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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26:48 发布

12员工考勤管理的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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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鸥鹏地产集团关于员工考勤管理的规定(2012年第一次修订版)1.总则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作息时间在确保完成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并全面实现所在岗位及所在部门、所在单位的工作目标的前提下,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如下:冬季(10月1日一4月30H):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30时。夏季(5月1日一9月30H):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3.考勤的管理3.1所有员工上下班应在公司打卡,未配置打卡设备的单位,员工上下班考勤在单位行政部门指定的人员处登记。3.2上班时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个人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岗位工资。3.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前台进行外出登记,外出时间预计在2小时以上的必须向所在单位行政部门报告, 否则一律按私自外出论处;行政部门应在前台LED上公布当日登记的外出人员,否则对前台值班人员和行政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分别处以每次20元罚金;外出人员在返回时均应在打卡机上打卡,否则处以每次20元罚金。3.4因公出差或因公事不能按时考勤的,应在事前办理《出差登记》报所在单位行政部门备案,并在返回后第一天到所在单位行政部门注销出差登记;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办理出差登记的,应在返回公司后的当天填写《考勤异动表》报单位行政部门注销考勤异常,否则按旷工处理。3.5员工因病、因私、工休等原因不能到岗工作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请假的相关规定和审批流程办理请假手续,报所在单位行政部门备案,任何人未获准请假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4.考勤的规定4.1迟到、早退、缺席3.1.1员工上班迟到30分钟(含)以内的,记为迟到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到岗者按缺席处理;4.1.2员工下班早退30分钟(含)以内的,记为早退一次;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缺席处理;1.2旷工4.2.1员工迟到2小时以上、早退1小时以上,记旷工1天;4.2.2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缺勤或电话请假后,未在规 定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4.2.3员工延迟出差返回日期,又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补齐出差手续的,其延返时间视为旷工。4.2.4员工请他人代打卡、代签到,或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均按旷工处理。1.考勤的处罚5.1公司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0元,年终奖加倍扣罚每次60元,若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不含10次)者,年终奖按每次100元扣罚。5.2员工缺席1次扣罚当天基本工资,年终奖加倍扣罚;连续缺席3次(含)或全年累计缺席10次(不含10天)者,不再发放年终奖。3.3员工代他人打卡签到每次处以200元的罚金。5.4员工旷工1天按扣罚两天工资(含岗位、绩效工资)处理,年终奖加倍扣罚;连续三天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者予以除名。4.其他6.1本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所有相关文件及规定同时废止。6.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6.3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