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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范例指导学习员工手册制定日期:2011.09.02前言本《员工手册》已于2011年9月2日明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全体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总经理:2011年9月2日目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人事制度………………………………………………………………………………………………3第一节招聘与录用…………………………………………………………………………………………3第二节劳动合同的签订……………………………………………………………………………………3第三节辞职与解聘…………………………………………………………………………………………4第四节人事调动……………………………………………………………………………………………4第五节人事评价……………………………………………………………………………………………5第六节教育培训………………………………………………………………………………………………5第七节退休……………………………………………………………………………………………………5第八节人事管理………………………………………………………………………………………………5第三章薪金待遇制度…………………………………………………………………………………………5第一节工资…………………………………………………………………………………………………5第二节福利待遇………………………………………………………………………………………………6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第三节劳动保险……………………………………………………………………………………………6第四节工伤………………………………………………………………………………………………6第四章考勤制度………………………………………………………………………………………………6第一节工作时间及考勤………………………………………………………………………………………7第二节请假制度………………………………………………………………………………………………7第三节休假制度………………………………………………………………………………………………8第五章奖励和惩处……………………………………………………………………………………………9第六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14第七章公司保密制度……………………………………………………………………………………………15第一节原则……………………………………………………………………………………………………15第二节保密范围和密级确……………………………………………………………………………………15第三节保密措施………………………………………………………………………………………………15第四节责任与处…………………………………………………………………………………………………16第八章文明公约………………………………………………………………………………………………16第九章附………………………………………………………………………………………………………17第一章总则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为建立明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模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合法、合理、公正地进行人事管理,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手册。第二章人事制度第一节招聘与录用第一条:公司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公司职位编制,遵循因岗设人的原则。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所需员工的数量及要求,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管理部组织招聘。第二条:员工的招聘通过网络、人才市场、广告招贴栏、互联网、报纸广告等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第三条:经过对招聘资料的筛选,由管理部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考核,入选后报总经理审核确定。第四条:新员工在收到《录用意向书》后必须在三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上班手续,填写《人事登记卡》,并交付以下证件存档:(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两页)复印件各一份;(2)学历、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同时交验;(3)有工作经验者,提交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社会保险转移单各一份。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4)<入职声明>《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5)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此项不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聘为本公司员工,录用后被发现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被开除公职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4)曾在本公司或所属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5)录用时,经本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6)未满18岁者或超过60周岁者;(7)被医院诊断为患有精神经病、癫痫病、传染病者(8)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9)对其他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10)其他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者。第六条:人事任免权者应以业务为中心,公正地考虑本人的技能、愿望、能力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合理地人事任免。第二节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经劳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不得超过6个月。:新员工一律实行试用制。新员工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为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3年以下的为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超过6个月,自上班之日起实施。特殊招聘人员的试用期,可经管理部裁决后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管理部填写转正评审表(附件:《转正评审表》),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间以转正以后基本工资的80%计发,且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九条:员工在试用期也是公司正式员工,也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第十条:试用期包含于出勤年数计算中。第十一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在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被发现应聘时违反公司规定的;(2)试用期被发现应聘资料有假的;(3)试用期被发现违反公司规定、言行不端正的;(4)《转正评审表》的得分低于80分的。(5)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以《劳动合同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履行权利与义务,如有违反,承担相应责任。第三节辞职与解聘第十四条:本公司有权在试用期内可以与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员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经通知公司而擅自离职的,扣发其当月工资的20%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十六条:试用期过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七条: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使合同无效的;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公司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A: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或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B:本公司歇业或转让时;C:本公司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的工作可安排时;D:本公司宣告解散或经营期满;E: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向公司要求提高工资等变更原合同约定的无理要求的;F: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员工可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完毕有关交接手续后,公司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1)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2)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合法利益;(3)合同期未满不愿继续留职者,应当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4)员工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手册未规定事项,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员工因故辞职,应当提前30天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管理部审查,申请书经管理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二十条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离职应按规定妥善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处以其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0%金额的处罚,并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须按规定填写《辞职人员交接清单》,内容为:(1)帐、卡、表、单、卷宗等文件资料清单;(2)钥匙、图章、文具及业务上的各类工具清单;(3)工作笔记、计算机、软盘、工作文档、客户电话清单;(4)经办业务未完成事项及要点清单;(5)办公用品、领用公物、财务欠款等归还清单;(6)工作证或其它部门证件收回清单;(7)离职之日前一年公司发放的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8)其它。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第二十二条<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未办妥离职手续即不来上班,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处以其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20%金额的处罚,并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员工解除合同手续不清,有侵占公物、公款使公司遭受损失者,一律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条:移交手续办妥后,管理部办理最后解除合同手续,办理终结备案和档案移交等手续。第二十五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或者提出辞职正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或未获公司批准时,在法定期限内,不得私自为其他的公司工作、经营和服务,否则不论对公司利益有损否,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节人事调动第二十六条:内部调动(1)内部调动指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到机动岗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应向部门经理申明,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整。(2)各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若有遗留问题,必须待问题解决之后,方可正式办理调动及交接工作。(3)工作变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4)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5)《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3个月平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某单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或者累计3次轻微过错或者2次记一般过错或者1次记较较大过错者,公司可以认为其不能胜任工作可予以转岗者下岗位培训处理。第二十七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对此类员工实行下岗培训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下岗培训条件A.累计3次轻微过错或者2次记一般过错或者1次记较较大过错者;B.员工3个月平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某单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C.出现其他情况公司确定认为应当下岗培训者。(2)下岗培训时间、内容和待遇A.下岗培训时间:一个月B.下岗培训内容:培训和从事厂内公益性劳动或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C.下岗培训待遇:首次下岗培训者,在训期间取消其岗位工资、当月奖金;第二次下岗培训者(含首次下岗培训经考核不合格继续培训者),在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不支付其他工资、奖金待遇,同时取消其当年年终奖金。(3)其它规定A.在下岗培训期间培训、劳动态度不好,或者不服从管理,或者应当处以轻微过错以上(含轻微过错)的,或者又符合下岗培训条件的,或者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转入下一期下岗培训。B.有二次下岗培训经历已被列为第三次下岗培训者,公司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C.下岗培训人员名单由各部门及时确定上报,符合下岗培训条件而部门未予上报的,每少一人次扣发部门负责人一个月的奖金,同时作为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依据之一。D.下岗培训日常管理工作由管理部人事科负责。第五节人事评价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办法以《员工评价办法》为准。第六节教育培训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接受包括思想素质教育和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教育在内的业务培训及学习。第三十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必须认真做书面总结,交总经理审阅。培训总结报告由人事部统一保管。公司人事部为各员工设立培训档案,记录每一次培训情况。第三十一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取得的所有证书交公司存档,员工保留复印件。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第三十二条:员工参加异地和境外培训需遵守如下规定:(1)尽最大努力圆满地完成并通过所有必需的评定或考试。(2)培训结束,员工必须返回原所在办公地。(3)结束培训后,返回员工原所在办公地点继续担任公司委派的职务。(4)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培训后服务期限的约定。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由本公司出资培养的员工,必须服务满五年方可辞职,否则该员工应当根据有关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另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因泄露专利技术和为公司开发的科研项目,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将按开发费给予赔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第七节退休第三十四条: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国家有其它具体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八节人事管理第三十五条:根据社会发展和本着对员工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人事制度代理制,即本公司人员进行人事、档案、职称、等方面的管理。第三章薪金待遇制度第一节工资第三十六:工资基本制度(1)公司员工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制,基本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工资组成部分: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其他、加班费。从职员的职务、学历、经历等,根据特别级别的认定表制订。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给职员进行补贴。(3)员工薪资委托银行代发,并附薪资发放明细。(4)全体员工实行月薪制。当月1日到月末的工资,次月30日支付。如支付日期是休息天,得提前支付。有死亡、退职、解雇等事由不再参加工作的,需仍在发生之日次月30号支付工资。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5)结算方法A.复职、停职、减薪计算,根据本手册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基准计算。B.当月升级的人员的当月工资,支付升职后的工资总额。C.有关规定变更时,从指定的日期开始计算。D.对职员退职,休职的情况,工资均按实际工作日计算。E.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支付方法:工资的支付方式为划入职工自己的银行帐户。(7)员工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规章制度规定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8)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计薪。公司与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将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日停薪,员工须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于次月30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9)员工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标准: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基本工资的150%;周休日加班: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的200%;法定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的300%;(10)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司实行以年为周期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标准支付员工加点工资。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公司将依照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11)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享有工资。(12)公司规定的各种假,其对应的工资核发基准详见<工资管理规定>《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经与企业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80%的水平支付生活费。规定及本手册相关规定。(13)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员工评价结果,对员工工资作调整。(14)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相互询问工资,否则对询问者和回答者均以轻微过错处罚。如员工对工资有疑问,可在领到工资一周内填写《工资疑问单》到公司管理部人事科查询。第三十七条:基本工资标准(单位:元)根据公司<工资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企业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或者日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企业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或者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企业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或者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辽宁省劳动局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发放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加班加点工资计发的基数为: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两项之和;实行企业技能工资制的为劳动者本人的的技能工资;实行其他形式工资制的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加班费计算方法加班费=基本工资/26/8*加班时间*1.5,双休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第三十九条:兼职发令职员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收到命令进行其他工作的,颁发工资时不支付兼职费。公司可根据兼职工作的性质调整其工资额。第四十条:公司每年将根据国家的政策、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工作表现经人事考评后调整个人工资。由人事部门按时提交调资申请,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四十一条:公司每年可根据经营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年度奖金。具体按照当年公司总经理决策执行第二节福利待遇第四十二条:报销程序:实行月报销制,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再经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出纳员给予报销。第三节劳动保险第四十三条: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均有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第四十四条:社会保险的参保工作由管理部根据政府规定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细则办理具体的员工保险工作,需要支付的费用由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执行。属员工个人交纳的费用也由人事部提供依据,财务部在发放薪水时代扣代交。第四十五条:员工在正常情况下,提出辞职或被公司辞退,在员工办完交接手续后,公司将该员工的社会保险转入社会保险机构,或根据员工要求转入其他单位。第四节工伤第四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得;(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持沈阳市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及法律规定的有关单位的证明,经所在部门和管理部共同确认后,按工伤处理。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考勤制度第一节工作时间及考勤第四十七条:员工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可以实行倒班制度。早班8:00—20:00夜班20:00—08:00公司得视实际工作需要,可弹性调整上班时间,超时以加班论计;第四十八条: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员工的申请或与员工协商,可安排临时性加班。事后由公司安排换休或其它补偿。第四十九条:对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公司安排的加班,应提出正当理由或相关证明。第五十条:倒班制加班(2)倒班制工作者,若法定假日出勤一日,支付基本工资300%加班工资。(3)倒班制超时加班按百分之一百五十计酬。第五十一条:公司为适应业务需要,调整员工职务或调派员工到不同地点、岗位工作,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律法规的前提下,员工不得拒绝或不按期报到就职,否则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考勤(1)沈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四十条:企业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劳动者扣减工资的,扣减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每日上下班刷卡(副总及以上职位不在此限),严禁代人刷卡。无故迟到每次不超过半个小时的,三次累计视为旷工半天。超过一小时的扣发半天工资,以此类推。考勤由人事统计,每月底交财务部。从业人员应每日按实在出勤表上做好出勤记录,不得乱涂改出勤表。(2)出勤和缺勤的确认:各个部门每天要制作出勤和缺勤记录,每日汇总后送交管理部门。(3)上班:职员应该在上班之前把上班的一切都做好准备。(4)提出请假申请:职员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班的,如若可预料情况应提前一天就要向所属部门说明事由并将请假单送交管理部门,如若生病或发生其他不可提前预料的情况则需电话通知方式或其他人代替方式,正常工作后将请假单及医院的诊断书送交管理部门。如不提交请假申请书的就作旷工处理。(5)请假批准权限:员工的请假单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由副总经理审批(6)外出:在工作时间内外出的,必须要得到所属部门主管人员的认可。(7)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8)员工未请假或假期已满又未续假,而不来上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扣发半天工资作为处罚,四小时以上扣发全天工资、一天扣两天工资作为处罚;无故旷工连续3日,作自动离职处理,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7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旷工期间的工资除上述处罚以外另行扣除。(9)下班时间之前擅离工作岗位,以早退论,与迟到同样计假。(10)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员工外出办事,必须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并在前台登记外出时间、外出事由及返回时间等。否则,部门负责人有权作出事假处理或旷工处理的建议报管理部确认。(11)外出公干(市区范围内)必须于下班前回公司签到,否则以早退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公司,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第二节请假制度第五十三条:事假(1)员工因事请假,需事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并报管理部备案方可有效。若因急事不能提前请假,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请假2天(包括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2)《沈阳市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二)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三)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劳动合同的。请事假在一日内的,扣除一天工资。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第五十四条《沈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病假(1)请病假需有公司指定医疗单位开具的病假单。(2)病假工资以本人基本工资的60%支付,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至三个月内按基本工资的40%发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发工资。(3)请病假需当天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天办理的,必须及时与部门经理和管理部说明情况并尽快补办手续。(4)员工如经常因病缺勤,公司将对其健康状况做出判断以确定是否胜任其职位。第五十五条: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在领取结婚证书一年内,给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13天(含法定婚假3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五十六条《沈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产假期间工资停发,改发生育津贴。符合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0天。上述休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第五十七条《沈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一条: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第五十八条: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丧假3天;员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给假1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五十九条: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谎报者,或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未准时返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第六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有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须及时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报送公司并申请停工留薪,由公司按规定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员工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因同一工伤事实再次发生的病假证明、入院检查、接受治疗等事项,必须在首次就诊医院进行,不得自行选择其他医院替代。如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必须提交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上述假期,如果适逢在休息日,公司不安排补休。第六十一条:休职制度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第三节休假制度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家的法定假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六十三条:公休假,工作日外的假日,为星期天一天。但倒班制员工,以工作时间表的休息日作为休息日。第六十四条《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3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6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章奖励与惩处第六十五条: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其换算方式为嘉奖两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两次等于记大功一次。(1)嘉奖: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A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B整理编撰重要资料、报告,内容完善优异者;C改善员工福利、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D策划、承办、执行、督导工作或大型活动得力者;E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F参加开发区、本市比赛获得前三名者;G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H拾金不昧者;I其他应当给予嘉奖之事迹者。(2)小功A对产品开发、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B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C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D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E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F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部门内事务成绩卓著者;G代表公司参加省级重要活动或比赛,获得前三名者;H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I其他应当给予记小功之事迹者。(3)大功A为公司安全、利益,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灵机应变得当,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C举报盗窃案或破坏阴谋,因而被破获或预先制止者;D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取得经济效益万元以上者;E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F代表公司参加全国性重要活动或比赛获得前三名者;G其他应当给予记大功之事迹者;第六十六条:表彰时间,将公司成立纪念日定为定期表彰日,但是,如果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以随时表彰。第六十七条:对职员的表彰步骤。在职员的行为符合表彰事由时,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应根据审议申请书,申请管理部长进行表彰审议。管理部负责人应在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人事委员会进行汇报。但是,对于轻微的事由,管理部负责人可以提出明确的理由,拒绝接受审议申请。人事委员会应在自接到表彰审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结束表彰审议。如果发生不得已的事由,可以延长审议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日。第六十八条:惩处分为,轻微过错、一般过错、较大过错、解除合同四种;其换算方式为轻微过错两次等于记一般过错一次,记一般过错两次等于记较大过错一次。若本员工手册中有其他特别规定的,按其特别规定执行。(1)轻微过错:A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者;B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未造成公司损失和人员伤害者;C浪费公物造成公司损失者;D不遵守公司用餐规定者;E办公场所或车间内5S未达标者;F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情节严重者作退宿处理;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G言行不检、衣着暴露、不守秩序者;H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超过两次(不含)以上未刷卡且不按规定请假者;I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安全守则未产生意外事端,且有悔改之意者;J对交办事项经督促仍执行不力者;K工作期间聊天耽误工作者;L故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M未经许可私自查阅公司公文、书信、计划者N未以批准私自外出者;O在公司内的建筑物上乱写乱画者;P工作时间用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Q其他适于轻微过错之行为。(2)一般过错:A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性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B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而妨碍他人正常工作者;C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D对同仁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影响轻微者;E导致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F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或对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G在工作时间内卧睡或伏睡者;H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情节轻微者或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未导致变故者I同仁之间谩骂吵架者;J疏忽监督导致下属人员有不周或违规事情者;K所担当业务一月内发生同种错误三次(含)以上者;L检查和监督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经查明属实者;M执行重要工作不力者;N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O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培训者;P检验员在指定的周期内未进行检查,未产生品质问题者;Q发生不良时,隐瞒或自行处理者;R未按规定程序废弃不良品者;S搬出原资材时,未经资材部门确认者;T前十二个月内再次违犯轻微过错处分所列同一条款者;U随地大小便者V其他适于记一般过错之行为。(3)较大过错A在执行非安全性勤务时间内擅离职守导致变故者;B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C遗失有关经营的重要文件、机密文件或物品者;D故意撕毁公文者;E管理责任者对下属管理疏忽,导致下属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F导致产品品质客户投诉事件的责任者;G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毁、私用或擅自送他人使用者;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H因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等因素导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或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所产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I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命令者;J随地乱吐、乱扔瓜皮果屑、垃圾、物品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者,或在非用食地点吃东西者;K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作业规程,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或人员受伤者;(公司损失金额五千元以下)L造谣生事、散播谣言、挑拨事非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M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者;N请别人代刷卡及代别人刷卡者;O虚报考勤者;P违反无尘室管理规定者;Q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者;R直属主管对下属人员违规、舞弊行为明知而隐瞒或不举报者;S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T职务变动时,工作事项、办公用品交代不清或抗延不移交者U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买卖行为者;V私改报销单据或虚报申领差旅费者;W随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X人事单位工作人员泄露员工薪资状况者;Y机器、车辆、仪器等各种设备,非经上级主管许可,擅自操作或移动者(如因此而受损坏须负赔偿责任);Z无证照擅自驾驶、操纵机动车辆、叉车、电瓶车未产生事故者;AA其他适于记较大过错之行为。(4)解除合同(严重过错):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公司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其解除合同。A在执行安全性勤务时间内睡觉或擅离职守者;B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或未经许可私自将公司文件、账簿、资料、情报借予公司外人员与转与公司外人员者;C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虚报考勤(十二个月内累计两次或两次以上)、伪造文件、作虚假报告、作伪工作记录者;D利用职务或岗位之便谋取私利者;E营私舞弊、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者;F使用假学历证书或填报虚假个人资料信息者;G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H借故请病假、事假往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外兼职者I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七天者;J一个月内、一个季度内或一年内缺勤天数超出《员工出勤管理办法》规定期限者;K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或企图盗窃者;L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对被毁坏物须照价赔偿)M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或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事故损失超五千元者)N无证照擅自驾驶操纵机动车辆、叉车、电瓶车肇事者;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O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重大品质事故,使公司经济和信誉遭受严重损失;P职责范围内遇有非常事故故意规避或职责范围内遇有非常事故隐瞒不报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Q各种场合损害公司名誉和利益者;R各种场合诋毁公司员工名誉,造成不良影响者;S张贴、散发、传播具有煽动性文字、图片、语言者或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分发传单者及幕后策划者、指使者;T对员工及其家属有暴力行为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U利用公司进行招摇撞骗、欺诈勒索者;V聚众闹事者;W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辱骂和威胁他人者;X妨害生产秩序影响生产运转者;Y消极怠工者;Z公司内对其他员工有性骚扰行为者;AA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AB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AC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劳教者;AD违反地方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AE累计四次轻微过错或者三次记一般过错或者两次记较大过错,以及根据本手册之规定换算后满足前述规定的,经权责主管核准者;AF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影响恶劣者;AG擅自翻阅、抄录、打印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信函者;AH给予商业竞争伙伴以任何形式援助者;AI因业务上怠慢、监督不周或不注意而引起危害、灾害、财物失窃或业务上的重大事故者;AJ欺诈、蒙骗客户者;AK挪用销售款、企业商品、样品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者:AL庇护他人错误,出具伪证者;AM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者;AN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AO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者;AP对上级分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者;AQ侵占公款公物,盗窃公司财物及图纸、资料,证据确凿者;AR其他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AS组织、策划、煽动、参与小范围内停止工作或拒绝工作的;AT组织、策划、煽动、参与制造混乱、打架斗殴或群体性事件的;AU两次以上盗窃公、私财物,即便未被追究刑事、治安责任的;AV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或挪用、侵占公款,数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AW进入工作状态前饮酒影响工作,或处于工作状态时饮酒,或工作结束后在厂区内饮酒的;AX在公司内组织、策划、煽动、参与以赢钱为目的的赌博活动的;AY在公司内外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攻击的AZ未经许可或违规许可删除、销毁公司重要文件资料或数据信息、给公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BA纠缠、威胁领导的;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BB打击、报复或扬言打击、报复投诉人、证人的;BC三次以上拒绝接受分配的任务,或故意不完成产量及故意破坏生产的,或者在共同任务中个人不积极完成本职任务导致该共同任务无法完成的;BD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刑事措施的;BE吸食毒品或其他违禁药品的;BF被追究治安管理责任或被决定劳动教养的;BG违反《宪法》及法律规定组织、策划、煽动、参与非法游行示威或参加非法社团组织,或组织、策划、煽动、参与罢工活动的第六十九条:奖惩原则(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原则,纠正各类违纪行为时,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3)公司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本规定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处罚决定。涉及经济处罚的,原则上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不要求员工直接缴纳现金。(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5)本规定所述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适用于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的员工行为规范考勤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道德经营,后勤管理规定制度等各项规定。第七十条:职责划分及处罚程序(1)人事部负责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公示、教育、检查和落实等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在业务所属范围内提出制定、修改专项规章制度的意见,报人事部同意后进入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公示程序。未经管理部同意、未经合法程序的规章制度,不具备效力。(2)各业务主管部门在业务所属范围内负责所制定专项规章制度的教育、检查和落实工作。(3)各用人部门为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责任部门。部门长,可依据本部门员工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违反规章制度情况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所有的处罚决定,在报人事部审核通过后生效;其中部分处罚经人事委员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罚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执行,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5)涉及员工记小功、记大功奖励以及记过、记较大过错、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由人事委员会讨论决定。(6)嘉奖与轻微过错、小功与一般过错、大功与较大过错视为同等功过。在员工评价、晋升等方面同年度之同等功过可以互相抵消。第七十一条:人事委员会(1)目的:成立本委员会的目的在于,在管理公司内部纪律所需的赏罚分明制的原则下,公正地对全体职员进行奖赏和处罚,实现合理的人事管理。(2)构成:总经理(委员长),各部部长(干事:管理部部长)(3)职能:人事委员会的职能如下:A.设定重要人事运营的基本方针B.对公司全体职员的表彰和处罚C.人事考核及其他人事事项(4)召集会议:如果委员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委员会。(5)书面决议:如果因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难以召集会议时,可以进行书面决议。(6)成员和处罚、评价决议: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A.会议在全体委员的3分之2以上委员出席时才能成立。B.判定应以考虑审议对象的平时工作成绩、功绩以及悔改之意,充分地收集和考虑出席委员的审议、意见,并由议长根据多数意见最终决定为原则。(7)议事录:干事出席会议,并负责记录。会议议事需进行记录,并存入议事录中。(8)严守秘密:委员会、委员以及干事应严守议事进行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记录秘密。(9)处罚步骤:如果发生需要根据规定处罚职员的事由,各部负责人可以根据审议申请书,申请管理部负责人处罚职员。管理部负责人应在自接到处罚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递交给人事委员会。人事委员会应在自接到处罚审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议。但是,如果发生不得已的事由,可以延长审议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天。(10)询问和陈诉:人事委员会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要求处罚对象出席。对出席的人进行有关嫌疑内容的询问,并在认为必要时,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出席,听取陈述。人事委员会应向处罚对象提供能够充分进行陈述的机会,而处罚对象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陈述对自己有利的客观事实,提出证据。处罚对象可以申请有关人员的证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事由,委员会不得拒绝。处罚审议申请关系负责人可以出席人事委员会,陈述自己的意见。(11)通知:在执行处罚时,向当事人送达和通知<人事委员会审议结果通知书>。第六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第七十二条:消防安全常识(1)全国统一的火警电话是119;(2)疏散人员时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使用:湿毛巾捂住鼻口,按应急灯指示方向撤离。(3)灭火器气压表的指针指在绿色范围是可使用的。(4)发现火情,需要紧急疏散时不要乘电梯而应走防火通道。(5)抢救触电者,不可直接用手或其它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工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而应使用木棒或塑料棒。(6)当在居住的楼房中遭遇火灾时,应采取如下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A.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B.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C.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7)逃生时的心理误区有:从众心理、向光心理、模仿心理、习惯心理。(8)防止烟气中毒最简单的方法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9)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可作如下操作:首先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指向绿区。其次将灭火器上下颠倒、摇晃几下,使里面的化学物质变得均匀。然后拔去保险销,一手拿着喷嘴,一手拿着提手,离开火源1.5—2米处呈45度角对对准火源根部。这时救火者应该站在顺风口,手一按就可以进行灭火了。喷射灭火物质时要由近而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不使火焰窜回。第七十三条:安全生产守则(另见公告的《安全生产守则》)第七章公司保密制度第一节原则第七十四条:为了维护公司权益,保守公司秘密,特制定本制度。第七十五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七十六条:公司附属组织、分公司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七十七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第七十八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实行奖励。第二节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七十九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3)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工作计划、研究课题等技术性秘密。(4)公司供应商及客户往来信息资料,包括地址、电话等。(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7)公司临时决定的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第八十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绝密: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2)机密: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3)秘密: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八十一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及技术方面的秘密为机密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的各类信息、客户信息等为秘密级。第三节保密措施第八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管理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第八十三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4)公司内文件传递,一律使用文件夹进行传递。第八十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八十五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八十六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八十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八十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人事部;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word版本整理分享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第四节责任与处罚第八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轻微过错处罚,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违反本制度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九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采取措施追索经济损失赔偿:(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的。第八章文明工作公约第九十二条: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九十三条:着装:干净、整洁。员工上班不得穿休闲装、牛仔装、旅游鞋或其它奇装异服。男员工不得蓄长发,女员工需化淡妆。第九十四条:办公大厅内的工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办公,无公务不得随意坐在别人的座椅上,影响别人工作;不得将自己的座椅移至别人桌边闲谈,谈话与打电话不得跷腿;不得三五成群,谈笑嘻闹,不得围在接待处闲聊。第九十六条:茶杯等物品放在办公桌右边,文件包等放入抽屉、柜子里。离开座位及下班时应将桌面收拾整齐,座椅放好摆正。第九十六条:全体员工上班时应保持肃静的工作环境,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交谈时应简短小声,严禁大喊大叫,非紧急及特殊公务,人员及物品不得发出较大的声响和噪音。第九十七条:员工一律不得将餐具、雨具等摆放在工作台上,应将其放入各自的柜内,雨具应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雨伞不得撑开放置,桌面上不得放置杂物。第九十八条:仓库区域实行严格的定置管理,仓库内货架应整齐有序,货卡齐全,货物堆放整齐,并有明显标志。临时存放区要求堆放整洁。仓库区域内不得随意放置无用物品,每月安排一次清扫。第九十九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内的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壳杂物、不准上班吃零食、不准做其它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第一百条:员工必须保持各自岗位的整洁,下班时应将工作周围收拾整洁,废弃物品及时清除。第九章附则第一百零一条:本手册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全体职工的意见,以民主方式产生,由总经理签发,从签发之日起执行。签发以前的公司规定与本手册不一致以本手册为准。第一百零二条:本员工手册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抵触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百零三条:公司成立人事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重大人事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及员工奖惩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第一百零四条: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公司可单方面予以制定或修改;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征求职工的意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制定或修改。第一百零五条: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在明瑞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签名:日期:二零一一年月日word版本整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