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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41:04 发布

分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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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监督制度1、目的为加强集团对各子公司、分公司考勤管理监督,规范员工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说明考勤管理制度是集团各部门人员、子公司、分公司关于考勤管理的最高准则,是公司所有考勤管理的指导制度,本考勤管理监督制度是对考勤管理制度具体实施的补充说明。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4、内容1.1、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每日打卡四次,上下班必须打卡。办公室人员必须要遵照执行,生产或者与生产配合工作的特殊人员除外。1.2、各子公司、分公司人事必须实事求是根据考勤记录汇总考勤统计表,对于迟到、早退一共分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分(含)钟之内的未到人员,10分到30分(含)之内未到的人员,超过30分未到的人员。迟到10分之内,有三次机会,次数超过三次的人员要及时标注,按考勤管理制度事假半小时扣款,迟到超过10分小于30分钟的,每次都按事假1小时扣款,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迟到时间的双倍小时扣款,具体规定,详见考勤管理制度。集团人力资源部会不定期的早上上班前,打电话查询是否按时到岗的人员情况,如发现到岗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扣除考勤人员绩效分;对于忘记打卡、外出、出差等未打卡人员,要及时催他们补卡。忘记打卡次数超过三次的,要特别标注。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会不定期的对外出补卡,忘记补卡的人员进行补卡单的抽查,发现与考勤统计不符的,扣考勤人员绩效分。所有未打卡,又未及时补卡的人员,一律按忘记打卡处理,补卡程序,参照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1.3、各子公司、分公司对于本公司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人员,要从加班时间开始打卡,加班结束后,还需要打卡。如不方便打卡,要及时报备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统计,报相关领导审批,并保留加班表,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会不定期的根据考勤数据检查加班人员的加班情况,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扣考勤人员绩效分。1.4、各子公司、分公司关于一线工人的考勤记录,要保管好,以供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的不定期检查,发现有不相符的,扣考勤统计人员绩效分。1.5、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考勤统计的人员必须在每月8日前,把相关考勤数据统计好,整理出一份完整的考勤数据表,与原始数据一起发OA给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审查及计算工资。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员会根据原始数据,核对考勤数据表,发现三处以上错误,将扣负责考勤统计人员绩效分。1.6、本考勤管理监督制度未尽事宜,以集团考勤管理制度为准。1.7、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