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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06: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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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记录 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负责人将考勤表交到经理处。 考勤表是财务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处罚 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罚款30元。 早退:凡未向领导请假,提前30分钟离开者,罚款50元。 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旷工按旷工1天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旷工采取扣除2倍日工资罚款办法。 3、事假 员工因事假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无工资。 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酒店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酒店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酒店经理请假需报总经理审批。 4、全勤奖励 当月员工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且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现象的,发放全勤奖50元/人。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2、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3、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4、不得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扯电线。 5、严禁在宿舍内乱贴画,乱钉钉子。 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7、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8、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9、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不得偷拿钱物。 10、不得损坏宿舍内公共设施,违者按价赔偿。
11、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吸烟、做饭等。 12、住宿员工每晚不得迟于22点返回宿舍。 13、以上条款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200元罚款。 14、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宿舍的安全、卫生等管理。 15、员工下班后离开酒店应返回宿舍休息,否则在酒店和宿舍之外的地方发生意外,酒店概不负责。 盘点管理制度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意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2、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等。 3、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盘点。 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账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二、盘点方式、时间 1、年度盘点 存货:由各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31日。 财务:由财务会计盘点。 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2、月度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三、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2、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现金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各项财产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各项财产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中、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仓库管理办法
为规范库存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合理、有序的调配以满足酒店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库 1、所有物资采购回酒店后,采购人员持经领导审批的采购清单并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对所采购物资进行入库。 2各部门所需领用物资时,由经办人开具领料单,经酒店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仓管员据此入账。 3、需报废物资由仓管员列出清单,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库报废。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库存物资必须分类存放,库房做到整洁、有序。 2、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接拨入使用部门,并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3、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发现有变质、超期等异常应及时报请处理。 4、仓管员有义务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做好防火、防潮、防霉变防虫、防鼠、防盗等各项工作。 5、按期配合财务完成盘点工作。 6、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将予以严肃处理。 篇二:酒店考勤管理制度(定稿) 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考勤管理,令各项考勤更加准确、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员工考勤要求及请假规定根据酒店经营需要,本酒店行政班次人员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8:00;倒班班次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经营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包含用餐时间。 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组织员工从事非业务性活动(如旅游、参观、娱乐等)必须报经酒店管理层批准。 全店员工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因特殊情况,部门需调整上下班时间,需向总办进行书面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享受国家和酒店规定的假期时亦须履行有关手续,员工请假须按相关规定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执行。 非因营业、工作急需不得擅自加班加点,未经上级批准的加班加点酒店不予认可。
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制度,自觉遵守本《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按照规定签到、签退;当日的签到、签退记录,不得他人代签或月终补签,一经查出将对部门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员工内部调动,调出部门负责将当月考勤情况填写在《优尼客酒店的调职单》上,由调入部门月终上报。 各部门应确定专门(或兼职)的人员作为部门考勤员。考勤员由各部门经理指定,报总经办备案并接受考勤知识的培训,日常考勤工作业务受总经办指导。各部门考勤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办事,对本部门报送的考勤准确度负责。凡申请连续休假三天及以上的员工(行政班员工三天及以上,倒班员工五天及以上),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批后,由申请人送交总经办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未获得批准离岗休假者按照旷工处理,依相关规定扣发300%日工资。未获假而离岗的员工,部门应及时上报到总经办,否则将对休假者部门负责人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休假期满后休假者应在上班的第一时间到总经办销假。休假后未及时到总经办销假者,视为旷工,部门经理对该情况未及时反映也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按时销假上班)。 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按照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个别员工批准违规假期,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均应一视同仁按照规定扣发有关待遇或受到相应处分。
所有考勤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若员工上下班指纹考勤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无上班记录或无下班记录),部门当日或次日需将情况说明交至总办,否则将默认为事假,扣除当日日工资。情况说明每月使用不得超过3次,超出部分若无特殊情况部门经理仍为其签批者,扣除当事员工当日日工资并对部门经理做出经济处罚。 四、存休与存时 因为工作需要而加班时,应在下班时填写加班记录(部门自行准备“加班记录本”),由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均下班时,由行政值班经理签字确认; 凡加班人员应服从部门安排进行补休,不服从部门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员工使用存休时间,应事先申请,经部门批准,方可离岗补休。未经申请或虽经申请但未获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算作加班,进行存时(存时以半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因个人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拖延导致的无法正常下班,则不计入存时。
倒班班次人员的存休不得超过5天(或40个小时。年假、法定假日除外);欠休不得超过三天(或个24小时)。所有存休和存时,部门需在根据经营情况及时安排补休,否则,将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进行无偿清零处理(特殊岗位和特殊时期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存休、存时/欠休、欠时的时限)。欠休、欠时超出部分将在超出的当月扣除相应的日工资。 部门需合理控制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的加班,若因部门安排不当,造成员工在正式离职时还有存时或存休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 行政班次人员的加班需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否则不计入加班。行政班次人员严禁先休假后补班。若无存休,但需请假者,按正常程序扣除相应日工资。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加班不予补休。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适量请假,报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工资待遇照发。 五、迟到和早退 凡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以着工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晚到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对迟到或早退的员工按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1)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20元;(需提前5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2个小时,罚半天工资; (3)迟到或早退2个小时至4个小时,罚全天工资; (4)迟到或早退4小时至8小时,视为旷工一天,罚三倍日工资; (5)参加培训和外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位,否则将参照以上四条进行处理。
(6)每月累计迟到两次者,从第三次起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月累计迟到5次(含5次)、年累计迟到7次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六、旷工 员工无故缺勤半天以上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计为旷工: 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者; 不服从工作调动,擅自不到岗者;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假满不归,无故不到职(岗)者; 各种假期无证明或无有效证明者; 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者; 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假期证明而责任在本人者; 脱产学习人员以及出差人员期满后不按时返岗者。 员工无故旷工应由部门给予严肃批评,旷工期间按照实际时数扣发工资,并扣发其它奖金、补贴、过节费、年终奖等。 旷工三天内(不含三天)扣发旷工期间300%工资及各项补贴,当月无增发绩效;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病假
申请休病假的员工,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有效证明为且仅为医院盖有鲜章的病假条,需注明病由、住院或建议休假时段,病假工资按该时段进行核算)和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主任签批,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若无以上手续,则按事假处理。 因急症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由部门人员代患者先到总经办进行快报,患者或患者家属于突发日起三日内带上病情证明到总经办办理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请病假手续的,将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无证明或证明丢失者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医疗期 (1)长期病假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时间规定:在本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2)在合同期内,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或6个月医疗期者(含病假天数全年累计3个月或6个月),酒店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病假期内按基本工资的60%进行发放(根据工龄和医疗期来核定计算基数)。 另: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4)病假到期,应正常上班工作。如仍不能工作,则须到医院复查,需要继续休息者,应重新开病假条,不得口头续假。 (5)病假证明不得涂改、伪造等,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身体不适,如打架、酗酒受伤或乱搞两性关系传染性病者,不能按照病假处理。 (7)员工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离开本市或发生急症时,如为乡级以上医务部门急诊证明,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8)慢性病症如需要长期申请病假最多不超过3个月或6个月,原则上按停薪留岗对待,且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否则一律无效。如需要申请休长假治疗,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9)病假期跨两个考勤月者,前1个月交假条并在下月考勤表上注明;住院跨两个考勤月者,出院前在考勤表上注明,出院后补交证明。 八、事假 (1)员工因事需请假的,需填写事假申请。
(2)主管及以下人员连续请事假天数在三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上交总经办备案;凡连续请事假天数超过三天不到七天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须交至总经办审核批准。超过七天(含七天)假期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事假期内无工资,可占用公休假期。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事假申请需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九、婚假 (1)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2)婚假应提前15日向部门经理提交婚假条报总经办审核,得到批准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交总经办方可生效。 (3)婚假须一次性休完,假期申请有效期自颁证起90天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4)婚假期间标准工资及各项补贴照发,超假则视情况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十、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享有三天的有薪慰唁假。 (2)员工应在休假前提出书面申请,假期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需出示有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否则将按事假处理。 十一、工伤假
(1)工伤假由具有认证资格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报总经办审批后经成都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可按规定享有工伤假及有关待遇。 (2)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而需要休养可视为工伤,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享有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但是否能享有工伤假的相关待遇应根据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无诊断证明或手续不全,未确认为工伤以及超过批准休假时间者,视情况按照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3)工伤假期间工资以及各项工资性补贴照发。 十二、带薪年假 (1)酒店正式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的,享有带薪年假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年度休上一年度的年假。 (2)酒店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酒店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书面申请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凡在1年(公历年)时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待遇。若在休假后,再请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在下一年不再享有休年假。
(5)凡在1年(公历年)时间内员工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5次及以上的,当年无年假,次年不得享受年假待遇。 (6)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员工请假单》,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并由总办主任签批后方可离岗;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7)年假在当年内安排,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分三次安排(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底)。如确因为工作需要不 能休假者,经本人所在部门申请,总经办批准,最迟可以延迟至次年的2月底,过期作废。 (8)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的淡旺季,做出本部门员工全年休假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的员工休年假。因员工休假而影响到工作,将对部门负责人及休假者进行处罚。凡是部门安排休假而不休者,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十三、工资及奖金发放标准 (1)法定节假日当日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天数×3(倍); (2)平时加班折算成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平时加班天数; (3)小时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8(小时);
(4)病假工资:基本工资×60%(服务期2年以内按60%,2年-4年按70%,4年-6年按80%,6年-8年按90%,8年及8年以上按100%)÷×病假天数; 病假月工资:基本工资×60%(服务期2年以内按60%,2年-4年按70%,4年-6年按80%,6年-8年按90%, 8年及8年以上按100%。) (5)事假扣款: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事假天数; (6)旷工扣款: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旷工天数×3(倍); (7)本制度行文中“日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 (8)销售人员的工资总额不包含浮动工资; (9)年终奖:年终奖金是酒店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是加强员工忠诚度的有效手段,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酒店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年终奖金进行发放。 a未提出离职的已转正的在岗员工享有年终奖;b凡在一年(公历年)内,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事假超过20天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50%及以上的相应年终奖;c扣发年终奖的其它情形。 (10)其他福利:已转正的在岗员工享有过节费、生日费等其他福利。
十四、附则 (1)本制度遵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酒店情况而制定,与国家法律有冲突的地方,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本制度中未明确或不能详尽的事宜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另行处理。 (3)本制度如有更改增删时,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通知各部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所有。 (5)本制度生效的同时,之前相关的考勤制度将失效。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 以上内容妥否?请领导批示。 篇三:酒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酒店每年365天,每年24小时营业。 2、一线岗位员工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享有法定节、假日,每月休息四天,实行轮休制度。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班次,不向某一员工保证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3、机关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周六、日休息。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未按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正常出勤或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二)扣罚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两次罚款50元; 迟到、早退三次罚款100元; 多次迟到、早退,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2、旷工: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并扣除一日工资和一个月年 终奖; 连续旷工两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200元并扣除两日工资和当年
的年终奖; 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三天,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调岗、调班、调休者,罚款100元。 4、当班时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岗位闲逛、闲聊、办私事者,给予口头警告,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考勤规定 1、考勤截算日为:上月25日至当月25日。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地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考勤记录应完整、准确、详实、清楚。每月26日前将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的考勤表交人事培训部审核,并附各类原始请假单据(请、休假报告单、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本等)。 3、人事培训部负责审核每月考勤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签名,最后呈送财务部核准发放工资。 三、请、休假管理 (一)请、休假规定
1、员工请、休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休假报告单。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属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除外。 2、员工请、休假需经所在班组班长及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请、休假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有超越权限批假者,扣除审批人员当月岗 位工资的50%。 3、请、休假报告单一式两份,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随每月考勤表一并交到人事培训部备案。 4、各部门每年年初要作出书面休假计划,合理安排员工休假。 (二)假期类别 1、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2、工休假 ⑴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有带薪工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⑵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工休假: ①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②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③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120天以上的;④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的(含30天)的; ⑤一年内累计请病、事假相加超过60天(含60天)的; ⑥当年下半年由外单位调入酒店的,或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已在原单位休过年假的。 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工休假的假期。 ⑷工休假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不跨年度安排或累计。经领导批准,可分 段安排。 ⑸工休假一切待遇不变。 3、婚假 ⑴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属于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岁周岁以上),另增加10天假期。 ⑵原则上婚假应在领证当年即安排休假,确因工作原因当年无法安排的,可延至第二年,过期不再安排。 ⑶婚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4、丧假 ⑴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集团:7天) ⑵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假期内返回酒店上班,应提前请假,假期按事假处理。 ⑶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5、产假 ⑴女员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晚育者(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独生子女(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⑵休产假凭医院证明一次性休完。 ⑶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 6、看护假 凡配偶生育符合国家政策的,给予男员工10天的看护假(限在妻子产假期间)。配偶实施结扎的,可享受3天;人流手术的,可享受1天;引产手术的,可享受5天。看护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7、哺乳假 ⑴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发本人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的75%,不享受酒店其他福利。 ⑵女员工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视为出勤)。⑶
婴儿满一周岁后,需继续请假者,经酒店领导批准最多可请事假一年,期间取消包括工资在内的一切福利待遇。 8、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接受节育、流产手术的酒店员工,凭医院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⑴放臵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3天;符合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2天;皮下埋植剂避孕,植入或取出的,可休息3天;男性结扎的,可休息10天;女性结扎的,可休息30天。 ⑵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可休息45天。 ⑶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⑷节育手术及流产假期间,不享受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未婚人流或已婚生育后因未采取措施的人流,按事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节育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