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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42:32 发布

教师考勤管理办法2014.4.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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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时间,配合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的实施,保证学校教学、教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办法。一、时间安排1、学校教师上午7时10分到校,11时40分放学;下午2时起床,4时40分下班(值日教师提前15分钟到校)。上班时间教师应遵守《东源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切实做好工作。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日领导及校门值日教师上午7时到校门值日,迎接学生到校。下午放学等最后一车接送学生安全离开后教师方可下班。3、值日领导安排:星期一黄志堃,星期二朱伟勇,星期三郭景,星期四张叔贤,星期五朱惠明。值日领导上午8:00、下午2:30负责收集教师考勤情况,下午4:40放学时将教师签到表送到王汉习手里。4、教师每日上下班实行签名制。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7:30至8: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下班签名时间为16:25至16:35,签名地点为各教师所在办公室。5、为减少学生在校真空时间,上午7:20至7:50为教师巡查时间,检查学生作业完成及卫生情况。下午3:50至4:30为学生在教室候车时间(其中3:50至4:00为学生书写时间)。需接送的学生在教室里候车,并安排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班里有针对性进行辅导。然后按广播通知顺序排队在校道上车离校。增加的课时按每节次10.00元付教师,每月兑现。 6、逾期未签名的如需说明情况请直接找王汉习,教师不得代签名,如有代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7、教师考勤情况每周公示一次。同时实行领导巡岗制度,专人巡课制度。二、工作考勤教职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参加升旗仪式、例会学习、教研活动、家长会等学校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遇有病、事应主动请假,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管理权限审批。三、请假规定1、教职工因公或因事、病、婚、丧、产等原因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立即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2、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以主管部门或函授学校通知时间为准,离校前天向学校申请,并写好请假条,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离校者以旷工论。四、旷工、旷课(会)、迟到、早退、中途离堂(会)的界定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处理工作日)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实,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处理。经组织分配工作后,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以旷工处理。 2、旷课(会):未经批准,上课铃响后5分钟或会议开始后10分钟仍未到堂(会场)为旷课(会)。3、迟到:未经批准,上课铃响后或会议开始后仍未到堂(会场)为迟到。4、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会议未宣布结束,未经主管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课堂(会场),未返回课堂(会场)为早退。早退时间课堂界定在5分钟内,会议界定在10分钟内,超出规定时间以旷课(会)处理。5、中途离堂(会):在上课中或会议进行中未经领导或会议主持人同意擅自离开课堂3分钟或会场5分钟以上后返回课堂(会场)的为中途离堂(会)。中途离堂(会)后,在下课或散会后仍没回来者以旷课(会)处理。五、病假凡因病必须离岗治疗和休养的,经批准可请病假。1、短期病假(包括去医院看病),说明事由向学校领导请假。长期病假一律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意见,当日未能提供证明的,须在请假当日起两日内提供证明,未提供证明者不能按病假登记。2、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教职工向校长说明原因,待教职工返回一周内审核批准。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从事校外职业者,视为旷工论处。六、事假 1、教职工遇有个人特殊情况必须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去处理的,应请事假。2、事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工作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3、属下列情况者,经校领导批准,可不算事假:(1)教职工凭学校、幼儿园通知书参加家长会或带小孩体检的;(2)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已婚女教职工进行计生“三查”和产前检查的。(3)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的。(4)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参加交流活动的。七、国家法定假日、婚丧假、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考勤处理1、教师考勤设专项经费(全勤)每教师每期200.00元,每天每次考勤签名1.00元。2、寒暑假结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并停发当次会议经费和组织开学工作经费。3学校的各种会议、教师业务学习一并纳入教师考勤范围,每次2.00元。4、一学期以内教师旷工2次以上(不含2次)不享受全勤经费,一学期迟到、早退累计5次以上(不含5次),请事假累计4天以上的(不含4天)不享受全勤经费,故意不签名的算旷工处理。5、教师旷工一次(以签到次数及巡岗登记为依据)扣除绩效工资30.00元,请假、迟到、早退5次算一次旷工。对于不服从管理的旷工教师按《教师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请病假的,该教师的课由学校安排,替课金由学校支付。7、教师因私事请假需书面向学校说明,事假能调课的先调好课,因急事不能调课需学校安排的,每节课扣请假教师10.00元用于支付替课金。8、丧假指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的丧事根据国家安排给予3天假期。该教师的课由学校安排,替课金由学校支付。其他情况的按事假处理。9、生育假、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假期按国家规定予以休假。该教师的课由学校安排,替课金由学校支付。10、操持子女婚事给予3天假期。该教师的课由学校安排,替课金由学校支付。超过天数将按事假处理。11、领导、教师因公出差(会议、比赛、培训、参加活动等学校安排的)的,该教师的课由学校安排,替课金由学校支付。如考虑教学实际先调好课的可以给予适当报酬。12、教师事假计入考勤范围,婚假、产假、丧假等不列入考勤范围。九、其他规定1、抽查不在岗的,半小时内本人亲自向领导做出合理解释的不作处罚;超过半个小时的或不作合理解释的,每次视同旷工处理。2、凡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升旗仪式、例会等),无故不参加的。如集体性活动发生在其它请假期间,只算其它请假,不重复计算。3、学校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一些重大活动需全员参加,学校原则上不准假,如确需请事假的,每天扣20.00元。 4、学校将把考勤结果列入个人工作成效,并与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相挂钩。同时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十、本管理方法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领导办公室。顺天镇中心小学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