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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08:47 发布

关于印发《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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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2007〕1号关于印发《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条例》的通知各班级:现将《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二○○七年十月十七日主题词:学生考勤管理条例通知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办公室2007年10月17日印发(共印25份)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纪律管理,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生。第三条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考勤范围包括上课、实验、军训、形势政策课、早晚自修以及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等。第四条考勤目标:全院学生旷课率控制在0.5%以内,迟到率2%以下。课堂秩序良好,无不尊敬老师的行为。教师严谨教学、学生积极回答问题,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第二章关于请假、销假的规定第五条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附上有关证明,因病请假必须提交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诊断书。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事后补假。第六条学生请假须办理以下手续。(一)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温州大学生环学院请假条》。(二)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不包括三天)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续假手续。因故需申请续假者应按本条(二)款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四)销假手续。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五)学生考试(包括补考)期间请病、事假者,不论时间长短,一律由学院分管教务工作领导批准,并办理缓考手续,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六)学生利用节假日离校,应将去向事先报告班主任,并在上课前一天晚上返校。(七)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应办理休学。(八)学生在修读某门课程时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取消该课程的考核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课论处:(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二)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逾期不归者。第三章考勤和课堂纪律管理第八条考勤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是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工作由各班副班长负责,班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九条负责考勤的班委在课堂上根据出勤情况要填写考勤登记表,并送交任课教师签字。 第十条班主任每周必须至少对所在班级进行考勤抽点1次,辅导员每个月必须至少对学院的班级进行考勤抽点3次。第十一条负责考勤的班委按周将统计情况登入《温州大学生环学院学生考勤汇总表》,并计算出到课率。班主任对任课老师点名得出的考勤情况、考勤班委登记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并交给班委会于下周一向全班同学公布,并报学院辅导员处备案。学院学生科每月统计全院各班平均到课率,纳入四项班级竞赛考核。第十二条考勤班委一学期内三次无故不考勤给予通报批评,六次无故不考勤撤销职务。第十三条考勤计算办法(一)缺勤一节课按旷课一学时计算。(二)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计算。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旷课一节计算。(三)早自修或晚自修缺勤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第十四条 课堂纪律实行督查制。由学院教风学风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班级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凡在抽查期间有穿拖鞋进教室、带早餐进教室、上课期间有睡觉、玩手机、看报纸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获者,一律通报批评处理。第四章考勤情况与奖罚措施 第十五条考勤班委在考勤时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主要追究考勤班委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第十六条辅导员每周对课堂考勤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学生考勤表不符的(相差5个百分点及以上)将视为考勤表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班级在班级竞赛中将予以扣分并取消班级的评优资格。第十七条学生的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评优和班级竞赛的评选依据。学期出勤率低于95%的学生和低于95%的班级,均不能评为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第十八条实行预警制。旷课达2学时者学院对学生本人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旷课达8课时者学院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旷课达10学时以上者,则按《温州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九条凡有旷课现象严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发展党员,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向有关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时,明确说明旷课之表现。凡学年有旷课现象严重者取消该学生参加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等评优资格。学期内有旷课现象者不能享受该学期特困生补助,不能享受助学金等。第二十条学期全勤的同学综合考评中德育分每人加20分,缺课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5分,因旷课受到纪律处分者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扣分。第二十一条每月进行班级出勤情况评比,全院评出“月课堂出勤优秀班级” (本月课堂出勤率为年级第一且出勤率高于95%)、“月课堂出勤较差班级”(本月课堂出勤率为年级最低且出勤率低于85%),并将评比结果在宣传栏公布,以此作为“优良学风班级”评比依据。第二十二条学生在点名时冒名答到的,对冒名答到者和被点名者都进行通报批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学院学生科,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0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