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5.29 KB
  • 2022-05-17 13:20:04 发布

考勤管理办法 S-LT-HR-14-007-D(最终发布) (1)

  • 9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作业指导书考勤管理浙江陆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文件编号:S-LT-HR-12-010ZhejiangLoopmasterEnergyTechnologyCorp.,Ltd新文件编号:S-LT-HR-14-007-D页码:1/9文件级别一般策划人舒晓滢策划日期2014年8月10日制度层作业指导书评审人杨军评审日期2014年8月15日文件版次2.0流程及信息化部杨炯评审日期2014年8月18日文件密级无审批人章权伟生效日期2014年8月19日1目的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加强考勤纪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浙江陆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3释义无4相关文件《劳动合同法》、《浙江陆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5职责5.1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依照本文件规定履行相关事项的审核和批准。5.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考勤的统计和出差管理,负责考勤结果运用和相关政策解释。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2/95.3总裁办负责考勤监督。5.4执行总裁负责超标准考勤审批和考勤管理制度审批。6流程详见OA流程7内容7.1总则7.1.1考勤周期按“自然月”核算;7.1.2考勤管理实行“指纹考勤和签到考勤”相结合,原则上均应实行指纹考勤,个别区域及项目进行签到考勤;7.1.3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两种工时制。7.2作息时间7.2.1公司员工(工程现场工作人员除外)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如下:7.2.1.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7.2.1.2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2:30-17:307.2.1.3考勤次数:一日两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7.3考勤纪律7.3.1公司采取指纹考勤,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指纹考勤,无故不考勤按迟到、早退处理;7.3.2考勤遗忘:因个人原因遗忘考勤的,应在次日10:00前写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总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3/9监/总经理及以上)签字审批后交予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每位员工当月申请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3次以上,人力资源部不再受理,按缺勤处理;7.3.3每次指纹考勤时,考勤系统会提示“谢谢”,并显示员工姓名,此为正常考勤;7.3.4在工作时间如有外出公干,离岗和到岗时都必须指纹考勤,且应在公出前在OA办公系统中进行公出/出差或请假申请,否则视为旷工处理;7.3.5遇车辆“错峰”限行日,员工需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上下班正常指纹打卡。7.4休假管理7.4.1休假原则7.4.1.1员工休假种类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调休、年休假、法定假等8类;7.4.1.2员工休假(除法定假外)需履行OA请假申请流程,否则视为旷工处理,公司不接受先休后请事例,具体要求见7.4.2;7.4.1.3未休满原请假天数提前上班的,需到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请假天数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7.4.2各类休假7.4.2.1事假7.4.2.1.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事假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7.4.2.1.2员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7.4.2.1.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得为C级及以上。7.4.2.2病假7.4.2.2.1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正常上班须请病假,病假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4/9明,并在OA中申请;7.4.2.2.2员工在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基本工资发放,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计发,规定医疗期满后的员工,如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7.4.2.3工伤假7.4.2.3.1处理办法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批行。7.4.2.4(陪)产假、哺乳假、产检假7.4.2.4.1(陪)产假、哺乳假按自然天数计算,享受带薪,产假期间发放员工基本工资。7.4.2.4.1.1产假、哺乳假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婚晚育者(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员工工作所在地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7.4.2.4.1.1.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7.4.2.4.1.1.2女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期间内,可享受工作日每天1小时的带薪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7.4.2.4.1.2陪产假男职工符合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妻子产假期间可享受带薪陪产假10天,此假须在产假期间使用,不予延期和另作安排。7.4.2.4.1.3产检假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享受带薪产检假,1-6个月,每月半天产检假,7-9个月每月1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5/9天产检假。7.4.2.4.1.4员工在享受独生子女产假时,需事先呈交《独生子女优待证》于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如无法事先提供证明,按事假处理待提供证明后,核准假期。7.4.2.5婚假7.4.2.5.1双休日计算在内,不顺延补假,但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内,可顺延补假并享受有薪假,计发基本工资,不符合国家婚姻法的,不享受婚假待遇。7.4.2.5.2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7.4.2.5.3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7.4.2.5.4婚假可根据工作安排分期享受,但必须在结婚一周年内休完,否则视为放弃,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书原件证明,入职前领取结婚证的不享受婚假。7.4.2.6丧假7.4.2.6.1双休日计算在内,不顺延补假,但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内,可顺延补假,计发基本工资;7.4.2.6.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可酌情给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丧假一次性用完,员工请丧假需出示相关证明;7.4.2.6.3丧假可先办理事假,之后凭相关证明销假,凡不能提供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7.4.2.7调休假7.4.2.7.1加班调休7.4.2.7.1.1员工因加班产生的时间可进行调休;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6/97.4.2.7.1.2公司提倡通过调休方式冲抵加班时间,原则上当月的加班时间在当月全部进行调休,如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当月调休,可以申请次月中进行调休。7.4.2.7.2加班原则7.4.2.7.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7.4.2.7.2.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按提成方式核算绩效奖金的营销人员,以及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高层管理人员,不计加班。7.4.2.7.3调休时间计算:7.4.2.7.3.1工作日加班原则上从晚19:00以后计算;7.4.2.7.3.2工作日、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折算调休时间的比例为1:1;7.4.2.7.3.3加班及调休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满一小时的,不予计算。7.4.2.7.4不属于加班的情形7.4.2.7.4.1职能部门员工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完成而产生的加班加点;7.4.2.7.4.2员工参加公司在节假日举行的公益活动;7.4.2.7.4.3员工的工作结果因个人原因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导致返工而延长工作时间的;7.4.2.7.4.4员工因公出差,导致休息时间或休息日在路途中的。7.4.2.8年休假7.4.2.8.1员工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内,可顺延补假;7.4.2.8.2员工根据工龄享受年休假待遇,其中4天年休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春节假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7/9期统一休假,年假标准按以下标准享受:在司工龄年休假(探亲假)工龄1-5年5天工龄5-10年7天工龄10年以上14天7.4.2.8.3年休假计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服务的月数/12)ⅹ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7.4.2.8.4原则上员工所申请的事假、病假,先使用年休假冲抵;7.4.2.8.5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提前预支年假,如因中途离职或病事假时间超限等原因,将在员工相应月份工资里扣除多请年假天数工资。7.4.2.9法定节假日7.4.2.9.1法定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年休假、调休原则上不能与五一、国庆、元旦连休。7.5考勤违纪管理7.5.1迟到与早退7.5.1.1员工每月可允许迟到两次,且每次不超过15分钟;7.5.1.2当月迟到达到三次(含三次)以上,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第三次迟到本人当月工资扣款50元,第四次迟到本人当月工资扣款100元,第五次及以上迟到本人和主管领导(总监/总经理及以上)当月工资各扣款200元/每次,早退视为旷工加倍处罚;7.5.1.3当月累计迟到六次以上者,处罚当月基本工资。7.5.2旷工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8/97.5.2.1员工有如下情况视为旷工:7.5.2.1.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7.5.2.1.2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7.5.2.1.3伪造出勤记录者,每伪造一次视为旷工1天处理;7.5.2.1.4当年累计旷工10日,连续旷工3日者,予以开除;7.5.2.2旷工以半天计,不足半天的计半天,旷工日按正常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7.6请假审批权限7.6.1各类请假调休,两天及以下,本人OA提起申请-部门领导审批-一级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7.6.2两天以上各类请假调休,本人OA提起申请-部门领导审批-一级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7.6.3一级部门领导请假,由本人OA提起申请-人力资源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7.6.4分公司员工请假,1天以内,本人OA提起申请-直接主管审批-HRG备案;2-4天本人OA提起申请-直接主管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审理-HRG备案;5天及以上本人OA提起申请-直接主管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审理-分管副总审批-人力资源总监审核-HRG备案。7.7.附则7.7.1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订,其修改、补充、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7.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作业指导书编号S-LT-HR-14-007-D版次2.09/98附件及表单序号记录名称表格编号保存部门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