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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1:4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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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酒店各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规范内部管理、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控制对员工迟到、早退、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员工对客服务的质量,从而严格要求自己的作息时间为目的,特制订此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酒店将结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实际运作情况,在提前知会的情况下确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不含就餐时间1小时)。如遇特殊工作安排,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加点,员工所在部门可视情安排补时或补休。二、缺勤:A.迟到:超过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未按要求完成出勤记录者为迟到。B.早退:未按部门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也无相关考勤记录者为早退。C.脱岗:未经上司许可,无任何形式的请示或知会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超过5分钟以上者为脱岗。D.旷工:未按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正常出勤、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或无故缺勤者均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含)者,则被视为不符合劳动条件,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E.所有缺勤统计,均以该员工当月出勤的记录为原始依据,一经确认均参照相关规定对应扣薪。三、扣罚规定:A.迟到/早退/脱岗(以单次计算):5-30分钟扣罚30元,31-59分钟扣罚50元。
A.旷工:超过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1—4小时视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类推;旷工半天扣发1.5天工资(半天无薪,再扣1天工资),以此类推。B.漏打卡签到:原则上员工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否则,从第4次开始,扣罚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的,可按照签卡处理,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C.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上/下班,须于3天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确认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否则,扣罚20元/次。D.正常上/下班忘打卡签到需于48小时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对于多次(3次以上)不打卡签到、且又不按规定填写《工时变更表》的部门或个人,则视为违反酒店考勤制度,除扣罚当事人20元/次外,同时对其发出《员工违规通知书》作书面警告。E.属正常出勤、但无上/下班考勤记录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视为旷工处理,旷工者按照本制度中“扣罚规定”的B点执行。F.员工必须亲自打卡签到上/下班,严禁代人打卡签到或授意他人打卡签到,违者,经查实,代打卡签到者及被代打卡签到者视情况扣罚50-100元/次。员工打卡签到上班时,必须己更换好酒店工衣,才能打卡签到上班;员工打卡签到下班时,必须己更换好自带服装,方能打卡签到下班。四、超时工作:A.加班:在暨定的例休或法定假期中,由执行总经办或部门管理人员委派、安排出勤或值班时,此工时为加班;若因自身能力未完成份内工作、无故自行安排当班的现象,则不按加班对待。B.加点:超过规定下班时间,仍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留守工作岗位、或部门领导要求额外完成工作任务时,此工时为加点;各部门岗位必须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按加点对待。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超时工作则不按加点处理。任何形式的超时工作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
申请,按其当日完整的出勤/打卡签到记录为准,并及时提交相应的书面审批资料至执行总经办,否则不按加班/加点计算;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加班,必须由执行总经办审批后方可有效。所有人员的加班、加点将由所属部门在90天内安排补休,并将补休记录抄送执行总经办;逾期无任何理由、无任何审批记录的并未能安排的存休一律予以充公。五、工时变更:A.例休:员工在按照部门排班完成本职工作后应该享受的休假,每人每月不少于4天;该假期可以累计存休或连休,但必须在120天内完成补休,逾期无任何理由未能安排时则一律作废处理。B.补休:必须有明确书面记录、已被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时,在部门管理人员同意的前提下申请的休假统称为补休。员工级连续补休5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补休连续3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C.补钟:有明确书面记录并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由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运作需要临时安排提前下班、或调整出勤时间的现象统称为补钟;补钟通常按小时计算。D.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发生的任何工时更改、调整、倒班等,均为换班;换班属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E.借休:本身并无存休,但要求把尚未发生的假期预先借休者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F.提休:在同一月份中预先享受规定的休假称为提休。原则上不予批准,各部门管理人员应酌情严格控制,按员工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而审批;提休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或执行总经办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G.调休:在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未按正常排班申请调整或更改休假时间的变化为调休;调休通常为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H.连休:连续例休4天以上为连休;申请连休者须在其部门落实下一月度的更期和排班前,提早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各部门管理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时仍应服从正常的更期和排班。连休4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连休3天以上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执行总经办书面申请,部门第一负责人休假时还应发《联络单》知会各部门。备注:任何形式的工时变更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均以实际当日发生的考勤记录和提交至执行总经办审批的书面凭证为准,在每月终止日仍未提交书面通知、或逾期未填写《工时变更表》者将不予认可。六、请假/消假:A、事假:员工因故申请事假,必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由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签署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律无薪。B、病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可享受每月1天的有薪病假,但必须提供地区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方属有效;该假期不得累计或逾期享受,需要住院的员工无任何特殊对待。C、婚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必须提前至少10天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员工本人3个月内办理的合法《结婚证》为附件方能享受。符合条件者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未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认可。D、产假: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已婚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可享受为期90天的产假,但须提供有效《准生证》和专业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产假期间仅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E、法定假:国家规定的11天假期(元旦一天、农历清明节一天、5月1日一天、农历端午节一天、农历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农历春节三天),相关休假规定及补休将参照每次假期的另行发文执行。F、工伤假:员工当值期间,完全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仍然出现的意外、致使本人或身边同事受伤时,则断定为工伤;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时,应即时通知所属部门管理人员、或通知执行总经办备案,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伤期间将参考本市或地区区
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享受全薪假期;若休假超过2个月以上时,由第3个月起则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伤休假最长不得超过120天。G、慰唁假:员工在转正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旁系亲属(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则享有1天有薪假期。慰唁假的申请要求提供亲属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故证明,其他类型的证明一律无效。H、消假:员工在因故取消休假时,应书面办理消假审批手续;部门管理人员连续休假超过3天、或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假期3天以上时,应书面报知执行总经办,并书面知会各部门,及补充办理相应消假手续,否则上述情况一律按无薪事假处理。因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酒店员工除享受以上指定假期的类别外,其它形式的休假一律按无薪事假对待;任何形式的连续休假超过5天以上时,期间不得再重复享受例休、法定节日等待遇。上述管理规定由2012年4月起生效并执行,其解释权由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至此,酒店之前有关员工考勤管理、计算方式等将全部废除并停止使用;任何人员考勤按此文执行,原则上不得有悖于全员管理大纲。酒店执行总经办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本《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门同仁共同遵守,认真落实、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