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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9: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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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职工上下班及休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局全体人员。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三条考勤时间界定:(一)“全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全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三)迟到及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四)缺勤及休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第四条上班时间和签到时间的界定: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签到时间:上午8:50-9:00;下午13:00-13: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第五条迟到超过签到时间上班(补签到)的视为迟到。第六条早退提前30分钟及以上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第七条病.事假
(一)病、事假指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须请假的情况;(二)病、事假1天以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三)病、事假1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四)病假超过三天(含),需出具县(市)级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等方可请假,无证明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八条旷工。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三)请霸王假的;(四)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未到岗(五)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到岗的。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去向报告制。考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未签到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说明事由,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
按旷工处理;科室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经发现的,视为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干部职工要随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发电话费40元,直至扣完当月通讯费,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因通讯不畅造成较坏影响,后果严重的除扣发电话费外,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勤、签到、通讯畅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第十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因事、病不能到岗,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第十一条节假日安排的值班、加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第四章考勤员职责第十二条考勤员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并于每月月底统计汇总,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第十三条考勤员自觉接受对考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考勤人员在执行考勤中,如发现代为签到,将严肃追究考勤人员责任。第五章休假规定第十四条公休假、探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处理。当月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累计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累计3次以上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累计旷工时间,旷工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其它处理。根据XXXX局绩效考核方案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冲突,以国家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规定为准,其解释权属XXXXXXXX局。附:1、XXXXXXXX局上班签到表2、XXXXXXXX局请假申请表3、XXXXXXXX局工作人员_月(季度、年)考勤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