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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35:3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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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弘网络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中弘网销人字【2016】002号考勤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为规范中弘网销公司员工考勤秩序,满足考勤记录、假期统计管理需要,以确保全公司考勤管理规范统一并发挥出纪律严明的考勤管理作用,明确相关奖惩及待遇核算,以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弘股份行政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及网络营销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特对原考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一、适用范围中弘网络营销公司全体员工二、归属管理1.自2016年11月1日起,考勤归属管理为总部人力资源部,全公司各区域人员统一纳入总部考勤监控管理系统,并配置中控考勤平台,月末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从平台导出实际考勤记录,汇总考勤结果下发至各部门、各大区,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区域总经理审批员工考勤情况。其中,大区副总监级(含)以上人员考勤由总部集中管理,接受总部考勤审批管理。2.各大区或案场设置考勤管理员(对接人),接受总部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指导和工作安排。全面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负责考勤机终端操作与维护,即在人员入、离、异动调整时完成指纹录入及员工信息的增删管理,确保实际人员与平台记录保持一致,考勤管理员应于每月月末前督促所辖员工自查当月出勤及工作登记信息的完整性。3.各区域人力负责人承担起全员考勤管理的监控与督察责任,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严肃考勤纪律依总部统一管理规定做好宣导和执行工作,对违反考勤规定行为严惩不贷,同时,接受总部考勤负责人检查和指导,纳入工作行为考察。其中,大区高级经理(含)级以下人员考勤由区域总经理审批,接受总部考勤抽查。4.中控考勤系统具有便捷性、指纹兼容性、平台集中性等特性,凡出差人员或各区域临时任务调派者,均需在当地完成上下班打卡记录,计入完整考勤信息,若有违反仍按考勤纪律要求处理。5.若考勤管理员未与相关领导确认或在未核查事实的情况下,妄自为员工在考勤记录中标识正常出勤或频繁备注因公外出、忘打卡申请等行为,人力资源部将做出查处质询其行为,如有营私舞弊或故意欺瞒等违反考勤登记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200-500元处罚.三、考勤管理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与不定时工时制相结合的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人员:适用于:财务管理部、法务风控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高级经理级(含)以下人员,按标准工时制执
行作息时间。2.不定时工时制人员:适用于:公司副总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营销中心、渠道中心、产品中心、电商中心、五大区域、计划运营部、成本招采部全体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按不定时工时制要求执行作息时间,员工上下班遵照公司考勤打卡规定,日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3.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5个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即am9:00—pm17:30(am12:00—pm1:00为午休用餐时间);海口和三亚地区员工工作时间为am9:00—pm18:00(am12:00—pm2:30为午休用餐时间);员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及旷工等情况;4.迟到、早退、旷工管理要求(1)迟到、早退定义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者视为迟到,以次数计算,即工作日am9:01以后到达者,视为迟到;早退:非公原因或请假,早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以次数计算,即pm5:30(含)之间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2)迟到/早退处罚规定员工单次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之内的(即9:01-9:09)每次扣款100元;单次迟到或早退在10分钟(含)—30分钟的(即9:11-9:29),每次扣款300元;单次当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并2小时之内(即9:30-11:00)的每次扣款500元,扣款于当月工资中扣除;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结合考勤记录直接认定;员工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录指纹的,经核查属实的将按旷工处理,每出现1次扣0.5天工资,记通报批评1次;月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或连续3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含),记入工作警示1次,并核算旷工1次,除前款经济处罚外另须再扣除1天工资及全部补助;月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6次及以上的或连续3个月内频繁出现迟到行为,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9次(含)的,视为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给予无偿解除劳动关系处理;试用期内员工月度内累计迟到3次(含)以上者或入职3个月内累计迟到10次(含),属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依法执行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员工出勤的完整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中“定性评估”及“规范执行类”考察项,在绩效评分中体现;(3)旷工行为未经事先批准,缺勤后的1个工作日内又没有按规定补全休假程序者;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虽办理但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以及未事先通知其主管领导且未得到有效批准而无故缺勤者;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不按时上班者;有意欺骗公司,请假原因不属实的,伪造考勤记录,采用不适当的方法骗取或擅自制造、更改假条不上班者;
不服从调动或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或擅自离开者,缺勤3天视为旷工,随时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已提出离职,但未按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交接手续而不来公司上班的;因违法犯罪被公安部门依法拘留者;(4)旷工处罚规定旷工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及以上且未提交请假申请的按旷工0.5天处理,大于4小时及以上按1天处理;旷工扣除工资及补助;月度内或单次旷工<1天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旷工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均无,并从当月工资中扣罚800元;1天≤月度内或单次旷工<2天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旷工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均无,并从当月工资中扣罚1000元;旷工超过一天给以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批评;2天≤月度内或单次旷工<3天者,属严重行为失当,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旷工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均无,同时通报全公司,降职降薪;月度内累计或单次旷工≥3天及以上者或年度内累计天数达到5天(含)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行为,公司有权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任何经济补偿;旷工日的基本工资无,当月绩效为0;(5)弹性工作制(试行)适用范围:电商中心部分人员(除信息管理部人员外)上班时间:原则上统一遵守公司上下班考勤规定;但因岗位及工作特殊性允许部分人员执行弹性工作制,即周一至周日之间出勤必须满5天,上班时间不得晚于10:30,下班时间不得早于17:30,每天上下班打卡间隔不低于8.5小时(含就餐),否则依考勤规范记入迟到或早退扣罚并纳入行为管理规范;偶遇特定事因晚于10:30上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因工作时间受开发设计阶段及项目制工作等影响,故凡在日常及休息时间延时工作的均以完成阶段产出为导向,不纳入加班范畴,其行为表现记入管理评价。若部门出现偶发性加班,原则上,不在OA上提报和申请倒休,不在考勤中记录,各部门内部需做好线下记录和调整,无须向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方式:采用指纹打卡记录形式,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人力资源部每月进行汇总和复核;四、考勤纪律:1.考勤周期为自然月,全体员工采用指纹/面部考勤打卡方式(总裁除外),每天上下班各一次均须亲自打卡;特殊员工在考勤机无法识别指纹时采用密码考勤方式(密码考勤需OA审批);员工打卡须亲自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毁损、涂改、伪造出勤等经查实,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解除劳动关系处理;2.因个人原因疏忽或考勤机故障以及忘录指纹者,应于事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纸质《忘(漏)打卡说明》,完成线下审批经行政管理部IT负责人核查并从监控中采集图像验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备案,计入正常出勤记录,每人每月最多允许4次非正常打卡请示机会,超出次数从第5次未打卡记录起按旷工处理;若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录指纹的记工作警示1次;若无可证实依据(监控等)则按旷工处理,当天1次未打卡按0.5天出勤处理,当天2次未打卡按缺勤1
天处理计为旷工;详见附件《忘(漏)打卡说明》;3.员工因公外出的暂不能录入指纹(因公外出、出差、临时指派、培训等),需于外出前通过OA系统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申请的,应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电话请示,并于外出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OA补假手续。违反规则者人力资源部对考勤有否决权,可视为旷工;4.人力资源部将对考勤纪律进行全程监控和抽查,如抽查发现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超过30分钟(含)的,将对员工处以100元的罚款(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批评一次;5.凡试用期员工,若在试用期内请事假或病假达10天及以上者或试用期证实怀孕者,则均视为不符合转正条件,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依法执行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手续;6.员工请假需提前通过OA系统提交相关审批单据,执行请假审批流程,全部假期申请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和生效,凡未被获批的假期为无效假期,强休视为旷工。请假最小单位为0.5天,休假管理制度遵照《中弘股份行政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执行;7.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申请的应于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请示,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获得准许,并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8.员工请假期满须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其责任由当事人承担;9.考勤月结一律以考勤机和OA系统请假记录数据为依据,个别情况以人力部门有效备案手续作为补充依据。月度考勤记录在核算工资前,须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10.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做好下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如发现有滥用职权、或失职或监管不力的,公司将予部门负责人警告处分,并有权对其进行降职、降薪处理;五、考勤及假期签批权限:1.(总部)假期签批1-3天员工层级3天以内(含)假期:人力资源部复核、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一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全部假期: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复核,分管人力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批;2.(区域)假期签批1-3天经理级及以下员工3天以内(含)假期:部门负责人审批、区域人力部门复核、区域总经理审批;经理级及以上员工3天以内(含)假期:区域人力部门复核、区域总经理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区域总经理3天以内(含)假期:分管副总裁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复核、分管人力资源部副总裁审批、总裁审批;3.(总部)假期签批3天以上全员3天以上假期:年、事假一律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复核、分管人力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批后执行;全员3天以上(含)法定假期(除年、事假外的所有假期):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复核及分管人力副总裁审批后执行;4.(区域)假期签批3天以上经理级及以下员工3天以上假期:部门负责人审批、区域人力部门复核、区域总经理审批、总部人力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
经理级及以上员工3天以上假期:区域人力部门复核、区域总经理审批、总部人力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区域总经理3天以上假期:分管副总裁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复核、分管人力资源部副总裁审批、总裁审批;5.考勤管理--总部+区域:总部:人力统一从考勤系统导表进行汇总审核,形成考勤确认后分别下发各部门,经员工本人签字及负责人审核后由人力负责人审核,全部副总监级以上(含)须总裁审批区域:总部人力统一从考勤系统导表进行汇总后分发给各大区签字并审核,高级经理级(含)以下区域总经理审批,人力总经理批准凡产假、计生假、病假、哺乳假、婚假、丧假须先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再执行部门签批流程;须提供有效证明作为附件,方可执行OA申请,不能随附有效证明或申请未获批者,一律视假期无效,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经申请同意可于休假起2日内,完成有效证明补齐手续。六、考勤登记及统计:1.总部副总裁(含)级别以下员工,以及大区副总监(含)及以上级别的员工,考勤办法如下: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进行整理,结合OA系统中员工与考勤相关的事项审批,汇总上月各部门/大区考勤情况,形成纸质《考勤确认表》,按部门下发至员工,由其对本人上月考勤情况作出反馈,并签字确认;2)总部总经理级(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考勤确认表》报总裁签字审批;总部总经理级(不含)以下级别员工的《考勤确认表》,报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大区副总监(含)及以上级别的员工的《考勤确认表》报营销中心分管副总裁签字审批;3)人力资源部根据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考勤确认表》,整理后汇总成《考勤汇总表》于每月4日前转交薪酬岗人员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2.大区副总监(不含)以下级别的员工,考勤办法如下:1)每月1日由总部考勤负责人将上月考勤导出下发至各大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指定考勤管理员,各大区考勤管理员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进行整理,结合OA系统中员工与考勤相关的事项审批,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将考勤异常情况反馈至员工,原则上须员工本人签署《考勤确认表》并经大区人事行政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扫描版文件,连同完善后的电子版《考勤汇总表》一并上传至总部考勤负责人处;2)总部考勤负责人于每月3日前完成各大区全部考勤审核工作,于4日前转交薪酬岗人员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3)人力资源部以上述内容为依据核对员工考勤情况,如员工对本人考勤异常存在疑问请于每月5日前到人力资源部核对,并在考勤反馈中填写异常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5日下班前将再次确认后的《考勤确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部。4)如有员工过期不签字的行为,人力资源部将视同其默认考勤结果,并以此为依据核算工资,员工不得申诉;5)人力资源部对考勤确认及汇总表负有检查、核准的责任,对存在疑惑、不符情况有问询、调查的权利,各考勤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相关信息的核准,以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七、加班管理:
1、加班范围1)执行标准工时制的部门及岗位:因工作需要加班情形,需执行线下加班审批规范,填写《加班申请单》作为记录加班时间的依据,经主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日常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凡公休日合法加班可事先申请并执行对等倒休,依请假审批流程完成线下签批,不得在OA上提报申请,年度内倒休完毕,未休结者视为自动放弃于12月31日清0;2)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部门及岗位:因营销工作特殊性,凡在日常延时及公休日额外超时工作的均以完成业绩指导为导向,不纳入加班范畴,其行为表现记入管理评价。若部门出现偶发性加班,原则上,不在OA上提报和申请倒休,不在考勤中记录,各部门内部需做好线下记录和调整;凡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并享受佣金发放待遇的人员,若日常延时或公休日工作的不纳入加班统计,没有倒休;3)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值守或安排临时工作的,根据标准工作日出勤时间于事后对等倒休,需执行线下加班审批规范,填写《加班申请单》作为记录加班时间的依据,经主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并依请假审批流程完成线下倒休签批,不得在OA上提报申请,年度内倒休完毕,未休结者视为自动放弃于12月31日清0;凡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并享受佣金发放待遇的人员,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不纳入加班统计,没有倒休;2、加班规范1)严格控制加班审批,做到工作有计划性,通过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以及劳动组织和工作组织的改善,杜绝不必要的加班,凡是工作量不饱满的部门或岗位,不批准加班;2)严格加班审批流程(仅执行线下审批),必须做到先审批并报人力备案后方可执行,不经事先审批并备案的加班视为无效;3)提倡奉献精神,副总监级(含)以上员工,一律不办理加班;4)以工作为重,是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当员工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并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同时,也要做到尊重员工,在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状况;3、加班程序:1)加班者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复核批准并备案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2)公休日(周六、日)安排加班的,应在上周五的17:00前将《加班申请单》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复核批准并备案;3)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在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将《加班申请单》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复核批准并备案;4)出差期间延时及公休日工作,不计加班,特殊情形另提报审批;5)因提高员工技能、素养而组织开展的内外部培训,占用非工作时间的一律不视为加班。6)员工加班不足60分钟的不予计算;公休日及法定日加班,应扣除午餐、晚餐各1小时时间;加班期间的餐费、交通费,一律自行承担;7)加班须如实打卡,在加班期间若迟到、早退者,执行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处理办法;每月由
人力资源部根据已备案的《加班申请单》核准实际加班时间,无考勤记录者,加班不予认定,若加班批准时间大于考勤打卡时间,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若加班批准时间小于考勤打卡时间,以加班批准时间为准;8)人力资源部复核:确认加班事项是否符合本规定明确的各项要素,完全符合的方可批准加班;加班理由有瑕疵的,一律不得批准,应当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或否决;严肃加班管理,一律不得补办审批手续;4、例外处理1)因紧急情况未提前申报需要临时安排加班者或需要签批的部门负责人适逢外出,须由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备案并获得口头批准后方可执行,但事后必须按规定的签批程序,于加班生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若超出此时效,不予认定加班;2)标准工时制并符合加班条件的员工加班,其延时部分不计加班,若延时工作已成为常态,则其主管领导应当:核定其工作量,通过调整工作分配或改善工作流程加以解决;并应当审核其工作能力是否胜任;5、违规处罚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2)员工加班申请不真实,以不正当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加班的,或未按公司安排下加班,或加班工作效率低下的,一经发现依管理规范进行处罚;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按照绩效和评估管理要求加重扣罚;4)利用加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干私活、偷闲怠工、睡觉、写私人书信、玩电脑游戏、进行棋牌活动、上网、聊天、看电影、上网下载歌曲或电影、浏览不健康网页等依管理规范进行处罚;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此同时,与之相悖的制度废止。北京中弘网络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6年11月15日主送:各中心各部门各区域抄报:总裁、副总裁存档: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