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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6 11:31:3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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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会议审核表
会计计划表
会议管理要领
会议工作细节审核一览表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一、会议审核表邀集与会人员的选定标准
·对于该项议题确实身有感触者
·对于该项议题确实握有资料、学有专精并饶有经验者
·本次会议的结论将会对其有所影响者
·邀其与会参与发言讨论的好处要比因该员出席会议而致工作停顿所造成的损失来得更大者二、会议计划表
三、会议管理要领(一)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2)发言内容是否出于个人的利害?
(3)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呢?
(4)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呢?
(5)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言过的人呢?
(6)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呢?
(7)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呢?
5.应当引导在预定时间内做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
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二)会议禁忌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
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
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做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10.不要中途离席。四、会议工作细节审核一览表
五、企业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二)会议分类及组织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三)会议安排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第五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第六条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第七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文书管理制度文印室管理规定
文件、档案保存年限表
文件收发规定
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文书管理规定
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文印室管理规定第一条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二条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办理。
第三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第五条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六条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属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归列行政开支。
第七条文印室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或处50元以上罚款,屡教不改或给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处5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三、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党支部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党支部书记签发;公司本部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发。
(二)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字,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复印、盖章。
(三)文件和原稿,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四)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五)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和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六)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七)传阅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四、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一)全厂公私报刊、外来邮件、外发公启、函电由厂收发室负责收发。
(二)外发函、电要求。
1.各部门因公需外发函、电,经办人员应于每天下午××点以前将函件、电报底稿送到收发室,另填写挂号、平信、电报外发登记表。
2.每天下午××点以前,厂收发室应将当月外发函、电清点,累计送交邮局寄发。
(三)外来邮件管理
1.外来邮件一律经厂收发室签收分发。
2.凡挂号、纸包、包裹单、汇款单、货运单等由收发室通知收件人到收发室当面签收。
3.一般公启函、电和厂内职工私人信件,由收发室开具清单分放到各单位信报箱内。
4.私人不明平信一律放到信架(信袋)内,由个人自取。
5.不论公私邮件收发室应随到随清,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对国外来函应检封口、邮戳,如发现拆封或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并向邮局反映,查明原由。
6.凡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货运单等的收件人,在收发室通知发出后,应随即到收发室领取邮单,并及时去邮局取款取件。超期罚款,收发室概不负责。
(四)报刊订购与收发。
1.报刊订购。
(1)订购时间:上半年、下半年
(2)订购手续:不论单位和个人,均需先到收发室查阅报刊目录,再将需要订购的报刊代号、名称、出版日期、单价、订购份数、期数填写清楚交收发员核对算价,确认无误后,当面缴款开票。公费订购报刊由收发员持订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托收手续。归口管理报刊公费订购的单位除按上述要求填写预订单外,尚须填写报刊分发清单,详细写明各种报刊分发到哪些单位或领导。
2.报刊收发。
(1)收发员每天对邮局送来的报刊应对照邮局分送清单分类清点,发现有差错应及时登记并要求补缺退余。
(2)收发员收到邮局送来的报刊后应及时分发,不得耽搁延误。收发员清点分发报刊时间为××小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收发室。
(3)每天分发到各单位信报箱的报刊应随附分发清单。
(4)各单位应固定专人按时领取报刊和公启函电。领取时,要对照分发清单清点检实签名,发现差错,应当面向收发员提出增补退换要求,并进行差错登记。当面未提出,则视为分发无差错。
(五)收发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节假日、星期日应有人值班,休星期日应采取换休形式。
(六)收发室内外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
(七)收发室由××部门负责管理,其工作质量由××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并承担责任。
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第一条凡以厂部或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纪要通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厂领导批准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属打印范围。
第二条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厂性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厂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第三条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厂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便函都不属打印的范围。
第四条凡需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将其底稿首页附上“发文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经××审核修改、统一编号,有关部门会签,分管厂领导签发,方能交付打印。
第五条打字员接稿后,应认真检查文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符合文件归档要求等,对发文手续不全、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打字员有权拒绝打印。
第六条打字室要建立打字登记簿,对各类文件材料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统一登记。并根据厂办安排的轻重缓急次序,进行打字。打字时要做到快速、准确、排版合理美观、用力均匀。
第七条打字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字的内容向外泄露,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油印室。
第八条打字员要爱护打字、油印设备和物品,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和物品领用登记费用统计工作。
第九条文稿打完后,打字员要把原稿和打字清样交给两办秘书或拟稿人校对。校对者校完后应在原稿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条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见第一条范围)分别由两办或拟稿人负责校对,由厂办打字室负责油印、装订,达到字迹清晰、版面清洁、装订整齐。由两办机要员上报下发。以部门名义下发的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专题会议纪要,由归口部门负责校对,油印、发送。
第十一条两办秘书对文件的差错情况,要进行登记考核。
第十二条油印文件要严格按照审批份数印刷,油印者不得私自增加份数或私自留存,油印底板和废页,余页应及时销毁。六、文书管理规则□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使文书管理制度化,以增进文书处理之品质及效率,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文书管理,指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或各公司(含事业部、业务执行部门)与外界来往的文书(包括电报)及关系企业(含公司内容)各部门间来往文书(包含签呈),自收(发)文至归档全部过程之办理与控制。□承办部门第三条总收发部门
总公司各部门与外界来往文书的收发由总管理处总务部门统一办理,各公司(工厂)所在地的总收发由其所属总务部门办理。总收发部门负责文书之收受及发送。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一)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及各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外界来、往的文书,以各公司总经理室或管理处为管理部门;营业、采购、工务、资料、法律、服务、训练等业务部门的文书,得以各该业务部门的最高主管部门为管理部门。
(二)各公司(工厂)所在地与外界来往属地区性文书,以其所在地之经理室或管理处(或总务部门)为管理部门。
(三)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间来往文书原则上以厂、处、部、室以上部门为管理部门。(四)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来往文书的核稿及收发、拆封、登记、分文、稽催、校对、监印、档案管理等事宜;文书未按规定处理者,管理部门不得受理。
第五条主办及会办部门
(一)文书内容所涉及的业务主办部门为该项文书的主办部门,如有涉及其他部门时,其他部门则为该项文书的会办部门。
(二)本企业各类资料对外统一报送的主办、会办及提供部门如表3.2.2:
□行文第六条行文类别
(一)函:发布规章或临时性规定及对机关团体、公司行号、私人或关系企业各公司间及公司内各部门间行文使用。
(二)公告:就主管业务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宣布时使用。
(三)便函: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间或公司内各部门间业务接洽时使用。
(四)签呈:下级对上级有所请示或报告时使用。
(五)电报:业务处理须以电报行文时使用。
(六)表格式公文:政府机关规定之表格式公文及公司人事令等,可依实际需要印为固定格式使用。
(七)其他:
1.司法文书依据司法部门规定程序实施;诉讼文书,依政府有关部门诉讼审议委员会规定程序实施。
2.会议纪录及例行表报等的发送不必行文。
第七条行文名义、署名及印信借用
(一)对关系企业外机构行文的名义、署名及用印规定如下:
1.以公司名义由董事长署名盖董事长职章:属政策性或影响公司重大权益的行文。
2.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章:对政府各部、会、局、署及其所属一级、二级机构或省政府、市政府及其所属一级机构等之行文。
3.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签字章。
①对省政府、市政府所属二级机构等的行文。
②对当地市、县政府及其所属一级机构的行文。
③对税务、金融机关的行文。
④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代表各公司对外的行文(但本款第六项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4.以公司名义,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对本款第二项所列以外的公家机构或公民营企业、法人团体的行文。
营业、资料、工务等部门于各类规章规定的核决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客户、厂商之行文。
5.以部门名义,由厂处长署名盖厂处长职衔签字章。
营业、资材、工务等部门于各类规章规定的核决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客户、厂商的行文。
6.以部门名义盖部门章:
①采购部门对厂商的行文。
②人事、服务、训练、法律等部门于经办业务之权责范围内对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或个人的行文。
7.应依本款第四项的名义、署名及用印规定行文而该行文单位无经理者,得盖用公司公章行文。
8.因环境特殊或事实需要,须另行规定行文名义、署名及印信使用者,应专案签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呈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
(二)关系企业各部门间应以部门名义行文,并依下列规定签署、用印:
1.正式行文者,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或事业部经理署名盖职衔签字章为之;以业务接洽便函行文者,由经办部门主管及经办人署名,盖用部门章。
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对各公司行文的油印函件,盖用部门章。
3.工务、资材、会计、总务等服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行文盖部门章。
4.厂、处以上部门主管对其直辖部门行文以部门主管之职衔签字章签署。
(三)公告、人事通知单、聘任书、奖状、契约及依法令或特定业务(如进出口、税务、关税、劳保、投标等),须加盖公司或业务专用章的文件,均应盖章,并视业务需要依规定加盖董事长或总经理之职衔签字章或职章或加盖于其权限或授权范围内的部门主管签字章或私章。
(四)特定签署人及印信的文件从其规定。
(五)需以对等身份的签署人名义复文者,应斟酌实情处理。
第八条行文的判行权限
(一)以董事长署名行文者,应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呈董事长判行。
(二)以总经理署名行文者,除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代表各公司对外行文得由经理(主任)判行者外,应送各公司总经理室转呈总经理判行。
(三)以事业部经理署名行文者、应送经理室转呈经理判行。
(四)以部门名义由厂处长署名行文者,应由部门主管判行。
(五)以部门名义行文者,应由部门主管判行。
(六)以公司名义盖用公司公章行文者,应由经理级人员判行。
(七)因专案业务需要,如进出口、税务、关税、劳保、投标等使用公司名义,须盖用董事长或总经理之业务专用章者,行文时应经各该业务部门主管于授权之范围内经核准后始得为之。
(八)固定格式文书,应由署名的主管于原稿判行后,授权业务主办部门主管依式行文。□文书处理程式
Ⅰ.通则
第九条
文书分类
(一)机密类:具有专利性、独特技术性的资料及特定列管的业务机密文件,应依本规定第八章规定办理。
(二)A类:凡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的文书,应呈总经理核阅后始得分文办理。
(三)B类:一般文书及经常性业务往来文书。
(四)C类:一般通知或参考性的函件无须呈判者,仅登记分文直接交经办部门处理后归档。
(五)其他类: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之表报、宣传或印刷函件,无需收文、登记,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参阅。第十条 收发文登记单
(一)第一联为收(发)文登记单,收发人员按流水号码顺序装订存查。
(二)第二联为催办单,于送经办部门签收文件后,收发人员收回,按处理期限或待复日期之先后次序整理,按日核对催办。
(三)第三联为主管催办单,经办部门主管于交办文件后留存,按处理期限或待复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随时稽催督导用。
(四)第四联为经办人员存查联,于文件办妥后按结案、未结案分类存查。
(五)第五联为核查联,于文件办妥时随文归档,如系代行或授权判行的文件,由收发人员转送主管核阅后归档。第十一条收(发)文字号的制定管理
(一)对外行文的字号
1.公司:X1X2(X3)总字第○○○○号。X1X2为公司简称;X3为地区别,不需分地区者省略;○○○○为公司收(发)文流水号。
2.事业部(含直属部门):X1X2(X3)X4字第○○○○号(X4为事业部或直属部门代字,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制定管理)。
3.营业部门: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制定。
(二)对关系企业行文的字号
1.由各公司总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
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
(三)收发文编号
1.由文书管理部门按年份依流水号码一文一号编列。“业务接洽便函”另行编定,亦采流水号码一文一号编列。
2.复文以收文号码为发文号码,如有二号以上来文并案处理,以最后的收文号码为发文号码。
3.主动发文号码与一般收复文号码采取同一编号顺序。Ⅱ.与外界来往文件
第十二条收文
(一)登记、分文
来文由收发人员拆封后,于“收(发)文登记单”登记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者、来文字号、来文日期、附件及摘要后,送分文人员依其性质判定文书类别、经办部门,再由收发人员分发。
(二)文件的分送
收发人员分发文件,应留存“收(发)文登记单”第一联,依收文编号之流水号码装订之。其余第二、三、四、五联连同来文以“分文专用卷宗”送交经办部门主管核定“要”“否”答复及处理期限,记入“收(发)文登记单”第二、三、四、五联,第二联于当天签收后,夹放于“分文专用卷宗”退还收发人员,由收发人员按处理期限的日期先后予以整理为文件催办之用。
(三)文件交办
经办部门主管将文件批交办理时,应将经办人姓名记入“收(发)文登记单”第三、四、五联,留存第三联按处理日期之先后整理稽催督导,第四、五联连同文件交经办人办理。
(四)文件处理
1.经办人办理文件时,应将拟办或复文拟搞签呈主管判行。
2.经办人应将处理经过、结果或复文摘要记录于“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记要联记要栏(如不敷使用时,得以“文书签办单”补充,签办单随同“收(发)文登记单”
第五联流程处理),并填记预定保存期限及销案或待复日期后连同来文(复文时需附复文稿)经呈判后打字、校对再转送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经办部门主管于文件判行后,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三联抽出销案。
3.收发人员收到办妥的来文及“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时:
①如无需复文者,依其类别编定档号填记于第四、五联将档号及销案日期转记第一联,抽出原留存的第二联销案,并将第五联同文件归档,将第四联退还经办人。
②如需复文者,将复文及复文搞送请监印人员用印后,复文封发投邮;来文、复文稿、复文底本则依其类别编写档号填记于第四、五联后,第五联连同来文、复文稿、复文底本归档,并抽出原留存的第二联销案(如需待复者,则将第二联依待复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再将第四联退还经办人。经办部门如业务需要,可以复文底本留存。
4.来文附件如属现金、支票、汇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经办部门经办人于接到来文时,应即缴交出纳部门签收不应随文传递。第十三条主动发文
(一)拟稿、登记
经办人以公文稿笺拟妥文稿,检附“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填写受文者、类别、经办部门、内容摘要、附件、经办人姓名、预定保存年限及销案或待复期限等栏,呈部门主管会核稿人员经判行,送收发人员编号,转打字、校对后,送交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
(二)发文处理
收发人员收到发文文件、原稿“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即将发文文件及原稿送请监印人员用印。文件封发投邮后,登记单第一联依收发文编号的流水号装订;无须待复文件,第二、三联即予销案,如须待复者,第二联由收发人员暂存,第三联送经办部门主管,均依待复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第四、五联连同发文原稿及底本依其类别编写档号,将档号及销案日期填记于第一联后,第四联交还经办人存查,第五联连同发文原稿、底本归档。第十四条外界复文的处理
收发人员及文书经办部门收到外界复文,除按收文程序处理外,收发人员应抽出原发文的第二联销案,将销案日期转记原发文的第一联,并将收文日期及字号转记于原发文后归档的第五联,经办部门接到复文时,主管应抽出原发文的第三联销案,经办人应于原发文的第四联填记收文日期及字号。Ⅲ.关系企业来往文件
第十五条行文方式
(一)正式以公文用纸或油印函件行文者,依本章的规定处理。一般性的规定、通知、公告等函件无需复文时,发文部门仍办理发文手续,受文部门则依下列方式处理:
1.主管部门对其直辖部门行文时,受文部门免办收文手续。
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及各公司相互行文,由受文公司总经理室或部、室、中心文书管理部门办理收文,其转交所属部门时,所属部门免办收文手续。
3.受文部门依前二项的规定免办收文者仍应处理呈核后依收文日期先后顺序归档。
(二)以“业务接洽便函”行文者,依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各类文书的行文,应就组织层级需要数量一次印发,避免逐级转文重印延误时效。第十六条业务接洽便函之处理
(一)发文
经办人发文时,应将接洽内容列记于“业务接洽便函”第一联,并填记文书类别、受文者、待复期限、附件等各栏,呈请主管判行后另依式填写三联连同第一联呈主管主管签署,一并送收发人员编号并记载“收(发)文编号登记表”再送监印人员用印后,由收发人员将“业务接洽便函”
第二、三、四联送交受文部门,第一联则依待复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
(二)收文
受文部门的收发人员收到“业务接洽便函”第二、三、四联,于便函上填记收文时间、编定收文号码并记载“收(发)文编号登记表”将便函第二、三、四联送呈部门主管批定经办人后,由收发人员将二、三联交由经办人承办,第四联经经办人签收后由收发人员按发文部门要求的待复日期先后整理,以备稽催。
(三)复文
经办人收到来文应于第三联拟具复文稿并填写销案或待复日期,及预定保存期限(如需签办,则以“文书签办单”办理,签办单连同“业务接洽便函”第三联处理),经主管判行后,依式填写于第二联,一并呈主管签署再送由收发人员转请用印并抽出原暂存之第四联转记销案或待复日期,将第二联送交受文部门(原发文部门),第三、四联编定档号填记于档号栏后;第三联依其类别归档;第四联依收文流水编号的顺序存查。如未结案,则第四联按待复日期先后整理以备稽催。
(四)回文处理
发文部门的收发人员收到复文部门送达的便函第二联时,于原暂存的第一联注记复文的收文时间;第二联转送经办人呈阅办妥并注明预定保存期限送收发人员抽出第一联销案,再一并编定档号填记于档号栏,第一联依发文流水编号的顺序装订存查,第二联依其类别存档,如未结案,第一联需加注复文部门要求的待复日期,并按此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再行复文时,则依发文程序办理。□文书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文书结构
(一)公告:以“主旨”“依据”“公告事项”三段式斟酌运用。
(二)函、签呈:以“主旨”“说明”“办法”“请求、拟办或建议”三段式斟酌运用。
(三)业务接洽便函:以公文三段式或以条例方式逐点叙述。
(四)采用语体文以达到“简、浅、明、确”的要求,可用表格处理的尽量利用表格。
第十八条信函处理
(一)指名营业、工务、资材及采购人员收受的信函由信封上的记载可认为公务文书者,应视同公务文书拆封,如系私事,再予发还;未能办认为公务文书的信函,经其本人拆封后如系公务文书,应交收发人员依本规则处理。
(二)指名经副理以上人员的信函,迳送其本人,如系公务文书,再交收发人员依本规则办理。
第十九条签呈处理
(一)经办人因特殊案件的处理,需签请主管核示时,以签呈用纸缮写一份行之,签呈经核决并依示办妥后应依类别归档。
(二)经办人签拟后层呈主管核示,如需呈转经(副)理级以上主管核示者(各公司经理室、总经理室以及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为呈总经理或董事长核示者)则于厂(处)长(部、室主管)签示后,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登记于“签呈事务备查表”转呈经(副)理以上主管(各公司经理室、总经理室及总管理处为总经理或董事长)核示,于核示后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转记“批示”情形,呈送厂(处)长(部室主管)核阅后,交由经办人依示办理,但与会办部门有关者应复印分送会办部门协同处理或备查。经办人办妥后,将签呈交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编定档号填记于签呈及“签呈事务备查表”后,签呈依其类别归档。签呈内容不宜为公众周知者,应指定专人专案签办。
第二十条
合约处理
(一)订立或修改合约时,经办部门拟稿后判行前,应将文稿转送总管理处法律事务室核稿。判行后依业务需要份数送请缮打、校对、用印。
(二)固定格式的合约书其原稿应依前款规定经核稿判行后使用,经办部门使用时依式填写所需份数呈准后,直接送请用印。
(三)合约书签约代表原稿、正本的保管部门规定如下表3.2.3:
保管部门收到合约书正本应即贴足印花并予销印后与原稿一并归档。其他业务有关部门均以副本留存备用。第二十一条副本及图书处理
副本视同正式文书,应依规定处理、归档;各类图书应指定部门集中管理。第二十二条电报处理
电报视同文书,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十三条文书处理要点
(一)经办文书遇有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之重要文件,应将正本妥为保藏,每有应用均以副本或影本层呈处理。
(二)为利文书处理并达分层负责目的,经办人应就内容要点签拟意见或选稿随来文呈部门主管核阅批办,各主管人员应对文案注意见,避免只签名而无意见。
(三)经办、会稿、核稿等人员之答名,应清晰可辨,不得潦草难认。
(四)经办文书应视其轻重而定缓急,如案情涉及其他部门应照会办理,会稿案件会办部门应按速件处理之。
第二十四条
文件处理期限
(一)收发人员收文时,原则上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最迟应于文到一小时送交有关人员。
(二)分文人员的分文时期,由各公司视其收文数量自行订定。
(三)经办人员的处理期限。
1.速件、电报、机密文件等应随到随办,于文到一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
2.一般案件由部门主管斟酌经办人的工作量,指定处理期限,一般以文到三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
3.来文定有答复期限者,应尽力于来文所定期限内处理完毕。
4.计划、试验、研究、开发、规章修订、测定、搜集资料等特殊案件部门主管应斟酌实际需要分别规定其处理期限。
5.监印人员原则上于当天完成用印。
6.文件归档,应日案日清,最迟不得逾二日。
7.签呈案件,按分层负责的决行层次,由各公司自行订定时限。
第二十五条文件稽催
(一)经办人如未能如期办妥文件,应于处理期限届满前,经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以口头通知文书收发人员更改处理期限。
(二)收发人员应按日检查催办联,到期未见办妥销案者,应先以口头通知经办部门主管,如再俟一天仍不见办妥销案者,应即以“文书催办单”一式二联,送经办部门主管交由经办人填注“拟完成日期”及“迟延原因”经主管批核后,经办部门自存一份,一份送还收发人员继续依期稽催,收发人员应随时将稽催情形记录于稽催联。
第二十六条发送方式
文书发送方式分为专送、邮寄(平信、限时、挂号、航空)
电报(寻常、加急、书信、打字)及集运等,经办人应于文书底稿上注明。
第二十七条文件递送
(一)呈阅文件的递送方式
文件呈阅、呈判、会办时,如为普通案件以浅灰色卷宗递送,如系机密,紧急或A类案件,则以桔红色卷宗递送。
(二)部门间文件的递送
1.发文及受文部门在同一厂区内,可以文件直接递送,如需签收者,可以自存联送请请受文部门签收后取回稽催。
2.发文及受文部门在不同厂区者,发文部门收发人员需将文件依受文部门地区别以(处)、部(室)为单位装入“内部信封”予以递送,“内部信封”仅书写受文部门的厂、处、部、室名称不另注明经办人姓名,由受文部门收发人员统一拆封分发。
3.各公司于各办公地区应设一文件“寄送中心”,总公司为各公司总经理室,各公司(工厂)所在地为总务部门,各“寄送中心”得规定每日截止收件时间,以便整理集中装运。
4.收发人员将文件递交“寄送中心”后,“寄送中心”人员应将同一受文部门之厂(处)部(室)的文件集中整理,开具“文件递送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连同文件汇总装入地区别专用“文件袋”寄送。收文地区之“寄送中心”人员收到“文件袋”拆开后,即以“文件递送清单”第二、三联连同文件送交各厂(处)收发人员签收后留存第二联,第三联以当天“文件袋”送还原发文的“寄送中心”存查。
5.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寄送各厂区的文件,一律递交各公司的“寄送中心”登记转送。
6.总公司各“寄送中心”的“文件袋”,需于下午五时前送交总管理处总务部门统一运寄。
7.原则上文件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寄送中心”人员须于每日上午上班后30分钟内将“文件袋”内文件分送各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签收。□印信
Ⅰ.印信种类
第二十八条
种类
(一)公章:各公司向主管机构登记之公司印鉴及特定业务专用之公司印信。
(二)职章:〖(〗1.董事长、各公司总经理刻有公司名衔及职别的印信。
2.刻有职别及特定业务专用的主管印信。〖)〗
(三)职衔签字章:各公司厂、处长以上主管刻有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四)部门章:刻有公司及部门名衔之印信。如为不得对企业外行文之部门,应于部门章上加注“对内专用”之字样。
(五)校对章、骑缝章、附件章:刻有公司名衔及“校对章”或“骑缝章”“附件章”等字样之印信。
第二十九条印信的资料及形式
所有印信均为圆形橡皮质。
Ⅱ.印信使用
第三十条监印人员
(一)各公司公章及董事长职章之监印人员应签请本企业董事长核定后任用。
(二)特定业务专用的图记及董事长职章、公章、总经理职章之监印人员应签请各公司总经理核定后任用。
(三)各部门主管的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指定监印人员。
(四)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代理人代为监印,代理人的任用应依前三款的规定签准或指派。
第三十一条印信盖用
(一)行文时应依第八条的规定判行送请监印人员依第七条的规定于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用印。
(二)其他文件需盖用印信者,经办人应填具“盖用印信申请单”一式二联,经呈准后凭以申请用印,监印人员除于文件上用印外,还应于“盖用印信申请单”正面加盖使用的印信,并收存第一联,第二联退回经办部门存查。第三十二条印色使用
公章、职章以红色印泥或红色打印水用印的。
Ⅲ.印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印信的核定及制发部门
(一)公章、董事长及各公司总经理之职章及职衔签字章均经总管理处董事长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
(二)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的部门章或特定业务之主管职章经各部(室)经理(主任)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
(三)各事业部经理、厂(处)长的职衔签字章、特定业务之主管职章及各部门的部门章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定由各公司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
第三十四条印信登记
业务主办部门需用特定印信或业务专用印信向有关主管机构报备时,该印信的登记、更换、撤销等的手续,均由该主办部门办理。
第三十五条印信申请
(一)印信制发的申请
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由主办部门填具“请(制)发印信申请表”一份,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部门制发。
(二)印信换发的申请
1.印信的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请(换)发印信申请表”
一份,于备注栏拓具印模,叙明制发日期,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部门换发。
2.原有废旧印信应于换发的印信收到后一周内,由监印人员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三)印信补发的申请
1.印信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信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请(补)发印信申请表”一份,于备注栏叙明原印的种类、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呈经核定后,由管理部门补发。
2.补发印信的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信,以资区别。
3.遗失的印信寻获时,应即交由监印人员于二日内依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
(四)印信增刊的申请
1.一种印信以制发一枚为原则,但如因业务需要或受地区限制需增刊者,由业务主办部门依本条第一款规则申请。
2.增刊的印信应由管理部门斟酌实情设法加以区别。
第三十六章印信缴销
(一)废旧、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信,应由监印人员填具“缴销印信申请表”一份,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呈经核定后,检具缴销之印信,送缴管理部门撤销。
(二)印信管理部门收到缴销的印信,即斟酌实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
第三十七条印信管理
(一)各种印信由各监印人员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二)印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信之制发、换发、补发、稽查等管理工作,并设立“印信登记表”拓具印模、样本,依序装订成册,以利管理。
(三)印信不固定换发年限,印信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应稽查一次。
(四)主管、监印人员或印信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
Ⅰ.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管理部门
(一)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搞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
(二)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Ⅱ.整理与分类
第三十九条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
(一)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二)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
(三)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四)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五)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文件送归档。
第四十条
文件整理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
(一)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二)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三)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第四十一条档案分类
(一)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二)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
(三)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
(四)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
(五)档号之表示方式如下
A1A21B2C1C2D11E2
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卷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第四十二条档案名称及编号
(一)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
(二)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
(三)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四)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
(五)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四十三条档号编定
(一)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顺序编列档号。
(二)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三)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编列档号。
(四)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Ⅲ.归档与档案清理
第四十四条保存期限
(一)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
(二)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四十五条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三)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四)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五)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四十六条档卷清理
(一)管档人员应随时拂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年度更换时,依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清理一次,已届保存期限者,得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向主管官署报备,并于目次表之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
(二)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在第五联上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Ⅳ.调卷
第四十七条调卷程序
(一)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具“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科长以上)核准后持向管档人员调阅。
(二)管档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调卷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调卷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
(三)于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得免填“调卷单”。
(四)档案归还时,经管档人员核查无讹并于“调卷单”填注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后,档案即行归入档夹。“调卷单”由管档人员留存备查。
第四十八条调卷管理
(一)“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
(二)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案件,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二责处理。
(三)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经调卷变更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四)调阅案件限与经办业务有关者,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机密文件
第四十九条范围
(一)生产设备设计图:具有专利性与独特性之机械设计图,以及生产设备布置图。
(二)技术性的资料:独特技术性的操作标准,与外人技术合作或外人技术指导资料,产品配方,产品开发,改良或试验资料,国外现场实习报告及其他技术上属于机密性之资料。
(三)业务性之资料:销售成本资料,市场情报,国外业务考察报告及其他业务上属于机密性之资料。
(四)其他经厂处长以上主管认为有必要列入机密文件管理之一切资料。
第五十条
保管部门
(一)外来机密文件应以各公司总经理室为保管部门;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得于事业部、研究所或工厂所在地保存者,应以事业部经理室、研究所所长室、驻厂经(副)理室或总经理指定之部门为保管部门。
(二)属技术、开发、工务、营业等部门自行建立之专业性机密文件,应以各事业部经理室或厂区文书管理部门为保管部门。
(三)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之机密文件,属各该部门承办之专责性质者,应以各该部、室、中心为保管部门。
(四)各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定(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定),负责机密文件收发、登记及归档等事务。
第五十一条外来机密文件处理
(一)外来机密文件由代表公司取得该文件的人员径送该公司总经理室机密文件保管人员,“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登记,呈请总经理核派经办人(主办人)及指定处理期限后,其分文、经办、复文或主动发文均依第四章之规定流程处理。唯其递送均应亲自为之,不得假手他人。
(二)若文件内容影响公司权益重大时,保管人员于文件分类办理时,应以影本为之,原文件由保管人员妥藏。
(三)主办人于文件处理期间,需负保密全责;如需分派其所属人员办理时,则于每日上班以“文件传递记录卡”注明时间、用途由经办人签章后,“文件传递记录卡”由主办人留存,密件交经办人办理S诘比障掳?或完工)时主办人应负责将密件收回,并于“文件传递记录卡”填注收回时间,由经办人签认后随“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与密件一并归档。
(四)密件办妥后由主办人亲自递送或封妥签章交予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寄送。
第五十二条自创之专业性机密文件处理
(一)隶属性技术、开发、工务、营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于承办特定项目之业务所建立的资料,应视同机密文件,依本章的规定办理。
(二)前款各项机密文件的经办部门应于每月底编制翌月的“工作计划表”写明交办的特定业务工作主题、内容摘要、经办人及预定完成期限等,经主管核定后,一份自存,一份送保管部门存查。
第五十三条经办方式
(一)经办人应于办公场所处理机密文件,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转借、出示于他人,处理期间并应妥善收存,防止他人轻易取得或翻阅。
(二)经办人不得请托他人代抄、代描机密文件,非经经理级以上主管核准者,亦不得擅自复制。
(三)经办人如因公确需携带机密文件外出时,应呈经理级以上主管(专业性机密文件得呈厂、处长)核准后为的。
(四)经办人如未能于规定期限内处理完竣,应于到期前签呈交办之主管核准延长处理期限并联络保管人员延缓稽催。
第五十四条归档
(一)外来机密文件于主办人办妥并经总经理核定保存期限后,应将文件连同“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及“文件传递记录卡”送交保管人员签收,编定档号,依其类别登入“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第四联送回主办人存查,第五联连同文件归档。
(二)内部自行建立之机密文件,经办人办妥并经厂、处长核定保存期限后,应将文件类别、内容摘要、预定保存期限等填入“机密文件送件单”,随文件送交保管人员编定档号并签收后,“机密文件送件单”退回经办人存查,文件由保管人员依类归档并将其名称及归档编号登入“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
第五十五条档案整理
(一)保管人员应将每月增加的机密文件,于翌月五日前填更“机密文件增列表”呈总经理(专业性者呈经理)核阅。并于每年年底清理档卷,将认为已无需继续保管或已消失机密性质的文件,造具“机密文件销毁表”呈报总经理(专业性者呈经理)核准后销毁或送回原经办部门按一般文书办理归档。
(二)保管人员应于每月底查对“机密文件增列表”及“出国计划书”或“工作计划表”,如有应送而未送归档者,则以便函稽催经办部门送交归档。
(三)机密文件应单独成立档卷,与其他一般文件分开保管。
第五十六条调卷
(一)各部门需调阅机密文件时,除依第四十八条规定方式办理外,经办人填具“调卷单”
注明调阅期间及用途,应经调阅部门厂处长证明并送保管部门主管同意后,始得调卷。
(二)保管人员接到经核准之“调卷单”,应即开立“文件传递记录卡”一份,连同密件交予调卷人签收后,“文件传递记录卡”由保管人员留存。用毕归还时,密件经保管人员点收无误后,将归还时间填记于"文件传递记录卡"并经调卷人签认后一并存档。
第五十七条副本
机密文件需影、复印时,应呈经理以上主管(专业性者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准后,交由保管人员印发,并将份数登记“机密文件保管备查簿”;副本(含复印件)视同正本依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八条文件管理
经办人、保管人员或调卷人员应妥善管理经手的机密文件;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或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议处:
(一)拆散原案显有弊端者。
(二)原案被污损、抽换、涂改或遗失者。
(三)擅自将文件携带外出,转借或出示于人及其他宣泄机密情事者。
(四)调卷逾期拒不归还而不申述理由者。
(五)擅自请托他人代抄、代描、复印或打字、印刷者。
(六)文件分办传递时,未以"文件传递记录卡"记载或未于分办当日下班(或完工)时收回(缴回)妥藏者。□附则
第五十九条文件处理日数的统计
(一)各收发人员根据"收(发)文登记单"第一联,业务接洽便函第一联(发文)及谒牧?收文)分别造具"文件处理统计表"一式二份,于翌月五日前,一份呈送经理核阅后存经理室备查(全公司的"文件处理统计表"应呈总经理核阅后存总经理室备查),一份自存。
(二)处理日数计算标准
1.收文案件:自总收文之日起至复文发出或文件归档之日止,所需日数扣除例假日后为实际处理日数。
2.发文案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其销案之日止,所需日数扣除例假日后,为实际处理日数。
第六十条文书用纸
(一)对关系企业外机构之行文以公文用纸为之。对客户或厂商行文得以印有公司名衔的书函。
(二)关系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的行文以"业务接洽便函"为之,但公司间的行文亦得以公文用纸。
(三)电报以电报专用纸。
(四)签呈以签呈专用纸。
第六十一条文件处理之稽查
各公司总经理室应不定期派员稽查各部门之文书处理情形并随时予以辅导,如有异常应即通知经办部门主管处理之。
第六十二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七、企业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八、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2.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第三条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第六条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八条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
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十四条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九、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公文编号。
(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六)收、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八条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
第九条对上级单位组织的请示或报告,用单位组织名义发文。
第十条对市政府及政府各部、委、局,对市局及市局处室的请示或报告,与不相隶属单位协商工作等,用行政名义行文。
第十一条内部行文,可按问题的种类和性质,用分公司或部门名义行文。分公司、各部门不得联合行文,部门之间不要用发文形式解决一般性的问题。
第十二条各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的,应当抄报越过的单位。
第十三条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不要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除领导直接交办外);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四条按照一级抓一级的管理原则,公司行文原则上只发到各分公司和各部门,不直接发到下属子公司。
第十五条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公文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
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
(一)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如领导出差,立即送办公室领导处理。
(二)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三)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或送领导批示后办理。办公室主任在签批公文时,认为无需送领导阅批的一般性公文,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各单位收到急件时,应在3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一周内应办理并退文件,最迟不能超过15天。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或口头简要回复。
(四)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文秘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各分公司、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汇报贯彻执行情况的,要及时检查反馈。
(五)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文秘人员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封发等程序。
(一)草拟公文的要求:
1.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尽量与原来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并加以说明。
2.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文字要精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标点符号要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3.引用的公文要写明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
4.草拟公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的公文稿纸,文件字迹要清楚,文面应保持整洁,凡是文面凌乱不清的,要重新清稿。
5.数字的写法。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分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他用汉字书写。
6.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7.不要滥用简称。年月日、人名、地名、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一般不要简称。
(二)公文审核。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以工会、社团名义发文的,由董事会和分管领导审核。
审核的重点:
1.是否需要行文。
2.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与本单位发过的公文是否衔接。
3.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5.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
审核时如发现不妥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属于重要的原则性的问题,应退回原承办单位修改,改动过大的,要重新抄正。
(三)公文签发。公司行政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签发。工会、社团的一般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由最高行政领导签发。
(四)公文拟稿、改稿和签发,一律用钢笔,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五)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六)公文签发后,由文秘室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打印文件要美观大方,符合公文格式。装订要整齐牢固,不漏页、错页、粘页。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年、月、日,如正文末页无空档,可另起一空白页注上日期盖章,并在该页的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七)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校对未发现的差错,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后,打字员没有改正的,由打字员负责。
第十八条公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文秘人员整理立卷,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文件。□文件的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书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薄检查归档,以防遗漏。
第二十条
各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文书或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次年第二季度送交档案室归档,各单位、各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第二十一条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由档案室鉴别、登记后销售。本细则从××××年××月××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三)归档范围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平时归卷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第三十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三十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第三十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三十三条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第三十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二、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十四条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按要求逐项填写。第十五条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第十六条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第十八条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第十九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第二十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第二十四条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第二十五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第二十六条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出差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管理规定
员工出国办法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一、出差管理办法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第八条心诩岸坛?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二、出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三、员工出国办法(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附表16.4.2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四、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五、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表3.4.5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注: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司机管理规定
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本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车辆管理办法范例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第四条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六条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3.5.3)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七条“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应将“派车单”
第一联交守卫签注时间,并得接受守卫查点车上装载物品,合于第十一条的非公用派车,并需加注里程数。守卫于翌日将所有派车单转交管理部查核。
第九条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守卫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惩处。
第十条各单位派车交货、洽公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五)车辆抵达厂商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出货清单”交厂商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厂时交有关单位处理。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一条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第十二条“行车纪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三条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第十四条经呈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3/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缴交管理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第十五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表3.5.4行车记录表日期起讫地点用途码表数行使里程派车单位驾驶人 三、司机管理规定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总则
(一)本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处理。
(二)下列各款均为肇事:
1.汽车(机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机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机车)行使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的损害者。
4.汽车(机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的损害者。
(三)本办法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四)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并二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部门经理外,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总务组或人事室协助处理。
□肇事的处理
(一)肇事时:
1.总务组接获肇事通知时,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并迅速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二)肇事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2.肇事原因(研判现场影响肇事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进行方向与位置等情形)
3.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4.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者。
5.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6.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原因与情形和救护的方法。
7.现场图的绘型及摄影(测量肇事车长,车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三)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经营会议签定,开会时将提前通知该案肇事驾驶员列席,亦可籍以申办。
□肇事过失的处分:
(一)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出过失的处分依本章规定办理。
(二)经本公司签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依下列规定予以过失处分表3.5.5。
(三)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准予留用,经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解雇,并令其赔偿肇事应付的金额。
(四)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五)因犯上项处分表所列而取消者,若其后二年间表现良好得恢复其资格。
□肇事赔偿:
(一)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成立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的过失,保险公司概不负赔偿之责。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各该汽车使用人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第二款办理。
□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五、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出入厂管理制度出入厂管理规则
出入厂管理制度表格范例一、出入厂管理规则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人员
(一)本厂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表3.6.1)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厂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守卫室。公毕出厂由分(本)厂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厂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厂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厂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厂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厂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二)非本厂区人员:
如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表3.6.2)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第四条企业人员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表3.6.3)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厂凭证”(表3.6.4),“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
包商入厂证(表3.6.5)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包商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午间出厂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
接洽业务之厂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6.6)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二、三条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洽公者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厂(但由经办人陪同入厂者得免缴身份证明文件),公毕经洽办人签章后持出,经守卫检出原存第二联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并收缴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厂。第二联留守卫室存查,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二)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别(各公司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表3.6.7)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厂区厂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厂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厂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五条胸章管理
(一)本厂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入厂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厂时如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厂证”经守卫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厂,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厂,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表3.6.8)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厂证统计簿”(表3.6.9)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厂,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厂。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表3.6.10)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厂区人员:
1.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厂证”。如遗失“临时入厂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接洽业务的厂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厂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表3.6.11)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厂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
一式三份送厂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凭以核对)。□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厂商车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6.6)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厂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表3.6.12)(或“材料领用单”(表3.6.13)、“移转交运单”(表3.6.14)、“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表3.6.15)(或材料调拨单)(表3.6.16)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厂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厂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厂门放行。第七条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入厂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条外来物品
第一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守卫室
第二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有关部门→守卫室→有关部门〖〗
(一)入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二联(表3.6.17)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抽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二)出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厂商凭“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如属厂商带余料出厂应由主办部门另填开“料品交运单”注明出厂原因并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第一联交运)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守卫检出原存查的第二联查对,并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二联留存守卫室。第九条公司物品
(一)本厂与分厂或分厂间物品出入:调拨成品的出入厂应凭“成品交运单”;属料库材料调拨或移转出入厂应凭七联式“材料调拨单”;如使用部门领料须入厂门者,应凭六联式“材料领用单”;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机配件、固定资产及使用部门已领材料移转出厂应凭“移转交运单”;各项凭证均应经各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并经守卫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出入厂时间”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携返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或营业用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
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数量及入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厂处长核准(出借由经理核准其余由厂处长或经理核准)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三、四、五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守卫室,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存查,第三联由守卫室留存,第四联交厂商(或借用人、携出人)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五联交承运商凭以申请运费(如自运第五联做为物品签收回联存主办部门)。
2.返厂时厂商(或借用人、携出入)凭第四联交由守卫查对并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姓名或车行”“车号”“人数”及“入厂时间”后,于第四联填注实际返厂数量后暂留守卫室,第三联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随物品送至主办部门(请修、出借等部门)确实验收后填记实际返厂数量经科长核签后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于出厂时交守卫与第四联核对并于第三、四联签注出厂时间后出厂。翌日上午10时以前守卫将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第四联送主办部门核对销案。
如物品分批返厂时,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项规定办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厂时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发“车辆/人员出入门证”(需注明交货品名规格数量及该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门证”编号于载货内容及品名栏)(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交厂商凭该证经守卫查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持入(出)厂守卫于厂商出厂后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门并原“物品出入门证”第二联存查,第二联由守卫室留存。守卫及主办部门并应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门证注明已分批返厂物品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厂后守卫再将“物品出入门证”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结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时,其所供应的材料应由主办部门办理领料后,填开“物品出入门证”(应于入门物品栏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规格及预定返厂数量)办理交运出厂。
4.会计部门应经常查对未入厂的送修出借或其他应再携返物品,如逾预定入厂日期应即联络主办部门催办,如逾期10以上时,应按旬开立“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表3.6.19)一式二联送请主办部门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经厂处长核签后一份存主办部门,一份送回会计部门存查,但逾期1个月以上应呈报至经理,逾期2个月以上应呈报至总经理。(三)赴厂外修缮携带工具材料:
凭主办部门科长签准的“修缮携带工具材料清单”(表3.6.20)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办部门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存查,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由携物人收存,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如修缮需出入分(本)厂时,携物人可凭第二联交由分(本)厂守卫室加盖)。
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由携物人持入分(本)厂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经分(本)厂守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回厂时凭第二联交守卫检出第三联查对携回数量并签注入厂时间,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送回主办部门,第三联由携物人随物缴回主办部门销案)。主办部门对携赴厂外修缮工具材料应切实跟踪,如逾预定完工日期三日时,应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填“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表3.6.19)一份送携出人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呈主管核签。(四)免列帐物品(限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空容器使用;其项目各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厂:凭经办部门厂处长核签的”免列帐物品出厂证”(表3.6.21)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由守卫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交厂商送经办部门凭以申请运费。(不需运费者第三联免填)(五)不合格、误送或暂寄材料(含厂商交货及代客户加工的原料)的出厂:
应凭经办部门主管核签的“料品交运单”(如已办妥收料,其“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必需注明请购收料单编号及“退货”“物品退换”章;如未办收料则在“料品交运单”上注明“未办收料”
其本单编号栏不必填写,如为误送或暂寄者均应注明出厂原因)经守卫查验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六)成品:
出售的成品;客户寄存或误送的成品,赠送、样品、送检、试验及送客户确认或试用等无需返厂成品;客户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除出售成品外均应注明出厂原因)(七)其他:
借与厂商材料、向厂商借用材料归还(注明“归还”章)、材料让售(注明“标售比价单号码”“合约号码”“发票号码”“缴款单号码”)等应凭“料品交运单”出厂。(八)经由守卫室转送至会计部门的各种物品出厂凭证均应加盖“守卫室”部门章以资识别。
□附则
第十条外来车辆、物品出入厂时间
(一)入厂;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二)出厂:限每日下午6时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时,主办部门应事先通知守卫主管部门转知守卫室。第十一条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厂(宿舍区除外),惟经管理部门厂长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标的。第十二条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守卫应即填报“异常报告单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准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具处理情形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签后送会守卫室将处理情形摘要记入第一联处理情形栏后存有关部门。第十三条本规则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提案管理制度提案管理办法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会议提案改善方案
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一、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二、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
第二条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
(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提案
第四条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3.7.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审查
第五条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审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3.7.2)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
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20%
2创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资30%
5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15%
2创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资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处理
第八条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成果检查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3.7.5),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奖励
第十二条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元的奖金。
第十三条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元的奖金。
第十四条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元的奖金。
第十五条团体特别奖: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附则
第十六条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三、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
第三条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第四条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
第五条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
第七条审委会的职责如下:
(一)关于员工建议建件的审议事项。
(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
(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
(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
(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
(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等级奖金第一等200第二等400第三等600第四等800第五等1000第六等2000第七等3000第八等5000第九等7000第十等9000特等10000 第十一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第十二条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人事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委会各委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经营会议复议后由总经理核定。惟经审委会定其等级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审委会决议后即按等级发给奖金。经经营会议复议后认为可列为十等者,应呈请董事长核定。
第十三条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人事部经理在建议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
(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致的改进建议者。
(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第十六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得依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人事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人事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及第二部分月刊中表扬。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订时同。四、会议提案改善方案
(一)为期各单位主管踊跃提供其有利于营运改进的意见,藉资提高经营的效率,并使会议能疏通及统一与会人员的意志,避免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病,与会人员除口头提出工作报告(前月)外,特定本方案。
(二)提案建议书,其内容如下:
1.有关管理改进事项。
2.提案规章的修订。
3.有关制造技术及品质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机械配置的改进事项。
4.有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事项。
5.有关新产品的创意或包装的改良事项。
6.有关成本的减低事项。
7.有关物料的节省及废料的利用事项。
8.有关工厂安全或机械、工具的保养事项。
9.部门间的协调事项。
10.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11.其他有利于本公司兴革事项。
(三)提案手续如下:
1.应使用的规定提案建议书用纸。
2.提案建议书记载下列事项。
(1)提案人。
(2)所属单位。
(3)案由。
(4)具体内容说明(必要时添附改善前后的数值比较、图面或说明资料)。
(5)研议事项(由总经理填写)。
(四)为处理提案的顺利,请照规定时间送达总经理室以便汇编处理。
(五)本方案经呈准后通知实施,修改时亦同。五、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公司关于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加企业活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发动、支持和鼓励员工开展这项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由总工室和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奖励范围
第四条本条例实施奖励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采纳取得效果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取得成果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
第五条
合同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应该在如下诸方面发挥效用:
1.挖掘通信设备能力,改善通信网络,增强通信能力。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通信质量和经济效益。
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4.开拓新的通信业务、增加企业收入。
5.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6.改善劳动组织,减轻劳动强度,改进设备维护、业务操作方式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
7.节约能源及其它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
8.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基建投资。
9.解决了公司在通信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
□奖励的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成果评审鉴定后,对于需要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总工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申报;未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公司各部门填写《邮电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报》报总工室。
第七条向上报奖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其余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
第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从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九条未向上报奖或上报而未获奖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奖励。
□奖励标准
第十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产生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列数额一次性奖励: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 奖金数额
10万元以下 1000~5000元
10~50万元 5000~20000元
50~100万元 20000~30000元
100~500万元 30000~50000元
500~1000万元 50000~100000元
超过1000万元 10000元以上
第十一条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特等 50000元以上
一等 10000元
二等 6000元
三等 4000元
四等 2000元
五等 1000元
六等 500元
□附则
第十二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进行评奖,评审人员及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能在奖金中分成。
第十三条对获奖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宿舍食堂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办法
钥匙管理规定
职工宿舍文明守则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一、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
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二、钥匙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七条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三、职工宿舍文明守则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一)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一切车辆(含自行车)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二)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庞物,不允许养狗。
(三)讲文明礼貌,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五)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六)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八)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九)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四、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管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值班室管理制度
工业安全管理准则
卫生管理准则
值班管理制度
总台值班管理规定
企业总机管理制度
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电话管理制度
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电脑室管理规定
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识别证使用细则
保险库管理办法
保密制度
技术保密合同书
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办法
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办公室布置要点
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事务一、印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信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信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信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一)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
(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2.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服装价格÷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四、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
(一)兹订定本公司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
(二)工作服装的制发:
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
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
5.工作服数量
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
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
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三)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
(四)服装穿着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
2.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着出厂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
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六)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
(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表3.9.3机械工业公司各单位举办营缮工程申请书
部室主管核签 主办单位工程费预估 财务单位预算编列意见 副总经理核判 总经理核定 五、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七、工业安全管理准则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
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八、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九、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十、总台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台及各楼层值班小姐,统称总办文员。
第二条总办文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装。
第三条总办文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挂领导值班牌,开空调机(夏天);8:20,站立迎侯员工上班,主动递送卡片;8:30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
第四条总办文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找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第五条各楼层的文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总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文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第六条值班文员应推迟30分钟下班,各楼层文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总台。当天值班的总台文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总办文员违反本制度或其他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其批评,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扣除当月奖金直至给予辞退处理。十一、企业总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机房是全厂通讯联络的机要重地,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第二条话务员在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做到:
1.接、转迅速、准确;
2.值机用话简炼、清晰,回话礼貌、耐心;
3.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工作;
4.精心操作,爱护设备,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做好机房、机台清洁工作;
5.作好交接班和长话记录;
6.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窃听电话,不泄漏机密。
第三条凡因公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先到××履行登记手续,填写登记卡,经批准后,总机房才能办理。未经批准,话务员不得擅自挂长途电话。
第四条原则上不接私人和外单位人员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到××
履行登记批准手续,并到财务部门办理缴交押金手续后,总机室才予挂接,通话结束后凭总机房回单到财务部门结清费用。
第五条机房内不准抽烟、喧闹和闲谈,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六条话务员应经常检查机台完好状态,发现故障无法排除应及时报告电话维修员和领导。
第七条话务员应定期进行用户的访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八条电话维修人员须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线路畅通。
第九条××应经常对总机的通讯情况和邮电局转来的各类长途电话情况进行检查。十二、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厂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机线维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厂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话用户交换机技术维护标准和周期》的规定,切实做好机线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机线维护人员应与话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讯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完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第四条××应负责组织领导适时编制年度、月度通讯设备线路的维护修理计划,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平衡,并组织督促机线维护人员按时完成维修计划。
第五条机线维护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积累,保管好通讯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
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
1.工作日记;
2.各种障碍记录;
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
4.机历卡、用户卡片;
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
6.其他有关原始记录。
主要技术资料应包括:
1.有关设备维护说明书;
2.机房电力布线系统图;
3.电缆、杆线、分机设备布置图;
4.维修情况记录。
第六条各单位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机线维护人员负责装、拆、迁,并开具内部协作加工单,按实核算材料、工时费用,交财务转帐。
第七条机线维护人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总机房,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召唤,尽快处理。十三、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
第四条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五条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第六条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条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
第八条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十四、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
第二条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
第三条电话使用须知:
(一)辖区内的洽公。
(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
(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四)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四条长途电话使用须知:
(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
(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
(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
(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
(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
十五、电脑室管理规定
(一)电脑室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室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电脑室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四)电脑室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
(六)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七)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十六、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六)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企管科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一条参观机房由企管科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二十二条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软件复制经有关软件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十七、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4.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十八、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员应配挂名牌。
第二条名牌一律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第三条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及门市部配挂名牌。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仍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管理部订制;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100元;任职未满8个月离职时应扣工本费60元。
第五条名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管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60元;如为故意损坏,并记小过一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管理部补发。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一)利用名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
(二)将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第七条各单位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名牌,并由管理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外,每次记申诫一次,主管并连带处分。门市部人员统由门市经理负责督导。
第八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十九、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二十、识别证使用细则
(一)为加强工地门禁管理,防止闲杂人等擅自出入厂区,以利识别,制订本细则。
(二)地工现用识别证区分如下:
1.红色:管理部员工佩带。
2.淡黄色:财务部员工佩带。
3.淡绿色:营业部员工佩带。
4.淡蓝色:企划部员工佩带。
5.灰绿色:营建部员工佩带。
6.绿色:稽查室员工佩带。
(三)上项识别证,工地所有人员一律佩带,公司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员工佩带。
(四)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人事单位签发识别证。
(五)临时包工人员领用识别证规定如下:
1.凡10天以内之短期包工由各单位主管书面通知警卫室,并将包工的个人身份证放存警卫室换取圆形识别证佩带,出厂时并将识别证缴回换取身份证。
2.凡10天以上较长期的包工,由各单位造具名单附照片送人事单位集中领用识别证,离厂时由单位负责缴回,如有短少遗失按第十二条处理。
(六)识别证一律佩带于外衣左胸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盖识别证,违者按未佩识别证处理,离职时应取下识别证。
(七)识别证的功用,在使显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级员工皆应佩带,倘有不佩带者,一经证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期应得利润奖金的三分之一金额,第三次扣发三分之二金额,第四次以后即扣发全部奖金,扣发部分由人事单位通知财务部在发放利润奖金时扣除之。
(八)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单位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15元。因公损坏时,得报请单位主任级主管签证后,交人事单位换发新证。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
1.识别证借给非公司同仁而出入厂区者。
2.本人利用识别证在外作不当之情事者。
3.识别证借给他人在外肇事者。
(十)临时包工人员如不佩带,应由警卫或厂务管理组通知单位主管,禁止来厂工作,否则如有意外发生,概由该单位主管负全部责任。
(十一)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亦应照规定佩带识别证,办法亦同。
(十二)凡领用识别证人员于离职时,应将证缴回人事单位,否则折价赔偿100元。
(十三)本细则呈奉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二十一、保险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二条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
(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二十二、保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十三、技术保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二十四、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公司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二十五、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二十六、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办法
(一)兹为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效果兼顾公司机密特订定本办法。
(二)参观种类:
1.定时参观:先以公文或电话预先约定参观时间与范围。
(1)团体参观:机关学校或社会团体约定来厂参观者。
(2)贵宾参观:政府首长社会名流以及国内外各大企业负责人经公司允准来厂参观者。
(3)普通参观:一般客户或业务有关人员来厂参观者。
2.临时参观:因业务需要临时决定来厂参观者。
(三)接待方式:
1.团体参观: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容纳者,均以烟茶招待,否则一律免于招待,至于陪同人员由管理部协调有关单位决定。
2.贵宾参观:按公司通知以咖啡、西点、冷饮、烟茶或其他方式招待的,并由公司高级人员陪同或由有关单位简报。
3.普通参观:以烟茶招待的,由管理部或有关部门派员陪同。
4.临时参观:同普通参观。
(四)参观规则:
1.贵宾参观及团体参观:由公司核准并于参观前三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各工地管理部门,以凭办理接待,如事出至急先以电话通知后补通知单。
2.普通参观:由各部经理核准,并于参观前一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工地,以利接待,但参观涉及两个部以上者,应比照团体参观办理。
3.临时参观:由各部经(副)理核定,并于参观前一小时以电话通知各工地管理部办理接待,如参观涉及两个部以上者,应商请管理部协调办理之。
4.未经核准的参观人员,一律拒绝参观,擅自率领参观人员参观者,得按泄露商业机密论。
5.参观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
(五)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检讨修正。
(六)本办法呈报公司核准后公布施行。二十七、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
第十九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二十八、办公室布置要点
第一条各部厂以大办公室集中办公为原则。
第二条经理室、厂长室设于大办公室的一端,与所属单位以玻璃隔间。
第三条各部厂所属单位座位应采同一方向,后排为科长或直属股长,中排为股长,前排为一般职员。
第四条接洽外客频繁的职员,其座位排在柜台边为原则。
第五条办公桌以单独排列为原则,如因场地或事实需要,得二桌并排。
第六条接洽外客以在柜台外长沙发或在经理室、厂长室客厅接洽为原则。
第七条因工作性质需独立设置的小型办公室,其室内布置比照大办公室布置的原则办理。
第八条办公室内办公桌椅、保密箱、书橱颜色暂定为灰色,墙壁、天花板颜色暂定为白色,柜台、窗框及木质隔间暂定为乳黄色。
第九条各单位钉挂衔牌方式如下:
(一)大办公室及独立设置之小型办公室衔牌,钉挂于入口处适当位置。
(二)大办公室内单位衔牌,钉挂于各单位主管座位上方适当位置。
(三)衔牌颜色为绿底白字,其规格宽度为高度的二倍。
第十条大办公室内如场地允许,可划出一角为更衣室。
第十一条箱橱顶上及柜台上不得堆置文件。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办公室布置图及座位图由总务部庶务科于本要点公布后30天内派员实地绘制呈报。
第十三条本要点经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二十九、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负责督促、检查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决议及厂长决定的贯彻执行。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厂长汇报、请示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书面汇报。
3.根据厂长指示,负责组织厂长主持的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
4.负责起草厂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主动为厂长当好参谋。
5.组织起草厂部文件(对各职能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负责审核),做好全厂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以及行政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6.组织做好厂部印鉴、介绍信使用保管、函电收发和报刊收订分发工作,及时编写工厂大事记。
7.会同党办负责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8.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小车的管理工作。
9.指导做好电话话务与机线维修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要求,及时编制本室方针目标展开,并组织检查、诊断、落实。11.负责全厂公办用房的分配调整及办公用品用具标准的制订和管理,并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及各科室文明办公进行检查督促。
12.负责完成厂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向全厂各部门索取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2.对厂部会议决议和厂长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3.有权催促各部门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
4.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有权按厂长的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6.有权安排调度小车的使用。
7.对各科室以厂部名义起草的文件有审核和校正权。
8.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9.对要求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有综合平衡或精简压缩的权力。
10.有权根据厂长的指示,对办公用房进行分配和调整,对办公用品,用具标准化进行检查、督促。
(三)职责
1.对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厂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3.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失密、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
4.对公文、函件、报刊、电报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5.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6.对所属服务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室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8.对未及时根据工厂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好本室方针目标未及时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9.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三十、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事务处理准则
人事作业程序
人事管理规章
人事作业程序与管理规章附表
人事管理制度一、事务处理准则
□总则
第一条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分层负责
第三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
第四条总经理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
第五条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
(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
(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
(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
第六条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
(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
(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
(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
第七条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
(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
(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
第八条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
(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
(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
(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
(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
(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
(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
(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
(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
(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
1.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
2.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
3.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
4.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
第九条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
(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
(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
(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其是否详实周妥。
(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
(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
(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
(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
□业务分工
第十条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
第十一条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
(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
(三)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
(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
(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
(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
(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
(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
(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
(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
(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
(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
(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
(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
(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
(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
(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
(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
(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
(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
(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
(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
(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
第十三条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
(一)资产管理事项。
(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
(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
(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
(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
(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
(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
(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
(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
(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
(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
(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
(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
第十六条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
第十七条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
(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庶务组)
1.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
2.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
3.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
4.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
5.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
(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
1.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
2.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
(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
1.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
2.印刷工作的进行。
3.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
(四)厂务科
1.厂区人事管理事项。
2.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
3.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4.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
5.零用金的管理事项。□服务守则
第十八条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
(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
(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
(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
1.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
2.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
3.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
4.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
5.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
6.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7.确保业务机密。
8.不得积压公务。
9.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
10.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
11.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
(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
(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
(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
(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综合核实
第十九条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
第二十条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但会报决定事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三、人事管理规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6.1.1。(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保证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服务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遇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本薪
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表6.1.2
第二十三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休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
第三十条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请
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请假分为八种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奖惩
第三十四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四条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消。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考核
第四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七条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加班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五十条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五十一条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五十二条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差
第五十四条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五十五条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训练
第五十六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员工训练分为:
(一)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迁调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十条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六十一条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六十二条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员暂行代理。□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六十四条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六十五条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条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七条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利
第六十八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九条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险
第七十一条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恤
第七十三条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休
第七十四条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遣
第七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八十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四、人事作业程序与管理规章附表
附表6.1.5组织表
附表6.1.6职务说明书
附表6.1.7人事权限划分表
附表6.1.8名额编制表
附表6.1.9人员增补申请单
附表6.1.10初试通知单
附表6.1.11甄选报名单
附表6.1.12面谈记录表
附表6.1.13复试通知单
附表6.1.14报到通知单
附表6.1.15服务自愿书
附表6.1.16聘任书
附表6.1.17住宿申请单
附表6.1.18到职通知
附表6.1.19新进人员职前介绍检查表
附表6.1.20人员异动记录簿
附表6.1.21薪资通知单
附表6.1.22员工考核表
附表6.1.24试用期满通知
附表6.1.25人事异动申请单
附表6.1.26资遣通知单
附表6.1.27留职停薪通知单
附表6.1.28员工加班报告单
附表6.1.29公出单
附表6.1.30奖惩建议申请单
附表6.1.31离职申请书
附表6.1.32离职通知书
附表6.1.33员工退休申请书
五、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5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各类企业人事管理典范机械工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商业企业从事管理制度
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酒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一、机械工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规程有关条款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察人外,自总经理以下各级业务执行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其职位等次如下: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一)服务誓约书。
(二)保证书。
(三)家庭调查表。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务守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圣诞节
3.感恩节
4.妇女节(限女性)
5.劳动节
6.复活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值勤
第一条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考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薪资;2.职务加给;3.特别津贴;4.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福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附则
第一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二、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
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五周岁者;
(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户籍册。
(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
(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
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
(五)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之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三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一年之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之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之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
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记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二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之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退休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满15年,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者。
(二)服务满25五年者。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命令退休:
(一)服务满5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者。
(二)服务满30年者。
(三)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经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属实者。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第五十条第二款应予命令退休之从业人员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者,经董事会之核定,可延长其服务期间。
第五十二条退休金的给予,以退休人员在职最后六个月之平均薪津(包括本薪及职务加给)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依下表规定一次发给。但自请辞职、停职、免职者均不发给。
第五十三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申请退休表,命令退休由其服务单位填具命令退休表,连同户籍及其他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资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年龄以户籍记载为准。第五十四条
奉准退休之从业人员如因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工作需要,可以作为约聘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但不得再任正式人员。□抚恤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或死亡,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在职死亡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一、二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五年者,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失去一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必需解雇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三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15年者,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5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比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6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者,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七条受领抚恤金之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者外,应依下列顺序领受:
(一)配偶(以未改嫁者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者为第一优先,未结婚者次之)。
前项顺序内之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顺序受领人之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顺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如愿抛弃应领部分者,应出具书面声明。□保险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九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之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六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之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之赔偿或补助。□出差
第六十一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六十二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之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六十三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六十四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六十五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八折支给。
第六十六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八折支给,二个月以上者,以七折支给。
第六十七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八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九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之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一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之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七十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之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七十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之福利设施。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并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七十三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之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七十四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之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七十五条本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三、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之规定办理。第二条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契约人员。第三条关于试用、练习生、新进职员及临时人员之管理,比照本规则之规定办理。□甄选第四条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中选择测验之,必要时可经信用调查。□报到第六条
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于报到时缴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妥者,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一)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2寸半身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保证事宜;
(三)填妥扶养亲属申请表;
(四)经医院或卫生院(所)检查合格之体检表一份;
(五)须定工作契约者,应即办理聘雇契约手续。□保证第七条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并经审核后方得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以保证书规定之。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需觅保证人至少一名。
保证人必须有下列资格:
(一)本国公民有正当职业。
(二)现职武官少校以上或文职荐任者。第九条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作为保证人。第十条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一)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归还者;
(二)偷窃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三)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证者;
(四)故意毁损本公司之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五)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受损者;
(六)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致本公司受损害者;第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即换保:
(一)保证人死亡;
(二)保证人住所不明;
(三)保证人退休;
(四)保证人丧失保证资格。保证人有前项各款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其怠于通知者,应予议处。第十二条保证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俟本公司交由被保人另行觅保,办妥换保手续,接获本公司同意退保通知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以登报或宣告退保者,概不生效。职员换保应于一星期内办妥新保证手续,逾期未办,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或免职。第十三条保证人在保证书上盖有印章,如有作废或更改时应具函通知本公司,并将新印章之印模挂号邮寄存查,同时声明继续保证,但在本公司未接到通知以前,仍认原印章为有效。第十四条保证人所负之一切保证责任,决不因被保证人之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诿。第十五条保证人应于职员离职半年后,而无发生未了结事项时,始得解除保证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本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于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办理对保。□试用第十七条试用期间:
新进职员到职后40天为试用期间,试用期满,由各部门主管签请总经理核准为正式职员。第十八条试用期间成绩欠佳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解雇。□任用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公司之职员:
(一)曾犯内乱、外患或经通缉、判刑有案、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性顽劣,经公私机关开革者;
(四)亏空公款或贪污有案者;
(五)参加帮会、营私、声名狼藉者;
(六)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七)年龄未满15岁者;
(八)患有神经病或传染病者;
(九)欠缺语言机能,行为不便影响工作者。第二十条职员经任用分派工作后,应即赴所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推诿。□服务准则第二十一条职员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与主管之指示。第二十二条职员应尽忠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漏业务上之机密。第二十三条职员对未经明示事项之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第二十四条职员应珍惜公司信誉,凡个人之意见涉及公司者,非经上级许可,不得对外发表。第二十五条职员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之职务,但本公司投资之事业经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第二十六条职员对于一切公物应倍加爱惜珍用,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二十七条职员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于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第二十八条职员除星期例假、因公出差或请假者外应按时办公,不得旷职或迟到早退。第二十九条职员星期一到五之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自12时至下午1时30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中午12时。第三十条练习生之上下班时间如下:
(一)白天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下班时间为下午4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自12时至下午1时30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下班时间为中午12时。
(二)晚上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到晚上10时,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下午1时30分到5时30分。第三十一条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职员应依规定之上下班时间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违者双方概以旷职二天论处,但因特殊情形未能打卡时,应由直属主管证明之。第三十二条职员于上下班时间逾时或提早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三次以旷职半天计,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每次均以旷职半天计。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者,以旷职一天计。其迟到、早退之统计以每月底结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形而迟到,经提出报告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后而早退者,可免按迟到早退计算。第三十三条本公司职员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外出时,应以口头方式向直属主管报请核准,报备时应说明事由、欲往何处、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未经核准擅自外出,情况严重者概以旷职论处。第三十四条当公司在晚间举办训练开班时,除经理级以上干部外,本公司职员均应轮值,时间轮值之职责如下:
(一)处理上课学员的各项事宜(包括点名、收款、麦克风、上课桌椅黑板、投影机等准备工作)。
(二)督导练习生处理清洁卫生、冷气、茶点等事项。
(三)禁止上课学员进入办公室。
(四)随时注意学员上课之反应与意见,以报告上级。
(五)禁止旁听。
(六)预防火灾及其他危险事件。□加班第三十五条由于业务上之需要,需于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为加班,加班得支给加班费。第三十六条加班时间之计算,以每半小时为计算之单位,并按出勤卡时间为准。下午下班后应打下班卡,加班前应打加班卡。第三十七条职员加班除每晚讲座之轮值外,事前须填妥"加班申请单"报请主管核准,否则不予计算加班。第三十八条经理级以上干部、营业及外人员,一律不支给加班费。□出差第三十九条职员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两种,需一天以上才能往返者,称为"长程出差",凡能于当天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因公务需要外出本市者称为公出。第四十条长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应填具"长程出差申请单",送请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二)出差人员可凭核准后之"长程出差申请单"向会计科预支差旅费。
(三)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后,应按实际支出之宿费、交通费(以上须有单据)、膳杂费填具"出差旅费清单",连同"长程出差申请单",送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再送会计科报销。
(四)职员长程出差旅费支付标准如下表。第四十一条短程出差:
(一)出差人员于出差前应向单位主管口头报备。
(二)出差人员公毕返回后,应按实际支用之交通费与其他费用,填具"出差旅费清单",呈报单位主管核签后,转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后再行支付。 注:膳费费说明:每天300(早餐60,中晚餐各120)。早晨于7∶30以前出发者发给早餐费。上午11∶00以前出发或下午1∶00以后返回者发给中餐费。下午5∶00以前出发或下午7∶00以后返回者发给晚餐费。第四十二条职员国外出差,依下列标准支付:
(一)若能取得收据,则实支实销。
(二)若未能取得收据,则除交通费外,每日以五十美元报支。□休假第四十三条星期日与假日均给假休息,由于天灾事变或突发业务上之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第四十四条假日如下:
(一)圣诞节;
(二)妇女节(限女性);
(三)国庆日;
(四)感恩节;
(五)狂欢节;
(六)劳动节;
(七)其他由政府机关指定之假日。第四十五条特别休假规定如下:
(一)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7天。
(二)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天。
(三)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天。
(四)职员于公司内服务满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其总数不得超过30天。
第四十六条为便于计算特殊休假天数,于每年年底结算,未满一年者不得享有。第四十七条特别休假应于每个月月初选定日期提出申请,层呈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第四十八条因公司整体活动之需要,可经协议定为休息日,自特别休假中扣除,假日二天后延长之日数定为整体特别休假日。第四十九条特别休假之有效期至次年3月31日止,未休假部分可提出申请,由公司发给不休假奖金,以本薪之1/2为计算标准。□请假第五十条除规定之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有不能上班之职员均应依本规定请假。第五十一条职员请假应依规定觅妥职员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一)请假两天以内者,由经理核准;
(二)请假在两天以上者,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请假除因紧急不能于事前呈核时,可事后补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之缺勤,均以旷职论处。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职论处。第五十二条请假日前后,除因特殊事故外,一律不准请假。第五十三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娩假、丧假、公伤假及公假等七种。第五十四条事假:
(一)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不得超过14天。
(二)事假一次超过四天,在请假期间,如遇例假亦以请假计算之。第五十五条病假:
(一)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得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30天,但因疾病住院时得请病假全年不得超过一年。
(二)因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局指定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之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报请总经理核准延长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三)病假逾第一款之规定者,可以未请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之,再不足时,可准以留职停薪。
(四)请病假两天以上者,需备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诊所之证明。第五十六条公伤假:
请公伤假应检具劳保指定医院或公立医院之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写明之日时为准。不得超过30天,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痊愈者,其延长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并须填报"公伤报告单"办理留职停薪。第五十七条婚假:
婚假八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例假日)。第五十八条娩假:
女性职员分娩,给假八星期。三个月以上妊娠之流产或小产给假四星期。第五十九条丧假:
(一)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请丧假八天。
(二)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及子女死亡得请丧假六天。
(三)逾期可申请以事假抵充。
(四)可分开请假,以天为单位,自丧亡日起七周内为之。第六十条公假:
(一)政府法令规定应给公假者,一律以公假论。但其期间不得超过30天。若超过者得申请办理留职停薪。
(二)请公假应提出合法之证明文件,其给假期限,依文件所定为准。第六十一条职员请假日数之计算,如系中途到职者(每年以1月1日为起算点),除娩、婚、丧及公假仍照规定办理外,其余事、病假依比例计算递减。第六十二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天之工作钟点为一天。□薪资第六十三条职员之薪资分为本薪、加给、津贴、奖金。第六十四条职员之本薪按下列职位及职等标准核定之,共分六职等。第六十五条本薪以薪点计算之。按职等定最高、最低薪点如下表,每职等并分为100级。第六十六条考绩与本薪调整:第六十七条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时,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第六十八条营业部门及广告人员之本薪、津贴、奖金办法另订之。第六十九条职务加给如下,必要时得调整之。
总经理 5000
副总经理 4000
经理 3000
副理 2500
襄理 2000
主任 1000
副主任 500第七十条功俸津贴: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后,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而考绩列为优等者发放年功俸津贴如下:
一职等,每年增加2000元
二职等,每年增加1200元
三职等,每年增加1000元
四职等,每年增加800元
五职等,每年增加600元
六职等,每年增加400元第七十一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新年前发放,其金额之核定,视前一年之盈余,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参照考绩核定。第七十二条年资未满一年之职员,其年终奖金酌量发给。第七十三条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5日发给。第七十四条薪资之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离职者给付至离职日,因故停职者,即日停止薪资,该薪资均于下次发薪之日发给。第七十五条加班费:
加班费以每小时60元计算。第七十六条请假扣薪:
请假超过第十一章之规定标准者,按小时计算扣薪。旷职者之计算标准,按第七章之规定,扣薪以"本薪+加给+年功俸津贴"之和除以180为每小时薪资率。第七十七条代扣项目:
应缴劳保费依劳保条例之规定。代扣所得税按所得税法之规定。第七十八条职员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考绩第七十九条考绩之主旨在于考核职员之工作效率、工作绩效、能力、操行及适任性,使有客观之了解,作为调薪、升迁及培育之参考依据。第八十条考绩按工作性质由各部门主管初考,再由总经理复考核定。第八十一条考核次数视工作之周期性而定,原则于每年元月底统计一次。第八十二条考绩等第以各项因素总得分定之。
优等:90分以上;
甲等:80分以上,不满90分;
乙等:70分以上,不满80分;
丙等:60分以上,不满70分;
劣等:60分以下。第八十三条办理考绩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不得徇私、舞弊、遗漏或错误,违者分别惩处。第八十四条考绩表如附表。第八十五条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受惩诫记过以上之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者;
(三)请事假天数超过本规则之规定期限者;
(四)旷职全年累计超过四天者。
第八十六条职员考绩表由人事单位密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查阅。□奖惩第八十七条本公司职员之奖励,分为升等、晋级、记功、奖金、加薪、嘉奖等六种。第八十八条职员有下列事实之一者,斟酌予以升等、晋级、记功、奖金、加薪、嘉奖之奖励。
(一)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二)能为公司开发新业务者;
(三)处于艰险情况,冒险执行所司职务者。
(四)遇非常事变,能奋勇出力,保全员工性命或重要文件者;
(五)对舞弊或其他有害本公司利益之事件,能见机举发,或防止其发生,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六)才能卓越,勤勉辛劳,奉公守法,对于应办工作均圆满达成,足资同事楷模者;
(七)其他应行奖励事项。第八十九条本公司职员之惩诫分为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等六种。第九十条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斟酌予以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之惩诫。
(一)营私舞弊或教唆帮助他人营私舞弊者;
(二)窃取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
(三)利用职务上之便利经营或兼营与公司类似之业务,而损及本公司利益者;
(四)泄漏公司业务上之秘密及资料,或以文件帐册示人者;
(五)违犯公司各种规章或命令者;
(六)有渎职、失职或失察情形者;
(七)不服上级命令,而使工作不能圆满达成者;
(八)擅离职守,贻误公务者;
(九)品行不端,损及公司名誉者;
(十)伪造帐册,虚报费用者。第九十一条职员在应受奖励或惩诫之事实发生时,该单位主管应随时将有关事实签呈总经理核定。第九十二条嘉奖三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记大功一次,申诫三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记大过一次,功过在得当状况下可互相抵消。第九十三条嘉奖或申诫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一分,记功或记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三分,记大功或记大过一次于年终考绩时分别增减九分。□调迁第九十四条本公司之职员基于培养人才或业务上之需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之核定可调迁之。第九十五条本公司经理得签请所属人员互调工作,务使人尽其才。第九十六条职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翌日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监交办妥手续就任新职,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解职第九十七条职员解职分退休、辞职、停职、裁遣及免职等五种。第九十八条退休办法另订定。第九十九条职员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第一○○条辞职申请未经总经理核准前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份薪给及辞职证明书。第一○一条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因病或因事请假,已逾规定期限者;
(二)服兵役在一个月以上者;
(三)刑事诉讼程序实施中被羁押者;
(四)触犯刑事或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第一○二条依前条第一款停职之职员,其停职期间未逾一年者,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依前条第二款停职之职员于羁押之原因消灭后,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依前条第三款停职之职员,获不起诉处分或判决确定无罪及停职期满时,经总经理之核准,可予复职。第一○三条停职期间不计入服务年资内。第一○四条凡停职之职员不得在其他公司任职,否则视同自动免职。第一○五条本公司因业务上紧缩或因天灾、人祸、其他不可抗拒之情况,可裁遣职员。第一○六条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免职:
(一)连续旷职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职达六日以上者;
(二)考绩列劣等者;
(三)全年记过达三次,未依照规定抵消者;
(四)停职之职员,判决确定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者;
(五)触犯刑事或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重大者。第一○七条经解职之职员,于接获解职通知后,应即将经办事项及经管之案卷、帐目、款项、公物等全部交待清楚,向本公司人事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其应领之薪资及奖金,应于上项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第一○八条离职人员办妥离职手续后,可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福利第一○九条本公司为安定职员生活,增进职员福利,办理各项福利业务。第一一○条本公司职员应依法办理劳工保险,其保险费由本公司及职员依法分担之。第一一一条公司得于适当时机,办理公司旅游。
第一一二条为酬劳全体职员之辛劳,公司于年终时举办聚餐。第一一三条职员可免费参加本公司所举办之各项讲座与演讲会,但须在不影响本身职务进行之情况下,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参加。第一一四条正式职员结婚、丧事(指曾祖父母、父母、翁姑、配偶或子女死亡者),公司可酌发礼金。第一一五条正式职员均享有退休金。□附则第一一六条本规则未尽事宜由总经理以命令规定之。第一一七条本规章经董事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四、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第一条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酒店、营业所、饭店等职员(以下统称本公司职员)之任免、调迁、保证、薪给、休假、差勤、考核、出国训练、奖惩、退休等悉依本规定办理。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之职员,系除按日按件计资之作业员及按月计资之守卫、厨司、司机、杂役等外,而且具有高中以上之程度及专业技能者,并经以职员任用者为限。第三条职员以外作业人员之管理规则另定之。□任免第四条本公司主任、副主任之任免及报酬,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核定,组长、领班及一般职员由经理报请总经理核定之。第五条本公司职员任用除技术人员可由各单位向总经理报备,自行甄选,再行报请总经理核定外,其他职员概由公司统一甄选。第六条本公司职员之任免、调迁等事项,均以书面行之,并酌情另行公布。第七条本公司所属各部门需要人员时,应填具申请书,由各主管呈请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交总务部公开召募。第八条凡本公司新进之职员,无论公开召募或亲友之介绍,均应先书写自传一份、履历表一份(贴两寸半身照片)经初选合格后,另行通知考试。第九条本公司新进职员之考试,依下列方式列之。
(一)面试:分面谈及口试。
(二)笔试:分专业及一般商业知识。
(三)测验:性向测验。第十条经笔试合格后,得依成绩之先后及专业之需要,通知参加面试。第十一条面试者应注意下列各项:
(一)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二)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三)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四)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五)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口试记录单内。第十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任用,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及工作之需要为原则。第十四条凡参加口试成绩优良者,由申请单位主管决定录用后,即交由人事部门通知报到试用。第十五条凡经通知报到试职人员,应先办理以下各项手续:
(一)缴验学历及经历证件复印件各一份、2寸半身照片二张;
(二)填写人事资料表;
(三)填写服务志愿书一份;
(四)保证书一份;
(五)抚养亲属报告表一份。第十六条凡经甄选合格之人员,应按通知指定之日期至本公司报到,尚因故未能按期报到者,须申请延缓报到,否则即以弃权论处。第十七条本公司各级新进职员之试用期限均为40天。第十八条在试用期间内,如有任何一方对试用情况不满,均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双方认为满意时,由人事部门签报总经理,正式通知任用。第十九条凡经正式任用之职员,均由公司发给任职书。第二十条本公司各级职员概须依本节之规定,觅具保证人。保证人应具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为限。
(一)铺保:资本充实,并经合法登记之工商店。
(二)个人保:1.有正式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2.担任委员级以上之公务人员。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新进职员,应于办妥保证书及服务志愿书后方得报到。第二十二条凡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器材、产品及仓储人员之保证,限于铺保,并经本公司认为确有保证能力者。第二十三条职员之保证书得由人事单位每年对保一次,如有必要时得随时对保,如有发现保证人情形变更时,须重新觅保不得异议。第二十四条保证人之责任,如保证书所列各项。凡被保证人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偿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以其他不法的行为致本公司受损害;
(二)积欠公款不清者;
(三)亏蚀公款公物者;
(四)弃职潜逃者。第二十五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以书面报告人事单位,并限于一个月之内另觅妥保证人,重填保证书。
(一)保证人死亡者;
(二)本公司认为有换保之必要时;
(三)保证人迁离国外地区者;
(四)保证人退休;
(五)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者。第二十六条保证人如欲退保,应直接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同意后,被保证人应即觅新保证人,填妥保证书后,原保证人始能解除责任。第二十七条依规定换保时,对于换保以前之责任,仍由原保证人负责。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职员离职时,须经一年以后,并经查明确无未了事项,始得发还保证书,在未发还保证书之前,保证人之责任仍然有效。第二十九条职员舞弊其应赔偿之责任,除刑事部分送司法机关办理外,应扣除其在职应得之一切利益,其不足之数由保证人赔偿。第三十条本公司之职员,如因公务上之需要或能力与所任职务不合时,可随时迁调其职务,或调至本公司所属其他单位服务,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第三十一条调职分升调与平调两种,在同一部门内之调职,以单位主管人员之许可行之,事后向人事部门备案,不同部门之调动须经有关部门主管的同意,由人事部门执行。第三十二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之通知后,应于指定期限内办妥移交手续,履行就职。第三十三条凡个人感到工作不适合或无法胜任时,可申请调职,但未经核准前不得擅离现职或怠工。第三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可由正式专业人员兼代,但免除兼代时,仍回其本职。第三十五条凡因调迁而变动其职务时,其薪给应由调动之日起重新核定。第三十六条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之职务加给,在免除兼代职务后,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回复原职原薪。第三十七条本公司职员之解职分为辞职、免职、停薪留职、资遣、退休及当然解职六种。第三十八条各级职员因故无法继续服务时,应填具辞职书呈请辞职,但辞职人员必须呈准并办理移交后,始得离职。第三十九条本公司职员辞职手续如下:
(一)一般职员之辞职须经单位主管呈经理签准;
(二)(组长级)主管之辞职,须由经理专呈总经理签准;
(三)主任级以上各级主管之辞职,须由经理、总经理专呈董事长核准;第四十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以免职:
(一)年终考绩不及格及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二)连续旷职三日或年累积六日者。
(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擅取佣金者。
(四)办事不力,疏忽职守有具体事实,其情节严重者。
(五)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者。
(六)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七)代人及托人打卡签到三次者。
(八)威胁主管及撕毁、涂改公司文书者。
(九)私营事业与公司有利益冲突者。
(十)盗窃公物者。第四十一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令其退职或视为自动退职。
(一)停职期限届满未再受聘请者;
(二)触犯刑法被扣押三个月以上或判刑者;
(三)身心衰弱恢复健康困难者;
(四)年满60岁者;
(五)因业务上之需要及紧缩业务所生之冗员。第四十二条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照规定予以停薪留职。
(一)入伍服役者;
(二)久病不愈满6个月以上者;
(三)其他特殊情形经呈请核准者;第四十三条职员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其办法另定。第四十四条职员死亡为当然解职,其抚恤办法另定。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可资遣部分职员。
(一)因业务之紧缩时;
(二)全部或部分停业时;
(三)因不可抗力之事件须停业一个月以上时;
(四)对本身工作不能胜任者;
(五)经医生证明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碍工作及公共卫生者。第四十六条依前条规定资遣之人员应事先预告,预告之方式如下:
(一)在本公司服务满三个月而未满一年者,应于20日前告知。
(二)在本公司继续服务一年以上而未满三年者,应于30日以前告知。
(三)在本公司继续服务三年以上者,应于40日以前告知。第四十七条凡接到资遣之预告者,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天。
第四十八条本公司资遣之职员,除发给当月应得之薪给外,得依劳动法付资遣费。第四十九条凡因惩戒而开除,或未依规定辞职而离职者,不适用本节之规定。□薪津第五十条本公司有关薪津之订定、计算、发放,均依本章各节之规定办理。第五十一条本公司依实际情况由各部经理及人事主管于年终组成考评委员会,就各单位主管提出之年度总考绩作一适当评价,力求公平合理,并作为薪津与年终奖金核定之依据。第五十二条对于薪津之政策及计算,应使各级职员均能熟知薪津之差别,应能确切的反映其所负工作之难易、责任之轻重,借以激励各人愿意担任较重要之工作。第五十三条本公司薪津分下列各种:
(一)本薪:各级职员之本薪如下表所列,除非物价波动特大外,原则上不予变动。
(二)生活补助费:系本薪以外,因物价过高所给予之生活补助,每年均得随物价指数调整。
(三)职务津贴:各级职员均按其责任之轻重发给职务津贴。
(四)房屋津贴: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可发给房屋津贴。
(五)夜班津贴:系生产单位,须在夜间工作者,始得发给之。第五十四条本公司之职位分一般职员、领班、组长、副主任、主任、经理等职位,各职位分为四等,各等分为十级。第五十五条各职位等级之薪津,悉依本条之规定办理,其标准如下:
第五十六条各职位等级之津贴如后:
(一)各职位等级一律按月给予生活补助费1700元,必要时得随物价指数调整之。
(二)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按月加给房屋津贴1200元。
(三)职务津贴:
一般职员:700元
领班:1700元
组长:2200元
副主任:3200元
主任:4200元
经理:4700元
(四)夜班津贴:每次50元。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员之薪津计算按核定之月薪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到职之天数为应得额。第五十八条离职职员其服务满三年以上者,离职之日期在当月17日以后者,给予全月之薪津,不满三年者,按日计算。第五十九条凡服务满一年后结婚者其房屋津贴之计算,结婚之日期在当月份16日以前者给予全额,16日以后者,给予半额,凡已婚而服务届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日期在16日以前全额给予,16日以后者半额给予。第六十条本公司职员在请假期内,其薪资之计算如下:
(一)事假:经主管核准者,请假期间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标准列后),未经核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职论,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二)病假:病假期内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参照第九十八条。
(三)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在未超过期限者照发,逾限若续假,应予事先以事假申请核准,否则以旷职论。
(四)公伤假在规定之疗养期间内照发。第六十一条本公司薪津之发放,当月16日发放上半月之薪津,次月1日发放下半月薪津,遇假日顺延。□服务第六十二条本公司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忠心服务,接受主管之命令指挥及监督,诚实勤勉地执行职务。第六十三条本公司职员除因组织规程所划分之职位外,其任何部门及任何个人之工作并无贵贱之分,其人格平等,应互相尊重,不得冷言冷语中伤他人。第六十四条各级职员均应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不得任意旷职、迟到或早退,但特别原因经核准者不在此限。第六十五条各级职员均有值夜及假日值班之责(其值夜及值班之日程表另订)。如因事不能到班者,应事先委请代理人,或与他人调班,凡无故不到者,均以旷职列入考绩,值夜及假日值班者,于翌周内分别给予轮休。第六十六条各级职员每日应办之事项,必须当日办理清楚,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理完竣,仍应加班赶办,如系有时限之事项主管命令加班,不得借故推诿。第六十七条除办理本公司之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之名义,凡对外传播、发表、公告等事业,非经本公司签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第六十八条本公司职员不得兼营其他事业,亦不得对外泄漏业务机密。第六十九条各级职员的言行操守,应诚实、谦洁,不得有放荡奢侈的行为,对公司之财物应爱护运用,不得浪费或任意毁损。第七十条各部主管就其范围内所属职员,依其工作之适应性、能力、学识等实施工作轮调,以资随时训练人才及储备人才。第七十一条本公司职员由本公司免费供膳,单身者供宿。第七十二条本公司职员每天以工作七小时为原则,每周工作五天。第七十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工作时间如下:上午八时半至12时,下午2时半至6时。第七十四条在规定之工作时间内非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七十五条本公司各级职员必须遵照规定,于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下班后签退或打卡。第七十六条上班之时间以工作所在地之时钟及打铃为准。
第七十七条逾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签到或打卡者为迟到,15分钟后为旷职,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签退或打卡者,无论时间之长短以旷职半天论。第七十八条凡到迟到原因为交通事故者,可取具证明或同一方向共同迟到之同事签证,得签请注销迟到记录,但乘坐公司交通车者,不在此限,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第七十九条凡因不可抗力之灾变,阻碍无法上班有实事证据者,可以电话报备,并得请同事代填请假单,则不以旷职论。第八十条各级主管如因公必须外出半日以上者,应取得上级主管之同意方得离开,否则以旷职论。第八十一条凡迟到四次以旷职两小时论,旷职在两小时以内者,均以两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以半天论,上下午应分别计算。第八十二条除经事先报备,请假及特殊事故外,其旷职记录概不得借任何理由申请注销。第八十三条凡代人及委人签到或打卡者,一律以旷职一日论。第八十四条凡签到或打卡而不到勤者,记大过一次。□请假第八十五条本公司各级职员请假,均依本规定办理,并按请假之事实分为事假、病假、公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特别假七种。第八十六条各级职员请假均应依规定填写请假单,必要时得附有关证件,经由各单位主管签奉核准后,交人事部门登记。第八十七条任何假别其请假时数以半小时为起讫单位,凡不足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而不足一小时者,以一小时计,余类推,并以八小时为一日计。第八十八条职员请假不得托人以口头为之,均应亲自先行办理请假手续,但因患疾病或特别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由本人或其家属于事后三日内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职论处。第八十九条凡请假之前一日已连续工作满五日者,其应得之轮流公休可照休,凡轮流公休在请假期内,或在请假期之后,均列为请假日计算。第九十条各级职员请假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经职务代理人签章方可,若其职务重要,假期较长者,应签请主管派人代理。第九十一条凡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要请假者,得依本节之规定办理。第九十二条同一部门内职员请事假每天不得超过1/3。第九十三条职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全年事假累积以六日为限,其超过之天数,及未达限定之天数均于年终奖金内按每天增或扣其底薪1/30,列入年终考绩计算。
第九十四条申请事假之手续,依第一节办理,但特别事故经核属实不受此限。第九十五条服务未满一年者,其事假之天数,按到职之天数比率计算。第九十六条本公司职员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第九十七条病假连续在三天以上者,应附医师出具之证明,否则以事假论。第九十八条本公司职员凡服务满一年以上,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6天,其超过之天数及未达限定之天数均于年终奖金内按每天增或扣其底薪1/60。第九十九条到职未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天数比率计算。第一○○条凡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者,得签请总经理核准后给予特别病假,以六个月为限,薪津照发。如六个月仍未痊愈,得停薪留职六个月,期满仍未痊愈,作为自动辞职。第一○一条凡经核准之特别病假,其假期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第一○二条人事管理部门对所附之医师诊断证明有疑问时,可由公司指定之医院再行检查。第一○三条凡本公司职员结婚,可请婚假九日,期满不得继续以特别假或事假为之。第一○四条婚假期中遇有例假,亦作婚假计算,不得请求补给假。第一○五条凡合法之再婚,亦得享受本节之给假。第一○六条凡经核准之婚假,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第一○七条本公司职员的直系亲属承重祖父母、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子女丧亡,可请丧假九日,唯三岁以下之子女丧亡可准丧假四日。第一○八条凡本公司职务的旁系亲属外祖父母、叔伯、及胞兄弟、姐妹的丧亡得准丧假4日。第一○九条凡经核准的丧假,均不列入考绩,亦不影响年终奖金。第一一○条凡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女性职员,因生育得准产假66天;如系小产凡在三个月以内给休养假九天,三个月以上给假30天。第一一一条凡经核准之产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第一一二条凡本公司男性职员因兵役检查、教育召集、点阅召集,均得依规定之日期给予公假。第一一三条凡因政府指派之私人劳动、证人、签定人之出庭需要请假者,得请私事公假。第一一四条凡参加高等考试及普通考试者,得请私事公假。第一一五条任何公假或私事公假,均需缴验有关证件,否则概以事假论。
第一一六条凡经核准之公假及私事公假,均不列入考绩,亦不影响年终奖金。第一一七条本公司职员按其服务年资,每年给予一次特别休假,其休假之天数如下列规定: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给假8天。
(二)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给假11天。
(三)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给假15天。
(四)服务满10年者,每一年加给一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一一八条特别假之年资计算,以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年,中间到职不予计算。第一一九条凡在前一年度内,事假、病假合计超过26日者或有记大过之处分者,或留职停薪者,均不予特别休假。第一二○条特别休假之核给,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于每年初排定,呈请总经理核准后,依次分别休假,但遇有事实需要可临时变更其休假之顺序。第一二一条特别休假请准后,始得休假,如因紧急事故,主管可令其缩短或取消休假,俟后再行补假。第一二二条凡未休假或因事实需要奉令照常工作而补假者,得按其未休假之天数,按月之底薪被除以30于年终发给代金。第一二三条申请特别休假,如因业务上之需要而又无人代理,致无法休假者,可比照前条办理。第一二四条凡请事假、病假,超过规定日数者,可以特别休假抵充。第一二五条凡经核准之特别休假,不列入考绩记录,亦不影响年终奖金。□考核第一二六条本公司各级职员之考绩,除副经理级以上依公司章程办理外,其他职员分为期中考绩及期末考绩二种,期中及期末考绩之平均数为年度考绩。第一二七条本公司考核各级职员成绩之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之重要依据。第一二八条各级职员之考核成绩记录,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总经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第一二九条经办考绩之人员应严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观之立场评议,不得泄漏或循私,违者分别惩处。第一三○条本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员额时,凡考绩优异人员,概应予优先递补。第一三一条本公司考核工作为组长考核一般职员,主任考核组长及副组长,经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经理级人员由总副经理考核。第一三二条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级主管对所属职员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所作之严正考核,并记录于期中及期末考绩表内,作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
第一三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期中考绩应于当年7月1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绩应予翌年元月1日以前完成之。第一三四条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视其原因、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之奖励,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行而获显著绩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对有危害本公司产业或设备之意图,能预选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第一三五条凡有下列事实之一者,视其情节之轻重,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列入考绩记录。
(一)行为不检,屡诫不听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致本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
(三)对可预见之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措置失当,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损害者。
(四)对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事机致本公司遭受损害者。第一三六条人事部门应于每年元月15日前将各级职员之勤惰及奖惩资料填妥送请总考。第一三七条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年度考绩:
(一)到职未满半年者;
(二)留职停薪及复职未达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职察看之处分者;
(五)中途离职者。第一三八条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之人员,仍应填具勤惰及奖惩资料备查,但应注不参加考核字样及原因。第一三九条第一三七条所称之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人员,除经四、五项留职察看及中途离职者,不发年终奖金外,其第一、二、三项得酌予奖励。第一四○条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等。
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绩满90分以上者,列为一等升职一级,或加薪10级。
二等:80-90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列为二等加薪5级。
三等: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列为三等加薪3级。
四等: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列为四等加薪1级。
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五等薪资不作调整。第一四一条凡当年度内曾受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增减之分数依下列规定:
(一)记大功一次加10分,记功一次加5分,嘉奖一次加2分。
(二)记大过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5分,申诫一次减2分。第一四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种惩戒。
(二)迟到或早退共达10次以上者。
(三)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
(四)旷职达一日以上者。第一四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当年度内曾受记过处分者。
(二)迟到或早退20次以上者。
(三)旷职二日以上者。第一四四条请假、迟到、早退及旷职除前两条之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扣减年终奖金。
(一)事假:每超过一次于年奖金内扣减其底薪1/30。
(二)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其底薪1/60。
(三)旷职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
(四)迟到四次于年终奖金内扣减300元。第一四五条本办法呈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五、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一)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二)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三)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一)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二)员工调查表二份。
(三)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四)保证书一份。
(五)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六)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一)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二)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三)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四)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五)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保证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工作时间及加工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差假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第五十一条员工应征入伍未及休假者,其特别休假未休日程应予撤销,俟返回公司复工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给返回公司当年特别休假:□工资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奖惩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考绩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福利及卫生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抚恤退休及保险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附则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六、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公司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职员,系指本公司所属各被雇用的男女职员而言。□雇用及解雇第三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须经考试或测验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第四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40天为限。
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随时接受解雇,不得提出异议。第五条凡试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
1.曾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被开除或未经奉准而擅自离职者。
2.经本公司医务机构或指定医师,特约医院检查体格不合格者。
3.视力为正常者。
4.年未满15岁者。
5.通缉有案者。
6.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7.无法胜任所担任工作者。第六条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亲至本公司人事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书件:
1.保证书。
2.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表。
3.个人资料表。
4.身份证及户口名簿。
5.最近2寸半身正面照片三张。
6.其它经指定应缴验的表格。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资遣费。
1.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为全部或一部之歇业者。
2.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3.职员对于其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时。第八条本公司为前条情形解雇职员时,均于事前预告之,其预告之期间依下列的规定:
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预告。
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预告。
3.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告之。第九条职员接到前条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前条规定预告,而即时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者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的半数。第十条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解雇论。□服务守则第十一条本公司职员,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职员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第十二条本公司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对外应保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员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第十四条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十五条职员会客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办公场所或宿舍。第十六条职员不得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与公务无关的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职员未经核准,不得擅携公务外出。私有物携出公司外,应向人事室领取放行证后,方可携出。第十八条职员除差假外,均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记时,不得委托或代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第十九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一律八小时为原则。第二十条职员工作时间以季节变化另定。第二十一条职员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
(1)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打卡到工者为迟到。
(2)上班时间十五分钟后打卡到工者,均以旷工半日论。
(3)因偶发事件,经核准补假者,以请假办理。
2.早退:
(1)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2)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
(3)当月内每迟到早退三次,作为旷工半日论。
3.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议处。
(3)职员旷工,应按日不发工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六日者,即予解雇。□工资及工作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及津贴,采日给、月给及论件计酬三种制度,每月分二次定期发给。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定为八小时,如因工作性质须延长工作时间,得经工会或劳工同意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延长至十小时,所延长二小时为加班。第二十四条除前条的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于取得工会同意后并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仍得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第二十五条工资及津贴以八小时为一工作日,依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简称加班),延长二小时以内,每小时照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再延长两小时以内时,每小时以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二计给。第二十六条延长工作时间时,应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为适应生产需要,调派职员工作时,在不减少原有收入,及不变更其他原有劳动条件并对交通住宿,已有妥善安排时,职员不得拒绝,如调离公司时应征得职员同意。□休息与休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职员每周(七日)休假一日,为公休日,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经征得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应另行补假休息。其他例假应加倍发给其薪津。
第二十九条下列政府规定应放之纪念(节)日,均予休假:
1.元旦。
2.妇女节(限女性职员休假)。
3.劳动节。
4.国庆节。
5.圣诞节、感恩节、复活节。
6.其他由政府明令指定休假日。第三十条前条休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征得工会同意后,得加班,惟应加倍发给工资及津贴,职员不得拒绝。第三十一条职员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一日内委托同事、家属、亲友或以电报、电话、限时信函,承报告单位主管代为办理。第三十二条职员的请假,区分为公假、公伤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分娩假等七种,给假规定如下:
1.公假:凡合于下列规定者凭有效证件给予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
(1)应征召入营服役,期间在一个月以上者,保留底缺年资,股役期间在一个月以内者,一律给予公假,其时间不满一天者,仍给一日之公假。
(2)依照政府法令参加考试、集会,及其它法令应给公假之日。
2.公伤假,职员因执行职务受伤,凭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不能上班者,核给公伤假,工资及津贴除依照劳工保险条例由保险机构给付外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3.事假:凡因事必须亲自办理确无法上班者,得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及津贴,职员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期以特别休假抵充,再超过日数均以旷工论。
4.病假:职员患病,经劳保医院、特约医院证明确不能工作者,得申请病假,全年合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而合计不得超过一年,并得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未痊愈予以停薪留职(或可酌给特准病假),病假全年未逾30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逾30日不发工资。
5.婚假:职员本人结婚,得申请婚假八天,工资及津贴照发。
6.丧假: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假八天,或子女丧亡时给假六天,工资及津贴照给,或子女丧亡时给假五天,工资及津贴照给,为人养子女者,如遇本身父母、祖父母丧亡可酌给丧假,但假期内不给工资及津贴。
7.分娩假:女性职员分娩前后,得申请分娩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假四星期,其入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三个月以下的流产依病假的规定办理。本条第1.5.6款的各假得按路程远近、交通状况酌情核给路程假,其工资及津贴照给。
3.4款以特别休假抵充者,仍以特别休假论,其工资及津贴照发。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卡依照下列规定方得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信、电报或其他方法,尽可能迅速报告。
1.连续请假未满三日者,报请主管核准。
2.连续请假三日以上者,报由主管转呈经理核准。
3.职员请假经核准后,应将担任的工作明白交代后方得离开岗位。第三十四条事、病假累计,自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工者,得依比例递减之。□特别休假第三十五条凡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的职员,依下列休假天数给予特别休假。工资及津贴照发。
1.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7天。
2.工作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10天。
3.工作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14天。
4.工作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总数不得超过30天。第三十六条职员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工作期间后由劳资双方排定休假日实施。第三十七条特别休假给予时效,可层续累计,但不得意图规避事假而改请特别休假。第三十八条职员如合于特别休假条件而不愿休假者,本公司均依规定加假期的工资及津贴。第三十九条凡停薪留职期间,均不予特别休假。□奖惩第四十条本公司职员的奖励区分为下列五种:
1.嘉奖。 2.记小功。3.记大功。4.奖金。5.晋级。第四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拾物不昧(价值200元以上)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年度考绩特优者。
5.著有其他功绩者。第四十二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小功:
1.对于日常工作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措置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卓有其他较大功绩者。第四十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职员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卓有其他重大功绩者。第四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奖金及晋级:
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者。
2.服务满十年者,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3.曾记大功三次者。
4.对于事业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5.卓有其他特殊功绩者。第四十五条本公司职员的惩罚区分为下列五种:
1.申诫。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开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得予申诫:
1.未经许可,携带物品入公司出售者。
2.在一个月内忘带服务证二次以上者。
3.不依规定穿着公司发给的制服,或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致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5.未经许可,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因而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加班论)。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2.泄漏业务或事务上的机密者。
3.在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4.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5.借故请事、病假,往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外兼职者。
6.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7.工余材料隐匿不报者。
8.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偷懒睡觉者。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开除:
1.受刑事判决确定而无易科罚金或受缓刑之宣告者。
2.有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3.撕毁公司或主管人员公告或有公然侮辱上级的行为情节重大者。
4.故意破坏重要公物者。
5.偷窃公司物件者。
6.在工作时间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物者。
7.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重大损害者。
8.在公司内聚赌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9.在公司内打人或互殴者。
10.散布谣言,严重影响生产秩序,或以强暴行为胁迫他人者。
11.无故连续旷工满三日,或全月旷工累积逾六日者。
12.记大过满三次,经呈准主管机关者。
13.擅自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不听制止者。
14.工作上有重大过失,致公司蒙受损失,或工作人员受伤害者。
15.不服从合理工作命令或不服从合理调遣者。
16.在外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经劝告放弃不听者。第五十条职员的降级,得参照前条各款规定酌情处分。第五十一条功过抵消规定如下:
1.嘉奖得与申诫抵消。
2.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得抵消记过一次或申诫三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得抵消大过或记过三次。第五十二条本公司依照有关法令规定,发给职员年终奖金。□考绩第五十三条职员考绩,每年一次,定期办理,考绩期间限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第五十四条考绩项目与评分标准如下:
1.勤务状态占20%。
2.工作考核占80%。第五十五条考绩等级的区分及运用规定如下:
1.优等:90分以上至100分者,升三级。
2.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升二级。
3.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升一级。
4.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不予升级。
5.不满60分者,降一级。第五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办考绩:
1.实际工作(含试用期)未满六个月者。
2.停薪留职尚未回职者。□福利第五十七条凡本公司职员一律加入劳工保险,享受保险给付权利。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依法提拨职工福利金组织职工福利委员会,经办各项职员福利,职工福利机构组织章程另订,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其他第五十九条凡本公司职员年满55岁且在公司工作满15年以上,经申请核准退休,得依规定申请退休金,年满60岁者得命令退休,其有关退休事项,依照劳动法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第六十条职员退休应函报有关部门核准,退休金的给予,自核准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并须于给予退休后一星期内检附职员收据副本函报有关部门核备。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照有关劳工安全卫生法令,办理本公司安全卫生工作。第六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悉依政府有关法令规定办理。第六十三条本规则订定后送请主管机关核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七、酒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汇编
□总则第一条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第三条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第四条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人事第六条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第七条
(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第八条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第九条 (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亲笔履历表。
(2)从业员调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
(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保证书。
(2)志愿书。
(3)最近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4)健康诊断书。
(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
(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
第十条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第十一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
(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继续请假达一年者。
(二)因事继续请假达30天者。
(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第十二条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
(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三年者六个月,满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二年)
(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三个月。
(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第十三条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
(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
(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第十四条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第十五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胜任业务者。
(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第十六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准予退职:
(一)死亡者。
(二)届退休年龄者。
(三)经申请辞职获准者。
(四)超过停职期间而未能复职者。
(五)雇用期间有定期,其期间届满者。第十七条从业员希望辞职者,应于辞职前30日提出申请,但公司认为有其不得已的特别事情者,不在此限。第十八条退休年龄订定为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公司认为必要时,得依下列条件继续雇用:
(一)职员得订定为期一年的雇用契约。
(二)得变动职种或调动职务。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临时从业员办理。第十九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须办理移交,将公司发给的身份证明书贴章缴还,并将经办事项,保管的文件、金钱、财务,移交清楚。第二十条
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凡公司权益所属的金钱财务,除有争执者外,须即时缴还,权利者有所请求时,须自请求日起七日内缴还。第二十一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者,如请发服务证明书时,应即时发给。第二十二条未满18岁或女性从业员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内返乡者,应给付其必要的车资。但其责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经主管机关核准而解雇者,不在此限。□服务规则第二十三条从业员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遵守服务体制,服从上司的指示。
(二)保持品格,崇尚诚意,重视名誉,温和诚恳待人。
(三)工作须诚实、认真、迅速且努力不懈。
(四)增广知识,钻研技能为他人之楷模。
(五)严守业务秘密,不得外泄。
(六)各种设备、器具、借用物品,须加保护爱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须力求节约。
(七)工作时间中,不得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参加团体活动者,应获得公司的同意而为之。
(八)不得非法结党,互相反目或无理要挟煽动罢工风潮扰乱秩序。
(九)从业员间有意见不合情事者,须立即报请主管裁断调解。不得互相殴斗、胡闹,更不得怀恨,在外寻仇报复。第二十四条从业员如欲兼办其他职务或从事商业者,须事先向公司报备,但公司认为业务上有妨碍者,得不予允许。第二十五条从业员在公司外时,应佩带规定的职员帜章,在公司内时佩带名牌,或携带另行规定的身份证明书。第二十六条从业员因故意或过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害者,须负赔偿责任,但如系过失者,得酌请予减免。第二十七条从业员虽在工作时间内,为行使公民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得请求必需的时间,但于不妨碍行使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的情形下,得变更时间。第二十八条从业员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职种,或协助其他业务。第二十九条
(一)从业员上下班时须由规定的门户进出,并亲自打卡,或于签到簿上签到。
(二)从业员于发出开始工作的信号时,须立即进场准备随时工作,与结束工作的信号而后结束工作,整理整顿以免妨碍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场。
(三)结束工作信号已响而当日预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从上司的指示。第三十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进场,或命其退场:
(一)带有酒味者。
(二)携带非工作上必要的火烛、凶器或认为危险性器物者。
(三)卫生上认为有害者。
(四)停职期间中者。
(五)业务上已无必要,而仍在公司内拘留不去者。第三十一条因私事外出者,须事先受所属主管的许可,而在休息时间内办理。但有特别事由者,在工作时间内,亦可准许外出。第三十二条从业员因私事会客须在休息时间内,并指定地点会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第三十三条从业员因业务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区或宿舍,但须经主管核准为限。第三十四条从业员因伤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请假或迟到、早退者,应事先向所属主管报告,并经核准,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报备。第三十五条从业员因病需请假一星期以上者,须提出记载休养必要期的医师诊断书。第三十六条从业员欲为私事而旅行者,应事先将其旅行地点、联络地点、所需日数明确告知。□作息时间第三十七条从业员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三十八条
(一)从业员得自由利用休息时间,但需离开事业场外者,应办妥规定的手续。
(二)休息时间原则上一次休息,但视业务需要得予变更。第三十九条要哺育出生后未满一年之婴儿者,应事先报备,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得给予一日两次,一次30分钟的哺育婴儿的时间。第四十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日加班。第四十一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出差:
(一)从业员出差为整理资料在其他事业场外将全部工作时间或一部分工作时间从事于工作,而无法算定工作时间时,除公事先指示一定时间外,视作依据八小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工作。
(二)出差结束时,须依据出差规定提出出差报告书。
(三)出差旅费依照出差规则支给。第四十二条
(一)从业员休假日如下:
(1)法定休假日(星期日)
(2)国定纪念日
(3)新年视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休假日期
(4)其他由政府公布临时休假日
(5)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临时休假日。
(二)前项(1)(2)(3)(4)款所定休假日,薪津照给,但临时从业员除外。第四十三条
(一)从业员因业务上必要时,得命全部或一部分照常工作变更其休假。
(二)依照前项变更休假日时,原则上应在前七日订定调换休假日期。
(三)休假日以休假为原则,如因业务上需要奉命于休假日工作或延长工作时间者支给加班费。第四十四条业务上的必要时得派从业员值日、值夜、值勤津贴依照薪给规定给付。第四十五条公司以自当月1日至当月30日到职者以当月1日为到职计算基准日,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而前一年工作日数达全工作日之九成半以上者,给予特别休假日如下:
(一)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在公司继续工作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在公司继续工作五年以上者,每年十四日。
(四)在公司继续工作十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日,每年加给一日,其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五)特别休假期间的薪津照给。
(六)从业员申请特别休假日时期,如有妨碍正常业务运营时,得予分开或另定时期,不休假限于展期至翌年有效,有展期日数时,其取得顺序,应自展期部分开始。
(七)特别休假人员,应事先向所属主管申请,但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休假时期。
(八)特别休假日,不得抵充已报备的事假,病假及其他休假日调换。第四十六条
(一)预定在六星期内生育之女性有所请求时,应给生育假。
(二)生育假八星期,但三个月以上小产者四星期。
(三)生育期间的薪津照给,但生育假到职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第四十七条从业员有所申请时,得给予下列假期,但有重复情形者,从最多日数的一方,如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包含在内时,均不予延长休假或另给休假日。
(一)本人婚假8日
(二)子女婚假2日
(三)配偶生产假2日
(四)父母、配偶、子女丧假8日
(五)祖父母、配偶之父母6日亲兄弟、姊妹丧假3日
(六)配偶之兄弟、姊妹及同居亲族丧假1日
(七)不可抗力的天灾、地震等灾变时必需日数
(八)传染病或其他事故,交通断绝时必需日数
(九)因预防传染病而预防接种其反应剧烈被医师禁止工作者必需日数
(十)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或社会团体通知作证人,鉴定人,参考人等身份出席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一)行使选举权及其他公民权或经公司核准担任公职人员为执行公务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二)因业务上负伤或患病者,医师证明期间。
(十三)因职务调动单身前往他县市赴任者3日
(十四)因职务调动带眷前往他县市赴任者5日
(十五)因职务调动赴任后,前往携带居住他县市眷属者4日
(十六)接受教育召集,勤务召集,点阅召集或征训者,照征召日数及往返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七)
(1)其他认为必要时必需日数
(2)上项各假应事先向所属主管人员申请,如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补办手续。
(3)公司认为必要时,得命其提出证明书。
(4)上项各假均以公假论。
(5)上列第(十)(十一)两项不给薪津,第(十二)项依法补偿,其他各项薪津照给。第四十八条从事业务的业务员,得予另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休假日。□工资第四十九条从业员的工资,依照工资规定,给付工资。□奖惩第五十条
(一)奖励办法如下:
(1)颁发奖状。
(2)颁发奖品。
(3)颁发奖金。
(4)带薪休假。
(5)加薪。
(6)提高职位。
(二)奖励由所属主管报备申请,由总经理转呈董事长核定,以董事长名义从之。第五十一条奖励种类如下:
(一)服务年资:服务年资奖分为三种类,凡继续服务公司满10年、满20年、满30年之从业员均予颁奖。
(二)模范奖:品行端正,技能优秀,对职务诚实,堪为大众模范者。
(三)效率奖:工作效率卓著出众者。
(四)提案奖:依据另定提案规定,对业务上有益的发明,改良或研究创意者。
(五)灾害功劳奖:防止灾害于未然或遭遇灾害时,有特别功劳者。第五十二条惩诫分为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
(一)申诫一次公布:提出悔过书
(二)小过一次(申诫二次)公布:停职(七日以内不发给薪津)
(三)小过二次公布:停职(十四日以内不发给薪津)
(四)大过一次(即小过三次)公布:减薪(期间六个月以内,一次减少一日平均薪津的半数以内,但不得超过薪津总额的1/10)
(五)大过二次公布:降职(提出悔过书,定期或不定期不降下职位或等级)
(六)大过三次开除第五十三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小过一次(满三次作大过一次)但可酌情以申诫之。
(一)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不顾工作的利害或碍他人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二)工作时间中瞌睡,阅读书刊报纸处理私事等不关心工作者。
(三)在公司规定外场所用膳或抽烟者。
(四)损坏物品、货品等其他情节轻微者。
(五)不遵守安全及卫生规定事项者。
(六)男女员工在公司内戏谑者。
(七)滋事生端妨害工作者。
(八)未经许可擅入其他工作场所,或进入禁止场所者。
(九)以工作的理由,未经许可提早一小时以上进场或超过结束时刻一小时而不退场者。
(十)公司证章或身份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文件贷给他人或使用他人所有者。
(十一)进出工作场所拒绝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规定的证明文件者。
(十二)未经许可由规定外的处所进出者。
(十三)无正当理由对携带品的检查加以拒绝者。
(十四)未经许可将日常携带品以外的物品携入公司内者。
(十五)签到簿卡委托他人代签或受托为他人代签者。
(十六)未经许可擅将外人的携进公司内者。
(十七)未经许可在规定外的场所会客或哺育婴儿者。
(十八)在公司内买卖物品或招介以图利者。第五十四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大过一次,满三次大过者开除:
(一)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影响工作情节重大者。
(二)在工作场所饮酒者。
(三)损坏设备,物料货品等情节重大者。
(四)职务调动、停职、职务解任、职务异动时对继任人员未予确实办理移交或交换班及临时离职守时交代不清,致工作上发生重大错误者。
(五)部分主管以上人员对属员的指导监督,有过失致经管业务发生重大错误者。
(六)未经许可而从事商业或兼任他公司职务者。
(七)未经许可在公司内集会、演讲、广播、宣传或类似行为者。
(八)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散发、张贴、公布文件或类似行为才者。
(九)伪造、变造或滥用身份证明书,其他传票、单据、证明书者。
(十)在公司内疏忽烟火的处理或规定外场所使用烟火者。
(十一)妨碍公司举办的活动、集会者。
(十二)受申诫处分而不提出悔过书,显然无悔过之意志者。
(十三)破坏公司的各种(项)福利设施的秩序或风纪者。
(十四)发生火灾、水灾及其他非常灾害或有发生的可能而未尽力防止者。
(十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摄影、描绘、及其他类似行为或将公司的文件、图面、查阅帐簿或转记者。
(十六)未经许可擅自令外人进入公司内参观或有前项行为者。
(十七)有与公司业务相同的商业行为者。
(十八)过分超越本身权限,擅自行为而招致错误者。
(十九)录用时为虚伪的陈述或使用虚伪的履历书、户籍誊本、身份证明书者。
(二十)滥加中伤或诽谤公司的职制或反抗职制者。
(二十一)不遵守公司订定的章则规定者。
(二十二)侮辱他人者。
(二十三)殴人未曾致伤或互殴而不接受仲裁者。
(二十四)男女从业员在公司内戏虐情节重大者。第五十五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立即开除,有触犯刑章者依法诉究:
(一)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二)受刑事有期徒刑以上刑判决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三)撕毁本公司章则布告、通知或捣乱秩序事实确定者。
(四)在第十条原则下,不服调迁违抗管理者。
(五)殴人致伤或殴打职员者。
(六)故意疏忽,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致损害物件等情形重大者。
(七)故意损坏公司各项设备或建筑物者。
(八)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者。
(九)无故拒绝工作者。
(十)旷职五日以上或上班情形不正常者。
(十一)无故经常迟到、早退或因私事外出者。
(十二)无故拒绝接受公司的教育或不诚实受讲者。
(十三)在公司内赌博或类似行为者。
(十四)非法强迫他人辞职或阻止者。
(十五)在公司内男女从业员有暧昧行为情节重大者。
(十六)利用本公司物资赠与他人或偷窃本公司公私物件者。
(十七)泄漏本公司的机密者。
(十八)假借本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损害本公司名誉其情节重大者。
(十九)携带违禁品入公司者。
(二十)营私舞弊者。
(二十一)寻衅吵闹播弄是非、胁迫、监禁或类似行为者。第五十六条
(一)从业员的惩诫除第五十五条者外,由班长、组长、课长报请所属主管核定后分别向总经理、部务课长报备。
(二)部分主管人员的惩诫,由所属最高主管报请总经理转呈董事长核定而发令。□安全及卫生第五十七条从业员必须遵照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的指示,遵守有关保持安全,防止灾害及卫生等必要事项。第五十八条从业员发现火灾,其他非常灾害的发生或知悉其危险时,须采取临机应变措施。同时应即刻向有关人员及其他适当人员报告并互相协力抢救,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第五十九条从业员有防止危险,预防灾害,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未经许可不得除卸安全装置或使效率消失的行为。
(二)担任者以外的人员,不得操作专用设备。
(三)运转中不得清扫机械或整理加油。
(四)汽油及其他油脂类,不得接近烟火。
(五)不得在指定外处所抽烟。
(六)不得在可燃物附近焚火,及处理烟火。
(七)工作结束后,对焚火、电灯、电热等烟火,必须完全收拾妥善。
(八)操作工作中,不得使用手套。
(九)发现器具故障,或认为危险时,应迅速报告责任者。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其他不得违反所属主管有关安全的命令或注意。第六十条从业员的同居者,或邻近者有患法定传染或疑问者,应即将上述情事向公司报告。第六十一条
(一)对从业员于录用时及每年定期予以健康诊断。
(二)因本人的希望或其他事情而无法接受前项之健康诊断者。须提出医师的健康证明书。第六十二条
未满18岁者女性未经验者及有关技能无一定资格者,不予派任处理法定危险性或卫生上有害的业务,并笨重物品的工作。第六十三条公司为举办与业务有关安全及卫生的教育训练时,从业员应积极接受。□灾害补偿第六十四条从业员因执行职务而负伤、罹病、残废或死亡者,由公司发给下列补偿费:
(1)医疗补偿。
(2)休职补偿。
(3)一次定额补偿。
(4)残废补偿。
(5)遗族津贴。第六十五条
(一)从业员因执行职务而负伤或罹患疾病者,于公司指定医院或劳工保险局指定医院医疗。
(二)因情形特殊接受其他医院医疗者,核实发给费用。
(三)医疗期间原则上以负伤或疾病痊愈为止。如医疗开始后二年而未能痊愈者,即予办理一次定额补偿手续。第六十六条
(一)从业员依照前条规定为医疗而不能工作者,应发给休职期间的休职补偿。
(二)休职补偿限于最初二年发给工作期间应领薪(工)津。第六十七条
(一)接受医疗补偿的从业员医疗开始后经过二年而负伤或疾病未痊愈者,比照劳保条例发给一次定额补偿。
(二)一次定额补偿后,公司不再为一切的补偿。第六十八条从业员因业务上负伤或疾病痊愈而身体遗存障碍者,视其残废程度给付事故发生的当月一日前最近六个月平均薪津,乘以劳工保险法规定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日数的残废补助。第六十九条从业员因业务上死亡,遗族及从业员本人依赖其生前收入维持生活者,比照有关法令规定给予遗族津贴。□附则第七十条本规则呈请当地行政主管机关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职员服务规则领导工作要领
职员服务规则一、领导工作要领□褒扬部属的十大要点
(一)爱的反面并非憎恶,而是漠不关心。一个既不褒奖也不申斥部属的主管是无法培育部属的。
(二)人们都拥有自我显示欲。如果这点能够受到认定,就会激发起他的干劲。
(三)在部属期望被人赞赏的时刻,适逢其时地加以褒扬,如此即可激起他的无比的干劲。
(四)奉承和褒扬是不同的,对于部属是不应加以奉承的。
(五)古语有句话说:“一言足以活人,一言足以杀人。”因此应留意褒奖或申斥均不得言过其实。
(六)有时透过别人来夸耀自己的部属会产生很大的效果。
(七)一个人在这个世上最亲近的、最要紧的莫过于自己本人。因此,再也没有比自己受人夸赞更令自己觉得高兴的了。
(八)对于人,我们只要懂得取其长处即可,不必要去了解他的短处。
(九)对于人,如果不以身教之,以言动之,鼓励对方尝试,适当地加以夸赞,那么对方是一动都不想动的。
(十)要驯服他人,有五点妙法,三者以褒,两者以贬,如此即可培育出可造之材来。□女性部属的领导要领
(一)一个懂得巧妙应用女性的企业,其业绩必然不赖,对于这一点,我们有深刻体会的必要。
(二)一个企业应当抱着男性能够做的事,女性也一定做得来的这种体会才行。
(三)在工作岗位上,应当让女性消除性别意识,专心去推展她的工作才是。
(四)一个单位主管如果存着偏心,对貌美的女性另眼看待,那就会引起其他女性部属的强烈不满。
(五)对于女性部属要庄重的称呼,不要存着轻蔑、轻佻之心才好。
(六)主管应当努力做到让每一位女性部属都能够感到主管最为器重自己。
(七)身为主管的,不要太过粗线条,可别轻意地就询问女性部属是否已婚?今年多大岁数?甚或说出“八成是年纪不小了吧!”等诸如此类的不当言谈。
(八)不要以为自己身为上司就摆架子,譬如明明自己正闲着,却仍频频指派部属做服务自己的杂事,如此将会失去部属对你的尊敬。
(九)对于女性部属要一一唤起她们对工作的重视度与责任感。
(十)要非常留意女性的人际关系比男性更为复杂这一点。女性员工的离职有70%是由于人际关系的缘故。□识破部属自我防卫的十大要领
(一)反抗——一旦遭到别人指责自己的缺点或短处时,不免会动怒产生反抗心理,再也听不进对方所说的话。
(二)攻击——
一旦感受到威胁就会出现反射状态,起而反抗对方,以保护自己。譬如一位遭受科长斥责的部属,突然口出惊人之语,抖出科长不可告人的秘密,以此顶撞吓阻对方。
(三)合理化——把失败的理由加以适当地辩解,使自己确信如此。例如把货卖不出去、工作效率太差、做错事情、工作不顺利等等的原因归咎于他人。
(四)抑压——把不愉快的事情藏在心底,不让它浮现出来。例如把自己的失败或过去不愉快的经历刻意加以否定、遗忘,企图把它深埋在心里。
(五)否定——例如,正专心地聆听别人的谈话当中,突然对方谈到自己难堪的事时,就会陡地宛如声音戛然中断一般,在无意识间失去听觉的情况。
(六)抑制——为了防止在别人面前出丑,于是特地克制自己的言行。譬如在参加会议时,为了藏拙,以免露出马脚,于是全面克制自己的言行,不作任何发言。
(七)影射——为了隐瞒自己无能的缺点,于是刻意强调还有比自己更拙劣的人,让别人看来,相形之下觉得自己还是不错的。
(八)逃避——对于自己不利的情况就会力图逃避。例如对于容易暴露自己的缺点或短处的场所就不愿前去。
(九)转嫁——把心里上的威胁,以生病为托辞加以掩饰、转嫁一番。例如在意识到情况将会非常难堪或不利于自己时,当天就会以头痛或胃痛等为由请假,在家里睡大觉。譬如业绩欠佳的业务员在每月一次的动员月会当天就会称病告假,这是最好的例子。
(十)犹豫不决——在面对难以抉择的情况时就故意显出犹豫不决的情况,此时,上司看在眼里就会替他拿主意,之后他就松下一口气。像这种摆出犹豫不决的神态,说穿了,底子里竟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形态呢!□领导的十项要领
第一条要拥有达成目标的强烈欲望与气魄。
第二条要订定达成目标的方针与计划。
第三条要具备管理的知识与能力。
第四条要以身作则引导部属确实执行他们的职务。
第五条要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与行动力。
第六条要认真为部属的上进着想。
第七条对待部属要尽量避免口出恶言或动粗。
第八条要经常为对方的立场着想。
第九条要有定见,勿茫然无绪。
第十条要公平冷静地评价部属。□经营管理的九项原则
(一)经营管理的原则
为了使整个公司与各个员工之间能够统合,发挥职能化的推进、实现合理性、民主性以及与社会的协调,必须采取第(二)项以下的各项原则。
(二)关于目标的原则
经营管理的目标不是在于支配,而是一切要以劳资双方的满足为优先。所谓满足就是意指在某个时点,各种状况下所能接受的水准,亦即设定合适的目标。
(三)命令一元化的原则
以一个员工接受一个直属上司的命令为原则。但即使多重发号施令亦不会造成混乱的这种特殊情况时,当然破个例也不成问题。
(四)分工与专业化的原则
应当尽量采用分工,讲求专业化才是合理的做法。为了兼顾命令一元化的原则,此时可导入直线与幕僚组织系统来加以迎刃而解。
(五)监督范围适当化的原则
一个人的能力所能管理的人数是有限度的。通常管理作业员时可达15~30人,在管理职员时则以6~8人为限,而在领导企划人员时则仅以2~3人为限,但视情况而多少有些差异。
(六)管理阶层缩减化的原则
管理阶层应尽量缩简为宜。如过于冗长则命令下达太过耗时,使命令的内容产生歪曲的现象。注意必须和第(五)点原则相互搭配
(七)分层负责的原则
处理事务时需要相对的权限,因此在委托部属办事时必须同时委让必要的权限。但是,委让者必须就该项委让的权限进行监督管理才行。
(八)分权化的原则
权限的委让必须在整个组织内全面实行。这是分权化的原则。与此同时,整个公司的管理体制必须齐备才行。分权化包含决策与执行。
(九)目标管理的原则
分权化的结果,担当任务者必须自行订定工作目标,或是加入上司所设定的目标里。结果,通过确切的业绩评价,使部属提高了自主性及参与意识。□调教部属的审核一览表
□
主管的五大机能
(一)主管就是部门的经营或是责任者,应当对于该部门的业绩负起责任。
(二)主管必须对公司的人事、物品、财务、情报等善尽管理之责。所谓管理就是“计划、执行、检查”。
(三)主管的要事实必须妥善地带领部属,使部属发挥110%的战力来。
(四)主管必须设法解决“问题”。所谓 “问题”就是使业绩迟滞不前的障碍物。
(五)主管必须不时进行判断。一般而言,越是重大的事物越难下判断。主管一旦判断错误将会给公司带来莫大的损害。□唤起部属工作干劲的八大要诀□主管规约
(一)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主动克服万难,妥为处理职务。
(二)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担任董事长的代理,发挥出推展经营的原动力。
(三)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促使部属与组织发挥出充分的战力。
(四)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办事敏捷绝不浪费分毫光阴。
(五)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经常基于数字观念来判断事务。
(六)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不时戮力自我启发。
(七)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为了适应新的时代要不断开发创造力。
(八)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要不时以旺盛的意志展开行动。
(九)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要积极地教育部属。
(十)我们身为主管者,当誓言要时时基于目的意识、问题意识、价值意识来展开行动。
二、职员服务规则
□总则
第一条概说
本规程依据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订定,其内容适用本公司的所有职员。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职员的服务,任用,待遇,工作及休息时间,出入场所,加班及值勤,考勤及请假,休假,停职,辞职及解职,教育训练,保健,奖励,惩戒等事项,除本公司章程,组织规程及其他章则另有规定的外,悉依本规程规定办理。□服务准则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职员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服从主管的指示,维护工作秩序,与同仁和睦相处,互相合作,以期达成本公司交付的任务。
2.职员如系担任主管的,应力求增进所属员工的技能,提高其工作效能,考核其工作成效,除予适当的督导外,并应率先达成任务,不得以未直接参与其工作为由而推卸责任。
第四条研究发展
职员除应爱护本公司的一切设施,节省物资,及致力整理与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外,并应随时保持研究发展的精神,努力创造,以求增进工作效率及改良工作技术。如有有利业务改进的意见,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核办。
第五条保守机密
职员应以本公司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本公司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
第六条兼职
职员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如确有此种必要时,须于事先取得本公司的核准。□任用
第七条任用手续
1.本公司职员的任用,由总经理室核定。
2.本公司对有志服务人员,应就其学识,品德,能力,经历及体格,加以考查(且经权衡或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认为适宜时,方予任用为本公司职员。
3.对于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工友,经由考选认为适宜者,得予晋任为职员,其有关规则另订。
第八条应具备的文件
新进人员应具备的文件如下:
1.户籍誊本或抄本。
2.学历及经历证件,担任最后职务的离职证明,兵役证明(具备时),最近2寸半身照片,以及其他必需的证书(依本公司规定格式填报)。
3.调查表及保证书(依本公司规定格式填报)。
第九条保证
1.职员须办妥保证手续后方得报到。
2.保证人应为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且经本公司认可的。
3.保证书的格式及保证规约另订。
第十条生效日期
职员于接获本公司通知,完成任用手续,至本公司指定的服务地点报到之日起,其任用即行生效。
第十一条试用
1.新进职员以到职后40天内为试用期间。在此期间,如本公司认为不适合其所任职务时,得解除任用。如认为适任时,即于期满时发给正式任用通知。
2.本规定不适用于本规程第七条所规定由工友晋任的职员。□待遇
第十二条待遇
职员的等级,职位及工资,悉按“职员任用及待遇规则”的有关规定核定。
第十三条旅费
职员奉命调职或因公出差时,得支旅费,其有关支给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物品的贷与
职员工作所需的服装,工具以及其他文具用品,得由本公司贷与,其有关贷与办法另订。□工作及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
职员的工作时间依下列的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得由总经理室核定变更,但变更后的每日总时数,不得少于规定的总时数。
上班时间:上午8时。
下班时间:下午5:30分。
休息时间:中午零时至下午1:30分。
星期六以中午零时为下班时间。
第十六条特殊情形
1.除前条外,负有特殊任务的职员,其工作及休息时间以及轮班方式另订。
2.职员因公出差时,除经特别指示者外,应视为按照通常工作时间上下班。
第十七条轮班方式
轮班方式另案规定。
第十八条公休日
星期日称为公休日。由于业务上需要,停电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本公司可临时变更或取消公休日。
第十九条休假日
休假日规定如下。因季节性关系有赶工必要,经工会或员工同意,本公司得临时规定休假日照常上班。
1.全天休假日
(1)元旦1月1日及2日
(2)妇女节(限女性)3月8日
(3)国庆日。
(4)感恩节。
(5)圣诞节。
2.国定休假日与公休日重复时得依政府规定补假。
第二十条考勤卡
本公司及工厂内均设有考勤卡。职员上下班时间必须亲自打卡,中午休息时间开始及终止时亦同。□出入场所
第二十一条一般规定
1.职员进入本公司必须随身佩带本公司发给的职员证。
2.其他有关出入公司的规定,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携带物品
1.职员出入本公司时,非经许可不得携带日常用品以外的物品。如有携带的必要时应先获得直属主管的核准,并在出入时向警卫或总务课长出示证明,并接受检查。
2.职员有携带非业务所需的易燃物品,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本公司,或有未经直属主管核准将公有财物携出本公司或工厂的可能时,应在经理副理或相当等级人员见证的下接受搜查。但受搜查的职员如为女子时,搜查人应由女子担任。
第二十三条禁止进入
职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禁止进入或勒令退出本公司。
1.未佩带职员证的。
2.酗酒的。
3.携带非业务所需的易燃物品,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
4.本公司认为有害公众卫生或有本规程第四十二条情形的。□加班及值勤
第二十四条加班
职员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包括提前上班工作及下班后继续工作,得支给加班津贴。有关支给办法见“职员任用及待遇规则”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值勤
职员由于业务上的需要,在例假日工作者,得支给假日津贴,或于事后申请补休。有关办法见“职员任用及待遇规则”第十一条。□考勤及请假
第二十六条迟到早退
1.逾上下午上班时间到班在半小时以内的,即视为迟到一次。
2.到班时间在上下午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以上的,即视为请事假半天,应即补办请假手续,并照常上班工作。
3.在工作时间内因业务上的需要而离开工作场所或早退外出时,应事先报请直属主管核准。如是因私事而离开工作场所,或早退外出时,应办理请假手续。
4.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而迟到,经提出报告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后而早退的,得免按迟到早退计算。
第二十七条请假
1.职员因私事或疾病而请假时,应依规定觅妥经办事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2.病假及3日以下的事假得由各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事假应由各部门经理核转总经理室核准。
3.病假逾3日以上时,应随同请假单检附医师诊断书。诊断书逾期时应即补具新诊断书。公司认为必要时,并得指定医师重新开具诊断书。
4.职员请假,除因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形,不能先行报准的,得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职论。虽经请假而假满不到班且未续假的,亦以旷职论。
5.职员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得扣除计算。□休假
第二十八条公休
1.新进职员于下年度给予公休4天。
2.连续服务满1年以上的职员,如全年度请假未超过30天的,下年度给予公休14天,10年以上的,每1年加给1天,加至30日止。
3.如全年度请假超过30天的,每超过1天则扣除公休1天,至请假44天时,即不再给予公休。
但因公伤病假及特别休假除外。
4.旷职者即予取消上述3项公休的权利。
5.如未公休日数累积至60天以上时,其超过60的日数得给付不休假奖金(金额为工资日额乘以超过的日数),于发夏季奖金时给付。
6.公休时应于前一天以前提出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得离职。
7.因工作繁忙未能离职时,得更改休假日期。
8.病假或不得已的紧急事假,经按期提出请假单的,在规定公休日期中扣除后得申请公休。
第二十九条特别休假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核准后给予特别休假。
1.遇有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情形而不能上班。
2.出席法庭或文化局等机构作证或鉴定等。
3.产假
(1)女职员生产后八星期。
(2)流产:不足3个月的妊娠,依照病假办理。
3个月以上的妊娠,给予特别休假4星期。
7个月以上的妊娠,给予特别休假8星期。
4.因公伤病经提出医师诊断书(必要时由公司指定医师提出诊断书)。
5.短期兵役在1个月以下的。
6.本公司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条庆吊休假
1.遇有下列庆吊事项之一的,经公司核准后得给予特别休假。
(1)本人结婚得连续休假8日(包括婚礼举行日)。
(2)子女结婚得休假1天(婚礼举行日)。
(3)子女出生(包括死产)得休假1天。
(4)丧假:a.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的,得休假8天。
b.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时,得休假6天。
c.子女的配偶及兄弟姐妹死亡时得休假3天。但弟妹在产后6个月以内死亡的得休假1天。
d.孙男女死亡的得休假2天。
(5)婚丧假须离服务处所时,得按其路程远近,交通状况,酌情核给路程假。
2.关于第(4)项丧假,如有特殊情形,可于一个月期间内分期休假。
3.在庆吊休假期间遇有普通休假日时(包括公休日,轮班休假等),得免予计算在内。
4.如在上班4小时后发生第(4)项的情形,则当天剩余上班时间亦按特别休假计算。
如在4小时以内时,则丧假自当天起算。□停职
第三十一条停职事由
职员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得在一定期间内停职:
1.本公司认为对业务有必要的。
2.非由于业务原因的伤病,已请病假且停发工资后经三个月仍未痊愈者。
3.服兵役在一个月以上者。
4.由于其他原因而有停职之必要者。
第三十二条停职期间
1.停职期间原则上规定如下:
(1)非由于业务原因的伤病,经核准停职者:
服务未满一年者三个月
服务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六个月
服务五年以上者一年
(2)由于其他原因者按必需期间办理。
第三十三条其他规定
1.职员停职期间得由本公司视业务需要而令其复职。
2.职员在停职期间届满时,如未接获本公司复职通知,自期间届满之翌日起,即视同自动解除任用关系。
3.停职期间不计入服务年资内。
4.上述第2及3项之规定,不适用于因兵役停职之情形。
5.职员停职期间,原则上免支工资。如由于本公司的需要而命令其停职时,则是否支付工资,由总经理室决定。□辞职及解职
第三十四条辞职
1.职员拟自请辞职时,应于三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请(申请书内应载明辞职原因)。
2.申请未经本公司核准前,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
第三十五条职员退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休规则”办理。
第三十六条解聘
职员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得由本公司于30天前通知予以解聘,并给付一个月的工资而予以解聘。
1.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
2.行为或服务成绩欠佳,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宜于工作者。
3.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需者。
惟因应职员本人负责的事故,而予遣散者,不予给付任何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任用关系的停止
职员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即予停止任用关系:
1.死亡。
2.申请辞职获准。
3.因受惩戒而解聘。
4.届满退休年龄。
5.停职期间届满后未接获复职通知。
6.有聘用期间的约定,其期间届满时。
7.由于其他原因而解聘者。
第三十八条退职金
有关退职金给付的规定另订。□教育训练
第三十九条一般原则
本公司为业务需要而提高职员所任工作的技能,或为增进职员的知识与品德水准,使能担任较高职务,得随时指定职员接受必要的教育训练。
第四十条方式
1.职员教育训练得以自办补习班,训练班,或以委托方式行之。必要时并选派工作成绩优良有志进取的职员,赴国内外机构参加训练或实习。
2.职员在办公时间内接受本公司指定的教育训练时,得视同办公。但受训时间在假日或在工作时间以外时,不得视为加班。□保健
第四十一条体格检查
1.职员应在进入本公司时及在每年规定期间接受体格检查。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得对全体或一部分职员实施体格检查种痘或预防注射。
2.职员不得无故拒绝接受本公司所举办的体格检查,种痘或预防注射,及其他有关保健的必要措施。
第四十二条严重疾病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为新进者不予任用为本公司职员,其为现有职员则不得进入本公司工作场所。
1.患有慢性痼疾不能胜任工作者,或可能因工作而恶化者。
2.患有公认的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者。
3.曾患传染病或严重疾病,虽经治愈而尚未复元者。
4.接近公认的传染病患者而有已受传染的可能者。
5.患有其他法令禁止患者就业的疾病,或本公司特约医师认为患有不宜就业疾病者。□奖励
第四十三条奖励类别:
职员的奖励分为下列六种。
嘉奖,小功,大功,服务年资奖,功绩奖及创造奖。
第四十四条嘉奖,小功,大功
对职员的功绩,经评定后,分别授予嘉奖,小功及大功。接受前项奖励者,于其受奖日期所属的半年考绩分数上,按下列标准三等分,加入加薪考绩分数,晋升考绩分数及奖金考绩分数中。
嘉奖一次6分
小功一次12分
大功一次24分。
第四十五条服务年资奖,功绩奖,创造奖
服务年资奖,功绩奖及创造奖的实施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创造奖
职员在业务上有创造或发明,经采纳施行确有特殊贡献者,得授予创造奖。□惩戒
第四十七条惩戒类别
1.职员有职务上或行为上的过失,应予惩戒。惩戒处分经核定后于二日前通知其本人。
2.惩戒的类别按事件之严重程度计分为解聘,降职或降等(级),停职停薪,减薪,及申诫:
(1)解聘:对于情节严重者,不予事先通告即行解聘,不予给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降职或降等(级):对于情节不如前项的严重者,得迁调其职位或予以降等(级)。
(3)停职停薪:对于情节不如前二项之严重者,得暂行停止其上班,且不支给其停止上班期间的工资。但每次以不超过七日为限。
(4)减薪:对于情节更轻微者,得减薪一次,其数额为平均半日的工资。
(5)申诫:对于情节轻微者,予以申请处分。
第四十八条解聘处分
除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司得予以解聘外,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得予以解聘处分:
1.新进职员对本人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学历,经历及户籍等个人资料有虚报或使用不正当方法取得的情形。
2.连续旷职二星期以上者。
3.屡经处分,仍时常迟到早退,请假或不热心工作者。
4.在上班时间,擅自放弃工作者。
5.故意怠忽本身的工作,或妨碍他人的工作,破坏机械设备的调整状况,以及导致其他造成妨碍工作进行的情形。
6.故意破坏,焚毁偷窃,隐匿或遗失本公司的公用设备、文件、财务等,因而妨碍本公司的业务或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7.故意违反本公司有关安全卫生规则或指示者。
8.泄漏业务上的重要秘密或有故意破坏本公司信誉的行为者。
9.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公司设备,以制作或修缮私物者。
10.未经本公司核准,私自在外兼职者。
11.利用职权接受外界的财物馈赠者。
12.将本公司借贷的物品如制服工具等转让他人者。
13.伪造或改进本公司徽章或服务证,或将其借与他人使用,或转让他人者。
14.在本公司内擅自集会演讲,或在指定场所之外发布文告,图书或其他类似文件者。
15.利用职权与外界勾结图谋私利者。
16.在本公司内赌博或举行其他类似之不正当行为者。
17.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18.违反本公司重要的规则,公告,或职务上的命令,或有扰乱本公司秩序或管理之行为者。
19.对人有强暴胁迫的行为者。
20.有触犯刑章的行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1.已受两次以上的惩戒,而仍有不知反省的行为者。
22.有其他类似前列各项的不正当行为者。
第四十九条其他惩戒
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得视其严重程度予以降职,降等(级),停职停薪,减薪或申诫之处分:
1.时常迟到,早退,请假或不热心工作者。
2.怠忽本身的职责,或妨碍他人的工作,破坏机械设备的调整状况,以及导致其他造成妨碍工作进行的情形。
3.怠忽职责,因而损毁或遗失本公司的文件或财物等,以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4.怠忽职责,因而违反本公司有关安全卫生规则或指示者。
5.未经完成必要手续,携出或意图携出本公司的公用财物者。
6.疏忽防火措施或随地引火者。
7.因斗殴争辩而扰乱本公司的安宁者。
8.对工作进行或其他事件作虚伪不实的报告者。
9.在本公司或利用本公司进行私人交易者。
10.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公告,或命令,或破坏及扰乱本公司内的风纪及秩序者。
11.有其他类似前列各项的不正当行为者。
12.教唆或帮助他人,企图,预谋或未遂前条及本条各项行为者。
第五十条督导职责
职员倘有前列三条的情形,如其直属主管负有督导不周的责任时,则应受连带处分。
第五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职员的故意,或擅专的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该职员除接受处分外,并应负赔偿责任。
成功企业奖金管理制度奖金管理办法
化学原料及成品制造业年终奖金制度
家电制造业业绩奖金制度
餐饮业奖金制度一、奖金管理办法
□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
2.请假二天扣14点(280元)。
3.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
4.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十一)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
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从业人员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二)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三)中途到职者。
第五条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一)嘉奖1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记小功1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记大功1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1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记小过1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记大过1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的(以元为单位)。
(一)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的奖金。
(五)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旷职1日扣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九条奖金提拨凡符合本办法第4条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第十条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订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附表6.5.1各公司年终奖金核发标准达成率奖励标准100%以上3个月(同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加发1个月份奖金)。95%~100%未满2.5个月(同上)90%~95%未满2个月(同上)85%~90%未满1.5个月(同上)85%以下1个月(同上)(一)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下,奖励标准1个月者,不分考绩一律以1个月计算。
(二)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上,奖励标准1个月以上者,其超过1个月的部分(不含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所加发1个月的奖金),依下列核发基数计算。附表6.5.2从业员年终奖金核发标准考绩等次核发奖金基数优120%甲100%乙80%丙40%(三)凡符合“年终奖金发给办法”第四条规定,工作不满一年者,采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四)依“年终奖金发给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五)年终奖金发给标准自发布的日起实施。□从业人员各项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规定订定。
第二条津贴支给标准本关系企业所属从业人员的各项工作津贴给标准规定如下(见表6.5.3,表6.5.4):
(一)加班津贴(单位:元/时)
(二)轮值与夜勤津贴(单元:元/时)
(三)驾驶员每月加班津贴最高不得超过700元。
(四)出纳人员职员津贴每月定为150元。□年终奖金发放核计细则
(一)为酬本公司员工一年来的辛勤,特订定年终奖金发放细则。
(二)本公司正式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核计悉依本细则办理。
(三)凡员工于当年10月1日(含)以前升正者,均予办理其计算方式自升正的日起为计算日期,并照表6.5.5规定核计。表6.5.5升正服务月数奖金天数备考3个月7天半1.本表所指月份以足月计6个月15天2.奖金包括职务加给9个月22天半 12个月以上30天 (四)凡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加发奖金:
1.记大功1次,加发相当30天薪津的奖金。
2.记小功1次,加发相当10天薪津的奖金。
3.嘉奖1次,加发相当3天薪津之的金。
4.表扬1次,加发相当1天薪津的奖金。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减发奖金:
1.记大过1次,扣减相当30天薪津的奖金。
2.记小过1次,扣减相当10天薪津的奖金。
3.申诫1次,扣减相当3天薪津的奖金。
4.警告1次,扣减相当1天薪津的奖金。
5.旷(工)职者照天数计,每旷1天扣减奖金2天,不足1天者照1天计。
6.凡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5天者扣减奖金15天,达30天者扣减奖金30天。
7.迟到早退(合并计算)每满3资,扣减奖金1天。
(六)服务未满1年者,事病假照比例折算。
(七)本年度内有功与过两种纪录者,得予抵销或抵减。
(八)本细则所指奖惩等纪录,适用于当年度,不得跨越年度计算。
(九)凡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
1.辞职或解雇者。
2.资遣者。
3.停薪留职者。
4.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十)凡顾问、试用、临时等人员一律不发年终奖金。
(十一)年度的计算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十二)服役复职人员,其当年度的奖金以复职的日起算,不足3个月者不发。
(十三)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办法
第一条为协助各直线单位(包括服务中心)了解其每月的经营损益情形,并藉评定其当月份的经营绩效,以作为年终考绩及年终奖金红利计算标准的主要依据,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直线单位依本办法评核其经营绩效时,应填报“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
第三条绩效评核表中的评核项目及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单位总编制人数:
1.单位总编制人数系指单位内全体人员(包括单位主管、营业、服务、总务、业务、会计及仓库等人员)。
2.单位内的营业人员每人平均销货额不足9万元或服务人员的平均服务收入未达其前6个月的平均服务收入基数者,则不论其总编制人数多少,一律不予给分。
3.本项得分的规定如表6.5.6:表6.5.6编制总人数得分7人以下17人以下09人以下0.511人以上113人以上1.515人以上217人以上2.520人以上3(二)每人平均销货额:
1.每人平均销货额一律依编制人数计算,唯遇编制人数增编时,为顾及事实,新编人员在2个月内,每人以5万元计算。因产品分发而致超编的人员亦比照新编人员计算,每月5万元,未满1月者比例折算。
2.因储训分发而致超编的人员,超编期间以1个月为限,期满应予纳入正式编制。并视同扩编。在最初2个月内仍以每人每月5万元计算单位平均销货额。
3.每人平均销货额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
4.每人平均销货额的得分规定如下:
9万元以下者零分;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得1分;超过10万以上,每增加达1万元,则加得分一分。惟平均销货额达14万元以上者,每增加1万元,则加得分两分。
5.凡遇估回旧商品时,其销货一律依实收价计算。
6.新成立单位视地区的市场环境及购买力,由业务部提供调查资料呈执行副总经理予以核定A或B级。
A级:新成立3个月内,凡营业人员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就其超过部分乘以1.5倍后再核算得分,第6个月以前,就其平均销货额9万元以上部分乘以1.2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6个月以后则视同其他单位。
B级:新成立单位3个月内,凡营业人员平均销货额9万元以下,则就总销货额乘以1.2倍后再予核算得分:如其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除其比照上述乘以1.2倍外,其超过部分再乘以1.5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3个月至第6个月中,如其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就其超过部分乘以1.5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6个月至第9个月内,凡平均销货额在9万元以上时,则就其超过部分乘以1.2倍后,再予核算得分;第9个月以后视同其他单位。
7.分公司总务人员(即为现有的总务员及练习生、工友(扣除一名工友后),但营业人员编制在13名以上者扣除2名)其余人员每名一律折合营业额5万元计算。
(三)每人平均销货额成长率:
1.凡上月份平均销货未达9万元者,而本月份已超过9万元,则其成长率一律依其超过9万元部分除以9万元计算。
2.每个平均销货成长率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其得分规定如下表:
(四)每人平均贡献额:
每人平均贡献额的计算方法为各单位该月份的损益总额除以当月份单位总编制人数(包括单位主管、营业、服务、总务、业务、会计及仓管等人员)计算的其得分规定如表6.5.7: 1000元以下者零分;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得1分;超过2000以上每增加达1000元者,则加得分1分;反之,每上平均贡献额若为负数,则每负1000元扣其得分1分。
(五)月底应收帐款比率:
1.凡未依照会计办法规定作业而越区交货,经裁定拨补实绩时,则其帐款仍留原开发票单位,并由其负责收款:如系依照会办法规定作业而代开发票者,则该笔交易的帐款得随实绩拨补。
2.营业人员向客户收取票据缴付货款后,遭致退票所形成有“问题票据”,在未另作处理之前,一律视为未收的应收帐款。
3.应收帐款比率的计算,一律四舍五入,不计小数点。
4.应收帐款比率的计算公式如绩效评核表上所示,其得分规定如表6.5.8:表6.5.8
月底
应收帐款
比率得分10%以下7.515%以下620%以下4.530%以下335%以下1.540%以下050%以下-155%以下-260%以下-370%以下-470%以下-5(六)本月倒帐总额的扣分规定:
单位内发生的倒帐,经提报核准赔偿的当月份,其该笔交易的金额在当月份总营业额的0.25%以下者不扣分;超过0.25%以上未达0.5%者,则扣得分总分一分;超过0.5%以上每增加达0.25%者,则加扣得分总分一分。唯上述倒帐金额如经悉数索回时,则于索加当月份追回原所扣分数。
(七)平均服务收入成长率:
1.分公司的平均服务收入成长率得列为评分项目,惟各单位第一次平均服务收入成长率计算,应以其前6个月的平均服务收入为基数,并就其超过此基数部分除以此基数计算。
2.新成立单位如成立时间未达6个月者,其基数由服务部提供资料转呈执行副总经理核定。
3.凡上月份平均服务收入未达第1次计算的基数者,而本月份已超过该基数时,则其成长率一律依其超过基数部分除以基数计算的,其得分如表6.5.9:表6.5.9成长率得分50%以上540%以上430%以上320%以上210%以上110%以下0-15%以下-1-20以下-2(八)“奖励商品”销售奖励:
1.‘奖励商品”另定。
2.凡销售“奖励商品”者,其销售额除并入前述各项成绩的计算外,另予特别奖励,增加主管的绩效分数。
3.“奖励商品”的得分以每人平均5000元为计分单位,凡单位内每人平均‘奖励商品’销售额每增加达5000元者,给予得分0.5分
4.每人平均“奖励商品”销售额一律以营业人员编制数为计算基础。
(九)每月经评核后,依得分的高低,分别选出分公司及营业部的第一、二、三名颁给奖金奖励,惟若前三名的单位,其每人平均销货额未达12万元或月底应收帐款比率超过40%以上者,则给奖名额即视同出缺处理,不另递补,奖金金额如表6.5.10:
表6.5.10名次奖金1$2,0002$1,0003$500(十)经评核结果,如遇得分相同时,则其名次的前后,依每人平均销货额决定,唯若每人平均销货额亦同时,则依单位编制人数的多寡决定。
第四条绩效评核表及其附表(直线单位费用明细表)中所列各项科目的名称、定义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损益表部分:
1.销货收入:各单位迄月底止的服务收入外的发票总金额(包括国外标及实绩拨补)。
2.销货成本:即底价总数的80%(供应营业部以83%计算)。
3.销货毛利:即销货收入减销货成本。
4.免费保养成本:即销货收入的3%(用以分摊库存、试用中、及免费保养期间内的产品调整及叫修)。
5.供应品(耗用与附赠):即销货报告上当月份的供应品附赠及耗用总额。(原销货报告中仅有附赠栏而后应在备注栏加填耗用明细,并依最底价核算其价)。
6.销货净毛利:即销货毛利减免费保养成本、供应品等称。
7.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凡营业人员汽车、机油、过桥费、过路费、租用汽车以表演商品的费用等皆属。
(2)旅费:凡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需要所支付的差旅费称。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需要所为的支出属。
(4)薪工津贴:指营业人员的薪资及津贴(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帐:凡帐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帐确定时公司所损失的部分属。
(6)名片:凡营业人员所印名片的费用属。
8.营业利益:即销货净毛利减营业费用后的余额称。
9.服务收入:
(1)免费保养拨入:即单位内销货收入的3%属,服务中心以各单位的营业收入的3%属。
(2)合约及叫修收入:即单位内迄月底止服务所开发票总金额。
10.服务成本:服务收入的50%称。
11.服务毛利:服务收入减服务成本后的余额称。
12.服务费用:凡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下列各项费用属。
(1)汽车储费:凡服务人员所支的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皆属。
(2)旅费:凡服务人员所支的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所支付的差旅费属。
(3)公共关系:凡服务人员因服务需要所付的交际费用属。
(4)薪工津贴:指服务人员的薪资及津贴(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帐:凡帐款尾数无法收回者属。
(6)名片:凡服务人员所印名片的费用属。
(7)工具:凡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购置费用属。
13.服务利益:即服务毛利减服务费后的余额。
14.营业及服务总利益:即营业利益加服务利益的和称。
15.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属。
(1)汽车诸费:凡营业及服务以外人员所支付的汽机油费等。
(2)旅费:凡营业及服务以外人员所支付的计程车或差旅费属。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属。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费用属。
(5)清洁费用:支付清洁公司清洁打腊的费用属。
(6)邮费:凡邮寄函件及包裹所发生的费用属。
(7)电话费:凡因业务需要使用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所发生的费用属。
(8)电报费:凡因业务需要拍发电报所发生的费用属。
(9)电力费:凡用电所支付的费用属。
(10)自来水费:凡用自来水所付的费用属。
(11)修理费:凡汽车修理及保养等费用属。
(12)人事广告费:凡刊登招募启事的费用属。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及杂志所支付的费用皆属。
(14)固定薪资:凡营业及服务以外人员的薪资皆属。
(15)公共关系:凡营业及服务以外的人员所支付的交际费属。
(16)税捐:指营业税及印花税的费用。
(17)什支:其他不属前述科目所支付的费用属。
(18)上列各项费用中(1)、(2)、(14)、(15)、(17)等项,各营业部必须填报,其余费用均由总务部统一支付,惟各营业部若有自行支付的情事时,则应予列入;分公司在上述费用中除12项由人事部刊登部分可免例外,其余各项均应填报。
16.本期损益:即本期营业及服务利益减除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称。
(1)经营分析部分:本栏数字一律根据损益表栏各项数字,就所标示的符号填写计算的,惟地区经列级者,其‘每人平均销货’(仅限此栏)应自行依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第六款的规定换算调整。
(2)自评栏:本栏一律由填表人根据损益表及经营分析栏各项经营成果自行评核。
(3)得分栏:由填表人根据本办法所定的计分标准自行计算各项得分。
(4)复核栏:本栏由业务部复核计算。
(5)绩效评核表的表人为本公司的营业主任、服务中心主任、营业单位主管及服务中心主管:
唯因事实限制,服务中心主管及主任仅需填写该表中的服务损益及服务经营分析栏即可;各营业部则仅需填写表中的销售损益及销售经营分析栏即可。
(6)绩效评核表仅营业单位主管列入评分竞赛,营业主任、服务主任及服务中心主管等不列入评分竞题,可不必填写得分栏。
(7)本表应于每月3日前寄送总公司业务部复核后转呈上级作为当月份结帐用。
第五条本办法由业务部呈请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营业单位招揽信托资金奖励津贴核发办法
(一)营业单位每月业绩超过当月核定团体目标额的八成者,得依下列标准支给奖励津贴,列为该单位推动业务的用。
1.80%以上者每万元核发奖励津贴5元。
2.90%以上者每万元核发奖励津贴7元。
3.100%以上者每万元核发奖励津贴10元。
(二)本项奖励津贴,招揽举绩的业绩换算,以下列标准计。
1.1年期信托资金为准,举绩1万换算业绩1万。
2.2年期信托资金,举绩1万换算业绩1.2万。
3.积富信托奖金,以契约期间的信托金额总数,换算1/3为业绩。
(三)信托资金在契约期间中解约未满1年者,依其未经过期间核算业绩,于发
生月扣减招揽者当月的举绩,解约资料每月月底,由信托科填制移送业务科核办,核算公式如下:
满期委托金额×(核算业绩基础)×契约期间-已委托经过期间/契约期间
(四)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责任奖金的计算及分配暂行办法
1.本办法实行期中原利润中心制度实施准则内第五章“酬金的计算及分配”暂停实施。
2.责任奖金分下列三种发给:
(1)企业部人员(营业人员除外)责任奖金。
(2)服务部门,筹办期间的企业部,及未达发给企业部责任奖金标准的企业部责任奖金。
(3)营业人员责任资金。
3.企业部责任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
(1)责任奖金的计算根据新订各企业部本年4-12月份的盈余及销售目标为准。(各部必须达到销售目标的百分率另订如附表6.5.11)
(2)责任奖金的核算以3个月为一期,即4、5、6月,7、8、9月,10、11、12月各为一期。
(3)期内超出盈余目标及销售目标1%(如附表6.5.12)的企业部加发薪资总额60%。
(4)期内达到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如附表6.5.12)的企业部加发薪资总额30%。
(5)期内未达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如附表6.5.12)的企业部则不予加发。
(6)各企业部盈余及销售超出目标,其超出部分可并入下期累计,并盈亏互抵(但对财产的处理,物价的波动涨价时另议)。
(7)本条所订责任奖金,由各企业部估算,交财务部核对各企业部业绩后,由企业部经理及主管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财务部分3个月平均并入次月薪资内发放,财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并视如薪资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帐。
(8)如某企业部前期盈余未超出目标80%,及销售目标1%(如附表6.5.12)未获发给奖金,或达到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仅获加发奖金30%,但于次期计算时,并同前期业绩计算在内,均已超出或达到发给责任奖金的标准,则前期亦应按标准规定追发奖金。
本项追补奖金的规定,仅适用于同一年度4-12月份以内,隔年度则不得追补。
(9)各企业部全年度结算,凡盈余及销售超出所订目标的企业部,其盈余超出部分得提拨30%作为该部年终加发奖金,由该部经理及主管于年终结算后负责分配(如各部经理有把握年终一定可分得奖金时,可由主管保证于适当时间先借若干预为分发,然后于年终结算后扣抵。)
(10)各企业部经营财务的缺短或呆帐,均应由该企业年终提拨30%盈余中扣除。
4.服务部门,筹办期中的企业部,及未达发给责任奖金标准的企业部,其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
(1)平时奖金
a.每3个核计的责任奖金,在全公司总目标的达成下,服务部门等得按各生产企业部所得奖金的平均百分比发给。
b.如服务部门能为公司获得利润,除扣除该案件的所用费外,得按净得30%给予该部奖金,并于每一案件完结后核发。
(2)年终奖金
年终核算,全公司总目标业已达成,则服务部门等的奖金,按各生产企业部所得30%超额奖金的平均人天数发给,公式如下:
A企业部的奖金天数×人数×B企业部的奖金天数×人数企业部的奖金天数+……除以各生产企业部总人数。
5.营业人员责任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
(1)各部营业人员的奖金及应酬费计算方式分别核定如另表。
(2)各部固定的营业人员分担各该部的全年销货责任,如达到年度内规定的目标,照核定的各部奖金数字,每3个月核发一次。
(3)营业人员除领到责任奖金外,另无其他奖金,但公司年度结算特佳时,各部经理可建议发给若干年终奖金。
(4)本条的应酬费系指一般应酬费用,如有特别费用,可在承交前向公司报备后发给。
(5)各部营业人员如有连续6个月不能达到营业责任额时,应即改调他职。
6.本暂行办法经午餐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订时亦同。□经营绩效奖金发放办法
(一)本公司为激励同仁提高工作士气,发挥团队精神并藉以改善同仁待遇,特设置经营绩效奖金并订定‘经营绩效奖金发放办法’。
(二)奖金的来源系依各直线单位每月所填制的‘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中的‘本期损益’总合计金额的25%提供发放。
(三)奖金的发放对象,为迄计算奖金的当月底止本公司已升任正式的全体同仁,试用中的同仁不予列为发放对象。
(四)奖金的发放计算一律依当月份的‘基点奖金额’计算,其计算方式如下:
1.当月份提供发放的奖金总额除迄当月底止已升任正式的全体同仁的基点总数等于每基点奖金额。
2.基点的换算如表6.5.12:
3.营业主任的职等比照服务主任的平均职等六等,营业人员的职等比照服务人员的平均职等四等换算。表6.5.12所属职能应列基点111210119108978675645342312(五)幕僚单位人员,其奖金的计算,一律依当月份的基点奖金额与个人的基点成绩计算。
(六)营业单位与分公司人员,其奖金的计算一律依当月份的经营绩效竞赛名次为发放的计算标准,其最高与最底的发放比例原则上为3:1,唯得视经营的实际情形随时增减其差距;换算的比例如附表。
(七)服务中心的奖金发放标准比照幕僚单位计算。
(八)发放的奖金金额的计算,一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九)奖金的发放日期为每月25日。
(十)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同。附表6.5.13绩效竞赛名次奖金发放比例11.521.431.341.251.161.070.980.890.7100.6110.5备注:本表比例得视经营实际情形随时增减其差距。□效率奖金核发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使各公司绩效的评核及奖金的计发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象效率奖金以利益中心(尚未建立利益中心部门;暂以成本中心)为核发部门,其对象为二级主管(含)以下编制内从业人员及聘约、定期契约人员,但按件计酬及临时人员除外。
第三条方式各部门绩效的评核及奖金的计发,订为每月一次,各月的绩效不得互抵。
第四条固定基数
(一)奖金额的订定,按固定基数百分比核发,固定基数订为科长级4000元,组长级及非科长级的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人员3000元,男从业员2000元,女从业员1200元。
(二)固定基数以编制人数为设定基准,但实际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则以实际人数为发放基准。
第五条奖金计算归类
(一)独立计算奖金部门:指该部门的奖金依其绩效按奖金评核项目独立计算的部门。
(二)比照计算奖金部门:指提供服务于独立计算奖金部门,其奖金应比照被提供服务的独立计算奖金部门比例计算的部门。
(三)平均计算奖金部门:指该部门提供的服务或贡献,其绩效无法用数字单独计算或比照某独立计算奖金部门计算的部门,其奖金应比照公司(事业部)全部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平均计算。
第六条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评核项目
(一)生产部门:
1.按事业部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最高限额为固定基数15%,目标利益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
2.按利益中心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最高限额为固定基数的15%,未设订利益中心或达成率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
3.按各利益中心特定评核项目核发奖金,所称特定评核项目应包括下列各项:
(1)产量
①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长时间限电或不可抗力的断料)的减产,由生产部门签呈总经理核定减产的量,降低产量的计算标准。
②试制品不计产量,其因试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得经事业部经理核准后,按比例由计入效率奖金中的人工、费用扣除。
(2)主要材料耗用量(或收率)。
(3)工缴(以可控制项目为主,包括直接人工、间接人工、主要器材消耗费、修护费、其他事务费、交通费、文具印刷、邮电费、车旅费、包括费等)。
(4)品质。
(5)可归责于生产部门的客诉案件,所发生的折让及销货退回的折价差额,一律自利益项下扣除。
(6)其他特定评核项目。
以上1.至6.项奖金计算百分比由公司自订。
(二)营业部门(直接销售人员)
1.按事业部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奖金比率自订。
2.按利益中心以厂价为基准计算的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奖金比率自订,未设订利益中心或达成率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
3.按各部门特定评核项目核发奖金,所称特定评核项目应包括如下:
(1)营业额或销售量。
(2)推销费用(以可控制项目为主,包括薪资、陆运费、医药费、书报杂志、文具印刷、邮电费、车旅费、交际费、交通费、什项购置、什费、水电费、修护费、其他事务费等。)
(3)应收帐款周转日数。
(4)可归责于营业部门的客诉案件,以公司受损金额计扣利益。
(5)其他特定评核项目。
以上营业部门1.至3.项奖金的计发,尚须受下列条件的限制:
(1)最近3个月实际营业额达成率(未满3个月的月份实际按月份累计)示达80%,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
(2)以合作外销产品,外销证件逾期未收额占该月底未收总额的比率达20%以上,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
(3)最近3个月的平均帐款回收率(分内、外销)低于90%,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帐款回收率=最近3个月收现金及收票总额/最近3个月销货净额合计
上列计算式中收现及收票总额应扣除合作外销的退税证件未按规定期限取回时的内外销货差价,惟当月份销货额超过前2个月平均额部分,准延至次月15日补计达成率。因品质不良,而遭客户申诉,致无法收清者,得按特殊案件签呈总经理核准不列入计算。
第七条奖金计发限额
(一)奖金发放除营业部门外,各核发部门平均每人最高不得超过固定基数的60%。
(二)比照计算奖金部门,按该部门提供各独立计算部门的服务程度,比照独立计算奖金部门计发。
(三)平均计算奖金部门效率奖金的计算,以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总平均计发。
第八条目标的设订
(一)本办法所称目标或计算的基准,系指经决策会通过的年度预算而言。
(二)寄库品未事先经呈总经理批准,视为未销售,其利益自当月份扣除,且不列入下月实绩。
第九条罚扣除特别休假及公假免予罚扣外,请假罚扣奖金比率应于效率奖金核发准则中明订。罚扣的奖金额可充做各部门自行保管运用。
第十条特殊贡献凡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得专案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奖金,金额不予限制。
第十一条准则的订定各公司效率奖金核发准则由会计部门拟订,经会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同意后,呈总经理批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附则
(一)奖金最高限额,视实际需要得每年修订一次。
(二)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绩效奖金办法
(一)本公司绩效奖金办法的施行,系以鼓舞工作士气奖励工作绩效为目的,每月核算定期发给。
(二)本公司绩效奖金包括两项。第一项为生产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现场主管、助理及模具制作保养人员。第二项为工作绩效奖金,发给对象包括一般办公室职员及非属直接参加生产作业的职员作业员。但任何从业人员不得同时支领两项奖金。
(三)试用人员,当月份遭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及该月份未服务期满的从业人员,概不发给绩效奖金。
1.每人基本奖金的折算标准如表6.5.14表6.5.14全厂当月份的完工金额每人基本奖金金额600万以上(含)1500500万(含)~600万1200400万(含)~500万900350万(含)~400万700300万(含)~350万500250万(含)~300万300250万以下0但当月份无进度迟延的情形得以高一标准计算
2.每人应发金额的折算标准如表6.5.15表6.5.15当月份生产绩效发给奖金金额(基本奖金倍数)130%以上(含)2.5倍120%万(含)~130%2.0倍105%万(含)~120%1.5倍100%万(含)~105%1.2倍
95%万(含)~100%1.0倍85%万(含)~95%0.9倍70%万(含)~85%0.7倍60%万(含)~70%0.5倍60%以下0倍(四)生产绩效奖的计算方式系以该月份完工部分的生产金额计算。首先依表列折算每人基本奖金金额,再以此奖金基本额及各单位实际绩效计算每人应发的奖金。折算标准订定如下。
但各单位的助理,保养人员的奖金金额以其直接主管的奖金的六成计算。
(五)工作绩效奖金以当月份净利润为计算标准。发给幅度订定如表6.5.16。表6.5.16当月份净利润每人奖金金额5万以下05万(含)~10万10010万(含)~15万20015万(含)~20万30020万(含)~25万40025万(含)~30万50030万(含)~35万60035万(含)~40万70040万(含)以上800(六)绩效奖金的核发工作由经理室及各厂处长会同办理,经经理签准后发给。
(七)本办法第四条订定的完工金额得视现场作业人员的人数增减而调整;第五条订定的净利标准得视营业额的多寡而调整。调整比率订定如表6.5.17。表6.5.17现场作业员人数营业额调整比率125人以下400万以下0125人(含)~150人400万(含)~500万100150人(含)~175人500万(含)~600万200175人(含)~200人600万(含)~700万300200人(含)~250人700万(含)~800万400250人(含)以上每增50人800万(含)以上每增100万800(八)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得视需要修订公布。二、化学原料及成品制造业年终奖金制度
第一条依据
本细则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但得视情况另行发给)
第三条奖金数额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
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第五条凡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
(一)辞职或解雇者。
(二)资遣者。
(三)停薪留职者(期间扣除)。
(四)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第六条凡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
本薪+主管加薪+职务加薪+技术加薪。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
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
(一)嘉奖一次:加发一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小功一次:加发三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大功一次:加发十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一次:扣减一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小过一次:扣减三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大过一次:扣减十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工的扣减标准
(一)旷工者照天数计,每天扣减2日份薪额的奖金,不足一天者以一天计。
(二)凡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0天以上者,每超过1天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服务未满一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条考绩加发标准
凡年度考绩依下列等级加发
(一)优等者加发10日份。
(二)甲等者加发3日份。
(三)乙等者不予加发。
第十条年度计算
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春节前发给。
第十二条实施及修订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三、家电制造业绩效奖金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达成本年度预定经营目标,并充分掌握各职层所分担的勤务责任,以达到本年度的营业利润为目的,特颁布各部门别奖金核发办法。
第二条适用资格
下列各部门人员皆适用本资格规则:
(一)生产部门
(二)营业部门
(三)开发部门
(四)管理部门
第三条计算期间
各部门考核计算期间乃依照会计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止,并于每年年初计算前年度各部门考绩成绩,并依其考绩分数支付奖金。
第四条奖金支付方式
各部门奖金支付,按每年分两次发放;原则上于每年2月及8月支付。其计算期间如下:
(一)上期(8月)奖金:从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并于8月份与薪资合并发放。
(二)下期(2月)奖金: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于2月份与农历春节奖金合并发放。
第五条计算单位
奖金计算时以元为单位,若计算时有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以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为计算单位。
第六条离职或遭解雇时的处理
员工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时或受惩戒解雇时的奖金,一律拒绝支付。□考绩评定方式
第七条考绩评定表
各部门考绩评核项目及评分比率如表6.5.18:表6.5.18考核项目得分附注1.基准率30保障项目2.销售目标达成率202~5项需由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达成的项目3.销售增长率104.投资报酬率10
5.附加价值提拨率106.业绩表20由各部门独立控制合计100 7.预留调整0~20 第八条基准率
各部门考绩分数如享有30分的基准率,其主要目的乃在于保障员工不论身置任何职务或任何部门,皆可享有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并能与公司的发展,作为共同努力。
第九条销售目标达成率
(一)营业部门:依据各营业部门销售净所得与预定销售目标相除后所得的成绩,再与对各生产单位预定生产销售目标所达成比率,按下列方式进行评核:
1.销售目标达成率×80%=A
2.对生产部门所承诺的生产销售目标达成率×20%=B
3.A+B=营业部门销售目标达成率分数
(二)生产部门:除考虑营业部门所允诺的生产销售目标外,各生产部门间的附加价值亦须一并考虑,其评核规定如下:
1.有附加价值的评核规定包括下列两项:
(1)当期附加价值净值÷外购附加价的成本×95%=附加价值利益
(2)附加价值利益÷附加价值预定目标×加权平均数=附加价值达成率
2.无附加价值者,则依照各营业部门预定销售比例计算。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考绩计算。
第十条销售增长率
(一)营业部门:各部门销售增长比例,则应就当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相比较后所得即为销售增长率,其评核规定如下:
1.销售增长率的考核分数=10分(考核基准)×达成率
2.达成率=A+B
(1)A=1+(实际值-目标值)
(2)B=该部门占公司实际销售比例×部门实际增长率/全公司实际增长率
(3)公司实际增长率若低于10%时,则最低评核标准仍以10%计算。
3.当该期的预定目标值呈负成长时,则不论该项评核分数如何皆不予以计算。
(二)生产部门:依照与营业部门预定的销售目标评核,但生产部门若有附加价值产生时,则加算附加价值的评核。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的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投资报酬率
公司视前年度营业成长比例由董事会议通过后,所制定各部门年度损益目标及投资报酬率;其标准如下:
(一)评分基准
投资报酬率×考核分数标准=投资报酬率评定分数
(二)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税前纯利/使用资产=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三)管理部门
全公司年度税前纯益/总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报酬率
(四)其他各部门的投资报酬率则由经营企划部门评核后,设定各部门目标达成
标准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附加价值提取率
本公司所支付的奖金乃由附加价值利益中,提出40%~50%的净所得(须扣除该项的管销费用及销货成本)作为奖金的分配额,其评定方式如下:
(一)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考核分数10分计算。
(二)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基准分数×达成率。
(三)经营企划部门在计算出各部门目标值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三条业绩率
各部门的经营可由经营企划部门视各部门所负责的职务分别设定目标及评核项目,以作为该项达成率的考绩分数,则为各部门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业绩率),其评核标准如表6.5.19,6.5.20,6.5.21:
(一)营业部门业绩率(三)开发部门业绩率
1.开发目标达成率: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质量、规格、性能及成本等开发项目的目标达成率,在经由商品科评核后,以业绩率的百分比计算。
2.开发计划达成率
(1)开发计划应于每半年检视一次,计划进度经核定通过后,应作定期性业务分析及评核。
(2)计算期间遭命令终止研究时,仍应视开发前实际达成率评核。
(3)原计划案的外的企划若因执行上较他案达成困难者,可视其达成难易度评核后,乘以1.2为实际评估分数。(4)开发计划达成率占业绩率的40%。
3.经费控制
开发部门所需的经费预算,可按年度编列的预算进行经费控制,并对该期间经费控制比率予以评核。经费控制占业绩率的20%。
(四)管理部门业绩率:表6.5.21评核项目人事部总务科质量管理科商品科稽核室幕僚室1.专案进度5030505030502.费用控制3030302020103.专案提议---20--4.资金控制102010-30105.目标达成102010102030合计 第十四条预留调整
该项评估系保留给最高主管针对市场变动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时,对各部门职务责任度及管理控制等因素,予以裁定评核。其评核标准则视其需要程度给予0~20分的考绩评比。
□附则
第十五条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的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总经理评核。
第十六条施行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施。四、餐饮业奖金制度
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内容创业制度,亦详加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的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朝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的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的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其核发标准如表6.5.22:表6.5.22分数95以上95~9089~8079~7069~6060以下奖金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0第八条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其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
第九条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国定例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的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的专业素养所制定的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的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始具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3月15日及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如表6.5.23:(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的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的金额做为慰问祝福。其支付标准如表6.5.24: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的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的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占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年资基准额的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的丧亡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除依劳基法的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小费
小费的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至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按全额支付。
(二)假日计时人员的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的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未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的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予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
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员营业成绩,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的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的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见表6.5.25):表6.5.25职位持股比例副理10%经理15%协理15%副总经理20%总经理30%第十八条施行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员工聘用制度员工聘用规定
劳动合同
员工正式聘用合同书
员工短期聘用合同书
员工引荐担保书
员工报到通知书
服务自愿书
聘任书
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报酬待遇管理规定一、员工聘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学历、职称证明。
(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2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八)面试或笔试记录。
(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九条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待遇:
高中以下毕业:一等
中专毕业:二等
大专毕业:三等
本科毕业:四等
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
(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第十三条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公司人事监察部和劳资部,由上述二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保书的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资公司。二、劳动合同
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次)。
第八条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讨论制定,报经批准,用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于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三、员工正式聘用合同书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四、员工短期聘用合同书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第九条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五种。甲方对乙方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五种。
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以后自动失效。若甲乙双方同意,可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五、员工引荐担保书 兹介绍 先生(女士)到 工作,本人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由本人负责。据本人了解,被介绍人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品行端正,未有犯罪记录,愿意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本人愿作其担保人,若被介绍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请公司按章惩处,本人决不说情袒护,若被介绍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经济或法律案件,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本人愿负连带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特立此保证书为凭。
保证人
日期六、员工报到通知书先生(女士)
(一)××应行征本公司 之职,经复审结果,决定录用,请于 年 月 日(星期)上午时,携带下列物品文件及详填函附的表格,向本公司报到。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履历表。
3.体检表。
4.学历证。
5.保证书及服务志愿书。
6.2寸半身照片张。
(二)按本公司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行试用个月,试用期间暂支月薪元人民币。
(三)报到后,本公司在很愉快的气氛中,为您做到职前介绍,包括让您知道本公司一切人事制度、福利、服务守则及其他注意事项,使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满足愉快,如果您有疑虑或困难,请与本部门联络。 ×××股份有限公司
部 启七、服务自愿书股份有限公司
今承贵公司任用,愿恪遵下列条款,忠诚服务
(一)遵守公司规章,服从公司任何调遣与指示。
(二)严守职务机密。
(三)愿按公司规定,自开始服务之日起个月为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经考核合格,始得正式任用。
(四)公司可因试用不合格,随时通知停止试用,或于适用期满因情况变更暂不正式任用时,愿即离职决不请求任何补助。
(五)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如未能配合公司作业要求时,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迁调或解雇。
(六)公司因经济情况不良,或营业清淡,或以机器代替人工,而必须裁减员工时,愿遵照公司通知始时解职,绝不作资遣或任何补助要求。
(七)如有损毁或遗失公司设备财物时,愿遵照公司估定价值,与保证人连带负责履行赔偿义务。
(八)具服务志愿书人经公司录用开始服务后,中途如因故须离职时愿尽早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人事组送达批准书后方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依公司规定以放工论处。
具服务自愿书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八、聘任书 聘字第 号
兹敦聘 先生/女士为本公司 部职称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此聘
××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年月日发九、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为使本公司聘约人员的聘任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制定。
第二条聘用范围本公司从业人员依“从业人员退休办法”退休或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以聘约方式聘用人员时,得由聘用部门详陈理由,并拟定每月薪津,呈总经理核准以聘任书聘用,并将聘任书副本及聘约人员资料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三条工作报酬聘约人员概不列入本公司编制,除不参加互助、福利委员会及退职酬劳金分配外;服务满当年度者,年终奖金发给二个月(服务不满当年度者,依当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给),“各项津贴给付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津贴、效率奖金分配及其他福利设施的享用均比照本公司从业人员办理。
第四条管理聘约人员的考勤、出差、保险及管理,依约定或比照编制内从业人员办理。
第五条终止受聘聘约人员因重大事由必须于约定期限前终止受聘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聘用部门。于办妥离积手续后始得终止受聘。
第六条解聘聘约人员于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聘用部门应呈总经理核准后解聘。并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第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十、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位设定
1.专业技工:同工务员。
2.专业技术员:同助理工程师。
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
第三条资格
(一)专业技工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
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科长推荐者。
(二)专业技术员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
1.担任专业技工员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术员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甲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厂处长推荐者。
(三)专业技师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得晋升为专业技师:
1.担任专业技术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经理推荐者。
(四)新进人员具有专精熟练的特殊技术者可比照公司内相同技术及资格的人员核定其职位。
第四条限制
(一)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者,不得同时任用于其他职称。
(二)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受记过的处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绩在乙等以下者,本年不得晋升。十一、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七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人员的增补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厂处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依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要,临时工由各部拟订需要人数及工作日数呈经理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由各部门定期(视可能变化订定期限)拟订需要人数呈经理核准;其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人员增补资料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三条人员甄选主办部门经核准增补人员的甄选,大专以上由总管理处经营发展中心主办,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业部)自办,并以公开登报招考为原则。主办部门核对报名应考人员之资格应详加审查,对不合报考资格或认有不拟采用的情况者,应即将报名的书表寄还,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获初审通过之原因。
第四条甄选委员会的组成新进人员甄选时应由主办部门筹组甄选委员会办理有关下列事项:
(一)考试日期、地点。
(二)命题标准及答案。
(三)命题、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及工作分配。
(四)考试成绩评分标准及审定。
(五)其他考试有关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成绩的评分新进人员甄选成绩的评分标准分学科、术科、口试三项,其成绩分比例视甄选对象及实际需要由各甄选委员会订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
第六条录用情形填报各甄选主办部门于考试成绩评定后,应将各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填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七条录取通知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主办部门应通知申请部门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总经理核准,并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高中毕业程度以下(除现场女性操作人员及临时人员由经理核准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后,即通知录取人员报到。备取人员除以书面通知列为备取外,并说明遇有机会得依序通知前来递补。对于未取人员除应将原书表检还外,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录取原因。自登报招考至通知前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报到应缴文件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缴人事资料卡、安全资料、保证书、体格检验表、户口誉本及照片,并应缴验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其他经历证明文件。
第九条试用新进人员均应先行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各厂处参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训练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第十条训练计划有关新进人员的训练计划规定另订。
第十一条试用期满的考核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管于“新进人员用申请及核定表”详加考核(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并依第七条规定权限呈核,如确认其适才适所则予以正式任用,如认尚需延长试用得酌予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安全调查有不法情事者即予辞退。
第十二条处分规定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即辞退。
第十三条试用期间考勤规定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其考勤规定如下:
(一)事假达5天者应即予辞退。
(二)病假达7天者应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间予以补足。
(三)曾有旷职的记录或迟到三次者应即予辞退。
(四)公假依所需日数给假,其已试用期间予以保留,假满复职后予以接计。
(五)其他假比照人事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停止试用或辞退经停止试用或辞退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任何费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
第十五条试用期间的待遇,试用期间薪资依人事管理规则薪级表标准核支,试用期间年资、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第十六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十二、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一)员额申请:各部门如须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以及需求期限,填具增用人员通知单呈准后交人事单位依限尽速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
(二)征招: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
(三)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后应将合格者呈请雇用,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限月薪人员及技术性工员)。
(四)报到: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先缴验学历证件及离职证明,并缴交全户户籍誊本,1寸半身照片三张,再填具人事调查基本资料卡一式二份,保证书一份,(经管财务者须殷实铺保)保防联保切结一份,指模笔迹一份。
(五)考核:新进人员不论其为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主管(用人单位)考核一周,合则继续试用,不合者即予辞退。
(六)试用及升正:
1.试用开始,职员先由所属单位主管引谒上级主管及介绍本单位同仁与有关单位工员则仅介绍本单位同仁。
2.试用期间月薪者定为40天,日薪者定为40天,升正时间定为每月一日,凡试用(月薪)期满认为成绩合格者即与次月一日统一办理升正,其成绩较差者,可视情形延长试用,最多以四个月为限,日薪者最多以40天为限,不理想者,即予淘汰。其升正的计算如下例:3月2日到职,如果二个月升正则应于9月1日办升正手续,(日薪者亦依此办理)。
3.试用人员升正,必先经安全调查办妥无问题方可,因安全调查延迁,凡已升正者如安全有问题者,即通知离职,不予录用。
(七)核薪:
1.核薪程序参照薪资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办理。
2.员工经试用后于每月10日及25日统一办理核薪手续,其于核薪前离职者按其职等的最低试用薪计给。
3.采薪资保密制,薪资核定经人事单位登记后径送财务部主管。
(八)员工升正后应即与公司签订合约,凡未签约者,其薪资仍按试用计算,并须遵守下列原则。
1.员工升正于合约签订日期生效。
2.员工升正合约签订后,服务未满一年,而故意旷职(工)离去,视为自请辞职,并以违背聘雇合约第一条论。
(九)临时雇用人员另订办法。
(十)本细则实施后无论升正员工的合约已签未签双方均应以此为据。
(十一)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十三、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惰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种报酬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合同书确定。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
(一)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二)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三)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子女费
6.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
(一)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一年5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4.加班补贴:加班补贴为单位时间工资的2倍。
(三)奖励类:
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奖给人民币8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
4.年终个人奖500—1000元。
(四)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治疗经医院证明支付90%,工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子女年满18岁停发);
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发给子女教育费;
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
第五条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给。
(三)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它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务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员工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7.公假。
第七条报酬待遇的调整
公司员工报酬待遇的调整审定属公司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事部作出调整备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员工管理制度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A)
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B)
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
员工守则(A)
员工守则(B)
员工守则(C)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二、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A)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三、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B)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缴存身份保证金。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就其未缴部分按下列的规定逐月扣存:
(一)四阶以上职员:每个月按其薪津(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扣存1%。
(二)其余员工:每个月按其薪津(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扣存4%。
第三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银行一般信用贷款利率复利计付,但未满100元的奇零数不计付利息。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发还、抵充,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的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六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施行,修改时亦同。四、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
(一)凡本公司员工已于到职时应缴存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二)员工于处理公务或支领款项时,均应使用与已缴存印鉴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三)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应负责核对各员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四)员工因印鉴遗失或其他原因申请更换时,均应另填盖新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连同原印鉴卡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五)员工于调职时原单位主管应将该员印鉴卡移交新单位主管保管。
(六)员工于离职生效日期起,即为印鉴停止使用日期。
(七)员工的印鉴得登记两颗,限正楷正方形及扁形各一颗。正方形的大小规格为一平方厘米,扁形直0.4厘米,横一厘米,姓名横列。
(八)本规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五、员工守则(A)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八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14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六、员工守则(B)
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三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四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
第五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七、员工守则(C)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种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
1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二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三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中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给假细则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员工轮休办法
春节放假细则
值勤细则
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
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细则
加班管理规则
员工定期轮调办法
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管理办法一、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二、工员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第一条为加强工员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本公司工员服务手册及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订定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工员考勤注意事项,除工员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项的规定办理。
工作时间:
(一)工员应按规定时间到(退)工,并打盖考勤卡、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
(二)工员逾规定时间到工时:
1.超过3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
2.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3.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三)工员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1.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2.超过15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
附注:(1)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2)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四)常白班工员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公假:
(一)工员每7日中给予1天的休息,连续7天不上班工作,其星期或例假日,应作请假论。
(二)工员全年国定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
1.元月1日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
3.5月1日劳动节
4.国庆纪念
5.农历除夕1日、春节3日、端阳节、中秋节各为1日。
(三)工员假别如工员服务手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事假:
(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2.病假: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事科登记。(大夜班可延后一天)
(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一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过一天以上比照前列事假第四款办理)
附注: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3.兵役公假:
(1)身家调查一天
(2)体格检查一天
(3)点阅召集一天
(4)后备军人召集一天
(5)教育召集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二天。
(6)动员召集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二天。
(7)部队点召按地区酌给路程假。
(四)工员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由班长核准(有总领班的单位应由总领班核准)。
2.2~3天由科长核准。
3.4~6天至六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4.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5.未设班长的工员或班长、总领班由主管核准。
附注: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五)各单位工员于工作中,因故外出如:
1.公差派遣。
2.因病或紧急事故。
以上必须外出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签具出公司放行条,打卡出公司(外出逾三分钟至一小时内,为一小时假,以后类推)。其上中夜班者或单位主管不在公司内时(加工部并须先经总务科),则向值班工程师,请准给假。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凡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公出或开会,应先经事务处签证后提经主管,在不影响工作原则下核给公假。
(七)公司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专案签准,在前条规定原则下酌给公假,至工会、福利会、妇互会等会务接洽,除因时限或临时需要者外,以下午三时以后联系协调为原则并应向主管报备,必要时申请出厂条打卡外出。
1.代(调)班必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已核准的代(调)班者,不得临时更换,如有任意更换或不到工者,代理人应作请假论,事后申请者不准。
2.代(调)班工员必须填具申请卡送由当班班长转请主管核准后,方为有效。
3.代(调)班在当月份内一人以三次为限,一次为一天以内,春节前后三个月内以五次为。
4.代理人必须与申请人属同一单位,且工作性质相同,经主管审核认为确实可以代理其职务方为有效,已申请特休人员,不得替人代班,如有任意替代者,申请人应作旷工论,代理人特休照算。
5.为顾及工员健康,凡任何一方值大夜班者,不准代(调)班。
附注:代班以下列班次为限:
(1)本人早班可连中班。(不得再连续加班)
(2)本人中班可代早班。(不得再连续加班)
(3)休息日可代中班。
(八)代班工资发给申请人(如欲代还时,必须符合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加班:
(一)常白班工员如逢星期例假加班,必须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申请填具加班卡,经由主管核签后,送交人事科审核登记。
(二)平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其加班卡经主管核签至迟于翌日送人事科审核登记,(如逢星期例假可延后一日送交人事科)。
(三)各单位加班卡不能按前条规定时限检送者不予计给或补发加班费。
(四)大夜班临时叫人加班,工作在7小时以上,不满8小时者,夜班津贴照给,不满7小时者,夜班津贴不给。
(五)中班加班工员,由厂供给加班饭,不得外出用膳,中班津贴不给。
(六)轮班工作单位上班后发现缺员临时找人加班,限半小时内到工,其半小时加班照计,超过时应扣除。
(七)事先指定时间加班者,应准时到工,不得援用前项的末段规定,如有延后到工者,超过3分钟至30分钟以内,计扣半小时工资,超过30分钟至一小时以内者,计扣一小时工资。
附注:如有发生取巧情事,班长应受处分。
(八)加班审查程序:两小时以内科长核准,超过两小时至4小时经理(主任)核准,逾4小时副厂长核准,并遵照工厂法规定每月累计延时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三、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
下午:自14时至17时正。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准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10分钟)。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其上班时间另定。
第四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上班迟到在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在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三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八条员工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九条员工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百分之一,充为福利金。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百分之一,充为福利金。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二)有涂改情况者。
(三)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四)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一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第十三条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若有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四、出勤及奖惩薪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
(二)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及记功者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
1.迟到每次扣0.5分。
2.早退每次扣0.5分。
3.申诫一次扣1分。
4.记小过一次扣3分。
5.记大过一次扣9分。
6.嘉奖一次加1分。
7.记小功一次加3分。
8.记大功一次加9分。
(三)上项累积分数于次月发薪时依照下列标准加(减)薪金,(第二条项目不再由考绩表上加减)并公布姓名。
1.迟到、早退、申诫、记过:
每扣一分减1%的当月薪金。
2.嘉奖记功:
每加一分增1%的当月薪金。
(四)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五、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通信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作除名处理,参见表7.3.1。表7.3.1旷工天数0.51天1.5天2天一年累计13天连续旷工15天一年累计30天以上扣工资
岗位+技能25%50%75%100%扣年终各项奖金除名除名(3)留职察看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
3.请假办法
(1)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2)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6天,调往边远地区的,不超过14天。员工单人赴调不超过3天,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期。特区内调动一般不超过一天。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5.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岗位工资+技能工资)÷25.5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技能)÷25.5×2×加班天数计算。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
3.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
(1)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产假90天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晚育假15天年满24周岁生育为晚育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2)临时工产假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
(3)产妇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岗位+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日,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日;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生确定。
6.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参见表7.3.2、表7.3.3)。病假三天内不扣工资,四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天个工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24为截止日期往前推12个月,凡在这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两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表7.3.2连续工龄不满
二年满二年
不满四年满四年
不满六年满六年
不满八年满八年
以上六个月以内病假工资
(岗位工资+技能工资)60%70%80%90%100%表7.3.2连续工龄不满
一年满一年
不满三年满三年
以上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救济费
(岗位工资+技能工资)40%50%80%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
8.探亲假
(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10)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一次,往返路费只报销一次。
9.年假
(1)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五年以上的员均实行休假规定,参见表7.3.4表7.3.4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
不满10年满10年
不满20年满20年
不满30年满30年
不满40年满40年以上每年休假时间7天10天15天20天30天
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一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上报人事部备案。
△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三)说明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六、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医疗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七、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三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可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八、员工给假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给假,悉依本细则规定之。
(二)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
(三)公休: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3.劳动节。
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
(四)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
(五)事假:
1.事假须填写请假单,请单位主管按权责核准签章后方能生效。
2.每月不得有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假者以旷职(工)论。
3.一月内前后事假两天,中间夹有公休例假,使连续共有或超过3天,其中间夹有的公休例假日应作事假论,如仅事假一天,连接公休日者,其公休日不计事假。
4.事假不满一日者以钟点累计。
5.事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故须申述充足理由,呈请特准者始可补假)。
6.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3天内全年14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7.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
8.本年度到职升正的月薪人员,一月内事假累计在一天内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当年累计亦照到职时间的长短比例计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职后月数/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数
(六)病假:
1.病假须填请假单,经单位主管照权责核准后生效,连续二天以上须缴验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证明(住宿公司或厂区宿舍者须当日请假)。
2.外宿员工因病不能到班,可托人或电话托人代请,惟病假在二天以上须缴验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证明(可于次日补请病假手续)。
3.如患重大病症,按劳保规定住院外应自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工),但病愈后,经公立医院体检证明体力正常,优先予以复职。
4.病假期中的公休日,作病假论,不足一日者以钟点计。
5.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
6.当年度到职的升正人员比照事假计算方式办理。
(七)公伤:
1.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2.无须住院的门诊人员,应由主管斟酌情况,分配体力胜任的工作,如必须休养或继续疗养,须再续假,除仍须医院证明外,主管仍应负责切实审查。
(八)公假:基于遵守国家法令,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其他征召奉令参加受训者附证明文件,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参考附表,薪资照给。
(九)婚假: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两天(不包括休公例假)薪资照发。
(十)丧假:祖父母、父母、翁姑、配偶死亡,一律给予丧假7天,子女3天,以户籍记载为准(不包括公休例假)薪资照给。
(十一)产假:女性职员给假56日,女性工员给假50天,并照下列办理。
1.服务(转正后)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
2.服务(转正后)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
(以上产假包括公休、例假日在内)
(十二)特别休假:
1.工员部门按劳工法规定办理
2.职员特别休假,区分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7日。
(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10日。
(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14日。
(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
3.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服务单位主管于每年元月5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人事单位核对后,转送给最高主管核定,并退交人事单位保管。
4.工员的申请作业程序与职员同,经核定后,再由人事单位将部分休假天数纳入新年政府规定以外的休假日数,所余天数由各单位主管视工作需要依据,权责核定实施,但每月最多三天,每次不得少于一天,凡超逾或不足一天者,改作事假。
5.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各级主管准假的权责如下表:(十三)本规则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奉准实施。九、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定期放假日如下:(例假日逢星期日者不另补假)。
(一)每星期日。
(二)国庆日。
(三)春节。
(四)妇女节(限女性员工)(3月8日)。
(五)劳动节。
第二条员工如有事故不能上班者,均应依照本章规定事先申请给假。
第三条员工给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及慰劳假七种,其内容规定如下:
(一)事假: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二)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
(三)婚假:本人结婚者给假7日(婚假得于结婚日前提前申请,但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员工直系血亲结婚者给假1天。
(四)产假:本人分娩者给假30天(包括例假日)配偶分娩者给假2天。
(五)丧假:本人之配偶、父母死亡者给假7天,子女死亡者给假5天,祖父母死亡者给假3天,岳父母及兄弟姊妹死亡给假3天。
(六)公假:员工遇政府机关的召集开会等属于一般公民义务的事故或因公伤者可请公假,但有关兵役之征召2个月以内之训练视同公假外其他长期的征召则以留职停薪处理,又教育召集10日以上者,入伍前退伍后各另给假1日,服长期兵役(2年以上者)入伍前退伍后各另给假2日。
(七)、慰劳假:依员工的服务年资轮流给假,其办法如下:
1.服务未满1年者不予给假。
2.服务满1年以上2年未满者,每年给假2天。
3.服务2年以上4年未满者,每年给假3天。
4.服务满4年以上6年未满者,每年给假4天。
5.服务满6年以上8年未满者,每年给假5天。
6.服务满8年以上者10年未满者每年给假7天。
7.服务满10年以上者一律每年给假10天。
第四条员工全年事假与病假合计准给假12天,请假不足或超过的月数可于年终奖金中加发或减发。
第五条婚假、产假、丧假、公假、与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皆须提出证明文件,方可准假。
第六条慰劳假的给予为正式录用日起算到每年12月31日为计算终止的标准日期作为服务年资并以计算,总务组应于每年初编算员工该年度应休的慰劳假日数并公布。
第七条一般职员的准假权在该单位主管,主任以上人员的准假权在总经理。唯慰劳假的给予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各该单位主管初核后,一律需经总经理的核准一次给假(请假一律须向总务组报备)。
第八条慰劳假需于一星期前提出申请,唯在元旦及婚假前后不得准请慰劳假,又慰劳假应于当年度一次休毕,当年度未提出申请者或未休毕者,视放弃论,不予累计。
第九条请假除因病或有不可抗力的事由未能先行呈准者可以事后补请外,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怠职,否则以旷职论(旷职三次以记过一次论)。
第十条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单位主管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又如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给假,经查明属实者概做旷职论。
第十一条请假单内应注明职务代理人。职务重要或假期较长者,并应报请主管派员代理。
第十二条请假不满一日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日的办公钟点作为一日,又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自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以正式录用起算)或离职者比例递减。
附注规定
(一)二个月内短期的兵役召集其薪津的给与办法如下:
1.第一个月本俸照发。
2.第二个月其本俸只发二分之一,但试用中员工减半支给。
(二)长期病假其薪津的支给办法如下:
1.一个月以内薪津全支。
2.一个月以上至二个月以内支本俸二分之一。
3.满二个月以上者支本俸三分之一。
(三)本人分娩者,产假期间职务津贴停支。
(四)本规章所定给假日数除规章中另有特别规定外均不含一般假日。十、工员轮休办法
(一)本公司为遵奉劳工法规定暨配合本公司生产特殊情况需要,特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以轮班工员及其他非轮班人员而星期例假日仍需照常工作者为实施对象。
(三)轮休由各单位交由班长(未设班长者由单位主管)视实际情形自行排定并提经各主管科长核准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份的轮休表送人事科备查,并凭以制作考勤卡。
(四)轮休方式:
1.轮班工员每月可轮休的天数即包括当月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
2.轮班工员每月预定轮休的天数可自由选择事先申请排定轮休外,但每月所排轮休不得少于2日。
3.轮班工员每月应休未休(予先未选定轮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的天数应照常上班并加给星期例假的加班费。
4.轮班工员既经依照本轮休方式第一、二、三款选定轮休,不论排定轮休的天数多少,除已排定的轮休日外,其应休未休(即预先未选定轮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不得再申请不加班,如因故不能到工者,应按平时请假办法事先办妥请假手续。
(五)轮班工员既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事故须要更改,每月休二日者限更改一日,每月休两日以上者限更改两日并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主管核准后方可。
(六)轮班人员既经排定的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事故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各部经理(主任)核准照给星期例假的加班或当月内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七)本办法经厂长核准后,公告实施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十一、春节放假细则
(一)凡春节停工前一日及春节后开工的日有关事项均属之。
(二)春节停工应自农历除夕之日起至正月初四日止,正月初五日正式上班开工,初五日如遇例假,顺延之,春节期内临时指定加班者除外。
(三)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日,为例假,薪资照给,初三至初四为停工,有特休假者扣特休假两天抵充,无特休假者,该两日薪资不计,工厂如欲增加春节放假天数,可由管理组协调各单位,以星期,例假日调换,并应将调换情形,列表报公司人事组备查,(公司部分农历除夕上午照常上班下午放假)外,春节放假可参照关系企业情形另行公布。
(四)农历除夕停工前一日,应办事项如下:
1.上午8时至下午3时照常工作。
2.下午3时起一律停工,收拾机械设备,并打扫工场内外。
3.下午4时起关闭工场窗门,各工场进出之门,除仅留一门从外加锁外,其余一律在内部插闩,凡由外上锁的大门,均应加贴吉封由管理部供给。
4.4点10分打下班铃,如有摸彩等节目时,亦同时开始。
(五)各工场关闭前,应由驻厂的副理级以上主管,组成巡视小组,至各工场巡视一周以策安全,再行关闭大门。
(六)交通车开驶时间,视当时情形由厂区管理单位临时决定。
(七)正月初五正式开工之日应办事项如下:
1.上午7点30分应由上夜的值夜人员督导守夜人开启各工场大门。
2.交通车开到时,燃放鞭炮一挂,以示开工大吉。
3.各单位如需自行举办开工典礼,一律在上午10时前举行完毕,10时后不得再有燃炮行礼事情,同时清理工场内外环境。
4.各单位举行开工典礼,除果点以外,如需备酒,每单位以一瓶为限,(五人以内的单位不得备酒)。
5.10时起,各级人员应正式工作,不得再有擅离岗位。
(八)开工庆典时,不得赌博,违者处分。
(九)春节团拜。
1.公司部分:在开工上班之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团拜,并由总务组供应茶点。
2.工地部分:在开工之日上午10时前,由管理组在工地会议室举行团拜。
(十)春节停工期间应派值日,值夜人员规定如下:
工地春节停工时值日,值夜人数分配如下表:(十一)值日、值夜人员的编排以抽签方式决定。
(十二)应参加抽签的名单及方式由管理单位列入通知。
(十三)列入抽签名单内的各级人员,接获抽签通知后,不来参加亲自抽签时可由管理单位代为抽签,事后不得抗议或拒绝值日、值夜。
(十四)凡户籍在本市者,均应参加抽签值日、值夜,试用及临时人员免。
(十五)凡值日、值夜名单公布后:不到者记小过一次。
(十六)值日、值夜人员应注意事项照平时值日规定办理。
(十七)值日时间由上午8时至下午5时,值夜自下午5时至翌日8时止。
(十八)值勤人员的伙食费,每人每日30元由管理单位代办。
(十九)值勤人员车资费用如下:
1.值日:每人给予300元(往返车补费用)。
2.值夜:每人给予400元(往返车补费用)。
(二十)值夜人员由工地管理单位准备卧具及安置睡眠地址。
(二十一)公司值日按平时轮值表自初三日开始轮值,其值勤费比照第十八、十九条支给,公司不再代办膳食。
(二十二)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十二、值勤细则
(一)本公司值勤分为值日与值夜两种,值日又分为星期例假值日与午休值班,悉依照本规则办理。
(二)本公司值日每次由职员一人,轮流值勤,值勤顺序每月由总务组揭示施行,但星期例假值日及午休值班,副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三)星期例假值日时间,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17时止,午休值班时间以其中午休息时间为限。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侯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值。
(四)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的人员代值,并向总务组报备,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负担。
(五)午休值班职员除供给午餐费40元,服务生30元外,星期例假值日并另支给职员80元,服务生60元的加班津贴。
(六)值勤人员的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报纸并归放各部、组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厅、注意电气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临时发生危害本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必要时,亦得随时请示总经理或有关主管办理。
5.详细记载值班日志签章后,送交总务组转呈核阅。
(七)值夜另有专人担任,支领薪津,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走动,灯火的管理及门户的安全等事项,值夜员一个月可休假二天,倘如不休一天者,应支给其一日的所得额。十三、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
(一)为统一公司所在地及各服务中心的值日值夜及餐费的给付,特订定本办法。
(二)值日值夜区分为:
1.上班日的值夜
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
(三)值日值夜及餐费的给付,规定如下:
1.上班日的值夜:值夜费100元;晚餐费60元。
2.休假日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费200元;餐费——早餐40元,午餐60元,晚餐60元;但非连续值夜值日者(即值日之前晚未值夜者)不得报领早餐费。
(四)值日值夜及餐费的申报,规定如下:
1.值日值夜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填具值日值夜及餐费申请表一式二联,送交人事室,报领上月的值日值夜及餐费。
2.值日值夜及餐费,一个月报领一次,值日值夜费于发薪时一并付给,餐费则由会计部另行发给。
(五)休假日的值日人员,不得再报领加班费。
(六)守卫人员一律不得报领值日值夜及餐费,但其代理人不受此限。
(七)本办法不适用于工厂。
(八)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十四、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各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主管人员需于办公时间外随时指派其所属员工加班,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加班员工应于加班的翌日填报“加班报备单”并依序呈请批示,并凭之核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费以每3小时为半日依其基本工资核算,不足3小时或超过3小时者按比例折算。
第四条加班费于次月10日连同工资同时发放。
第五条下班后半小时起,且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以上者始准视为加班。
第六条主管以上人员及领有职务加给者,不可申请加班费。
第七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须呈请总经理核定修订。十五、员工加班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
(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会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得副总经理核准始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科长级主管加班:
(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须打卡即可。
(二)加班考核:
1.一般员工:
(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按其加班工时,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现象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管理部门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其职务加给。
(三)加班薪资:
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1)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
(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3)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二款办理。
(四)加班工时计算:
1.区分为三班与二班制,其配档如下面。
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在每餐时间内得酌留一二员工看守,并应在现场进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违者以擅离岗位论,其进餐的时间可视作连续加班计算。
3.其他工作人员每日均以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30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
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应由各单位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
(五)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
1.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
2.推销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3.门房、守夜、交通车司机、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得报支加班费。
(六)注意事项:
1.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三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
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6小时为原则。
(七)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八)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九)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同。
(十)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十一)本细则经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十六、加班管理规则
第一条本公司同仁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二种:
(一)临时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者。
(二)休假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休假日工作者。
第二条本公司同仁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同仁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填写加班单(附表7.3.9)(生产单位以打卡为准),经单位主管签认后,送财务部核发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津贴支付标准规定如下:
(一)平日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含误餐费)。
(二)平日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含误餐费)。
(三)平日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支付津贴30元(含误餐费)。
(四)例假日(含星期假日)加班工资加倍发给(含误餐费)。
(五)误餐费每餐规定为30元(如情形特殊,午餐伙食费比照误餐费支付固定津贴时,每人每月暂以600元计算)(六)固定加班费(司机除外),点心费一律不得支付。
第五条上列加班时间,除生产单位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准在下半夜(指夜间12点以后)加班。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级以外的作业员加班,悉依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附表7.3.9
十七、员工定期轮调办法
(一)为增进员工的工作智能与经验,扩大员工的工作领域与视野,以加强员工的团队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与促进公司发展,特订定本办法。
(二)担任采购、仓库管理及金钱保管人员(出纳助理人员)每二年应轮调一次。
(三)业务员、业务代表与业务主任,可每一年或二年实施轮调。
(四)其他工作性质相类似的人员,可每二年实施轮调。
(五)各部以下的主管,可每一年或二年实施轮调。
(六)员工的轮调,依员工本人的意愿或事实需要,由各部门主管签拟“人事异动申请表”,依“共同职务权限表”的规定,呈有权裁决者核准后实施。
(七)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十八、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本公司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以下简称支援人员)使其善尽工作而无后顾之忧,对其调迁、年终考绩、晋升、年终奖金、退休金、抚恤金及福利等的办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系指凡本公司因投资关系、营业往来、技术援助、财务融资等政策上必须派员前往协助经营管理三个月以上的本关系企业外的公司均属于此。
(本关系企业系以包容于连锁商标内的各公司为标的)。
第三条人员派遣
(一)支援人员应为本公司编制内人员,如为本关系企业内其他公司编制内人员时,可先调属本公司后派遣之。
(二)支援人员由派出部门拟定,科长级(不含)以下人员呈本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呈董事长核准并在本公司办理停薪留职(年资照计)手续后派赴之。
第四条支援人员的籍隶支援人员于派赴后其在本公司的籍隶部门,视情形的需要可归属于总经理室或其他部门(如投资部门)其人事异动悉由归籍部门节制。
第五条支援人员的管理支援人员在关联公司必须遵守各该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外,本公司应保留其职位、底薪;至于其年终考绩、薪资调整、晋升、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抚恤金、福利等除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及其他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并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年终考绩、薪资调整及晋升于每年年底由归籍部门会同派遣于关联公司中的最高职称(位)人员研核后办理。
(二)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金或抚恤金等的核算,以在本公司当年度的底薪及职位为准并按归籍部门的标准由归属籍部门会同人事、会计部门办理。该等金额在关联公司实际给付额少于前项标准计算的给付金额时,由本公司弥补其差额,上项差额弥补期限,于办理派赴手续时,由主管视实际情况预定改善所需时间一并呈核,但最长以三个年度为限。
(三)派遣人员除有关宿舍部分经呈准后可以住用外,不再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派遣人员的归建
(一)派遣人员奉准返回本公司服务时,即予办理复职手续,其复职时的薪资职位以复职年度依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所核定者为准,职称则依本公司的实际需要另行呈请核定,原在关联公司的职称(位)薪资等均不予认定。
(二)关联公司归属关系企业内公司之一时,如本公司认为原派赴的人员已无继续留任的必要即予调返复职,否则溯自原派赴日期视同自本公司调任该公司。至于其原核定的待遇差额弥补期限尚未届满部分仍得续予给付至期满为止。
第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职员退休管理职员退休规则
从业人员退休办法
纤维工业有限公司工友退休办法
员工退休办法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员工资遣办法
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一、职员退休规则
第一条总则
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并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职员,但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第三条种类
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55岁。
(2)服务满25年以上。
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岁。
3.延期退休——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室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逐年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岁为止。
4.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年龄满60岁。
(2)正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第四条退休金的给付
1.退休金的种类:行为
(1)一次退休金。
(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二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的总数,以该期间总日数乘以50,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6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1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如附表基数表所列。
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第五条退休金的加发
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室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酌予加发退休金。
2.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一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
第六条伤病的认定
1.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
2.本规则第五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的一者而言。
(1)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2)因特殊职业病者。
(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服务年资的计算
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止计算。退休的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服务年资:
(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
(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二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第八条年龄的认定
以依据户口誊本所记载的人事资料为准。
第九条给付期间
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十条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
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第十一条早期退休的核准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第十二条年金的转让与转换
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
2.退休职员支领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第十三条年金的停止
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第十四条奖金的给付
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夏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第十五条晋升职员的处理
由工友晋任职员者,其在工友年资部分,先行办理资遣,不再并入职员年资。
工友年资部分资遣费的计算,依照“工人受雇解雇办法”办理。
第十六条不适用的规则
本规则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
第十七条附则
本规则提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附退休金给付基数表)二、从业人员退休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以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为限,聘约、定期契约或临时人员不适用。
第三条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一)服务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服务满25年以上者。
第四条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一)年满60岁。
(二)因公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
(三)心神丧失或因公致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第五条退休金的发给标准从业人员的退休,按其年资依本办法附表规定计发退休金。
第六条公伤病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因公伤病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而言:
(一)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者。
(二)因患职业病者。
(三)在工作场所遭遇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心神丧失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伤及精神失常而不能治愈者,所称“残废”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失残视觉者。
(二)失残听觉者。
(三)丧失言语功能者。
(四)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五)失残其他重要机能者。
第八条退休人员改聘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其服务部门除工作需要得呈总经理核准以聘约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外,本关系企业不得再予任用为正式编制内人员。
第九条退休表件的填报申请退休者应填具“申请(命令)退休表”二份,连同证明文件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核决权限呈核。命令退休的表件由其服务部门填报。
第十条宿舍迁让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配住有公司宿舍者,于其迁让公司宿舍后,方得具领退休金。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修改时亦同。
三、纤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友退休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顾及退休工友的生活,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友,系指在本公司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及公司与工厂所有辅助生产的工人(警卫、信差、司机、木工、电工、杂工)。
第三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在本公司工作的工友,其年资准予计算。
第四条凡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厂的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请求退休:
(一)工作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工作满25年以上者。
前项工作的年资认定,以公司或各厂的人事资料为准,年龄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工作年资以连续在本公司或各厂服务者为限,离职后再返公司或厂工作者,其离职前的年资不得并计。
第五条凡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厂的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本公司命令退休。
(一)年龄已满60岁者。
(二)合于本规则第四条各款规定尚未退休,后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工作者。
第六条凡合于第四条或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退休工友由本公司按照其申请退休月份的底薪(包括生活津贴)一次发给至少30个月之退休金。
第七条年满60岁之退休工友,其工作年资未满15年者,按其实际服务年资每满一年发给二个月的退休金。工作年资满15者年按第六条规定发给。
第八条工友合于退休条件而自愿继续工作者,本公司可视实际需要及其健康状况准其继续工作,并按其继续工作的年资每年增给老年退休金一个月。
第九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四、员工退休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依本办法实行。
第二条员工服务年资满25年以上,年满55岁者,可申请退休。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其退休。
1.年满60岁者。
2.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或因伤病逾特准病假期间仍未痊愈者。
前项第一款规定的年龄,如其服务单位主管认为必需留用者,就要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延长,延长期限最高以5年为限。
第四条前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损伤及精神失常,不能治疗者。所称残废,系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1.失残视觉者。
2.失残听觉者。
3.失残语言功者。
4.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前项心神丧失或残废,以公立或劳保局指定医院的医师证明为凭。
第五条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者除依照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请领退休金外,由董事会就其服务情形及对公司贡献成绩核给特别退休金。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服务年资及年龄的认定,均自服务本公司(或出生)的年、月、日起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算。
第七条申请退休员工,应填具退休申请书,检附户籍誊本,呈转总经理核定。命令退休金的表件,由服务单位填报。
第八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五、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
(二)员工离职区分:
1.自请辞职。
2.职务调动离职。
3.退休离职。
4.解雇离职。
5.其他原因离职。
(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四)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五)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①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一年以上的免)。
②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③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以5天内办妥。
(六)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七)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八)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九)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六、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电脑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104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一)主管人员:是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二)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一)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订)。
(二)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三)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四)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造,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造,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作成三份,一份送人事科,另二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第六条移交清册应合订一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监交人在科由主管科长,部科长以上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理。
第七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送齐,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临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询情不报的,并予议处。
第九条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峰,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七、员工资遣办法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各部门实际业务需要,以达成企业的有效经营起见,特订定本法。
第二条本公司正式任用员工的资遣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各部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资遣人员:
1.组织编制紧缩或单位并编及撤销。
2.工厂因全部或一部歇业时。
3.工厂因不可抗拒事由须停工一个月以上时。
4.因业务事业范围、生产技术或程序改变,须紧缩职务时。
5.单位人事费用影响单位成本的过度负担或公司利润时。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门可予资遣:
1.经考核结果而无适当工作或实际业务的。
2.个人专长无法胜任其所承受的职务的。
3.身体衰弱,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考绩列为丙等的。
第五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如下:
1.历年平均考绩等级低者较高者为先。
2.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的为先。
3.在公司服务年资浅者较年资深者为先。
第六条资遣员工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于10日前。
2.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的于20日前。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的于30日前。
第七条本公司资遣的员工给予资遣费,其标准如下:
1.服务未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的资遣费。
2.服务一年以上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基本薪资的资遣费。
3.服务已满5年以上者除发给资遣费外,并按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支给退职金。
第八条本办法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八、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
第一条总则
本公司职员退职时,依照其服务年资、劳绩等有关因素的本规则的规定,给付退职金。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职员,但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合同者除外。
第三条退职金的基准月额
退职金以退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额除以该期间的总日数,再乘以30为一个基数。第四条退职金总额
退职金总额是将第三条所算得一个基数的金额,乘以附表所列相当于服务年资的基数所得的金额,该表称为基数表。基数表共分A及B两种如下:
第五条给付条件
1.退职原因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按基数表7.5.4计算退职金:
(1)非因公伤病,不能继续服务,自请退职的。
(2)因公伤病,不能继续服务,自请退职的。
(3)死亡。
(4)因智能丧失,身体病残或虚弱,由公司予以解聘的。
(5)女职员服务年资满5年以上10年以下,于结婚2个月内退职的。(有户籍誊本证明)。
(6)因公司业务紧缩或其他类似原因,由公司予以解聘的。
2.退职原因属于下列之一的,按基数表7.5.4计算退职金:
(1)服务5年以上自请辞职的。
(2)服务12年以上公司予以解聘的。
3.因受惩诫而由公司予以解聘的,不予给付退职金。
第六条退职金的加发
退职人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的,可经总经理室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酌予加发退职金。
第七条服务年资的计算
1.服务年资是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职之日止计算。退职之日以职员退职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的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不计。
2.属于下列各项的,不予计入服务年资:
(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
(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2个月以内的,不受此限。
第八条奖金的给付
退职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职的,其夏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职的,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相同。
第九条晋升职员的处理
由工友晋升职员的,其在工友年资部分,先行办理资遣,不再并入职员年资。
工友年资部分资遣费的计算,依照“工人受雇解雇办法”办理。
第十条给付日期
退职金在职员经核准退职,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十一条分期给付
由于特殊原因,本公司无力一次给付退职金时,可予分期给付。
第十二条附则
本规则提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培训制度员工训练的基本原则
培训准备工作要点
新进员工指导方法
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一、员工训练的基本原则
所谓安排新进员工的人事及教育,也就是安排新进员工接受训练并分配到各工作部门。教育训练不只是以集合授课的方式举办,同时也要教导新进员工训练一些非常基本的概念。
然后,在分配的工作部门中,由第一线的管理者、监督者来负责(onthejobtraining=工作场所教育)。
但是对工作忙碌的第一线管理者或监督者来说,要全身心地教导新进员工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这种教导的责任大多是交给和新进员工一起工作的资深同仁们。
但是在将教育指导新进员工的责任交给资深员工之前,必须先教导资深员工教育新进员工的方法。
这并不是光指那些可以直接教育、指导新进员工的旧有员工,对其他人也是一样。
因为新进员工会学习前辈们的各种处事方法。所以在新进员工尚未上班之前就必须将旧有员工训练成为新进员工的榜样。
□
旧员工的检查
训练旧员工之前,首先要对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做一次总检查。也就是说,对旧员工的能力、素质等不足之处,一项一项检查总结。换句话说,训练之前要先找到教育的重点(必要点)。检查的方法可依照下列几点来做。
1.首先分为能力和人际关系
对于旧员工的能力、素质和人际关系等大致上进行分类,再从各项分类仔细地去检查。
2.再细分为知识、技术、态度三方面
只将能力、素质分为工作和人际关系两项是不够的,必须再做进一步详细地分类。也就是将能力、素质再分为知识、技术、态度三部分。因为能力是知识、技术、态度等综合表现出来的一种力量,因此将能力、素质分为知识、技术、态度三方面是最合理不过的了。
3.将知识不足的部分列出来
既然分为知识、技术、态度三个方面,就必须将各方面欠缺的部分列举出来。
首先关于知识方面,这方面必须分为工作上必要的知识和在人际关系上必须的知识两种。特别是在工作上必要的知识,一定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才能明确地知道教育的需求内容。
4.技术的熟练度
这里所指的技术就是指工作的技巧。知识是用头脑去记的东西,但技术却必须以知识为基础,而由亲身体验去积累的东西。并且,这可以说是一种工作熟练的程度。
在上述的定义下,关于技巧上的一切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5.态度的总结
无论知识、技术多么的优良,若是工作态度不好,人际关系有许多问题的人就不能算是优秀的商业人才。人际关系若有问题就是致命伤,因此关于这点一定要好好的检查,并且改正过来。
□工作方面的训练
检查完旧员工的能力、素质之后,就必须针对每一种教育的需要进行再教育。关于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必须先从旧员工中最常见的缺点开始训练。接下来让我们从各种角度来检查。
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
有不少已经工作三四年的员工,无法理解自己的工作部分的整体观。也就是说,这些人只处理上级交给他做的事,完全不了解整个工作部门的工作系统、流程等。
这种旧员工可以说没有长远的眼光,不足以成为新进员工的榜样。这种员工迟早会成为坏榜样,因此要早一点再训练他们。
2.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忠实地依照基本方法进行工作是重要的。忘了基本做法,任意地照自己的方法去进行的话就容易引起失误或导致失败。
但是,工作几年后,忘了基本做法而照自己的方法去做的事例越来越多。因此如果新进员工一开始就碰到不照基本方法来做事的旧员工的话,事态将会变得更严重。
所以如果发现不依照基本方法做事的旧员工的话,要立即指正,让他使用基本方法来做事。
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
也有许多员工,虽然就职好几年了,但是除了上司或领导人所指示的工作外,其他什么事情都不做。他们常说:“照着指示做,总可以吧!”而不愿意多投入。若旧员工有此状况就必须立即纠正他,同时计划如何改善其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改善工作的能力就是决定有没有业务实行能力的因素,所以必须检查旧员工对改善工作的努力,并且如果有这种情况时必须好好指导这些人如何改善工作的方法。
4.时间管理不彻底
工作就是和时间的战争。也就是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间(期限、deadline)之内完成,这是工作的准则。但是,也有不少旧员工没有什么时间观念。这种人就无法有效地利用时间,这样的员工也决不是新进员工学习的对象。
所以必须下功夫教会这种旧员工工作的方法,彻底改善他们对时间管理的能力。
□人际关系方面的训练
人际关系是做人处事的基本,如果人际关系良好的话可以使工作绩效事半功倍,因此要有好的工作表现,人际关系对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
1.业务员基本的条件
为了维持团体的和谐,工作场所人际关系的圆满,有些基本礼节是一定要遵守的。
这就是所谓的业务员的基本礼节,在新进员工进来之前,一定要先检查每位旧员工是否已经记住最基本的礼节,并且确实遵守着,如果有尚未确实记住并遵守的旧员工的话就必须加以教育、指导。特别对被认为已经破坏公司规矩的人要尽早再教育。
2.合作、协调的能力
合作、协调是在团体中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如果不能主动积极地帮助别人或与周围的人合作、协调的话,就无法顺利达到公司的目标。
因此,上级、领导人必须注意自己的属下是否有合作、协调的能力。对缺乏协调性的员工,为了维持团体绩效就必须让他了解在团体中每位成员之间能协调的重要性,一定要使他真正地了解并改正过来。
如果发现在合作、协调上发生了问题的话,就必须立即分析双方的原因并尽快地恢复,有效地合作、协调。
3.对上司态度要有礼
有些年轻人不知道长幼有序的道理,所以常常不将上司当做上司。也就是说,不懂得尊敬上司,用对待同事一样的态度对待上司,这是很不应该的。
如果旧员工有不将上司当做上司的态度的话,当然新进员工也会跟着学,因此,旧员工对上司的态度必须随时注意并加以指导。
4.同事之间的态度问题
公司同事和学校同学或一般朋友不一样,同事是以工作为目的集合在一起的公司成员。当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和同学、朋友的关系不一样,这一点很少人去理解、认识,因此与同事之间的态度应该常常提出来检查,如果有不好的地方就要指出来,立刻改进。
□指导新进员工方法的训练
新进员工分配到工作部门之后,有关实际的工作内容的指导大都由同部门的旧员工来执行。因此,在新进员工进来之前,就必须先训练旧员工如何去指导新员工。
这里要提出几点旧员工在指导新进员工时必须注意的重点:
1.首先要了解最近年轻人的特质、特征
首先要教旧员工如何去发现现代年轻人的特质、特征。大致可举出下列特质:(1)以自我为中心;(2)较不认同所谓的权威;(3)没有指示就不会有行动;(4)没有义务(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则很强;(5)注重休闲活动甚于重视工作。应该好好理解这种特质、特征、即时加以指导使他们能够改正。
2.教育内容
旧员工指导新进员工时,清楚的教育内容是第二个重要因素。例如:要教新进员工一些工作内容时,千万不可毫无头绪,不知道教些什么。
因此,希望教给新进员工的东西,要先整理归类,将教育的项目一条一条明确地列举出来。如果可能的话,将所要教育的项目,以文字的方式纪录并送交上司或负责人过目。如果能够这么做的话,旧员工就不会漏掉任何重要的部分,确实地教育新进员工了。
3.教育方式
确定教导内容之后接着就是教育方法了,也就是如何指导教育的方法(Howto)。例如,自己先示范表演一次并说明工作内容,再由新进员工亲手去做,若有做不好的地方再加以指正,依顺序来教育。关于教育的顺序和方法,只要达到教育的效果即可。
当然随着教育内容的不同,教育的方法也会有所改变。必须清楚地指示每个教育项目的教育方法。无论如何,新进员工如果不能很清楚、很正确地学习知识、技术的话,就是教育的方法不好,必须调整。
4.教育、指导的技巧
教育、指导是有技巧的。例如,集体教育时可以分为讲授法和分组讨论法等方法。旧员工教新进员工一般都是一对一的个别指导法,这种个别指导法也有些技巧。虽然有技巧,但如果没有认真去教的话,也不能提高教育、指导的效果。个别指导的技巧有:(1)说明法,(2)说服法,(3)问题解答法,(4)辅导法,(5)作业挑战法等主要的技巧。要利用这些方法达到教育的效果。
因此必须让旧员工知道什么是教育的方法,这种教育方法适用于什么样的对象,各种方法的优点和缺点以及如何具体地运用。所以必须将各种教育方法运用在实际的操练上才是最重要的。二、培训准备工作要点
□
教学计划的重要性
授课之前作好教学计划的话,会有下列的优点。
1.对授课内容具有自信
讲师的自信心影响教学的成功与失败。而制作教学计划的过程,教学内容或实例引用的检查,资料的收集等过程都会使自信更加强。
2.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教育的目的
考虑内容和重点的组成,减少多余和不相关的话题,明确地强调重点,使听讲者接收到强而有力的内容。
3.控制授课时间
内容和实例引用可以分开来,以实例引用来调整时间。
4.可以应用在各种对象上
做成一次教学计划后,以后的授课也可以再使用,实例引用略做改变的话,也可以应用在别的授课上。
5.有利于讲师的自我启发
制作教学计划时,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对内容的融汇贯通将有利于讲师的自我启发。并且借着对教材优缺点的检查,可以发现下一次的启发目标。
□各部门主管担任的讲课题目
教学计划可分为个人用和定型(指南)的计划两种,由讲师自己作成的计划属于个人用的教学计划。
接下来以新进员工的教育为例来介绍部门主管的讲义内容,这个内容是由担任的讲师自己制作的教学计划。
1.高级干部:致欢迎词、公司历史及概要、公司的方针和理想、同学中的地位、经营思想等。
2.总务经理:公司的组织、人事管理及各项规定、就职规则、资历和薪水、劳资关系、就职合同。
3.业务经理:公司的经营活动、经营网路、商品构成、业务员心得、销售技术。
4.生产经理:公司的生产管理、研究开发体制、关于质量管理、生产部门的概要。
5.教育部主管:职业礼仪、待客礼节、电话礼貌、人际关系、公司活动心得、各种手续、命令报告、电脑技术等。
□教学计划的制作顺序
决定担任讲师之后,接着就要以下列的基本顺序来制作教学计划。
1.确定讲义目的:
确定课程整体的评鉴和重要性,明确地制定教学中心和教学目的。
2.决定授课题目(教学名称):
题目最好能清楚明白并具有弹性。例如以“公司的生产管理”代替“生产管理体制的概要”
。
3.检查教材内容:
要例举能包含教材全部的内容,并将重点项目列举出来。内容要以听讲者能够接受的程度为准,稍微简单一点比较好。
4.决定教学方法:
以教材为主进行还是以边教边讨论的方式进行。
5.选定教材和辅助工具:
为了提高教育效果,使用辅助工具和教材是必要的。在这个阶段就必须决定要使用幻灯片或录放影机。
6.设计进行方式:
这是整个教学计划的重心,所以必须多花一些时间来讨论。
7.时间的分配:
完成所有程序之后,最后就是计算分配时间。使整个课程能很顺利地进行,最好在课程结束前5分钟做总结,使时间不会显得太紧或过多。
□教学计划书的写法
范围和每个项目都决定之后,最后就是添入教学计划书中,可以将这计划书当做是讲义的笔记。其写法如下。
1.项目栏里写上讲座名称,训练名栏里写上新进员工教育,或女性员工教育等名称。
2.时间栏里写上所需要的时间,形式栏里写上授课或讨论,或是事例研究等形式。
3.强调点栏里写上这次讲义中所强调的几点。
4.内容按照每个要点、项目(细项)分类记入左边的栏里,中间栏写上说明。项目前面的数字是所需要的时间,和下一个项目之间要空一行。
5.要强调的地方划红线。
6.每个项目的事例写在右边空栏里。讲课时间多出来时可利用这些事例来控制时间。
□讲义资料的整理
完成教育计划的同时也要开始整理讲义资料。整理资料有一些原则,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希望能照此原则来整理。
1.资料的种类
资料分类的方法:有按照目的来区分,也有用颜色来区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容易区别。
(1)整理资料
又称为作业资料。通常所谓的资料就是指整理资料,就是将讲义的要点或补充说明经过整理写出来的资料。又可分为写上所有讲义内容和只写重点的资料两种。
(2)课题资料
又称作业资料。是假设性案例或思考问题的资料,在授课途中发给大家,当作习题。
(3)资讯资料
又称情报资料。靠讲课无法完全说明的内容或专门用语的解说资料,用来补充讲课的不足,所以多在事前分发。
(4)摘要
所谓摘要就是只记下讲义的项目名称的资料。不写具体的内容,项目和项目之间可以记录讲义内容,可以当做笔记簿兼资料。摘要也有资料之外的讲义目录的意思。
2.讲义资料制作的原则
资料的制作与活用要根据以下的原则。
(1)在教学中使用呢?还是教学后当参考资料呢?按照使用方法来决定内容的量与组合。
(2)教学中使用的资料最好是整理成一页。
(3)在上面写上标题或项目名。以40~100字左右的短文来作说明。
(4)分项目来写,越简洁越好。
(5)资料不要在事前全部一次分发,说明的时候才分发。
(6)附上装订夹,使大家便于保管。三、新进员工指导方法
□
如何使新进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受
当新进人员开始从事于新工作时,成功与失败往往决定其受雇的最初数小时或数天中。而在这开始的期间内,也最易于形成好或坏的印象。
新工作与新上司亦与新进雇员一样地受到考验,由于那工作需要他,不然他就不会被雇用,所以主管人员成功地给予新进雇用人员一个好的印象,亦如新进人员要给予主管人员好印象同样的重要。
□新进人员面临的问题
1.陌生的脸孔环绕着他。
2.对新工作是否有能力做好而感到不安。
3.对于新工作的意外事件感到胆怯。
4.不熟悉的噪音使他分心。
5.对新工作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6.不熟悉公司法令规章。
7.对新工作环境陌生。
8.他不知道所遇的上司属那一类型。
9.害怕新工作将来的困难很大。
□友善的欢迎
主管人员去接待新进雇用人员时,要有诚挚友善的态度。
使他感到你很高兴他加入你的单位工作,告诉他你的确是欢迎他的,与他握手,对他的姓名表示有兴趣并记在脑海中,要微笑着去欢迎他。
给新进人员以友善的欢迎是很简单的课题,但却常常为主管人员所疏忽。
□介绍同事及环境
新进人员对环境感到陌生,但如把他介绍与同事们认识时,这种陌生感很快就会消失。
当我们置身于未经介绍的人群中时,大家都将是如何的窘困,而新进人员同样地也感到尴尬,不过,如把他介绍给同事们认识,这个窘困就被消除了。
友善地将公司环境介绍给新同事,使他消除对环境的陌生感,可协助其更快地进入状态。
□使新进人员对工作满意
最好能在刚开始时就使新进人员对工作表示称心。
这并不是说,故意使新进人员对新工作过分主观,但无论如何要使他对新工作有良好的印象。
回忆一些当你自己是新进人员时的经验,回忆你自己最初的印象,记忆那时你是如何的感觉,然后推己及人,以你的感觉为经验,在新进人员参加你单位工作时去鼓励和帮助他们。
□与新进人员做朋友
以诚挚及协助的方式对待新员工,可使其克服许多工作之初的不适应与困难,如此可降低因不适应环境而造成的离职率。
□
详细说明公司政策和法规
新进人员常常因对公司的政策与法规不明了,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烦恼及错误,所以新进人员报到之初,为使他感到愉快使其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第一件必须做的事,就是让他明白与他有关的公司各种政策及规章,然后,他将知道公司对他的期望是什么,以及他可以对公司贡献些什么。
□以下政策需仔细说明
1.发薪方法。
2.升迁政策。
3.安全法规。
4.休假规章。
5.员工福利措施。
6.工作时间及轮值规则。
7.旷工处分办法。
8.冤屈申诉的程序。
9.劳资协议。
10.解雇的规定。
11.在职雇员行为准则。
上述政策务必于开始时,即利用机会向新员工加以解释。
□如何解释公司政策
对新进人员解释有关公司政策及规章时,必须使他认为对他们是公平的一种态度。假如主管人员对新进人员解释规章,使他们认为规章的存在处处在威胁着他们时,那他对他的新工作必不会有好的印象。
所有公司的政策及规章都有其制定的理由,主管人员应将这些理由清楚地告诉他们。
假如把公司的政策及规章制定的理由一开始就详细地告诉了新进人员,他将非常高兴而且承认他们的公正与其重要性。除非让他知道制定政策的理由,否则他势必会破坏规章,同时对政策也将表示不支持。
新进人员有权利知道公司的每一项政策及规章制定的理由,因为当一个新进人员在参加一项新工作时,他是着手与公司建立合作的关系,因此愈是明白那些理由,则彼此间的合作是愈密切。
去向新进人员坦诚及周到地说明公司政策及其制订的理由,是主管人员的责任,这是建立劳资彼此谅解的第一个步骤。
□给予安全训练
1.配合新进人员的工作性质与工作环境,提供其安全指导原则,可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安全训练的内容是:
(1)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2)各种事件的处理原则与步骤。
(3)仔细介绍安全常识。
(4)经由测试,检查人员对“安全”的了解程度。
2.有效的安全训练可达到以下目标:
(1)新进人员感到他的福利方面,已有肯定的保证。
(2)建立善意与合作的基础。
(3)可防止在工作上的浪费,以免造成意外事件。
(4)人员可免于时间损失,而增加其工作能力。
(5)可减少人员损害补偿费及医药服务费用的支出。
(6)对建立公司信誉极有帮助。
□
解释给薪计划
新进人员极欲知道下列问题:
1.何时发放薪金。
2.上下班时间。
3.何时加班,加班工作能赚多少钱?
4.发放薪金时,希望知道在保险、公共安全等不同的项目上已扣除多少?
5.额外的红利如何。
6.薪水调整情况如何。
7.薪金在何处领取。
8.如何才能增加工资所得。
9.人事部门负责处理的事务为何。
10.休假、请假的规定。
因此把公司给薪制度详细地告诉新进人员,可提高员工士气,增强进取心,同时亦可避免莫须有的误会。
□升迁计划说明
几乎不可能有人会满足最初工作或原来职务而不思上进的。所以工作上晋升的机会对新进人员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也务必于人员初进公司时即加以说明。但切记不作任何肯定的承诺,以免将来所雇用人员不适任时, 而导致承诺不能兑现的困扰。以下是适当的说明内容:
1.对新进人员解释,单位内同事们已有些什么成就,同时他们遵循些什么方法在做。
2.很坦白的告诉他,晋升是根据工作表现而定的。
3.使他了解,若要有能力处理较难的工作,必须先有充分的准备功夫。
4.提供一些建议,若要获得升迁的机会,必须做哪些准备。
5.很清楚地说明,晋升并不能由偏袒或徇私员而获得。
6.升迁之门对好员工是永远开着的。四、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一)凡经训练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情。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十)本办法由训练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五、教育训练委员会组织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教育训练,提高员工技术水准及工作技能,以应业务的实际需要及配合职业训练条例的实施特设公司教育训练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的任务如下:
1.综合制定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方针及课程计划。
2.综合审议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活动的实施情况,评价训练效果。
3.有关技术人员训练、技术生训练,建教合作训练的计划事项。
4.其他有关本公司教育训练活动事项。
第三条本会设主任委员、委员6至10人,任期均为二年,由人事部签请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本会置执行秘书一人,承主任委员之命,处理本会决议事项,由主任委员指派一人兼任,并置辅导员4至5人,协助本会议决事项的执行,由主任委员指派。
第五条本会开会时,以主任委员为主席,必要时得由主任委员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六条本会每年5月、11月各召开会议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本会委员、执行秘书、辅导员均为无给职。
第八条本会议决事项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教育科执行。
第九条本规程经经营会议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
员工教育训练办法一、公司员工教育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一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制订。
第二条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兹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切的教育训练,以培养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从业人员。
(二)使员工深切体认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能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向上,奠定公司基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
□不定期训练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
□定期训练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定期训练每年二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
第十条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各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
第十一条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教育训练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本公司营业公民(待客接物的礼节及陶冶品格)等精神教育以及新进人员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普通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具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卸部属,贯彻执行业务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为平时考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教育训练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凡受训期间中,由公司供膳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二、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实施纲要
第一条凡新进人员之教育训练,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处,悉依本纲要实施。
第二条本纲要所谓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训练的员工而言。
第三条本教育训练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兹为新进人员明了企业机构之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科分管的庶务营业方针,暨有关人事管理规章,俾能恪遵章则,竭诚操守业务。
(二)使新进人员深切体认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藉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本训练的实施得斟酌新进人员每批报到人数之多寡另行排订训练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纲要实施。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训练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单位服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各单位服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凡经指定接受训练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单位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训练讲习人员以部经理为主体,科主管协助。
第八条训练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科掌管的庶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基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九条训练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十条本纲要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在职训练管理有关书表年度训练计划汇总表
在职训练测验成绩表
在职训练结报表
在职训练费用申请表
从业人员在职训练资历表
在职训练实施结果表
在职训练学员意见调查表
训练成效调查表
团体训练申请表
个人外部训练申请表
个人训练/教学记录表一、年度训练计划汇总表二、在职训练测验成绩表
三、在职训练结报表
四、在职训练费用申请表
五、从业人员在职训练资历表
六、在职训练实施结果表
七、在职训练学员意见调查表
表8.3.7
训练课程名称:
主办部门:
说明:
1.本表请受训学员详实填写,并请于结训时交予主办部门
2.请将选答项目号码勾在括弧栏内。
3.请你给予率直的反应及批评,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对训练计划将来有所改进。
1.课程内容如何?
(1)□优(2)□好(3)□尚可(4)□劣
2.教学方法如何?
(1)□优(2)□好(3)□尚可(4)□劣
3.讲习时间是否适当?
(1)□太长(2)□适合(3)□不足
4.参加此次讲习感到有哪些受益?
(1)□获得适用的新知识。
(2)□
可以用在工作上的一些有效的研究技巧及技术。
(3)□将帮助我改变我的工作态度。
(4)□帮助我印证了某些观念。
(5)□给我一个很好的机会,客观地观察我自己以及我的工作。
5.训练设备安排感到如何?
(1)□优(2)□好(3)□尚可(4)□劣
6.将来如有类似的班次,你还愿意参加吗?
(1)□是(2)□否(3)□不确定
7.其他建议事项:八、训练成效调查表(一)说明:近三个月来,本部已举办过如下在职训练:
15
26
37
48
(二)请各单位主管就所属学员参加训练以后,已经注意到的有些什么改变,于调查表所示各项目的适当栏打“√”,并请于月日前交教育训练部。九、团体训练申请表
十、个人外部训练申请表
十一、个人训练/教学记录表
公司职员礼仪守则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和客户的业务礼仪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简。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简。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成功企业营销人员培训手册典范推销干部的训练手册
推销人员对顾客态度对应练习手册一、推销干部的训练手册
□目的与使命感
1965年,日本的家电行业被卷入了世界经济极度不景气之中。各厂商无法逃脱自有电器业以来前所未有的大裁员命运。而日本最大的家电公司(松下幸之助)本着原任总裁早川德次的"一韩一会"(注:佛家用语"同船共渡,五百年修"之意)精神,毅然决定不裁员,而是将原来任职干事,总务部、采购部等后勤人员充实到营业部,担负起拯救公司命运的重任,这种作法的产物就是组成具有团队精神的"市场拓展突击队"。
但是,这种作法也是冒着风险的,试想,一伙对推销全然外行的人员组成的一支"混合队伍",能否成功,重振公司雄风,这是谁都无法保证的。但这在当时,确是一个创举,也是一种观念上的突破。
迄今为止,从他们所经历艰难路程和成长过程看,他们最大的成功因素在于他们自身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也就是有一种使命感。
因此,对任何一个企业都是有借鉴作用的,当时人们的任务是:
(一)对公司的经销商附近的消费者,在家电制品的售后服务中进行调查,以发掘欲购买的"准顾客",然后通过调查推销而达到开拓市场的目的。
(二)配合经销商共同拟订推广计划如印制传单、举办展销会等,进行各种与销售有关的活动。
(三)挑选部分消费者,担任家电产品使用咨询顾问。
(四)收集市场情报向公司汇报。
以上的工作简单来地表明,"要使更多的人即使多一个也好对的产品有更好、更多的认识",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和志向。当然,对这种作法,也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很乐意接受,也产生过误解。有的厂商认为这是市场拓展突击队对家庭的直接贩卖部队,经销商也有人认为只是公司派来供他们随意使唤的长工,只是这种任务和活动也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市场拓展突击队本身贩卖体制的改革以及经验的累积而逐渐改进。
这项任务并不是这些对推销完全外行的人一朝一夕就能做得到的,这是经过各种严格训练培养出来的。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任务的重要性,公司最领导并不是只在嘴上说说而已,而是体现在行动上,在每一次队的训练时,上至社长、下至营业部长都必须出席参加,而且对无论多幼稚的提问,都认真地给予答复,营业部也好,企划部也好,都对的工作加以理解和支持。
□入门须知
讲经修行的地方叫做"道场"。培训是智、仁、勇的综合培训。
(一)入门者全体以××
称呼队员。
(二)进入"道场"须理论与行动一致。
(三)进入"道场"要对培训内容全盘领会。
(四)本"道场"是发扬同志团结精神。
(五)本"道场"是塑造"形"、灌注"魂"。
□戒律
(一)全体培训人员务必绝对服从领队指示。
(二)公司里职位的高低,年龄的大小,都没关系,一律以培训人员看待。
(三)务必严守规则。
(四)培训期间禁止外出。
(五)培训期间严禁喝酒。
(六)培训会场严禁抽烟。
(七)培训人员全体参加体操、跑步。
(八)身体如有不适,务必就医。
(九)严禁骚扰他人。
□基本动作训练
(一)凡是万物必有基本,"立正"的姿势是一切姿势的基本。
(二)基本要领是一切动作的基础。
(三)基本要领是只要肯干,不论贫富,不论任何人,不论从何时开始,都能做到的事。
(四)基本要领如能深入体会,顾客的抱怨,工作上的失败都将消失于无形中。
(五)基本要领能使顾客产生共鸣,能创造忠实的爱用者。
(六)基本要领虽然谁都会做,但愈演练愈有深度。
(七)基本要领是"初步",同时也是"最高境界"。
——在做基本要领动作时,"魂"和"心"集于一体。
□早会进行方法
领队:宣布开始
起立!立正、稍息、立正
大家早安!(全体齐呼早安!)
现在开始5月5日的早会
首先进行服装检查!开始进行服装检查,两人一组互相面对面
1.头发修剪干净吗?梳理整齐吗?
2.脸部胡子刮了没有?
3.领子整洁吗?烫了没有?
4.领带脏不脏?打好了没有?
5.手帕干不干净?折好了没有?
6.扣子掉了没有?扣好了没有?
7.手干净吗?指甲剪了没有?
8.裤子线条是否直挺?
9.袜子脏不脏?有没有破损?
10.鞋子
脏不脏?有没有破损?
11.互相检查后,全体齐呼好!)
回原位,以上服装检查完毕!
(全体齐呼好!)
领班:接下来嘴巴的体操×××队员!
(一)开始齐呼基本营业用语,以正当中为中心,互相面对面。
(左边先随值班之后动作,右边齐呼好,再由右边动作,左边齐呼好。)
1.您早!您好!
2.是的是的!好的好的!
3.对不起,请稍等一下。
4.谢谢您,请多多指教。
5.非常抱歉,让您久等了!
6.承蒙惠顾,非常谢谢您了!
回原位!以上基本营业用语练习完毕!
(全体齐呼好!)
领队:接下来战阵训练队员!
(二)开始齐呼战阵训练,跨开半步、两手插腰两腿半弯
战阵训练(全体齐呼!以下同)
1要随时随地为顾客着想
2要和同事相友爱
3.对公司尽忠诚
4要全心全意热爱工作和商品不懈不怠磨练技术,学知识
5要随时随地为顾客着想
6.积极进行管理和开拓
7要永远不认输
8.时时刻刻充实自己奋发自励
回原位,以上齐呼战阵训练完毕!
(全体齐呼好!)领队:接下来战阵训练队员!
值班:有!立正、稍息、立正
(三)现在开始齐呼战阵训练,跨开半步,预备!
1.干吧!干吧!干吧!(全体齐呼)
2.有智慧的人将智慧献出来!(全体齐呼)
3.有力气的人把力气使出来!(全体齐呼)
4.没有智慧没有力气的流汗吧!(全体齐呼)
5.汗都不流的家伙闭着嘴巴滚蛋吧!(全体齐呼)
回原位!以上齐呼战阵训练完毕!
(全体齐呼好!)
领队:接下来推销口号"只要肯干一定成功"
×××
队员!
值班:有!立正、稍息、立正
(四)开始齐呼推销口号"只要肯干一定成功"跨开半步,预备!
1.干吧!干吧!干吧!(全体齐呼推销口号)
2.只要肯干一定成功!
3.不做的话没有用!
回原位!以上齐呼推销口号"只要肯干一定成功"完毕!(全体齐呼好!)
领队:接下来推销口号"把热情拿出来"×××队员!
值班:有!立正、稍息、立正
(五)开始齐呼推销口号"把热情拿出来"跨开半步,预备!
1.干吧!干吧!干吧!(全体齐呼推销口号)
2.把热情拿出来干吧!
3.干的话热情就会出来!
4.把热情拿出来干吧!
5.干的话热情就会出来!
回原位!以上齐呼推销口号"把热情拿出来"完毕!(全体齐呼好!)
领队:接下来队赞歌×××队员!
值班:有!立正、稍息、立正
(六)开始齐唱队赞歌跨开半步,两手放背后,左手握右腕。
1.同志就是将那生命的全部
赤诚奉献绝不反悔工作的伙伴
××××(公司名)
我们都是队员
2.同志就是朝着明日的希望
挺起胸膛勇往迈进工作的伙伴
××××(公司名)
我们都是队员
3.同志就是没有孤独没有寂寞
手携着手肩并着肩工作的伙伴
××××(公司名)
我们都是队员
回原位!以上齐唱队赞歌完毕!(全体齐呼好!)
领队:接下来今朝的感想×××队员!
值班:有!立正、稍息、立正
现在开始报告今朝的感想
回原位!以上今朝的感想完毕!(全体齐呼好!)
领队:立正、稍息、立正
以上5月5日的早会进行完毕
今天一天还请多指教
(全体齐呼请多多指教!)
□晚会进行方式
领队:宣布开始
现在开始×月×日的晚会
首先进行
1.
战阵训练
2.经销商战阵训练
3.推销口号
4."市场开拓突击队"队赞歌
5.今日的感想以上进行方式与早会同
领队:立正、稍息、立正
以上5月5日的晚会进行完毕
今天一天非常谢谢大家(全体齐呼非常谢谢了!)
□实行计划及决心宣言格式说明
(一)单位
(二)姓名
(三)实行计划
(四)实行决心宣言
(五)口号
1997年6月25、28日
谨呈
××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实行计划及实行决心宣言
(一)单位:广东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做好经销商资料卡及诚信调查。
B.按以往业绩,依产品确定月销售目标。
C.按目标多寡决定调查次数,做好重点管理。
D.加强经销商经营联谊会组织。
F.注意经销货品渠道以知道正常经营并防止倒闭。
G.了解经销商所有成员,知已知彼。
H.随时搜集并提供市场情报。
I.随时注意应收帐款及未兑现票据,以确保债权。
J.时时灌输经销商与本公司共存共荣的观念。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辅导经销商建立顾客资料卡。
B.灌输经营意识。
C.指导建立明确库存表,使经销商具有正确库存观念。
D.鼓励经销商培养人才,提高销售水平。
E.对其成员实施经营及技术训练。F.加强商品知识教育。
G.加强销售促进指导。
H.店面布置陈列,力求新奇变化。
I.鼓舞经销商划定商圈,并培养随时调查的推销习惯。
2.实行决心誓言:
××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经此训练会后决心将外体之形与内心之魂发挥潜能付诸行动。
3.决意实现下列决心:
(1)建立完善的经销网,提高本品牌在本地区的占有率。
(2)加强经销商的经营联谊会组织,并灌输本公司与经销商共存共荣的意识。
(3)协助经销商建立完备的顾客资料卡,推动调查推销工作。
(4)提高士气,激发本公司全体人员推销的热情。
(5)同心协力、克服万难,矢志完成97年度公司营业的总目标。
4.口号:
用我们的热情向工作挑战!
以我们的毅力突破目标!
(二)单位:广东分公司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根据经销商之营业金及商品总数,作成分析图表,随时了解其运作情况。
B.建立经销商资料卡,分析历年来的营业情况、经济状况、信用限度、资金情形及季节性的出货机种明细。
C.对保证书加以整理、稽核并确认其是否正常销售或恶性转售。
D.根据各业务员辖区内各厂牌电器店分布状况、营业额、消费者共有多少,做成分析图表,做为本牌开发或要求老店提高业绩、增设分店的资料。
E.每日确实登记经销商销售情况,做为经销店信用程度的了解及控制。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确实辅导经销商顾客资料卡之建立及应用。
B.通过经销商联谊会或公司人员灌输,培养经销商作好售后服务工作的态度。
C.辅导经销商建立会计制度及仓储制度。
D.辅导经销商办理各种促销活动。
E.号召经销商加强团结,为提高本牌知名度及占有率而努力。
F.提高经销商素质,去莠存良,培养"精良"经销店,作为竞销主力。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研习生广东分公司人员决心誓死完成下列任务:
(1)坚守岗位,尽忠职守。
(2)发挥团队精神,战胜其他厂牌。
(3)健全联谊会组织,确保经销商利润。
(4)今年开发优良经销商50家,年度完成广东总目标6亿元。
3.口号:
发扬广东联谊会优良作风!
确保"全省"经销商经营利润!开拓精良经销店50家!完成总目标6亿元!
(三)单位:广东分公司
1.
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时时组织好经销商联谊会。
B.指导经销商处理顾客资料卡的方法,找出准顾客,提供销售额。
C.对经销商的信用限度调查要有确定的做法。
D.店面布置要配合公司新产品推出及讲究新潮。
E.时时协助经销商办好地区性的促销活动,如赠品、展销会。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每星期至少访问经销商四次。
B.指导经销商对商品的基本知识的了解,并了解其他厂牌的缺点。
A.和经销商一同拜访顾客,推销商品。
B.给予经销商突破目标的信心与争取同行业第一名的决心。
E.让经销商了解公司与经销商联谊会合为一体,共生共死的信念。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研习生广东分公司七名成员,决心要将此次受训养成热情与毅力的精神,付诸于行动。
(1)誓死完成任务永不服输、永不气馁。
(2)发挥团队精神,对公司尽忠尽职。
(3)时时刻刻钻研技术和学习知识。
(4)决心以献身的精神来完成公司所赋使命。
(5)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与管理。
(6)广东分公司决不向失败低头,拼斗到底!干吧!干吧!
3.口号:
本着诚意为效忠公司而奋斗!
抱着服务的热忱来完成目标!
(四)内容:经营课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确实了解经销商经营方法。
B.随时灌输新的经营观念与知识。
C.密切注意经销商货品流通情况,以防止倒闭。
D.密切注意经销商的信用度。
E.实施经销商目标管理。
F.对经销商销售工作做重点管理。
G.淘汰不良经销商,积极开发具有潜力经销商。
H.随时提供经销商有关市场情报与动态。
I.全力协助经销商组织好经销商联谊会。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灌输经销商利润观念。
B.随时灌输经销商新产品知识和经营方法。
C.灌输经销从业人员的敬业观念。
D.协助经销商建立顾客管理制度。
E.灌输经销商从业人员的推销技巧和服务态度。
F.指导经销商做好销售促进活动。
G.指导经销商建立会计制度。
2.实行决心誓言:
××
公司第一期培训人员经营课的六名人员决心贯彻下列事项:
(1)不畏艰难,誓必完成公司交给的销售任务。
(2)不怕任何困难,凡事作先锋。
(3)切实做好指导经销商的工作。
(4)巩固经销商联谊会的地位,加强经销商的团结向心力。
(5)积极以热诚来沟通公司经销商及顾客间的感情。
(6)彻底发挥冲击再冲击的精神。
3.口号:
先锋队不怕苦、不怕难!以诚心和毅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五)内容:冷气机讲解第一课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将公司订定目标有系统、有计划地依经销店的销售能力及信用度做有效的分配。
B.加强经销店感情的联络,防止削价竞售。
C.帮助及解决经销店销售的目前困难,进而提高其经营能力,以求完成目标。
D.促成经销店素质的提高,加强对公司的向心力。
E.确实了解经销店之生活状况、社会背景以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确保公司的权益。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协助经销店建立良好的顾客管理及资料卡。
B.分析及协助寻求经销店的销售渠道以求销售的增长。
C.指导及协助经销商确实打好售后服务及访问推销。
D.加强经销商销售上的技术训练。
E.指导经销商做好销售前的基础,诸如店面的布置、海报的张贴等,务使达到广招顾客的效果。
2.实行决心誓言;
广东分公司的六名人员参加第一期"突击队"培训后誓必实现以下几点:
(1)决不认输,为完成目标,奋斗到底。
(2)以一颗赤诚的心,感化区内的经销商,使他们由消极的支持变成积极的合作,进而变成公司业务推展的原动力。
(3)冷气课不但要向"目标"挑战,进而更要向冷气市场的独占挑战。
(4)坚持百忍,不因目前冷气机销售之困境而失去信心,坚持到底!奋斗到底!
3.口号:
突破!目标完成再突破!
干吧!××
伙伴一起干吧!
(六)内容:冷气机讲解第二课
1.实行计划:
(1)A.建立经销商的出货卡及债信明细表与经销商库存表。
B.加强巡回拜访次数,以了解其经营状况及生活情况。
C.会同服务人员定期拜访,解决业务与服务问题。
D.建立经销商的经营目标,灌输目标为经营平衡点的观念。
E.协助建立健全经营联谊会,追求合理的经营利润。
(2)今后如何指导经销商?
A.辅导经销商合办促销活动,以增加营业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B.协助布置店面、陈列品、提高训格与商品的价格。
C.辅导建立整套顾客管理与加强售后服务访问,扩大经营范围。
D.培养经营者与从业人员高昂壮志和士气。
E.以真心诚实、热情的态度与精神,关心及协助经销商经营。
F.加强经销商的推销技术培训。
2.实行决心誓言:
(1)不怕苦、不怕难、重荣誉、争第一。
(2)做任何事,意志集中。
(3)精诚团结,誓死完成97年度目标,冷气机销售计划。
(4)充分了解,调查、推销及顾客管理的重要性。
(5)决心打倒其他品牌冷气机,早日完成市场的独占率。
3.口号:
让我们团结一致把××冷气机打进市场!
不择手段完成目标,让××独占市场!
(七)内容:促进课
1.实行计划;
(1)A.建立店制度(经销商联谊会)。
B.加强经销商店面布置。
C.设立经销商管理卡,随时掌握经营动向。
D.确保经销商经营利润。
E.时时将经销商的信用状况加以研究。
F.及时提供各种新产品知识。
G.加强指导新产品的使用方法与销售。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协助建立顾客资料管理卡。
B.注重店面商品陈列。
C.灌输最新经营管理知识。
D.加强商品知识学习与技术培训。
E.协助经销商建立完善的会议制度。
F.协助绘制各种统计图表及管制图。
G.经营范围的确实把握。
2.实行决心誓言:
(1)做企划营业人员的最佳后盾。
(2)把握机会,主动积极,展开市场全面攻击,提高市场占有率。
(3)不懈不怠,团结一致,不达营业目标绝不罢休。
(4)忠于公司,严守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全力以赴。
(5)永不认输,时时刻刻充实自己,奋发自励。
3.口号:
冲吧!第一线的战士们!
今日的血汗,明日的成果!
(八)单位:广州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A.长期运用每家经销商资料管理卡,实施重点管理。
B.配合联谊会办理促销活动,制造购买高潮。
C.对专售店加强推销管理,以强化本品牌销售占有率。
D.巩固联谊会之组织,借以联系各店的感情,促进店与店相互观摩达到竞争目的。
(2)今后将如何指导经销商?
A.制作月增长图表曲线图、月销售报表、库存表,以作有效的销售计划与比较。
B.配合公司政策,拟定管理销售目标,以激励其销售能力。
C.店面布置、产品陈列、商品知识的解说、顾客管理资料卡的建立、服务技术的强化、税法的认识等积极配合施行。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研习生广州分公司决心作好下列事项:
(1)贯彻公司之信念诚意、技术、服务。
(2)发挥的精神和毅力完成公司赋予的使命。
(3)誓死以达到百家优良经销商为己任。
(4)强化经销商管理,健全联谊会组织。
3.口号:
冲!冲!冲!突破目标就是我们的目标!
干!干!干!完成任务就是我们的任务!
(九)单位:北部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今后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建立每家经销商的出货未兑现库存明细表。
B.加强巡回拜访次数,以了解经营状况及生活状况。
C.将经销商店面布置好,以促进销售。
D.每周会同服务站站长作定期性拜访,以解决业务服务问题。
A.商品销售途径的了解及资金有无流动。
F.克服赌博等不良习惯。
G.建立每家经销商的经营目标,灌输以目标之经营为平稳点之观点。
H.协助建立健全经营联谊会,协助同行追求合理的经营利润。
(2)今后将如何指导经销商?
A.辅导经销商开展促销活动,增加顾客购买力。
B.灌输电气化制品是高价品、豪华品的观念,时时刻刻重视商品的陈列及布置,表现商品的价值感。
C.唤起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激昂斗志。
D.以地区性电影幻灯牌做广告,并寄发。
E.指引经销商做好顾客管理及售后服务访问。
F.推出新产品时会集各经销商作商品解说。
G.为从业人员制订经营目标。
H.使经销商养成每日早会习惯。
I.指导经销商走入企业化经营,以科学的方法管理。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决心做好下列事项:
(1)开拓完整经销网,以完成所辖区域每一乡镇至少一家以上的经销商。
(2)发挥总体战精神突破目标完成我们的任务。
(3)全体总动员关心经销商的生存是我们的责任。
(4)任劳任怨,创造业绩,壮大我××大家庭。
3.口号:
任劳任怨、创造业绩!壮大我××
大家庭!
(十)单位:宝安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今后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积极开发优秀新经销商,强化经销阵容。
B.建立完善的经销管理卡,并妥为运用。
(A)一般概况。
(B)生活概况。
(C)进货资料。
(D)辅助记录。
C.加强事务管理,健全经营体制。
(A)强化信用管理,预防呆帐发生。
(B)贯彻目标管理,鼓励计划经营。
(C)加强销售管理,建立库存制度。
(D)加强发挥联谊会功能。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灌输企业经营意识,建立利润经营制度。
B.加强成本意识,协助实施经营诊断。
C.协助做好顾客管理工作。
D.加强其从业人员商品知识及推销方法训练。
E.协助店面布置及商品陈列。
F.鼓励建立从业人员责任目标制度。
G.举办促销活动。
H.经常召开
店内销售会议,鼓舞推销人员的士气。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决心做好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赤诚奉献,以达到目标为己任。
(2)竭尽全力拓展业务,务必称霸广东市场。
(3)提高销售能力,突破百家年销4亿元。
3.口号:
坚定信心,迎接挑战!
奋发自励,突破目标!
(十一)单位:深圳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今后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加强联谊会组织,进而利用联谊会力量,灌输经销商正确经营观念,并沟通经销商之间的感情,建立正确利润观念。
B.信用制度的确立,说服经销商提供抵押,确保公司债权。
C.顾客保证卡的回收,以了解经销商产品的去路。
D.加强经销商资料的管理(制作经销商管理卡),制作图表并计算去年度的销售业绩,以促进完成公司年度确定的增长率。
E.加强经销商店面的布置,并永远成为本公司的专售店。
F.经销商素质,培养有潜在能力经销商号,并制定每个月营业目标。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决心做好下列事项:
(1)把热情拿出来,完成本身份内工作。
(2)
继续辅导经销商联谊组织活动。
(3)一定完成今年年度目标增长率。
3.口号:
把热情拿出来,全力以赴!
(十二)单位:珠海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设立经销商资料卡(包括历年出货状况、支票兑现情况,主产品销售情况、出生年月日、嗜好等)。
B.最高信用度的拟订(由分公司全体业务员共同研讨设立最高限度,并组织下级具体实施)。
C.本年内全力完全办好抵押(未做抵押的经销商,促使其提供抵押品,以确保公司权益)。
D.协助经销商做好陈列、布置(注意其季节性商品位置更换海报)
E.向经销商灌输设立目标,增强向目标挑战的观念。
F.激发经销商设立目标,并向目标挑战的观念(每月召开小组会议,宣达个别目标)。
G.灌输新观念,提高经销商经营素质。
H.促其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如未使用发票商号,促其使用,以符合国家的财税法规,并促其按月统计损益)。
I.发展优秀的经销商20家,强化经销网(向80家的目标挑战)。
J.利用现有联谊会组织,促其发挥组织功能主动积极推销本牌产品,健全销售网络。
(2)如何指导经销商?
A.每月利用小组会议灌输商品知识(加强商品知识,强化推销能力)。
B.定期举办经销商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讲习(包括会计、服务技术、商品知识、推销术等)。
C.指导经销商设立顾客资料卡,加强顾客管理并妥善运用。
D.指导经销商建立完整的会计制度。
E.指导经销商建立商圈,实施访问推销,以争取顾客。
F.指导经销商举办各项促销活动,增进销售额。
G.指导经销商做好服务工作(包括售前及售后服务)。
H.指导经销商加强店面布置、海报等。
I.加强经销商对市场占有率的认识(良性循环效果,使其积极推销本公司产品)。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决心做好下列事项:
(1)全心全意地推动联谊会组织,发挥团队功能,以确保经销商利润。
(2)积极发展新的经销商,健全销售网。
(3)积极加强商品知识的认识。
(4)发挥团队精神,誓死完成目标。
3.口号:
同志们,干吧!拿出你的魄力来,向目标挑战!誓死完成公司所赋的使命。
(十三)单位:惠州分公司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联络经销商感情,增强向心力。
B.配合分公司办好联谊会,促进经销商团结。
C.加强库存管理建立会计制度,以便加快经销商资金周转。
(2)今后如何指导经销商?
A.健立顾客资料卡,实施访问销售。
B.协助经销商做好店面布置。
C.协助经销商办好促销活动。
D.辅导经销商从业人员学习产品知识。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誓死实现下列事项:
(1)不畏艰难完成任务。
(2)发扬先锋团队精神。
(3)形魂合一贯彻始终。
3.口号:
不怕苦、不怕难!事事做先锋!
有热情!有毅力!任务誓完成!
(十四)内容:冷气机讲解第三课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经销商管理?
A.加强经销商销售力度。
B.确认经销商的信用限度。
C.加强经销商的销售能力。
D.建立完整的经销商资料。
E.提高经销店的店格及商品知识的充实。
F.督促销售价格的合理化及利润观念。
(2)如何做好指导经销商的工作?
A.辅导经销商建立完整的顾客管理制度。
B.增强经销商售前售后服务的观念。
C.协调销售价格趋向合理化以及召开经营会议。
D.加强经销店员的教育。
E.提高经销商对产品的认识。
F.协助经销商搞好促销活动。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宣誓:
(1)献出智慧,流出汗水,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2)以诚意、技术、服务,造福顾客。
(3)发挥"突击队"精神报效公司。
(1)提高××冷气机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
(2)创造冷气机销售业绩的再突破。
3.口
号:
再创造销售冷气机的奇迹!
(十五)内容:企划课
1.实行计划:
(1)如何做好企划工作协助营业单位:
A.作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了解顾客需要。
B.协调产销部门提供充足产品,再创销售业绩。
C.拟订适当的促销办法,超越销售目标。
D.全力调节供需,扩大销售市场。
E.拟订适当价格、协助销售、创造利润。
(2)今后如何指导经销商?
A.向经销商灌输"合理经营"的观念,消除价格竞争。
B.随时提供产品技术与知识。
C.拟订适当的奖励办法。
D.适时提供市场情报。
E.协助经销商做好顾客资料的建立。
2.实行决心誓言;
××公司第一期营业骨干誓死作好下列事项:
(1)流血流汗,发扬突击队精神。
(2)决心创造辉煌业绩。
(3)调节供需保证货源。
(4)掌握市场动向,征服市场。
3.口号:
群策群力,誓死开拓市场!
掌握市场动向,征服市场!
□营销骨干研习会感想
日本夏浦公司的"市场开拓突击队"是市场极度不景气产物,也是一个非常有名的销售部队,不仅在家电业界被公认如此,即使在整个日本企业界,其所发挥的惊人力量,也常被视为奇迹。
广东的家电市场,目前虽然还算景气,但随着主力产品普及率的日益提高,市场需要将日渐减少,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将面临一个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战场,公司有鉴于此,为了让全体营业人员认识环境,提高战斗意识,激发士气,为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而奋斗。
这次研习会,是一个充满战斗气息的精神鼓舞大会,也是一次相当成功的研习会,虽然时间仅短短的三天两夜,但效果是十分理想的。
此次训练的一大特色是不空谈理论而强调务实,由于大家的深入演练而领会到"形魂合一"的真谛,并提高了营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经过讲师的指导,深深体会到"智、仁、勇"乃是每一个优秀的营业人员所必备而不可或缺的三项要项,也就是说每一位营业人员如能具备丰富的商品知识、纯熟的推销技巧,以坚定的信心、适当的言行举止,给予顾客诚心的服务和建议,必能无坚不摧,无往不胜。二、推销人员对顾客态度对应练习手册
推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发掘出你的产品能满足客户的那些需要。当你在进行调查客户需要的同时,你也发觉到客户的各种不同反应和态度。
□接受、怀疑、冷淡、异议的问答练习
(一)客户对你的产品的反应,通常可分为四类:
*接受:客户对你的产品表示满意。
*怀疑:客户对产品的某项特性非常感兴趣,但是怀疑你的产品是否真的具备这个优点。
*冷淡:客户因为不需要此产品,因而表示兴趣小。
*异议:不接受你的产品。
客户:"你很有说服力,我的确需要节省燃料费用。"
这句话显示客户什么态度?
A接受
B
冷淡
C异议
D怀疑
答案:A
推销时,客户的反应可能为接受,也可能表示导议,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态度。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客户还可能有的另外两个反应为?〔〕
答案:怀疑,冷淡。
解释名词:
客户对你的产品表示满意,称为〔〕
答案:接受
客户对你的产品不感兴趣,称为〔〕
答案:异议
如何判断客户异议态度?
A"我不管丰年牌的功效如何,我买不起!"
B"年轻人,你听着。我不打算买丰年牌,因为它使田地造成龟裂现象。"
C"丰年牌具备了各种符合我需要的优点。"
D"嗯,我真应该采用可以减少土地龟裂的肥料。"
答案:AB
解释名词:
客户对产品的某项特性非常有兴趣。但是,怀疑你的产品是否真的具有这个优点,称为〔〕。
答案:怀疑
客户因不需要你的产品,而表示兴趣缺乏〔〕。
答案:冷淡
如果,客户对产品相当有兴趣,但是怀疑的产品是否真的不错,这种反应是:
A冷淡
B怀疑
答案:B
如果,客户因为不需要此产品,因而表示没有兴趣时,称为
A冷淡
B怀疑
答案:A
下面各题,如果客户的态度是冷淡则记以"I",若是表示怀疑则记以"S"。
□“坦白说,我的工程不需要用到像1072这样的推土机。
答案
□"我相信1072的底盘是坚固的,但是,推土机就像是车子一样,过不久,零件就会出故障,就需要修理费了。"
答案
□"的确,目前我是需要一部省油的推土机。但是,我怀疑象牌的924引擎能够节省我的油料。"
答案
□"你的机器不错,但是,15年来,我使用的虎牌1800推土机也很不错。"
答案
客户由于不需要,而对你的产品不感兴趣的态度称为〔〕。
答案:冷淡
□当客户对产品的某项特性很重视,但又怀疑你的产品是否有此特点时,称为〔〕。
答案:怀疑
客户对你的产品表示满意称为〔〕。
答案:接受
客户对的产品表示不满意,称为〔〕。
答案:异议
以下各种客户反应,如为接受则记以"A",冷淡则记以"I",怀疑则记以"S",异议则记以"O"。
□"我很喜欢象牌具有宽轨距和铝带的特点。但是,我很难相信它在斜坡上的稳定性。"
答案
□"虎牌产品带给我的麻烦真不少。"
答案
□"丰年牌是不错,但是我不想改掉目前正在使用的牌子。"
答案
□"不错,丰年牌可以节省我的时间和金钱。"
答案
(二)应付客户各种不同态度的方法
当客户对你表示冷淡、不理睬时,最好的方法是使用一连串的闭锁式调查问话法来发掘他的需要。
调查、发掘客户的需要
使用〔〕发掘客户的需要。
答案:闭锁式调查问话法
客户的态度冷淡时,你该如何?〔
〕。
答案:使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来发掘客户的需要。
当客户表示异议时,你要立刻解决此问题。
如果,你遇到客户表示异议时,你应该:
A辩解
B立刻解决问题
C不管它
答案:B
当客户显示出怀疑的态度时,你应该举出实例,来证明产品的优点的确属实,通常一般的反应次序如下:
1.发掘客户的需要
2.客户的需要被发掘
3.介绍产品特性或服务
4.客户表示怀疑
5.提出实证
*注意:通常,就在你介绍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之后,客户立刻对你表示怀疑。
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表示怀疑时,你应该:
A辩解
B提出实证
C用闭锁式问话法
答案:B
完成下表:
客户的态度你的策略:
1.异议〔〕。
答案:立刻应付它。
2.冷淡〔〕。
答案:用闭锁式调查法找出客户的需要。
3.怀疑〔〕。
答案:提出实证。
有时候,客户并不直接表示拒绝你,而使用拖延时间的方法,例如:
*"嗯!我看,四个月以后你再来好了......"或"等我和我的经理商量之后,再和你联络。
碰到这种情况,你要继续找出客户不直接回答你的原因。
客户故意拖延,不直接给你答复是用来表示:
A接受
B需要
C异议、冷淡、怀疑
答案:C
当客户故意拖延,不给你正面答复时,你的应付办法是:
A继续找出客户冷淡的原因,并解决它。
B继续找出客户的需要是什么?
C
继续找出客户不直接答复的原因
答案:C
□应付顾客怀疑态度的练习
(一)如何提出实证:
当客户说出他的需要后,你立即介绍产品或服务的特性,但是,有时候客户对你所说的话并不全然相信。
为了要使客户相信你及你的产品,而应该提出实证做证明的情况是:
A客户接受你说的话时
B客户对你表示冷淡不理睬时
C表示怀疑时
D拒绝你时
答案:C
碰到客户表示怀疑时,你应该提出〔〕。
答案:实证
客户表示怀疑时,你该怎么办?
答案:提出实证
以下情况中,哪一个需要提出实证?
A"我不相信这个空气调节系统,能达到98%的效果。
B"从前也有人向我保证过这类情形。每个人都答应一天之内就送货,但是都不守信用。"
C"我的工厂,不需要空气调节系统。"
D"目前我对正在使用的空气调节系统,感到相当满意,我已经用了5年了。"
答案:AB
(二)实证的资料来源
当你要提出实情来说服客户时,你需要一些资料来源来帮助你。以下即是一般资料来源:
*目录、说明书
*公司的订单、合约
*研究调查报告
*杂志专栏广告
*专业性刊物
*证明书、奖状等
*第三者的证言
你既是代表公司推销,当客户对你的产品表示怀疑时,就应该用实证让客户相信你说的话。只要一个简单的实例,通常就能收到效果了。
做实例证明时,你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1.重复说明产品或服务的优点。
2.证明这个优点。
3.申述发挥这个优点。
其实,第二个步骤,就是提出实例来证明产品或服务的优点,你该如何来做实证呢?〔
〕。
答案:利用资料来证明。
请定出以下提出实证时的正确次序。
〔〕申述产品或服务的优点。
答案:3.
〔〕证明此优点。
答案:2.
〔〕重复说明此优点。
答案:1.
当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表示怀疑时,你应该:
1.重复说明〔〕。
答案:产品的优点
2.证明〔〕。
答案:此优点。
3.〔〕。
答案:申述发挥此优点。
当客户表示怀疑时,你该采取哪三个步骤?
1.〔〕。
答案:重复说明产品或服务的优点。
2.〔〕。
答案:证明此优点。
3.〔〕。
答案:申述及发挥此优点。
练习:
*重复说明的部分,底下划线
*证明部分,打点作记号
*申述及发挥的部分,做括号
推销员:
"我们的空气调节系统,可以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经过国家标准局检验的结果,证明此空气调节系统可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所以使用我们的空气调节系统,你可以不必担心不符合政府的要求。
答案:我们的空气调节系统,可以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经过国家标准局检验的结果,证明此空气调节系统可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所以使用我们的空气调节系统,你可以不必担心不符合政府的要求。〕
念完以下对话后,写出你如何重复声明产品特性。
推销员:
"不错!要命名你工厂内的空气净纯度合乎政府规定,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也就是我们推出这种能排除空气中98%杂质的空气调节系统的原因。"
客户:
"得了吧,空气调节系统怎能达到此效果?"
你的回答:
〔〕。
答案:我们出产的空气调节系统,的确有此高效果,符合政府的规定。
提出证明时,你能够举出愈多的实例,客户就愈容易接受你的产品。
以下哪一个是提出实证?
A"这种空气调节系统,可以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
B"环境清洁检验局,做过150次试验后,证明这种空气调节系统的确可以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
C"工业安全周刊曾经刊载这种空气调节系统是目前国内效果最好的空气调节器。"
D"所以,这种空气调节系统可以为你的工厂员工带来身体的健康和安全。"
答案:BC
提出实例的最后步骤即是申述及发挥产品的优点。
此时,你可以用"所以"、"因此"、"你可以发觉到......"等字句来开头,表示你正在做一个结论。
选出一个最好的句子:"我保证你一天之内就送来空气调节系统。你可以参考这本工业安全周刊,上面说:我们送货是最快而且是最可靠的。"
A"不要担心我们会迟交误事。"
B"我保证你一天之内立刻送货。"
C"所以说,你可以不要担心我们会延误交货。"
答案:C
介绍产品
优点:
空气调节系统可以排除空气的杂质,它的特殊功能符合政府的规定。
实证:
环境清洁检验局,曾经做过不下150次的检验。证实了这种空气调节系统可以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
利用以上的资料,做一个实证来回答客户反应。
客户:"实在很难令人相信,一个空气调节系统,会有这种功能。"
证实:重复介绍产品特性:
〔〕。
答案:使用我们的空气调节系统,你们工厂内的空气就可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
举出实证:
〔〕。
答案:环境清洁检验局曾经做过不下150次的检验,证实了我们的产品的确能够排除空气中98%的杂质。
申述发挥:
〔
〕。
答案:所以,只要你装设了我们的空气调节系统,你一定可通过任何一种的官方检验。
实证不被纳时,你怎么办:
发掘客户的需要
提出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优点
客户表示怀疑
提出证明:
1.重复介绍产品的特性
2.举例证明之
3.申述发挥其利益
实证不成功时
找出原因
你应该用什么方法找出实证失败的原因
〔〕。
答案:引发式调查问话法
发掘客户的需要
提出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特性或服务
客户表示怀疑,提出证明:
1.〔〕。
答案:重复介绍产品优点
2.〔〕。
答案:举例证明之
3.〔〕。
答案:申述及发挥其利益
实证不成功
用〔〕找出原因
答案:引发式调查问话法
客户对你先前提出的证明不觉得满意
提出另外一个更有力的证明
提出实证而不被接受时,首先你用〔〕找出原因
答案:引发式调查问话法
然后,再提出另外一个更有用的〔〕。
答案:实证的资料□应付顾客反应冷淡的练习
客户反应冷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对他目前使用的厂牌感到满意,不想换购;或是,因为他目前不需要用到你推销的东西。当你碰到这些情况时,应该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找出客户需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引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询问对方的好处是:可以借此问出客户对目前正使用的厂牌有何不满之处,然后你就可知道,他的需要是什么了。
对于本来不打算购买的顾客来说,闭锁式调查问话法或许可以使你在言谈中,让对方觉得你的产品是他所需要的。
当客户因为对目前正在使用的厂牌感到很满意,而不想购买你的东西,或是因为目前并不需要,而对你表示冷淡时,你应该如何?
A
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找出对方表示怀疑的原因。
B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找出对方需要什么。
C用引发式调查问话法找出客户的需要为何。
答案:B
客户:
"我们已经有警卫了,不需要这种闭路电视监视器。"
如何应付这种情况?
A“你们有了几名警卫呢?”
B"请你说明一下,目前你的防卫系统是怎样的?"
C"你对你们目前的安全防卫办法,感觉如何?"
答案:A
客户:
"我们工厂附近的治安良好,装设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浪费。”
如何应付这种情况?
A"你是否注意到,最近这一带增加不少窃案呢?”
B"你们有多少员工?”
C"噢?您再说说看。”
答案:A
推销员:
"我们的闭路电视安全监视系统,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使用,每次只需要一个人监视。而且,它的安全检查会比你目前的做得更好。”
客户表示冷淡的原因,在于他目前不需要你推销的东西或服务。这种情况,你应该让对方了解你的产品的特性能够解决他的问题。而闭锁式调查问话法就是此时该使用的策略。
例子:
一位推锁员正在推销一种只需要一人看管的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对方似乎对于目前的警卫制的安全措施,感到相当满意,而不愿购买闭路电视。
推销员:"请问你们每轮一班时,需要几名警卫?”
客户:"四位或五位。”
推销员:"您是否想过只用一个人来担当守卫比较经济吗?”
客户:"当然。”
推销员:"如果使用只需一个人看管的安全系统负责守卫,您觉得怎样?"
客户:"当然好!目前我们的开销太大了。”
情况:一位推销员在推销只需要一个监视守卫的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对方并不需要如此精密的系统。但是,这位推销员曾经听他一位警察朋友说过,这半年来,这一带地区增加了15%的窃案。
试回答以下各题:
客户:"我们这一带安全良好,我不需要这个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推销员:〔〕。
答案:你知不知道,最近这一带发生一连串的窃案呢!
客户:"是的,这里曾经发生过几起窃案。”
推销员:〔〕。
答案:你是不是已经听说,这半年来,这一带的窃案率已经增加了50%啊!
客户:"噢!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一带的窃案率变得这么高。”
推销员:"那么,你觉得是不是有必要加强安全防卫呢?”
客户:"嗯......是的......”
推销员:(答出能让对方肯定这个需要的闭锁式问话法)〔〕。
答案:你会不会采用一个完善的安全防盗系统呢?
有的时候,你会碰到使用前面各种闭锁式调查法都无法达到效果,你怎么办?
试试促成吧!促成可转变情势,使人较容易应付反应冷淡的客户。
用哪两种方法可应付客户冷淡的态度?
1.〔〕。
答案:闭锁式调查问话法
2.〔〕。
答案:促成□应付顾客表示异议的练习 诚然,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表示异议时,对你而言是颇头痛的。但是,这种情况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其实它也是满有用的,因为这才显出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的反应。在本节中,你要学习如何扭转情势,使客户接纳使用你的产品。
当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表示异议时,你应该:
A调查后,找出他的需要。
B结束推销调查之前才处理
C立刻处理
答案:C
表示异议的两种类型:
1.由于不了解而误解你的产品。
2.对方认为你的产品有缺点。
*你的产品并不具备对方需要的优点
*不喜欢你的产品的某一部分
以下各题,若为误解,则记以"M",若为缺点则记以"D"。
〔〕客户不喜欢产品原料是合成原料。
答案
〔〕客户不喜欢你的产品的外型,但是他不知道此缺点已改进了。
答案
〔〕客户认为价钱太高,但是他不知道,最近产品的价格已经下降了10%。
答案
〔〕客户不接受的原因是,价钱超出他原先预计的范围。
答案
如何应付客户的误解。
1.重复客户的误解。
2.直接答复对方,以澄清误解。
这时,你可以介绍产品或服务的特性,以解除对方的误解。
客户由于误解而不接受你的产品或服务时,你应该:
1.用〔〕方式打出异议原因。
答案:重复客户所说的理由。
2.直接回答对方,以〔〕。
答案:澄清误解
客户由于误解而表示异议时,你应该:
1.〔〕
答案:重复异议理由,找出异议的原因。
2.〔〕
答案:直接答复对方,以澄清误解
假设你在推销不动产,正向一位客户推销一块土地,对方还不购买的理由:这块地没有火车经过。(他并不晓得,最近在紧邻的一块地上即将铺设支线。)
念完以下对话:然后:
1.在重复对方表示异议的原因底下,划线作记号。
2.直接答复对方的部分,划以点号。
客户:"我不愿意设厂在不靠近铁路的地方?”
推销员:"您是说,您不喜欢不靠近铁路的地方?”
答案:您是说,您不喜欢不靠近铁路的地方?
客户:"是的。”
推销员:"您一定很乐意知道,铁路公司即将要重修旧轨,并且要铺设支线。三个月内,这一带即将有火车经过了。”
答案:你一定很乐意知道,铁路公司即将要重修旧轨,并且要铺设对线。三个月内,这一带就有火车经过了。
重复对方所说的话有何好处?
1.可以确定对方表示异议的理由。2.可以显示出你很专注在听对方说话。
要注意的是,当你在重复对方表示异议的原因时,绝不可表示赞同他的看法。
下面哪一句话比较好?
A"你是说,维护对你而言是一项问题,是吗?”
B"不错,维护是一项扰人的问题。”
答案:A
你会选用下列哪一句话来重复对方说的话?
A"你是说,你不希望维护带来问题?”
B"我也认为,维护制度始终是一项课题?”
C"你认为,维护是一项问题,对吗?”
D"那么,维护对你来说,是一项问题,对吗?”
E"不错,你的看法很对,维护的确是一项问题。”
答案:ACD
回答以下问题:
客户:"如果我把工厂迁移到这里,我承受不了不动产税。”
〔〕
答案:你是说,你在担心不动产税的钱啊?
应付客户异议的第二个办法最好是直接澄清对方的误解,有时候,你必须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优点,通常情况只要澄清误解即可。
客户:"抱歉,工业用地一亩地1000元,太贵了。”
这位先生并不清楚,这一片土地只有一部分卖一亩1000元,其他部分只售800元一亩。
重复对方的话:答案:你觉得一亩地1000元,太贵了,是吗?
回答:
答案:你一定乐于知道,这块土地的大部分,只卖800元一亩。
如何应付对方已存的成见:
1.重复对方表示异议时所说的话。
2.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优点,以减少对方的成见。
客户由于成见而对你的产品表示异议时,你应该:
1.〔〕
答案:重复对方表示异议时所说的话。
2.强调〔〕来减少对方的成见
答案:产品或服务的优点。
客户由于心中已存的成见而表示异议时,你应如何应付:
1.〔〕
答案:重复对方表示异议时所说的话
2.〔〕
答案: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优点,以减少对方的成见。
客户:"你们的电脑太贵了!我目前这方面的开支,每个月最多1万元。”
你想强调你的电脑有其他方面的优点,你会选用以下哪一句话?
A"换句话说,你认为这种机器太贵了,是吗?”
B"换句话说,你觉得这部机器带来的许多优点,不值得花上这个代价吗?"
答案:B
你必须用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优点,来减少对方的成见。
这些优点可以是:
*在推销当中,已经被对方接受的优点*以调查法和证实产品方法提供产品的新优点
*新、旧资料混合使用
以上方法均视当时情况与你的判断来决定。
你若是在强调已经被对方接受的产品优点,你应该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再一次介绍产品的优点。
例子:
你在卖土地,你的客户在未买之前,已经接受了其中的一个优点。你重复对方问话之后,又再强调那个已被他接受的优点。
优点:
这块地的好处是,你可以省不少钱,因为它的交通非常方便。
A"如果你买我这块地的话,你可以节省很多交通费。”
B"你不是说过,交通方便可以省下不少钱吗?”
C"你不是已经说过,我们这块地对你们工厂现在和将来的运用都足够了吗?”
答案:B
你的闭锁式调查问话法也可以是:
"你是不是也认为当地充足的木料来源,可以节省不少材料费呢?”
以下是一位推销员推销土地的例子,看完后,参看后半部的注解。
对方已经接受了以上优点
答案:已经知道客户的需要,并已提供优点。
*这块地交通方便,可以省不少钱。
*当地充分的木材来源,可以减少材料费。
但是因价钱太高而不购买
(对方由于怀疑缺点而异议)
推销员:"你认为这块地一亩不值800元。”
(重复对方异议的话)
客户:"是的!”
推销员:"你不是早就同意说,交通方便可以节省不少钱吗?”
(以闭锁式调查问话法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优点。)
客户:"是的,我认为这很重要。”
(对方认同)
推销员:"你不也同意当地充分的木材来源,可以减少材料费吗?”
(推销员强调另外一个优点)
客户:"的确不错。”
(对方同意)
介绍产品的优点
在第一单元中,你已通晓满足推销技巧。第二单元里,你学会了如何去应付客户对你的怀疑、冷淡和异议的态度。在第三单元,你将学习如何去介绍你的产品的优点和带给客户的利益。为什么推销时要介绍产品的优点。
经常在你进行推销调查时,客户一开始就会问你:"你能够提供给我什么?”或"你今天来这里是推销什么?”
第一次和客户碰面时,经常会碰到以上的情形。如果你们素未谋面,你一开始就做引发式的调查的话,很可能此客户因为不了解你为何要问他问题,而不愿多说。你应该对你的产品做综合性的介绍,并说明产品的优点及可带来的利益。如果你在开始时就能吸引客户,那么,他就比较容易接纳你,愿意花时间和你谈。所以,在你开始介绍产品利益时,首先你要先引起他的兴趣。
介绍产品的优点和利益时,要注意尽量让客户觉得你的产品正是他所需要的。
在做推销时,一开始即介绍产品的一般利益,有何好处?
A制造悬疑的气氛。
B使推销进行顺利。
C在更进一步介绍产品特点之前先引起客户的兴趣。
D让你的客户了解产品的性质。
E使你能够继续和他谈下去以便进一步推销产品。
答案:BCE
如何做综合性的产品利益介绍:
1.说明一般客户需要什么。
2.解释此产品的综合性优点正符合需要。
念完下列例子后:
1.括出你认为的一般客户的需要。
2.划出此产品的优点。
"陈经理,全国各地像你这样的承包商,都感觉到时间给他们的压力很大,每一个都想使工程早日完成。我想花几分钟的时间来向你介绍一种能使你赶上工程进度的机器,那就是象牌一○七二推土机。它是特别设计的机器,可以使你的每一件工程在限期内完成。”
答案:(陈经理,全国各地像您这样的陈包商,都感觉到时间给他们的压力很大,每一个人都想使工程早日完成。)
我想花几分钟的时间来向你介绍一种能够使你赶上工程进度的机器,那就是象牌一○七二推土机,它是特别设计的机器,可以使你的每一件工程在限期内完成。
做综合性的产品利益介绍时,你应该:
1.说明一般的〔〕。
答案:客户需要
2.解释此产品的〔〕正合乎这些需要。
答案:综合性优点。
综合性与特殊性的需要有何不同?
综合性特殊性
减少整部机器修理的减少底盘故障次数
增加销售量增加象牌一○七二在东
南部地区销售量的20%
省钱节省15%的燃料费
采用下列何者来回答客户的特殊需要?
A促成语句
B综合性的产品特点
C提供特殊服务的语句
答案:C
对于一般性的需要,则回答:
A促成语句
B综合性的产品优点
C提供特殊服务的语句
答案:B
你如何去测试一般客户的需要是什么呢?
事实上,推销技巧的运用,是在你和客户碰面之前,就应该开始了。在正式和客户面谈之前你应该尽量汇集有关客户需要的资料。
分析客户的需要是什么,再综合列出你产品的优点。
在做综合性介绍产品利益时,你可以利用以下资料:
*报纸专栏
*有关的专门性杂志
*电视
写出你认为有利用价值的资料来源:
〔〕
答案:社会舆轮
在推销调查一开始时,对产品的优点做综合性的介绍,其利用和引发式调查问话法相同。自此可得知客户的需要、他对此产品的反应如何。
做综合性的产品优点介绍
当你做了产品优点的综合性介绍后,客户由于误解而对你的产品不感兴趣。此时,你应该:
A再介绍产品的另一个优点。
B找出异议的原因,再继续推销。
C利用引发式调查问话后,使推销继续进行。答案:B
哈佛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科长江聪辉,在一宴会中结识了广东木业公司的人事主任林文寿,因而争取到了一笔生意。
以下即是林文寿在宴会中所说的话,看完后,试写出你的回答。
他说:"真烦死人了,我的办公桌上经常堆积着员工对保健医疗方面表示不满意的卷宗。而且经常接到他们打来询问的电话。哎,不说了,免得扫兴,工作不忘娱乐啊!”
你假设他的需要是:〔〕
答案:林主任,我很了解在那次宴会中,你所提到的问题,而且我也知道这几天来,你正在为这件事忙得不可开交。这种事对一个人事主管来说,实在太浪费时间了。
对其公司作一般性介绍:〔〕
答案:我很愿意向你介绍:哈佛人寿保险公司的专家们,可以替你解决这个问题。您就可以省下许多宝贵的时间去做其他的事。
推销时,以介绍公司及产品的综合性报导做为开头,比较容易继续做更进一步的推销。
比方说:李大伟向郭雄董事长做以下的推销前,他就准备了许多足以吸引这位最高主管的资料。
看完以下,请试写出如何介绍公司的特性:
李大伟从他拜访郭雄董事长的谈话中,得知当时这位董事长最大的问题,是要维持他的电子研究计划以获得政府官方合约,同时,又加上他们的敌对公司正在向他们挖墙角之故,目前郭雄很难聘请到有关的科学研究人员。
被挖墙角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薪水问题,而是为了一些其他的小利益。
答案:对电子工业而言,争取官方合约的竞争是很普遍的现象。有好几家公司都在努力争取合约,同时也在设法留住那些受过严格训练的科学人员。
介绍公司特性
答案:本公司已经设计出一套包括许多小利益的团体保险办法,可以使你争取到更多的科学人员。
综合性介绍的其他用途:
除了在开发信或是电话的开头里,对你的公司或产品作综合性的介绍之外,在亲自拜访客户的时候,更可以使你推销顺利。
一些可以使用综合性介绍的情况;
*电话中(约谈)
*开发信中
*推销调查的开头或从头到尾
在信文或电话中,你可以对你的公司及产品作综合性的介绍。
可以在推销调查的〔〕或〔〕做此介绍。
答案:开头谈话中为转变话题时
你已经学过:当客户已经接受产品的某项优点后,你应该用调查问话法来转变话题以便得知客户的其他需要。但是,有时候你必须用综合性介绍的方法。如果客户问起对你产品较不利的问题时,你宁可对你的产品做一般必须的优点介绍,以便引入另一个话题。
调查得知客户需要
提供产品优点或服务
用闭锁式问话法改变话题或
用综合性产品介绍来改变话题
记住,你可以选择其一。
当客户已经接受产品的某项优点后,有哪二种技巧可用来转换话题:
1.〔〕
答案:做综合性产品优点介绍
2.〔〕
答案:用闭锁式调查问话法
综合性产品优点介绍,加上闭锁式调查问话法,可使一个推销员的推销技巧更高明、有效。
□复习
此复习部分,请于研读过前四节一个月之后,再做此练习。经常复习教材,可以帮助你成为更优秀的推销人才。
此复习部分的练习题方式和前面所学的相同,另外还增加一些新的问题方式。请注意,题目要求你处理一项较特殊的例子时,你必须要写出全部的步骤。
举例:何谓促成?
1.扼要简述所有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优点。
2.提出订单的要求。
(一)综合性的产品优点介绍,其步骤为何?
〔〕
答案:假设已知客户的需要,说明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特点。
(二)推销调查时,什么情况要做综合性的介绍产品特点?
〔〕
答案:推销调查的开头,谈话中为转变新话题时
(三)举出使用闭锁式调查法的四种情况:
〔〕
答案:
1.当引发式调查法无效时,想牵引对方进入你的话题时。
2.客户态度冷淡,你发掘他的需要时。
3.客户早已知道产品的某些缺点,而不采用时。
4.要重复说明已被客户接受的产品优点时。
(四)举出使用引发式调查的4种情况:
〔〕
答案:
1.推销调查的开头,你要鼓励客户说话。
2.客户说完他的问题时。
3.闭锁式调查法不成功,你要找出原因时。
4.客户不接受你所做的证实,你要找出原因时。
填出以下空白处:
满足需要的推销技巧,步骤为:
1.调查出客户的需要
2.证实产品或服务
A.〔〕
B.〔〕
3.促成:
A.〔〕
B.〔〕
答案.综合产品的优点
B.提出订单要求
4.促成失败:
〔〕
答案::找出原因
5.然后:
〔〕
答案:发掘客户的需要,提供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优点或服务,再促成。
(五)碰上反应冷淡的客户时,可用哪两种策略?
A.〔〕
B.〔〕
答案.促成
B.闭锁式调查法找出客户需要什么。
(六)什么情况下,客户对你的态度冷淡?
答案:推销调查的开头
何时客户对你表示怀疑?
当你介绍产品的一般性特点后何时表示异议?
答案:任何情况
(七)当客户对产品的某项性能非常重视,但又对你的产品表示怀疑有无此项功能时,此时你该使用的技巧是:
提出证明
重复说明此项功能
证明此项功能
申述扩大其功能
(八)填充
应付客户的异议态度:
答案:重复客户异议的理由
如何应对客户的误解?
答案:直接答复对方,以澄清误解
如何应付客户已存的成见?
答案:找出原因,强调其他优点以减少客户对产品的成见。
重复客户表示异议所说的话。
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优点,以减少客户的成见。
当客户对你的产品早存不满的成见时,你应该用什么方法强调其他的好处,减少客户的成见
答案:用闭锁式调查法再强调已经被客户接受
企业营销人员培训教材典范消费品工作人员培训教材
工业品工作人员教育训练教材
百货公司新进销售员训练教材一、消费品工作人员培训教材
□消费品业务员的教育训练规则
(一)新进业务员的教育训练
1.先在工厂生产线上作业一星期左右,使之对本公司产品有所了解,则可提高推销能力。
2.然后由总公司各部门主管讲解下列课程:
(1)本公司简介。
(2)本公司人事规章。
(3)本公司产品的行销概况。
(4)推销专业训练。
3.训练结束后分派到营业单位。先随同一位资深绩优的业务员拜访客户,时间约一个月。结束后正式派任。
(二)老业务员的培训班训练
1.业务员培训班长期举办,才能提高业务员素质。
2.采取集训的方式较易收效,时间约3天。
3.课程必须连贯。本次集训和下次集训的日期均要计划出。本次无法讲完的课程,于下次继续讲完。
4.集训时间不要与营业高峰时间冲突。例:月初送货繁忙的公司则集训时间不可选月初。
5.集训场地最好不在自己公司内,较能专心,不受干扰。业务员在集训期间一律不得外出。
6.欲聘请的讲师,负责安排集训事宜者一定要亲自听讲过。
7.事先与讲师详细磋商讲课内容,并将本公司的概况告知讲师。务必要求讲师准备讲义。
8.事先将一切集训有关事宜以书面发给每一位受训的业务员。例如:
(1)集训日期。
(2)地点。
(3)报到时间。
(4)课程。
(5)个人携带用品。
(6)
作息时间表。
9.中午要安排午睡时间,受训业务员一律强制睡午觉。
10.晚上就寝时间必须准时,严格要求受训业务员不得闲谈、晚睡、喝酒、打牌等,以免影响第二天上课的精神。
11.鼓励受训业务员向讲师发问,要求讲师预留一部分时间给受训业务员发问。
(三)除集训外,亦可辅以下列两种方式,以收相辅相成之效
1.派往企管顾问公司上课。
2.请讲师分别在各分公司上课。
□润豪汽车音响公司业务员推销教材
(一)业务员的行动准则
1.健康是业务员最重要的资本
2.不得沾染恶习。
3.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是业务员的使命。
4.具备充分的产品知识,尤其是新产品。
5.建立商情。
6.加强开拓新经销店。
7.调查竞争厂商动态。
8.预防呆帐
9.妥善处理抱怨。
10.培养爱公司的精神。
(二)开拓新经销店的推销技巧(分解动作)
1.第一步:准备
(1)服装仪容
a头发要勤清洗,梳整齐。
b胡子每日刮修。
c指甲应常修剪,不可留太长。
d制服常洗涤,并且要烫平。
e皮鞋常注意有无沾泥尘,每天擦试一次。
(2)自我训练笑容。
(3)准备推销用具:
目录、价格表、海报、名片、经销店便民措施、笔、计算机、订货单。
(4)拟订拜访计划:
a预计拜访日期、时间。
b利用拜访老经销店时顺路拜访或抽出一定时间专程拜访新经销店。
(5)若拜访后尚未成交,则下次拜访前必须有充分准备,不可盲目拜访:
a对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
b我当时的回答是:
c我应该作的回答是:
2.第二步:接近
(1)递名片后的开场白:
用"称赞"的方式。例:
a老板,您的生意真好,生意兴隆。
b
老板,您的生意做得很大,师傅这么多位!
(2)注目的方法:
与新经销店老板谈话时,凝视其两眼之间的一点。
(3)重视第三者。
(4)自己找座位坐下。
(5)从聊天切入正题。
(6)多讲"请"、"谢谢"、"抱歉"。
(7)名片战略:
拜访新经销店,若老板不在,每一次都要留下名片。
3.第三步:商谈
(1)依下列顺序向新经销店发问,以了解其状况:
①电机品的生意比较好或汽车音响的生意较好?
②请问老板目前所销售的汽车音响以哪些厂牌为主?哪一种厂牌最畅销?哪一种价位最畅销?
③(如果有销售韩国厂牌)韩国主机好卖吗?利润好吗?
④车主对韩国主机反应如何?
⑤您的客户大多偏好什么主机?
⑥您店内常装的主机是什么?
⑦老板,您以前在哪一家汽车电机行服务?有没有同门师兄弟做同行?
⑧老板,这店的地点很好,一个月月租很贵吧?
(2)老板回答时,要一面听,一面记录下来。
(3)向老板发问完上列八个题目,了解其状况后,若觉得合适,则开始说明本公司产品。
4.第四步:展示
(1)业务员必须事先反复演练展示的方法,直到熟练为止。
(2)说明产品结束,立即从货车上取下产品,展示给老板看。尽量鼓励老板自己安装,自己试听。
(3)鼓励老板发问。
(4)展示时,应用推销术,多跟别的厂牌同价位机种比较。
权威
质优
方便(含:服务)
新奇
5.第五步:缔结
(1)不买的信号:
a抬肩。
b手握拳。
c两手交叉抱胸。
d摇头。
(2)会买的信号:
①再一次拿起目录很详细看时。
②肩下垂。
③放开手心,伸出手指。
④刚才已问过价格,现在再问一次价格时。
⑤就产品的某一优点,同意业务员的看法时。
⑥问以后的事。例:订货多久能送来?
(3)发现老板有购买的信号时,立即大胆提出缔结要求。
缔结的方法:
①拜托、拜托。
②假设已成交。例:进多少?什么时候送货?
③二者择一。例:进这种机种或那种机种?
④建议式。例:依我这几年来的经验,我建议您......。
缔结时应留意之点:
①有信心、勇气尝试缔结。
②
不要着急。
③成交时不得露出得意万分的表情。
④成交后约定的事项一定要记下。
⑤若未成交,业务员不得意气用事,要给自己和同事留下以后还可以登门拜访的机会。
⑥如果缔结失败,应虚心检讨失败的原因,力求改进。缔结成功,也应记取成功的经验,供以后参考。
6.第六步:善后
(1)明示付款条件。
(2)不要久留。
(三)关联推销术
1."关联推销术"即"蚕食攻击法"。就是增加经销店销售本公司产品种类。
2.业务员不得养成只卖自己"习惯卖"、"喜欢卖"的产品。
3.业务员不可只卖便宜的、两种厂牌厂牌也应加强推销。
4.业务员对于本公司每一种产品,必须有绝对的信心。
5.本公司的每一种产品都要介绍给经销店彻底了解。
6.新产品应取代别公司产品,不可取代本公司其他产品。
7.不理会经销店说:"向你们公司买这些已经够多了!留些生意给别公司做吧!"加强关联推销。
8.加强推销滞销库存品。
9.分公司按下列三步骤加强关联推销:
(1)各分公司列出、
两种厂牌卖得不错的经销店名单。
(2)分公司主任与全体业务员研讨,列出每家经销店拟达成的厂牌业绩目标。
(3)周会检讨成果。
(四)收款要领
1.如何防止"货款回收率太差"
(1)开拓新经销店时,必须明告付款条件。
(2)找出经销店最适当收款时间,进而养成"定期收款"的原则:必须使经销店习惯,每月月初,只要本公司业务员一来,就必然要结清货款。
(3)收款时,不可摆出"低姿势"。
例:不可说:"老板,对不起!我来收款。不知道您今天方不方便?如果您今天方便的话,请跟我结清货款。",否则会被经销店吃定,拖延付款。
(4)收款时,不要讲太多话,可运用"压力式面谈",每问一句话后,盯着看老板,等他回答,再问下一句。
(5)收款时,表情要严肃,不可笑嘻嘻。
(6)业务员必须建立与经销店的交情,则收款会较顺利。
(7)该给经销店的赠品、奖金等,在收款前必须处理完毕,否则经销店会拒绝付款。
(8)经销店对品质的抱怨,在收款前必须处理妥当,否则经销店会拒绝付款。
(9)业务员对于收款不顺的经销店,千万不可逃避,反之,应增加拜访次数。
(10)起初,尽可能避免大庭广众之下摧讨。若拖欠太久,则可故意在大庭广众之下催讨,但应避免与之争吵(声音不要太大,但要让旁边的人听到)。
(11)对于收款不顺的经销店,可采取下列方法:连续几天晚上去拜访,与之"泡"(例:一起看电视、抽烟、泡茶),直到货款结清为止。
(12)业务员必须引导新经销店如何卖本公司产品。
(13)业务员必须教导老经销店如何卖本公司的新产品。
(14)业务员必须在新经销店每次进货后第14~20天再度拜访,若发现尚未卖出,则应再度引导老板如何卖本公司产品,并请老板加强向车主推荐本公司的汽车音响。如此,则能避免一个月后去收款时,因销路太差,导致收款不顺。
2.如何防止"票期被拖长"
票期被拖长的原因和对策如下:
(1)某些经销店老板具有贪便宜的习性。
〔对策〕:总公司财务部坚持原则,凡业务员收款票期未符合本公司规定者,退回经销店更改。使业务员有所警惕。
(2)业务员没有准时前往收款,拖延一段时日才去收款。
〔对策〕:业务员必须了解"收款重于一切"的观念,准时前往收款。
3.如何防止"尾数被折让"
坚持不被经销店折让。向经销店说:"被折让的金额,公司会扣我薪水"。
(五)预防呆帐要领
1.倒闭前的征兆
(1)不正常进货:
一位优秀的业务员,平时应深入了解经销店的销售能力、库存数量、以及当前的市场情况,以便对该经销店的每月进货量、进货种类、进货时间,在内心都有个概算。对于经销店的不正常订货,应深入了解。例如,一向精明的经销店老板,却选择较不利的时点订货(在结帐的前几天订货),且订货量超出其以往的销售量甚多。遇到这种情况,业务员必须有所警觉,除非查知其订货动机纯正,否则应暂时拖延,一方面再深入调查,另一方面观察其反应与变化。
(2)货品流向有问题:
某经销店门市生意并没有比以前好很多,但最近向本公司进的货一下子就不见了,而且订货次数增加。此时,业务员要注意该经销店是否"转售同行","填支票洞"?
(3)削价求售:
经销店的削价求售,依正常情形,显然是赤字经营。这种经销店虽未必于近期内倒闭,但是长期以债养债的结果,当宣布倒闭时,其倒帐的金额可能高得出乎意料之外。因此若经销店有长期削价求售的赤字经营方式,则其征候已明,长痛不如短痛,这时必须选择一最有利的时机,结束此一交易关系。例如:利用其他厂牌大量供货而尚未收款的空档,诱使其提前付款再终止往来,或以最保守的方式往来。
(4)不正常的经营方式:
如果经销店不是以正常经营而赚得利益,而是以迂回方式获利(例如:削价转售而换取现金,然后转放高利贷,用这种方式试图谋高额的利润)。这种不正常的经营方式,风险太大,应趁早终止交易关系。
(5)不务正业:
目前市场,"汽车电机行"的结构大都还停留在家族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形态,规模小,如果再转投资或兼营其他行业(例:股票、炒地皮),在财力和人力上显然较勉强。万一他失败了,则本公司必然成为他倒帐的对象。在这种情形下,必须缩减出货量给这家经销店。
(6)私生活不正常:
经销店除了应兼具财力、经营管理能力外,更重要的是要投入心力。如果该经销店老板过度沉迷于吃喝嫖赌,则终日不是精神萎靡就是心有旁骛不专心店务。严重的甚至造成家庭纠纷搞得鸡犬不宁,或是债台高筑不得不铤而走险。因此若经销店已经出现这种不合乎经营条件的情况时,就应该缩减出货量,进而终止交易关系。
(7)延期付款:
如果某经销店的进货消化速度很快,没有什么库存,但付款却一延再延,则显然其财务结构不良,应小心防患未然。
(8)会计人员突然离职,不敢再继续做下去:
若某经销店财务出问题,则最先惊觉到大势不妙的必然是会计人员。因此
,当会计小姐突然离职时,业务员须赶紧追查该会计人员的离职原因,同时从各种角度衡量该经销店财力是否出问题。
(9)仪容不整,精神萎靡:
某经销店一向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最近一反常态,突然变得仪容不整,精神萎靡。经查证结果,并无生病事情。此时,业务员就要特别当心是否财务出问题。
(10)风声不良:
被同业批评得一无是处的经销店迟早会出问题的。因此,当业务员一听到某经销店有不稳的风声时,必须抢先在别厂牌之前"束货"。同时,赶紧收款。
(11)突然转变态度,对业务员巴结讨好:
某经销店老板一向趾高气扬,态度恶劣。最近突然一反常态,对业务员巴结讨好。此时业务员须详查背后是否隐藏着信用红灯的现象。
(12)进货厂商突然大增:
此时业务员须注意该经销店是否有恶性倒闭的企图。
(13)老板常不在:
某经销店老板突然变成经常不在,早出晚归,找不到人。此时,业务员更要增加拜访次数,
查出老板常不在是否和信用红灯有关。
(14)向本公司过分捧场:
某经销店一向与本公司交易量不算多,最近却一反常态,对本公司非常捧场:
1进货量多。
2连本公司不畅销的产品也大量进货。
3对品质也不再计较。
此时业务员须提高警觉,深入求证是否有恶性倒闭的可能。
(15)第六感:
一位优秀的业务员应时时观察分析周围环境变化,久而久之似乎对环境就有洞烛先机的第六感。这种感觉也许是感觉到经销店的产品陈列变得毫无动感,布满灰尘,或者是老板、会计人员死气沉沉或阴阳怪气。也可能看到完全相反的一面,一向不吭气的老板却忽然热情豪爽,店内陈列忽然变得夸张显眼。当业务员走入经销店,如果有不祥的第六感,必须相信自己的第六感,立即暂停出货,赶紧收款,并立刻着手求证。
2.征信调查的技巧
(1)新经销店交易前调查:
①向同区域的经销店调查其信用。
②向邻近的杂货店、平价中心、香烟摊买东西,调查其信用(例:开业多久?人品?)。
③向该经销店的老板本人或会计人员侧面调查该店面是否自有。说词:"店面这么大,店租一定很贵吧!"
(2)新经销店交易后调查:
①针对新经销店尽可能收现金。
②
新经销店交易三个月内,总公司财务部于取得票据后应立即向银行照会。照会内容:开户多久?提存记录?有无退补记录?
(3)向老经销店的会计人员、师傅探询:有无转投资或兼营其他行业?若有,有无亏损?
(4)分公司主任必须每月查看"经销店分析",注意有无原C级经销店无缘无故一下
子升为A经销店,注意是否有恶性倒闭的可能。
(5)业务员应尽量与别公司业务员"联线",针对各经销店的信用,互通消息。
(6)各经销店老板中,有一些老板的消息特别灵通,经常与当地别的经销店往来。分公司主任应努力使该老板愿意作本公司的"线民"。当他了解某经销店信用有问题时,立即通知我们。
(7)对于有倒闭征候的经销店,业务员应增加拜访次数,或故意选在三点半前去拜访,而且长屁股式的一坐就是大半天。从经销店的种种反应,就可确认其是否有倒闭的可能。
(六)培养客户要领
1.巡回路线安排最后一家,公事办完后,陪他聊聊。
2.以和气的态度,热心指点老板、师傅的产品知识。并以敬烟等培养与师傅的感情。
3.针对经营很成功的经销店,向老板请教经营成功的要诀。
4.守信。与经销店约好的事情一定要遵守。
5.深度了解该经销店的一切有关方面(例:老板嗜好、特殊专长、家庭成员等)的概况,作为话题。
6.当本公司有滞销品时,可去找经销店享受优惠价。强调有好处先来找他。
7.查出重要的经销店老板生日,分公司赠送生日蛋糕。
8.每隔一段时间总公司营业部经理亲自拜访经销店。二、工业品工作人员教育训练教材□工业品营业人员寻找客户方法
(一)请旧客户介绍。
(二)利用拜访现有客户时顺路沿路找寻。
(三)电话簿。
(四)专业杂志。
例:企业名录
(五)工业区。
(六)某些行业会聚在一起。
(七)各县市出版的工厂名录。
(八)各同业公会出版的会员名录。
(九)报纸的征人广告。
(十)在旧客户处发掘新客户。(注意:玻璃垫下的名片)
(十一)参观展示会。□润豪化工公司业务员教育训练教材
(一)双面胶带
1.本公司双面胶带之适用行业2.本公司双面胶带之交易客户
3.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进口品的主要供应商除本公司外,另有:
(1)
(2)
(3)
(4)
4.开拓新客户时,为了解该客户之状况,请依下列顺序向客户发问:
(1)双面胶带使用在什么地方?
(2)贵公司目前使用哪一家厂牌的双面胶带?
(3)使用哪些规格尽寸?
(4)贵公司平均月用量多少?
(5)有无接着上的问题?
(6)请问贵公司对双面胶带的品质要求标准?
(7)请教您贵公司对协办厂的要求标准?
(8)贵公司目前有没有计划开发新产品?
(9)将来我们合作时,有哪些需要本公司配合的地方?
5.要求新客户测试之注意事项
(1)尽量按标准规格样品测试。
(2)面见测试部人员。
(3)要求过目或影印一份最后测试结果。
(4)确认测试合格后,必须不断追踪采购及设计人员。
6.报价
(1)第一次拜访新客户时,谈及价钱方面的问题。若客户问及价钱,则要求客户先测试。到时候客户如果测试的结果很满意,自然愿意接受较高的价格。即使客户测试后很满意,但仍坚持要求较低价,也可以对他说:"优待贵公司两批,第三批起必须调高价。"
(2)长(m)×宽(m)×价格2=价格/卷
(3)任何宽度均可裁切供应。
7.交货方式
(1)有库存者:向仓储部查询库存,若有库存,限存3~4天。
(2)无库存者:下订单后45天交货。
8.双面胶带在市场常发生的问题及解答
(1)客户问:"你们的双面胶带粘不住(或效果不好)?"
答:
①询问其操作的流程、方式和测试方法,及要求条件。
②粘不住的双面胶带,我们绝不会介绍给您。
③双面胶带有很多种,不同的材质,使用不同的双面胶带。
④询问能否到现场实地了解,并带回样品做试验,以便为其选择最恰当的双面胶带。
⑤告知其若有问题,我们会向日本原厂说明,一起来协助解决。
(2)客户问:"这批效果比上批差?"
答:
①实地了解真伪。
②询问其使用情形,视其是否有使用不当的情形。
a接着看材质是否有改变。
b存放日期、方法或地方有无不当。
(3)客户问:"你们的价格比别家贵?"
答:因为我们的产品是从日本润豪公司原装进口,虽然比本国产品贵,但从接着效果和提升品质的观点来看,不见得会贵,反而划得来,我们卖给贵公司的价格一定合理。
(4)客户问:"进口品应该也没这么贵!"
答:这是因为汇率的关系。如果从美国进口,汇率上升当然占了很大的便宜。但在基本上,日本的产品管理严格,品质稳定。只要贵公司测试通过,我们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价格。
(5)客户问:"你们的双面胶带是进口品,会不会有断货的情形?"
答:请您放心。我们每月都有固定的船期,每月都有进货。并会配合客户,依据贵公司的使用量,作安全库存。但这也需要您的配合与帮忙,当贵公司用量增加或改变时,请事先通知我们。目前与我们配合的客户,都不曾发生断货的情形。
(6)客户问:"将来正式向你们进货的产品会不会和测试的东西不一样?或是每批货之品质是否相同?"
答:本公司一向是从日本原装进口,直接出货给客户。日本润豪公司是世界级大厂商,不可能出这种问题。
(二)环氧树脂接着剂
1.产品知识
内容大纲:
(1)化学结构
(2)性质与用途
①接着力
②凝集力
③固型
④低收缩率
⑤低延伸性
⑥耐湿气耐溶剂性
⑦可加以调整
⑧范围的温度耐性
(3)缺点
①毒性
②适用期短
③价格稍贵
(4)用途分布
①土木39.2%
②建筑16.4%
③电机12.6%
④
木工8.3%
⑤纤维6.0%
⑥合板5.3%
⑦制鞋5.2%
⑧运输4.0%
⑨其他3.0%
2.施工说明书
(略)
3.开拓新客户时,为了解客户的状况,请依下列顺序向客户发问:
(1)请问贵公司目前使用哪一类的接着剂?使用那一家厂牌?
(2)用在什么性质的接着?
(3)请问贵公司要求的接着程序?是否需防水?耐温?
(4)请教您贵公司的操作方式?
(5)贵公司平均月需量多少?
(6)请教您贵公司目前有无操作或接着上的困难?
(7)请您说明贵公司的测试法?
(8)将来我们合作时,有哪些需要本公司配合的地方?
4.如何向客户介绍环氧树脂及应注意事项
(1)环氧树脂分为单液型与双液型两种。
(2)单液型须加热方能硬化。
(3)双液型为主剂与硬化剂依一定比例混合。通常主剂:硬化剂=1:1或2:1。
(4)双液型的工作时间在20℃时为30分钟到180分钟不等,依型号而定。
(5)双液型的硬化时间在20℃为15小时到24小时。若要缩短硬化时间可调高温度。
例如:型号201在20℃为24小时,但温度升到130℃为5分钟即可。
(6)单液型的硬化条件为120℃时30~60分钟。温度愈高,硬化时愈短。
(7)环氧树脂接着剂,在化性及物性上,皆比其他的接着剂好。
5.客户使用时,常发生的问题及解答
(1)客户问:"稠度太高,使用上不方便!"
答:
①若客户置于冷藏室贮藏,使用的前一天,须拿出冷藏室,恢复室温。因温度愈低,稠度愈高。回复室温才能将其性能完全发挥出来。
②冬天温度低,稠度会升高,使用前可先预热,但温度不可超过30℃。
③可加入溶剂,充分搅拌,也可降低稠度。
(2)客户问:"为什么调茺会升高?变硬?不能使用?"
答:
①检查生产日期。
②查看包装有无破损。
③询问客户贮存方法及位置。环氧树脂须置于阴暗处,不能让阳光直接照射。
④环氧树脂在5℃可储存12个月;在40℃只能储存20日。
(3)客户问:"为什么硬化时间变得比以前长?甚至不硬化?"
答:
①如为单液型,检查其温度和加温时间。
②
如为双液型,检查其主剂与硬化剂的混合比例是否正确。
(三)填缝胶
1.产品知识
内容大纲:
(1)填缝胶之需要
(2)填缝胶之选择与应用
(3)国内市场分析
(4)矽酮填缝胶之产品知识
(5)聚硫填疑胶之产品知识
(6)填缝胶之产品知识
(7)西基橡胶填缝胶之产品知识
(8)烯橡胶填缝胶之产品知识
(9)本公司填缝胶之性质分析
(10)填缝胶专用底漆之产品知识
(11)施工程序
(12)施工换算表
(13)接缝设计
2.本公司填缝胶的实绩3.填缝胶寻找客户的途径
(1)报纸、杂志之建筑广告:
①营造厂
②建筑师
③业主
(2)目前正在兴建中的大楼:
①建设公司
②
工地主任
4.开拓新客户时,为了解该客户之状况,请依下列顺序向客户发问:
(1)请教您该建筑物的地点?
(2)请教您该建筑物的种类?(若是大楼,是几层楼建筑?)
(3)请教您该建筑物外墙的材质?
(4)接着的位置?材质?化学特性?
(5)缝的宽?深?长度?
(6)请教您工程的施工时间?
(7)请教您业主是谁?建筑师是谁?营造厂是哪一家?
(8)请教您发包的方式(纯施工或带料)?
(9)将来我们合作时,有哪些需要本公司配合的地方?
5.填缝胶在市场常发生的问题及解答
(1)客户问:"双液性填缝胶如何施工?"
答:由于双液性是属于化学反应硬化剂,其主剂与硬化剂分开包装。施工时,是使用揽拌机,将主剂与硬化剂混合搅拌,然后把填缝胶吸入枪膛。以后的施工步骤与一般的施工步骤相同。
(2)客户问:"通常或皆不使用(底漆),而你们的产品需要用,不但提高成本,而且造成施工不便?
答:一般的产品是湿气硬化型,直接产生变化与接合面接合。本产品所使用之并不是提高成本赚取利润,而是加强本产品与接合面的接着力,使之达成填缝、接事、防水功效,使本产品的使用年限更长久。因此,本产品的功效绝对优于的产品。虽然当时的施工不便,但是永久的信用却使贵公司赚得更多的利益,对贵公司而言,不是提高成本,反而是降低成本。
(3)客户问:由于施工人员的素质不高,且经常有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情形,双液在施工品质上难以控制吗?"
答:几年前由于施工人员对双液施工经验不足,因此本公司从日本请专家来实地讲解与指导。据本公司了解目前大约有四家够水准,所以在施工上绝对没有问题,不必担心。
(4)客户问:"贵公司有哪些实绩?"
答:这里有一份本公司的实绩表,请您过目。
(5)客户问:"有什么缺点?"
答属湿氯硬化,所需的施工时间较少。除了外观不好外,更严重的是接着容易失败。还有,经过一段时间会流出一种
油,使结合格质发生污染,必须经常清洗。
(6)客户问:"如果不涂是否会影响接着力?"
答:双液型的产品一定要涂上,否则会接着不良。上了,则接着力胜过。
(7)客户问:"如何决定可施工的环境?"
答:是以当地的天气来做判断。雨天不能施工;接合面潮湿也不能施工;在阴天时以166的报告湿度为准,超过85%也不可施工。到时候我会替您查看。
(8)客户问:"该项产品混合后多久时间内可施工?如果搅拌后未施工完毕的材料是不是浪费掉?"
答:大约在2小时内。因为在使用材料时都会算出一桶的使用时间,所以在使用上工人都会注意到工作的时间及用量。因此绝对不会有浪费的情形发生。
(9)客户问:"相互搅拌的材料易生气泡造成施工品质不良,如何解决?"
答:在拌合时多少都会有气泡混入,在充料时工人均会注意到。本公司进口全国第一台真空拌合机,在拌合时能防止空气的混入。这就是本公司对客户在品质、责任及信用上的承诺。
(10)客户问:"颜色是否可接受指定?"
答:可以。
(11)客户问:"当天施工完毕以后,隔天填缝剂已经硬化,再施工的填缝剂是否能够接着?如何处理?"
答:可以。在施工完毕后于尾端用模刀由表面斜压,产生滑梯状,隔天施工时再从上接合即可。
(12)客户问:"不同格质的填缝剂相互间的接着性如何?"
答:使用一种填缝剂后,如须再修补,最好能使用同一种填缝剂,不要使用不同的填缝剂。如果真的要使用不同的填缝剂,在接合上就没有同一种接合来的好。
(四)热熔胶
1.产品知识
内容大纲:
(1)特性
(2)用途
(3)种类
(4)如何正确的选择适当的热熔胶
(5)本公司热熔胶的独特优越性。
(6)国内市场
2.本公司热熔胶如何加强开拓电子业市场
(1)可使用热熔胶之电子产品种类及用途
①收录音机:喇叭和外壳及保护网之接着,螺丝固定亦可使用。
②通信器材、防盗器:导线、线头固定。
③音响主机、扩大器:线头、电子零件固定。
④音箱、音响架:补强、饰条贴边。
⑤电子仪表(示波器、信号产生器)板零件线头固定。
⑥电池:电池包装、电池盒导线固定。
⑦电路板:零件固定,导线固定。
⑧电扇:铁板接着。
⑨整流器:电容固定。
⑩歌唱伴奏机、对讲机:喇叭、零件、导线接固定。
⑾电视天线分配器内:接点固定及填缝。
⑿电视机、显示器:电子零件固定,影像管与偏向线圈填缝。
(2)热熔胶使用行业
①电源供应器
②电脑组合产品
③电视组合
④终端机
⑤积体电路加工
⑥变压器
⑦电脑磁头
⑧整流器
⑨汽车音响
⑩交换式电源供应器
(3)
目前已成交客户,其产品及接着部位:
(略)
(4)开拓电子业应注意的事项及步骤
①了解客户生产的产品种类,何种规格(如或其他等级)。
②事先分析了解客户的要求,就本公司产品的品质特性,价格等条件,该客户有无可能使用本公司产品。
③了解采购决策部门:
A.采购部
B.技术部或工程部
C.生产部
D.品管部等
可先向采购部初步接洽,当深入讨论时,采购人员就会引见有关的工程人员。
④测试与缔结:
取得测试,便有60%的希望。
〔测试时应注意〕:
A.运用与发挥业务员本身的专业知识。
B.引导客户需求。
测试通过后,应不断追踪要求客户下订单,直到成交为止。
⑤新客户须三次成交,三次时间以不超过30天为限。
⑥任何材质接着,都须客户确认。
⑦如客户有色泽上的问题,可向共解释,因板大都放在机器内部,色泽不会影响产品本身。
(5)未来展望
电脑属高科技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很大,品质要求也不断提升,目前"磁铁固定"都已改用规格。不久的将来,在"板零件固定"也会有很大的市场。
3.本公司热熔胶如何加强木业市场
(1)木业之产品种类:
组合家具、书桌、餐桌、音响箱、厨具。
(2)操作机台(3)操作时应注意事项
①操作温度
②操作速度
③胶轮温度
④胶桶温度
⑤滚轮压力
⑥上胶量
⑦
仪表温度是否与实际温度相符
(4)如何向木业客户介绍热熔胶及应注意事项
①先了解客户的操作机台,最好到现场实地了解。
②对接着材质、操作温度、速度、流程、习惯等一起了解。
③测试之注意事项:
A.选择适当型号之热熔胶。
B.测试要一次完成。
C.测试时业务员必须在现场,若有问题可立即处理。例如:调温。
④若与同业竞争,可以品质与服务来取胜。但最重要的一点即是不造成客户的操作困扰,例如:抽丝。
(5)市场分析
①市场需要量:每月25吨以上。
②供应商:
A.制造厂商:应邦、长春、德巨。
B.代理商:恩德、水将、福鸿、木胶。
③本公司市场占有率12%。
④木业客户大都集中在中部,每月需要量500公斤之客户不在少数。但目前市场占有率最高者为永将、恩德。目前本公司之客户多属小型工厂,而各厂牌的产品中,以本厂牌的粘性最佳。因此,希望各业务同仁更加努力。
(6)未来展望
①木业市场是一非常稳定的市场,进攻不易,但成功后失去的机会很小。
②利润维持在合理的水平,没有像其他行业的削价竞争。
③数量稳定,季节性差异不大。
④木业市场是本公司的"明日之星"。
4.本公司热熔胶如何加强开拓制本业市场
(1)客户行业(即:书本装订)概况分析:
参考书和教科书,依公会规定须"有线装订",但目前以生产效率为优先考虑,所以逐渐改为"无线装订"。
社会书分为南部和北部两区域,南部以"无线装订"为主,北部则以"有线装订"为主。下列表分析有线、无线装订之优缺点:(2)操作机台:
①国产机台的上胶与装订是分开的。
②进口机台有西德制和日本制两种。进口机台属联结车,从分贡到装订至上胶均采一贯作业。上胶速度随分页机的快慢来决定,西德制和日本制在速度上,以日本制的较快,1小时最快可生产7,000本。
(3)影响成品优劣的因素:
①纸质:
国际标准尺寸是36×4.6。
通常使用的种类有:毛糙纸、道林纸、铜板纸、书刊纸等,其中以毛糙纸最易接着。
②操作员: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有依程序或操作指示,也会影响成品的优劣。
③机台:机台的温度调整或其他如速度控制等,皆可能影响品质。
④热熔胶:以纸质来选择胶的种类,一般的分类可以有线、无线、铜板纸三种来划分:
A.有线:
可有本公司的401和402两种型号。如果客户需要低稠度的就用401,若是道林纸(字典)则用402。
B.
无线:
以403来供应。其比同业产品高,所以操作温度以180℃为佳。403的特色在于热安定性良好,此点必须向客户强调。
C.铜板纸:
以404来供应。目前已有世一书局、共同书局采用,效果良好。
(4)如何向制本业客户介绍热熔胶及应注意事项:
介绍产品之前先要了解生产的书籍是属何种材质,然后问客户目前有何缺点,接着就以铜板纸装订用404,无线装订用403等向客户介绍。此外,由于溶胶速度慢会带给客户相当大的困扰,所以可向客户强调本公司的产品为粒状,溶胶速度快。
(5)客户使用时,常发生的问题及解答:
①客户问:"书背为何不平?"答:有三种原因:
A.上胶太厚。
B.上胶机的合板部分太紧。
C.裁刀压力太重。
②客户顺:"书背为何不能成直角?"
答:书背不能成直角的原因如下:
A.背胶量太多。B.底板太高。C.上胶机的合板部分太紧。
5.本公司热熔胶如何加强开拓合板业市场
(1)合板业之历史:
合板即夹板之中板,合板业在台湾已有20年左右的历史。其原木95%以上由国外进口(以印尼、马来西亚为主),在台湾经加工而得成品。
(2)操作机台:
分为"无预热筒"(老式)与"有预热筒"(新式)两种。
(3)影响品质之注意事项:
①若合板本身的干燥时间不够,使得木材的含水率高于15%时,就很容易形成脱落的现象。
②另一严重的问题是:"热熔胶之固化时间()过长,造成合板重叠现象。"此问题与温度有关,须注意操作温度,夏季120℃即可,秋季150℃左右。也有因客户之机台老旧造成胶槽温度失控,因此业务员须带温度计。
(4)本公司热熔胶适用于合板业的型号:
①501:适用于3以下厚度之合板。优点是固化时间正好,只要能适当调整操作温度即可,且耐热性良好。
②502:适用于3.5以上厚度之合板。优点是粘性佳,耐温性良好。三、百货公司新进销售员训练教材□开始个别教育指导之前
(一)为什么需要个别教育?
1.对公司:
我们是提供"商品与服务"的公司,当然需要有能力并能创造高效益的推销员,不准有无能力的推销员存在。为了使新进员工早日成熟,让他跟在优秀的前辈身边,这是最有效果的教育方法。
2.对新进员工:
虽然接受了人事管理员的基础教育,可是到了售货现场,不知道的事还是不少。另一方面,客人又不知你是新来的,很不客气地向你问这问那。当你不安,真想哭出来时,能有一位细心而可靠的前辈教导协助你,对新进员工是何等的可贵。
3.对你:
人是需要教,才能学成的。要教人,就得先学习要教的事。又经由教学,你会由对方相反的学到你不会的,或未曾注意过的许多事。同时,你也会学到较好的指导方法。对你而言,可谓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趁这时学习指导的方法吧,绝不是浪费的。
(二)个别教育该做些什么?
1.工作常识:
有关一般常识已于集中教育时学过,为此,不必从头开始学习。
2.生活指导:
新进员工的最大特征是"本公司的新面貌",同时也是"社会人的新面孔"。为了早日成为成熟的社会人,请以您的丰富经验给与生活指导。
3.经由工作做销售实务教育:
个别教育中,是希望各位授给新进员工"销售实务",也就是"销售方法"。一般的销售知识都学过了,现在开始请站在店面,面对着客人,教给售货实务,使其早日成为能干的推销员。
具体的指导项目与其教学法之重点,请看第二大项。不过,这只是最少限度的资料,请自行视其情况,扩大其范围。
4.两个月应有之成长:
必须具备在繁忙期内,能独当一面,学习最少限度之知识、技能、态度、解决问题之能力。
□
教导的项目与教法的重点
(一)教导工作的四个重点
在何工作,都有其教导顺序。"让他看,说给他听,让他做,夸奖他",否则人是不会动的。
1.首先让他有心工作。
说明工作内容、意义,让他发生兴趣。
"你一定会......"这句话给他自信,让他发生兴趣。
"这工作就因为......所以很重要,也许稍微复杂一些,不过你一定能上能马上就学会的。”
2.接着是做给他看。
慢慢地示范一番。工作一定有"必须注意的地方及要点",务须强调,使其留下印象。
"做好了这里,一定要这样......尤其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3.让他做做看。
最初,分成几个阶段,让他试试看。做得好就夸奖他。有错误时,就直接指出来,有耐心地指导。
"来,先试试看做到这里为止。"
"不,不是那样......对,这就行了。”
4.看看有没有学会。
偶而查看一下,是否做得正确。有错误时,当场就指正。很轻松的告诉他,有疑问就随时发问。
"嗯,进步得好快哦,很好。有什么不清楚的随时发问吧......”
(二)提醒的方法
失败绝不可怒叱、责骂。要叱责,不如诚恳的加以引导。挨骂,任何人都会觉得不是滋味。这一点,请发挥前辈的耐心。最理想的指导方法是:
1.不要失去冷静。
绝不要感情用事。简单的解决事情,也是好歹一句话,不要无谓的火冒三丈。"这个字到底是7还是9啊,这个数字这么写不是容易读错吗!你这个人真没用!!"......这么说话,那效果就差了。
2.别让旁边的人发觉。
你必须考虑到,你所做的提醒,在当时、当地,别让旁边的人发觉。
"我自己都很后悔,还故意让我当众出丑,真是无脸见人,这一怨气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这就不行。
3.要确定事实。
不要凭表面操守加以判断,或听信一面之辞而轻率采取行动。
"我并没有错,为什么不相信我呢?"这也不行。
4.该说的要直说。
大绕圈子,口齿不清的说法,反而会招致混乱,让对方不快。应注意清楚、简洁。"请别唠唠叨叨,老找我麻烦好吗?"真是要不得!
5.别忘了鼓励。
犯错受到注意之后,很容易失去自信。为了回复其自信,应给与温暖的鼓励,使其涌出新的意欲。
"我刚进来时比你失败得还要惨。可是如今想来,真是很好的学习资料。算来你比我更优秀呢,加油吧!”
(三)迎接新员工的前一星期
有备无患充分的准备,将掌握成功的关键。"准备一朵花迎接他们",新进的同事们一定永远感谢你这无比的温情。
1.对于新进员工的事先调查。
不仅是出身学校、家庭状况、个性、兴趣,上学前所接受之教育等。你应该利用这本手册,以及公司周报等。也可以向主管或人事的职训经办人。
"你是育达毕业的吧,我姊姊也是那儿毕业的......可真巧哦"可以这么打开话匣。
2.充分地做好工作场所的接待准备。
"到熟悉工作为止,多看看大家怎样做的吧"这是千万要不得。应与上司谈一谈,决定他的工作范围,及照顾范围。
"首先请你做这一个,之后,再请你照顾这里跟这里的工作。"应该这么说。
3.向岗位上的同事们介绍新同事。
高兴的迎接,让他早日学成,事先向同事介绍其出身学校及其他等,同时,征求协助。
"这一次要进来的江小姐是育达毕业的。他的个性很开朗,成绩也很好。请大家多多照顾他好吗?”
4.拟订指导课程表,呈上司批准。
随心所欲的教导,难免会有遗漏。一定要作成指导计划。
"你的工作是这样。所以就按这标准顺序来教你。到了两个半月后的繁忙期,我相信你是可以独当一面了。"这样的告诉他。
(四)头一天这样就行
在工作场所的头一天,任何人都会感到不安。为了让他们对工作场所感到亲近,我们应该很温柔地迎接他们,让他们轻松愉快。也就是要让他们觉得"这工作场所的人都很好"等,给与这种印象。
1.最初的谈话,把重点放在去掉不安与紧张。
新时员工都抱有一种希望。相反的,对于未知的环境也抱着不安。我们必须诚心地为其除去不安与紧张,使其习惯于工作场所的气氛。请特别注意最初的话匣子。"别担心,我起初还不是一样。没想到过了两天就习惯了。”
2.对本单位及有关部门加以介绍。
无论如何,工作的基础是需要人际关系。团体精神及协调精神都很重要。务须致力于别让新进员工与工作场所的人际关系形成孤立。所以应该对各方加以介绍。"这位是新进来的江小姐,她担任××工作,在工作方面希望您多照顾,请多多教导。”
3.自我介绍及说明自己的职责。
让新进员工了解你,不仅要自我介绍,对于自己的职责,也就是为何要教、教什么、用什么方法教等,详细地说给他听(参考第一大项)。
"今后,你的工作就是这样,我的职责就是早日让你学会工作。加油啊,我相信你一定会做到的。”
4.说明自上班至下班的工作常识。
由上班至下班,一起到处走,以便教他学会营业常识,除去他明天的不安。
"在这里打卡。这儿是更衣室,这个电梯不能用。这个时间是应做......,这个时间是......”
□
销售的重点
有商品知识也不一定卖得出商品。
售货员:"先生,这是经过防缩加工的,绝不会起绉纹......"。
客人:"好讨厌哦,这位店员。我是问腰部细一点,穿起来是不是合身呢?"这是怎么发生呢?售货员认真说明的内容,与客人想向的内容有出入所致。这一来,客人是不会满意的。
(一)掌握客人想知道的,再加上商品知识的说明这才是推销的要点。
所以,可说因客而异,有时候销售重点还可能有好几点。请看下面例子:衬衫有棉100%的,也有多元酯和棉混纺的。有些客人希望自然柔软,。有些客人喜欢易洗免烫的。如果前者你必须推荐棉100%的,后者你就推荐多元酯与棉混纺的。任的,易洗免烫又经济,这就是推荐的重点。
(二)对新进员工,你该这么教。
有客人上门就积极地接近,并打听一下。
"您找些什么呢?""是送礼用的吗?""是工作用的,或是度假用呢?""尺寸有多大?”
掌握客人所求,想知的,之后再说明你的商品知识。
(三)这种推销要点,客人会教我们的,所以请与更多的客人接触。
每天多接待一位客人,你就更早成为独当一面的售货员。听听客人的欲望而能了解,你就会进步到看了客人,就能判断他要的是什么。
"这客人腰部起码有100厘米,应该是特大号。”
"裙子不错,可是鞋子的颜色不对,嗯!可以建议他配一双鞋子。”
(四)最后要教他不要推荐已经没库存的商品。
你拼命地推荐说明,客人也同意,结果没有现货,你再推荐代用品,这样是卖不出去的,所以要每天查看存货。
□销售、工作常识测验
下面是新进员工可能向你问起的问题,并附上适当的解答作为参考。
(一)销售实务
1.空闲时,应该做些什么呢?
答:首先无论任何场合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而且
(1)要不断地注意顾客身体的动作与心情的动态。如此即可明白应该在什么时候去接近了。
(2)橱窗上面很快会弄脏,包装台也会弄乱,请随时清扫整理。
(3)楼面的补货是否完全,仓库、橱窗内的商品也应该加以整理。
(4)检查陈列卡、价目卡,假如没有附上或反了,请马上纠正过来。
(5)怎样做,才能改变陈列的方式。
2.开店前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呢?
答:
(1)橱柜应该清扫干净。
(2)用品整理齐全。
(3)确认今天的销售目标。
(4)为完成销售目标所应补充与整理橱柜上的货品,及仓库内的货品。
(5)今天要出售的货品的装饰与陈列方式的更改。
(6)制作陈列卡、价目卡。
3.需要楼面面的陈列、墙面装饰、招牌等的美工装饰时,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法、办什么手续呢?
答:在美工设计申请单上填写希望事项,并取得小组长、楼面主任等的盖章后向企划部申请。
4.陈列的商品销出去了怎么办?
答:销出陈列中的货品是该货品已经没有库存。因此需要立即补充该项货品。并表示该产品是畅销的主要商品,更需要有库存。
5.制作店面广告.应该注意哪些地方?
答:数字与字样应该漂亮地书写,也要强调该项商品的销售要点。如果不简单扼要而且醒目,应很难吸引顾客的注意。
店面广告有所谓"不说话的推销员"的称呼,最能表达这种销售要点。
6.货品上的价格标签为什么重要?
答:将货品的价格出示顾客,来促进顾客的购买欲与决定购买连成一片。因此,价格标签如果挂倒了,将打消顾客的购买欲,使可销出去的东西销不出去。
7.如何将顾客正在找寻的货品和想要的东西立即取出来?
答:除应该详知货品本身的质料、用法等外,应该把握现在所拥有的规格、款式、颜色等共有多少件等。
设法将陈列橱窗内的货品按照规格排列,以便可以立即取出。
8.如何确实地把握楼面上或仓库的库存状态?
答:要清楚地定下货品类别、规格、款式、颜色等分类基准予以库存,对畅销货品必须当天确认件数。
而且,应先晓得每一层货架或货橱内有多少件或可装多少个,就不必逐一去数,即可把握库存状态。
9.如果顾客指出货品的缺点时该怎么办?
答:仔细地听取顾客的说法并追究原因,经由小组长转告货品承办员。如果那是污损或破损即更换货品。又如该项货品本身有缺陷时,如果代替品不能令顾客满意即发给"抵用更换券"或退现金。
缺陷商品,应从楼面上移开自不待言。
10.如果在应接中被其他顾客叫住,或有电话打进来时该怎么办?
答:
(1)假如同事中有人闲着时:
先说声"请等一下",再说"××小姐你有空吗?请接待这位顾客,或请接听电话。”
(2)同事没有空时:"请等一下。这位顾客的事办完了就来。”
"很抱歉,我得去接电话,请等一下。”
11.当顾客指事实上要的"××商品"刚好卖完了时该怎么办?
答:
(1)劝顾客改卖类似品作为代替。
(2)告诉他那种货品什么时侯可以到货。
(3)应确认顾客能否来店,或先付款再送货,或折价等。
(4)如未经销也不能买到时,如别家同行业有卖,可以告诉他"××公司有卖"。
12.顾客所要的东西面交时如发生下述情况,应该如何告诉顾客呢?
答:
(1)将小东西放进大的东西里面时
"××已经包好放在这件货品里面。”
(2)里面的东西不同而包装的形状类似时
"××在这边,因其形状与△△类似,是不是在封口旁边加个记号呢?”
(3)所同样的货品包装"赠送品"与"普通品"时
"这边的是赠送品,已经做双重包装,要送去时请注意一下,是不是在封口旁边加个记号呢?"
(4)易坏的物品时
"对包装已充分地注意,因为是很容易损坏的东西请小心地拿着。”
(5)不能斜放、颠倒、或横倒的货品时
"这件东西如果拿倒了就会损坏它的形状,请这样拿着。”
(6)容易变味的货品、新鲜的东西时
"这种东西是新鲜货,请尽早(在当天中)食用。”
(二)工作常识
1.把私人的物品带进店内时该办那些手续?
答:化妆品、钱包等特别容许的私人物品,应放在私物袋,出示出入口的警卫并取得认可。书籍可在警卫处检查。
2.为加工、修改或修理、更换而把物品带进店内时该怎么办?
答:应向员工出入口的警卫领取带进证明。
3.捡到失物要办理招领时该怎么办?
答:应问明捡到的地方与拾者的住址并填写失物发票后连同物品,经由楼层主任向总务部报告。此外,应告诉捡到失物的顾客你的姓名。
事后处理均由叫务部进行。
4.为急事而想叫出在店内的顾客时该怎么办?
答:可请广播室广播。此时应将住址、姓名及希望前往的地方告知。
5.公差外出与私事外出的手续?
答:公差外出,应向员工出入口提出所属上司的证明或外出证。私事外出不得超出2小时。
此外可能有如下的询问项目,请各自解答:
(1)接受命令的方法与向上司报告的方法应怎么办?
(2)知道离开座位的礼节吗?
(3)问候的方法如何?
(4)知道避免有关灾害的方法吗?
(5)能够说明同事间协助的必要性吗?
(6)能够清楚地说出服装、穿着的基准吗?
(7)知道打私人电话时应注意的事项吗?
(8)对于员工设施的场所与使用方法。
(9)员工购物的时间与态度应该如何?
(10)你能够举出想说的话与想避免的话的例子吗?
(11)发生急症病患怎么办?
(12)发生电器方面的故障时怎么办?
(13)发生电话故障时该怎么办?
员工福利组织规章与办法员工福利社章程
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
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办法草案
员工福利金办法草案
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员工福利委员会分期付款办法
员工互助办法
借支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科组基金办法草案一、员工福利社章程
(一)本章程依照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第十条规定订定。
(二)本社定名为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社。
(三)本社设主任一人,总理社务。
(四)本社设业务、总务两组。
(五)业务组经营下列各项事项:
1.关于改善生活事项。
2.关于补习教育事项。
3.关于康乐事项。
4.关于人事服务事项。
5.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六)总务组经营下列各项:
1.关于公文撰写缮校收发及印信保管事项。
2.关于本社人事管理事项。
3.关于本社经费出纳事项。
4.关于庶务事项。
5.其他不属于业务组的事项。
(七)本社各组各设干事1人,助理干事若干人,承主任之命办理各组事务。
(八)本社主任、干事及助理干事均由员工福利委员会派充。
(九)本社举办业务暂定如下:
1.贩卖部(日用品廉售、分期付款等)。
2.图书室(出借代理业务有关书籍等)。
3.阅报室(提供书报杂志等)。
4.康乐活动(举办郊游、年终聚餐、晚会、摸彩等)。
5.其他(办理专案福利补助等)。
(十)本社举办的业务,除物品消耗得依成本收费外,概以免费为原则。
(十一)本社设社务会议,由主任、干事及助理干事组织,以主任为主席,其议事细则另订。
(十二)本办事细则另订。
(十三)本章程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亦同。二、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简章
(一)本简章遵照员工福利委员会组织规程第十条的规定订定。
(二)本会定名为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
(三)本会设于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四)本会设委员9人,除由本公司财务部经理为当然委员外,其余由职员推选代表5人,工人推选代表3人充任。再由委员互推1人为主任委员,任期除当然委员外,均为1年,连选得连任。
(五)本会设总干事1人,由委员互推兼任或聘会外人员兼任。
(六)本会委员、干事概为义务职。
(七)本会每月开会1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任主席。
(八)主任委员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在委员中委托1人代理。
(九)本会任务如下:
1.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的审议、推进及督导事项。
2.关于员工福利金的筹划、保管及动用事项。
3.关于员工福利事业经费的分配、稽核及收支报告事项。
4.其他有关福利事项。
(十)本会办理福利事业设立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社,其章程另订。
(十一)依法提拨的福利金,应由本会存入银行保管,非经本会会议通过不得动用。
(十二)本简章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三、员工福利委员会
组织办法草案
(一)本办法依照员工福利条例,工厂法及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工作项目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公司选派。一般委6人,3人由主任委员推举,其余由员工全体推举。福利委员会(以下称本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三)本委员会设干事3人,负责办理财务、行政及福利活动的举办。干事由主任委员自委员中推举。
(四)本委员会设福利金运用小组,由主任委员及所有干事组成,负责福利金的运用、审核。
(五)本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公司所有员工同仁之各项福利、伙食及职工福利金的运用事宜。
(六)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每年的9月1日改选,选举后立即生效。
(七)本委员会之委员、干事均为义务性职位,不得支领本委员的薪资,若有侵占本公司员工权益事实,应以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论处。
(八)有关福利金的动支、运用,另订办法办理。
(九)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应酌情修订。
(十)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四、员工福利金办法草案
(一)员工福利金来源:
本公司员工福利委员会福利金来源包括下列六项:
1.基金部分:由本公司提拨20万元,以提拨一次为限。
2.营业额提拨部分:由公司的营业额提拨,每月提拨前月份营业额的万分之五。
3.薪资提拨部分:由公司所有员工同仁的薪资、年终奖金扣减千分之五移拨。
4.伙食费移拨部分:由公司员工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移拨。
5.下脚出售价值移拨部分:公司下脚品出售值移拨40%。
6.福利金运用收入部分:由福利金的运用赚取的利息与利润。
(二)员工福利金之使用范围:
本委员会福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下列六项用途:
1.办理本公司同仁的各项福利活动,包括旅行、电影放映、节庆活动、庆生会等。
2.办理本公司同仁的伙食,包括平日缮食、加菜、聚餐等。
3.办理同仁伤病的救济慰问、婚丧喜事的庆贺哀悼等。
4.同仁的借支。
5.其他由本委员会决议的用途。
6.福利金的营利性运用或购买本委员会设备的支出。
(三)福利金的运用:
1.本委员会福利金的运用包括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项支出,非营利性支出每月动支的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收入金额为原则,但特殊情形经由三分之二以上福利委员通过者不在此限。
2.本委员会福利金的非营利性支出,应由福利金运用小组编列预算,于每月月初提交委员会审核并予公布。预算表的格式参照表9.1.2的格式办理。
3.员工伙食费、各项庆贺、慰问、奠仪、救济的金额标准,由本委员会制定公布。
4.员工伙食的支出款项统由本委员会控制,参照支出标准按日实报实销,报销单的格式参照表9.1.3。
5.本公司同仁的伤病、慰问、婚丧喜事互助金的发给统由当事人或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请。
6.本公司同仁因特殊事故需向本委员会申请借支,可由当事人填妥,申请单向本委员会申请,但借支的金额以不超过当事人一个月薪资所得为限,月息1.5%,但特殊情形由本委员会委员保证者得借支至3个月所得。借支单的格式参照表四。
7.本委员会各项福利活动的费用支出以不超过当月份的预算为原则,实报实销,报销单的格式同表9.1.3。
8.本委员会营利性的支出统由福利金运用小组运用,无动用部分得存入本公司帐上,以1%日息计息。
(四)福利金的运用状况报告与控制:
1.本委员会福利金运用小组每月月底必须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支出编列结算表,交付本委员会审核并予公布。结算表的格式比照表9.1.2的格式编列。
2.福利金的收支帐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者并需提交福利金运用小组审议。
3.福利金运用小组每半年应编列福利金运用表及资产负债表各一份交本委员会审议并予公布。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并得以修订。五、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一)本会为确定工作人员职责,便利会务处理,特订定本细则。
(二)本会职责及会务的处理,除法令及本会组织简章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行之。
(三)本会为本公司职工福利事业的决策机构。
(四)本会主任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召集、主持委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的提出研议及工作人员的提请任免。
3.策划、指挥、监督本会及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人事。
4.代表本会总理一切会务。
(五)本会委员的任务如下:
1.参加委员会议研拟提案。
2.提出有关福利事业的研究,推动改进事项的建议。
3.坚行本会推定及主任委员分配事项,并提出报告。
(六)本会总干事的任务如下:
1.秉承主任委员之命及本会的决议处理本会日常业务。
2.业务计划、工作报告、预决算、报表等撰制事项。
3.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撰拟、保管及开会的通知、布置、记录等事项。
4.本会资产、用品、各项福利设施的登记保管以及对外连络等有关庶务事项。
5.本会各小组暨所属单位的联系事项。
(七)本会为促使各委员分工合作,设供应、康乐、财务等小组,分别负责策划,推动各小组完成任务。
(八)本细则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六、员工福利委员会分期付款办法
第一条本会为谋员工经济的利益与生活的改善,便利员工购买分期付款物品,不计利息原价售予员工,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一律限于本公司依法缴纳福利金的员工。
第三条为确保货款偿还起见,购买人应觅具各社认为适当的本公司员工2人以上为连带保证人,如各社对所觅连带保证人认为不适当时可要求另觅更换。
第四条欲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员工,应于每月10日以前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送交各社销售组,并由销售组于申请结束5日内注明购买人薪资及对本社赊欠金额等资料,送请审查小组召集人召开会议审查。
购买人经核准分期付款后,应凭各社发给的购买证,于月底持往特约商店购货,逾期以自动放弃论,不予保留。
第五条分期付款物品限于自用,如有转售图利或虚购物品将所得货款流为其他不正当用途者,经查明即予停止分期付款购买权一年,并得请求提前偿还其向各社赊欠的一切货款。
第六条购买人在货款未全部清偿前离职或不能如期付款时,各社得随时将所欠的金额作一次全部请求清偿,购买人及连带保证人不得异议。
第七条连带保证人对于购买人所欠货款无条件负连带清偿之责,并抛弃一切抗辩权。第八条购买人滞缴货款2次以上者,应即停止其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权利,直到其货款清偿日起一年后始予恢复。
第九条购买分期付款物品的保证规定,购买人应觅具固定员工2人或固定员工1人非固定员工3人为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未经各社核准不得变更,其保证继续有效。
第十条分期付款物品的限额及付款规定:
(一)分期付款之限额不得超过购买人每月缴纳福利金1000倍数为限,但最低限额规定为1000元,最高限额规定为15000元,购买人每月应分期付款连同赊购物品总额不得超过每月应领薪资总额60%。
(二)分期付款物品付款规定:
(1)1000元至3000元每月至少应付300元。
(2)300元至6000元每月至少应付400元。
(3)600元至9000元每月至少应付500元。
(4)900元至12000元每月至少应付600元。
(5)1200元至15000元每月至少应付700元。
(三)分期付款应付货款日期为发薪日。
第十一条分期付款物品特约商店经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员工福利委员会审查公布施行。七、员工互助办法
第一条为发挥员工的团队及互助精神,安定生活,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为配合本办法的推行而成立员工互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办理有关款项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除临时工人员外,应一律参加本会。其互助权益自缴纳互助费的月份起生效,自奉准离职之日起失效。
第四条本会除设置当然委员6人,由公司厂部一级主管及总务(或人事)、会计主管担任外,另设置委员3人至6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并由委员互选主任委员一人,负责总理本会一切业务。
前项委员中除当然委员外,任期皆为1年,连选得连任。
第五条本会设总务干事、会计各一人,承办本会事务。
第六条本会每月定期召开二次,如遇紧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如无重大事项时并可以传阅方式进行。
第七条参加本会的员工,每月应缴纳互助费及互助基金。互助费由本人负担,互助基金由公司按薪资(本薪)的1%金额补助,皆于发放薪津时扣缴。所缴的互助基金及互助费系互助捐款性质,概不退还。
第八条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互助事故,不适用于本办法,但因公伤假或特别病假逾期而停薪留职者不在此限。
第九条本会经办的互助事项应每月公布一次。本会收支应每年结算一次,于翌年一月公布。
第十条员工申请互助事项时,以“互助事项给付申请表”申请。
第十一条员工应缴互助费及互助事项给付标准如附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八、借支办法九、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气,并激发员工仁爱精神,使社会上急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籍与物质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并订定办法。
(二)基金的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1‰数额。
(三)基金的保管: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帐,汇存保管,并每月11日由人事部公布10日止收入、支出明细及余额。
(四)基金的运用:
1.济授对象及其条件:
(1)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以维生者。
(2)遭受天灾人祸,短期内无法维生者。
(3)社会舆论呼吁救助者。
(4)其他可值济援者。
2.原则:
(1)为贯彻默默行善的美德,施济时,不得以公司名义,应以无名氏或“同仁”名义。
(2)为避免受施者对本基金的长期依赖,故救济对象应逐月更换。
(3)来函、来电或登门来募者,当面或推荐者一律不予考虑,对事后须经调查才予考虑。
3.方式:
(1)凡本公司同仁皆可就各人接触环境范围内合于条件的救济对象,将事实签请单位主管核可后发动募捐(以自由捐献为原则)。
(2)各单位将捐献人员造成名册,并注明捐献金额寄送人事部,转呈总经理核准后,由慈善基金内拨付与“捐献总额”相等的金额,一并捐助。
(3)除平日外,并定每月第二个星期六(遇假日顺延一周为“行善日”各单位均于此日救济对象发动募捐,分公司由经理,总公司由人事部经理召集。)
(4)为贯彻本基金的基本精神,确保其运用得当,各单位选定的济助对象必要时人事部可进行调查。
(5)当月份基金经捐助后还有余额时,应将当月份基金余额并入下月份基金总额内。
(6)每月的捐助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基金总额为原则,但若有前月的累积余额,得酌情拨补。
(7)本基金不得擅自移作其他用途。
(五)各单位员工对本办法各项工作的执行,纯属义务性质,不得藉口要求任何报酬。
(六)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其修订由人事部呈董事长核定。十、科组基金办法草案
(一)使用范围:
科组基金授权部门科组长调派,使用范围包括:
1.科组内福利活动。
2.科组内表现特殊人员的奖励。
3.科组内喜丧事的贺悼。
4.科组内伤病救济、慰问、送医。
5.其他由上级核准的动用事由。
(二)基金事源:
基金的来源由公司按月拨发,视生产绩效而定:
1.效率在130%以上每人拨发200元。
2.效率在120%以上每人拨发150元。
3.效率在105%以上每人拨发120元。
4.效率在100%以上每人拨发100元。
5.效率在95%以上每人拨发80元。
6.效率在85%以上每人拨发60元。
7.效率在70%以上每人拨发50元。
8.效率在60%以上每人拨发30元。
9.效率在60%以下不发。
(三)基金的运用与控制
1.科组基金不事先拨发,动用时视实际状况由各单位科组长签报。
2.各月份未用完的科组基金并入下一月份处理。
3.科组基金的动用应填具“科组基金动用表”,表格格式如下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交会计作帐。
4.各单位科组基金统一由会计室作帐处理,每月对每一次,对帐单格式如下: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交厂长。
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员工公伤补助费支给办法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旅行意外保险
员工抚恤细则
员工抚恤办法
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员工福利残废给付等级标准表一、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
(八)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二、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九条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三、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显加强员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得适用本办法。
(三)员工及其家属自员工离职日及留职停薪日起即丧失此补助权益。
(四)凡本公司员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患伤病住医院接受门诊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50%。每户补助金额按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直系一等血亲人数每人每年以补助200元计算。(例如,员工某甲,包括其配偶及直系一等血亲在内,共5口,则某甲全年补助额以1000元为限)。
(五)本公司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门诊时,由员工本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同时填具医院门诊医药费证明单(公司印备)请医院盖章,然后提出该证明单向福利委员会申请医药补助费。如医师开处方至药房购药者,添附处方及药房收据申请补助费。
(六)员工本人及家属经由劳工保险费负担医药费者,不予补助,但超过劳保标准,自付医药费部分有医院收据或证明者,不在此限。
(七)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因美容外科、义肢、义齿、义眼、眼镜、接生及其他附带治疗、输血、证件费均不得申请补助。但因紧急伤病,经医院诊断必须输血者,不在此限。
(八)本办法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四、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为加强职工福利,增进其生活保障,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职工,自到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得以发生的事实,分别引用本办法条款,申请补助费,惟其配偶或直系血亲同在本公司服务者,不得以同一事因重复申请补助。
(三)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因伤病住院时,得填具申请书,并检附户籍誊本(职工本人免附)、住院证明书、及医疗费用单据,提送职工福利社申请补助。
(四)伤病补助费的给付标准如下:
1.职工本人得申请补助保险机构给付津贴的全部医疗费用,但自第一次住院日一年内,其累积总额以3000元为限。
2.配偶或直系血亲得申请补助半数医疗费用;但每一眷属自第一次住院日起一年内,其累积总额以1000元为限。
(五)职工本人或其眷属如因施行整容、整形或违反生理的手术等,及因自戕而致伤病时,均不得申请补助。
(六)申请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或其他无可避免的重大灾害补助费,须由职工本人或其眷属于灾害发生后,填具申请书,并检附本公司同事2个证明文件,提交职工福利委员会核定。
(七)重大灾害补助的给付,须由本会委员2人查明实际受害情形后,核定补助金额。但最多以5000元为限。
(八)申请丧葬补助费应由申请人于事实发生后,填具申请书,并附户籍誊本、死亡证明书,提送职工福利社核发。
(九)丧葬补助费给付标准如下:
1.职工本人补助5000元。
2.配偶或其直系血亲每人补助1000元。
(十)丧葬补助费的受益人,如无特别指定(指定受益人须由职工本人自动向福利社登记)其顺序如下: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十一)申请各项补助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冒领等事情除追回款项外,并报请议处。
(十二)本办法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注:所谓重大灾害的范围,经第三届第一次委员会决议依照下列办理:
1.员工所有的房屋因无可避免的重大灾害者始得申请重大灾害补助费。
2.因工作关系,将迁移而另租屋,但其原所有房屋或租与他人,遇重大灾害者,可申请补助费。五、员工公伤补助费支给办法
(一)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使其能认真工作,免有后顾之忧,特订定本办法。
(二)公伤补助费的支给计分:
1.医疗给付。
2.残废给付。
(三)医疗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急需医疗者,得发给医疗补助费。
(四)已参加劳工保险的员工,因公受伤者可凭据由公司补助下列医疗费用:
1.于送往劳保局指定医院前,因情况危急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者,其所付费用。
2.急救所做紧急处理,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
3.主治医师认为必需的针药,而劳保不能给付者。
(五)因受劳工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限制不能参加劳保的员工,其医疗费用的支给比照劳保规定由公司发给。
(六)残废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依照本公司退休办法的规定支领退休金。
(七)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但得视实际情况酌予补助。
(八)公伤补助费的发给应检附医院证明及收据申请核付。(申请书由人事科制发)。
(九)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六、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增进员工福利特指定综合医院为本公司特约医院。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疾患医疗优惠条件如下:
(一)检验费按定价75折优惠
(二)药品费按定价75折优惠
(三)手术费按定价75折优惠
(四)住院费按定价75折优惠
(五)治疗费按定价75折优惠
(六)膳食费、输血费、麻醉药品费、会诊医师费不予优惠。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在特约医院住院或门诊就医费用达3000元以上者经本公司同意得予记帐并于每月底通知本公司一次代缴,其费用属第二条所列优惠项目者并以七折优惠。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眷属系指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兄弟姊妹、孙等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由公司员工负担生活费的家属而言。
第五条就医费用扣除幸福团体保险给付金额后之余额由员工分期付款办法如下,但贷款最高金额以2.5万元为限。第六条贷款金额包括膳食费、输血费、麻醉药品费、会诊医师费等。
第七条员工申请贷款达6000元以上者须觅保证人一人,限本公司四阶以上员工。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于特约医院医疗优待手续由人事科与特约医院连系订定。七、旅行意外保险
纽约总公司国际部为海外地区工作人员投保的意外保险,对于到职员工提出“”经报备后即予加保,离职人员则须退保。保险费由总公司负担。
保险期间:凡公司工作人员为公司事务旅行时才被保险。所谓商业旅行,是指一个工作人员代表公司离开办公地点、家庭或其他地方开始算起,直到他回家或办公地点为止的一段期间而言。
保险内容:被保险人因意外身体伤害而致死亡、失肢、失明或永远残废时可得到赔偿。
保险给付金额:最高为年薪的5倍,最高每人美金15万元或每团体美金300万元。
不包括事项:经常工作地点与住家间的往返、休假或请假旅行均不予保险,但“回国休假”
时家庭所在地与派驻所在地间的旅行则包括在内。搭乘公司所有、公司租用或专为公司利益飞行的飞机均不予保险。
给付时间:在当地无相当的赔偿时,由纽约总公司管理当局决定后,经纽约国际人事部门授权当地公司给付。但人事部门将先要求提供受伤状况的书面报告(如系死亡,包括死亡证明)以及确因公务旅行而受到伤害的证明。八、员工抚恤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
(二)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三)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四)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服务未满1年者,给予1万元。
2.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给予2万元。
3.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给予3万元。
4.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给予4万元。
5.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5万元。
6.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6万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4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津为限。
1.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6个月内为限。
(七)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书件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
(八)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
(九)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统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孙子女。
(十)死亡者如无遗族或遗族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十一)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十二)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九、员工抚恤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正式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者,其抚恤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前条所称因公死亡,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
2.因出差遇险或疾病,以致死亡。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
第三条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年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准如下:
1.因公死亡者依劳基法第59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
2.基本薪资数(基数)而后每满一年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3.以上年资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第四条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3-10个月以内基本薪资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五条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2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第六条员工于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请恤。
第七条自杀或其他败德行为致死亡者,概不发给恤葬费。
第八条遗族于请领抚恤金及丧葬费时,应检附员工死亡的证明文件及除户籍誊本,填具申请书层转总经理核发。
第九条领受抚恤金及丧葬费的遗族,以本公司登记有案或经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如下: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孙子女
5.同父母的兄弟姊妹
前项各顺序内的遗族,以未出继者为限。
顺序在后的遗族具领时,应提出顺序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同一顺序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平均领受抚恤金,如有愿放弃者,须具声明书。
第十条遗族或指定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丧失其抚恤金领受权。
(一)褫夺公权终耳者。
(二)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
第十一条请恤及请领抚恤金权利的时效,自请恤或请领事由发生的次日起经过5年不行使而消减。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其时效中断者,自中断的事由终止时,重新起算。
第十二条领受抚恤金的权利及未经其遗族具领前的抚恤金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抚恤年资的计算,依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所订的服务年资十足计算。
第十四条
临时或试用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者,除丧葬费2个月仍照发给外,得一次发给相当于同级正式员工15个月薪资数的抚恤金。十、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别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伤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本薪,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职12个月内或命令退休。
第四条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务年资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一)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二)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个月为限。
第五条特别恤金从业人员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伤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并得由厂处主管叙明事实,呈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恤,依最后月给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一)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三)于危险地点或时间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在职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其最后月给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高以4万元为限:
(一)服务未满一年者,发给5个月恤金。
(二)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年数,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但最高以发给10个月为限。
第七条停薪留职期间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于停薪留职期间内死亡时,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公伤假者,得按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请恤;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特别病假者,可按第六条规定请恤。
第八条丧葬费从业人员死亡除按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抚恤外,并加给丧葬费计1万元,因公致亡者给5个月工资。
第九条领受顺序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须备有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依政府有关法令的规定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
(五)同胞兄弟姊妹。
第十条共同承领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平均承领,如有愿意放弃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第十一条申请手续申请抚恤金应于死亡一年内由遗族填具抚恤金申请表及申请抚恤金保证书检同死亡证明书、户籍誊本及保证书向本公司请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时,其期限准延长。
请恤时应由人事、会计部门审核各项凭证后呈总经理核发,但配有眷属宿舍者,应俟遗族办理退舍手续后,始予核付。
第十二条受领抚恤金的权利受领抚恤金的权利,不得押扣、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代殓的处理死亡者如无遗族时,得由其服务部门就应给丧葬费指定人员代为殓葬。
死亡者如遗族居住远方或不及亲临殓葬时,得比照前项规定代为殓葬,但其应领抚恤金各费应待其合法领受遗族到达时,按照规定手续给领,并扣除代为殓葬所需的用费。
第十四条编制外人员的公伤抚恤聘约、定期契约人员及临时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薪金,但以聘约期内或二年为限;其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得一次核给最后月给本薪40个月死亡补偿及5个月丧葬费,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十五条遗族迁宿处理从业人员死亡其配租有宿舍者,准其遗族继续居住半年,其遗族未往满半年迁出者,按未住月数比照其死亡时的房租标准给予房屋津贴,在未迁离宿舍前须将其遗族抚恤金的一半代为存入银行,如住满半年仍未迁出时,每超过一个月须向遗族或就专户存储的抚恤金项下扣缴双倍房租。
第十六条公伤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或死亡的认定均以劳保“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为依据。
第十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员工福利残废给付等级标准表
员工婚丧住房福利制度公司暨直属主管贺奠同仁婚丧标准
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
员工家族生活补助费支给办法
婚丧喜庆暨福利补助给付规定
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房屋津贴给付办法一、公司暨直属主管贺奠同仁婚丧标准二、员工婚丧喜庆应酬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及其亲属的婚嫁丧事,公司或同事赠贺(赙)仪,悉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婚嫁,公司赠贺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喜幛一幅。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礼金1300元。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子女婚嫁,公司赠贺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喜幛一幅。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赠礼金各1100元。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丧事,公司赠赙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送花圈一个。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1100元。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亡故者,公司赠赙仪悉依下列标准办理:
(一)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名义各赠花圈一个。
(二)以董事长、总经理名义,各赠赙仪2100元。
第六条员工送礼及赠赙仪悉依下表标准办理:第七条本办法未规定的员工其他亲属丧喜事及员工或其亲属的其他喜庆,公司送礼或赠赙由主办单位酌情办理,但婚丧喜庆如有相同赠送两份以上的喜幛或花圈时,除赠送一份外,其余部分改送现金。
第八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三、员工家族生活补助费支给办法
第一条为安定员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已婚男性员工发给配偶生活补助费每个月100元整,但配偶在本公司服务则不予发给。
第三条本公司男性员工的子女未满20足岁者检具足资证明的户籍誊本请领眷属生活补遇每个每月100元整。但子女虽未满20足岁,而已就业或有工作者、不准请领。
第四条家族生活补助费在每月发放薪津时一次发给。
第五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第六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四、婚丧喜庆暨福利补助给付规定
(一)婚丧喜庆规定:
1.公司暨主管级(经副理级以上)庆贺奠仪同仁结婚丧事规定(由公司负担)。2.同仁自行致送礼金标准暂定如下。3.公司暨主管级贺奠同仁由财务部办理,工厂由总务组办理,并于喜庆或丧事前一天将
礼金送交本人。
4.各同仁自行致送礼金,如需请公司代付时,应于喜庆或丧事前两天通知财务部或总务单位办理,并于当月由各人薪给中扣还。
5.如是同一单位同仁可自由增加礼金,其余原则上以不超过以上第(二)项的标准送礼。
(二)福利补助事项给付规定:五、女员工嫁妆资助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资助女员工的嫁妆费用,使其得以安心工作,并奖励其勤劳服务精神,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编制内的正式女员工,于本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得依本办法之规定申请的。
第三条年资计算:本办法所称的年资,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自其到公司正式任职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
(二)特别病假及停薪留职期间其年资不计。
第四条结婚离职时赠给标准:女员工于结婚时依下列赠给嫁妆价值基数乘离职前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以上12年度为100%)核给:第五条非结婚离职时赠给标准:女员工倘非因结婚而离职时,依其年资按下列标准比照
应结婚离职者嫁妆给付标准赠给:
(一)连续服务满4年以上,经核准并办妥离职手续或因公亡故或命令退休或符合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二、三、四项的资遣人员全数付给。
(二)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未满4年,经核准并办妥离职手续者,均给60%。
(三)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因违反厂规被免职者,给予40%。
(四)连续服务未满2年者不给。
第六条申请手续:申请应向人事部门办妥下列各项手续:
(一)办妥申请表(人事部门备索)一份。
(二)检具婚贴一份(但第五条所称者申请时免送)。
(三)提出婚后3个月内的“离职申请单”(人事部门备索)两份,于“离职申请单”上应填明确定离职日期及盖章后,仅办妥核准手续即可(呈至经理),至离职时再行办理其他应办手续。
(四)服务未满4年者,得在婚前预付6成,余4成于婚后检具户口誊本一份再行发给。服务满4年以上者,离职时,全数核给。
(五)申请期限为婚前1个月起至婚后3个月止,逾期以弃权论。
第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营决策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六、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奖助服务勤慎的员工,谋求员工生活的安定,特制定本办法以协助员工购置住宅。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欲承购正统建设公司于市区或其近郊兴建的住宅房屋(店铺、公寓限第二层以上)者,可依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助。
第三条申请奖助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务满3年,并达法定年龄者,男性员工须服完兵役,其免役者,不在此限。
2.考绩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条申请人应详填本公司印制的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层呈审核。
申请人有多人时,按下列标准评定积点以定顺位:
1.年资:服务满3年者15点,以后每增一年增5点,不满一年之零数不计,至50点为止。
2.考资:最近3年年终考绩平均75分者
3.抚养负担:单身者5点,有配偶者加5点,有依所得税法规定应抚养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点,累加至20点为止。
4.职等:七职等者五点,每进一职等加1点,至10点为止。
积点高者为先,积点相同者以公开抽签方式定其顺位。
第五条凡申请获准依本办法奖助的员工得享受下列优待:
1.在正统建设公司公开推出其所建房屋一个月内订购者,由本公司洽请正统建设公司照该公司公开售价优惠45000元。超过一个月订购者,优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无息贷与申请人10万元以下,以供缴纳自备款。此项贷款由本人直接拨交正统建设公司。作为申请人承购该公司房地的最后一期自备款。
第六条前条贷款自核拨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申请人所属部门于发薪时扣还。
第七条申请人应觅得本公司认可之人为保证人,负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
(一)借款人 民兹向贵公司借得 元。
前项借款自立据之日起分10年无息按月平均由借款人所属单位于发薪时扣还。
(二)前条借款系依后附贵公司“员工购买住宅奖助办法”申借,借款人声明恪遵该办法的规定,如有违反,依该办法的规定处理。
(三)连带保证人负连带清偿债务之责(包括借款本金及违约金万元),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
此致
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
立约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公司(下称乙方)为设定抵押借款事宜,议定条款如下:
(一)借款金额:甲方贷与乙方 元。
(二)利息:无
(三)清偿期限:
(四)违约金: 万元(房屋优惠价款)及应追收利息。
贷款系依“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的规定申贷。倘乙方在借款之日起十年内如将住宅转卖出租或设定抵押与第三人,或未依约按月偿还贷款达三个月时,或借款之日起服务未满三年离职者,甲方得要求乙方就未清偿的贷款即时一次偿清,并依该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追收利息。
(五)抵押标的物,乙方申贷第一条款项,系为购置下列房地,并愿将下列房地提供与甲方设定抵押。
1.土地:
2.房屋:
(六)抵押权顺位:第 顺位。
立约人:甲方:
乙方:
年月日前项连带保证人以保证一人为限。
依本办法申请借款的员工不应是本条所称的保证人。
第八条申请人在借款之日起10年内如有将住宅转卖出租或设定抵押与第三人或未依约按月偿还贷款达3个月时,本公司应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要求申请人履行:
1.要求申请人就未清偿的借款及房屋优待价款即时一次清偿,并追收此未清偿的借款自借款日起至全部偿还为止的利息。
2.要求申请人将该房地移转与本公司,由本公司依本办法的规定记售与其他合格员工,其移转的一切费用税捐(包括契约、增值税等)等均由申请人负担,至申请人已缴的房地价款,则由本公司无息退还。
第九条申请人在借款之日起,服务未满3年离职者,照第八条规定办理,如服务满3年,不追加利息,但须将未清偿的借款一次清偿。
第十条申请人应将其所购房地提供抵押与本公司,其抵押金额应包括:(一)借款金额。(二)房屋优待价款额等。
第十一条申请人经核准贷款,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撤销其权利,致由其他合格员工承贷:
1.自行放弃。
2.交付贷款前离职。
3.经发觉申请人不符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或其申请书有关事项填载不实者。
4.未依本公司所规定期限办理觅保手续或协同办理抵押手续者。
5.因其他事故,经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宜予以贷款者。
第十二条每批奖助人数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随时公布。如分配于第三条的申请人后,仍有剩余时,亦可奖助其他不合该条规定的员工。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七、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员工的房屋津贴悉依本办法给付。
(二)凡外勤人员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本籍地以外县市需租屋以执行职务者,由该人员自行申请,经主任复核,各该部经理核准后始付房屋津贴。
(三)但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房屋津贴:
1.应征在招募地区服务的。
2.在家庭所在地执行职务的。
3.调离是出自志愿者。
(四)每月津贴规定如下:
单身 已婚者
(a)主任以上 600元 1000元
(b)一般人员 400元 600元
(五)津贴在每月20日与薪金一并发放。
(六)外勤人员若因调动而必须取消房屋津贴者,应由该部通知人事室停止支付。
(七)本办法经呈准总经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退职、储蓄福利制度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营运小组办事细则
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
员工储蓄存款办法
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
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一、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营运小组办事细则
第一条依据本细则依据从业人员职限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第17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来源本小组退职酬劳金收入由各公司经股东会承认分配后的拨入数为准。
第三条执行秘书职掌本小组执行秘书秉承主任委员命之办理下列事项:
(1)酬劳金营运事项。
(2)投资及孳息的分配事项。
(3)小组开会的筹划事项。
第四条工作区分有关各公司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帐卡及手册的填制,由营运小组办理。退职酬劳金的计算及分配清册的造具与扣缴凭单的制发等事项由各公司办理。
第五条干事与助理干事的设立本小组设干事一人,助理干事若干名,由公司职员调兼任用。
第六条干事的职掌干事承主任委员之命协助执行秘书办理下列事项:
(一)受理酬劳金的申请、核发事项。
(二)办理总管理处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的分配计算及编列清册事项。
(三)有关文件的撰制、保管、审议及开会通知、纪录等事项。
第七条助理干事的职掌助理干事承主任委员之命协助干事办理下列事项:
(一)退职酬劳金手册的收发事项。
(二)有关有价证券、现金支票等保管事项。
(三)负责收支转帐传票及会计报告的编制、簿籍单据的保管、各项帐册的登记等有关帐务事项。
(四)其他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事项。
第八条财务处理本小组的财务处理、经费收支依照营运小组议决的办法办理。
第九条附则
(一)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改。
(二)本细则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提小组会议备查,修改时亦同。二、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从业人员提高服务精神、发挥工作效率、谨守工作岗位、期于离职后获得安定生活,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的支配、管理、运用及申领、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列内的男性从业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及女性从业人员均不适用。
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按下列百分比支配:
(一)普通酬劳金80%。
(二)特别酬劳金20%。
第五条普通酬劳金5/8部分按从业人员薪资比例分配,其在进入本企业第1年度按6折计算(扣除试用期间后的实际到职月数比例计发,其未满半月者不计,满半月者以1月计),第2年度按8折计算,第3年度按9折计算,第4年度起按十足计算。3/8部分按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成绩,由公司最高主管核定分配,(进入本企业第一年度者,依扣除试用期间的实际到职月数比例计发,服务未满半年,不参加考绩者,均以甲等计算)。特别酬劳金归经营者所得,由公司最高主管核定支配,其在上年度服务未满1年者不予分配。
前项所称薪资,月给制人员按其每年最后1个月的薪俸(日给人员按其日薪额的30倍)计算,均不包括职务加给及其他各项补助津贴。普通酬劳金的分配,以每年3月1日为发给基准日,其在上年度准予特别病假、公伤假(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期间得予分配者除外)或经呈准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按其实际工作月数(未满半月者不计,满半月者以1月计)的比例计算核发。但在发给基准日以前离职者除因公亡故或命令退休或符合人事管理规则第15条第2、3、4项的资遣人员(服务满一年度)外,不予发给。
第六条退职酬劳金除特别酬劳金得支给现金不参加统筹运用外,普通酬劳金依下表标准,现金部分于翌年6月20日一次发给,其余保留以投资于本企业各公司或购买本企业各公司股票为原则,由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设立退职酬劳金营运小组(下称营运小组)负责管理与运用:第七条营运小组应按每一从业人员设置退职酬劳金帐卡及手册,分别记载从业人员姓名、所属部门、到职日期及分配退职酬劳金、孳息、记存股票种类、面值、股数及累积数额,帐卡由营运小组留存,手册在每年结算登记后交其本人存查。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职时不得申请发给或预支退职酬劳金,其权利在职时亦不得转让或提供担保用,但如遇下列情形之一时。须填具申请书经厂处长以上主管核定后连同退职酬劳金手册向营运小组申请给付。
(一)申请项目:
1.因本人、直系亲属或配偶患重病,应付医药费超过1万元者,得检附医院诊断书及医药费收据影本,就其帐卡累积总额以内按实申请给付。
2.因直系亲属或配偶死亡,缺少丧葬费用,须由主管证明就其帐卡累积总额以内申请给付,但一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
3.因本人结婚缺少结婚费用,由主管证明就其帐卡累积总额以内申请给付,但申请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
4.因灾变致住屋遭受重大损害而缺乏资金时(限申请人或配偶或其子女持有的住屋)须检附街道证明及修复费用凭证就其帐卡累积总额50%以内申请给付,但不得超过实际修复费用总额。
5.购置房屋:
(1)因申请人尚无持有住屋,需购置住屋(限以申请人或配偶或其子女名义购置者)而缺乏资金时,凭买卖或委建契约书副本在14日内就其帐卡累积总额70%以内申请给付,每人以申请一次为限,但不得超过购屋所需自备款。
(2)申请购置房屋后,应于一年内提出下列产权证明文件(若确未能于一年内缴附者,应先详具理由向营运小组申请延长期限):
①购买房屋者:契税缴纳通知书收据影本。
②自建房屋者:申报房屋税后由税务稽征处函复的房屋税籍及现值核定函复的房屋税籍及现值核定函件影本(简称“房屋现值核定书”)。
未能按期提出者,人事部门应查明,如无购屋事实,应即由主管依“违反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申领规定的惩处规定”签报议处。
(二)给付方式:
以上各项退职酬劳金申请给付时,以结余现金优先核给,不足部分,依其帐卡累计总额按申请日前一天收盘收(未上市公司股票按营运小组议定价格)折算发给股票。
第九条从业人员退职人员应于移交及离职手续后,按各该从业人员退职酬劳金帐卡记载的累积现金及股票给付。从业人员在职死亡,视为退职,其退职酬劳金依政府有关法令所定顺序由其继承人具领。
第十条退职酬劳金由营运小组以投资在本企业各公司或购买本企业各公司股票及放息等方式统筹运用,在每年终了后结算一次,其办法由营运小组订定。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退职、辞职、免职或解雇时,申请发给退职酬劳金时,须填具申请书,由所属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转送营运小组核发。如有应赔缴公司的款项,应由所属部门通知营运小组,在其退职酬劳金累积数额项下扣抵后发给。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于受任或受雇在公司时,应向营运小组出具其应得的退职酬劳金交营运小组管理及运用的誓约书。
第十三条营运小组设委员7人至11人,每1任期为1年,由委员互推一人为主任委员,2人为常务委员,主持办理本办法所定退职酬劳金的管理运用事宜,委员人选由职工福利委员会提名5人,呈由董事长核定,余由董事长指派,召开委员会均应为公司的从业人员、任期中离职、死亡当然解职。委员处理其职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加损害于营运小组亦同。因委员解职缺额时,由福利委员会另行提名呈请核定或由董事长另行指派补充。
第十四条营运小组设执行秘书一人、职员若干人,由公司职员调兼办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营运小组每2月开会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均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任主席,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常务委员之一召集并任主席。
第十六营运小组应于每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将当年度收支数额及运用情形,向公司及职工福利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办事细则由营运小组另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违反“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申领规定的惩处规定
(一)依“退职酬劳金运用及支配办法”第9条第5款规定,申请人尚无持有住屋,需购置住屋时,须凭买卖或委建契约书申请贷款,并于1年内提出产权证明文件,如违反该款规定,应即由主管依人事管理规则第36条规定签报惩处,因拟订其惩处规定如下:
1.伪造买卖、委建契约书或以原有住屋证件冒充,申领退职酬劳金者:
予以免职,伪造文书部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2.已持有住屋而申领退职酬劳金购置房屋者:
记大过一次,并停止该年度(一年)有退职酬劳金分配。
3.申领房屋贷款后,逾一年仍未能提出产权证明文件,经查是移用该项款额而无购置事实者:
记大过一次,并停止该年度(一年)的退职酬劳金分配。
4.申领房屋贷款后,虽有购置事实,但被委建厂商倒闭,致无法提出产权证明文件者:
叙明事实,经主管证明并签拟限期另购,委建或请准予销案。
(二)前条“已持有住屋”一词,是指在其服务地点可通勤上班范围以内,有以申请人或配偶或其子女名义持有住屋者而言,如因原持有住屋简陋或过小无法容纳而申领退职酬劳金增建或购置住屋者,均依前条第(二)项规定办理。四、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第一条凡依员工优利储蓄办法存款的员工应先填具存款申请书盖妥印鉴后连同存款金额交各单位会计,在存款业日转汇财务部或由存款员工将存款申请书连同存款金额直接交财务部。
第二条财务部于收到存款及申请书的当日,应立即开具借单,交与存款员工收存或寄交各单位会计转交存款员工收存,并设立个人存款帐卡。
第三条财务部在每月5日依个人存款帐卡结计至上月底止的利息,连同支付利息明细(附格式)交各存款员工签收。
第四条利息的计算一律截算至付息日月份的上月月底,凡未满一个月者不予计息,凡超过一个月者按日计算。
第五条存款员工提取本金时应填具提款通知书(附格式)盖妥原存款印鉴后连同借单于提款日5日,前向财务部申请。其应领的利息亦应待下月5日再行发给。
第六条提款金额必须以1000元为单位,如所提金额小于借单金额者,由财务部收回原借单,再连同所提款项及新制借单付予存款员工。
第七条本准则由财务部呈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五、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第一条为响应国家积极参加储蓄的号召,特以优厚的利息鼓励本公司员工踊跃储蓄,以加强员工福利,安定员工生活,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储蓄。
第三条起存金额分为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两种,活期存款最低3000元整,超过3000元部分以1000元为增加单位;定期存款最低1万元整,超过1万元部分以1万元为增加单位。
第四条存款利率储存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分别计算:活期存款利率为月息1.85%,按月付息,如存入期间未满1个月者,不予计息;定期存款利率分为1年期与2年期,1年期的利率以年息24%单利12400元整;如存入期间未满1年者,则改依活期款计息;2年期者其利率以年息26%计算,即存入1万元者2年期满付还本息计15200元整,如存入期间未满2年者,则改依活期存款计息。
第五条活期存款每月计算至该月月底的存款利息,并统一在次月5日发给;定期存款利息则在存款期满的当日计算其存款利息,并统一在次月5日发给。
第六条凡依本办法参加储蓄的员工,应直接携款至本公司财务部或交由各单位会计代汇财务部,并由财务部开具借单交与员工保存。
第七条员工提取本金时应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凡一个月到期未如期提前通知者,视同继续存款。
第八条如存款满期、员工提取本息者,应携同借单向财务部或各单位会计提款。
第九条本公司参加储蓄的员工,其职位在主任以上者,存入金额总数不得超过20万元,一般员工不得超过10万元,如有超过,超过部分不予计息。
第十条遇本公司降低利率时,如不提回,即自降低后的第一次计息日期,依新利率计息。
第十一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修订。六、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
第一条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订定本计划定名为:“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的宗旨在对于参加本计划的员工及其家庭在参加本计划员工退休、离职、残废或死亡时提供各项福利给付。
第三条凡公司正式员工均得参加本计划。参加本计划的员工(以下简称“参加员工”)有履行本计划所定各条款的义务,并享本计划所定一切权利。
第四条参加员工按月以其薪给3%拨缴参加基金(以下简称“参加基金”)。
上述薪给的款额以公司的记录为准。
参加员工应在参加本计划书(格式另定)中授权公司按月自薪给中扣取参加基金的款额。
第五条公司自承以相等于各参加基金款额按月拨付基金(以下简称“相对基金”)。参加员工因停薪留职暂停其缴款时,公司亦不作相对拨款。
第六条公司除按月拨付相对基金外,随时拨赠基金(以下简称“拨赠基金”)。其拨赠基金由公司指定分配在特定的参加员工帐户。但不得以受配参加员工须作等额或相对的缴款为条件。
第七条参加基金、相对基金及拨赠基金均须专用在参加员工及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福利措施。公司拨付本基金的款项及其收益均不发还公司。
参加员工非在实际离职时不得要求提取其参加基金及其所配得的净收益,亦不得要求提取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的任何一部分。
第八条为本基金的管理及经营,由公司就参加员工任命基金管理委员7人,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为当然主任委员。委员会聘请顾问协助,并设执行秘书综合其事务。
委员会管理及经营本基金应按本计划的各项规定。
委员会为管理及经营本基金,制定各项规则及办法。
第九条委员会应设置下列帐户:
1.基金帐户:基金帐户应分别表示相对基金、拨赠基金的总额与参加基金的总额。
2.参加员工帐户:每一参加员工设立个别帐户,分别表示该员工名下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参加基金的数额。
3.必要时设:特别资产帐户”及“特别损益帐户”。
委员会如将本基金参加信托公司的信托基金时,委请信托公司代为设置本条规定帐户。委员会设置本条规定帐户的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十条公司应于每月10日以前,将上月份公司拨款及全体参加员工缴款的总额,以现金连同清单一式二份,分别列于各参加员工名下,员工本人的缴款额及公司拨款额一并送交委员会。
第十一条委员会负责本基金的管理与经营并全权决定基金的运用与投资方式。其权限包括政府有关法令具体条款的特别授权。
本基金的运用及投资不限于本国境内以基金存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政府或任何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债券、投资在不动产或对公司行号、个人或参加员工的个别信用或质押货款。
第十二条委员会经营本基金应收年收益率不低于本地六家主要银行,收受6个月期定期存款所付的平均利率为原则。在利率变动情形下,该项平均利率以一年的总日数除以实际利率与其通行日数乘积的总和计算。基金的收益,属参加基金部分的收益,应按上年度各参加员工帐户为参加基金,及其收益的平均贷方余额比率分配与各参加员工帐户;属相对基金及拨赠基金部分的收益,应按上年度各参加员工帐户内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收益的平均贷方余额比率分配与各参加员工帐户。
第十三条委员会因管理及经营本基金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除设帐费用外)及税捐增多由本基金负担。
上项成本费用及税捐应按当时参加员工帐户内贷方总余额比例分摊。但参加员工或其受益人领取福利给付应扣缴的所得税,依法就该给付金额中扣除。
第十四条
委员会管理及经营本基金,应在每年年度结束后60日内将上年度各参加员工帐户内有关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参加基金前期余额、本期缴款额、所支付的费用、佣金、税捐、分配的收益利润、及本期余额等编制年份报表分送各参加员工。
各参加员工对年报表如有异议须于一个月内随时向委员会查阅有关帐单凭证等资料。
第十五条参加员工除偿还对公司及委员会的债务外,不得将其帐户内的金额出让、出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有类此出让、出质或其他方式的处分,委员会概不予承认。
第十六条参加员工因自动辞职、资遣、退休而终止其与公司雇用关系者,其福利给付除领取离职生效日其基金帐户内参加基金及其净收益的全部外,凡参加本计划5年以上或服务本公司年资5年以上者并可领取参加员工帐户内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的全部金额;参加本计划满4年以上未满5年者可净收益全部金额的3/4;参加本计划满3年以上未满4年者可领取参加员工帐户内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全部金额的1/2;参加本计划未满3年者概不得领取参加员工帐户内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的任何部分。但本计划定有限制及给丧失的规定者应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员工因重大行为不检、舞弊、背信、怠忽职守或其他类似原因被公司解雇者当然丧失其基金帐户内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的全部。该参加员工仅得领回其参加基金及其净收益部分。但应扣除公司所受的损失以偿还公司。
第十八条参加员工因残废或重大的疾病致使不能继续为公司工作者,可领取该参加员工帐内累积基金的总额。
但参加计划或服务年资未满5年因本身的重大疏忽,自损或败德行为以致感染疾病者准用本计划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参加员工殆亡给付额为该参加员工死亡时其基金帐户内累积基金的总额。但参加本计划或服务年资未满5年因自杀者,准用本计划第十六条规定。
第二十条参加员工有权指定受益人(但不得超过3人)领取本计划规定的死亡给付,并随时变更其指定。若参加员工未指定受益人或死亡时无生存的受益人或死亡员工未留有遗嘱的表示时,其死亡给付即发给死亡员工的法定继承人。无法指定继承人者,由委员会代捐赠慈善事业。受益人的指定或变更指定应以书面方式交送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所有自基金给付参加员工或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给付款项,应于受益请求权发生日起3个月内一次进行。上述受益请求权非经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及证明文书并予认可不视为已发生。
第二十二条本计划的相对基金与拨赠基金及其净收益,因本计划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未给付款项应另设专户。
第二十三条委员会在不逾越本计划各项规定的范围内,须按公平一致的原则,准许参加员工取得借款的权利。
参加员工贷款办法由委员会另定。
第二十四条本计划所称年资系指本公司正式员工身份提供的连续性服务,包括一切经核准支薪的给假在内。未经核准及停薪的请假或受停职处分的期间须予中断计算。
第二十五条参加本计划的员工不因参加而享有继续受公司雇用的权利,亦不可视为对于公司因故或紧缩业务、调整工作或其他原因而解雇员工的权力的任何限制。
第二十六条公司可保留终止本计划的权力。公司是项决定时应于6个月前以书面通知委员会及各参加员工。
本计划一经终止,各参加员工帐户内的金额即全部赠予各该员工而不受本计划其他规定的限制。而本计划仍应继续执行至基金全部结清时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计划生效日起,原订本公司员工退职退休金给付办法即予废止。但生效日前已服务于本公司的员工,可保留自本公报之日起至本计划生效日止,依原订退职退休金给付办法可享有的一切权利。而服务未满5年者,依其服务年数按服务满5年者的权利比例享有。前项的权利在公司依本计划第六条将全数金额拨赠在各享有人名下的拨赠基金项内即消减。
第二十八条本计划提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七、员工储蓄存款办法
第一条为响应政府奖励公民储蓄及安定本公司员工生活为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满3个月)而言,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员工储蓄存款的收付、登记、保管、通知等事项。
第四条存入款项时,存款人应自行填妥存款单一份,经核准(财务部主管)后,始复入帐,对票据部分应经交换退一日起算。
第五条提出款项应自行填妥提款单一份,并亲事先核对印鉴及金额栏无误后始得付款,并登记在员工存款卡及存款折支出栏内。
但金额在6万元以上应在2天前通知经管人员始得受理。
第六条财务单位经管人员应于每月(26日)结算一次,利率暂定为以实际存款积极数计算利息。
第七条本办法经核准公布办理实施,如有不宜之处随时签准公布修正。
八、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
(一)兹为倡导同仁储蓄及解决同仁临时急用,特订定本办法。
(二)每人存款数额暂不限制,但借款每次以不超过每月薪津总额为原则。
(三)存借款利息,均为月利1.2%。(照法令规定另扣所得税及印花税)。
(四)存款方式:
1.上班时间内随时可以存提,但提取数额大者,应在事先通知出纳备款。
2.存提款额,每次不得少于1000元。
3.每人开户应填具印鉴卡。
4.每次存提,除填具提存单外,并应将提存金额记入存折内。
5.每月7日为发给上月利息日期。
6.存入款项,除用作提款及借款外,所余数额,以同等利率(月利1.2%)转存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短期借款。
(五)借款方式:
1.借款人条件:
(1)个人及直系亲属、罹病住院或所需医药费过大者。
(2)个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丧葬。
(3)配偶生育。
(4)子女缴交学费或出国深造筹措路费。
2.所借款项分三次在每月发薪时连同利息扣还(如有同仁经济情况好转愿一次清还者听便。)
3.借款人应觅妥同仁二人,共同保证。
4.保证人如中途离职或因故退保时,借款人应另觅新保,在换保手续未办妥前,原保证人应继续负责。
5.上次借款未清还前,不得继续借款。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七)本办法经本公司福利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施。
(八)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订。九、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一)为谋求员工生活安定,增进员工感情,唤起团结合作精神,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本人结婚或子女结婚;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员工子女的教育;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得依本办法的规定申领补助金。
(三)员工本人结婚,给付基本薪资一个月的补助金。并由公司致赠喜幛或拍发贺电致贺。但结婚当事人均在本公司服务时,由一方请领上项补助金,另一方只能请领1500元的补助金。
(四)员工子女结婚,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但结婚当事人在本公司服务时,只能由结婚当事人依前条的规定请领补助金。
(五)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一次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并以2次为限。小产、流产、死产,概不给付补助金。
(六)员工的子女(除任职本公司者外)就读经政府立案的各级正规学校,其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绩(德育)乙等(60分)以上者,得按下列标准申领补助金。但最多以3人为限。
1.专科以上学校(5年制专科4年级以上)每学期给付1500元。
2.高中(职)学校(五年制专科一、二、三年级)每学期给付500元。
3.初中(职)学校每学期给付300元。
(七)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除由本公司致送挽联、花圈、花篮或唁电致哀外,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付一个月薪津的补助金;满二足岁以上子女丧亡时给付半个月薪津的补助金。
(八)申请给付补助金应填具补助金给付申请书暨补助金额领取收据,并检附下列证件:1.结婚补助金:户籍誊本。
2.生育补助金:出生证明及户籍誊本。
3.教育补助金:在学证明及成绩单。
4.丧亡补助金:除籍后户籍誊本。
结婚补助金得凭喜贴、丧亡补助金得凭讣文预先给付,再补办请领手续。
(九)补助金的申请应于给付原因发生起第2个月内,逾期以放弃论。
(十)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十一)本办法各项补助金依法扣缴所得税。
(十二)本办法经呈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子女教育及其他福利制度福利委员会奖学金办法
公司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支给办法
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
对外业务人员申请贷款购买机器脚踏车办法
员工福利委员会服兵役补助办法
下脚料处理办法
员工借书办法一、福利委员会奖金学金办法
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在职员工及其子女继续求学,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一律限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在职员工及其子女。本条所称的子女依民法的规定。
第三条申请人就政府立案的公私立学校为限,补习学校不予受理,凡品学兼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检附就读学校签发学期总成绩单一份申请,如是子女应连同户口誊本一份。
(一)大专组学期总平均分数80分以上,操行70分以上,并不得有任何一学科成绩低于70分。
(二)高中组学期总平均分数80分以上,操行70分以上,并不得有任何一学科成绩低于70分。
(三)初中组学期总平均分数85分以上,操行70以上,并不得有任何一学科成绩低于65分。但大专组每学期必修选修学分必须超过14学分以上,五年制专科学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比照高中组;四年级、五年级比照大专组办理。
第四条申请期限每年分两次接受申请上学期奖学金,逾期概不受理。
(一)每一次自每年4月1起至4月15日。
(二)第二次自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第五条奖学金金额:
(一)大专组:每名每学期奖学金1800元。
(二)高中组:每名每学期奖学金1200元,但就读私立学校学生每学期限额5名。
(三)初中组:每名每学期奖学金600元。
第六条前条第二项高中组就读私立学校学生申请人超过5名限额时,其优先次序如下:
(一)总平均较高者优先。
(二)在职员工优先。
(三)—高年级优先。
第七条奖学金的审查应在申请期限截止后10天内审定,得奖人经本社审查决定后应公开公布,并通知得奖人7天内具领,逾期视同自愿放弃。
第八条本办法经职工福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请主管官署核准后公布施行。
福利委员会子女教育奖助办法
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员工子女努力向学,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适用对象一律限于在本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已缴纳福利金在职员工,有子女在政府立案的学校就读者为限。本条所称子女依民法的规定。
第三条申请人必须检附户口誊本,及其子女就读政府立案的公私立学校证明书一份申请,在学证明书应载明科系年级,但补习学校不得申请。
第四条申请期限每年分两次接受申请该学期子女教育奖助金,每人不得超过3名,逾期概不受理。
(一)第一次每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二)、第二次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第五条子女教育奖助金申请限额:
(一)大专组每名每学期1000元,但就读公费学校者不予奖助。
(二)高中组每名每学期600元,但就读公费学校者不予奖助。
(三)初中组每名每学期300元。
(四)小学组每学期200元。
(五)五年制专科学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比照高中组;四年级、五年级比照大专组办理。
(六)夫妇同为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申请权利时应择定一人为申请人,不得兼领或重领。
第六条各社于申请期限截止后立即详细调查并签具意见,送由福利社主任核发,并报请福利委员会备查,如有虚报冒领款项者,除将其已领奖助金在申请人的薪津内如数扣回,并停止享受子女教育奖助三年。
第七条本办法经职工福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请主管机构核准后公布施行。二、公司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支给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订定的。
第二条凡本公司正式任用员工,有子女就学,并符合申领规定者得依照本办法申请补助。
第三条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每学期在注册后申请,按肄业学校等级依下列规定金额申领。
(一)肄业专科以上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1700元整。
(二)肄业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700元整。
(三)肄业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500元整。
(四)肄业小学者每人每学期补助400元整。
(五)肄业幼稚园者者每人每学期补助300元整。
(六)员工子女就读学校是以教育当局已立案者为限,已立案私立补习学校得比照办理。
(七)职专前三年比照高中标准发给。
(八)公费生或享有其他公费待遇者不予补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在本国境内取得户籍的婚生子女或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为限。
第五条员工依本办法申请补助时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学校在学证明书等证件,呈由各该单位主管查对后转送人事主管单位转呈核发。
第六条如配偶同服务在本公司者,应择一申请,不得重复。
第七条员工请领补助金如有虚报、冒领或重领等现象之一者,一经查明除追回已补助金外并得移请惩处,其单位主管并受连带的处分。
第八条申请教育补助费的员工每学年上学期的申请,应于9月底以前正式任用者为限,下学期则3月前正式任用者为限。
第九条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三、营业、保养人员交通津贴支给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营业、保养人员因执行经常业务,确需以机车为交通工具并自备机车经总经理核准者,由公司按其实际服务日每月发给980元交通津贴。
但无能力自备机车者得申请公司补助购备机车。
由公司补助购备机车者每月发给交通津贴500元。
第二条前条交通津贴于每月5日发薪同时发给之。
第三条依本办法支领交通津贴人员行车所需燃料费、保养修理费均应自理,不得向公司请领汽油费。除奉派远途出差,其交通费得按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核实支给外,概不得请领交通费。
第四条依本办法申请公司补助购备机车补助款以16300元为限。申请人得在气缸容量100至150范围内购买机车。
第五条依本办法申请公司补助购备机车以公司名义请领牌照,牌照税及保险费由公司负担。该车使用期限为三年,使用满三年该机车即归申请人所有。
第六条依本办法公司补助购买机车人员因调职无需机车为交通工具或因故离职者,除停发交通津贴外,所补助购备机车应一次缴清折旧残值(折旧率为每月480元),但调职人员可申请分月摊缴至缴清为止。
第七条依本办法公司补助购备用机车在未满三年期限前若有遗失或损坏时应由申请人负赔偿或修复责任。
第八条依本办法申请补助购备机车人员应觅妥同事一人以上为保证人或铺保,如申请人发生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现象而无法清偿时应负连带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呈奉总经理定实施。四、对外业务人员申请贷款
购买机器脚踏车办法
第一条贷款对象
本办法对外业务人员因业务需要,向公司申请贷款购买机器脚踏车(以下简称机车)使用。
第二条申请
对外业务人员需要申请贷款购买机车者,应填具“对外业务人员贷款购买机车申请书”(表9.5.1)及“切结书”(表9.5.2)呈经理核准后交总务部门。“对外业务人员贷款购买机车申请书”一式二联,第一联送会计部门存查,第二联存总务部门凭以办理请购、所有权登记、扣款及投保等事宜。表9.5.1对外业务人员贷款购买机车申请书
表9.5.2切结书
借款人 因对外业务的需要,向本公司申请贷款 元购买机器脚踏车,愿遵照“对外业务人员申请贷款购买机器脚踏车办法”的规定履行偿还贷款之义务。如有违背时,保证人愿与借款人连带负偿还责任,并任由公司自其薪津或退职酬劳金扣取抵缴贷款。特立本切结书为据。
此致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
住址:
所属部门:
保证人:
住址:
所属部门:
年月日第三条贷款标准及偿还方式
机车统由公司采购,其贷款额以90为原则,如有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筹款。机车款以无息方式贷与,每月由薪津内扣缴500元至全部缴清为止。
第四条所有权归属
机车R所有权登记予申请人,机车牌照申请书等附件则于办理登记后由总务部门保管至贷款还清后发还。
第五条机车费用补贴标准
因公使用机车其耗用的汽油、机油及修护(含折旧)费等按下列标准由公司补贴给使用人:
1.每行驶150公里补贴1加仑汽油费。
2.每行驶100公里补贴1公升机油费。
3.每行驶100公里补贴70元修护(含折旧)费。
第六条费用申请方式
机车使用人外出时应登记“外勤活动记录表”一式二联(表9.5.3)写明去处送交主管,公毕(或翌日)填写里程呈主管复核,于每月底汇总计算费用。第一联使用部门存,第二联附“旅费报销清单”请款并于翌月3日前送达会计部门。
第七条离职或职务变动的处理
使用人于机车款付清而于中途离职时,应将尾款一次付清。如因职务变动再无外勤必要,其机车费用的补贴(含税捐、保险费)应即停支,未付清的机车贷款仍应按月扣缴。
第八条违警事项的处理
使用机车人员应遵守法令及交通规则,如有违罚款等情形,使用人应自行负责。
第九条保险费的负担
汽车保险费按公司支付补贴30%支给使用人,由使用人直接支付。
主管 申请人
本单一式二联,外勤前填写路线送交主管,公毕(或翌日)填写里程呈主管复核,于每月底汇总计算费用,第一联使用部门存,第二联附“旅费报销清单”请款,并于翌月三日前送达会计部门。五、员工福利委员会服兵役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为倡导节约,嘉惠应召服兵役的职工,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职工,因应召服一年以上的兵役,得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补助。
(三)本公司职工申请兵役补助费,其给付标准如下:
1.服务一年以上未满二年者,补助500元。
2.服务二年以上者补助1000元。
(四)申请服兵役补助费,应由申请人于接获征集令后,填具申请书,连同征集令复印件一份,送请公司人事管理单位证明年资后提送职工福利社核领。
(五)本办法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六、下脚料处理办法
(一)本公司变卖下脚料时,悉依本办法处理。
(二)所谓下脚,系指不列入财产目录的消耗品,经使用后残余废料及购进财产时的包装物,
如未经计入成本者或厂中经过制造过程所残余的废料,本厂已无用途尚可资为他用仍能变卖之物。
(三)本公司有关单位欲变卖下脚料时,应填“下脚料变卖申请单”一式三份,呈请该部经理核准后,交给总务变卖。(工厂由仓库组负责变卖)。但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核准。
(四)每次变卖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时,须有二家以上估价,以采用最高者为原则。但本公司内的买卖不在此限。
(五)公司或工厂变卖下脚时,应通知稽核及职工福利委员会派人参加。
(六)变卖下脚料时,会同人在申请单上须填购买人姓名或商号名称及变卖金额并签名后一份交给变卖单位留存。
(七)下脚料变价时,应开立统一发票并先以“杂项”附申请单一份收入列帐,另一份申请单交福利委员会。于每月底提拨40%给职工福利委员会当为福利金。
(八)本办法经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七、员工借书办法
(一)为便于图书的管理并使其能在短期内更广泛地借阅于各位同仁起见,特订定本办法。
(二)向图书室借阅书籍杂志者,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则。
1.凡欲借阅本图书室书籍、杂志者,应先向管理人员登记并取书。
2.定期性报章杂志,原则上于次日归还,月刊则可于两日内归还。
3.一般书籍均须在一周内归还;逾期者须请续借一次但不得转借他人。
4.每次每人限借杂志一本,书籍二本,期限已至而未归还者,不得再请求借书。
5.离职时,必须还清所借书籍、杂志。
6.对于所借的书籍与杂志应妥为保管,如有遗失或严重损坏等情形,须负责赔偿。
(三)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