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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0:5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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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行政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考勤管理,保持行政服务中心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一、考勤办法1、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2、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按照行政机关工作时间执行,执行国家法定休假制度。3、进要签到,退要签退。超过30分钟应履行外出和请销假手续。4、考勤时间: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上班:08:00—08:30;上午下班:11:45——12:30;下午上班:14:00—14:30;下午下班:17:30—18:30。其他日期:上午上班:08:00—08:30;上午下班:11:45——12:30;下午上班:13:30—14:00;下午下班:17:30—18:30。
5、不能实行指纹考勤的,经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批准,可实行有期限的签字考勤。代替考勤的,一经发现,两人均按旷工认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外出和请销假手续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工作时间不能到岗的,须按下列规定执行:1、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内),须经首席代表批准并登记离岗时间;不能签退的需事先报管委会受理登记台备案。2、上班时需直接到单位进行取件、办件或进行其它工作的,需提前报管委会备案。3、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请假,30分钟以上需填写因公外出审批卡或请假条,半天以内的,须经首席代表批准;1天以上,须经首席代表同意,安排好临时替岗人员,并加盖本单位中心专用章,由中心主管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或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假的,需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批准。假条、审批卡报管委会受理登记台备案。4、首席代表外出或请假,30分钟以上应填写因公外出审批卡或请假条,1天以内,经中心主管副主任批准;1天以上,经单位主要领导和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批准。假条、审批卡报报管委会受理登记台备案。
5、因公外出需出示上级批示或文件,因病请假3天以上的需有医院诊断证明,年休假需有本单位开具的证明。请假或外出要严格按照A、B角规定进行业务移交,确保工作正常开展。6、假期结束和因公外出归来,需到统一受理窗口填写销假时间或返回时间。统一受理窗口每周汇总请销假和外出情况报管委会。7、工作人员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超过30分钟为脱岗、超过2小时为旷勤,不签到或不签退视为旷勤。8、加班必须事先书面申请,根据加班申请延长签退时间。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附件:样表1、磁县行政服务中心请(销)假单2、磁县行政服务中心因公外出审批卡3、磁县行政服务中心加班申请
附件:磁县行政服务中心请(销)假单单位姓名工号事由请假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替岗人员(B角)首席代表意见管委会意见销假时间年月日时分附件2:磁县行政服务中心因公外出审批卡单位姓名工号事由外出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业务移交(B角)首席代表意见管委会意见返回时间年月日时分磁县行政服务中心加班申请窗口单位加班时间加班人员及工号加班原因
首席代表签章管委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