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77 KB
- 2022-05-17 13:07:58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学生考勤制度 刘老庄小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2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二、每个班设立点名册记录薄,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
五、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六、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上报到校安全处。 篇二: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出勤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到系办公室报到注册。 (二)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学院及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实验、实习、见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不得迟到、早退。 (三)节假日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二、考勤办法
学生考勤工作由各院系全面负责。学生每天的考勤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程序是: (一)由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每天按课程节次填好《考勤登记表》(每节课的考勤登记须经任课教师核准签名),每周统计一次,报院系办公室。 (二)各院系办公室每个月做好学生的月考勤统计,填写好班级考勤月报表一式三份,一份存系,一份向班级公布,一份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每学期期末考核前,各院系要做好学期考勤统计工作,填好班级学生考勤统计表及院系学期考勤统计表(一式三份),并各报一份至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请假办法 (一)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先向本院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审批表》,填写清楚后,按下列规定报批,然后送本院系办公室登记。 1、请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两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3、请假十天以上,由教务处批准; 4、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由领队教师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不得事后补假。请事假者应有充分理由,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公假者,应持批准证明向院系办公室登记。
(三)学生请假期满,应向院系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销假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 四、旷课、缺课的处理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实习、见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政治学习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活动)旷课一天,按每天四学时计。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各本院系应令其检讨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旷课达到一定时数者,给予纪律处分。 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十学时(集中活动三天)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十学时(集中活动五天)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三十学时(集中活动七天)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四十学时(集中活动十天)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凡因旷课受过处分者,加重一级以上的处分。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一学期累计缺课时数(旷课、病假、事假时数以及迟到、早退折成的旷课时数,公假可不计入)达到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原则上作休、停学处理。 (六)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系领导办公会议讨论作出处分决定,并填写处分决定书,正式公布,并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记过以上处分由系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提出处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认为违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草拟处分决定书;学生在其违纪行为审理过程中享有咨询、陈述、申辩的权利,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正式发文。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每一节课,由值日班长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3、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1天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1周及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