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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42:27 发布

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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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1.学校实行领导值周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政教处,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一)作息时间要求1.上午:值周领导、值班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中午放学组织学生集体放学,护导学生过马路;下午:值周领导、值班教师于13:55准时到校门口护导学生过马路,下午放学组织学生集体放学,护导学生过马路,等学生全部坐上校车校车离校后方可离校。   2.校委会工作例会为周周一早晨第一节课开始,教师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负责人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务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务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本制度从2020年2月28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