请加班,事后补办手续的,其加班不予承认。无论书面或口头申请,都必须说明详细的加班原因。4.1.3审批权限:普通职员(非主管级人员):1天以内: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审批;1--2天(包括1天):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2天以上(包括2天):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依次经人事、总经理审批。对于加班,公司实行严格控制的原则,因此,特做如下规定:对于普通职员及主管级的加班,部门主管具有1天/月/人的审批权。为严格控制加班,特殊情况下的口头申请也需知会所有审批人。无论是员工自己亲自知会,亦或委托部门主管知会其他审批人,口头申请都必须知会所有审批人。 4.1.4不视为加班的情况:①属于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因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不能及时完成而延长上班时间的;②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教育培训、体育联谊等集体性娱乐福利活动需延长时间的;③特殊人员在非个人休息日及非法定节假日延时工作不视为加班;④业务人员享有业务提成,故凡非人力配置不足,值班、因公出差及接待客户等需延长时间的一律不视为加班。 4.1.5加班待遇:1)业务部门:第7页共7页
由于业务部门人员加班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其工作业绩,从而获得业务提成,在加班中已经直接或间接的获得了经济利益,但确实在加班过程中,造成了生理及心理上的疲惫,而且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时间安排比较灵活,有松有紧,所以为了使员工能够得到比较好的休息,业务部门人员加班给予补休,但由于加班中已经获得了经济利益,因此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将不再给予加班费。人事在每月末将各业务部门加班情况告知门主管,各部门主管应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员工补休,也鼓励职员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申请补休。由于业务人员补休设置目的仅为缓解其工作压力,解决其精神疲劳,要求及时安排补休,因此,当年未能安排完的补休将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在当年12月底自行作废。法定节假日公司将按日平均工资数的3倍支付当日薪酬,日平均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若需计算到小时,则小时平均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8。2)非业务部门:除“清明”、“中秋”、“端午”、“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七大节日之外的时间内加班:原则上一律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部门主管应视工作情况适当安排职员补休。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12月底进行统计,一半结转到下年,一半按日平均工资数的1.5倍发放加班费。日平均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2。若需计算到小时,则小时平均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2/8。“清明”、“中秋”、“端午”、“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七大节日(一般包含带薪年休假):按日平均工资数的3倍支付当日薪酬,因调整和法定节假日一起放假的休息日加班按日平均工资数的2倍支付当日薪酬,带薪年休假期间内加班,也按照日平均工资数的2倍支付当日薪酬。日平均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若需计算到小时,则小时平均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8。“清明”、“中秋”、“端午”、“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七大节日的加班费随当月工资发放。4.2补休:4.2.1定义:有加班记录的职员休息,将休息时间与加班时间进行同等时间的抵消的行为称为“补休”。4.2.2申请程序: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补休。若因有某些客观方面的原因临时申请补休,则需提前口头知会部门主管、人事,并在返岗后48小时内补办相应手续,逾期补单罚款20元。当月未补单,按旷工处理。4.2.3审批权限:普通职员(非部门主管):1天及以内: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审批;1天以上: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依次经人事行、总经理审批。4.2.4补休待遇:第7页共7页
职员补休按正常上班处理,视为出勤。 4.2.5说明:部门主管应尽量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安排职员补休,一般要求职员当月加班记录应在次月内补休完毕。 4.3 病假:4.3.1定义:职员在身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不得不请假就医或离岗休息的称为“病假”4.3.2 申请程序: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经审批后方可休息。若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前书面申请的,应提前口头知会部门主管、人事,在返岗后48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补单罚款20元。若在当月内未补办手续,则视为旷工。休完病假后,职员应将正规医疗单位的收费单据或病历递交人事部,去看病的半天可作为病假。若在去看病的半天之外仍要请病假,要出示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否则不作为病假处理。例如:一职员17日请了1天病假,17日上午去看了病,17日下午休息,则他交过来的资料应为:17日上午看病时医院给的收费单据或病历,医生开具的17日下午需要休息的证明。如果没有医院的收费单据或病历,则不作为病假处理。若只有医院给的收费单据或病历,而没有17日下午要休息的证明,则17日下午不作为病假处理。4.3.3审批权限:普通职员(非部门主管):1天及以内: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审批;1天以上: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依次经人事、总经理审批。4.3.4病假待遇:试用期内职员不享有病假。对于已转正的正式职员:每月允许有0.5天以下的出勤病假,凭医疗单位有效证明或收费单据可视为出勤,并凭医疗收费单据销假,期间全额工资照发。若请病假超过0.5天,则超过时间按病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日病假工资数=所在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若需计算到小时,则小时病假工资数=所在地(市)最低工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8。请病假超过0.5天。4.4 事假:4.4.1 定义:职员因个人事务方面原因需请假离岗的称为“事假”。4.4.2申请程序: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经审批后方可生效。因突发性事件来不及办理书面申请的,需提前口头向部门主管、人事提出申请,并于返岗后48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期补单罚款20元,若在当月内未补办手续,则视为旷工。第7页共7页
4.4.3 审批权限:普通职员(非部门主管):1天及以内: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审批;1天以上: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审批、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依次经人、总经理审批。4.4.4事假待遇: 事假期间日扣除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小时扣除工资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8。 4.5临时外出:4.5.1定义:职员因公务或接待来访的亲戚朋友以及其他特别紧急情况等需要暂时离岗1小时以内的称为“临时外出”。4.5.2 申请程序及审批权限:一般上班时间内不允许随便外出,若确需外出,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普通职员需部门主管及人事审批;部门主管需总经理及人事审批。4.5.3 临时外出待遇:按正常出勤处理。若超过1小时,则不属于临时外出的范畴,需按请假类别填写相应申请单,未填写或48小时未补单,按旷工处理。 4.6 出差:4.6.1 定义:因工作需要出行时间1小时以上的称为“出差”。4.6.2 申请程序: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经相应人员审批方可出差。4.6.3 审批权限:普通职员(非部门主管):1天及以内: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审批;1天以上: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依次经人事、总经理审批。4.6.4 出差待遇: 出差期间工资照发。出差期间交通、住宿等问题请见《出差管理制度》。 4.7 旷工:4.7.1 定义:职员不能按时到岗上班,但未提前办理书面申请手续,也没有口头向部门主管申请,致使部门主管对其动向一无所知,严重影响工作纪律及工作进展的行为称为“旷工”。4.7.1 惩处措施: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严厉的处罚,旷工2小时以上给予严重警告,4小时以上给予行政记过,8小时以上并罚款200元,因旷工作出的处理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7页共7页
4.8 年休假:4.8.1 定义:春节前已转正的在职职员享受的一种福利。一般不少于5天,由公司统一安排在农历春节期间。4.8.2 年休假待遇:当月工资照发(业务部门提成按实际业绩计算)。4.9婚丧假:4.9.1 天数:婚假3天。晚婚职员(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5天假期。丧假3天(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岳父母、公婆等直系亲属过世)。4.9.2 申请程序: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经审批方可生效。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前书面申请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进行口头申请,并在返岗48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期补单罚款20元。若当月未补单,则视为旷工。4.9.3 审批权限: 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4.9.4 婚丧假待遇: 职员需在事后将结婚证、死亡证明的复印件交人事备案,视为出勤。若无结婚证、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则不按婚丧假处理。 4.10 产假:4.10.1天数: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已转正的正式职员享有90天的产假(包括每周休息日及期间的节假日,剖腹产增加15天假期)。女职员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三十天产假(包括每周休息日及期间的节假日)。结扎、上环、妇检、产后哺乳等,按《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执行。4.10.2申请程序:提前填写《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经审批后方可生效。4.10.3审批权限:依次经部门主管、人事、总经理审批。4.10.4产假待遇: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员,不安排其加班及夜班,并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上班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视为出勤。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但不享受提成),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男性职员享有3天陪护假。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视为出勤。 4.11 工伤:职员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考勤按工伤处理,视为出勤。工伤待遇具体请见《工伤管理规定》。5、其他事项:5.1一个月内事假与病假合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天(包括补休)。若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间第7页共7页
超过5天,则需在《职员出勤异常情况申报表》后附详细的请假原因说明,经公司领导特批后方可请假。5.2由于职员个体之间实际工作效益的不均等性,故规定所有考勤项目(加班、补休、调休、请假等),职员相互之间均不得借调转用。5.3考勤工作由人事负责,每月7日前以《考勤月报表》的形式公布当月考勤,对考勤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9日前到人事查证,逾期不予调整。考勤档案依法保留两年。5.4本制度一出,将严格执行,各位职员应严格按规定办事。5.5本制度由解释和修订。6、此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实作成:批准:___________第7页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