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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1: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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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子公司、项目部所有员工(特定人员除外)。第2章员工作息时间第3条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日,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第4条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第3章员工考勤规定第5条总部及分公司实行OA系统签到制,各项目部实行OA系统加实名签到。第6条签到时间:8:00至8:30,签退时间:17:30(夏季18:00)以后,每天签次。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退,因故不能签到/退者,须在当天上下班前向上一级领导书面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第8条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由他人代替签到,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签到者与代签者每次各处罚20元。第9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天监督员工上下班签到/退。第10条公司总部、子公司由人力资源助理、行政助理负责考勤的监督、统计,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统计、监督及上报。第11条考勤人员每月4日前根据考勤签到/退原始记载和签到异常记录情况上报中央行政部,由人事部经理对公司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并在公司公告栏做出公示。第12条迟到处罚标准:(除极端天气:如大雾、暴雨、大雪外)迟到20分钟以内的,第一次扣薪5元;第二次扣薪10元;第三次扣薪20元;(以此类推)。迟到20分钟至1小时的:第一次扣薪10元;第二次扣薪20元;第三次扣薪40元;(以此类推)。超过1小时的扣半天薪金。第13条早退扣薪方式与迟到相同。第14条旷工处罚标准:扣除当天薪资外罚款50元/次,并给予通报批评,连续旷工三天者视自动离职,扣除所有薪资。第4章休假
第15条节假日1.一般公休日:周日。2.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上述休假时间为一般执行标准,因公司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和决定具体的放假时间及长短。第16条事假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时,应事先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类别、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经领导批准同意并把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2.无法事先请假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的方式请假。3.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4.请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项需要补请须申述充足理由,获准后方可补假。5员工请事假期间不享受正常工资和津贴。第17条病假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正规医院病休证明,予以休病假。2.员工1—3天病假的工资按其日工资标准的60%核发。3天以上的无基本工资和津贴。第18条婚假1.符合法定适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可增加至婚假10天(含公休、法定节假日)。2.休婚假的员工需持《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3.婚假期间享受享受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其他津贴福利。第19条产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员工,怀孕满七个月的女员工,公司给予1小时/天的保胎假,对于特殊原因每天不能休息,保胎假可以累加,累加周期为一周,不得跨周累加,但累加时间不得超过5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保胎者,可凭医院证明给予不超过一个月的保胎期,期间按病假处理。2、怀孕期间终止妊娠:(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14天,期间按病假处理;(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期间10天为带薪假,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要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如准假,按照病假处理;(3)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月终止妊娠,产假45天,期间15天为带薪假,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要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如准假,按照病假处理。
3、生育期间:生育期间,产假90天,其中分挽前休假15天,公司给予3个月补助,300元/月;4、生育后(1)、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每天给予哺乳假两次,每次为30分钟,哺乳假当天内可累加,哺乳期开始时间为生育后上班至孩子一周岁。(2)、休假超过规定假期天数的视为事假,按事假的规定执行。注:婚假、产假、丧假休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的,不扣除法定假期或公休假日。第20条丧假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及养父母去世,给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丧假2天。路程在500公里以上的增加1天,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津贴。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须从新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按照事假处理。第21条其他假期其他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4章因公外出第22条因公不能准时来公司上班签到的,需提前申请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直属领导审批,报行政部助理(项目上直接报销售经理)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第23条: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者,必须于9:00前电话通知中央行政部备案,待回公司后第一时间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第5章加班管理第24条加班类别及实施程序2.公休日加班,即指员工在周日加班。员工在公休日加班须在周六下班前将填好的“加班申请单”交直接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节假日加班,即指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员工节假日加班须在加班前将“加班申请单”交直接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25条加班待遇规定1.员工因加班后由部门直接负责人安排补休的,不予补发加班工资。2.员工补休需在当月使用,过期不予累加。第7章考勤管理第26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27条各部门考勤由行政部、部门主管监督执行,各子公司、项目部考勤负责人于次月4
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公司人事部。第28条员工请事假、病假、休息和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继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未填写《工作交接单》和未做工作交接者,处以40元/次的罚。第29条员工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填写者按旷工处理。第30条员工全年的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级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20~50次者,扣发50%的一次性年终奖金。第31条行政部将对各子公司、项目部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第32条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第33条如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后,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受到同等处罚。第8章附则第34条行政部对本制度拥有解释权。第35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