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81 KB
- 2022-05-17 13:08:05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打卡。(总值班负责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后30分钟内的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院办公室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统一录入,若出现无法打卡的情况,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重新录入指纹; 第六项
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应在星期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科室月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七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 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卡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10元。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二天由院长批准,三天及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消假。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六项婚、丧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五天假期;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两天假期。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第七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 第四条加班管理 第一项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临时加班。 第二项加班调休 1、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以调休,并在当月休完,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2、法定节假日,各科室依据医院营销策略,来合理安排科室调休事宜。 篇二:医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 (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 (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
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 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九)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
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3.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 4.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 (二)旷工 1.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旷工半天,扣发200元; 2)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 3.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 4.
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5.经直属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脱岗 1.上班期间为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 2.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 五、排班规定 1.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3.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 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 4.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六、正常请假规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 4.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 5.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人人事部 二O一五年三月五日 篇三:医院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一、总则 本规定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科室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 二、考勤 (一)迟到、早退、脱岗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脱岗。 (二)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病假。休假起止期限内的节假日,公休日均应连续计算,不得扣除。一周内休假3天及以上者,当周无公休日。 (三)旷工 未经请假缺勤1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四)新入职员工入院培训第一天即为用工第一天。 三、作息和假期 (一)作息时间: 1、常规:7:50-12:00,13:30-17:30 2、因科室工作内容不同,不同班次的作息时间以科室规定为准。 (二)休息
周休1天,法定节假日休息;入职满1年,周休天,法定节假日休息。(三)法定节假日 全体员工均享有11天带薪假日: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清明节1天(4月5日前后);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四)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五)生育假 具体参照《关于休产假人员的管理规定》。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包括“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死亡时给假期2天。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给假期1天。 四、考勤管理 (一)全院员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 (二)各科室的考勤工作一般由科室负责人负责。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科室领导同意后,由考勤人员登记,报人资行政部备案。
(四)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和登记工作。 (五)人资行政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科室。定期检查、监督各科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不定期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与部门负责人绩效挂钩。 五、请假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由本人在离岗前填写《请假条》,员工请假1-3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4-6天由部 门领导批准;7-9天由分管院领导;10天以上由总经理最终审批。病假须有诊断证明,无假条视作旷工;员工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经领导签字批准的《请假条》,作为考勤的依据之一。 六、奖励与处罚 (一)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1/4个月工资和奖金;旷工一天扣发1/2个月工资和奖金,依次类推。连续旷工2天,上报人资行政部按辞退处理。 (二)病假工资一天扣一天,奖金一天扣一天;事假工资一天扣两天,奖金一天扣一天。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视作自动离职,特殊情况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公开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