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50 KB
  • 2022-05-14 15:36:06 发布

现代社会发展视阈下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探析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现代社会发展视阈下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探析 现代社会发展视阈下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探析   现代社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社会组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社会组织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关键步骤。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在中国传统社会组织建设的思想精华和西方有关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文明成果的熏陶下逐步发展,但同时存在着现行管理体制的制度性障碍以及制约社会组织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其他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有一个创新路径选择。  一、社会组织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社会组织的涵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1]  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2]  王浦觔等认为,社会组织是一个中文语境下的概念。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中介性组织。狭义的社会组织,是指由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纳入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社会组织。从是否登记注册管理的角度界定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只有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登记注册才能成为法人组织。狭义的社会组织,也称“新社会组织”,指政党和政府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性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3]  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的现状  1.我国社会组织规联盟模不断扩大,影响力明显增强  20世纪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1965年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也只有000个左右。到1989年初,全国性社团由“文化大革命”前的近百个发展到1600多个,增长了15倍。地方性社团也由6000多个发展到近0万个,增长了约32倍。[4]到2016年,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过的社会组织已增长至万个。  2. 我国社会组织影响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进入快车道,社会组织发展的速度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的同时,社会组织的作用日益显现。社会组织已经涉及和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促进经济增长、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广泛。  二、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现行管理体制的制度性障碍  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还存在很多欠缺。现行的关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明显在执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同时,一些急需的重要法律缺位。  2.组织管理不规范。例如,双重管理体制成立初期适应了我国社会发展需要,保证了 社会组织的质量和正确发展方向。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和活动领域、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双重管理体制也逐渐出现妨碍,甚至制约我国社会组织功能发挥的现象。  制约社会组织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1.缺乏人才。社会组织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因为社会组织不同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通过自收自支解决工资、福利等问题,收入普遍较低且不稳,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专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  2.资金短缺。资金短缺是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发展所遇到的普遍问题,并直接导致其缺乏足够的物质条件,难以吸引社会新鲜血液的加入和更好地开展工作。  3.缺少活动场所。很多社会组织缺少相应的活动场所,导致社会组织活动的举行受到了限制,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有所减缓。  4.社会支持欠缺。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中社会捐赠所占比重很低。由于我国文化中缺乏民主参与的传统,及社会组织自身社会责任担当的有限性,使得社会组织缺乏社会的支持。  三、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从政府的角度看,发展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立法以及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是可选择的路径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组织有序运行。应适时修订、完善现行的行政法规,制定、颁布并推行相关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的专项法规,明确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同时给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以法律依据,使得政府的管理创新有了边界,从而真正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助力。  2.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保障社会组织有效发展。总体来看,推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规制、组织自律、公众监督的多元互动网络,是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突破点。  从社会组织自身角度看,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1.要在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方面加大投入。首先,要加大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年轻、高学历、专业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这是社会组织从源头上消解人才困境的关键;同时,还要注意专业人才的引进,这样才能更好的与时俱进。  2.构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一方面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另一方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促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后,从大量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中转移出来,社会组织承接转移出来的职能,不同层次和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可以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承接。而政府则专注于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将重心放在强化对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上,促进社会组织更好的提供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