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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4 16:52: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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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安全环保部审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批准: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制度目录第一部分综合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规章编制和管理制度3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议事制度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0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13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安全管理制度1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6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7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38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8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2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6危化品车辆进出生产区管理制度58事故管理制度6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7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管理制度91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0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5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管理制度112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14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20第二部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2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23安全管理资格证管理制度131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133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36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38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4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66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68第三部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7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73安全报警联锁装置管理制度178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8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85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87变更管理制度189第四部分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92环保综合管理制度192环保奖惩管理制度203生产区封闭式管理制度211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2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19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223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224清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27第五部分其他规定229充装安全管理规定229设备、涉危管道试压试漏安全管理规定232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234安全台帐管理规定238安全技师聘用管理规定239安全卫士及协管员管理规定242脚手架管理规定244外协作业管理规定248设备探伤安全管理规定250造气除渣车辆与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52地缸、水池、废油池及水沟管理规定254煤场装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55发运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57行政正职绩效考核及违章积分考核规定260最佳安全管理单位评比规定264常用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272安全奖管理规定279违章界定范围汇编(111条)281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第一部分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章编制和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结合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实际,以公司的名义起草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包括:规程、标准、规定、措施、办法、制度、指导意见等。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会签并签发。(二)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编制或修订计划的制订,将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发布并督促实施。(三)法律顾问负责对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一致性进行审查。(四)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对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并在基层得到持久实施。(五)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公司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检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三、管理规定(一)编制和修订1、公司应每年编制一次制度制订及修订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的名称,编制目的,主要内容,责任部门,进度安排等,以此确保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的有序进行。2、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一般包括起草、会签、审核、签发、发布五个流程:(1)起草。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起草;(2)会签。责任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在送交相关领导签发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一般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会议,取得一致意见;(3)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审核。安全规章制度在签发前,应进行审核。一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对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一致性进行审查;二是提交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4)签发。技术规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一般技术性安全规章制度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章制度应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5)发布。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发布方式,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发布的范围应覆盖与制度相关的部门及人员;(6)培训和考试。新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7)修订。公司应每年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修订,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外,3至5年应组织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印刷。(二)管理1、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2、安全规章制度日常管理的重点是在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检查,确保得到贯彻落实。(三)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分为四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8)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9)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5)岗位安全规范;(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三同时”制度;(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3)定期维护维修制度;(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5)安全操作规程。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自评小组的组织策划、领导工作。(二)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标准化自评实施、改进及验证工作。(三)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的自查改进及管理工作。三、管理规定(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排部署年度工作规划时,要结合公司实际部署安全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二)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根据国家规范编制自评细则,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施。(三)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评出最佳管理单位或最差管理单位,作为年度自评的主要素材。并根据国家规范不断优化评比办法,以提高绩效。(四)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日常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根据职能部门月度自评的结果,进行整改。(五)自评检查情况,不合格项的检查通报由主管职能部门按归口PDCA的管理模式进行闭环存档。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生产议事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例行会议,研究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二)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归口管理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三)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班前班后会、月度安全工作例会、特定的安全专题工作研讨会、检修协调会、大修动员会。(四)分公司对照集团公司的例会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议事制度》。(五)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月度、半年、年度安全生产例会。三、管理规定(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例行会议1、每年年初负责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评价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本年度安全工作。2、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3、每年底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兑现年初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安排部署下年的安全工作。4、对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和紧急状态,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召开紧急会议,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督促实施。5、为保证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经常研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安全检查和监督、安全事故的管理和预防、劳动保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1、生产部负责每日一次的生产运行调度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调度;负责组织各单位工艺员落实每月一次的工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科室长会议,对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分级。2、设备动力部负责每日一次的设备维护调度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安全与设备运行同时调度;负责组织各单位设备员、特监员落实每月一次的设备运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负责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定期例行的技改工作协调会议。3、研发中心针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及职业卫生防范措施,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后报审实施;参加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定期例行的技改工作协调会议,并将技改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会中进行协商解决。4、基建部针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现有装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后报审实施;参加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定期例行的技改工作协调会议,并将基建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会中进行协商解决。(三)安全环保部工作例会每月组织生产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召开一次月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评比上月成败得失,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四)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例会1、车间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员的安全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的问题,制订解决办法。2、每旬班组在部署具体工作时必须首先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积极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五)参加会议要求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会议要求,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参会人员实行签到登记;所有参会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严禁在会议现场打接电话;主持人须在会议前拟定好会议议程,每一次会议内容要有记录。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每次安全工作会议开场之前必须设定5-10分钟的安全经验分享。4、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六)会议组织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例会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2、各职能部门行政正职负责组织各自归口管理范围内例行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负责组织班前班后会、月度安全工作例会的落实。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副职以上的管理人员、基层单位当天值班人员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公司领导1、公司值班领导是值班期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职责,掌握生产动态,制止各种违章操作,各种危及安全行为的发生。2、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落实,协调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值班管理人员协调、处理当日安全生产方面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关健问题。3、协调处理当班生产中各种事项的应急处置工作。(二)职能科室及基层值班管理人员1、职能科室值班人员配合公司值班领导做好巡检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发生的事故第一时间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协同处理,并将结果登记在值班记录本上。2、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协调处理当班生产中管辖范围内的事项。3、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各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三)生产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工作。(四)基层单位内值班人员1、车间值班领导是值班期间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坚守岗位、全面了解安全生产状况,按照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五)分公司对照集团公司的值班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三、管理规定(一)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时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每天值班人员由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主管部室副职及以上管理干部、车间副职及以上管理干部组成,其它人员不参与值班。(三)各值班干部每天下班时(下班时间半小时以内)必须到生产调度室签到,字迹要仿宋化,并登记联系方式,值班期间必须确保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信号通畅、能随叫随到。(三)公司值班干部和各车间值班干部在夜间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公司。车间值班干部有事需短时离开时必须向生产调度、公司值班领导说明情况,公司值班干部还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请公司其他值班干部顶替,方可离开。各车间值班干部请假需经公司值班干部批准,并请车间其它值班干部顶替,方可离开。(四)若有事需换班请假,公司部室值班干部及公司领导带班必须向生产副总请假,其它由单位正职把握。因公出差期间的值班报生产副总另行安排。(五)夜间生产上出现隐患或不正常情况时,生产调度必须及时向公司值班干部反映(调度业务范围内的除外),公司值班干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场进行协调和处理。并有权调动各单位值班人员参与抢修或事故处理。(六)公司和车间、二级单位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应不定时地到车间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情况和劳动纪律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小事不过时、大事不过夜”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得到批准。(七)各车间值班维修工、值班仪表工、电焊氧割工必须实行岗位登记制,以便有事时联系。对值班期间出现的设备问题和其它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八)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必须确保已登记的电话24小时畅通,一旦接到事故报告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救援,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的扩大.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九)公司所有值班人员实行巡回制,公司值班干部需在主要岗位操作记录本上签名并注明时间,车间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应二次定时地到车间进行巡回检查(晚班20:00-23:30;早班1:30-7:00),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安全情况和劳动纪律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小事不过时、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进行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十)车间值班干部必须实行挂牌制,值班牌需挂在车间醒目位置。(十一)节假日期间公司及各下属单位必须留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节假日值班,并实行上下班四次签到。(十二)公司小车队必须确保每天有值班司机一名及可调配车辆一辆,以备应急之需。(十三)物流公司值班干部负责确保消防洒水车的应急管理,水加满、车辆、器材等完好备用。(十四)生产部每天针对值班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进行排查、解决,并组织各相关科室进行协助和督导;将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主管领导,并存档。(十五)值班签到本和值班记录本由生产部负责督促签字到位,每月进行收存。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对外协调的各职能部门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对外协调的各职能部门和法律顾问负责及时获取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制度。(二)对口主管部门负责获取信息的宣传与发布和评价。(三)各单位负责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做好对员工的宣贯。三、管理规定(一)公司通过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兄弟单位信息交流、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媒体和网络等渠道获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进行识别、归档。(二)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目录,并定期进行更新,公司办、信息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有责任协助此项工作。(三)公司员工有义务提供自己掌握与了解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四)公司安全环保部或其他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向从业人员、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宣传贯彻,确保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得到执行。(五)公司各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有适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版本,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查询有无更新。(六)每年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确保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七)各单位对于公示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应及时进行获取,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公司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进行最终批准,对公司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的单位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查。(二)后勤部、设备动力部、分公司等负有管理职责部门负责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承包、承租单位违反安全法规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经营行为均有权进行处罚。(三)各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对区域内的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承包、承租单位违反安全法规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经营行为均必须进行警告、制止、处罚、停工或并按程序上报安全环保部。(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的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当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时,公司负责承包、承租的部门应当负责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并将承包、租赁合同或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交法律顾问审核后申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二)公司在需要将设施、厂房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生产经营时,主管职能部门首先应审查承包或租赁方的相应资质,不得将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公司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四)主管部门及安全部门要定期对承包、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承租单位规范和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五)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承包、承租单位的管理,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违章违规行为以及影响甲方安全文明生产和企业形象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六)承包、承租单位要持相关的施工资质及营业执照,所有作业行为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件执行,做到合法经营,要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七)承包或承租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认真开展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八)承包或承租单位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九)承包或承租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相应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十)承包或承租单位应定期与本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管理情况。(十一)承包或承租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其熟悉安全生产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使其遵章守纪、文明作业;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每一作业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交底的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作业场所施工。为所属人员提供符合作业要求、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十二)承包或承租单位要遵守我公司及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施工、按章施工,并自觉接受我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十三)承包或承租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实施监控治理。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租赁、承包设施及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承担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为公司提供技术、劳务的所有承包商,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提供原、辅料、备品、备件及其它物料的供应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和要求,履行对相关方的职责并确保在公司内实施。(二)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制订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三)基建部、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研发中心、电气、仪表车间等单位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落实选用和续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对相关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设施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合格的相关方;在签订各种合同时必须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条款。(四)法律顾问负责审定合同中有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条款,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五)各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供应商、承包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内的供应商、承包商管理全面负责,并逐级明确岗位监管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人。应当根据其生产特点开展经常性的供应商、承包商安全监管知识培训活动。(六)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涉及到承包商、供应商的单位对相关方安全职责履行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管理规定(一)供应商管理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车间应编制、发送采购产品招标书,招标书中必须拟定相关安全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物资供应公司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评价,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凡涉及到安全的应有安全管理要求条款。3、公司各单位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及时反馈给物资供应公司,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4、凡被公司停止交易的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须接受重新调查审核,审核通过方能重新交易。凡被公司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可以获得同等条件下优先与我公司进行交易的机会。(二)承包商安全管理1、各主管职能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存在风险),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2、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3、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规范内部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4、当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时,各承包单位之间要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5、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6、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公司对承包单位违反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权进行处罚。7、承包商承包项目完工后,各对应的职能部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作为该承包商是否能再次承包我公司工程项目的依据之一。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9、公司在需要将设施、厂房、工程承包给他人生产经营时,各主管职能部门首先应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不得将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供应商、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总局令第3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技术服务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本公司与外来施工相关的部门及车间适用本制度。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生产、设备、研发中心、基建、档案信息中心、后勤、保卫、电气、仪表等主管职能部门对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外来施工进行日常检查、管理,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承担主体管理责任。(二)基层单位职责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外来施工根据法规制度承担管理责任。(三)安全环保部对全公司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职责实行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参加我公司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公司负责接洽的职能部门必须审核施工队经营资质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其它需审核的事项符合要求;必须审核施工队施工资质有效,施工等级达到承包工程要求的施工等级以及其它需审核的事项符合要求。必须审查外施工队具备一定的抗安全风险能力,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委托,并要求其提供施工队经营资质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备案,不是法人代表身份证的需出具单位法人委托书一份。(二)重要的建筑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外来施工队必须制订书面的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并提供给公司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如建筑施工方案交基建处、设备安装方案交设备部)审阅备案。(三)接洽部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与外来施工队签定《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中,必须要有工程建设的有关安全管理条款,要明确双方职责和安全责任,接洽部门要将所有《施工合同》抄报一份到安全环保部。在以后的新增加的施工项目,必须要签订《施工合同》,并对施工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四)签订施工合同后,由接洽部门给外来施工队出具《外来施工队进厂施工程序表》,要求其提前到施工主管职能部门、保卫部、后勤部办理完前三项所要求的内容后,再到我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以下手续:1、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如公司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提供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中途更换人员时要及时到安全部进行变更登记);3、提供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4、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安全教育,即进行厂纪厂规、安全规章制度、化工生产特点、危险因素和事故预防、逃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若外来施工队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有新招人员,外来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首先将其领到安全环保部接受安全教育,若有未经安全部教育就在现场施工者,一经发现,对该外施工队按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已经厂级教育的施工人员离开我公司达六个月以上的要重新进行厂级安全教育。5、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并将缴费发票交安全环保部呈验,具体缴纳标准为:施工队人数×100元+工程款×2‰(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交纳,但安全风险金上限不超过50000元。)6、外施工队上交进厂施工合同复印件,审阅施工合同是否有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条款。7、办理《进厂施工许可证》。(五)凡外来施工队在我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对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但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我公司将视情况惩扣其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凡惩扣全额安全保证金后的不足部分,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或要求其缴纳现金补足。(六)外来施工队除在安全环保部办理以上手续外,还需在保卫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所有程序完成后,施工队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附《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来施工队进厂施工程序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若已在我公司办理过以上进厂施工手续但离开我公司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外施工队再次进厂施工,公司负责接洽的职能部门要重新带其到安全环保部核对资料,对施工人员进行重新教育。(七)外来施工队第一次进入生产车间进行施工前,必须首先联系施工所在车间管理人员,并向其出示安全环保部签发的《进厂施工许可证》,车间必须查验其《进厂施工许可证》、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证,方可接待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八)外来施工队进入生产车间进行施工,在施工前首先必须联系该车间管理人员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需进行动火、登高、进入设备内、动土、爆破等特殊作业的在施工前还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申请办理相应的特殊作业许可证,以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车间及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进行施工。1、外来施工队第一次进入车间,车间要对其施工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也称车间二级教育),将教育内容填在《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外来施工队专用)上,并为其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2、凡外来施工队在车间施工需从事特殊、一级动火,二级以上高处作业,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化工检修,电气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或罐区作业,办证人员要对其所有参与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也称三级教育),并将教育内容记在《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外来施工队专用)上。如外来施工队属首次到车间,在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同时办理上述票证,那么特殊作业办证教育和车间安全教育可一并进行,只需将相关内容教育到,台帐内容记录在一起。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同样的人员因票证过期重新办理票证时,以前教育的内容可不再教育,凡发生变动的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并重新做好教育台帐。同一个特殊作业离开达三天的施工人员要重新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离开达一个月的要重新进行车间安全教育。3、外来施工队《三级安全教育台帐》记录必须规范,包括教育时间,教育类别,主教人,主教单位,教育地点,受教育人员单位及名单(要求受教育人本人签名),作业内容(可在现有台帐教育内容栏上方空白处加上此项内容),教育内容等项目。(九)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在进行设备抢修和处理事故等紧急情况下,需进行搭设脚手架、挖设备或地面基础等简单施工时,可不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但车间管理人员须口头向施工人员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现场监护。(十)外来施工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生产装置上及其附近进行施工,必须在所在生产岗位《外来施工人员联系单》上进行登记,与岗位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开始施工,以便发生紧急情况后操作人员能及时通知施工队撤离现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十一)大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工程在施工前,外来施工队首先要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责任牌,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可开始施工。(十二)施工队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车间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责令其纠正、对其进行处罚或要求其停止作业。(十三)外来施工队在现场施工期间,由外来施工队负责人指定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和监护;在生产车间进行的特殊动火、进入化工生产设备或管道等危险性的化工检修,由施工所在车间安排专人在现场监护,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十四)施工期间不能损坏我公司厂房、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仪表线路等生产设施;未经车间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外的场所;不得触摸、启动与施工无关的机械、电器、阀门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事故,应由外来施工队赔偿全部损失。(十五)所有电气设备、工具的接线、拆线必须联系本公司电工进行,若我公司电气车间为外来施工队施工现场配电箱已接好电源的,在配电箱上及配电箱以后的拆接线可由外来施工队持有《电工证》的专业电工进行。外施队专业电工还可对本施工队的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拆接和维修。若无专业电工,必须请我公司电气车间电工进行作业。(十六)外来施工队在搭设临时工棚时必须申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并在安全环保部指定的地点搭设,临时工棚严禁使用易燃物进行搭设、工棚内严禁存放易燃物;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作照明,因施工需要确需使用碘钨灯的,必须到施工所在车间领取《碘钨灯使用申请表》填写后,申请安全环保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碘钨灯使用时必须固定好,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十七)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道路施工、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或有可能造成他人伤害的坑、沟、堆积物、陡坡、电器设备、线路等,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放置警示牌,夜间设置照明,否则因此造成对他人的一切伤害由该外来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十八)施工过程中不能堵塞操作通道、消防通道,必须确保操作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施工现场需要搭设的平台栏杆必须在施工前搭设好。(十九)外来施工队人员在本公司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作业证,否则不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二十)搭设脚手架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搭设脚手架的质量负责,因脚手架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搭设该脚手架的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使用脚手架的单位凡指出脚手架的质量问题后,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队必须及时对脚手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为止,否则,使用单位可拒绝使用、拒绝给该脚手架工程单签字,并可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将在审计结算款时取消该脚手架工程款。(二十一)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安全规定,杜绝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否则将对该施工队进行罚款。公司领导、各科室、各车间对外来施工队均有处罚权,并报安全环保部汇总后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对外来施工队的罚款标准本制度未规定的按照我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外来施工队的所有罚款在其工程款中扣除。(二十二)所有外来施工队工程结算单由审计部根据安全环保部签署的扣款金额扣除其安全罚款,所有外来施工队的结算款未经安全环保部签字或盖章,财务部不得结算。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外来施工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车间及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综合监管、评比工作,并根据以上奖惩标准及我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及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投入、费用提取及使用的审批。(二)财务部负责根据国家有关企业提取安全生产经费的规定提取和管理相应的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管理规定(一)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国家有关企业提取安全经费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相应的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二)公司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投入费用由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三)公司在安排年度各项费用预算时,应当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包括安全费用,下同),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正常的安全生产投入。(四)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奖励所需费用。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3、安全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4、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治理、评估、整改、监控所需费用。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6、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费用。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9、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的费用。10、保障安全生产的其他费用。(五)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1、安全环保部根据上一年的安全投入情况对下一年的安全投入进行预算。2、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入资金进行计提。(六)财务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台帐、专户核算,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环保部根据财务部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建立专用台帐。安全费用当年有结余的转到下一年,当年安全费用不足时,由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核后重新提取。(七)公司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安全责任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等,但所发生费用不能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八)安全投入管理的其它内容。1、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装置进行整改,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费用开支。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设备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2、各种安全装备、消防、防护器材购买、维修所需费用,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由安全环保部提出计划报审后,交供应公司负责购买,公司对所需经费予以保证。(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是以本年度的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进行提取;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进行提取;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进行提取;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进行提取。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四、检查与考核财务部负责管理检查,安全环保部负责每年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及考核。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生产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生产部、研发中心(原研发中心)、基建部的职责:1、定期组织本部门系统的宣传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符合性评价和改进。2、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容器、管道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基础设施、生产工艺及指标、本质安全技术在部门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3、积极参加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4、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二)各生产单位职责1、定期组织单位内的员工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定期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3、各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4、严格按照根据公司规定对所属车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做好如下基础管理工作:(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台帐。(2)重大危险源检测、检验台帐。(3)事故隐患管理资料(包括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隐患评估资料、整改验收资料等)。(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记录。(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6)应急物资、器材等台帐。(7)消防器材、设施台帐,配置图。(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记录。(9)安全考核奖惩记录及台帐。(10)安全设备设施台帐及维护记录。(三)安全环保部职责:1、定期获取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宣传。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定期更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安全检查通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进行下发,并按照“四定”的要求督促整改。4、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负责重大危险源季度、年度安全报告。6、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定期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工作。7、组织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检查和督查。三、管理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和备案1、公司安全环保部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申报及建立档案,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内的重大危险源建档,档案必须及时更新。2、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定期联系安全评价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工作。3、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4、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重大危险源报告,向市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备案。(二)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2、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工严格巡回检查,精心操作,控制好储存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量。必须每小时对现场巡检一次,对容器设施相关部位(如阀门、储罐、管道、温度、液位、防火墙)、安全附件和安全设施(包括监视器、自动报警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班长并采取有效地处理;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月底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联系整改落实。(四)职业卫生检测1、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活动,包括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专业检测、评价活动以及公司内部进行的日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3、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管理、各职业危害场所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公司内日常职业危险因素的检测工作。4、公司应在职业危害场所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设备和装置,由仪表车间负责日常维护,确保监测设备和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凡经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的职业危害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整改治理措施,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作业,直到治理合格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方可重新作业。(五)消防检测1、消防喷淋系统(1)消防喷淋系统的运转设备每天必须盘车,冬季晚18:00至次日8:00必须开导淋排水,天气寒冷时必须全天排水,防止冻裂泵体。(2)各贮槽喷淋阀必须保持开启状态,关喷淋系统阀门必须经车间批准,关后必须在交接本上记录。(3)每月由工艺班组对消防系统测试一次;每周一由班长组织安全技师对消防喷淋系统进行测试一次,氨库操作工做好记录。2、消防炮系统(1)消防炮系统每天必须盘车,冬季晚18:00至次日8:00必须开导淋排水,天气寒冷时必须全天排水,防止冻裂泵体。(2)消防炮的水和阀门必须处于全开状态。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甲醇槽消防泡沫系统进口阀必须开启,泡沫管上导淋阀门微开,防止阀门漏水进入甲醇槽。(4)消防炮系统调试每月由工艺班组对消防系统测试一次;每周一由班组长安全技师对消防喷淋系统进行调试一次,氨库操作工做好记录。在测试时进甲醇槽防泡沫系统进口阀、进泡沫罐水阀门必须关,泡沫管上导淋阀门全开。(5)每班巡回时对进甲醇槽泡沫管上导淋阀门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上。3、消防水贮槽必须水位处于高限,每周二上白班人员在9:00进行补水检查并记录。4、1#消防泵与二甲醚报警相连,当二甲醚报警值超过50,1#消防泵会自动启动且停不下来,这时需关二甲醚报警仪或拔掉手动报警器解除报警,待报警正常后恢复报警仪,每月测试一次。(六)特种设备检测1、管理要求(1)各使用单位要根据检验类别分别编制锅炉、压力容器、在用压力管道的检验预案,从组织、教育、物资、检查、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落实,并纳入单台或系统停车检修方案之中一并执行,及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做到:有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就进行检验,有停车机会就进行检查,有检查的机会就进行检测测厚。(2)特殊情况可先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后补检验申请手续报批。(3)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由公司压力容器自检人员进行。(4)各使用车间负责按月编制自检计划和方案,于每月底前上报下月检验计划至特种设备管理部,由特种设备管理部汇总审批后于每月初下发至各车间实施。(5)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检验计划方案的完整性、技术性、安全性审核,并督促各使用车间进行自检,对检验结果予以确认。对重点容器由特种设备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检,复检部位和比例由特种设备管理部指定。(6)自检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对有停车机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还应贯彻公司“逢修必检,逢检必测”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制度,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规律,了解使用状况和各种损伤机理,以指导使用管理和制订防护措施。(7)自检以宏观检查,进行测厚为主,必要时进行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电阻值测量。(8)公司的检验检测分为强制检验和自行检验两种。2、检验准备各使用车间应按如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表面及环境清理。(2)根据现场检查的需要,做好现场照明、登高防护、局部保温层拆除等配合工作,必要时准备合格的防噪声、防尘、防有毒有害气体等防护用品。(3)准备好技术档案资料、管道空视图或单线图、压力容器结构简图、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4)必要时,特种设备管理部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工程师到场,指导检测工作。3、检验实施(1)公司压力容器自检人员根据检验计划、方案,在确认具备检验条件后进行检验。(2)测厚仪器选用原则:①对常温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壁温≤40℃)的壁厚测定应选用普通超声波测厚仪及常温探头。②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壁温≤120℃的壁厚测定应选用普通超声波测厚仪及国产高温探头。③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壁温120℃~500℃的壁厚测定应选用高级超声波测厚仪37DLPLUS及进口泛美探头D790SM探头。(3)表面探伤方法选用原则:①对铁磁性材料(如碳素钢、低合金钢、非奥氏体不锈钢等)应优先采用磁粉探伤进行检验。②对奥氏体不锈钢应选用着色渗透探伤检验。(4)检验部位及数量:①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规定内容进行检验,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随时增加检验部位。②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状况进行系统检查,对外观异常情况进行认真查找和重点检验,对经常出现泄漏、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尤其要重视,查找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③检验数量要能全面反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薄弱环节即异常腐蚀减薄、开裂泄漏部位,一般弯头应从正面、背面及两侧四个方位进行打磨布点测厚,测点每个方位不少于3点,共计12点,且弯头正中轴截面四点为必测点,对发现均匀减薄严重的弯头要增加打磨面积和测点数量,对压力容器进气口冲刷部位、液面波动、积液(水和油)部分、液体分布器及相邻上下部分筒体部分封头要按0°、90°、180°、270°四个方位选定测点打磨测厚,发现腐蚀较严重时打磨成宽20~50mm的长条状或环状测厚带进行测厚,必要时用超声波直探头进行复查。4、检验报告(1)自检报告①自检检验在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要根据检验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在检测报告,得出检验结论。②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由特种设备管理部审批后,由使用车间和特种设备管理部各存一份,以便备查。③自检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检验人员和使用车间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公司领导。(2)强制性检验报告由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按照规范要求出具,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进行存档工作。(七)防雷防静电检测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禁止无资质的机构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2、必须认真执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测制度,公司主动申报,接受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3、按照《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规定,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4、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5、防雷接地设施在检修之后必须及时进行恢复,严禁人为破坏。(八)安全附件检测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2、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未作规定的,由检验单位提出检验方案,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3、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4、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对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5、重要设备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非重要设备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每年进行一次校验。6、安全阀的校验由化机公司阀门修理的人员负责,校验人员应具有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并能执行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标准并持证上岗,校验工作应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校验人员应出具校验报告书并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7、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在校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8、安全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1)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2)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3)安全阀选型错误。9、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10、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距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2)表盘封面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5)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6)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11、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液面计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和清晰。仪表车间应对液面计实行定期检修制度,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规定检修周期,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周期。12、液面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使用并更换:(1)超过检修周期。(2)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3)阀件固死。(4)出现假液位。(5)液面计指示模糊不清。(6)需要控制壁温的压力容器上,必须装设测试壁温的测温仪表(或温度计),严防超温。测温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九)监控设备设施检定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是生产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有力保证,公司为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全有效,使其切实起到维护正常生产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1、监视与测量设备由电气车间和仪表车间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进行安装、设置。2、所有监视测量设备由电气或仪表车间根据各自分管范围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根据设备设施的不同及其可靠程度,制订出合理的检查、检验与维修的频率,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3、由专门资质单位设计安装的监视测量设备,电气、仪表车间只限于对其进行日常维护,若需进行更换备件或拆除必须与原安装单位联系,由其授权进行或由安装单位自行维修。4、经修理后投入运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投入初期其校验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至运行稳定后再恢复正常校验频率。5、电气、仪表车间有义务就各自分管的监视测量设备的原理、使用说明等向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告知。6、由国家强制性监检的监视测量设备由分管车间按国家有关规定联系上级职能部门监检,并负责《监检报告》的收存。7、对于不能达到监视和测量效果的监视与测量设备必须及时按程序进行淘汰更换。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有义务提供采用先进技术的监视、测量设备的相关信息,确保先进监视、测量设备在我公司的应用。(十)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1、重大危险源的报警、监控设施必须确保完好,并每月由仪表车间进行一次检查,与设备本体相关的强制性检测压力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2、防雷及导静电接地装置由电气车间每季度检验检测一次。3、安全警示标志由分管车间检查,检查结果由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档案上。(十一)应急救援物质、器材等管理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2、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3、重大危险源场所消防防护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的备用情况每周由所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档案内。重大危险源场所的事故应急用的喷淋设施由所在车间每月定期试验一次,确保完好备用。4、重大危险源区域严格动火管理,设施周围30米内禁止各类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动火的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动火证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所有无阻火器车辆严禁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5、公司重大危险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通道畅通;生产运行过程中,严禁敲击容器设施。6、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无关人员(指生产装置无操作、管理职能的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相关区域;容器设施发生故障或泄漏,及时联系有关岗位进行处理,并严格遵循其应急预案的处理程序。7、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危险化学品充装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充装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十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订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各车间负责组织岗位操作工进行救援预案和相关应急措施的培训、演练,车间每半年一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十三)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隐患排查的组织、隐患的管理、评估、报告、整改、验收等规定)1、安全检查的要求:公司制订有《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种安全检查有规范检查表,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1)每季度公司安委会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车间每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2)公司各个专业小组安全要求进行专业项目的安全检查,针对春夏秋冬不同时节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的不同,公司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季节性的安全检查活动。 (3)各车间、部室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和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检查包括:夜间干部值班巡查、安全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巡查、车间和班组巡查。(4)各车间或单位负责人每旬必须组织一次隐患的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安全环保部。(5)安全环保部坚持每日巡查及每月对生产系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6)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对全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7)设备动力部定期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器、仪表等特种设备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检测,并建立检查和检测档案。3、隐患整改(1)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完成情况。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验证。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纳入议事日程,按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回执单返回安全环保部。对于因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的事故由隐患单位负责,首先追究接受指令或通知书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对逾期不整改但尚未造成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凡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果断采取处理措施或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5)凡检查出的隐患,一定要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6)各主管部门要健全隐患登记、复查和核销制度,凡是发现而又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制订整改计划并定期进行复查。对于整改已完成且合格的才可以进行销案,形成PDCA闭环。(十四)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12项安全管理制度和20项安全基础台帐,由安全环保部管理维护,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档案进行更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努力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四、检查与考核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五、编制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内的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全面负责。(二)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的使用和运行安全进行统一管理。(三)生产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使用的操作规程、工艺指标以及操作人员巡回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督促车间落实事故预案及操作预案。(四)电气车间负责公司范围内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所有电气、电力设备设施及安全联锁装置的选购、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并对安全和质量负责。(五)仪表车间负责公司范围内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有仪表设备设施及安全报警联锁装置的选购、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并对安全和质量负责。(六)各基层单位对所管辖内化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定期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七)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职责落实情况。三、管理规定(一)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包括:1、原料气压缩机、氢氮压缩机、氨压缩机、空气压缩机;2、氨合成塔;3、尿素合成塔;4、脱硫塔、脱碳塔、变换炉、醇化塔、烷化塔;5、铜洗塔;6、空分装置;7、氢回收装置;8、高压蒸汽锅炉;9、高压甲氨泵;10、高压液氨泵;11、一段分解分离器;12、氨冷器;13、液氨缓冲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4、高压配电控制室;15、一二段转化炉、气化炉、废热锅炉;16、液氨储罐、气柜、酸碱罐区等。(二)相关职责1、安全环保部(1)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这里所指的管理人员是公司级管理人员。(2)建立企业、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三级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2、所在车间(1)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2)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3)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基层班组(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3)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公司级承包人(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一)划分责任区域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三)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1、公司级的承包人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2、承包点所在单位(1)应及时将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安全环保部。(2)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事故。(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3、安全环保部(1)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2)制定“机、点、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工艺、技术、机动、安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的安全管理要求如下:①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②各运转、静止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备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③电气、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电气、仪表联锁的管理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④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⑤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要求1、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帐。2、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至少一次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检查通报进行公示。(五)应急预案与演练1、所在车间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2、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应进行评审,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汇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储存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品的仓库、储罐区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生产部、电气、仪表车间负责对各单位仓库、储罐区进行分管职责内的日常检查,如压力容器管道检测检验、基础设施、生产工艺及指标、本质安全等。(二)研发中心、基础部负责在设计和施工方面,负责落实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三)各单位负责本区域仓库、储罐区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值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洪、防汛、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仓库、储罐区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安全监管,对查出的隐患督办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三、管理规定(一)仓库安全要求1、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装设通讯和报警设施。2、在仓库、堆垛间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3、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周围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临时堆放物资必须码放整齐,不得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4、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防护器材,仓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本仓库的消防防护器材及其它安全设施。仓库所有的消防防护器材和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应保持完好备用。5、库内编织袋不得堆积太高,按规定要求堆放,留有适宜的走道。6、仓库内照明线路及灯具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质仓库内的电线应加套管保护,并安装防爆电器和灯具,总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7、仓库内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二)仓库管理1、按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等的物品不得入库。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火源的安全措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损的应立即处理。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物品的领用发放要认真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存放规定,对不可混存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仓库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防护知识,并经常性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3)气体性质相抵触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一定距离。(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5、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五双”管理办法。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需动火的,按动火作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7、根据保管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应熟悉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法。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9、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仓库内外均须巡视一遍,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调查处理。仓库保管员要加强对送货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附近、库房内,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三)进入储罐区的安全要求1、人员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严禁携带火种、通信工具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储罐区等。(2)外来人员进入应履行检查、登记手续,并由有关人员陪同。(3)临时施工人员进入前应接受安全教育。2、车辆进入管理(1)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储罐区、仓库的机动车辆应佩备有效的阻火器和灭火器材。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成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四)储罐区防火、防爆管理1、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区,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消防、安全的要求,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检验。2、储罐区内用火应办理特殊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3、储存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并装设可燃气体报警器。4、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并能承受所容纳物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五)储罐区设备的安全管理1、储罐区、库区应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设备设计及安装资料、检测检验报告、修理记录等,制订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巡检并记录,定期进行计划检修和维护。3、正常运行过程中进行检测时,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六)储罐及附件安全管理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3、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4、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5、储罐附件要齐全有效,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符合安全要求。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和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排水管畅通。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和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8、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9、泵的管理(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11、管道的管理(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和标准。(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4)穿越道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五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7)管道穿过防护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七)储罐区电气装置安全要求1、设置与管理(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2)禁止任何电力线路跨越储罐区、库区的上空。(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 (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2、运行管理(1)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2)变、配电所应建立电工值班制度,应进行定期巡视。(3)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4)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3、防雷、防静电(1)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2)储罐区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3)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5)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6)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7)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9)油罐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10)各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石油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二)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购买我公司所需危险化学品,并承担与购买、运输、入库等相关的安全管理。(三)农资贸易公司负责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购买或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四)质检部负责公司内分析药品的出入库、储存、保管、使用、分析、验收等安全管理。(五)保卫部对公司内的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相关人员、车辆实施治安保卫。(六)各基层单位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法规制度承担管理责任。(七)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管理知识,确保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二)从事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素质:从事生产、储存、使用、充装、押运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安全管理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无任何火种、排风良好的地方,并设置相应的防晒、防雷、防静电等设施。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应该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状态。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5、凡遇火、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6、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物应采取避光措施。7、爆炸物品不得同其它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8、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9、易燃液体、遇湿易燃易爆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10、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11、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或其它物品共存。12、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配齐相应的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13、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四)危险化学品的出入管理1、危险化学品购买计划必须严格限量,尽量减少库存量,计划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送物质供应部门采购。2、物质供应部门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购回的危险化学品必须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购买危险化学品应凭公司办公室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并配套办理准运证或要求承运单位到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办理准运证。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前均应由质检部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注明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所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建立登记台帐。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搬运要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6、不能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和其它工具。(五)危险化学品的出售及充装1、销售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应证件。2、不能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生产区应当按照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在坡道上停放,在有可能出现溜车的地点停放必须使用三角木垫好车轮。4、外来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槽车,农资贸易公司化工分公司负责人及充装人员必须对其《槽车检验合格证》、《危险物品运输证》、《危险物品押运证》、《危险物品驾驶证》进行检查、登记,确保“四证”齐全,方可进行充装。整个充装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检查表》上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未经充装人员允许并“摘牌”,充装车辆严禁启动、行驶。5、充装人员和农资贸易公司化工分公司对外来客户有现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要对其强调充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充装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敲打、撞击、充装时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严禁启动车辆、严禁客户动用操作阀门。6、充装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接好消防用水,充装前应认真检查槽罐车的安全状况,检查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检查现场消防、防护器材是否完好备用。作好处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7、危险化学品充装由农资贸易公司化工分公司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证》的充装人员进行,岗位操作工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充装凭化工分公司《充装通知单》由车间指定的充装人员负责充装,充装人员负责做好现场配合和过磅进出过程中的监督和安全监护工作,其它人员无权私自充装。8、充装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充装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9、充装时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充装,并及时用消防水冲洗和稀释泄漏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报告。10、充装危险化学品不能超过运输容器的额定充装量。充装时严禁火种,放空气体不能向大气排放。凡因超装导致事故的,直接追究充装人员的责任。11、充装好后,槽罐根据物料进行控制,不准泄漏。槽罐车体若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要用清水将车体冲洗干净后方可启动车辆。12、充装结束后,各相关阀门必须关闭到位,检查无任何泄漏后方可离开。(六)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车间申报经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转移到指定的危险废弃物暂存库,然后按国家规定程序上报到相关主管部门规范处理。(七)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相关预案处置。(八)保卫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治安保卫工作,在治安巡逻及物资管理过程中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防盗工作,发现危险化学品被盗,要及时采取措施追回,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公司各分管部门及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国家《剧毒化学品名录》中公布的所有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剧毒化学品的购买流程进行审批,对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二)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并建立台帐,对剧毒化学品供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三)质检部负责分析类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发放并建立台帐,对单位内的剧毒化学品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和日常安全监管。(四)保卫部负责向当地公安、安监部门报告本公司剧毒品的种类、数量、管理情况等。(五)各基层单位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管理、建立台帐等。(六)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申购程序1、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要明确剧毒物品名称、数量及用途,报物资供应公司购买。2、供应公司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凭公司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凭《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资质的经营或生产单位购买。(1)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由发证公安机关成册核发给本公司的,由本公司负责人按照制度规定审核签批使用。用完后应当及时将购买凭证的存根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4)物资供应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签批、使用制度,严格管理。因故不再需要使用时,应当及时将尚未使用的购买凭证连同已经使用的购买凭证的存根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4、在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应当向销售单位提供《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按照购买凭证或者准购证许可的品名、数量购买,由物资供应公司购买经办人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和回执第二联上签字确认。5、回执第一联由物资供应公司购买经办人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二)验收剧毒物品采购进入公司后,须由物资供应公司、使用单位和设备动力部三方共同验收。查看数量、包装情况、是否损漏、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文件等情况。(三)入库保管1、经三方共同验收后的剧毒物品由物资供应公司与使用单位一起存入剧毒化学品专柜或专库。2、专柜和专库要标有剧毒品警示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剧毒品严禁同柜存放,具有腐蚀性或需低温保存的剧毒品单独存放。3、剧毒物品专柜或专库由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五双”管理进行落实,经常检查,确保帐物相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专柜和专库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罐区、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降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密闭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在储存和作业现场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四)领用1、使用单位要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领用情况和用途如实记录,建立储存登记台帐和领用台帐,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2、使用单位领取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起领取,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台帐。使用单位定期对库存情况进行盘存,确保帐物相符。(五)使用1、剧毒化学品使用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最低备料量和分析配比量,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使用情况必须及时登记。2、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六)废弃及包装物的处理1、剧毒化学品的外包装不经过彻底检查,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或出售。2、内包装瓶必须经过清洗之后用作留样或取样的器皿。(七)检查1、安全环保部和使用单位定期对剧毒化学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2、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八)报备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九)人员管理1、从事剧毒化学品装卸、操作、应急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介质安全资料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剧毒化学品专柜和专库为公司重点部位,不得让外来人员及与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得到主管管理人员的批准,办好相关的手续,方可进入,同时应该做好登记工作。(十)个体防护1、所有操作或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配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或维护,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3、剧毒化学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十一)环保管理盛装、研磨、搅拌剧毒化学品的工具,分析后剩余溶液必须经过解毒处理后排放,剩余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退库,不得乱扔、乱放、乱埋,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使用单位及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全面负责。(二)保卫部负责对公司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三)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对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管理。(四)易制毒化学品所在单位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进行安全管理。(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公司保卫部为易制毒化学品的治安保卫机构,协调公安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对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二)在生产过程中,因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及工程师批准后,向公安机关申办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买、运输、使用等。(三)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1、公司必须向有资质的单位购买和运输合格的产品,按照技术说明书使用2、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四)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室内,进行规范的管理。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4、工艺原材料易制毒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并填写《危化品工艺原材料卸车安全责任表》,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5、分析用易制毒品,由仓库保管人员与中心化验室人员双方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进行验收和发货,中心化验室领回之后进行入库和登记。(五)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1、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2、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在使用中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3、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4、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5、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六)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危化品车辆进出生产区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化品车辆进出生产区的安全管理(包括氨车、甲醇车、运输盐酸、丙碳、双氧水、硝酸、甲醛车辆等所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保卫部负责进入危化品车辆阻火器的发放及过磅房前大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停放安全管理。(二)农贸公司及联系业务的对口部门对客户负有宣传教育管理责任,并对其资质负责。(三)各相关车间充装员及押运人员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生产区的线路的安全管理,及充装安全管理。(四)各充装员(或临时安排的人员)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生产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危化品车辆各个作业环节负责。(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生产区的综合监管。三、管理规定(一)临时停车的管理1、所有过磅后的危险化学品车辆需要在厂内临时停车时,要到指定的空场地停放。2、充装现场有危化品车辆正在充装不能停车,由充装员、保卫人员引导到安全的临时指定的场地停放,不得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停车时由充装员负责将警示牌放在车的前、后方。停车时要确保周围15米内无人从事动火作业,场地所属车间负责监管。3、过磅房前大道等禁止停放危化品车辆的路段严禁停车,由保卫部、属地车间负责管理。4、危险化学品车辆严禁在坡道上或未经允许的地点停放。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危化品车辆充装或物品卸车后,由于其它原因需要在公司暂停的由所属车间、保卫部、农贸公司负责协调停车地点,所属车间按照要求登记进行管理。(二)阻火器的发放与收回管理1、凡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并确保在生产区内行驶时按要求安装、配备到位。2、危险化学品的客户凭农贸公司开具的《充装通知单》到门卫领取阻火器,并交纳押金或抵押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并登记、签名。3、客户领取阻火器后经保卫部门卫人员及充装工、相关单位负责监磅的管理人员检查安装情况,确认后方可放行进入生产区进行过磅。4、危险化学品充装结束后由充装人员押车到过磅房进行载车过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出生产区时,由保卫部门卫人员收回阻火器,并如数退还客户所交纳的押金及抵押的有效证件。5、保卫部门卫人员对所有阻火器负有保管责任。(三)危险化学品车辆厂区行车路线的管理各类危险品车辆行驶按照公司指定的线路行驶,遇到异常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危化品车辆进入生产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公司各分管部门及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化品车辆进入生产区安全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综合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事故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事故的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类事故全面负责。(二)各职能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检查整改措施以及档案材料保管等工作进行管理(三)各基层单位负责对单位内各类事故的调查、上报、落实整改措施及档案材料保管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类事故进行监管。三、应具备的条件及能力要求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四、管理规定(一)事故调查组成员: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环保部、企业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保卫部以及相关事故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二)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下发事故通报;6、对事故调查后的相关档案材料。(三)事故分类与分工管理1、在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指挥有误等造成生产减量、停车等损失,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2、各种生产设备(包括机、电、仪设备,锅、压、管、特等)、设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的均称为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凡发生着火,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称为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因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称为火警事故。火灾事故、火警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4、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人员伤亡或造成停产等后果,称为爆炸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5、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职业病等称为工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6、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或中间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均称为质量事故,生产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生产部、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负责管理;设备检修质量、机加工、设备制造质量不符合标准,采购的设备、备品备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影响生产或检修计划等事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7、由于技术改造设计方案不合理或对新工艺、新设备的操作技术规程制订不全面而导致的事故称为技术事故,由研发中心(原研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管理。8、车间或车间以上管理部门,因管理不善或管理不力,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作业、渎职造成的事故,称为管理事故,管理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管理,企业管理办公室参加。9、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工艺物料、污染物、放射性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均称为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10、在生产区内由于违反交通规则,以及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违反厂内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车辆冲突,撞辗伤人,撞坏厂内设施、装置,均称为厂内交通事故,由安全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11、凡有意制造的破坏,称为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管理。12、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各种原因,且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而发现及时,得到挽救,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未遂事故。按事故类别和相应职能部门分工分别负责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3、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称为自然事故。按职能部门分工分别负责管理。(四)事故的等级划分1、工艺操作事故的等级划分:(1)生产操作事故造成工艺误台时的,按误台时计算,误台时大于5个小于等于40个的为微小事故;误台时大于40个小于等于80个的为一般事故;误台时大于80个、小于等于420个的为较大事故;误台时大于420个、小于等于1250个的为重大事故;误台时大于1250个的为特别重大事故。(2)生产操作事故未造成工艺误台时,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其经济损失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列为一般事故;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列为较大事故;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列为重大事故;200000元以上的列为特别重大事故。2、设备事故等级划分:(1)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均为微小设备事故。(2)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达5000—50000元的均为一般设备事故。(3)较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10%以上或修复费用达50000—100000元的为较大设备事故。(4)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大型单系列装置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或修复费用达100000—200000元的为重大设备事故。(5)特别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200000元以上的均为特别重大设备事故。3、火灾、爆炸、工亡事故的等级划分如下: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列为一般事故。(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0000元以上5000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列为较大事故。(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0000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列为重大事故。(4)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列为特别重大事故。4、工伤事故的具体划分如下:(1)苗头事故:虽然受伤,但不需休息治疗者,工伤损失在500元(含)以下的事故。(2)微小事故:职工负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至5个工作日(含)以内或工伤损失在500-3000元(含)的事故。(3)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即只含轻伤的事故。(4)重伤事故:职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即只含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5)死亡事故:当时死亡或受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按事故等级划分第3条标准可划分以下四类,即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5、质量、技术、管理、污染、厂内(外)交通等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列为一般事故;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列为较大事故;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列为重大事故;200000元以上的列为特别重大事故。(五)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1、产量直接经济损失:合成氨醇产量直接经济损失=误台时×台时产氨醇×吨氨醇价格-生产成本;尿素产量直接经济损失=(误台时×台时产尿素)×吨尿素价格+(开车用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吨氨价格)-生产成本。2、报废设备直接经损失=设备净值-设备残值;损坏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修复费用-原备件残值。3、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烧毁财产损失+(烧坏财产维修费用-残值)+因灭火引起的费用。4、产品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产品实际成本-残值。5、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损失的原料费用+造成污染损失的费用。6、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工伤医药费+误工工资+伤残或工伤补助金企业支出部分。一个事故涉及几种损失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等于几种直接经济损失之和。(六)事故统计与上报管理1、凡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类型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向主管部室报告,同时向安全环保部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有人员伤亡还需向工会、人力资源部报告,并上交《事故报告表》至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2、凡发生各类事故,按照事故的分工管理,由分管职能部门在3日内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出原因,划清责任界线,拿出处理意见。安全环保部应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并督促做好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的落实,达到“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各类较大事故(含以上)必须由分管职能部门及时下发事故通报。3、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不符合较大及以上事故条件,但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由分管职能部门召集相关人员,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亲自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划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应该上报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按国家规定须由上级职能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的由上级职能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拿出处理意见。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按事故损失虽然不够事故标准,但其性质、后果严重,或为重大未遂事故,仍应坚持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当作事故对待,并按照事故分类和分工由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5、按照事故的分工管理,由负有事故主管职责的部室及时下发事故通报并进行存档,对事故防范措施进行检查、督办、汇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检查反馈表》,做好PDCA的闭环管理,并持续跟踪检查,使防范措施长久落实。6、安全环保部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环保部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所有事故通报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检查反馈表》必须上报一份到安全环保部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安全部门综合统计、存档。(七)事故责任划分1、总体原则:(1)公司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责任制。即所在单位主体负责、分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分管公司领导负领导责任。(2)谁安排、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2、一般原则:(1)因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而造成的后果,如果设计方案是我公司的工程人员设计的,由我公司设计者和审批者负主要责任;若是有资质的外单位设计的由设计单位负主要责任;若是有资质的外单位设计但经我公司工程人员改动的,由我公司改动者负主要责任;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弥补而不采取的,由研发中心门负主要责任;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或违反者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2)因工艺条件、参数、指标或技术操作规程制订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参数、指标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主要责任。(3)因制造、施工、安装、检修方面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由制造、施工、安装、检修者负主要责任。(4)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或组织不当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主要责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因未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而引发的事故,由有关管理者负主要责任。(6)因未严格贯彻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执行者、组织者和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共同负主要责任。(7)因违反规定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8)因产品原材料采购质量不到位、验收不到位造成的各类事故,由物质供应公司和质量验收人员负主要责任。(9)电器、仪表、华强化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华强设备制造公司、参与车间外协人员在作业所在单位发生的事故,双方单位负责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责任划分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10)因操作工操作原因、操作培训不当、管理不当造成各类事故,由生产部负主要管理责任;因设备维护、施工,设备设施失效、设备管理不当、维修工培训不当造成的各类事故,由设备动力部负主要管理责任;因安全措施制订不当、安全培训不当、管理不当,造成各类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主要管理责任;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由所在单位、分管部门、质检部负主要管理责任;因基建各项管理不到位造成基建事故、安全事故等各类事故由基建部负主要管理责任。(11)对于完全由个人控制的设备、设施、车辆安全或个人主观过错、意外造成的个体或他人伤害等各类事故,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12)有以下情况要追究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公司领导的领导责任、及相关责任:①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所在单位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②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由所在单位、研发中心门、分管工程师、总工程师共同负主要责任。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规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主要责任。④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考试合格即分配上岗操作而发生事故的,由安排者负主要责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⑤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而造成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分管部门、相关工程师负主要责任。⑥劳力组合不合理,员工因过度疲劳造成的事故,由组织者、安排者负主要责任。⑦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的事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⑧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或含有技术更新内容的大修项目,未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或不及时整改隐患,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的事故。以及操作规定、安全技术规程未制订或修改而导致事故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负主要责任。⑨各种危险作业中,没有制订安全措施而造成的事故,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八)事故的处理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严抓苗头事故,较小事故,控制一般事故,扼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特对事故作如下处理:1、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1)工艺事故①由于操作或指挥原因,造成重点工艺指标不合格或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遂事故,应坚持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当作事故对待,并根据事故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对责任人扣款100-500元,相关管理人员扣款50-200元。情节严重、恶劣的从重从快处理。②生产操作事故既造成工艺误台时又另外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进行考核,以考核或事故通报为准。③生产操作事故未造成工艺误台时,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不足500元的,最低按500元处罚。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50%,工艺班长承担30%,班组相关人员承担20%,相关管理人员根据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扣款金额以分析会定。④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由于操作或指挥原因,造成工艺误台时的,按120元/个考核到责任人,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50%,工艺班长承担30%,班组相关人员承担20%;按400元/个考核到车间团队,其中车间主任承担50%,工艺员承担30%,团队其它人员承担20%。(2)设备事故①微小设备事故,按30%事故损失进行考核,由相关责任人承担。②一般设备事故,按20%事故损失进行考核,由相关责任人承担。③较大设备事故,按10%事故损失进行考核,由相关责任人承担。④重大设备事故,按5%事故损失进行考核,由相关责任人承担。⑤特别重大事故,按3%事故损失进行考核,由相关责任人承担。⑥各类设备事故既造成设备误台时又另外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进行考核,以考核或事故通报为准。(设备误台时考核标准:按200元/个考核到车间团队,其中车间主任承担50%,设备员承担30%,团队其它人员承担20%,另外按误台时120元/个考核到车间。)(3)工伤事故①凡发生工伤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苗头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落实责任追究并报安全环保部。②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工伤,按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考核工伤事故直接责任人(具体考核比例为:全部责任承担10%,主要责任承担7%,与相关人员同等责任承担5%,次要责任承担3%)。凡扣款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扣款。③工伤损失的10%与单位团队人员挂钩(车间主任5%,安全员3%,其它团队人员2%),工伤损失超过50000元,超过部分按2%考核后按比例与相关责任人挂钩,凡扣款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扣款。④根据事故的性质,对没有履行安全职责、未按照部门制度规定程序或管理失误,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按工伤损失的5-20%扣款。⑤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相关处罚以决策层开分析会处理为准。(4)厂内(外)交通事故①一般事故的处理标准如下: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扣3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扣2000元;由驾驶员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的扣1000元;由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扣500元。②较大事故的处理标准如下: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扣5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扣3500元;由驾驶员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的扣2500元;由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扣1000元。③重大事故的处理标准如下: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扣10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扣7000元;由驾驶员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的扣5000元;由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扣2000元。④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标准如下: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扣20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扣14000元;由驾驶员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的扣10000元;由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扣3000元。⑤发生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罚驾驶员200元;负同等责任或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处罚驾驶员300元;负全部责任,处罚驾驶员500元。⑥发生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若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处300元扣款;负同等责任或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负全部责任,处罚驾驶员800-1500元。⑦对逃逸现场的,另处罚驾驶员1000元,并取消其在公司驾驶车辆的资格,违规、违法驾驶,触犯刑律交公安机关处理。⑧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自行处理和修复车辆的,一经发现,按事故损失大小,对驾驶员进行100-1000元处罚,事故引发的所有费用,由驾驶员自理。⑨因责任心不强、操作失误等人为原因,发生车辆发动机损坏等机械事故,参照设备事故处理。⑩公司小车事故处理以公司《小车管理规定》执行,该规定未涉及到的参照本制度执行。小车队、华强化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其它有车辆管理的单位管理人员处理按照不低于驾驶员20%的连带考核。2、对所在单位的处理:凡发生责任事故,事故发生所在单位按以下标准处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发生重大事故,取消所在单位一个月安全奖,单位拿80—90%的工资;(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工伤死亡事故,取消所在单位二个月安全奖,单位拿60-80%的工资。(3)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与事故相关的公司所有团队人员拿基本生活费1-2个月,所在单位行政正职免职。3、其它各类事故没有明确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理办法的,参照以下标准等同考核:(1)发生各类苗头事故的考核单位负责人500元以下。发生一般事故考核单位负责人200—2000元,较大事故考核单位负责人1500—3000元,重大事故考核单位负责人3500—5000元,特别重大事故考核单位负责人10000元。(2)负有管理责任的主管部室、工程技术人员按事故单位正职考核标准的不低于20%连带考核。(3)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公司领导由分析会确定。4、有以下行为者应实行加重处理原则(1)对一贯忽视安全、屡教不改或屡出事故的,实行加倍处理原则,直到辞退、除名、开除,追究刑事责任;(2)弄虚作假者、不说实情、有隐瞒行为或态度不端正、行为恶劣者;(3)凡因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该当班班长、调度、车间干部及其它当时在场未予及时制止的生产指挥人员;(4)因防范措施未落实或其它主观原因导致同样事故重复发生的。5、各类事故凡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的均有责任的,主要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70%扣款,次要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30%扣款,同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各按50%扣款。6、其它(1)对属业务能力差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吊销《安全作业证》,重新学习,学习期间享受学徒工待遇,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参加竞争上岗,竞争上岗达不到要求者予以辞退。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有其它约定、合同、责任制的可作为事故处理或一并处理的依据兑现处理。(3)因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玩忽职守,管理失职等造成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除根据事故损失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根据《员工奖惩细则》作出行政处罚。(4)凡出现违章违纪、有各类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当事人,出现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当月安全奖。(5)公司决策层决定的处理以公司决策层开分析会处理为准。(6)其它各类事故没有明确具体责任、处理意见等未尽事宜,可以根据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会确定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下发事故通报落实责任追究。7、奖励公司大力鼓励、表彰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积极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对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预防重大事故提出切实有效的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和对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对其进行奖励,可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也可由车间申报,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属实,按其避免事故损失的大小拿出奖励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对其给予重奖。(九)各单位要按照统一格式将事故通报进行整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五、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六、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奖惩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奖惩决定的审核及审批工作。(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或提出奖励意见;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三)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已审批奖惩兑现的执行。(四)各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内的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宣贯本制度。三、管理规定(一)安全教育培训类1、凡新招学徒工、转岗员工、离开公司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凡发现有一人未经以上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就分配至岗位,扣该单位负责人500元。三级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的,考核所在单位负责人200元/次;单位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的学徒工从事检修或涉及特殊、危险作业的劳动,扣安排人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由此造成的工伤或各类责任事故,一律由安排者承担主要责任。2、凡公司领导、安委会或安全环保部要求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以及安全考试,不参加者(请假或出差的除外),当事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迟到、早退、违反劳纪者,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人次。若因单位管理人员安排不当,而造成参与者违纪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人次。3、每月各生产车间、科室必须安排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可分班组举行,但必须确保全员参与。凡是未举行的单位,扣单位负责人500元/次,举行但未通知安全环保部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每月各车间必须办安全宣传专刊两期,每季度必须办一期环保专刊及职业卫生专刊。安全环保部检查专刊时间为每月的10日和25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刊的需在检查前2天向安全环保部书面报告),每有一期未按时办,扣车间安全员100元/次,车间主任连带扣款50元/次。5、所有顶岗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包括公司内《安全作业证》和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凡发现未取得相应作业证擅自独立从事相关作业者,扣违章者300元/人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人次,单位未经安全环保部允许派未取证的学徒工到其它单位外援进行检修、抢修等特殊危险作业的,扣安排人200元/次;当班期间未将作业证定置摆放的,扣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各50元/次;凡未取得相关作业证被单位私自安排顶岗的,扣安排者300元/人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人次;公司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因单位未通知到位,导致应该参加培训的人员未参加的,扣所在单位安全员和负责人各200元/人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未复审,单位又未向安全环保部汇报的,扣所在单位安全员200元/人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6、各单位必须按安全环保部要求建立相应台帐或记录,未按要求建立或台帐记录不真实的,对该单位安全员或从事安全标准化的负责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次(没有专职安全员或安全标准化管理人员的扣该单位100元/次);各类台帐或记录必须按时填写、上报,未按要求执行的对单位安全员或从事安全标准化的负责人扣款5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50元/次(没有专职安全员或安全标准化管理人员的扣该单位50元/次);上报的台帐、记录或报表未按规范要求填写的扣单位安全员或从事安全标准化的负责人50元/次。7、各单位必须及时传达各项安全会议精神,利用各种方式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环保简报》、《安全专刊》、《事故通报》等各类公司或安全环保部下发的安全学习资料、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一般为资料、文件下发十天内)传达或全员学习完毕的扣单位安全员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次。8、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参加单位每月举行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日的,每次扣款100元(出差或参加公司组织其它重要活动的除外),未全员参与的,扣单位负责人50元/人次。各班组必须按公司规定定期举行班组安全活动,并开好班前、班后会,违者考核单位负责人100元/次,单位管理团队人员长期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或班前会的(一月内要求每人三次以上),每少一次对单位负责人及未参加人员扣款100元/次。9、公司及安全环保部下发各类安全书籍必须按规定定置保管,发生损坏(长期翻阅学习除外)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遗失的扣款50—100元,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10、凡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抽查不合格的扣当事人50元/次(学徒工及学徒工转正考试不考核),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各连带扣款50元/人次(负责人、安全员本人参加考试的不对本人考试不合格负连带)。单位未按公司规定的培训、考试频次和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考试以及后续再教育改正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扣款50元/人次。公司在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不及格对其扣款200元/次,补考不及格按照原岗位工资下发。11、对违章违纪及各类事故责任者,单位团队管理人员及群团干部要按照公司《安全再教育方案》规定的时间找其谈心、寄送家书并收取回执,未进行的考核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各50元/次。12、各单位安全档案及职业卫生档案必须在每月1日前完成整理和更新,否则扣安全员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次;整理后达不到要求的扣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各50元/次;未按要求建立员工安全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或档案丢失的,扣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各200元/次。13、车间未经安全环保部、分管领导同意,任命未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的人员担任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的,扣车间主任200元/次。14、电工、仪表工承包区域变更,新承包单位应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凡未进行的,考核电工、仪表工所在车间及承包单位负责人各100元/次。15、凡是因为单位宣传、教育、传达公司制度、指令、精神不到位,而导致单位员工不知道相关要求出现的过错、违章违纪等,按100元/次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凡单位学徒工因自身原因违章违纪的,属该单位管理不到位,单位负责人扣款200元/次。16、本单位从事的一项活动中多人出现不符合安全制度规定的,追究单位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责任,对其扣款200-500元/次。(二)外来施工队管理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无论是临时的、还是长期的进入生产区施工的外来施工人员,不进行车间及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该单位扣款500元/人次,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施工联系部门未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施工所在单位未对外施队施工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及作业前安全教育的,扣部门联系人或施工所在单位安全员100元/次,施工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外施队未经单位批准擅自进入单位作业的考核外施队500元/次。2、外来施工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生产装置上及其附近进行施工,必须在所在生产岗位《外来施工人员联系单》上进行登记,与岗位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开始施工,以便发生紧急情况后操作人员能及时通知施工队撤离现场,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外施工队作业时未在岗位上登记的,扣该外施工单位100元/次,施工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3、不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扣款1000元/次,不办理相应特殊作业许可证扣款1000元/次,安全措施不落实扣款200元/项,施工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不进行车间及作业前安全教育的,扣款200元/人次。4、设备探伤单位没有按《设备探伤安全管理制度》上的要求落实到位就进行作业的,扣该施工单位200元/次,探伤所在车间对探伤安全措施的落实负有监管责任,车间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5、外来施工队在临时用电时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扣款施工单位200元/次,施工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6、凡公司领导、安委会或安全环保部要求参加的外施工队安全工作会议,不参加者(请假或出差的除外),该单位负责人扣款200元,迟到、早退、违反劳纪者,当事人扣款100元/次。7、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吸烟的,当事人扣款10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负监管责任扣款100元/人次。外施工现场发现烟头的,扣施工单位100元/个,所在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连带扣款50元/个。8、参观人员擅自到未经允许的地点参观,处罚陪同参观人员1000元/次。9、外来施工人员在危险检修现场、区域内睡岗的,对该单位扣款200元/次,监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0、外来客户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岗位和操作现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公司负责接洽人员扣款200元/次。11、凡外来施工队在我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对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但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我公司将视情况惩扣其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其具体考核办法为:(1)每发生一起伤残等级事故,扣除其安全保证金1000元;(2)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除其安全保证金5000元;(3)在施工过程中对我公司正常生产、装置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大小进行惩扣;(4)外来施工队发生的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对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但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要扣除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处罚金额不低于1000元)或根据事故分析会结果确定处罚金额。(5)凡惩扣全额安全保证金后的不足部分,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或要求其缴纳现金补足。(三)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类1、消防、防护器材及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监视检测设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专防专用,确保完好备用、干净卫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按规定程序报废而丢弃的,以及超额使用灭火器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按其价值的100%扣到相关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扣60%、其它团队管理人员占40%);每有一件不备用,扣该单位安全员200元/次,车间主任连带扣100元/次;每有一件存放、管理不当但未造成损坏的扣该单位安全员50元/次,车间主任连带扣款50元/次;每有一件卫生不合格,扣该单位50元/处。2、凡是能够通过维修保证器材备用而不进行维修到安全环保部直接更换的,将对该单位管理团队扣款100元/次,并责成其予以修复。3、各种灭火器、空气呼吸器、氧气包等要确保备用,凡在仍处于有效的情况下拿来充装的,对单位管理团队扣款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在检修该设备时要将警示牌收回,防止碰撞或动火作业损坏。若检查发现损坏者按50元/块对车间团队进行处罚,并限期补做一个挂好。5、压力表、电流表、液位计严格按规定划上、下限,电流表由所在车间工艺员及电气车间工艺员负责,未划的考核二人各100元/次,所在车间及电气车间主任各扣款50元/次;液位计、压力表未划线的考核所在车间及仪表车间工艺员100元/次,车间主任连带扣款50元/次。6、主干道天黑不开灯,考核所在单位负责人100元/次;日常灯具、消防灯具、临时配电盘等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联系电气车间修理的考核所在单位负责人100元/次,单位联系后电气车间未及时解决又未向所在单位回复说明情况的扣电气车间主任200元/次;在线监测仪、日常监测仪、电子显示屏等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联系仪表车间修理的考核所在单位负责人100元/次,单位联系后仪表车间未及时解决又未向所在单位回复说明情况的扣仪表车间主任200元/次。7、各单位必须确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并督促员工按规定配戴和使用,凡一次未按时发放,扣车间负责人100元/次;因供应无货导致的劳保用品不能按时发放,考核供应公司负责人100元/次,同时车间应将此情况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一次未报告扣所在车间安全员100元;未按要求配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当事人50元/次,车间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人次(公司另有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管理从其规定)。8、各单位必须按公司规定搞好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凡因单位通知或安排不到位导致员工未按时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扣单位安全员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对体检程序把关不严的扣单位负责人200元/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9、各单位应加强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放射防护工作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凡有违反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考核200元/次。情节严重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四)指令落实类1、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发生各类事故,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凡隐瞒不报的,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扣款,安全员扣款200元/次,情节特别恶劣的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凡发生未遂事故、苗头事故,取消事故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奖,所在单位三天之内应组织开会、并将情况反馈给安全环保部,否则扣单位负责人100元/次。2、凡各类事故分析会制定的事故防范措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的,又未沟通的,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次,分管管理人员扣款300元/次。发生事故后未认真进行查证,把关不严的,单位负责人扣款200-1000元/次。凡各类事故制定的防范措施没有持续执行的,单位分管管理人员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扣款100元/次。3、对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每有一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落实的,扣该单位负责人200元/项;已整改但没按要求时间回复的,扣该单位安全员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50元/次;凡是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明显的隐患未整改或单位上报已整改的隐患经部门复查未整改的,扣所在单位管理团队200元/处;车间未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的对车间负责人扣款200元/次。4、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属范围内的外来施工人员有监管责任,各单位对外来施工队违章违纪均有处罚权(必须按公司制度执行)。凡经职能部门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外来施工队未按规定程序在单位进行施工或违章作业者,扣该单位负责人100元/人次,扣本公司现场监护人或施工员100元/人次(举报人为本单位员工的不考核所在单位)。生产车间对在本车间的外来参观学习人员有监管职责,发现未按程序进入车间的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要及时向安全环保部反映,否则扣该车间主任100元/人次。5、凡外施队或其它车间人员到车间施工,在联系施工所在车间管理人员办证时,具备办证资质的车间管理员不为其办理,又不告诉其办证程序的,一经发现扣该管理人员100元,其所在车间主任连带扣款100元。6、凡安排工作必须安排安全与环保事项,违者扣安排工作者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100元/次。7、凡损坏生产设施、设备的,情节轻微的赔偿损失,并取消当月安全奖,情节严重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8、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购进危险化学品未索取一书一签或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扣采购单位经办人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售出危险化学品未向客户发放一书一签的,扣售出单位责任人100元/次,售出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向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扣销售公司联系人5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并承担与此相关全部责任;危险化学品充装、卸车未填写相关记录或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次。(危险化学品车辆充装、卸车,1月16日,物流公司加油车在尿素大棚处加油时,未按照要求进行静电接地,危化品装卸规定落实不到位,此现象已提醒多次,按制度对司机赵勇扣款100元,单位负责人郑宜献连带扣款50元。)9、岗位分析药品中易制毒、强腐蚀、剧毒药品应上锁,凡未锁的扣岗位责任人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次。10、各单位安全员应将车间当天检修项目和各项安全事务电话汇报至安全环保部划片监管人员;需要安全环保部协调的事宜汇报遵循对口汇报的程序;车间出现影响生产的异常情况时,如断电跳闸、大型设备检修、物料泄漏、重点特殊作业等,安全员应及时先向安全环保部划片监管人员和部长电话汇报,处理好后,也应将处理情况分别向安全环保部划片监管人员和部长电话汇报;如果出现问题后车间安全员不在现场,应由车间最先熟悉情况的管理人员代为向安全环保部电话汇报,如汇报对象出差或休息,电话汇报至补位人员或部长助理,以便安全环保部掌握情况协助处理。以上凡有未执行到位的对车间安全员、主任各考核50元/次。11、对于调度会上公司领导或安全环保部临时下达的限期工作指令(包括口头指令和书面指令)未落实,又未及时反映情况的扣接受指令者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100元/次。12、对于被职能部门考核的相关人员,其所在单位对其进行重复考核,经查证属实的,扣该单位负责人500元/次。13、凡各单位制定的涉及安全方面固化检查项目和需落实项目、方案,但所在单位又没有按要求完成的,分管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4、凡因员工操作维护不当,造成重点工艺指标不合格,危及装置安全运行或造成一定影响,扣直接责任人50元/次,车间分管管理人员及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扣款100元/次;凡车间有重点工艺指标不合格,设备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反映、处理和采取必要措施的,扣车间主任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以分析会定。15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凡不按部门规定的程序和作业活动受控的环节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致使车间基础管理出现盲区,该单位分管负责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发生事故的按事故分析会进行责任追究。16、岗位发现危及安全或对生产影响较大的异常情况时不及时处理或汇报的,扣责任人500元/次,并取消责任人安全奖,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17、每月26日各有安全技师的单位应将本单位安全技师工作总结及考评表、本单位安全技师月度工作安排表上交安全环保部。否则扣单位负责人100元/次。凡单位负责人没有填写考评意见的扣该单位负责人50元/次。凡安全技师出现违章违纪或责任事故,取消其当月安全技师津贴,性质恶劣的取消其安全技师资格。凡当月安全技师分管的工段(岗位)出现两人及以上违章违纪人员被职能部门考核或出现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取消当月该安全技师全部津贴。18、各类安全环保管理报表等涉及到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应签字把关而未把关的,扣责任人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签字人承担。19、凡属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对当事人扣款200-500元/次。20、安全卫士或协管员在监管期间干与监管无关的事情,擅离职守,安全卫士或协管员扣100元/次,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扣200元/次。21、车间安全员应当对安全卫士或协管员监管工作的持续开展进行检查和指导,检查监管记录的填写、检查现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照要求进行落实的车间安全员扣款50元/项。22、车间安全员不事先对安全卫士或监管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致使其未能起到较好的安全监管作用的,或没有落实《安全卫士、安全协管员现场监管管理制度》其它要求,对车间主任、安全员各扣款100元/次。23、库区氮气保护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关闭时必须申请,违反此规定单位负责人扣款200元/次。24、出现不正常现象、苗头或未遂事故拒不承认的,经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科学分析,确定原因的按分析会定。25、与生产系统相关的管道施工、碰头工作必须由研发中心下联系单,通知安全环保部、生产部、所在车间现场确认,违者对技改项目负责人扣款200-500元/次。26、未落实安全会议精神,传达某项工作失控,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对分管负责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扣款100元/次。27、因存在主观原因导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阀起跳、防爆板爆炸、安全报警及连锁装置超高限或动作后,所属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汇报至对口分管部门,同时在三天之内召开分析会,违者对单位分管负责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五)违章违纪类1、凡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者,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并取消当事人当月安全奖,一年内达两次者,一律予以辞退:(1)凡在进入生产区以内(院墙以内)必须戴好安全帽(经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批准不带安全帽的除外)。公司员工、外来施工队人员上下班和其它人员进、出生产区时也应戴好安全帽,安全帽随人进出。在操作室、办公室、机修室休息;化肥装卸队人员在装卸过程中或在指定的地方休息时;尿素包装工抱肥料时和经报告部门许可的地方可以不戴安全帽,违者扣款200元/人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如属生产门卫人员把关不严,连带扣款100元/次。(2)进入生产区内要将长发盘起并纳入帽内;必须按规定着装,衣服要保持三紧,不得穿裙子、西装短裤、背心或打赤膊等进入生产区,不得穿脚跟超过两公分的高跟鞋进入生产区,不得穿脚趾外露的凉鞋;违者对当事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如属生产门卫人员把关不严,连带扣款100元/次。(2)凡进入生产区内(院墙以内)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扣款200元/人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3)在生产区内或其它规定禁烟的危险场所吸烟者,扣款1000元/人次,吸烟者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300元/人次,在以上规定禁烟的地方发现烟头按100元/个扣款到所在单位,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个。(4)凡酒后上岗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扣款500元,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人次,并勒令其离开生产区。(5)未经批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清洗设备、用具和衣服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6)在生产区内睡岗、离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扣责任人200元/次,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7)生产区内带进小孩的,扣携带者及门卫值班人员各200元/次,两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各连带扣款100元/次。(8)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非本岗位操作人员随意动用生产设备、阀门的(紧急情况下除外),扣责任人200元/次,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9)操作时不执行工艺指标、操作票或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事故处理预案要求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工艺员及单位负责人各连带扣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新上设备、设施安全装置不齐全,未履行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的,扣所在单位负责人200元/次。(10)凡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进入生产区或翻院墙、钻栏杆进出生产区者,一律罚款1000元/人次,取消当事人本月安全奖。生产区发生重大事故需赶赴现场救援或紧急逃生时除外。2、凡有符合《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章界定范围》(111)条中原则性违章行为者,一律对违章者扣款200元/次,并取消违章者当月安全奖,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人次。3、设备探伤单位没有按要求落实措施就进行作业的,扣款200元/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作业单位负责,探伤所在车间对探伤安全措施的落实负有监管责任,凡探伤安全措施未落实就开始探伤的对车间负责人扣款100元/次。4、员工到外车间作业,必须服从作业所在车间的安全管理,因作业所在车间制定的安全措施或安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事故,除对违章人员处罚外,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扣款200元/人次;因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不服从作业所在车间安全管理、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除对违章人员处罚外,作业人所属车间负责人承担责任扣款200元/人次;因两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员工在作业车间出现违章事故,除对违章人员处罚外,两单位负责人各扣款100元/次;出现安全事故的召开分析会,责任主体单位按70%连带扣款,责任监管单位按30%扣款。5、在生产区内道路上行走未靠右行走人行通道,穿过生产区内交通道路未走斑马线等违反公司内行走规定的(部门、公司检查、外来人员参观除外),3人以上(含3人)未列纵队行走,违者罚款20元/次,单位负责人或接洽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次。6、各消防紧急疏散门非紧急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砸开门锁者,罚砸锁者500元/次。7、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私自动用,违者扣款200元/次,所属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因保管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未制止的,对分管人员扣款200元/次,所属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的,必须经对方许可并落实安全措施方可使用。8、各配电室门窗必须关闭好,对管理不善导致其他人员进入的对电气车间扣款200元/次;私自进入配电室的对当事人扣款200元/次,所属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9、凡在生产区内做危险动作、嬉戏打闹的对当事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若因此而影响企业形象的,加倍处罚。10、在雨雪天气、潮湿易滑、危险陡峭的地区,上下室外楼梯及钢制楼梯时必须扶扶手,违者扣款20元/次。11、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配戴不规范的,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2、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玻璃仪器、分析器皿以及工器具,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六)用电作业类:1、凡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者,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并取消当事人当月安全奖,一年内达两次者,一律予以辞退:(1)电工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接线裸露、雨天防雨措施未落实而接线的,扣责任人200元/次,车间主任连带扣款100元/次。使用单位在使用中遇雨天未采取防雨措施的,扣使用责任人200元/次,使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2)用铝丝、铜丝、铁丝等非规定的熔丝替代保险丝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3)无人监护时,单人带电操作或登杆作业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4)用身体验电的,扣责任人10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0元/次。(5)开关跌落保险不戴绝缘手套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6)高压线检修不进行接地就直接进行作业的,扣责任人5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300元/次。(7)非电工拆接电源线、维修电器故障的,扣责任人5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300元/次。(8)检修电器线路、设备或运转设备未切断电源和挂警示牌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9)移动电器设备不切断电源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0)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1)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2)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用湿手或金属物去扳带电的电气开关的,扣责任人5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300元/次。(13)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或非电工无故进入配电室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4)移动式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未按规定进行保护接地、接零的,扣接线者200元/次,使用者100元/次,两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各扣款100元/人次。(15)带电检修作业(包括高压、低压)必须申请办证,危险性较大的上报设备部电气工程师或分管领导审批,违者对作业人扣款500元/次,单位负责人扣款300元/次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者,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夜间在照明不充足的地方巡检不带手电筒的;(2)配电箱柜门未关闭的或电源线有明显裸露,未采取绝缘措施的;(3)临时用电线路接头处与水源等导电体接触或未设置警示牌;(七)车辆管理类1、凡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者,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并取消当事人当月安全奖,一年内达两次者,一律予以辞退:(1)酒后驾驶厂内车辆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0元/次,醉酒驾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00元。(2)无证私自开车的,扣当事人5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安排无证人员开车的,安排者、单位负责人撤职。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者,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厂内作业车辆转弯时未鸣号或未使用转向灯的。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厂内作业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倒车或掉头的。(3)厂内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4)厂内车辆不按公司规定的停车地点停车的。3、骑自行车过锦屏大道路段未按规定下车推行,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人次。行人有与机动车抢道等冒险行为的,当事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4、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包括助力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当事人扣款200元/人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单位内月累积达三人次的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上下班骑乘摩托车(包括助力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的,骑车人扣款200元/人次,坐车人扣款100元/人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人次。5、中层干部正职骑乘摩托车(含助力车)的每次扣款20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经公司领导特批,出于工作需要骑乘摩托车的除外)。6、公司内车辆在坡道停车未采取垫三角木等防溜车安全措施的,扣责任司机200元/次,司机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停车地段所属单位负责人各扣款100元/次;外来车辆出现上述情况,扣接待单位或联系单位100元/次。7、生产区内不准进入小车、摩托车、自行车。公司领导特批的车辆和经批准的临时送货车辆以及由安全环保部审批的巡回自行车除外,违者罚款200元/次,保卫部门卫人员负管理责任罚款100元/次。8、凡无阻火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生产区考核当班门卫50元/次;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安装阻火器或不配合、无理取闹,充装工有权拒绝充装,并考核化工部部长或者联系业务的对口部门负责人100元/次9、发放阻火器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时没有安装的考核充装工、所属车间负责人扣款50元/次。凡阻火器丢失或损坏(达到使用年限的除外),考核保卫部门卫人员100元/个,若保卫部不能落实到人则直接考核保卫部长。10、装卸人员在上肥时严禁野蛮作业,严禁将肥甩到车外或码放过高,发现此现象对责任人扣款100元/次,发运分公司负连带责任扣款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1、严禁叉车托盘载人或托盘上站人装车卸货,违者对当事人及司机各扣款100元/次;12、严禁两辆或以上叉车同时对一辆运肥车装车,特殊情况叉车司机必须申报物流公司,由物流公司安排专人现场协调,违者对两司机扣款100元/次。13、发运现场车辆的调动由发货员负责统一指挥,发货员不指挥或其他人员指挥的,对发货员扣款100元/次。14、发运现场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在车间每月至少组织发运现场外施工队人员开一次安全会议,违者对单位安全员扣款100元/次。15、各类车辆在转运货物、设施、设备必须捆绑牢实、固定加插销,违者对货车司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6、铲车禁止推车,若需此类作业必须向物流公司申报,物流公司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到现场协调指挥,违者对铲车司机扣款200元/次。(八)特殊作业类1、凡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者,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并取消当事人当月安全奖,一年内达两次者,一律予以辞退:(1)特殊作业(含运转设备检修)不申请办理相关特殊作业票证,对作业负责人扣款500元/人次(单人作业的为作业负责人,多人作业未明确负责人的考核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300元/人次。(2)使用没有批准的、过期的或转移场地的特殊作业票证,视同无证作业;特殊作业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具体、不完善,写“帽子话”、明显的安全措施未列举导致作业不能受控,影响安全检修的,扣措施制定人200元/次。(3)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每有一项未落实,作业负责人扣款200元,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特殊作业票证每有一项责任人未签名或代签名的,扣责任人100元,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50元。(4)由操作人员负责经常更换运转设备备件或固化的表格落实方案(如更换煤棒机机头、叶轮、皮运机地坑清渣等),可不办运转设备检修作业票,但应严格执行停机、断电、挂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的维修程序和注意事项,违者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考核。(5)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所有正在生产的装置抽查盲板必须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证》,并登记挂牌,凡不符合要求的扣安全员200元,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100元;未办《盲板抽堵作业证》的按特殊作业未办证进行处罚;《盲板抽插登记表》未审批、签名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凡检修项目超过三天的,盲板上好后,每天必须坚持检查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扣安全员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6)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操作人员和维修负责人检查签字便开启的或开动、关停机器设备未按规定程序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的,扣责任人200元/次,所在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开启后因故需要重新检修的,仍需要落实断电、挂牌措施,否则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进行处理。(7)探伤、拍片等从事放射源活动,不设立警戒区的,不事先告知,不采取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扣责任人3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8)两种或两种以上能够互相发生反应的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在同一库房内的,扣责任人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9)皮带运行中,清理托轮、滚筒上的积料、处理故障、在皮运线上行走、放工具的,扣责任人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200元/次。(10)氧割作业、砂轮机作业、切割机作业等或在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腐蚀液体飞溅的场所不戴防护眼镜不戴防护眼镜,扣责任人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2、凡有下列违章行为者,当事人扣款1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焊割作业时电焊线与氧气、乙炔气管缠绕在一起;(2)未进行氧割作业时仍将氧枪放在容器、管道内或未进行氧割作业时不将割枪关闭;(3)气瓶放置不规范的;(4)乙炔瓶与电焊机放在2米以内的;(5)清除铁屑不用毛刷而用嘴吹的;(6)氧气、乙炔瓶连接不规范或软管漏气。3、设备检修时设备检修规程及检修票证上制定的检修安全措施未执行的,除按制度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处罚外,对所在单位设备员连带扣款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会结果处理。4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违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汇编》中相关内容及现场控制措施者,扣作业人员50元/次,作业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各连带扣款50元;常规作业活动危害辨识未辨识出来,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的或特殊危险作业前未进行作业前危害辨识教育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次。5、凡按要求应设警戒线的起吊作业、检修作业现场未设警戒线的,考核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施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各50元/次。6、脚手架采取属地管理以及谁使用谁验收的原则,未挂牌验收或不符合安全要求就使用的,对使用单位扣款200元/次,属地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7、专用工具作业前应检查、验收、签字,落实表格化措施,由作业负责人把关,若未执行对作业负责人扣款200元/次。8、凡危险性较小的运转设备不停机、不断电检修必须落实规定的安全措施,否则对作业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9、20T以上的吊装作业必须办理票证、确定方案,同时报设备部分管人员和公司领导审批;小型吊装作业必须落实各项措施,一项未落实对起吊作业负责人扣款200元,监管车间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0、凡是运转设备检修(包括电、水、气、风等其他能量带动的),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违者对检修负责人扣款200元/次,单位负责人连带扣款100元/次。11、对公司、部门或车间制定报批的安全方案、检修方案等,未按程序、要求落实或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更改方案又未按程序申报,扣直接责任人200元/次,单位负责人200元/次。(九)其它类1、对以上规定的条款凡一人一年内违反达两次者,对其本人的经济处罚在原有基础上加倍进行;凡单位内出现违反同样条款的现象一月内达两次者,对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连带处罚加倍进行。对安全环保部针对某单位发生的不正常现象在各类通报、会议上强调过后该单位或其它单位再犯的,处罚标准加倍。对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扣当事人100元/次,车间主任连带扣款100元/次,发现明显或故意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或态度恶劣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加倍,情节严重、打击报复的交保卫部或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凡出现以下现象者,取消当月安全奖:各类工伤者本人或直接责任者(单位负责人连带取消);微小及微小以上生产、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单位负责人连带取消);违章违纪被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包括生产调度)或公司领导及安委会其它成员考核者;造成环保责任事故者;其它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者;每月内单位有三人次(含)以上违章违纪人员被职能部门考核的,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单位发生生产、设备、安全事故的一律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安全奖标准:普通员工200元/月、班组长及团队副职400元/月,单位正职600元/月)。3、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惩扣相应的安全风险金,对无事故者给予相应的奖励。4、以上规定与公司《关于干部考核标准的暂行规定》有冲突的,以后者为准。5、除以上规定以外,凡违反《安全环保部制度汇编》的其它行为按100元/项考核到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汇编中有规定的除外),符合《员工奖惩实施细则》条款的按《员工奖惩实施细则》执行。(十)奖励类1、凡公司员工对违章违纪都有举报的义务,凡举报经安全部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100元/次的奖励(管理人员举报公司范围内的违章违纪不在奖励之列)。2、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隐患发现者或报告者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协调处理事故有功者,根据情况按200-500元/次奖励。3、为保护公共财产,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而积极协助公司对事故进行抢救的人员,根据情况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4、凡提供安全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给予建议者20-200元的奖励。每月被公司采纳安全合理化建议最多的单位,给予单位安全员(没有设安全员的奖励负责人)200元奖励。5、每月被公司评为安全管理最佳单位的,给予单位团队500元奖励,被评为安全管理最差单位的,给予单位团队300元扣款。每月公司评最佳安全技师、最佳安全监管员各1名,各奖励200元。6、各单位开展的安全活动、安全举措、创新管理方式收到较好效果,被安全环保部或公司推介的,奖励单位团队200-500元。7、安全宣传稿件被部门采纳的,根据稿件篇幅和质量给予作者20-50元/篇的奖励。8、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各类考试、各类有益活动对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00元;安全部组织的各类检查、抽查活动中,如预案抽查、岗位危险辨识抽查、四十一条禁令活学活用检查等,员工积极参与、踊跃答题且回答正确者,给予被抽查人员20-50元的奖励。9、安全环保部鼓励基层管理人员及时反馈安全环保管理,做好与职能部门的及时沟通,每月设最佳沟通奖一名,奖励当事人200元。10、安全环保部鼓励比、学、赶、帮、超,安全环保部每月设管理进步奖一名,奖励安全员2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11、作为专业老师、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被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进行安全专项培训的,根据授课质量,达到效果奖励50-200元/次。12、参加公司举行的各类安全宣传教育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根据活动方案给予奖励;参加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以上活动取得名次、为公司争得荣誉的报公司领导确定奖励方案予以奖励。13、消防防护器材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如车间通过更换配件等方式进行了修复,根据器材的价值对车间管理团队给予30—200元的奖励。14、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出色地完成现场监管工作,监管期间无任何事故发生,对其给予100至500元的奖励,检修项目时间较长且危险大的可以适当增加奖励金额。四、检查与考核(一)凡属公司员工扣款一律由安全环保部将被扣款人员名单、单位、扣款金额报公司企管办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工资扣完不足部分转到下月由企管办在工资中(或安全风险金)继续扣除(按公司规定须保留其每月基本生活费)。(二)外施工队扣款一律由安全环保部将在其单位工程款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三)奖励除规定发放现金的以外,其余奖励考核由安全环保部在每月上报考核时报企管办在当月工资中兑现。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特殊作业八大规范》、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等相关规范及公司各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全面负责。(二)各基层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报告,并按照公司制订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进行监管。三、管理规定(一)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二)事故报告程序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副总要迅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了解事故情况,并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当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调度室、安全监察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或当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公司大致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四)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程序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全力救助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现场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清理。(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调查组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安检(监)部门还应派专人将事故单位的规程、措施、图纸、检修记录、监测记录、班前会记录、员工培训资料、个人档案等资料进行保护性收集封存,以备事故调查时使用。(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4)证人材料搜集:要尽快找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收集证据。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5)现场摄影: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建筑物倒塌或破坏痕迹、瓦斯爆炸或火灾残余痕迹、冒顶下落物等;事故现场全貌,利用摄影或录相,以提供较完整的事故信息内容。一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事故场所进行拍照、摄像时,必须按规定审批,并严格按审批措施操作。(6)事故图:应尽快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标明受害者位置。2、事故分析步骤(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5)确定事故责任者3、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原因一般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直接原因是指直接引发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误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如机械、物质、环境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等。一般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时间、空间上的瞬间交叉造成的。(2)间接原因是指管理上出现纰漏,或没有有效预防事故,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故发生,或造成事故后果扩大的因素,包括:①设计、技术、管理机制或制度上的缺陷;②劳动组织不合理;③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④没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或不健全、不完善;⑤对现场工作缺乏应有的检查、指导或指导错误;⑥对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⑦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⑧其他。4、事故责任分析: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1)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2)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五)事故报告后若出现新的情况,应当按以上程序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六)事故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七)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八)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并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九)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等,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所属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隐瞒事故真相,须及时按本制度履行上报手续,否则将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十一)事故调查结束后,轻伤事故、严重工伤事故、局定重伤事故、非伤亡事故只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死亡事故必须写出《技术鉴定报告》、《管理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十二)员工在工作岗位因病导致死亡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公安部门证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调查,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将现场勘察报告、抢救报告、尸检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等资料上报备案。(十三)事故调查结束后,轻伤事故、严重工伤事故、重伤事故、非伤亡事故只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死亡事故必须写出《技术鉴定报告》、《管理调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检查以及生产过程、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管理和控制。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检查以及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定期对锅、压、管、特、电器、仪表等特种设备进行专业性的检查和检测,对特种设备的开停、运行、维护进行日常管理。(三)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对各单位的静止设备、运转设备、管道阀门、专用工具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大型设备的开停、运行、维护、备件质量进行日常管理。(四)生产部负责定期对各生产单位的工艺操作、工艺指标、现场管理、开停车安全、事故预案、劳动纪律、工艺物料、产品质量、生产指挥等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五)基建部负责定期对各单位的给排水设施、防雷、防洪、挡堵墙、护坡、地基路面、管架、生活办公设施等建构筑物以及基建所需的工具、设备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六)物流公司、小车队负责对所属范围内的驾乘人员、车辆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七)电器、仪表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电器、仪表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八)后勤部负责对公司内公共的生活设施、娱乐设施、服务设施、用电设施、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等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九)保卫部负责对封闭式管理、车辆按规定停放、视频监控、安全生产正常秩序、保卫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十)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区域内人、机、物、法、环进行日常管理、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并对各类隐患进行上报、整改、监控。(十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安全检查管理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4、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装置、生产现场、工艺操作、尘毒监测、隐患整改及预案演练等。5、谁牵头组织的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谁就负责督促整改,并进行PDCA闭环管理。6、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必须建立检查和检测档案。(二)安全检查形式1、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2、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三)隐患整改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2、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四)其他规定1、安全检查必须坚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原则,发动和依靠全体干部员工边查边改。2、每一个生产工人都必须坚持执行按巡回检查频率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3、每一个班长都必须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和交接班制,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车间领导报告。4、各车间、部室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和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中午及夜间干部值班巡查、安全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巡查、车间和班组巡查。5、各车间或单位负责人每旬必须组织一次隐患的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安全环保部。6、安全环保部坚持每日巡查及每月对生产系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的原则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限期予以整改。7、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对全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通报》,限期予以整改。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实行书面报告制度。每班班组长负责将本班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巡检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或《岗位隐患登记本》上,次日由车间管理人员进行统计和拿出处理意见;车间每旬将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情况分别报一份到安全环保部和承包管理的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将公司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检查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然后书面报告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9、凡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果断采取处理措施或处理前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10、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通报》后,必须纳入议事日程,按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回执单返回安全环保部。对于因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的事故由隐患单位负责,首先追究接受指令或通知书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事故分析会落实责任追究。对逾期不整改但尚未造成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11、凡检查出的隐患,一定要做到“五定”(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凡公司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12、各车间及主管部门要健全隐患登记、复查和核销制度,凡是发现而又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制订整改计划并定期进行复查。对于整改已完成且正确合格的才可以进行销案,形成PDCA闭环。13、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各牵头负责部门进行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研发中心、基建部、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落实,对生产、变更过程中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进行研讨及改进。(二)物资供应公司负责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相关设施及防护用品。(三)电气、仪表车间负责按照国家规范对易燃易爆场所电器、仪表设备、线路的布置安装进行检查、督促、维护保养,并按要求设置报警联锁装置。(四)生产部负责按照生产装置的设计要求,下发、检查工艺指标,编制各岗位事故预案并进行培训。(五)基层各单位1、负责分管区域内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设施的完好备用。2、制定分管区域内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场所的管理方案,并检查督促措施的落实。3、对分管区域内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申报。(六)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管理规定(一)生产装置与控制1、厂房、建筑、电气设备的防火防爆要求(1)基建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耐火等级和防火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2)生产区内未经安全环保部批准,不准随意搭建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的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4)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电器线路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的规定。(5)研发中心负责按照国家规范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场所进行设计,并对生产过程中及变更过程中的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进行研讨及改进,并组织验收。2、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等防火、防爆、防中毒要求(1)设备动力部负责按照国家规范对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的电气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等进行申请、验收。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进厂,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2)特种设备部负责对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的地方或其它可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3)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严禁擅自向缺气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禁止用空气或氧气置换易燃易爆气体介质的设备或管道。(4)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工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和阻火器,并在放空管最低处应接惰性气体(蒸汽)管接头。(5)输送易燃物料以及用放空管卸压或排放阀排放时,严禁开度过大过猛。按要求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以防着火和爆炸。(6)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管理制度执行。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设防爆板。(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按规定的速率卸压降温后方可打开。(8)设置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必须确保完好、灵敏可靠。3、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防中毒要求(1)在生产过程中,对涉及的危险化工工艺必须实行自动化控制。(2)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设备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控制部位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严格控制生产中工艺介质的氧含量,严禁超标。分析人员、操作人员应把氧含量作为重点指标进行监控,发现氧含量超标,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处理。(4)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压力表、温度计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确保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5)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严防高压串低压。并且设置的防止形成负压和高压串低压的设施、停车联锁装置必须齐全、完好。4、输送易燃物料、放空易燃气体(蒸气),输送惰性气体和助燃气体及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储存设备的安全防火防爆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5、盛装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罐区和生产装置必须按国家规范设置回收设施和措施,防止突发性事故进入下水系统。(1)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不出现泄漏。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安全隐患。(2)易燃易爆液体,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火灾爆炸的污水,不准直接排入下水道。(3)在生产过程中,对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使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4)对散发有毒气体的工艺设备,应使用密闭的生产设备,要积极开展工艺改造,缩短流程、减少跑、冒、滴、漏。6、其它管理要求(1)加强所属单位员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相关知识的培训,引导员工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2)操作人员到有毒物泄漏的环境下操作时,应根据毒物性质和泄漏量的大小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材,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操作。(3)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器、喷淋装置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4)凡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岗位,长期达不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严重危害员工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要限期予以解决,否则停止生产,必须彻底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凡存在粉尘污染的岗位,必须配置洗手池等冲洗设施,并要有降尘设施,地面定期洒扫。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6)对各种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整改,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7)严禁职业禁忌过敏的人员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或长期接触粉尘岗位的工作,对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粉尘的员工,公司应安排定期体检,对有毒有害物质和粉尘污染严重的岗位可实行六小时工作制,或者采用定期轮换制,对患有职业病者,应给予治疗和妥善安排。(8)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等进行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二)动火用火的管理1、凡是动用明火或有可能产生火花和高温的作业均属于动火用火作业。2、公司动火用火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进行管理。(三)消防组织与设施1、公司设立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2、义务消防队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进行日常防火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防火演练。3、公司应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防护设施清单和布置情况、防火检查记录、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资料。4、防雷、防静电、用火管理的基本要求。(1)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确保监测数据合格。(2)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和罐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静电措施。(3)充装危险化学品前,必须对钢瓶、槽罐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好防静电措施。液化气体、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储运应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生产区内严禁吸烟,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5、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器材种类、数量设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按《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7、保卫部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或进入生产区参观、联系业务等人员发放《进厂须知》,进行禁火、禁烟的相关宣传和检查。(四)其它消防安全规定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有效的备用状态,并实行定点、定人管理,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逃生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各单位或个人对各自分管的设施和区域负责。2、公司安全环保部及各单位按要求定期开展禁火、禁烟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并对违章动火,生产区内吸烟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通报、考核、兑现。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二)研发中心负责对所有技改新上项目必须实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安装、内部验收,同时提供消防部门要求的文件及图纸。(三)基建部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同时提供消防部门要求的文件及图纸。(四)农资贸易公司负责对销售的易燃易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对运输车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供销合同内的安全职责进行明确。(五)生产部负责对消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组织消防事故现场的各项工艺处理工作。(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项消防工作的行政许可以,并协调对外上报工作。(七)物资供应公司负责采购符合国家规范的消防设施以及火灾应急救援物资的紧急供给,并提供各项设施、物质的资质认证(八)后勤系统负责公司范围公共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保卫部负责根据指挥部指定的警戒区域布置安全警戒,实行交通管制。(十二)各基层单位为分管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对分管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十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内的消防工作进行日常综合监管。三、管理规定(一)企业主要负责人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每年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二)研发中心负责对所有技改新上项目必须实行消防设施的“三同时”,按国家规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设施,确保设计能够达到消防安全需要。(四)基建部负责1、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2、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满足安全要求,禁止使用淘汰、违规材料(五)后勤管理部1、执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定期对公共设施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六)生产部1、确保岗位操作工具备正确进行工艺处置能力,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七)安全环保部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2、至少每季度组织实施一次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将隐患填写在《安全检查台帐》上,所查隐患必须落实“五定”原则,保证所查隐患及时整改到位。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5、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及消防档案。6、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负责专职、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7、安全环保部应当组织新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厂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各单位。公司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8、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9、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根据各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0、负责组织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11、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八)基层各单位1、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并逐级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2、负责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各单位根据其生产特点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3、公司内各基层单位每月必须组织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4、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6、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因为技改施工、临时堆放物资等原因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7、发生火灾后,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警并启动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8、对生产区内动火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报相关人员审批,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的安全负全责,动火审批人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9、企业所有单位或员工均有义务参与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服从救火指挥部的安排和指挥。10、对分管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严禁将以上设施关闭、遮挡或覆盖。严禁未经申请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11、消火栓、灭火器材严禁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1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或备用状态。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发现不备用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反映后进行更换或联系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1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对仓库等易燃物场所定期进行防火巡检,实行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管理。14、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5、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接到反映的部门或人员应当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相关整改人员、资金等。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所在单位应当采取好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16、对高层建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配备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等器材。17、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建立健全各种消防设施和教育培训的档案和记录,并及时更新,对分管区域内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18、电器、仪表车间应定期组织人员对电仪设施的防火、防爆工作进行专业检查。19、对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九)当出现火灾紧急情况:公司办公室、保卫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物资供应公司等部门按照公司制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对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进行兑现,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预防公司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对引发的各类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三、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的工作,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委员会1、负责制定公司《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协调公司内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应急救援工作。2、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公司按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3、加强自然灾害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二)基建部1、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周围、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房、宿舍等可能引发自然灾害危险点的日常检查及对自然灾害来临前的预警、转移及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联系施工单位整改落实。2、对各建筑施工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施工,在施工前期将必要的防雷接地网等要求落实到位。(三)设备动力部、生产部1、定期组织对公司范围内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进行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2、做好自然灾害来临前的预警工作,及时通知协调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量生产或停车处理,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3、积极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处置。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四)物流公司负责定期组织对各类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预案培训,并定期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积极参与各类应急事故的处置。(五)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购置、储备必备的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积极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并定期协调进行自然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联防演练。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时向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积极联系进行安全防护救护工作。(七)保卫部负责根据指挥部指定的警戒区域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八)生产车间1、定期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2、负责对易由自然灾害引起的断电跳闸设备设施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日常宣传培训,并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演练3、积极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处置。(九)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日常演练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现场应急事故的处置。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的相关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工作全面负责(二)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对各类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及相关预案演练工作。(三)各基层单位负责对单位内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确保各类应急事故能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工作进行监管。三、管理规定(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性天气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工艺处置组、抢险抢修组、消防组、安全警戒组、抢救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指挥部设在生产销售办公楼三楼,以协调、指挥全公司的统一救援行动,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组织灾害性天气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等五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6)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7)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等五类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2、应急救援组织中各负责人的职责(1)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3)工艺处置组组长:负责事故的报警,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各项工艺处理等措施,并协助抢险抢修工作。(4)抢险抢修组组长:负责现场堵漏方案的制定和现场堵漏的组织和指挥工作。(5)消防组组长: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泄漏区防火灭火和防爆工作,指挥用高压水稀释泄漏区有害物质浓度。(6)安全警戒组组长: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警戒区域进行警戒、治安保卫,根据风向组织下风方向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并做好道路管制工作。(7)抢救疏散组组长: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器材物资的抢救、疏散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及时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8)医疗救护组组长:负责组织车辆及医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做好对中毒、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转院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生活品供应。(9)物资供应组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工作。3、每个组织机构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整个救援工作有序的进行。(三)预警、报警通讯联络方式1、贮罐区或生产装置自动监测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或岗位操作人员在巡检发现泄漏,岗位操作人员要立即边处理、边报告。2、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生产调度,班长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报告。同时生产调度应立即向生产、安全部门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夜间发生的事故,调度要直接向公司值班干部和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在确认事故无法通过工艺处置和停车方式解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并通过质检部办公楼四楼的高音喇叭预警;各组长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救援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迅速组织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疏散、撤离。4、各生产岗位、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各公司领导办公室、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生活区宿舍均设有公司内部电话通讯系统。5、根据事故情况,可及时通过中心配电室使用外线电话拨打火警“119”向当阳消防中队报警请求协助,当阳市消防中队值班电话:3282664;也可直接用手机进行联系。6、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感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了解事故情况,并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当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或当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四)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1、岗位操作人员在发现工艺物料发生泄漏时,要根据泄漏的具体位置、泄漏量,通过关闭泄漏部位上、下游阀门,切断气体来源的手段来进行处理。操作人员在进行现场工艺处理时,必须穿戴好隔离式防护器材和防毒服。2、岗位操作人员、班长、调度、车间、各专业救援小组应根据泄漏的具体位置和泄漏量的大小决定工艺处置方案。3、若达到需停车处理的条件时,必须及时果断地进行处理,做好事故消减措施的落实。(五)应急救援保障1、内部保障(1)工艺处置组成员由生产质检部部长助理、生产调度、事故所在车间主任、工艺助理、工艺班班长、工段长等组成。(2)抢险抢修组成员由设备动力部部长助理、设备员、事故所在车间设备助理、维修班班长和维修工等组成。(3)消防组成员由安全环保部部长助理、各车间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等组成。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安全警戒组成员由保卫部人员、公司保安组成,负责现场治安和交通管理。(5)抢救疏散组成员由公司办公室部分人员、对外办公室和企管办人员组成。(6)医疗救护组成员由医护人员、工会干事、公司办公室物业管理员、财务部部长、小车队队长等组成,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现场救援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7)物资供应组成员由物资供应公司业务员、仓库保管员组成,负责事故救援物资的供应。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必须监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2、外部救援(1)在必要时按“就近及时”的原则,由指挥部请求社会支援。消防、抢险应及时请当阳市消防大队协助;医疗救护应及时与当阳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当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长坂坡医院联系,请求技术援助或分流病员。(2)必要时请求当阳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3)应急救援信息咨询可与湖北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联系,电话:027-84872993,还可与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中心联系,电话:0532-83889090。(4)在请求支援的同时,指挥部应派出专人在进入厂区的主要路口接应救援车辆和人员。(5)外援队到达后,由指挥部指定的专人向其通报事故情况并商定救援方案,便于增援队伍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6)外部救援力量到达救援现场之后,听从应急救援总指挥的统一协调和安排。(六)事故分级响应1、各类事故导致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管道发生泄漏后,现场操作人员和当班班长、生产调度在确认该泄漏事故不能通过工艺处理措施及时控制事故的发展时,且污染区域在不断扩大,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经综合分析,应及时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向各应急救援小组发出应急救援的紧急警报,有关的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信息后,应该立即赶赴规定的工作场所,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危险化学品贮槽区、装置发生泄漏并引起着火,在初起火灾未得到及时控制,火势已经蔓延的情况下,应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启动本预案。3、当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已经对企业外界造成污染,应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启动企业外应急预案。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对事故现场的发展情况进行连续不断的监控,并及时将信息传达给上级指挥中心,以便上一级指挥中心作出决策。(七)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1、小型泄漏事故,应急指挥人员可以在泄露处理好之后,及时指示生产人员重新进入生产岗位,恢复正常操作。2、发生重大化学事故,当应急指挥部确认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经检测现场空气中有毒物浓度符合规定标准,所有火灾已被扑灭、没有点燃危险存在时,可考虑终止应急状态。3、在确定应急救援状态可以终止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报告上级指挥中心,并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分别开展事后的处理工作。(八)应急培训计划1、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2、联系市消防大队,对公司义务消防队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3、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年对公司员工进行一次事故处理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自我防护和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4、加强对涉及到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岗位操作人员、工艺班长、调度和充装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他们正确报警和处理事故的能力。5、通过举办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知识画报、传单、广播、电视和召开群众大会对公司生活区居民、厂区周边居民进行事故中个人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必要的自防自救知识。(九)演练计划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每年各主要专业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工作特点,举办一次应急救援的单项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救援技能。2、每两年应急救援指挥部依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由各主要应急救援小组参加的组合演练,以提高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3、当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专门组织举办一次单项或组合演练。4、每三年举办一次所有应急救援单位参加的全面的综合演练,全面检查预案的可行性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5、每次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评价,找出演练过程和预案编制上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完善。(十)事故应急设施及管理事故应急措施包括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事故应急照明系统、清净下水、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含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消防电气和通讯、报警系统、移动式灭火系统、紧急个体处置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各单位本着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每旬的安全检查,确保完好备用。(十一)事故预案编制、颁布、修改公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发,每三年进行一次修编。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全面负责。(二)公司办公室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对外协调工作;按照产业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建设项目有关的立项、可研、备案、申报,审查、验收、行政许可及各项法定的相关手续。(三)研发中心1、负责选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资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负责审核设计单位提供的各项设计文件、各项图纸,符合国家规范要求。3、负责提供建设项目“三同时”所需各项技术资料、图纸,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文件实施。4、负责督促承建单位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进行规范确定符合新建工程“三同时”的设计要求。5、负责组织实施试生产前各项验收、提供各类规程、各类人员培训。(四)基建部负责选用符合基建资质单位进行规范施工。(五)设备动力部负责选用符合设计项目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严格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建单位进行施工安装。(六)质检部、电气车间、仪表车间负责职责所属范围内“三同时”的协调工作。(七)安全环保部负责“三同时”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管理规定(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委托有相应评价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评价工作。(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申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进行设计,设计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四)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设计规范和标准。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五)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安全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报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有关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持相应有效资质。(六)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必须向建设单位及时提供施工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七)工程项目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办理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试车投产。(八)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间验收不能少于三次,试车前必须组织本公司生产、设备、安全、技术、基建、所在车间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合格,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试车。(九)试车前,研发中心必须编制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并贴挂在现场明显的地方,并按相关规定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参加试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工艺、安全考试合格,方可操作。(十一)试车前必须对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备、设施、装置、电器、仪表、附件等进行检查,经确认处于正常状态方能允许试车。(十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车。(十三)试车前必须彻底清理周围环境,保持道路畅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车现场。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十四)试车指挥者必须在场指挥,方可试车。(十五)试车工作中,凡与生产系统相连管线盲板的抽堵,必须经生产部、安全部等相关部门同意。(十六)工程交付使用前,凡与生产系统相连的新旧管线、新旧电缆、供电、配电的接线、接管的接点工作,须经周密审查,确认条件具备后方可试车。(十七)一切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阀门、设备碰头,由研发中心牵头,实行联系单制,保证施工安全。(十八)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和技术。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的通知》《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第二部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三级安全教育的责任主体。1、安全环保部负责一级(厂级)安全教育培训。2、所在单位负责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3、所在班组负责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二)日常安全教育。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操作人员、生产调度、及各车间工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指挥、安全生产操作、安全生产管理及应急等相关的培训。2、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对设备维修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技术、设备检修规程、设备检测、设备操作维护及设备应急等相关的培训。3、研发中心负责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及其投产前对相关科室、车间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工艺、设备、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知识的培训。4、人力资源部负责新招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车间月度、年度培训计划落实的绩效考评工作5、车间管理人员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6、质检部、电器车间、仪表车间负责对分管公司范围内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安全知识的培训。7、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联系单位进行组织和协调外来单位安全教育。8、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科室、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的培训三、管理规定(一)安全教育的类型1、三级安全教育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凡新招员工、新调入人员、离厂三个月以上再次返厂人员、来厂培训实习人员等,招用或接待单位必须首先将其领到安全环保部接受厂级(一级)安全教育。(2)经厂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用人单位方可接收对其进行车间或部门(二级)安全教育,公司内转岗人员也要进行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教育由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进行。(3)经车间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将其分配至班组进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员工岗位变动后也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进行。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3、日常安全教育。(1)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要组织进行一次大型安全教育活动。(2)公司所属各生产车间、科室、危险化学品销售、运输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活动日”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3)各生产班组每月必须开展两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每月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4、公司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入生产前必须对危险特性、操作技能、工艺流程和设备性能等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评合格方可上岗。5、对于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接待部门及人员要对其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然后由车间(或部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教育培训。(二)安全教育的内容1、厂级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形势和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危害因素,特殊危险区域以及厂内交通情况介绍;(3)本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而颁布、制定的规章制度、禁令等的介绍;(4)厂史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的介绍;(5)一般电气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知识教育;(6)防火、防爆、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等一般安全技术知识;(7)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8)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2、二级(车间级)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车间概况,车间生产历史、生产特点及在全厂生产中的地位及作用;(2)车间工段工艺流程(方框图)、机械设备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及相关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3)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色安全管理;(4)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教训;(5)本车间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6)本车间使用、生产、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知识。(7)《违章界定111条》内容。3、三级(班组级)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2)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3)岗位个人防护用品、工具、器具的具体使用方法;(4)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5)岗位危害危险辨识、主要岗位预案。(6)岗位危险自救互救、应急逃生、疏散知识。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规程;(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它安全活动。(三)安全教育的形式1、采取因人施教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对象和文化层次、技术素质、采取因人施教的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通过讲课、考试、看录像、演讲、通讯、报刊、文艺表演、现场演练等多种方法使安全教育更加丰富多彩。3、采用分析岗位潜在事故隐患、分析事故案例、参观事故现场或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方法。4、通过座谈讨论,使员工对事故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以做到警钟长鸣。5、大修或重大危险作业之前,对检修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6、对违章违纪人员及事故的责任者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四)安全教育时间要求1、一级(厂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2、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4、每年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日、安全工作会议等日常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5、培训考试的频次要求。各生产车间对员工进行培训后,必须按要求的频次组织考试,学徒工每月组织一次考试,上岗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青工三个月考试一次,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半年考试一次,其他员工一年考试一次。(五)安全教育考核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它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经公司相关职能科室考评合格后,持证上岗。(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规定1、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培训,持证上岗。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必须经国家职能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危化品安全管理资格证》上岗。3、其它管理人员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持《安全管理资格证》上岗。4、公司一般员工(化工操作工)按照公司《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和业务知识的考核合格,持厂内《安全作业证》上岗。化工分析工、设备维修和制作人员、仪表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持有《安全作业证》,还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七)参加教育培训的要求1、各单位所有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要认真做好记录和台帐,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2、三级安全教案每二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更新。3、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教育培训由公司内各单位自主进行培训,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安全知识可以聘请专业老师。4、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及达到的目的进行评价。公司主管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基层单位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名;基层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月参加单位班组活动并签名;安全环保部分片安全员负责参加、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并签字。5、各单位年初应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情况,编制年度培训和考试计划、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人,并严格按照计划予以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对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者,一律按学徒工对待。6、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7、厂级教育的相关要求。(1)新招劳务工的厂级(一级)安全培训由所在车间安全员于每月按要求的时间带至安全环保部报到,在指定教室进行培训。并带上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厂级教育通知单》凡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则转至下次培训。(2)新招合同工(包括后方所有部门)的厂级(一级)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时间联系安全环保部进行培训。(3)培训时员工必须带好笔记本、笔等必要的学习用具,遵守课堂纪律。8、二、三级安全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自行安排培训。9、安全教育书籍的学习及保管要求(1)安全书籍、资料的发放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具体情况负责进行,一般为每个岗位一本。领取时必须做好领用登记,需新增安全书籍、资料报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后领取。(2)各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按要求进行编号,定置摆放,员工不得随意带走。(3)岗位上的安全书籍由主操负责保管,凡有损坏、乱涂乱画、丢失者,照价赔偿。属单位管理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安全员负责赔偿。(4)下发到岗位上的书籍,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抽查或闭卷考试。凡考试不及格者,按制度进行处罚。10、教育的档案管理(1)在厂级(一级)安全培训结束后,各车间在一月内将二三级安全考试试卷、消防防护器材应知应会表、三级教育通知单上交至安全环保部存档。(2)所有员工档案袋上的姓名及个人信息只准用铅笔填写,员工辞职,其档案由所在车间的安全员保存三个月后清除,档案袋回收二次利用。(3)档案管理要建立档案目录,必须按目录依次存放,保持整洁,合同工和劳务工分开存放,以便核查。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转岗员工,由原来车间安全员将其档案转给相应的车间。(5)所有员工档案内的三级安全教育试卷、消防防护器材应知应会表、规定的考试试卷必须及时归档。11、电工和仪表工更换工作岗位后的教育。针对我们公司各车间物料特性不同、危险因素不一样,而电器车间、仪表车间的维护人员经常性的调换车间的现状。为了使这部分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免受伤害,增强其对不同车间危险因素的防范能力。要求转岗所在车间的安全员对其做好二三级安全教育。具体要求如下:(1)由电器车间或仪表车间的安全员每月25号前负责联系对应工艺车间安全员,双方商定好转岗员工的培训事宜。(2)由相应工艺车间安全员做好二、三级安全培训,并按要求做好教育培训台帐。(3)凡检查有仪表工或电工转换车间未教育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两对应车间的安全员进行处罚。12、新招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学徒工转正时安全环保部审核程序(1)前后方科室和物流公司员工:①公司内新招员工面试合格后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岗前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体检合格证明》由安全环保部每月到市疾控中心领取,然后发到体检者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保存或交给其本人保存,待办理转正手续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②岗前体检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由安全环保部为其发放《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消防防护器材应知应会考核登记表》。③各单位对于分配到本单位的新员工,首先要检查其是否有《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消防防护器材应知应会考核登记表》。然后由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为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和《安全考试台帐》,部分单位没有设班组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可合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期间,各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新招员工进行消防防护器材的培训和考评,并填写好《消防防护器材应知应会考核登记表》。④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各单位新招员工到安全环保部办理转正手续时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培训合格,三级安全教育资料必须存档,带齐《体检合格证明》《消防防护器材应知应会考核登记表》、《四十一条禁令活学活用考核表》、《转正审批表》。(2)前方车间和质检部:前方各车间和质检部中心化验室除按以上要求落实外,还要求:学徒工学艺期满,经本车间(部门)综合考评合格,由本人填写《安全作业证办证申报表》,车间主任(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考试、生产部或设备动力部对其进行业务考试。安全和业务考试均合格者由安全环保部为其开具《顶岗通知单》并办理《安全作业证》。学徒工申请转正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手续时,必须携带《顶岗通知单》、单位考核合格的《四十一条禁令活学活用考核表》、《体检合格证明》等备查。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对签订的消防责任书进行兑现,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管理资格证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班组长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各基层单位负责《安全管理资格证》的维护及保管。(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发放、年审、监督、检查等进行日常管理。三、管理规定(一)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上级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二)公司主要负责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公司领导,科室管理人员、生产调度、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三)从事车间、科室和班组管理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应等级的考试,经考试合格,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发放相应等级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四)公司发放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分为特级证、一级证、二级证、三级证四个等级,安全环保部安全员持特级证,生产车间主任、工艺员、安全员及以上管理人员持一级证(电气、仪表车间工艺员可持二级证),车间设备员持二级证,班长持三级证。(五)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的管理人员具有对下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资格和义务。(六)每年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复审),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资格证内。经补考一次仍不合格不能担任现有职务。(七)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的人员因工作变动担任其他职务时,必须重新进行与新任职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八)其它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各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台帐和记录。2、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资格证》上“持证须知”。3、没有按要求进行复审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为无效证件。四、检查与考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需要持证方可作业的人员。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公司负责为各类作业人员的培训提供相关学习资料;(二)生产部负责对各类持证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及日常管理;(三)各单位负责对各类持证人员进行车间、班组级培训,经考评合格后上报至安全环保部进行办证;(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类持证人员进行厂级培训、办证考评及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档案。三、管理规定(一)安全作业证是员工能否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凭证,凡在本公司从事化工操作、化工分析、设备维修、设备制作、机床操作、电气操作维修、仪表维护维修的员工,均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还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本岗位作业,并可享受相应待遇。(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从事化工操作、化工分析的人员学徒期满,必须经生产部进行业务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合格、经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公司内安全作业证。(四)从事设备维修、设备制作、机床操作、电气操作维修、仪表维护维修的人员学徒期满,必须经设备部进行业务技术知识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经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方可颁发公司内安全作业证。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五)员工公司内安全作业证的办理,首先由员工学徒期满后向车间书面申请,并填写《安全作业证办证申请表》,经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车间将申请表报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其业务主管职能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业务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考试,业务和安全考试均合格后,由安全部门对其核发公司内安全作业证。任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公司内安全作业证。并在下月重新申报,重新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业务技术知识的考试。(六)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证费用一般由办证者本人承担,其作业证属本人所有。特殊情况下由公司统一承担办证费用的,其作业证由公司统一保管,员工离开公司时如要索取,必须承担相应培训办证费用。特种作业证的管理严格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七)员工当班期间应将安全作业证和特殊工种作业证放到指定位置,以便接受监督检查。(八)员工无相应的安全作业证擅自独立操作,属违章行为,一经发现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由违章者承担全部责任。(九)管理人员安排无证人员独立操作发生事故,由安排者承担全部责任。(十)安全环保部、各车间要做好员工公司内安全作业证和特殊工种作业证的登记建档工作,作业证一旦损坏或丢失,持证者本人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费用自理。(十一)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必须对持有公司内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一次业务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对考试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吊销其安全作业证,取消其独立作业资格,视为学徒工对待。(十二)员工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动后,必须重新学习,学习期满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办理相应的作业证后方可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十三)因业务技能差造成一般以上事故的,吊销事故责任者公司内安全作业证,重新学习,享受学徒工待遇,经考核合格后发证竞争上岗。(十四)离岗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进行学习后申请办理公司内安全作业证。(十五)其它规定1、各单位应加强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上岗工人做到“三懂四会”。2、员工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动情况、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公司安全奖惩情况均必须如实记录在员工安全作业证上,作业证不得涂改、转让、无故损坏。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严格执行厂内安全作业证《持证须知》。四、检查与考核各单位应保证所属员工按本制度的要求持证上岗,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特种设备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口的分管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检查。(二)涉及到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三)安全环保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督促、检查、管理。三、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带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三)离开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五)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申请发证部门吊销其操作证。(六)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公司制度给予奖励。(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常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参加相应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八)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十)其它规定。1、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界定。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五、检查与考核各单位应保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复审,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六、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检修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大修、中修、小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部负责制订大型设备吊装、特种设备检测,编制大、中修项目的检修技术措施计划,对人、机、物的调配进行协调,对检修专用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把关。(二)生产部负责工艺装置的开停车安全、置换安全、危险工艺物料保护、试压试漏试车安全。(三)后勤管理部负责医务室配备好必备的药品,保障检修期间的应急所用;保卫部负责治安防范,物质保管;小车队负责检修期间人员、物质的运输及应急。(四)公司内各单位负责各检修的项目落实、方案落实、人员落实、工器具落实、材料备件落实到位,提前制订好开停车清洗置换、安全环保检修方案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并对检修任务及人员进行合理安排搭配,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做好危害辨识以及教育到位。(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审定相关检修的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各项检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各单位对工器具检查完好情况。三、管理规定(一)检修前1、设备的检修工作,无论是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统一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2、检修之前必须健全组织机构,必须确保检修安全环保方案落实、人员组织落实、安全教育落实、措施落实以及物资准备落实。一般小修或日常维修,即使只有2人参加,也必须指定1人负责安全。中修或大修必须成立以公司领导为首的检修指挥部,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保证安全。3、无论是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还是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在检修前都必须提出检修计划和检修方案,每一个检修项目必须办理检修安全作业票证,制订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完备的检修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特殊作业管理程序审批。4、检修前要按照制订的安全环保方案进行落实,做好检修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清洁检修。对停系统检修或特殊、危险性的检修作业超过一个星期的,必须由车间负责人或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每三天召开一次检修安全总结会议。5、多单位、多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基层单位也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各工段及具体工作的安全负责人,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同时,明确各级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的职责及相互间配合、联络的程序。从公司、车间到班组形成一个安全检修管理体系,从组织上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便于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6、检修前必须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以四十一条禁令、历年检修中出现的事故案例、大修安全规定、清洗置换方案、表格化安全措施、项目检修危害辨识为重点。(二)检修中1、作业过程中除遵守一般安全规定外,对动火、受限空间内作业、高处作业、动土、电气、起重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办理作业证,得到批准后在允许范围和时间内使用,并针对检修中的特殊作业内容、范围制订特殊安全规定和安全环保措施。2、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做好检修期间的安全环保检查,认真检查检修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检修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专用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规范现场施工,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3、生产单位必须给检修人员创造安全检修的良好条件,保证检修场地清洁爽目无危险危害因素。检修人员没有得到生产单位的同意不得任意检修。危险性大的检修,生产单位应派专人在现场指导和监护。4、进入生产检修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应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板等安全措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带有压力的管道、设备不许松紧法兰螺栓。泄压后进行拆卸时,无压要当有压对待,应留一对角螺栓,检查设备管道的确无压和工艺物料排尽后再拆卸完螺栓。6、未经置换的管道和设备在进行抽、插盲板作业时,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周围停止动火作业,并进行登记挂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7、进行检修的运转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应开、关的阀门必须处于正确位置,严格执行运转设备检修三步曲。8、高处作业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上堆放的物料和作业人员的总重量不得超过270kg/m2。高处作业严禁任意向下抛物件。9、夜间作业必须照明充足、未经安全环保部审批严禁使用碘钨灯作照明。遇带有易燃、易爆性质的设备,应使用防爆灯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着火源。10、电气设备、线路的拆接线和维修必须联系电工进行。11、使用临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处所处电压不得超过12伏。12、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13、外线作业时,电工在登高前应检查工具确认良好可用,要防止倒杆、滑杆等坠落事故。14、电焊工要严格执行电焊安全技术规程。电焊工在潮湿的地点和金属容器内进行电焊时,必须穿好绝缘鞋,采取好防止触电的措施。15、气割、气焊工进入容器内作业,应先在容器外点燃乙炔气,再进去工作,作业人员离开时,不得将乙炔焊枪放入容器内,以防乙炔气泄漏发生爆炸事故。16、氧割作业时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其间距不少于5米,距明火不少于10米,气瓶不能放在火花易飞溅处,气瓶安全附件(包括防震圈、压力表、防晒防雨板、乙炔阻火器等)必须齐全完好,搬运气瓶时严禁碰撞。1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厂内行驶的铲车、吊车、叉车、翻斗车等。在检修危险场所,未经许可,各种车辆禁止入内。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8、严禁任何人站在起吊物下以及从起吊物下通过19、检修现场严禁使用汽油、柴油,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按制度进行申报并得到批准,落实安全措施后实施。20、检修施工中产生的坑、沟、平台、楼梯及栏杆缺陷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夜间还应设警示照明灯,以防造成他人伤害。21、检修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上的安全护罩、安全装置必须安装完好。(三)检修后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插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3、凡电动机拆线检修后,都要进行正反转试车、合格后交付车间使用。4、拆除临时电线、临时管道、脚手架等,清理检修现场。5、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车运行,检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人员才能办理交接手续。(四)大修公司停车大修,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每天召开大修安全会,并严格落实大修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大修安全、高效、优质、清洁完成。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原化工部《化工生产区四十一条禁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厂区作业安全规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岗位和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作业负全面责任。应在开始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该项作业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二)作业人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订。应随身携带《作业证》,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应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作业。(三)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相关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在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平台、栏杆恢复,确认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四)作业负责人负责生产与作业的衔接。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在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五)涉及到动火、受限空间等需要分析的作业,分析人对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作业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六)审批人是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作业安全措施。(七)所属车间负责对作业人资格的检查,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才能授权从事相应作业。(八)安全环保部等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检查《作业证》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新规范对《作业证》不断修改完善。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九)特殊作业所属车间负责《作业证》的办理,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生产部等职能科室负责相应级别《作业证》的审批,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特殊动火证、无法置换的受限空间作业证、三级以上的登高作业、一级吊装证等特殊危险作业的终审。涉及上级职能部门审批的作业证,由主管单位对口联系上级部门审批。三、各类特殊作业的管理要求动火作业概念: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一)动火作业分类1、特殊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公司领导审批。2、一级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部门审批。3、二级动火: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二)动火分析规定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所有的分析,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负责,并签字生效。(三)动火规定要求:1、动火证上应标明动火等级、动火的有效期限、动火的具体位置、动火安全措施等项内容,填写不得漏项、缺项。2、凡全厂、某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且采取了隔离措施,其动火作业可根据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遇到生产不正常等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4、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5、特殊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办理动火证。动火有效期、动火详细位置、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以及各项负责人签名。6、凡在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盲板,做到与系统彻底切断、隔离、置换,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7、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进行沉积物清除,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受限空间作业证》。8、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防护器材或灭火措施。9、遇到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动火。10、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11、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12、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3、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14、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1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16、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牢靠;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17、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当班操作工负责将属于本区域的动火等特殊作业的检查情况,在主操作日志上注明。(四)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2、应事先制订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五)《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2、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作业证》一式三联,分别由作业人、所属单位、及主管安全环保部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3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受限空间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的作业。(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1、安全隔绝(1)对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2、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2)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监测(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5、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防护用品。(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照明及用电安全(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电工及其他人员严禁随意停送电,涉及到通风、降温、置换、照明用的风机等设施,其开关处或接线处要挂好“严禁开停”警示标牌,并确保挂点牢固,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若需开停或撤接线,必须由电工联系单位作业负责人确认符合安全,才能进行。7、监护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8、其它安全要求(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往外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进入未经置换或无法置换、通风及有窒息危险的设备内作业必须报安全环保部持有特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再报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2、进入能有效隔绝、置换、通风的设备内作业,由作业所在车间持有一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车间管理人员审批。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4、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5、《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单位、部门存档,第三联作业人持有,《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3年。高处作业:凡坠落高处基准面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3米以上高处作业、有毒区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申请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分四级管理。(一)高处作业分类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二)高处作业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三)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订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订出对应的安全措施。2、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3、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5、《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7、高处作业前要制订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9、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10、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1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1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13、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14、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5、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16、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四)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所属岗位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地点休息。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13、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五)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六)《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一、二级高处作业由施工所在车间持有一级或二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管理人员终审批准。2、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3、三级高处作业须报安全部持有特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终审批准。4、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特殊登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5、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3年。6、《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化工检修作业:凡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设备、管道、阀门进行检修,必须申请办理《化工检修许可证》,由检修所在车间持有一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车间主任、安全员或工艺员审批。运转设备检修作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凡需对运转设备的运转部位进行检修或拆开设备进行的检修,必须申请车间管理人员办理运转设备检修作业票。运转设备的检修按照运转设备检修作业票上的使用规定执行,检修结束后开车严格按照生产部制订的《运转设备检修后开车票》执行。(一)检修前的安全要求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订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5、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1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2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二)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三)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一)相关要求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3、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订应急预案。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12、车间所有插有盲板的地方必须进行挂牌。盲板牌要进行编号,其尺寸、型号应统一。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3、插盲板时,盲板的尺寸、大小、厚度、材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满足安全要求,必须保证能承受系统最高工作压力并留有一定的裕量,且不能有介质泄漏。14、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15、盲板及盲板牌由车间统一管理,抽盲板后,责任人必须将盲板及挂的牌子回收车间保管,严禁乱扔乱放。16、盲板抽插后必须由盲板所在岗位操作工或车间管理人员及时填写《车间盲板抽插登记表》,并由相关审批人员签名,盲板抽插作业人员也必须在盲板抽插结束后到岗位上的《车间盲板抽插登记表》上签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在岗位上进行交接班,另一份由车间进行保存。超过三天的盲板,车间应建立盲板检查表进行检查填写。(二)《作业证管理》1、《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办理。2、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3、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4、抽插盲板实行审批制度。车间内盲板的抽插由车间持有一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车间主任、工艺员、安全员审批;与其它车间相连的阀门、法兰抽插盲板,由安全环保部持有特级安全管理资格证的管理人员审批;技改需要的盲板抽插时,由技改、生产、安全环保部等部门会签。5、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人、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3年。起吊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一)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二)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三)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设备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2、由设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四)作业中安全措施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的规定。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五)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4、严禁起吊超负荷;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六)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2、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3、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七)《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吊装质量大于10t小于40吨的应办理吊装《作业证》,《作业证》由所属单位申请,设备部专职人员办理,主管部门领导审批。2、一级、二级及其以上的吊装作业,由所属单位申请,设备部专职人员办理,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6、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8、《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保存期限三年。动土作业:凡是有可能影响到地下电缆、工艺管线和危及建筑物的地上作业称为动土作业。动土作业必须申请动土所在车间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必须经所在车间、基建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环保部、研发中心、电气车间、仪表车间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动土。动土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土作业许可证》所制订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措施的制订必须满足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一)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安全环保部等部门会签。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二)《作业证》的管理1、《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2、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4、动土申请单位将《作业证》报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6、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现场作业人员、所属车间、主管部门各一份。7、《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8、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9、《作业证》保存期限为3年。电气作业:凡在重要的电气线路或配电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以及进行带电检修(不论高、低压),必须办理《电气安全作业证》,由电器车间主任、电器工程师、设备员、安全员审批。停电、送电应申请电力变电站办理《停送电联络票》。(一)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工作,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带电检修时,不论在杆塔上或在变配电设备上均应填写第二种票。检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在工作票上写清工作项目、工作时间等内容。工作票签发人要对检修人员的安全负责,要在工作票上注明应拉开关,应装设接地线及其它安全措施。(二)开关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根据值班调度的操作命令(口头或电话)填写倒闸操作票。(三)配电室内检修必须办理《配电室内电气检修安全作业票》,各电机、高压柜、低压电器停送电、变压器送电、电炉开停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及电气车间票证管理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四)临时线路接线、拆线按其规定执行。爆破作业:由需爆破单位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上相关内容,报安排爆破的职能部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后,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爆破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将《爆破安全作业票》交公安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各一份,交爆破作业方一份,方可进行爆破。爆破作业必须由持有爆破资格证的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厂区断路作业:定义:厂区断路作业是指在公司化工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一)断路作业安全要求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AH02/06),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2、断路申请及作业所在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3、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断路作业许可证》后,要立即通知生产、设备、物流公司等有关单位。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5、断路时,申请单位负责在路口落实设置交通标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作业所在车间负责督促落实。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警示带、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作业所在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然后由公司环保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9、对《断路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进行断路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10、在《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申请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1、《断路作业许可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到作业所在单位办理。2、《断路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作业所在车间申请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逐项填写后接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4、申请单位填写《断路作业许可证》中应填写的相关内容后,将《断路作业许可证》交断路作业所在单位。5、作业所在单位办理好《断路作业许可证》后,交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将审批好的《断路作业许可证》留存,并送交申请单位一份。6、《作业证》一式两份,保存期为3年。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特殊作业八大规范》、《爆破安全规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等规范特制订本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及管理工作。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物质供应公司负责从具有资质的正规厂家采购符合劳动防护标准的用品,保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特种防护用品还应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检验报告及中文说明书。(二)设备动力部负责联系公司相关质量验收小组对所有采购回来的劳防用品须经公司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及方案,并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工种及岗位标准、数量、种类开票发放。(四)后勤部负责防寒防冻、防暑降温等物品购买及发放工作。(五)工会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规定发放,定期收集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建议。(六)公司内各单位负责足额发放、建立台帐,督促检查正确佩戴以及日常的定置、维护、完好备用等管理情况。(七)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及日常管理情况。三、管理规定(一)公司根据企业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工种,不同劳动条件,配备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职业卫生要求,同时要适用、美观。(三)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四)因临时检修生产设备及工作需要,需增发相关劳动防护用品时,由作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开票发放。(五)为了预防劳动者在作业环境中中毒、中暑,公司应根据情况为员工发放必要的保健品和防中暑用品。(六)本制度所称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劳动防护用品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口罩、绝缘鞋、劳保鞋、洗衣粉、防护眼镜、风油精、人丹等。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一)电气车间负责对公司内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二)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内用电安全的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三)生产部负责用电操作培训的管理,用电负荷的调整。(四)仪表车间负责仪表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使用。(五)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须制订本单位保障用电安全的制度,对区域内的用电安全全面负责。(六)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用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及考核。三、管理规定(一)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厂内安全作业证和电工操作证的员工担任。(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电器车间应配有绝缘靴、绝缘手套、高压验电器、令克棒、接地线、标示牌、安全帽、安全带等专用安全用具。(三)电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电工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电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证制度,在电气设备,线路范围内检修必须办理相应作业票证,落实好相关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四)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五)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员工应穿绝缘鞋,不得靠近避雷装置。(六)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按规程安装,严禁乱拉乱接,其对地距离室内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5米,不得影响车辆和人员通行,电工应加强检查,并负责定期拆除。(七)电气检修必须执行各种工作票制度和现场监护制度。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停送电安全措施。(八)电气设备、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应拉下开关或闸刀,并在开关或闸刀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的警示牌。除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取下标志牌或合闸送电。坚持作业前由谁挂牌,作业后就由谁负责摘牌的原则,防止发生误操作。(九)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对待,绝对不准触及。凡电气工具在使用结束后或停止工作时,应切断电源。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若正常可以合闸送电。(十)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每年应定期检测。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至少请有资质的单位测定一次,防雷防护装置,每年一季度雷雨季节前检验检查一次,以上测定、试验情况均应作出详细记录存档。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必须维护、不得随意拆卸。(十一)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进行放电,验电等试验,验明线路确认无电后方可装接。装接时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十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否则不得进行作业。(十三)当两个以上的供电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误送电。(十四)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任何人不得触及,已安好的安全罩或围栏隔离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十五)电气设备要注意防护,防止进水、蒸汽、酸、碱等液体而影响绝缘。(十六)放在电气设备上的危险标志,非原放置人或未经原放置人的同意均不得移动。(十七)电气装置拆除时,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和带电体,如果必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用绝缘胶布包好。(十八)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十九)在立、撤杆、整修杆坑或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的发生。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立刻终止工作,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上杆、上塔电缆维修作业前,必须作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二十)新装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等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确定符合后,方可通知使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十一)在进行一切危险性的电气作业时,至少有两人进行,其中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移动用电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操作时应二人以上进行,一个操作,一人监护。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二十二)要换熔断器或电闸刀保险丝,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更换大功率熔丝,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工作。(二十三)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必须保证检修安全距离。(二十四)桥式吊车的铁轨两端应有可靠的接地。(二十五)所有高低压配电室,非电工或非生产指挥人员不准入内,不准在配电室内存放非电工工具和杂物。(二十六)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1、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送电操作必须按照摘标示牌、拆接地线、送电的顺序进行。2、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停电、验电、装接地线和挂标示牌的顺序进行。3、倒闸操作要填写操作票,并且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4、配电室操作变压器时,应首先将变压器的负荷降到零,必须使用令克棒,并有专人监护。5、严禁约时停、送电。6、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二十七)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二十八)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电工及其他人员严禁随意停送电,涉及到通风、降温、置换、照明用的风机等设施,其开关处或接线处要挂好“严禁动用”警示标牌,并确保挂点牢固,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若需开停或撤接线,必须由电工联系单位作业负责人确认符合安全,才能进行。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十九)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接拆线和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验证表》,并严格落实票证上的安全规定。(三十)所接的临时照明必须装有控制开关,并告知使用人员开关位置,使用人员工作结束必须关闭临时照明灯或联系电工拆除。(三十一)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特殊情况需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填写《碘钨灯使用申请表》申请安全环保部,经审批同意,并落实《碘钨灯使用申请表》上要求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三十二)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必须立即通知电工处理。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三十三)电气配电室必须做到三通一防,门窗紧闭,防止无关人员私自进入配电室,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防老鼠或其它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三十四)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相关票证,经设备部电气工程师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三十五)电焊机、简单电气作业、移动式电缆盘、照明用电、外来施工队用电等常见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公司《常用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三十六)各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用电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其生产特点开展经常性的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并逐级明确岗位用电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用电安全责任人。(三十七)电气车间负责对公司内的用电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日常用电设备拆接线,并对规范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及考核。(三十八)仪表车间要对本车间管理范围内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使用经常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三十九)设备动力部要定期检查公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用电设备的完好状态,组织相关单位对用电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排查的隐患要及时督促电气车间及其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并对电气车间的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督办电气车间及其它相关车间的用电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四十)生产部要制订电气知识培训计划,督促、安排电气车间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操作、用电程序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最基本的用电操作安全知识。(四十一)生产部要协调好全厂用电负荷,不能超负荷运行,防止跳闸等电气事故的发生。(四十二)安全环保部要检查电气车间、公司各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按制度进行考核或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电气车间、设备动力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三部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适用于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环节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设备动力部1、负责制订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环节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2、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安全进行统一管理。3、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组织工作。4、负责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设备选购意见报负责人审批。5、负责设备使用的安全检查及监督。6、负责每月一次的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和月度培训工作。7、负责对设备定期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并对监控使用设备督促车间落实监控使用预案。8、负责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组织预案的演练,参加设备事故现场处置。(二)生产部负责设备使用的操作安全检查及工艺指标的正确执行,检查操作人员巡回落实情况,落实对设备事故预案及操作预案在车间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三)物流公司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的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落实,具体内容详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四)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按照车间和各个职能部门的要求,采购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并对采购设备设施的质量和使用安全负责。(五)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管理程序和内容,具体详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六)电气车间负责全公司所有电气、电力设备设施及安全联锁装置的选购、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并对安全和质量负责。(七)仪表车间负责全公司所有仪表设备设施及安全报警联锁装置的选购、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并对安全和质量负责。(八)化机公司负责车间申报经设备动力部核定设备的制作、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维修和更换,并对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对电焊、氧割、机加以及设备管理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工作。(九)生产车间对所管辖的静止、运转设备使用和运行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对操作人员的日常车间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所辖范围内设备定期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并对监控使用设备落实监控使用预案,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中涉及设备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管,对设备事故现场处置预案在车间的落实。(十)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职责落实情况。三、管理规定(一)设备的选购和安装1、各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选购、安装和修理,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及规程。2、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开箱、质保体系验收合格,并提供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中文使用说明书。3、设备动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按公司制度签字确认后方可试车。4、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和安装规范,试车前应制订试车方案,按程序报分管的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并安排技术过硬的操作人员按照试车方案进行试车。(二)设备的使用1、在使用前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操作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2、制订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3、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器、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或其它隔离装置。除需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4、必须落实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前的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三懂四会”。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上级职能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5、设备操作前所有的安全装置及设施必须齐全完备,包括:(1)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贮槽顶部的平台、通道、楼梯及其它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栏、扶栏或盖子。(2)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等。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防滑板或平台。(3)对可能危及员工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还应有适当的隔离防护装置。(4)所有的安全报警和联锁装置必须完好并投入使用。6、所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7、开车前必须做好设备的检查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开停车;检修后的设备开车,必须经试车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8、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控制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便于观察设备运行状况。9、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设备应定期停车加油。10、设备维修人员应当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11、设备在运转时,禁止用手、抹布等接触轴或轴头等转动部位,禁止从事清理杂物、处理故障等工作。12、介质为可燃性气体的设备、管道的严密程度要达到现场无跑冒滴漏的现象,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13、坚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具体包括:(1)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予以排除。(2)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特种设备管理部、设备动力部和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3)设备、管道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振动,要及时采取固定措施,对易磨损的管道要采取隔离措施。(4)不同的机械设备和不同的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状况。(5)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操作,严禁超载运行。(三)设备的检修1、设备检修必须制订检修规程,每年初由设备动力部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订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在大修前必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制订检修预案,认真落实设备检修工作“五落实”。2、运转设备在检查、维护、修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明显的警示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3、发现运转设备有严重故障时,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作紧急停机处理,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和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4、可燃气体的设备管道严禁产生负压,停车修理时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5、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挂上明显的标志,并进行登记。认真落实预知检修与计划检修相结合,努力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6、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安全和质量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四)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一)设备改造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进行改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四新”的教育培训工作。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程序运行。3、设备更新改造之后要及时对效果进行评价。(3)设备报废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的损失。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五)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建立设备管理技术档案,记载设备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存档保存。四、检查与考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安全报警联锁装置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安全报警、联锁设备设施的新增、设定和修改以及日常维护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生产部1、负责工艺测量所需报警、联锁装置的新增或修改申报的审批,并对设定量值的合理性、安全性负责。2、负责定期对各种工艺测量报警、联锁装置的值进行检查。(二)安全环保部1、负责工艺测量所需报警、联锁装置的新增或修改申报的审批,并对申报程序合规性负责。2、负责每月收集公司所有安全报警、联锁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督促各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落实。(三)电气车间1、负责对车间上报审批通过的工艺测量所需联锁装置的新增或修改。2、负责各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或修改结束后的验收工作。3、负责在安装或修改安全联锁装置后对车间的培训。4、负责安全联锁装置日常维护及非正常情况下动作的维修。5、负责每月向安全环保部上报本月安全联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四)仪表车间1、负责对车间上报审批通过的工艺测量所需报警装置的新增或修改。2、负责各安全报警装置安装或修改结束后的验收工作。3、负责在安装或修改安全报警装置后对车间的培训。4、负责安全报警装置日常维护及非正常情况下动作的维修。5、负责每月向安全环保部上报本月安全报警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五)各单位1、负责对工艺测量所需报警、联锁装置的新增按照程序进行申报。2、负责对本单位各安全报警、联锁装置安装或修改结束后的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报警、联锁相关知识的日常培训。4、负责安全报警、联锁装置日常非正常情况下动作的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电气、仪表车间。5、负责每月向安全环保部上报本月电气、仪表车间对报警、联锁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报警、联锁设备设施的日常防护管理。7、开停车期间应联系电器、仪表对安全报警、联锁装置进行调试。三、管理规定1、工艺测量所需报警装置的新增需由所在工艺车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到生产部、安全部审批签字同意后,再由仪表车间进行新增。工艺测量所需联锁装置的新增需由所在工艺车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到生产部、安全部审批签字同意后,再由电气车间进行新增。工艺车间无权单方面要求仪表车间、电气车间任意新增安全报警、联锁装置,对不符合上述程序的,仪表车间、电气车间有权拒绝安装。2、对已安装的安全报警和联锁装置,其工艺报警、联锁指标严禁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先经过生产部和安全部审核签字同意后,仪表车间、电气车间方可执行。3、各安全报警装置安装或修改结束,仪表车间必须通知所属工艺车间验收签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签字单由仪表车间存档;各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或修改结束,电气车间必须通知所属工艺车间验收签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签字单由电气车间存档。4、工艺车间应对本岗位新增安全报警、联锁设施的管理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学习,了解其原理性能。当生产装置出现报警或联锁时操作工必须及时进行检查、处理并做好记录。5、仪表车间负责对安全报警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校验,确保其完好性与准确性;电气车间负责对安全联锁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校验,确保其完好性与准确性。6、各岗位DCS系统的报警功能操作人员严禁修改,各岗位配备的报警喇叭严禁关闭,对出现的报警内容必须及时确认更新。7、各生产岗位配备的电脑属生产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若仪表车间人员登录电脑修改程序时,必须先经所在车间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员同意并在《外来施工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处理完成应及时通知所在车间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员,对修改发生变化的操作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8、生产部随时对生产中的安全报警装置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抽查。9、各车间应利用设备检修和其他机会对各设备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验。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内所有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二)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部负责安全设施的验收与管理。(三)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四)操作人员负责对所属岗位安全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控制和维护。(五)维修人员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查和检维修工作。(六)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各种防护设施用品、职业卫生及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三、管理规定(一)各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要求。1、公司和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2、公司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持证上岗。3、公司及各单位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让员工掌握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正确使用知识。(二)安全设施的安全规定1、为了加强对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本着即满足安全管理要求又厉行节约的原则,提高员工对消防防护器材的爱惜、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公司严格执行《消防、防护用品消耗定额管理规定》。2、检测报警、防火堤、防静电设施、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电力装置、个体防护设施、厂房、库房建筑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三)安全设施的分工管理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部制定管理制度,负责协调各基层单位开展工作。2、设备上安全设施的受压部件、定期检测等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协调。3、安全环保部负责各类消防、防护器材的发放和日常管理,负责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环保设施和劳保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公司内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按照国家规范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5、基建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厂房、库房建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6、生产部对工艺装置的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督促各基层单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器及声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并保证处于正常或备用状态。7、电气车间负责对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的管理,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接护接地、漏电保护、紧停联锁装置等。8、仪表车间负责各种自动化控制仪表类安全装置和各种指示仪表的管理。9、各单位负责在特种设备管理部统一领导下,完成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基础管理工作。10、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对后勤系统的安全设施进行统一管理。11、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落实到位,并保证齐全有效。(四)安全设施(装置)的检查、校验、检修1、各单位的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岗位安全设施应列为交接班的内容。2、安全装置应建立档案,由安全环保部对档案记录进行核查。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4、除安全装置专职维修人员外或非事故状态下,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安全设施和器材。5、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装置)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修记录。6、需检验的安全设施的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消防防护器材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7、达到报废要求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应申请公司主管部门按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判定,需检验的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判定。各单位严禁使用已经报废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8、各安全设施的检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五)安全设施(装置)日常运行管理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安全设施的安装应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2、厂区内的消防、防护设施、消防器材,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毒物的理化性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3、各类消防、防护器材应放在显眼便于取用的地方,放置的地方应当符合要求,不备用的或失效的器材应及时更换。4、各单位要对员工进行各类安全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的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能上岗作业。5、存放各类安全设施的专用柜内不准存放杂物,存放的器材不准挪用,使用后应放回原处,并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六)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的要求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2、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由岗位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确保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各类防护器材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处于完好并大小合适方可使用。3、各种消防防护器材、防护装置、劳保用品等安全设施应定点存放,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4、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各类急救器材,以备急时之需。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防护用品在使用结束之后必须及时回收,并处于干净卫生备用状态。6、各个岗位上配备的急救药品要保持长期有效,数量不低于规定的储备量。(七)检查、校验、检测依据的有关规定、标准1、防护用品达到使用期限的应报废或送生产厂家、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需要定期检验的防护用品必须按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标准的要求,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3、三无产品、破损、检测不合格及影响正常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停止使用。4、各单位负责对分管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检验、检测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选择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原则1、各单位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员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物资供应部在购买各类防护用品时,必须保证所购产品是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有产品合格证、“LA”标志、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报告。严禁购买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防护用品。(九)发放标准和要求。1、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标准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并建立发放台帐。2、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十)其它管理规定。1、各单位负责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2、凡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员工由其单位和安全环保部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五、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对签订的消防责任书进行兑现,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六、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规范管理工作。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公司分管业务范围内监视及测量设备的专业管理。(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有义务提供采用先进技术的监视、测量设备的相关信息,确保先进监视、测量设备在我公司的应用。(三)电器、仪表车间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管理、考核;对各自分管的监视测量设备的操作方法、使用说明等向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告知。(四)各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规范管理的车间制度,对员工进行监视测量设备相关知识培训,让每名员工了解掌握监视及测量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等相关知识。(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及考核。三、管理规定(一)监视与测量设备由电气、仪表车间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进行安装、设置。(二)所有监视测量设备由电气或仪表车间根据各自分管范围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根据设备设施的不同及其可靠程度,制订出合理的检查、检验与维修的频率,并做好维护、维修记录。各单位不得人为损坏监视和测量设备等。(三)监视测量设备应由专门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电气、仪表车间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维护,对于更换备件或出现较大的技术性故障与原设计、安装单位联系,由设计、安装单位技术指导或由安装单位自行维修。(四)投入运行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投入初期其校验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至运行稳定后再恢复正常校验频率。(五)对于不能达到监视和测量效果的监视与测量设备应按程序进行淘汰更换。(六)由国家强制性监检的监视测量设备由分管车间按国家有关规定联系上级职能部门监检,并负责《监检报告》的保存。四、检查与考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将监视和测量设备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电气、仪表车间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生产设施拆除及报废的安全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对各单位生产设施拆除及报废的申请进行审批工作。(二)生产部负责对拆除或报废设备的工艺处置。(三)设备动力部负责制订拆除或报废设备的方案制订或审定。(四)基建部负责制订建构筑物拆除的方案的制订或审定。(五)后勤部负责对后勤等公用设施拆除申请,方案的制订或审定。(六)所属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拆除或报废装置,申请及过程监管。(七)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拆除或报废装置实施综合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公司生产设施需要拆除和报废,由所属单位申请,设备动力部、基建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定,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之前,必须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以及生产部、设备动力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对拆除和报废作业进行风险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拆除和报废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开始拆除和报废。(三)凡盛装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和报废,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合格后方能进行,清洗后的残液等要进行回收或排入废水处理系统,不得随意排放。(四)凡大型生产设施拆除由外包方进行的,外包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要有书面拆除方案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所属单位及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对拆除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拆除方案的落实。(五)凡报废后的生产设施需要处理回收单位的,回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六)生产设施所属单位以及主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七)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按国家规定,应当申请上报上级职能部门,由公司对口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上报及办理相关手续。(八)后勤公共及生活设施的拆除或报废,由后勤部提出申请,实施方案及作业人员按照生产设施的管理程序进行,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九)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拆除或报废设施,管理程序或过程的综合监管。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变更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公司内工艺、技术、标准、设备设施、人员、机构和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二、责任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变更程序上的终审。(二)总工程师负责变更技术上的审批。(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变更管理的初步审批及资料归档。(四)各基层单位负责对变更的事项提出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变更。(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变更管理的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变更内容1、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2、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设备材料代用、安全设施的变更、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3、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等。4、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变更。5、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的变更。6、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二)变更管理方法1、工艺变更由研发中心制订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由研发中心组织对使用部门、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让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2、人员变更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3、设备设施变更由研发中心制订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部门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生产设备(含生产建筑物)、系统的增装、拆除以及变更均应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任何人不经批准擅自更改设备、系统及生产建筑物。5、生产设备、生产建筑物、系统的变更,变动由设备所属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变更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无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办理。6、变更请求车间(部门)有责任在事前对变更事宜进行调查对比,按批准结果正确实施更改,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底,及时修改相应的有关规程及图纸、技术资料并归档,及时修改备品备件定额和设备台帐,及时完善设备标志和编号,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和验收。7、变更审批部门要监督更改事项的正确实施及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和规程等的修改,组织变更后设备(系统)的技术评审和验收,并将变更资料存档。对不正确或不合理的变更要求必须重新履行变更手续。8、重要或复杂的变更事项,更改请求部门还应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同“设备(系统)更改请求单”等一并通过审批程序。(三)变更程序1、变更申请人填写好《变更申请表》,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2、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3、变更批准后,实施变更的部门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订控制措施。4、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5、变更结束后,实施变更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四、检查与考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四部分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保综合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含各分子公司)管辖区域内的各部门、各车间环保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二、管理主体及各级人员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环保工作全面负责。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及各项资源,落实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加强环境保护和人员健康。3、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4、负责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等工作。5、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6、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批准各项环保计划。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二)生产副总经理职责1、协同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2、生产副总经理是环保事务的第二责任人,发生环境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制订应急计划,减少污染。3、负责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调度、实施与检查落实。(三)安全环保部部长职责1、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报公司领导实施。2、负责审核环保管理制度及各种环保工作计划。3、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工作。4、配合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处理各种应急事务。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6、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奖罚。(四)安全环保部部长助理职责协助部长开展安全环保工作。(五)环保员职责1、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2、负责各类环境统计报表,资料的填写,汇总、上报。3、对各部门有关环保事宜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负责公司“三废”数据整理及数据跟踪工作。定期检测,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安全环保部作出相应措施。(六)后勤部职责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负责全公司环境卫生、垃圾处理以绿化管理。(七)车间主任职责1、是所辖区域内废水、废气、废弃物、噪声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2、落实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3、负责车间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与维护以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4、所在单位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0.5小时内,应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八)车间安全环保员职责1、协助车间主任开展环境保护工作。2、负责车间“三废”的处理,使处理后废水、废气、废渣达标后处理。3、熟悉车间“三废”处理工艺流程,了解“三废”处理设备的性能。4、根据检测数据,及时调整各有关指标,使“三废”达标。5、每天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6、发现机械、设备、管道、阀门、电器、仪表、在线监测仪等出现故障,做好记录,及时告知安全环保部及检修人员。7、下班前应做好次日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药剂,保持机械、设备运转正常,保持现场的整齐、清洁,环保实验室等室内外环境卫生。8、要做到清洁生产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操作工安全规程。9、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现场最高职位人员负责调配、落实。(九)环保卫士职责协助车间安全员开展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十)车间操作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各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2、对各岗位所划分区域内的“三废”按要求处理,保障正常生产。3、车间各岗位负责对划分区域内的环保设备维护、保养。4、操作人员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安全环保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按照车间主任和车间安全环保员的指令完成每天的环保工作。6、所在单位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应向车间主任和调度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三、管理规定(一)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环境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企业管理的共同原则,同时根据本公司环保管理的特点,遵守以下几项原则。1、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起来。2、环保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中去。3、建立和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凡在环保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及造成环保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4、控制污染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5、公司环保管理要有效控制污染源。(二)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1、组织污染源检查,弄清并掌握污染状况,建立污染源台帐2、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并作为企业生产目标的一项内容。3、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督促。4、加强基建工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5、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三)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废渣、废气和噪声。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粉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清洁生产。(四)环保管理网络图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五)废水管理1、废水的主要来源: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2、管理规定(1)车间操作人员经常性巡检车间水池和水沟的情况,确保水池不漫液、水沟畅通。(2)各岗位排放废水前后都需提前通知污水零排放岗位操作人员,与之进行协调。(3)各岗位产生的废水都必须经污水管道排入公司的污水零排放设施集水池进行集中处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严禁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硫化物、铜液、重金属、尿素、剧毒物等)进入废水池(沟)内。(5)污水零排放岗位人员根据《废水处理操作规程》操作,经自动检测装置或人工检测数据检验合格后外排。(6)经污水零排放处理装置出水不达标时,需将不达标水样返回至预处理设施,进行二次处理,直至达标后方可排放。3、废水的日常检查(1)工艺物料现场控制①各岗位现场塔槽液位控制稳定,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②褐煤堆码处的沟道要密封好,确保无褐煤漏到水沟中。③各种设备、贮罐清洗、排污时物料必须进行回收。(2)涉及工艺物料检维修①凡是对泵及进出口管道、容器、设备的泄漏及堵漏、抽插盲板事前必须采取回收措施。②凡涉及除正常排污外如有废水进入集水池(沟)之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③塔槽上方动火在采用水帘保护方案实施之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3)废水处理及回收①中心化验室及各岗位分析废水必须进行酸碱中和后排放,PH值严格控制在6-9。②对细菌有害的分析废液严禁直接排放(硫化物、铜液、重金属、尿素、剧毒物等)。③公司地缸处的回收水泵(含污水零排放)运行正常,要求备用,检修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岗位开停泵操作符合规定,地缸处无溢流。④脱盐水中和池酸碱中和后PH值指标严格控制在6-9。⑤三套尿素解吸废液组分合格后送水解及废液终端处置,废液终端处理PH值、氧、总磷、尿素符合要求,补水槽无溢流或外排,过滤器中反洗排污无油水。⑥设备反冲反洗的调节,由调度协调时间上错开,不造成水池或水沟漫液。⑦禁止设备使用外淋水进行降温。(4)污水零排放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指标正常、设备备用、系统运行正常。(5)废油及回收①各单位的废油必须分类回收、集中收集后送废油提炼岗位处理。②检修现场严禁出现油污或将油污排入水系统。4、三废、工艺物料泄漏的应急管理按照安全环保部和车间制订的环保应急管理预案进行处理。(六)废气的管理1、废气的主要来源: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甲烷、氨气、氮氧化物、氯、硫酸、硝酸和盐酸(雾)、甲醛、电焊烟尘排入大气等。2、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1)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严格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2)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3)运输、装卸、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4)禁止在公司区域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塑料、垃圾或其它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5)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6)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确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7)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地区和公司规定的排放标准。(8)公司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3、废气的应急管理:(1)各部门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露有毒有害气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公司管理部,接受调查处理。(2)各单位有废气排放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安全环保部申报。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发生重大危险源泄漏时的应急处理,严格按照公司级专项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1、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与管理。2、危险废物必须由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购。3、其他固体废物由对口部门进行处理。4、废弃物控制流程图交有资质公司处置供应部回收危险固废物收购商供应部回收有价无毒废物后勤部门定点垃圾池生活垃圾后勤部回收食物残渣定点处理有资质单位副产物废弃物定点处理设备部收集废铁、废设备供应方回收供应部非危险包装材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供应部回收危险包装物工业垃圾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定点垃圾池定点处理质检部集中收集化学实验废液5、废弃物的收集(1)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分门别类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混放,现场标识应明确。(2)有毒化学品及油品容器、各种废油、废渣盛放容器应盖好,口朝上分别立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倾斜甚至横放和倒置,并标识明确。(3)办公、生活的垃圾指定地点存放,按规定进行分类。(4)化验室废试剂或失效试剂,质检部应集中收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照本程序相关要求给予控制,由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监督。(6)废弃物堆放要采取隔离,防渗漏、防扩散、防流失措施。6、废弃物处理(1)各分管部门负责废弃物的集中处置,并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2)可循环利用的实验废液要循环利用。危险固废物、危险废液、危险包装物和容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废铁等金属物品处理给由设备部或由供应部回收再利用或处理。(4)办公纸张、办公包装材料由后勤部处理。(5)车间非危险包装物由供应方回收。(6)食堂产生的剩菜、饭渣集中回收由后勤部收集处理。(7)生活垃圾由后勤部联系地方环卫部门集中处置。(8)活性污泥经过干化处理后送至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八)噪声的管理1、噪声的来源:(1)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发电机、空调、厨房设备等。(2)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3)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4)放空等其它噪声。2、噪声的管理:(1)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①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②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③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④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巡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⑤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2)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①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②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③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④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⑤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⑥做好道路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质量,在相关路段设置隔音屏障。(3)养护、其他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①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②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③对超过噪声标准的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前告知相关部门。(4)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①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②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③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④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⑤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车辆及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5)作业者的防护①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②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3、噪声的检查:定期检查各噪声点门窗是否关闭,作业人员进入噪声场所是否按照规定佩戴好耳塞。4、噪声的应急: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迅速撤离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2)迅速切断声源,将噪声区域进行隔离。(九)巡查制度1、巡查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行。2、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分管车间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及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处置进行检查。3、安全环保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4、车间操作人员的巡查(1)车间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车间“三废”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检查车间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3)检查运转及静止设备有无跑、冒、滴、漏情况发生,并及时处理汇报。(十)环保教育1、环保管理人员教育(1)公司组织相关环保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国家的环保法规,并进行考试,在环保知识的理论下,遇到环保工作能及时准确做出相关方案。(2)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并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2、相关教育(1)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因业务关系在我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等,均须遵守我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相关要求。(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接待部门要负责对其进行环保注意事项宣贯和公司环保有关规定,并指令专人负责带领参观。严禁私自启动环保设施,以免造成事故。(3)公司应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熟知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各项事宜及污染物防治措施中的条例。(4)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深入到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5)公司通过环保知识宣传,加大环保教育力度。四、检查与考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环保奖惩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制度奖惩内容包括废水、废油、废气、固体废弃物的相关管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日常环保工作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以自主管理为主,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备运行正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环保综合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废水、废气、废油、废渣及噪声进行管理,确保各项指标达标。(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环保进行综合监管、检查与考核。(三)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并对全厂水、气的协调,减少废水进入终端,减少废气的排放。并对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四)后勤部。负责对公司环保卫生进行综合监管、清理与考核。(五)质检部。负责提供准确真实的各种环保分析数据,并对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六)各车间。负责对本单位环保进行综合管理与考核。三、管理规定(一)废水1、工艺物料现场控制(1)各岗位现场塔槽液位控制稳定,现场设备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跑冒滴漏能采取回收措施而车间未执行到位的,考核管理团队200元/次。(2)褐煤堆码处的沟道要密封好,确保无褐煤漏到水沟中。如有褐煤漏到水沟中,管理团队考核200元/次。(3)原料车间制液罐清洗、排污时物料的控制要求做到:熔融状的物料必须按照固废管理制度进行回收。未回收,随地排放或排入水沟的,对管理团队考核200元/次。(4)各设备禁止外淋水,若需外淋的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凡有私自外淋水的考核车间管理团队200元/次。(5)变换冷凝液和废水必须排放到冷凝液槽中回收到污水零排放,严禁变换冷凝液槽溢流进入造气污水中或未经同意将变换冷凝液排入清污水沟,如有变换冷凝液、热水塔排水等废水进入造气污水或随意排放,考核管理团队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各净循环水换水反冲必须全部进入污水零排放事故池,如有净循环水进入造气污水系统或污水零排放重污水系统则对车间管理团队考核200元/次。(7)禁止使用一次水冲地、冲设备,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使用一次水,必须提前申报,未申报而使用一次水冲地、冲设备的视情况考核车间50元/次,考核管理团队200元/次。(8)质检部必须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地点、时间及频率对各车间及外排水进行分析,并对数据的真实情况负责,改变时间或频率的必须提前申报,不申报扣质检部100元/次。2、涉及工艺物料检维修(1)凡是对泵及进出口管道堵漏、抽插盲板或检修事先制作接液盒回收到地坑或容器中。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管理团队200元/次。(2)微涡流池、蒸发式水冷器排泥、气柜换水、沉降实验排水、使用外部冷却水设备启用、停用等非正常情况有污水或一次水进入排水沟的,事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未申报的扣车间管理团队200元/次。3、废水处理及回收(1)中心化验室及各岗位分析废水必须进行酸碱中和合格(PH值控制在6-9)经申报后才能排放。未申报的扣质检部管理团队200元/次。(2)对细菌有害的分析废液严禁直接排放(硫化物、尿素、铜液、重金属、剧毒物)。如随意排放的扣质检部管理团队200元/次。(3)公司所有地缸(与外排水回收有关的地缸)回收水泵必须运行正常,要求备泵备用;污水回收泵的检修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备泵不备用或检修回收泵不向安全环保部申报扣车间管理团队200元/次。(4)各地缸、水沟必须定期清挖,凡水沟、地缸内积有大量淤泥或地缸内有杂物堵塞自引罐、水泵进出口以及管道的对车间管理团队扣款100元/次。清理不彻底的考核车间管理团队扣款50元/次。(5)外排水PH值、氨氮、COD、电导率、尿素等数据(指标附后)超标的考核车间管理团队100元/次;超标后相关单位必须在当天认真分析排查原因,如不分析排查原因或分析原因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管理团队另扣款50元/次。对超标的原因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岗位开停泵操作必须符合规定,确保无工艺物料或废水进入雨水沟,否则扣管理团队100元/次。(7)各地缸、贮槽、贮罐、设备严禁溢流或漫液,出现溢流扣管理团队200元,如联系后调度调节不及时扣当班调度50元/次。如涉及多个单位的以开分析确定责任及处罚金额。(8)临沮化工两钠车间沟道清污分流正常;双氧水外排水沟中无工作液和蒽醌,系统内的工作液回收沟道无裂口。如清污分流不正常;外排水沟中有工作液和蒽醌视情况考核管理团队200元/次。(9)脱盐水中和池酸碱中和后PH值指标严格控制在6-9,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报。即未申报又不达标排放扣管理团队200元/次。(10)三套尿素解吸废液组分合格后送废液终端处置,如有不合格的解吸废液进入终端处理装置,扣管理团队200元/次。(11)解吸废液非检修等特殊情况禁止排入造气污水系统。如有以上情况对调度扣款100元/次。(12)造气污水的尿素含量必须符合要求,如造气污水的尿素含量超标扣生产部100元/次。(13)终端水处理系统补水槽无溢流或外排;过滤器中反洗排污无油水。如有以上情况扣车间管理团队100元/次。(14)合成氨系统清污水反冲、反洗或换水的调节,时间上错开,不造成1#变吸、4#氨槽处漫液。未按规定时间反冲反洗或换水对管理团队扣款100元。造成漫液的扣管理团队200元/次。(15)脱碳滤机清洗必须申报,不申报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6)各单位洗手的水必须用桶接好,禁止流到水沟或随意倾倒,必须将接好的水用来洒地,但禁止在地面形成流水。不落实的扣管理团队50元/次。(17)禁止将造气重污水直接外排或送至污水零排放,如需外排或送污水零排放必须提前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并得到批准,不申报直接外排扣下指令人员100元/次。(18)禁止将造气洗气塔冷却段的清污水排至造气重污水中,如需外排必须提前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并得到批准,不申报直接外排扣下指令人员100元/次。4、污水零排放(1)池内填料上活性污泥多,不能减少。如遇减少要及时查找原因,没有排查原因的对车间管理团队扣款5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池内活性物每天用显微镜检查一次,要有活性细菌。不进行镜检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检测无细菌要及时查找原因,未及时查找原因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3)在线过滤器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清洗,确保干净无杂物。未清洗或不彻底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4)二沉池三角堰不能有大量澡类、杂物、悬浮物而影响水的溢流,如影响水的溢流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5)二沉池水质要清澈,不能有浮泥,出水浑浊或有浮泥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6)经202隔油池后水池表面无油类和杂物。有油类或杂物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7)203池的气浮效果要求显著,不及时调节而造成气浮效果差的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次。(8)203池和204池之间的加药要适当,水中要呈现矾花,无矾花或絮状物扣车间管理团队50元。(9)吹脱塔进水加碱必须及时适当,PH值控制在10.5以上,凡因PH值低影响吹脱率低于60%(如分析工配合作假的考核质检部团队100元/次),考核管理团队50元/次。(10)吹脱塔必须定期进行清堵,清堵一次且要达到效果,未进行清堵或达不到效果扣车间管理团队100元/次。(11)污水零排放各设备必须运行正常,备用设备必须完好备用,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备用设备不备用扣车间管理团队100元/次。(12)各水池不能出现非正常的溢流或漫液,出现非正常溢流或漫液扣车间管理团队200元/次。(13)在线监测指标COD为:150mg/l,NH3-N:60mg/l,PH:6-9,出水水质超标扣车间管理团队100元/次。(14)微生物池水温要求冬季水温大于15度,吹脱塔进口地坑温度大于40度,不及时调节温度不能达标扣车间100元/次,考核管理团队50元/次,如因调度未及时送蒸汽致温度不能达标扣调度100元/次。(15)氧化池的PH值必须控制在6.5-8,溶解氧1-3.5,不按指标控制考核管理团队50元/次。(16)各池的杂物必须每班进行清理,未按时清理或清理不彻底考核管理团队100元/次。(17)216池必须每班抽泥,抽泥要有记录,不按时抽泥考核管理团队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8)压滤系统必须运行正常,各池抽泥不能停,如压滤系统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随意停各抽泥泵考核管理团队50元/次。(19)污水零排放产生的污泥车间必须按时进行清理,不按时清运的又不申报的考核相关单位管理团队50元/次。5、各车间排水口考核指标以安全环保部当期为准,超标一次考核相关部门或团队100元。6、除造气污水尿素含量考核生产部外,其他各监测点考核所属单位。(二)废油及回收1、废油回收装置要求按规程操作,8小时倒槽一次、2小时排水一次;集水池无泄漏和排水时不排油水未沉淀的水;废油回收装置周围油污清理干净;废油储罐无泄漏;禁止废油排入水沟。未落实以上要求扣管理团队100元/次。2、常规性涉及油的检维修现场包括造气炉炉条机、锅炉汽机、原料煤棒机、合成循环机、罗茨风机、压缩机、柱塞泵、冰机、程控阀、液压阀、变压器、泵、空气压缩机等检修,必须做到检修过程中设备内废油进行回收处理,且要求分类回收,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检修后地面无油污。以上任何一项未落实视情况考核管理团队200元/次。3、物流公司车辆检修时,设备内废油进行回收处理,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未落实扣物流公司管理团队100元/次。4、化机公司钻床、磨床、刨床等设备检修,废油必须进行回收处理,确保无跑冒滴漏现象,未落实扣化机公司管理团队100元/次。5、废油处理装置严禁向外排放废油水,排放前必须进行申报,未申报考核车间管理团队200元/次。6、各加油站必须严格管理,禁止加油时油流到地面,如有油流到地面对管理车间团队扣款100元/次。7、各车间不能回收至废油处理的废油应集中存放,报安全环保部后统一处理。不经汇报私自处理焚烧的对车间管理团队扣款2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按事故分析会处理结果处理。(三)废气的管理1、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严格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如锅炉、原料、造气、合成、尿素、甲醇、临沮化工等单位。未落实以上要求扣车间管理团队100元/次。2、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未落实措施扣管理团队100元/次。3、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确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处理设施不正常扣管理团队100元/次。4、运输、装卸、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未落实措施扣管理团队100元/次。5、输灰、送气的管道发生泄漏未申报又未及时处理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6、禁止在公司区域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塑料、垃圾或其它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有以上情况扣管理团队100元/次。7、锅炉车间石灰石用量按时进行登记使用量及进入量;严格按照公司的掺烧比例进行记录;现场石灰储量充足。未落实扣管理团队100元/次。8、废气放空管无异常颜色的烟雾冒出,否则扣管理团队100元/次。9、临沮化工双氧水尾气氧含量<0.6%;两钠尾气无黄色的氮氧化物飘出;硝酸槽的放空气无氮氧化物溢出。以上任何一项超标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0、甲醛尾气采取火炬或回收。未落实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1、尿素车间和甲醇车间盐酸槽的放空气,无盐酸酸雾溢出;甲醇车间和复合肥车间的硫酸无酸雾溢出,有酸雾溢出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2、压缩车间脱碳洗涤气无浓厚的丙碳味道。如有浓厚的丙碳味道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3、锅炉烟囱、三气烟囱、造气炉吹风气放空管在正常生产时无大量灰尘冒出。如有大量灰尘冒出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4、尿素粉尘回收无大量粉尘冒出;运行状况进行改变的时候及时申报;无带液现象。未落实以上要求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5、三气锅炉吹灰必须进行申报,时间上做到可控。未申报扣管理团队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6、负压除尘、水浴除尘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处理之后无扬尘。运行不正常或有扬尘带出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7、布袋除尘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处理之后无大的灰尘;除尘产生的积灰定期进行计量和清理。如有灰尘飘出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8、静电除尘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无泄漏;除尘设备设施的空气压力在0.3-0.4MPa,电流≥30A、电压≥85kv正常。如出现泄漏扣管理团队100元/次。19、气力输灰空气压力控制在0.3-0.5Mpa;现场运行正常,输灰管道无泄漏。如运行不正常出现泄漏扣管理团队100元/次。20、各返料口、灰仓放灰口采用长套布袋口放灰法,操作规范。不落实要求或有灰尘飘出扣管理团队100元/次。放灰设备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的考核管理团队100元/次。21、拉灰车或拉渣车因车间管理不到位致使出现灰尘扣管理团队100元/次。22、灰尘大的车间要安排专人定期洒水,因未洒水而致使灰尘过大扣管理团队100元/次。(四)固体废弃物的管理1、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对固体废弃物现场分门别类进行定置管理。未落实的单位管理团队扣款100元/次。2、两钠废碱要求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定期联系合成车间运送到脱硫地坑溶解之后返到系统内使用,合成不能使用的运至脱盐水进行酸碱中和。未按要求落实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3、压滤机清洗产生的硫渣和硫膏,先将硫膏从压滤机清除后再进行清洗。未落实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4、熔硫釜排渣操作稳定,定期进行排渣;沉降池的硫膏、预脱硫硫膏池定期进行清挖。未落实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5、其他固废的处置必须做到手续合法,未经合法处置扣管理团队100元/次。6、禁止随意倾倒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废弃物扣管理团队100元/次。7、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分门别类收集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混放,现场标识应明确。未落实以上措施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8、有毒化学品及油品容器、各种废油、废渣盛放容器应盖好,口朝上分别立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倾斜甚至横放和倒置,并标识明确。未落实以上措施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9、废弃物堆放要采取隔离,防渗漏、防扩散、防流失措施。未落实以上措施的扣管理团队100元/次。(五)奖励1、公司鼓励员工对“三废”乱排乱放出现的不正常现象进行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50-200元/次奖励。2、对环保管理和技术改造积极提出好的建议被采纳的,给予建议人20-200元/次奖励。3、甲醇、压缩车间每个月,合成、尿素、三尿每三个月在员工中评选舀油标兵一名,全月地缸油污清理干净不影响污水进水水质奖励100-200元/次。4、车间能积极主动解决环保问题,使车间的环保工作能得到较大的改观的,给予车间200-1000元/次奖励。(六)其他1、以上没有涉及到的环保问题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个人或管理团队进行20-100元/次的考核。2、部门考核各单位后,各单位不允许重复进行考核,对重复考核的单位负责人扣500元/次。四、检查与考核(一)凡属公司员工扣款一律由安全环保部将被扣款人员名单、单位、扣款金额报公司企管办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工资扣完不足部分转到下月由企管办在工资中(或安全风险金)继续扣除。(二)奖励除规定发放现金的以外,其余奖励考核由安全环保部在每月上报考核时报企管办在当月工资中兑现。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宜昌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生产区封闭式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办公、生产区所有人员及车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保卫部各门卫负责对进出生产区人员、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生产区封闭式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进出厂人员、车辆手续齐全、穿戴规范。以维护本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二)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联系业务的人员办理《出入证》,公司相关接待人员负责协助其办理进厂手续并全程监护。(三)销售公司负责对外来客户开具销售提货单,销售客户凭提货单或由销售公司相关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区。(四)物资供应仓库负责对运送供应物资、施工材料的人员、车辆联系办理进厂相关手续。(五)外来车辆、人员的接洽单位负责对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联系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卫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同时接洽单位对进入生产区外来车辆、人员的安全负责。(六)安全环保部与保卫部巡逻队负责对进入公司所有人员和车辆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制度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管理规定(一)凡在进入生产区以内(院墙、栏杆以内)必须戴好安全帽(经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批准不带安全帽的除外)。公司员工、外来施工队人员上下班和其它人员进、出生产区时也应戴好安全帽,安全帽随人进出。在操作室、办公室、机修室休息;化肥装卸队人员在装卸过程中或在指定的地方休息时;尿素包装工抱肥料时和经报告部门许可的地方可以不戴安全帽。(二)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标识、手续和持相关证件;外来参观人员必须在门卫领取和佩戴附有“参观”二字的安全帽;供应、销售、煤炭公司等单位来的客户进入生产区必须在门卫领取和佩戴附有“客户”二字的安全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三)所有进入生产区内的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留长发的要将长发盘起并纳入帽内。所有人进入生产区必须按规定穿好劳保服装,不得穿化纤服装,衣服要保持三紧;不得穿裙子、西装短裤、背心或打赤膊等进入生产区,不得穿脚跟超过两公分的高跟鞋进入生产区,不得穿脚趾外露的凉鞋;各单位在接待外来人员时凡有不符合着装规范的一律不得让其进入生产区;生产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关,不得让不符合着装规范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凡未按规定着装进入生产区内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四)外来参观、学习、联系业务的人员要进入生产区,必须首先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公司办公室与接待人或接待单位取得联系,经接待人允许后方可到生产区门卫办理进入生产区手续。并由接待方派人到生产门卫迎接来访者并在《出入证》上签字,按照程序领取安全帽以后,门卫值班人员方可允许其进入生产区。对无理取闹者,保卫部可交上级公安部门处理。(五)凡进入生产区参观学习人员,5人以下(含5人)必须报请生产副总经理批准,5人以上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公司办公室方可出具《出入证》。上级职能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或公司办公室联系的集体参观活动可不开具《出入证》,但必须有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办公室人员陪同,否则保卫部不得允许其进入。(六)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陪同参观,参观人员不准进入未经允许的参观地点进行参观。(七)外来客户一律凭销售公司提货单或由公司相关人员陪同进入生产区,未经允许客户不得进入生产岗位和操作现场。(八)外来客户车辆每辆车最多只能进去两人,即一名司机和一名业务员。所有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其司机和随车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领取和佩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生产区。门卫人员负责发放《入厂须知》负责讲明生产区内的各项规定。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九)凡送供应物资、施工材料的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首先与本公司接洽部门联系,由本公司接洽部门人员陪同客户在门卫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安全帽后方可进入。在生产区内施工的外来施工队联系的送货车辆,必须由该外来施工队管理人员到门卫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门卫方可放行。(十)生产区内不准进入小车、摩托车、自行车。公司领导特批的车辆和经批准的临时送货车辆以及由安全环保部审批的巡回自行车除外。(十一)凡不按公司规定擅自强行闯入公司办公、生产区,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者,保卫部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拦截禁止进入公司并向公安部门报告。(十二)行人在生产区内道路上行走时一律靠右行、走人行通道,穿过生产区内交通道路时必须走斑马线。工艺班在调度点名后进入生产车间和工艺班下班必须列队行走,各车间班长负责组织,不到岗位、不出厂门不得乱队。其它人员在生产区行走凡3人以上(含3人)必须自觉排纵队行走,严禁并排行走(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外单位参观、学习;公司领导检查,各部门组织的检查、互查等特殊情况除外)。(十三)生产区院墙各消防紧急疏散门一律锁好,钥匙由所属车间进行管理,非紧急疏散不准打开。转运大型设备或因厂内交通堵塞确需由此通行,必须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打开。紧急情况人员疏散、过消防车可砸门锁。四、检查与考核(一)缴纳罚款的方式为: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保卫部、安全部直接将违规人员单位、姓名和罚款金额报公司企管办在其工资中扣除;外来施工队人员违反规定,由处罚部门通知违规人员所在施工队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在《罚款通知单》上签字后方可放人,并报公司企管办在其外施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外施队负责人接通知后拒绝赶到现场签字的,由处罚部门两人以上共同签字或处罚部门与违章地点所在单位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罚单有效;非本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队人员违反本规定,必须到公司财务室缴纳罚款现金。(二)公司对违反生产区封闭式管理制度的人员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五、编制依据根据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易中毒、工艺复杂、来往车辆人员繁多、危险性大的特点,为保证进入公司车辆、人员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与道路交通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保卫部各门卫负责对所有进出厂区车辆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对手续不全、安全性能不良等不符合进入厂区的车辆严格禁入。同时对各门卫前大路两边停放车辆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二)物流公司负责对本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车辆定期检查校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三)各单位负责对本车间机动车辆、专用自行车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拖拉机、三轮车定期送物流公司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同时负责对所辖区域交通道路畅通情况与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四)销售公司负责对所联系的外来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教育,并对运货车辆发放提货单,运肥、运渣、运灰车辆凭提货单或销售部门相关人员陪同进入厂区。(五)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对送货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教育,送货车辆凭送货单或物资供应部门相关人员陪同进入厂区。(六)危化品充装人员负责对危化品车辆的运输资质、进充装区手续及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负责对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教育,同时负责危化品车辆的接送、充装工作。(七)外施队负责人负责对其施工队运货、作业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并负责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教育。(八)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进入厂区车辆的人员行为规范,行车安全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进行考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三、管理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一)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二)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维护保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三)无相关部门开具的车辆进出凭证(如提货单、送货单)或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格禁止进入厂区。(四)进入生产区大门和转弯处行车速度不能大于5公里/小时;直线行车速度要控制在10—15公里/小时,机车拖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速控制在10公里/小时。(五)车辆通过路口应减速鸣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当心撞人。(六)车辆进入生产区,严禁超高、超载、超长、超宽,严禁人货混装行车。所拖管道、设备在有可能危及生产装置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并由专人指挥,方可行驶。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使用车辆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七)厂内行人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必须靠右走人行道,员工过厂区道路、锦屏大道必须走斑马线,骑自行车必须下车推行,不准骑车通过,自行车仅限一人骑行,后货架上禁止带人行驶,通过路口要左右看,严禁与车辆抢道。(八)车辆行走时注意地面有无沟、坑、井,车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翻斗车必须将翻斗落下后方可移动车辆。(九)行人、车辆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十)生产区内不准进入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小车等,批准送货或特许的车辆除外。各单位的自行车设置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审批,方可设立。(十一)严禁在厂内车辆通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始作业。施工在路面产生的坑、障碍物必须由施工方或车间采取在现场设警示牌、警戒线、警示红灯、增加照明等方式以确保行人或车辆的通行安全。(十二)交通路面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边道1米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上空拉设的绳架和搭设的管架,高度不得低于5米。(十三)厂内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涂改、损坏或随意搬动。严禁在交通要道上堆放物件,道路交通应时刻保持畅通。严禁在厂内主要通道上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十四)严禁在生产区道路上停放车辆(指定的临时停车点除外)。严禁在坡道上停车,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在坡道上停车的,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必须熄火、拉手闸、关车门、垫好枕木。(十五)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十六)公司各门卫大门前严禁停放任何车辆,2#、5#、生产销售办公大楼、临沮公司门卫前锦屏大道两边20米内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十七)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十八)危险化学品车辆经过时,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车辆严禁从造气厂房前、后大道上通过。(十九)保卫部门卫要严格控制进入生产区车辆,发运现场只允许停有两辆装肥车辆,液氨、甲醇、二甲醚等危险化学品充装车辆每次只允许有两辆进入充装现场。(二十)凡发生交通事故,对行人或本公司设备、正常生产造成伤害和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二十一)对有意破坏事故现场,不积极抢救事故或推卸责任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十二)公司规定的交通管制路段,日常不准通行,如需要从此路段通行必须向安全环保部许可。(二十三)本公司各单位、各外施队对所联系的外来车辆驾驶员负有教育责任,凡因教育不到位、监护失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应追究联系人责任。(二十四)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各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内清洗。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对违反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的相关车辆、人员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以及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工会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以及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执行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三)财务部保障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健康检查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四)各基层单位负责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管。三、管理规定(一)日常管理1、分管副总经理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2、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严格按公司制订的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的规定进行,体检地点为公司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报销。3、公司应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的监测和建档工作,并向当地负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努力使职业危害因素的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标准内。4、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有关部门应主动依法向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监督,并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做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5、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新招工人的“三级教育”必须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6、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治用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台帐,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测结果等。8、公司应制订《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9、公司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职业病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需经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10、企业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按照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11、应按照规定向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12、严格执行职工上岗前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转岗职业卫生培训。13、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14、认真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15、对车间岗位落实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不力,对个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应及时纠正、整改、必要时给予处罚。(二)档案管理1、关于员工职业健康检查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凡我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在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政府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目前我市指定为当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公司现与该中心签订了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合同),员工擅自在其它医疗机构进行的检查结果,我公司一律不予承认,费用也不予报销。(2)我公司员工到市疾控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须在每月规定的时间进行(现与疾控中心约定为每月1日到10日上午,星期六、星期天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公司人力资源部成批新招员工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时间可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与市疾控中心协商后定时间统一进行。(3)员工到市疾控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需凭借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具的《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进行,由此享受公司与疾控中心商定的协议价格和检查项目(目前暂定为55元/人)。检查费用由被检查人先行垫付(注意索取发票),然后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人员需在公司工作一年以后再报销检查费用,岗中及离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检查后即可凭发票报销)。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除了《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外,还应履行以下手续:①携带本人身份证、两寸照片一张(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只需要《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及本人以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体检表即可)。②需要复查的员工必须在市疾控中心复查,复查费用自理,复查结果本人要保存好,体检前需要空腹、蹩尿。(4)新招员工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在进公司一月内完成,凡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人员,公司将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新招员工转正签订合同前,需要出示疾控中心开具的《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员工岗中职业健康检查按公司规定的期限进行(目前暂定为2年一次);员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根据离岗员工意愿进行,若本人自原放弃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上的“本人自愿放弃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一栏签字确认。(5)员工《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的开具按以下规定执行:①人力资源部新招员工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的开具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到安全环保部开具。各车间招的劳务工由所在车间安全员到安全环保部开具。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岗中《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的开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满的前一个月的25日到安全环保部开具。③离岗《职业健康检查通知单》的开具由离岗人员办理离岗手续时自行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具。(6)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及《体检表》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每月定期到市疾控中心领取,然后分发车间存档或转交本人,其他人不得擅自领取。2、关于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各单位员工职业健康档案一律由本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其中《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台帐由各单位及时更新,自行保管;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表》统一存档于公司安全环保部档案室。(2)每月1日为各单位固定的到安全环保部清理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的时间,要求各单位员工体检表统一存放在固定的档案袋和档案柜内。要求档案袋上注明装有体检表的员工姓名并编号,袋内的体检表存放顺序与档案袋上的编号一致便于查找。(3)公司内转岗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表由原单位在整理体检表时按照安全部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并在体检表上注明调往单位便于接受单位整理。离岗员工的体检表由原单位清理后按照安全部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并在体检表上注明已离职由安全部统一管理。3、凡违反以上条款影响新员工转正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涉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场所检测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各职业危害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设备、装置和资金。(二)公司办公室按国家规定聘请具有资质单位为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三)仪表车间对检测设备、仪器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监测设备和装置准确。(四)各基层单位对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数据的公示、检测牌的日常管理以及配合公司的检测工作。(五)安全环保部对公司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公司董事会应提供职业危害检测设备、装置所需的资金,不得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检测工作。(二)公司办公室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联系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四)凡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的职业危害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整改治理措施,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作业,直到治理合格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方可重新作业。(五)公司内每季度要对各职业危害场所进行一次检测,并公布结果。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公司内放射源检测、维护、拆除及日常巡检的防护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保卫部负责核源的保卫、防盗工作。(二)仪表车间负责放射源的日常管理、维护、自检以及台帐的建立。(三)各放射源所属单位负责对放射源的使用进行监控。(四)安全环保部负责放射工作的日常监管以及对外协调工作。三、管理规定(一)放射源管理1、公司内放射源由仪表车间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2、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3、做好防火、防泄漏和放射性污染事故,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火灾、泄漏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安全环保部和公司领导报告。4、放射源管理单位应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储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5、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储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储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6、放射源必须设置单独的储存室,储存室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7、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8、放射源周围1米以内严禁非专业人员逗留。若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必须上报仪表车间同意,并由仪表车间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防止放射源长时间辐射人体。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9、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10、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11、保卫部负责对放射源的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丢失。发生丢失、被盗、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二)放射源使用1、仪表车间须指定专人对放射同位素料位计进行维护、检修。从事该工作的仪表工须经过专业培训,且身体健康,同时应定期体检。2、放射同位素料位计的维护、检修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每次工作后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3、从事放射同位素料位计工作的仪表工每周接近放射源的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4、若遇装有放射同位素料位计的设备检修时,必须先将放射源取出,装入铅罐,否则严禁开始检修,装有放射源的铅罐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5、仪表车间必须制订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必须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6、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具及辐射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7、严禁穿化纤衣服和火种进入容器内部探伤。8、检测操作前,仪器接地线应可靠接地,并检查仪器有无漏电,电缆有无破损情况。操作时严格执行《X射线机操作规程》,确保仪器的安全使用。9、射线探伤操作时,应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上应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设立辐射警示标识牌,夜间作业应用红灯警示标志。10、射线探伤作业前,应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撤离至警戒线以外,必要时设专人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透照现场。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1、射线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设备和防护用品,并采取减少在透照现场时间、增大距射线源的距离以及利用现场地形、设备等屏蔽物进行有效的射线安全防护。12、引发放射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报告防护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由单位领导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13、对严重剂量事故的,应将事故中受照射损伤严重的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三)其他仪表车间每年必须对公司内的放射源管理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安全环保部。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放射防护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物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清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清洁文明生产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清洁生产所需人力、物力、资金的保障以及为清洁生产总体规划进行决策。(二)研发中心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改善环保。(三)生产部制订好工艺指标,调节好生产,降低、减少各种生产废弃物的产生。(四)设备动力部负责指导车间对各种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与保养,确保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五)各基层单位负责各种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的维护、保养与维修,确保各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加强环保工作的治理与管理,加强员工环保知识与意识的教育。(六)安全环保部负责清洁文明生产综合监督、协调各单位环保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三、管理规定(一)为了实现清洁文明生产,保护环境,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其它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环保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环保基础管理工作。(二)各生产车间要每旬进行一次环境污染隐患情况的自查,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三)污染处理防治的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后要及时处理,不准无故停下环保设施。(四)因设备故障或生产波动,污染源需排放时,必须申报安全环保部门采取相应回收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五)对存在的污染源,要采取加强管理或加大环保投入的办法,彻底解决生产中的污染问题。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六)在技改工作中,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编制环评报告,并考虑控制污染源的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七)严格控制地面冲洗水,减少外排水量,提高外排水质量。(八)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加强工艺管理,稳定工艺指标,严格控制各循环水池、工艺物料储槽液位,杜绝向外溢流。(九)按时分析各项环保指标,及时加以调节,确保各项环保指标合格。(十)不断加大厂区绿化面积,创建清洁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第五部分其他规定充装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内各种危险化学品销售充装、卸车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各充装所在单位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充装安全措施,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农贸公司对客户负有宣传教育管理责任,对客户或经销商的资质负责。(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氨槽车向氨冷器充氨的管理1、充装操作(1)当氨车来后,当班班长应做好接车准备,指定停车位置,并请示生产调度是否向系统充氨。(2)班长指派岗位副操将消防水带、水枪分别接在充装现场备用;在岗位放两套防化服、两套防氨面具、一套空气呼吸器备用。(3)若向系统充氨,班长到现场监护,并指定一名岗位副操进行操作。槽车押运员、岗位副操分别戴好防氨过滤式防毒面具、穿好防护雨衣,押运员接好液相、气相氨管线,经确认无误后,缓慢开启槽车气相、液相阀门;经确认无泄漏后,岗位副操缓慢打开氨冷器排污阀和临时充氨阀,并负责在现场监护。(4)当槽车压力低于0.7MPa,岗位副操视氨冷器液位情况联系调度排惰向槽车充压,注意压力≤1.0Mpa,充好后联系调度停止排惰,并关闭充压伐门。(5)槽车氨泄完后,关闭氨冷器的排污伐,联系槽车押运员关闭槽车气、液相阀,并泄尽充装管内余压。岗位副操清理现场并收拾好防护用品。2、充装安全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充装前仔细检查伐门是否开关到位,严防充至蒸氨罐带入冰机,充装过程中也要检查此伐门是否内漏。(2)班长每小时要到现场检查一次充装情况。(3)充装现场周围发生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或爆炸火灾事故,应立即停止充氨,并通知槽车司机转移车辆。3、应急救援措施(1)充装时若出现较小泄漏,负责监护的岗位副操应迅速联系主操、班长组织人员及时用消防水稀释,并根据泄漏情况配戴相应的防护器材关闭槽车气液伐门、关闭氨冷器排污伐。(2)若泄漏较大,班长应向调度、车间管理人员报告,调度、车间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和公司领导报告。(3)组织人员用多支消防水枪进行稀释,至少两人穿好防化服、配戴氧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进入泄漏区关闭槽车充液伐门、关闭氨冷器排污伐。(4)调度要根据情况及时通知周边各岗位人员和现场施工等所有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周围停止一切产生明火的作业,并根据情况做出是否需作停车处理的决定。(5)安全环保部、公司领导要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启动《重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液氨、甲醇、双氧水、甲醛、硝酸等危险化学品销售充装安全管理1、外来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槽车,农贸公司负责人及充装人员必须对其《槽车检验合格证》、《危险物品运输证》、《危险物品押运证》、《危险物品驾驶证》进行检查、登记,确保“四证”齐全,方可进行充装。整个充装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检查表》上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未经充装人员允许并“摘牌”,充装车辆严禁启动、行驶。2、农贸公司对外来客户有现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要对其强调充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充装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敲打、撞击、充装时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严禁启动车辆、严禁客户动用操作阀门。3、充装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接好消防用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充装前应认真检查槽罐车的安全状况,检查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检查现场消防、防护器材是否完好备用。做好处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4、危险化学品充装由各单位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证》的充装人员进行,岗位操作工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充装凭农贸公司《充装通知单》由车间指定的充装人员负责充装,充装人员负责做好现场配合和过磅进出过程中的监督和安全监护工作,其他人员无权私自充装。5、充装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充装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6、充装时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充装,并及时用消防水冲洗和稀释泄漏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报告。7、充装危险化学品不能超过运输容器的额定充装量。充装时严禁火种,放空气体不能向大气排放。凡因超装导致事故的,追究充装人员的责任。8、充装好后,槽罐车体若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要用清水将车体冲洗干净后方可启动车辆。9、充装结束后,各相关阀门必须关闭到位,检查无任何泄漏后方可离开。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公司各分管部门及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管理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设备、涉危管道试压试漏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公司所有涉危设备的水压、气压试验或其他压力试验,有可能有危险介质溅出的吹扫作业。注:准备盛装以上物料的新设备(管道)、已经用冷水清洗置换合格的设备(管道)或热水、蒸汽温度已降至常温的设备(管道)除外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作业负责人负责涉危作业检查表的填写,及措施落实。(二)各单位负责人为涉危作业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涉危作业的日常管理。(三)安全环保部负责涉危作业的综合监管。三、管理规定(一)涉危设备、管道的概念凡是设备、管道内流动具有高温、高压、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性介质的均称为涉危设备、管道。如:液氨、硝酸、双氧水、甲醇、二甲醚、液碱、盐酸、热水、蒸汽等危险品、危险源。(二)试压试漏的准备1、备好个人防护用品及救护用品。2、准备好环保回收措施。3、由试压、试漏(吹扫)负责人准备好检查表,通知与试压相关(有关)人员到场检查电气、仪表、焊缝、阀门、工艺条件、安全条件等完好且具备作业条件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4、试压、试漏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出危险区域外(有可能被试压介质或堵头等击伤)(三)试压试漏的操作1、由该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试压、试漏的操作,其他无关人员无权进行操作。2、在试压时开启阀门升压时或试压结束后泄压排放时速度要缓慢,不可操之过急。3、有接触危险物质可能的人员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四)应急措施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试压、试漏时若出现较小泄漏时,现场负责人根据情况进行整改。2、试压试漏时若出现较大泄漏或异常情况时,负责操作人员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试压试漏,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整改。3、整改时必须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4、采取措施对所泄漏的介质进行回收,确保环保排放。(五)试压试漏、吹扫负责人由单位管理团队人员担任,并对此项作业安全负全责,参与验收签字人员由其负责通知,本单位以外的人员是否参加签字验收确认,由试压、试漏(吹扫)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受控情况掌握,并对没有通知到位而产生的后果及危害负责。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公司各单位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特殊作业八大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安全阀装设、选用、校验及安装的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主管部门职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对公司安全阀进行日常管理,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基层单位职责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安全阀管理第一责任人,制订保障本单位安全阀规范管理的制度,对区域内的安全阀管理全面负责。(三)安全环保部对公司安全阀的管理进行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安全阀的装设原则1、压力来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2、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有可能使容器的内压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3、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上。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有可能使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5、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流体液压设备上。6、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容器。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共用的重叠式结构。(二)选用安全阀的要求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安全阀的排出口应用引出管引出无人工作的安全地带。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三)安全阀的校验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3、校验合格后,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检验执行者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被授权的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填入校验数据和签字。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6、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在0.5级以上。7、检验用压力表的取压点,应保证能取到安全阀进口腔内的真实压力。8、校验用压力表,因常受强烈震动和大幅度压力波动的影响,应经常用标准表校对。以免造成误差。9、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10、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11、对校验数值认可时,至少应连续两次以上的数据能重合,并且不允许对安全阀进行敲击。12、密封压力必须在安全阀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四)安全阀的安装1、必须经检验合格、铅封后的安全阀,才能安装。2、安全阀必须装设排出管,并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3、安全阀的排出管内不允许存在任何液体时,在排出管的最低位置上应装设排液管,其终端应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或回收系统。4、搬运和安装时,均不能使安全阀受到震动,更不能用强制力安装。5、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如有损坏应重新校验。6、安全阀必须垂直地安装,气液共存的容器或管道应装设在气相介面位置上。原则上安全阀于设备之间不得装设任何阀门。但对于盛装易燃,有毒或粘性介质的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更换,可装设截止阀。但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功能,运行时,截止阀应全开后加铅封。7、安全阀与设备之间的接管上,禁止连接一切介质引出管。(五)安全阀的管理1、各车间正在使用的安全阀和新提的安全阀购买计划,必须报特种设备管理部对其型号、技术标准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再报供应部门购买。新购安全阀,应附有产品合格证。2、特种设备管理部应指定人员,对安全阀的检查、检修和备件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对各车间安全阀进行统一编号挂牌,并建立管理档案,以免发生错乱,并负责组织对安全阀按国家要求进行定期校验。3、安全阀出口应无阻力或避免产生背压现象,对易燃、毒性高的介质的压力容器应装导管或引出管。4、安全阀与锅炉压力容器之间的连接短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流通面积。5、要经常检查铅封,防止他人随意移动杠杆、安全阀的重锤或拧动弹簧式安全阀的调节螺丝。6、发现泄漏应及时调换和检修,严禁用加大截荷的方法来消除泄漏。7、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种设备管理部、车间应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和维修台帐。8、校验合格后的安全阀应有铅封或锁闭,搬运和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不能使安全阀受到震动,更不能使用强制力安装。如有损坏,应重新校验。9、操作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阀。检查内容包括:紧固件是否松动、有无泄漏现象、铅封是否完好、有无影响正常开启的阻挡物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车间报告,接到报告的人要及时进行处理。10、安全阀出现故障需停用必须向安全环保部及特种设备管理部反映,并制订设备监控使用预案,直至安全阀重新恢复使用为止。11、各车间应当组织新上岗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阀相关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并要逐级明确安全阀管理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阀管理责任人。12、各车间要做好安全阀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始终保持安全阀的清洁完好,防止腐蚀和油污、脏物堵塞,经常检查铅封,若发现安全阀损坏或失灵,应及时联系特种设备管理部管理人员重新安排维修和校验。对设有手动排放的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排放,确保灵敏可靠。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安全阀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特种设备管理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各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台帐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安全台账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各基层单位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台帐的建立、记录、存档情况进行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安全台帐类型:安全台账包括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影音台帐等。(二)安全台帐的相关管理:各类安全台帐必须按照台帐填写说明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三)台帐记录的通用要求:1、各类台帐的填写要求项目齐全,不缺项或漏项;编号统一使用四位数,使用部门及保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统一用黑色墨水或黑色水芯笔填写。2、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求使用复写纸填写清晰,第一页留作存根,第二页上交或交给作业执行人员;3、安全台帐要求进行及时的检查和填写,填写内容要求真实。记录的频次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环保部的要求进行。4、安全台帐和相关的票证要求保存三年,编号更新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统一安排,车间和部门中途不允许变更编号。5、各类人员的签名要求是本人的亲笔签名,不允许代签,以此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四)各个职能科室台帐和各个生产单位的台帐每月按照规定日期,统一上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和评比工作。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技师聘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技师的聘用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各单位上报新增的安全技师进行审核批准工作。(二)各单位负责结合实际制订“安全技师管理办法、奖惩制度”。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本单位安全技师的培训工作,对其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提升,对各安全技师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安全技师职责,对安全技师进行培训后上岗,并进行考评以及实行建档管理。三、管理规定(一)各单位安全技师名额的确定,由各单位申请,部门进行核定,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二)安全技师素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从事本岗位3年以上;2、具备一定的口才、组织能力、文字写作功底;3、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精通本岗位工作,熟悉掌握《岗位事故应急预案》,对所在岗位上的突发事件、原始开车、停车以及不正常情况能够准确判断和正确处理;4、热爱安全工作,敢抓、敢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心。5、须经考评合格,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者优先。(三)评选办法:1、先由本人自愿申请上交申请书、个人简历。工艺车间操作工还需提交一份完整清晰的本岗位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2、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业务、安全理论和实践知识综合测试后择优推荐。上报安全环保部审核确定,最后上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凡被聘用的安全技师,其申请资料一律交安全环保部存档。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各单位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把好安全技师推荐关。凡安全技师在任职期间单位或安全环保部认为其不称职者,可将其解聘。然后由所在单位按以上程序重新申报合适的人选。(四)安全技师职责:1、认真组织本岗位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文件、岗位安全知识,做好相关记录台帐,并协助车间检查执行落实情况。以上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2、参与制订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收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报上级。3、协助搞好本岗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协助本单位安全员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4、协助本单位做好岗位新招人员的理论和安全应知应会方面的教育和考试(在班长完成三级安全教育以后),及时做好考试台帐和考评记录。5、参加本单位或部门组织的日常安全检查,负责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登记在岗位隐患登记本上,并对未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单位相关领导。6、负责本岗位安全装置、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完好备用。7、参加岗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制订防范措施。8、参与本岗位事故研讨会并负责在会前收集素材,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与工人技师一起配合车间对本岗位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抽查员工学习掌握情况。9、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10、针对本岗位常规作业活动经常性的组织岗位员工进行危害辨识,并注意检查各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11、负责本岗位检修或抢修时的现场安全监管,规范现场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及时向单位或安全环保部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12、参加公司及本单位内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3、完成本单位领导或部门临时性工作任务。(五)相关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各单位对安全技师每月的工作安排要有具体事项并进行监督检查;安全技师每月应对本月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单位负责人应对安全技师当月工作进行考评。每月26日各有安全技师的单位应将本单位安全技师工作总结及考评表、本单位安全技师月度工作安排表上交安全环保部。2、公司设立安全技师津贴每人每月200元,由安全环保部每月考核后上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公司企管办负责在当月工资中兑现,技师津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全环保部适当调整。3、各单位应督促本单位安全技师履行其职责,完成其安排的工作任务,否则应根据本规定及单位相关规定对安全技师津贴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安全环保部4、凡安全技师没有按时上交总结的,取消其安全技师津贴的一半,一年内超过2次的取消其安全技师资格。5、本岗位安全技师连续两个月未按技师职责中的内容落实本职工作,则公司取消该安全技师资格,本岗位另聘。6、安全技师工作表现突出,本职工作完成好,安全环保部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50-200元/次奖励。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为有效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创造良好安全氛围,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卫士及协管员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检维修现场对安全监管员工作的日常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卫士或协管员的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检查。(二)各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卫士或协管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并对监管工作的持续开展进行检查和指导。(三)各单位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职责:1、负责对现场的票证、安全方案、人员的持证、人员教育和安全行为、施工协调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参加施工前安全会,每天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做好现场安全检查、上报违章违纪考核兑现情况。3、负责在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时进行生产与检修安全的协调。4、负责对检修现场各种工具、用具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5、负责检修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与督办落实工作。6、负责现场安全器材的检查和妥善保管,督促回收。7、负责做好现场的监管记录。8、其它不正常情况的处置与反映。三、管理规定(一)车间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设置要求1、鼓励车间创造条件在所有检维修、外协劳作等危险活动中设置专职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负责安全监护、监管和协调工作。2、检修时间较长(三天上)、单系统停车检修、单台大型设备检修或全厂大修以及其它认定需要设置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的情形必须设置。(二)车间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素质要求1、要求责任心强,热爱现场安全监管工作。2、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各种特殊及危险性检修作业的现场规范要求。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有效地运用现场应急处理措施。4、自愿申请并经过车间评审通过。(三)车间安全卫士或安全协管员工作要求1、安全卫士或协管员在监管前,应由车间安全员按照本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并根据变化情况随时做好培训,让其具备有效的监管能力。必要时,可由车间联系安全环保部进行专项监管知识的培训。2、安全卫士或协管员在监管期间要佩戴好“安全卫士”袖章,车间向其发放监管表及监管记录本。3、每天对外施工队下达隐患不少于2次或口头提醒不规范现象,并督促整改。对外来施工队不能整改的现场安全隐患,应及时统计上报车间。4、每天认真填写监管记录,并将监管记录报车间安全员或车间主任审批。(车间管理人员要每天对监管记录进行评价)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为了更好的实现检维修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车间安全卫士、安全协管员的监管活动,明确现场管理安全职责,将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脚手架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从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和拆除四个方面进行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基建部门职责1、负责落实脚手架搭设方及落实施工作业前的技术和安全交底。2、负责审定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专项方案并督促搭设方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3、参加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督促搭设方对单位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4、负责脚手架垮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好现场的处置。(二)审计部负责审定脚手架搭设的工程款,并对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中搭设方的脚手架的质量及安全罚款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三)安全环保部负责督查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完好情况,并对脚手架的不完好状态下的使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和督促车间落实整改。(四)生产车间职责1、负责脚手架的搭设申请,要有明确的高度及具体要求。2、参加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不合格事项督促搭设方进行整改落实。3、负责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确保脚手架的完好备用。4、负责通知搭设方将不用的脚手架予以拆除,并监督拆除全过程中的安全事项的落实。(五)搭设方职责1、按照要求搭设脚手架并对脚手架的搭设质量负责。2、参加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对单位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3、大型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要制订专项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三、管理规定(一)脚手架的搭设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需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设作业。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携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进入化工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3、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用。4、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软基地面必须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使用红砖等易破碎的材料作垫块。5、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绑好、拧紧或插挂好,连接达到要求;垂直度<1/1000,绝对值不大于15cm。6、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满铺,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逐层封闭(用水平网或板)。7、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器设备。8、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9、操作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安全网,之后再铺脚手板,脚手板用16#铁丝固定。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检修现场必须使用全封闭的安全搭设措施,规定人员上下的路径并标识清楚。10、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每高4m,水平每隔7m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高层建筑工程的外脚手架应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100m时,应增设抗拔措施。11、脚手架与带电导体之间要保持适当的安全间距,其安全距离为10kV为1.7m,35kV为2.5m,110kV为3m,220kV为4m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并设置遮拦或警示标牌。12、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13、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2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14、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和挑平台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并验收合格。15、搭设上下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20㎝。16、搭设简易脚手架时每搭建一层,该层斜拉支撑杆必须安装到位并固定牢靠后才能搭上一层。若搭建两层以上脚手架,必须将每层固定在比较牢靠的物件上,防止简易脚手架不稳发生倒塌。三层以上的脚手架必须使用斜支撑,防止倒架事故的发生。(二)脚手架的验收脚手架搭设完成之后,由所在车间、脚手架搭设方和公司基建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严格按照固化的表格进行。具体要求如下附件。(三)脚手架的使用1、在使用之前必须对脚手架的安全性进行专业的检查,验收合格并挂牌的脚手架才能使用。2、攀爬两层以上的简易脚手架,每次只准一人上下,严禁多人同时上下,防倒塌伤人,简易脚手架作业平台上一次最多只准站两人作业。3、脚手架平台上不能放置过多工具、物件,放置的物件而且要妥善放好或固定,严防落物伤人。钢制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竹制脚手架上严禁堆放重物。4、使用过程中因为吊装设备而拆除的脚手架必须及时恢复,防止出现事故。5、脚手架的部件要定专人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各个部件的完好备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6、高温场所严禁使用竹制的脚手架进行作业。7、照明用的白炽灯严禁挂在脚手架的立杆处,防止晃动碰破而发生触电事故,白天作业的时候应当将照明用具收存到安全的地方。8、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好安全带。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及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四)脚手架的拆除1、使用结束后,要及时拆除,严禁堵塞通道,妨碍正常的操作。2、拆除过程中严禁随意抛掷脚手架物件和工具。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基建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外协作业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单位人员到其他单位协助事项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作业所在单位(车间)负责对其他单位(车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实行属地安全管理的原则。(二)外协单位带队负责人,负责对带队人员的安全管理。(三)生产部负责工艺大班外协的安全管理。(四)设备动力部负责机动组及临时抢修、检修人员外协的安全管理。(五)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三、管理规定(一)作业所在车间对其他单位作业人,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危险辨识、开具相应票证、落实安全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要组织相关单位在一起召开协调会。(二)作业所在单位对单位内所有的作业活动,具有考核权,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安全环保部,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上报安全环保部加倍处罚。若未履行检查考核,而被职能部门发现的违章情况,实行双从处罚的理念,除对违章人员处罚外,两单位负责人同等考核。出现安全事故,召开分析会,管理人责任按三七开(责任单位主体负70%的责任)。(三)带队负责人负责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穿戴、作业行为规范、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相关单位的协调,各项安全制度的遵守。(四)公司所有员工到其它车间从事作业,必须由其所在单位指定一人负责安全。(五)生产部负责工艺大班劳动的安全管理与协调,负责协调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六)设备动力部负责对机动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日常的巡查,检查违章违纪及考核。(七)安全环保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负责对外协作业人员,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的落实及违章违纪情况的综合监管。四、检查与考核公司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设备探伤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设备探伤的安全管理工作。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设备动力部为公司设备探伤的主管部门,对设备探伤的专业安全和协调负责。(二)保卫部负责探伤过程中的人员警戒、维持交通秩序(三)所在单位负责探伤的申报,进行属地管理。(四)生产部负责探伤过程中的生产协调(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协调及监管。三、管理规定(一)、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大型设备探伤时,设备动力部应牵头组织生产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设备探伤所在车间等部门,各委派管理人员成立为探伤安全小组,设备动力部委派的管理人员为大型设备探伤的安全小组长,对探伤期间的安全负全责。(二)、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的设备探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负责落实或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设备探伤安全措施。(三)、各单位应当向本车间员工及其他探伤期间在本车间的外来人员进行探伤注意事项的告知,并根据探伤要求撤离探伤危险区相关人员。(四)、各施工单位在进行设备探伤时必须提前两天书面通知我公司安全环保部(临时性安排等特殊情况除外)及施工所在车间。以便我公司对周围作业人员进行联系和协调,对探伤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五)各施工单位在设备探伤前必须按以下要求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1、在显要位置张贴《设备探伤告知书》,上面必须写清楚探伤的地点、时间、探伤的方式、辐射源、辐射范围、危害、监护人和作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并将《设备探伤告知书》交一份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及施工所在车间存档。2、探伤作业单位必须在探伤现场各主要路口设专人监护,并且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3、在设备探伤的周围要有警示红灯,设备探伤时必须亮红灯。4、在探伤前必须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理,确认无人后方可开始。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在生产区内探伤时,如生产作业人员不能撤出,应进行间歇式探伤作业,在生产较稳定时进行探伤,应确定专人与岗位人员联系协调好。6、所有探伤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向施工所在单位和我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告知,并及时撤除探伤相关设备、警示标志等。四、检查与考核各探伤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及考核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造气除渣车辆与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除渣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造气除渣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综合监管。(二)造气车间负责除渣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的日常协调、教育及管理。(三)物流公司负责除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作业车辆及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除渣人员进行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三、管理规定(一)造气车间1、造气车间拖拉机在接旋风灰时,拖拉机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站在炉前大路旁,密切关注除渣车辆,并与除渣车司机联系好,防除渣车由于视线不好将拖拉机撞坏。2、除渣工在作业时,应提高警惕性,若有除渣车辆在作业时,应和车辆司机联系好,告知作业地点,防止出现撞人事故。3、造气车间要尽量保持炉下道路畅通,确因修炉,揭斗坑盖板加炭等一切对除渣车形成障碍的作业,要挂牌拉警戒线封路,且要提前通知除渣司机与指挥人员。4、造气车间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车尾左右2米的位置,确保司机能从左右视镜看清自己的手势,边指挥,边倒车。待车倒出炉外方可离开,且要注意自己的安全。5、手势初定为右手单手后招,即为倒车,双手呈T字状合并即为停,司机要看清手势,做到令行禁止。指挥人员要精心指挥,避免出错。6、当除渣车辆停放在炉下准备除渣前,操作工应监督车辆司机离开驾驶室,并关好车门。7、雾气大时,除渣工应对除渣车辆的通行进行指挥。8、造气车间应定期对地坑进行清理,并对地坑盖板的完好性进行检查,防止除渣车辆掉入地坑内。(二)物流公司1、物流公司司机在雾气太大,除渣车辆一定要有人指挥方可行车,若从后视镜无法看清指挥人员手势的情况下,严禁倒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物流公司司机在炉底倒车时,必须边按喇叭边倒车。3、物流公司必须确保车灯、喇叭、刹车等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否则严禁行车作业。4、物流公司司机在炉底行车作业时,应提高精心程度,对现场环境不清楚时,应下车观察行车路线,并与除渣工和炉下作业人员协调好。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为了加强公司内人员、除渣车辆及设备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地缸、水池、废油池及水沟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直接或间接进入污水处理的各类地缸、废水池、废油池和水沟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厂地缸、水池、废油池和水沟清理及运行的监管。(二)各单位职责负责本单位内的地缸、水池、废油池和水沟清理、维护及日常管理。(三)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协助、配合各单位地缸、水池和水沟的清理工作。三、管理规定(一)各单位的地缸、废水池、废油池和水沟必须每月清理一次,并确保清理质量,清理后的池内无淤泥,杂物。对每次清理情况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清理时间、清理地缸、水池、废油池和水沟的名称、参加清理的人员、清理的详细情况、验收人员及其他内容。(二)地缸、水池、废油池和水沟清理前要与安全环保部取得联系,清理结束后经车间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再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验收。(三)清理的污泥或杂物必须立即运走,禁止就地堆放或进入外排水沟,以防造成二次危害或污染。(四)地缸、水池、废油池和水沟表面的油物和杂质当班期间必须及时打捞干净。(五)各地缸、水池、废油池和水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四、检查与考核安全环保部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环保综合管理制度》内的相关要求编制本规定。煤场装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煤场(包括火车站煤场、临时堆场和车间固定堆场)现场管理、煤场转运车辆及上下车人员的安全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煤场装卸安全的综合监管。(二)煤炭公司负责火车站煤场煤炭装卸的综合管理。(三)物流公司负责煤炭运输车辆及运输安全的综合管理。(四)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煤场煤炭转运现场车辆、人员及设备安全的综合管理。三、管理规定(一)取煤、供煤、卸煤安全1、装载机取料供料由煤场管理员指定位置,装载机取料不得形成较高坡度。落差较大时,供料装载机司机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原煤坍塌造成轧车、轧人事故。2、车辆转运原煤时不准靠煤堆太近,防止原煤坍塌压车和撞坏车辆。3、装载机取料供料时,煤场管理员要跟踪巡查,遇煤堆出现裂缝,并有可能出现坍塌造成车辆和人员伤害时,要及时通知司机处理。4、煤场管理员和物流公司共同负责对煤场现场巡查,发现有可能塌方、煤堆产生裂缝要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注意,并及时处理,物流公司司机要听从调遣,煤场管理员负责煤堆上方警界线的设立,并及时调整警界线方位。司机卸煤时不得随意越界作业。5、煤场供料时,严禁在坡道上作业。6、遇有可能坍塌的现象时,煤堆上不准盖油布,盖油布人员的安全由煤场管理员负责管理。7、煤堆上转煤车辆卸煤时,与煤斜坡保持3米的安全距离,遇表面煤层比较松软时要适当延长距离,夜间需转煤时物流公司应安排专人在现场指挥。8、取煤、卸载要求煤堆坡度小于60度或无裂逢。9、装载机禁止在有可能塌方的地方取煤。10、取煤、供煤和卸煤由车辆单位和辖区单位共同管理。(二)上车、下车作业安全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作业人员上车、下车必须走爬梯,不准从车轮胎处攀爬或从车上面直接跳下,以免发生伤害。2、车辆未停稳不准攀爬上车,上、下车过程中遇需要开动车辆时,车箱上面的人员必须下车,待车停稳塞好后轮方可作业。(三)车辆安全管理1、车辆进入作业现场,司机要经常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2、翻斗车在煤棚内作业,与厂房立柱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严禁碰撞,装载机作业时,先从煤场中间取煤,待立柱护墩显露出来后再向立柱处取煤。3、自卸车辆卸煤后,必须将车斗放下后方可行车,未放车斗行车按违章论处。4、车辆下陡坡时,不能超载,要保持车距,防止溜车事故发生。5、翻斗车装煤时要保持与煤堆至少3米的安全距离;6、车辆倒车时要注意前后车距,保持好与立柱间的安全距离,车辆进出煤棚立柱时,严禁打方向。7、控制好车速,作业时车速控制5Km/h,行车时控制车速15Km/h。人员多及转弯时控制车速5Km/h。(四)其他规定1、物流公司必须每月组织与车辆作业相关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协调解决作业中隐患和一些不正常的问题。2、煤场管理单位(包括火车站货场、临时堆放场及车间固定堆放场所)必须做好防雨和防洪工作,防止煤堆坍塌造成事故。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为了确保煤场作业人员及装卸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发运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的发运、装卸、转运现场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农资贸易公司发运分公司负责发运、装卸人员、客户司机的个人安全行为负责,对车辆安全停放负责。(二)物流公司负责发运现场的叉车作业安全。(三)各发运现场所在车间对发运现场进行属地监管,对现场人员的安全行为及车辆的安全行驶和停放进行监管。(四)安全环保部负责发运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三、管理规定(一)物流公司1、叉车上的各类灯具、刹车系统等安全装置要始终保持完好,所有的叉车要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完好,严禁带病工作。2、叉车司机要持证上岗,具备安全驾驶能力。3、叉车司机严禁疲劳驾驶。4、发运现场的司机必须按规程和预案驾驶车辆,客户司机、转运司机由发运现场所在车间和销售公司安全教育到位。5、叉车不允许挡住视线行驶,码堆必须垂直,防止倒堆伤人;装卸工站在叉车正前方,叉车工严禁上肥。6、叉车禁止载人行驶,驾驶员在离开叉车前,必须将叉车停放在安全地带,锁紧手刹并拔掉启动钥匙。7、叉车除叉肥外的非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申报许可,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二)发运分公司1、发货员必须对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及装卸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有监管责任,凡是没有教育到位而违章的追究发运分公司及发货员的责任。2、承运车辆在倒车时,发货员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叉车司机在上肥码堆时,发货员、客户司机、质检员、装卸工、包装工应站在叉车作业半径外,禁止与叉车工闲谈,装卸工不能站在叉车正前方,如有指令,必须先令其停车后方可接触或打手势,由发货员负责统一指挥;因没有指挥或指挥不当造成的机械及人员伤害由发货员承担责任。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3、装卸人员在上肥时严禁野蛮作业,严禁将肥甩到车外或码放过高。此现象一经发现直接考核负责人,发运部负连带责任。4、一尿的堆码场地严禁上货车,一经发现直接追究尿素车间和发运分公司的责任。5、客户司机或转肥司机进入装货场地禁止超速行驶,以5公里/小时为宜。车辆的停放应距肥堆保持一定距离,在有坡度的地点停放要用三角木垫好车轮,以叉车安全作业为宜。6、严禁叉车托盘载人或托盘上站人装车卸货,托盘放置车上要平稳且要有着力点,以免发生坠落、伤人或摔坏托盘,同时也要防止当叉车油路系统出现故障时,托盘或货物下垮发生坠落伤人。7、场地上作业面狭窄的情况下,车辆应按先后次序、工作缓急安全让行,经过车后必须先鸣笛,以免发生车辆碰撞。8、装卸难度较大的车辆,由叉车工申报到物流公司,再由物流公司协调现场装卸人员进行安全协商,确保安全装卸。9、严禁两辆或以上叉车同时对一辆运肥车辆装车,特殊情况叉车司机必须向物流公司申报,由物流公司安排专人进行协调。10、所有装卸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休息,不能在发货现场穿行,防止叉车伤人。(三)车间1、发运现场所在车间每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及时做好交班记录,并将结果上报至安全环保部。发运现场的人员违章除了与各自单位负责人考核挂钩外,还将与作业所在车间挂钩。车间对发货现场的所有罚款单可直接上报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统一报企管办执行。2、一尿的堆码场地严禁同时使用两辆叉车上肥。3、车间负责对货场的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4、所有的包装人员上班时间不能与叉车司机、发货员闲聊,休息时,应在固定的地方休息,不能在发货现场穿行,防止叉车伤人。5、车间要加强对叉车司机及装卸施工队的安全管理(等同于外施工队安全管理,确保厂级安全教育、车间二三级安全教育到位等),凡是违章的要处罚。每月至少组织发运现场外施工队人员开一次安全会议,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6、质检员必须保证每个托盘上的产品袋数符合安全要求。四、检查与考核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物流公司、发运分公司及发运现场所在车间负责发运安全管理的日常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行政正职绩效考核及违章积分考核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行政正职绩效考核及违章积分考核的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统计各单位行政正职各类绩效考核及积分考核素材,每月更新一次后将结果进行公布。三、管理规定(一)绩效考核管理1、单位员工有以下违章违纪,单位负责人扣分标准如下:(1)日常习惯性违章违纪、指令未落实及符合公司《违章界定范围》的,单位负责人扣0.5分。(2)酒后上岗的,扣单位负责人2分。(3)在生产车间、生产岗位睡觉或精神不振,扣单位负责人2分。(4)特殊作业不申请办证的,扣单位负责人2分。(5)在生产区内吸烟的,扣单位负责人2分。(6)当月安全管理评比最佳单位负责人奖2分,最差单位负责人扣2分。2、单位负责人本人有以上违章违纪行为的在第一项扣分基础上双倍进行扣分。3、凡发生工伤事故的,所在单位负责人扣分标准如下:(1)医药费在100-500元的,单位负责人扣1分。(2)医药费在500-2000元的,单位负责人扣3分。(3)医药费在2000-5000元的,单位负责人扣5分。(4)医药费在5000—20000元的,单位负责人扣10分。(5)医药费在20000元以上的,单位负责人扣20分。4、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扣分标准如下:(1)凡发生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火警和爆炸事故,扣所在单位负责人扣2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发生损失在2000元-10000(含)元的火灾及爆炸事故,扣所在单位负责人5分;损失超过10000元的扣10分。(3)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死亡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4)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情节较轻的扣所在单位负责人10分;情节严重或引起环保投诉的,扣所在单位负责人20分。5、其它工艺操作、设备、质量、技术、管理、厂内交通事故扣分标准如下:苗头事故扣2分;微小事故扣3分;一般事故扣5分;较大事故扣10分;重大事故扣15分;特别重大事故扣20分。6、属单位负责人违章指挥引起的各类事故,按基础双倍进行扣分。(二)违章积分考核管理1、凡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按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扣款外,还要按规定的扣分标准扣除违章者所在车间、科室或分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积分。各车间、科室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的基础安全积分为:单位车间车间车间科室部门公司责任人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行政一把手负责人负责人基础分30分25分20分20分20分20分2、公司将安全积分作为对各车间或科室负责人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各车间或科室负责人全年安全积分扣完者,将撤消积分考核的相关责任人、车间安全员职务或车间管理团队其它管理人员的职务。3、扣分标准(1)在生产区内不佩戴安全帽(不包括操作室、机修室、办公室)或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2)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的或高处作业安全带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单位负责人0.5分。(3)在生产区内吸烟的,扣单位负责人2分;所属单位内发现烟头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4)酒后上岗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5)在生产车间、生产岗位睡觉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6)特殊作业不申请办证的,扣单位负责人2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7)特殊作业不按照施工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施工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8)在有毒区作业不佩戴好相应的防毒器具和相应的防护用品的,或在有毒、泄漏等危险区休息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9)非本岗位操作人员随意动用生产设备、阀门的(紧急情况下除外),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0)在生产区内打赤膊、穿背心、穿短裤、穿拖鞋;在生产现场穿裙子、穿长大衣、戴围巾、头巾、系领带、穿高跟鞋、穿脚趾外露凉鞋等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1)操作旋转机床戴手套、操作机床或运转设备披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或不将发辫纳入帽内的、操作旋转机床和运转设备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扣单位负责人1分。(12)非电工拆接电源线、维修电器故障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3)移动电器设备不切断电源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4)检修电器线路、设备或运转设备未按要求切断电源和挂警示牌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5)随意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清洗设备、用具和衣服的,扣单位负责人2分。(16)非起吊操作人员操作起吊设备的、非指挥起吊人员指挥起吊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7)高处作业任意向下扔物件或无人监护的,单位负责人扣1分。(18)氧割作业、砂轮机作业、切割机作业等在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所不戴防护眼镜的,扣单位负责人1分。(19)氧割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在有火花易飞溅处放置气瓶的,单位负责人扣0.5分。(20)氧气、乙炔瓶放在高温危险场所的;氧气、乙炔瓶乱丢乱放或长时间在太阳下曝晒的;搬动氧气或乙炔瓶时滚动、乱摔乱碰的;使用无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损坏的氧气、乙炔瓶的;氧气、乙炔瓶放在室内进行作业的。单位负责人扣1分。(21)未进行氧割作业时仍将氧枪放在容器内的或未进行氧割作业时不将割枪关闭的,单位负责人扣1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2)单位内出现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如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正常现象或恶意打击报复车间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扣2分。(23)属违章作业引起工伤事故的,扣分标准如下:①医药费在100-500元,单位负责人扣1分;②医药费在500-2000元,单位负责人扣1.5分;③医药费在2000-5000元,单位负责人扣2.5分;④医药费在5000元以上,单位负责人扣3分;⑤符合评残条件的,在第4条所扣分值基础上,从10级伤残开始计算,每一级加扣1分。(24)属违章作业或车间管理不到位引起其它各类事故(包括生产、设备、质量、技术、管理、污染、厂内外交通事故)的,扣分标准如下:①苗头事故:单位负责人扣1分;②微小事故:单位负责人扣1.5分;③一般事故:单位负责人扣2分;④较大事故;单位负责人扣2.5分;⑤重大事故:单位负责人扣3分;⑥特别重大事故:单位负责人扣10分;(25)以上扣分标准限于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等安委会领导发现的违章以及调度对睡岗人员的考核,车间和科室日常对内部员工违章自主的考核不在扣分之列。(26)单位负责人以当年的12月26日起至次年的12月25日为一个考核周期,新任命的单位负责人从任命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25日为一个考核周期,满一年后次年按满分重新考核。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行政正职绩效考核及违章积分考核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上报和公示。五、编制依据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最佳安全管理单位评比规定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每月各单位安全工作最佳的评比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评比标准对各单位进行最佳安全管理单位的相关评比工作。三、管理规定(一)评比相关规定1、依据各类安全检查、台账检查、纠察公示、月底考核及各分片监管员日常上报的素材等按照评比标准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最佳安全管理单位和最差安全管理单位。2、安全最佳评比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能弄虚作假,考核标准、尺度要统一。(二)评比标准1、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2分)(1)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获取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次(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次2、机构和职责:方针目标、负责人、职责、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投入。(2分)(1)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次(2)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分/人(3)管理人员及员工未履行自身职责,扣2分/次3、风险管理:范围与评价方法、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变更、风险信息更新、供应商。(10分)(1)凡是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车间存在明显隐患(车间已按五定制定方案并有记录的不在此列)或单位上报隐患已整改而部门复查又未整改的,扣6分/次;(2)车间未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开展风险评价及隐患排查活动,扣5分/次;(3)对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整改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扣3分/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安全环保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车间整改后达不到要求,扣3分/次;(5)安全环保部要求回执而未按时回执,扣3分/次。(6)未将重大风险隐患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3分/次(7)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检修计划,扣3分/次4、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度修订。(12分)(1)凡违反《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违章违纪、用电管理、车辆管理类第1条之规定执行)的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10分(考核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2)其它凡符合《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章界定范围》(111)条的违章行为(属严重违章行为的不在此列),视情形扣3-5分/次;(3)在违章界定范围以外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扣2分/次;(4)情节严重的出现打骂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的,扣10分/次;(5)安全技术水平差,误操作和操作不精心,造成一定后果的,扣2—7分/次;(6)未提前请示又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台帐、材料等,扣3分/次;(7)上报的各类报表、台帐、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8)员工档案不按时进行清理又无说明的,扣2分/次;(9)员工档案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10)回执或报表作假的,扣3分/次。(11)对安全环保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和量化任务每有一项未按时落实扣3分;(12)落实达不到要求,扣1—3分/次;(13)落实情况没有按时回复或回复不真实,扣3分/次;(14)OA在下发24小时内未按要求办结又无情况说明的,扣1分/天;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5)员工操作不当或车间管理不到位,造成生产装置或排水管道漫液、堵塞,扣3分/次;(16)员工操作不当或车间管理不到位,造成生产装置或排水管道漫液、堵塞等情节严重的,扣7分/次;(17)检维修或其它作业中各类工艺物料能回收而未回收,扣5分/次;(18)环保设施出现故障不反映或无故擅停,扣7分/次;(19)未经允许用一次水冲地,扣3分/次;(20)各类化学药品、试剂、工艺原料、废气等未按规定处置、乱排乱放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7分;(21)未按要求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扣2分;5、培训教育:培训教育管理、从业人员岗位标准、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其他人员培训教育、日常安全教育。(7分)(1)三级安全教育未培训合格就安排到岗位上学习业务知识、操作、顶岗或其他工作的,扣7分/次;(2)三级安全教育回执单、41条禁令考评表等与三级安全教育有关的资料填写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3)车间无故未开展月安全活动的,扣5分/次;(4)车间月安全活动未通知安全环保部参加的,扣2分/次;(5)每月安全专刊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办的,扣3分/期;(6)安全刊办理质量较差,扣2分/次;(7)公司或安全环保部举办的安全培训或安全活动迟到、早退、睡觉、干与培训和活动无关的事等违纪行为的,扣2分/人;无故未参加的,扣5分/人;(8)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各类考试、预案抽查、41条禁令考评、危害辨识抽查等,抽查不合格的扣2分/人次(此项最高扣5分);(9)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各类考试作弊的,扣3分/人次;(10)车间不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考试的,扣3分/次;(11)车间开展的安全活动有特色或组织较好的奖1—5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2)凡未持厂内安全作业证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等相关资格证书而从事相关作业的扣5分/次(相关作业证有效期已过,未进行复审的视为无证作业。);(13)作业证未填写齐全、乱写乱画或未按要求进行填写的,扣1分/次;(14)作业证未定置摆放或损坏又未及时更换的。扣1分/次;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工艺安全、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检维修、拆除和报废。(5分)(1)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警示标语存在明显缺陷,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如灭火器铅封已开启(还能正常使用的除外)、各类标识不清楚、安全阀铅封已开启、滤毒罐塞子没盖上、警示标语破损等情形的,扣1分/次;(2)擅自停用安全装置的,扣5分/次;(3)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未按规定检查、检测、调试的,扣3分/次;(4)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未按规定检查、检测、调试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的,扣5分/次;(5)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或警示标语每有一件卫生不合格,扣1分/次;(6)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或警示标语每有一件不定置摆放、未按规定标识、无责任人等情形的,扣1分/次;(7)因管理、使用、维护不到位造成消防防护器材、安全装置损坏、不备用的,扣5分/次;(8)消防防护器材消耗定额超标的,扣2分/次;7、作业安全:作业许可、警示标志、作业环节、承包商。(15分)(1)未按规定时间、频率、相关要求进行数据分析或分析数据不准确,不能有效指导安全生产的,扣4分/次;(2)取样、分析时安全措施未落实,扣3分/次。(3)特殊危险作业没有按特殊作业巡检牌规定执行的,扣4分/次;(4)特殊作业制订的措施不严密、不具体、写“帽子话”、存在安全漏洞的,扣4分/次;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5)脚手架未挂牌未验收,扣3分/次;(6)特殊危险性作业没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扣4分/次;(7)特殊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每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项;(8)特殊作业未办理票证的或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扣10分/次;(9)特殊作业票证漏项或填写不规范的,扣3分/次;(10)公司、部门或车间制定报批的安全方案、检修方案等,所在单位未按程序、要求落实执行或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更改安全方案且没有及时按程序申报,扣5分/次;(11)外施工队每有一人次违章、进厂施工程序不到位等违反公司安全制度或规定的扣施工所在车间2分/次,属车间员工举报或车间考核的除外;(12)当月本车间有外施工队作业且外施工队作业时间达到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车间,没有对外施队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或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扣2分/次;如两项工作都未展的,视同对外施队无管理扣5分/次;(13)当月未涉及到外施队管理的单位本项取其他单位平均分8、职业健康:职业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劳动防护用品。(5分)(1)车间不按要求和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仓库无货除外)、员工在作业场所不按要求配戴防护器材或防护用品,扣3分/次;(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不到位,扣3分/次;(3)车间未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对程序把关不严,扣2分/次。9、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档案、化学品分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危险化学品登记、危害告知、储存和运输。(5分)(1)危险化学品充装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扣3分/次(2)未向购买者或用户提供“一书一签”或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无“一书一签”,扣2分/次(3)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项;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易制毒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管理,扣2分/次;(5)危险化学品使用不规范,防护措施不到位,扣3分/次10、事故与应急: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抢险与救护、事故报告、事故调查。(30分)(1)特别重大、重大事故一起扣30分;(2)较大事故一起扣25分;(3)一般事故一起扣20分;(4)微小事故一起扣15分;(5)苗头事故一起扣10分;(6)生产区内的各类作业活动造成险情或后果不符合苗头以上事故条件的安全、生产、火警等虚惊事件扣8分;(7)事故责任单位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主要责任的扣70%,次要责任的扣30%,同等责任的各扣50%。(8)凡发生一起医疗费在500元以下的厂内工伤事故扣10分;(9)凡发生一起医疗费在500—3000元的厂内工伤事故扣15分;(10)凡发生一起医疗费在3000—10000元的厂内工伤事故扣20分;(11)凡发生一起医疗费在10000-20000元的厂内工伤事故扣25分;(12)凡发生一起医疗费在20000元以上的厂内重大伤亡事故扣30分;(13)凡发生一起损失(含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扣10分;(14)凡发生一起损失(含医疗费用)在1000—5000元的交通事故扣15分;(15)凡发生一起损失(含医疗费用)在5000—10000元的交通事故扣20分;(16)凡发生一起损失(含医疗费用)在10000—20000元的交通事故扣25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7)凡发生一起损失(含医疗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扣30分;(18)凡发生厂外交通事故且属于本人主要责任或车间存在管理责任的则按以上交通事故扣分标准执行;(19)凡发生在厂内的交通事故存在工伤的则按工伤事故扣分,不存在工伤的则按交通事故扣分;(20)外施工队在所属单位内施工,凡因所属单位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危害辨识不到位等造成外施工队人员出现工伤和责任事故,按照事故或工伤扣分标准对所属单位减半扣分。(2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扣3分/次(22)事故调查不仔细导致错误的,扣3分/次11、检查与考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整改、自评。(7分)(1)各类安全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开展,扣5分/次(2)未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核查或制定措施,扣2分/次(3)各类安全检查未按照要求进行闭环管理,扣3分/次;(4)上级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检查前,安全环保部安排的相关事宜车间未落实或管理不到位而影响到我公司形象的扣单位7分。12、本地区规定及其他(1)部门根据地方规定下发的文件要求车间落实的未执行的扣5分(2)以上评比项目如涉及到台帐管理方面,按以下要求进行扣分①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台帐,扣2分/次;②台帐及各类相关票证填写错误、缺项或涂改等不规范的,扣1分/项(本条最高扣3分);③台帐填写字迹不工整、内容和封面不卫生的,扣1分/项;(3)不能正确对待公司、部门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与部门胡搅蛮缠、态度恶劣,不按正常程序反映处理问题取消评最佳资格;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办理票证互相推诿,取消评最佳资格。(三)评分标准相关说明1、前方生产系统各单位,包括锅炉车间、原料车间、造气车间、合成车间、压缩车间、尿素车间、三尿车间、甲醇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化机公司、临沮一车间、临沮二车间、物流公司、质检部、复合肥公司等16个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管理最佳单位的评比。2、评比每月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以安全环保部日常安全考核、安全检查情况为主。月底得分最高的车间当选当月“最佳安全管理单位”,奖励管理团队500元;得分最低的为“最差安全管理单位”,扣管理团队300元;若各车间的月度评分均在90分以上,不评选最差安全管理单位。另外,对评比情况实行“积分制”,每月根据参评单位的得分排名从第一名到第十六名依次积分为16分至1分,年累计积分最高的车间将作为年底“样板车间”、“最佳安全员”评比的重要依据。3、同类型项目中的扣分累计相加超过该项目总分时,该项目以“0”分计算。4、若所在单位月度工作中没有涉及到该评分项目,则该项目得分为其它单位该项的平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对车间(或单位)在安全方面采取的管理创新、活动开展、方式方法应用等取得较好效果的,根据安全环保部或公司领导奖励金额按200元每1分进行奖励,依此类推,最高奖励分值不超过5分,奖励分数加在当月评比总分中。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常用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电焊机、移动式电缆盘、照明用电、外来施工队用电等常见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电气车间负责对公司内的常用用电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二)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内常用用电设备的考核及日常管理。(三)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常用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及考核。(四)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对区域内的常用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三、管理规定(一)电焊机使用管理1、电焊机的接拆线必须填写《临时用电验证票》;2、移动电焊机在移动过程中必须拉下开关或闸刀,防移动过程中外壳带电伤人;3、电焊机电源线要选择绝缘性能良好,容量等级相符的电缆。地线要和焊机外壳作良好的接地;4、焊机应就地使用,钳子线和接工件线应尽量绕开工艺管道、设备,不能绕开工艺管道的在联接的部分要进行绝缘防护隔离。不得利用厂房构件、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焊接电缆使用;5、所有户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覆盖防雨盖板,防雨、防晒,盖板可固定在电焊机上面。焊机停止使用,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挂牌或者拆线。6、焊机钳子线和接工件线尽量少留接头,接头处要用铜或铝鼻子压接,并用耐热耐湿绝缘材料包扎好,不允许有裸露的地方。7、电焊机电缆线在人行道和过公路处要穿管或用槽钢进行固定,防辗压和磨擦出现短路跳闸事故。8、电焊机桩头发热烧蚀严重的要送电气车间修理更换,避免搭接发热闪弧。9、电焊机的使用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即每一台焊机必须备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箱,控制箱内有容量符合要求的铁壳开关(或自动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10、不良环境下施焊,使用“一垫一套”防触电。即焊工脚下加绝缘垫,停止焊接时,取下焊条,在焊钳上套“绝缘套”。11、焊接铜、锌、铝、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配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12、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有效地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护;严禁在已喷过的油漆或塑料容器内焊接。13、焊接地点与易燃易爆品之间须留足够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设施。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14、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修,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15、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16、焊接人员须持证作业,使用电焊机械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17、接(拆)电焊机安全管理(1)接拆电焊机时必须要断开电源。(2)用试电笔检查开关(空气开关或接触器)下端有无电,保证无电情况下接拆线。(3)电焊机接线时地线要接牢,防外壳带电伤人,地线不能搭接在易燃易爆设备或管道上。(4)断电后才能移动电焊机。(5)电源线不能敷设在高温管道上、易燃气体泄漏处、交通要道上,防止破皮伤人和短路闪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尽量避免电源线有接头。(6)接线时要把电源线在操作箱或开关柜附近绑扎牢固,防止脱落短路。(7)电源线要从电焊箱下面进线,保证箱门能关严。(8)电焊机使用结束后要及时断电,拆除。(二)移动式电缆盘的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各车间要登记好台帐,并对器材进行编号、标识、落实保管责任人。2、移动式配电盘配有漏电保护器,一端插在电源插座上,另一端的插孔可插两孔或三孔插头的用电设备,各车间在使用时要确保用电负荷不超过电缆盘使用负荷,并保证配套电缆线完好,严禁不使用插头直接往插孔里插用电设备电源线。3、使用移动式配电盘进行临时用电时,可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表》,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除本车间临时用电使用该盘外,在本车间施工的外施队需要临时使用移动式电器设备时,也可向车间借用,但车间应办好手续,并负责交回时验收。5、各车间应妥善保管电缆盘,凡发生丢失、损坏影响其安全使用,均按原值惩扣所在单位负责人。(三)照明用电安全管理1、原则上不准使用碘钨灯和200W以上的照明灯作照明。2、凡购买200W以上的照明灯,购买计划必须经安全部审批后方可购买,否则按购买价格的两倍考核到计划人或购买人。3、室内、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室内照明最多不能超过100W。4、需安装临时照明一律使用《临时用电验证表》,安装人和使用责任人在联络票上签字。安装200W以上大功率的照明灯必须经安全部审批。使用责任人在工作结束后离开现场时,要及时切断电源,不再使用的照明灯要及时通知电工拆除。5、安装的照明灯要在能确保使用人视觉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注意节约,使用合适功率的照明灯。6、人多、集中使用的地方应安装200—250W的探照灯,不能安装多盏碘钨灯。7、需使用白炽灯等临时照明时,附近不能有易燃物,灯具必须固定,以防掉在易燃物上或漏电伤人。8、不在同一地点或同一范围的照明灯,其开关要做到分开控制,以便不使用时能及时关闭。9、对各单位照明用电量核定指标,对各单位电费本着节约不奖、超标自负的原则进行考核。(四)外来施工队用电管理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1、凡新进厂的外施工队或施工队转入到新的施工地点必须联系我公司电器车间确定临时配电箱的安装地点,并由电器车间人员将电源从我公司的配电柜(箱)接到临时配电箱。2、外来施工队在化工生产区内的作业所使用的电器设备不能直接接到我公司的配电箱内,必须接于自备且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配电箱内,防止因外施工队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引起我方设备跳闸。(注:接线步骤:我公司的配电箱→外来施工队临时配电箱→用电设备)3、外来施工队临时接线箱内的接线必须由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接线必须规范,符合安全要求,各设备的电源线或接头不允许有裸露的地方。4、插座的插头必须规范,不能直接用电线插在插座孔内。5、临时配电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6、各用电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7、车辆、人员通过的地方铺设的临时电源线必须架空或者穿管,防止车辆通行时辗压破皮触电或短路停电。(五)切割机的管理1、砂轮切割机(1)切割前①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②切割机所用砂轮必须完好,紧固必须适当,不得过松或过紧,无防护罩时不得使用。③切割物件前,先戴好防护用品(口罩、眼镜),避免飞溅物伤人。(2)切割时①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②切割工件应固定牢靠,防止飞出伤人。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带手套。③砂轮运转时,禁止卸零件和进行修理,清扫等工作,也不得将手伸到砂轮附近。④砂轮旋转方向有人时不允许操作。⑤切割物件时用力要平稳。运行时,如切割片损坏,须立即停止使用,更换完好的切割片再运行。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⑥更换切割片时,先关掉电源,挂警示牌,切割片必须同心、紧固,以免脱落伤人。⑦严禁在切割片上砂磨物件。严禁在运转中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构件锯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试。⑧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⑨加工件送到与锯片相距300mm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3)工作结束后①先关掉电源,待砂轮片停止转动时,再取物件,以免飞转的切割片伤人。②必须把切割机整理好,并打扫切割场所清洁。2、等离子切割机(1)防止触电当通电或机器正在运转时,请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2)防止火灾①切割机使用的工作原料为易燃性气体如乙炔、丙烷、液化气等气体,需定期检查整个气路是否密封完好。②切割机的气源部分应远离明火,并在其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装置。(3)防止损伤①当切割机运行时应注意前方是否有人或其他物体,以免撞伤。②在每次切割完毕后,应提升割炬到最高处,以免碰到钢板,撞坏割炬。③机械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并挂上警示牌,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为事故。④在机器运行较长时间时,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模块上的散热片和其它的发热器件,以免烫伤。(4)操作注意事项①开机前检查机器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有漏气现象绝不开机。②开机后要检查工作面和导轨上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必须排除。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③操作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动机器。④在操作中如遇到紧急情况时,要立刻按下红色急停开关,防止发生意外。⑤关机前关闭所有气阀,并放空气路中的剩余气体。⑥若发现管路有回火现象,要立即断电断气。⑦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电焊手套、帽子、滤膜防尘口罩和隔音耳罩。不戴防护镜的人员严禁直接观察等离子弧,裸露的皮肤严禁接近等离子弧。⑧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六)磨光机的管理1、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插头、插座是否绝缘、完好。2、正确使用磨光机,注意检查磨块是否有缺损,松动现象。3、严禁用油手、湿手等从事磨光机工作,以免触电伤人。4、严禁在防火区域内使用,必要时,必须办理动火证进行审批。5、不准私自拆卸磨光机,注意日常维护、使用管理。6、磨光机电源线不得私自改接,磨光机电源线不得长于5米。7、磨光机防护罩破损、损坏不准使用。禁止拆掉防护罩打磨工件。8、磨光机在使用过程中停放在现场,严禁将磨光片面直接朝下紧挨地面。(七)碘钨灯的管理1、注意事项(1)碘钨灯必须固定好,严禁绑在铁质等导电物体上。(2)碘钨灯周围不得有任何易燃物,如木板、油布、编织袋等。(3)碘钨灯开启使用时现场不能断人,施工结束,人员离开时灯必须熄灭,拉下断电开关。(4)碘钨灯接线接头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靠近高温物体,并严禁裸露。(5)使用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碘钨灯的管理,出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2、申请使用的程序(1)使用单位申请。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2)所在单位审定事项确实需要使用碘钨灯具之后,填写好申请表,报安全环保部或划片监管安全员审批。(3)使用单位持久进行保持,所在单位和安全纠察队定期进行检查。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常用用电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电气车间、设备动力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评比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依据《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安全奖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安全奖的相关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奖惩决定的审核及审批工作。(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奖的奖惩进行监督管理(三)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已审批奖惩兑现的执行。三、管理规定(一)安全奖的提取标准:1、普通员工每月安全奖提取标准为200元;2、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管理人员(不含各单位正职)每月安全奖提取标准为400元;3、各单位负责人每月安全奖提取标准为600元。(二)考核标准:凡出现以下现象者,取消其当月安全奖:1、各类工伤者本人或直接责任者;2、微小及以上安全、环保、生产、设备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3、出现以上第(一)至第(二)条现象的单位负责人。4、其它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者;5、每月内单位有三人次(含)以上违章违纪人员被职能部门考核的,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三)公司设立的安全奖与各车间自行设立的安全奖不相矛盾,但员工因同一件事被公司惩扣安全奖后,车间不得再以车间安全奖名义对其进行考核,也不得对其进行其它考核,即不能重复考核。职能部门按照制度对其同时处以违章或事故罚款除外。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此规定纳入内部检查及考核,由安全环保部在每月上报考核时报企管办在当月工资中兑现。五、编制依据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和积极性,让那些遵章守纪、不出工伤、事故的员工真正从工资分配中得到实惠,在公司营造一种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在各单位每月工资总额中单独设立安全奖,每月在工资发放时一并考核兑现,特制定安全奖管理制度。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违章界定范围汇编(111条)序号一、习惯性违章行为正确的做法1在生产区内不佩戴安全帽(不包括操作室、机修室、办公室或经安全部允许的场所除外)或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在生产区内应佩戴安全帽(不包括操作室、机修室、办公室、尿素大棚内的上车人员)或2米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2佩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的或高处作业安全带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戴安全帽应系好帽带防脱落,高处作业安全带佩戴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低挂高用或拴挂在高温设备管线上以及棱角锋利有可能损伤安全带绳的物件上。3特殊作业不按照作业票证上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施工。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要求,落实好票证上措施才能进行施工。4未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在有毒区作业不佩戴好相应的防毒器具和相应的防护用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才能上岗作业,要清楚有毒区毒物的特性,作业前佩戴好相应的防毒器具和相应的防护用品,并落实好监护措施。5非本岗位操作人员随意动用生产设备、阀门的(紧急情况下除外)。发现异常情况时不及时处理或汇报在紧急情况下,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清楚该岗位操作方法可以动生产设备或阀门,但要及时向本岗位人员反映。其他人员严禁动用生产设备或阀门,但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该岗位人员及时反映,并向上级部门汇报。6在生产区内打赤膊、穿背心、穿短裤、穿拖鞋;在生产现场穿裙子、穿高跟鞋、穿脚趾外露凉鞋等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在生产区内严禁打赤膊、穿背心、穿短裤、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穿脚趾外露凉鞋等,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着装不符合规范的,确需进入生产区,应由我公司陪同人员负责教育提醒,但严禁靠近运转设备等或进入危险区域。7操作旋转机床戴手套、穿长大衣、戴围巾、头巾、系领带、操作机床或运转设备披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或不将发辫纳入帽内的、操作旋转机床和运转设备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操作旋转机床不能戴手套、穿长大衣、戴围巾、头巾、系领带,不能用手直接清理机床上铁屑、杂物;操作机床或运转设备不能留有超过颈根以下的长发,若有应将长发纳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和运转设备着装应符合“三紧”要求。8未经批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清洗设备、用具和衣服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和废油报废处理,严禁使用、清洗用具和衣服。9无相应资格的人员操作起吊设备的、非起吊人员指挥起吊。起吊操作应有专业人员操作指挥协调,其他人员不能操作起吊设备和指挥起吊作业。10高处作业任意向下扔物件或无人监护。高处作业落实好票证上制定的措施,严禁任意向下扔物件,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遇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处理。11氧割作业、砂轮机作业、切割机作业等或在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腐蚀液体飞溅的场所不戴防护眼镜。氧割作业、砂轮机作业、切割机作业等或在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腐蚀液体飞溅的场所应佩戴好防护眼镜,同时要挡好飞溅物,防伤害他人或引燃工艺物料。12氧割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小于7米氧割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大于7米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在有火花易飞溅处放置气瓶。、气瓶应放在火花不易飞溅处,现场要备好消防器材。13氧气、乙炔瓶放在高温危险场所的;氧气、乙炔瓶乱丢乱放或长时间在太阳下曝晒的;搬动氧气或乙炔瓶时滚动、乱摔乱碰的;使用无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损坏的氧气、乙炔瓶的。氧气、乙炔瓶不能放在高温危险场;气瓶要搞好防晒,不能影响通道;搬动氧气或乙炔瓶时不能滚动、乱摔乱碰防伤人或损坏气瓶;使用的压力表、阻火器等安全附件应完好。14未进行氧割作业时仍将氧枪放在容器内的或未进行氧割作业时不将割枪关闭。在受限空间内氧割作业,结束后应将氧枪拿到受限空间外,未进行氧割作业时应将割枪关闭,停止作业时应关闭氧气、乙炔气瓶。15未取得本岗位相应的《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而独立从事本岗位操作。执有本岗位相应的《安全作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才能独立从事本岗位操作。未持证人员不能独立从事本岗位的操作,管理人员也不能安排无证人员操作。16酒后进入生产车间和工作岗位。严禁酒后进入生产车间和工作岗位。17在生产区内睡岗、离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坚守岗位,严格劳动纪律,严禁在生产区内睡岗、离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18特殊作业不申请办证。特殊作业应申请办理相应票证,并接受好教育,落实好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19在生产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20生产区内,带进小孩。生产区内,不能带进小孩或老人。21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仍在继续使用。定期对安全装置进行校验,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报警仪等,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更换。暂时处理不了的要制定相应的监控使用预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培训到位。22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检修设备时要落实好安全措施,才能开始检修。23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操作人员和维修负责人检查签字便开启。停机检修后的设备,要经彻底检查,填好相应票证后,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开启。24脚手架、跳板不牢,进行登高作业作业前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符合要求可以拒绝作业,凡举报者给予奖励,并要求施工队重新搭设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再作业。25石棉瓦、已经腐蚀的彩板瓦上未固定好跳板,在上面作业。石棉瓦、已经腐蚀的彩板瓦上,要固定好跳板,才能在上面作业,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绳。26不关闭手机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三尿罐区)。应关闭手机,才能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防静电危害。27排污时阀门猛开猛放的进行野蛮、违规操作。排污时要检查附近有无特殊作业,人员要站在上风向,备好相应防护器材,开关阀门动作要缓慢。非正常情况下的排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28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未按规定摆放满足安全要求的消防防护器材。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摆放满足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要确保完好备用,作业人员要懂得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9交接班不严格。在岗位上当面交接班,并经接班者验收同意后方能离开。30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不按时巡回检查或巡检时不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按时间、路线、巡回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时要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不正常的现象要做好记录并汇报。31工艺指标控制不严格。严格执行工艺指标,不弄虚作假。32不执行操作票。严格执行操作票,如开停车票、特殊作业票证并按票证要求检查落实。33使用没有批准的动火证、过期的或转移场地动火证。动火证严格审批制度,没有批准的动火证、过期的动火证或转移场地的动火证严禁使用。34未与生产系统隔绝进行动火作业。应视情况采用水封、断开、上盲板或拆卸下来与生产系统隔绝后进行动火作业,并落实好票证上制定的措施。35未进行清洗置换合格进行动火作业。对于受限空间等不良条件下的动火作业,要进行清洗置换并分析合格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并落实好票证上制定的措施。36动火作业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资。动火作业前应清除易燃易爆物资,不能清除的要采取必要的隔绝措施才能动火。37特殊危险性动火作业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特殊危险性动火要提前完成置换分析合格,但间隔不能超过30分钟,作业证上要填好分析数据,分析人员要签名。38动火作业时消防措施未落实,无人监护。动火作业时要佩备必要的消防防护器材,监护人要履行好职责。39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安全隔绝;未进行置换通风;未按时间要求进行分析,未佩戴规定的防护器材;无抢救后备措施;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擅离职守。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视情况采用水封、断开、上盲板,经清洗置换通风,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佩戴规定的防护器材,并备有抢救后备措施,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处理。40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坑、洼、孔、洞等缺陷未设警示标志或堵塞应急救援通道。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坑等缺陷或障碍物要设警戒线、警示牌,夜间要设照明;应急救援通道要确保完好畅通,暂时清理不了的,要告之当班员工并向上级部门报告。41安全门向内开,并上锁。安全门应向外开,且严禁上锁。42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特殊危险性作业,或出现险情的情况下无关人员要及时撤离,不准进入警戒区域或在附近逗留。43探伤、拍片等从事放射源活动,不设立警戒区。探伤、拍片等从事放射源活动要设立警戒区,拉警戒线设警示红灯,并提前通知所属车间和安全环保部张贴危害告示。44设备超负荷生产。严格执行工艺指标,严禁超压、超电流、超负荷生产。45调度指令不执行,不及时反馈。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在调度指令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向上级领导请示,经协调后再落实。46未按时检查消防防护器材,导致不备用的。按要求对消防防护器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备用的应及时进行更换。47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在同一库房内。易燃易爆物品按性质要求分开存放,远离火源。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48生产区域未按规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区域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专用场地,并配备好警戒线、警示牌及消防设施,严禁随意存放。49危险施工作业过程中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危险施工作业时,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特殊危险性作业要放置“特殊作业巡检牌”落实相关要求。50对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对现场违章操作不及时进行制止。每一个员工有权利制止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现场违章作业人员更应及时制止、教育。51使用不符合规范的密封垫片或盲板就进行作业。应按物料介质的性质要求使用符合设计安装要求密封垫片;盲板严格执行审批、挂牌、登记制度,盲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2外来施工作业队伍无“进厂施工许可证”和未按要求落实特殊作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就允许其进行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由其接洽的单位负责领到安全环保部进行厂级教育并办理“进厂施工许可证”,然后由所属车间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对作业人员进行二级教育,办理相应特殊作业证,落实措施后方能进行施工。53使用吊斗、升降机载人。严禁用吊斗、升降机载人,起吊物要放好,现场设好警戒线和警示牌。54开动、关停机器设备时,未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开停机器设备时,应与相关人员联系,有票证的要办好票证。55脚代替手开关阀门开关阀门应用手控制,严禁用脚代替。56在高温管道、加热设备上烘烤衣物或易燃物品。在高温管道或设备上烘烤物品易造成火灾,因此不能进行。57跨越运行的传送带、热水沟,以及从高处跳下严禁跨越传送带及热水沟,高处应慢慢爬下来,不能跳。58擦拭高空玻璃时,手攀窗体没防护措施,站在窗外。高处玻璃擦拭时,要系好安全带,人员不要站窗外。59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车箱挡板、吊车吊钩等。人员不能攀坐在平台护栏、车箱挡板、吊车吊钩上。60夜间在照明不充足的地方巡检不带手电筒。夜间在照明不充足的地方巡检要佩带好手电筒。61边操作电动葫芦、行车,边干其它事情。操作电动葫芦、行车时严禁干其它事情。62皮带运行中,清理托轮、滚筒上的积料。皮带运行中,不能清理托轮、滚筒上的积料。63使用损坏的玻璃仪器。损坏的玻璃仪器不能使用。64人为性调整仪表。仪表只能仪表工维护,其他人员不能调整参数。65焊割作业时电焊线与氧气、乙炔管缠绕在一起。焊割作业时电焊线与氧气、乙炔管应分开放置。66清除铁屑不用毛刷而用嘴吹。清除铁屑不能用嘴吹而要用毛刷刷。67车床未停稳用手摸工件车床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摸工件。68机床作业完工停止使用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机床作业完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序号二、用电管理方面违章行为正确的做法1用普通线作手持式电动工具连线。电动工具连线要用橡皮软电缆连线。2用钢丝、铜丝、铁丝替代保险丝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保险丝只能用专用保险丝,严禁用非保险丝替代。3无人监护时,单人带电操作或登杆作业。停电挂牌后,在有专人监护时才能登杆作业。4强行闭合起跳的电源开关。不能强行闭合起跳的电源开关,查找超负荷的原因再进行解决。5单相设备有接零(地)要求时,使用两孔插座。单相设备有接地要求时,只能使用三孔插座。6用身体验电。用试电笔验电,严禁用身体验电。7带负荷插(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直接拉导线。关闭用电设施后,才能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不能直接拉导线,只能拔电源插头。8下雨天野外作业上电杆不能在下雨天野外作业上电杆9开关跌落保险不戴绝缘手套。开关跌落保险要戴绝缘手套。10高压线检修不进行接地就直接进行作业。高压线检修要安装临时接地器后才能进行作业。11非电工拆接电源线、维修电器故障。拆接电源线、维修电器故障,应联系电工进行,非电工严禁作业。12检修电器线路、设备或运转设备未切断电源和挂警示牌。检修电器线路、设备或运转设备,应报批后再切断电源和挂警示牌。13移动电器设备不切断电源。移动电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才能移动。14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不准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15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临时用电应填好“临时用电申请表”双方验收签字。16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用湿手或金属物去扳带电的电气开关。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不要用湿手或金属物去扳带电的电气开关。17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不准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若检修时确需移动的,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18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附近使用火炉或喷灯;电气设备靠近暖气设备或蒸汽管道等;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等金属器材。不准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附近使用火炉或喷灯;电气设备安装要远离暖气设备或蒸汽管道等;在带电设备周围不能使用钢卷尺,而应该使用皮尺进行测量工作,不能用金属毛刷带电除尘。19移动式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用电设备安装要经过漏电保护器。20顶岗电工上班期间不穿绝缘鞋。顶岗电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好绝缘鞋,未顶岗电工不得单独从事电气作业,操作。21在潮湿的场所焊接作业时,穿戴浸湿的绝缘鞋、电焊手套。在潮湿的场所焊接作业时,做好防水措施,不能穿戴浸湿的绝缘鞋,电焊手套。22电器线路检修后,电源接头没包扎,有裸露。电器线路检修后,要包扎好电源接头,不能有裸露地方。23闸刀、拉线开关、保护器等电器开关没盖,少螺丝等。闸刀、拉线开关、保护器等电器开关盖子要盖好,上好连接螺丝。序号三、驾驶员习惯性违章行为正确的做法1车辆停放在警戒区内或堵塞消防逃生通道。车辆不能停放在警戒区内,严禁堵塞消防逃生通道。2车辆转弯时未鸣号。车辆转弯时要减速鸣号。3车辆转弯不使用转向灯。286
编码:WD6.4-03-01版本号:C修改状态:0车辆转弯要提前打开转向灯,弯道行驶结束直行后要关闭转向灯。4不按规定进行倒车和掉头。按规定进行倒车和掉头。5不按规定超车(强行超车、会车或从右侧超车)。生产区内原则上不能超车,确需超车应打开左侧转向灯从左侧超车)。6不按路标标志限速行驶(超速行驶)。按路标标志限速行驶,生产区内直行15Km/h,弯道5K/h。7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按厂内规定行驶速度至少在10米以上。8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例如危险物品车辆在指定位置停放,并向当班人员交待清楚。9疲劳驾车。注意休息,不疲劳驾车。10酒后驾车。严禁酒后驾车。11穿拖鞋驾车。严禁穿拖鞋驾车。12无证开车。驾驶员必须经交通部门培训合格,发放驾驶证、行车证后方能开车。13空档溜车。严禁空档溜车。14客货混装。严禁客货混装。15超高超载超长超宽行车。严禁超高超载超长超宽行车,确需转运大型设备应有资质单位承运。16危化品车辆未安装阻火器进入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器车辆进入生产区前,应在门卫处领取阻火器并安装好才能进入生产车间。17上下班骑摩托车不佩戴头盔,骑英雄车。骑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并注意检查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18人在车底下休息。人员不能在车底下休息,防溜车出现事故。19司机离开车辆没熄火,没收回钥匙,没拉手闸、车门没锁。司机离开车辆时应熄火,拿走钥匙,拉好手闸、锁好车门。20车辆没有停稳,人员上下车或靠近检查车辆。车辆停稳后才能下车,或者靠近检查车辆。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