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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4 15:44:5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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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县莫老爷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茧丝绸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西忻城县莫老爷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05号编制时间:二○一三年十二月
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西忻城县莫老爷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茧丝绸加工项目。项目地址:忻城县工业园区城南工业组团内。建设单位:广西忻城县莫老爷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3577万元。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目前已建设完毕。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6组(2400绪)自动缫丝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年产白厂丝200t。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的各大气监测点的SO2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NO2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均浓度、TSP日均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臭气浓度限值。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除粪大肠菌群外各项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悬浮物浓度均符合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粪大肠菌群监测因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者只经过化粪池初步处理而直排入清水河。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东面厂界、南面厂界和北面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西面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忻城县廉租房小区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现状生态系统为农林生态系统和城镇生态系统;评价区域内未发现需要特别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以本项目锅炉排气筒为中心,以主导风向为长轴,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面积约为25km2。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0.5km至下游6km河段,评价河段全长约6.5km。13
3、声环境影响评价:厂区边界外200米内的区域。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3.1.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做为生产车间,目前各种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配套设备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烘房、副产品车间等均已建设完毕。施工过程主要有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产生施工废水、产生废弃土方。1、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气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填土、夯实和汽车运输过程的扬尘,都会给周围环境空气带来污染,主要污染物为NO2、碳氢化合物、CO和粉尘。2、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和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烘房、副产品车间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洗涤水等。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3、项目施工设备噪声主要是装载车、电机等噪声;机械噪声主要是打桩机锤击声、装卸材料的碰击声,这些噪声源的声级值最高可达90dB(A)以上,会给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4、项目施工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碎砖碎石和废气土方,污水处理站少量土方用于场地平整,锅炉房、烘房、副产品车间均为钢架顶棚结构,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物较少,其中部分金属建材可外卖再利用,其它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运至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堆放。3.1.2运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锅炉烟气:项目选用1台4t/h纵置式螺纹蒸汽锅炉,以木糠、木屑等为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和氮氧化物。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安装简易水喷淋除尘器,根本环评报告建议选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锅炉烟气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根高45m,内径0.8m的烟囱排放。烟气及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1。表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13
污染源废气量(m3/h)污染物处理前治理措施治理后排气筒特征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4t/h锅炉12000烟尘140016.8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90%1401.71H=45米ф=0.8米T=75℃2、恶臭选剥茧车间通过抽风换气后,只是在车间内略微有异味。缫丝车间通过抽风换气后,在车间内能闻到腥臭味,在车间外下风向30m处已基本闻不到腥臭味。副产品车间恶臭强度较大,根据现场类比调查,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如将副产品不及时处理或晾晒等,在车间外下风向200米外仍能闻到异味;污水处理站副产品车间废水如处理方法不当或运行不正常时,特别是夏季200米外仍能闻到异味。如果副产品车间采取烘房、烘干炉等及时烘干副产品,污水处理站副产品废水采用厌氧封闭处理正常运行下,在污染源外外80m处基本闻不到异味。3、废水项目锅炉除尘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工艺废水主要为缫丝废水和副产品车间废水,由于缫丝废水和副产品车间废水污染物浓度差别较大,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分别处理两种废水的方案,建设缫丝废水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活性炭塔处理工艺)和副产品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厌氧ABR+厌氧滤池+SND-SBR处理工艺),其中缫丝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车间,副产品车间废水经处理后外排,外排综合废水达到GB28936-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经工业园区管网输送至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水河。外排废水量为76.6m3/d,其中CODcr:60mg/L,BOD5:27.1mg/L,SS:22.1mg/L,NH3-N:4.79mg/L,总氮:5.73mg/L,总磷:0.11mg/L,动植物油:3.1mg/L。4、噪声项目噪声源集中在缫丝车间、复摇车间、锅炉风机房,主要为各机械运转时产生,如缫丝机、复摇机、锅炉风机、水泵等。类比同类项目,各设备噪声的声压级为75-95dB(A)。5、固体废物副产品产生量440t/a,包括茧衣、下脚茧、长吐、蛹衬、蚕蛹、汰头、废丝,项目采用丝绵机分离蛹衬和蚕蛹,分离后的蚕蛹经脱水、烘干后外销给饲料厂,蛹衬、长吐、茧衣烘干处理后和下脚茧、废丝外销给绢纺厂作生产原料。13
锅炉炉灰及除尘灰渣量为250t/a,全部销给当地农户作肥料;污泥产生量约40t/a,全部供给农户作肥料。生活垃圾:项目员工210人,值班宿舍约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非住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d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70kg/d,折19.6t/a。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项目保护目标见表2。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相对厂址方位与距离人口(人)保护内容1廉租房小区西北面110m1500大气环境、声环境2石头村西北面215m500大气环境3职业教育中心西北面1000m240大气环境4同良西面1100m160大气环境5范团西面1300m420大气环境6板寨西面1400m380大气环境7樟门西南面1450m150大气环境8板凡南面1500m185大气环境9古饶南面1700m320大气环境10屯雷南面2200m210大气环境11古支东南面1600m57大气环境12古香东面1100m82大气环境13独正东北2200m120大气环境14忻城林科所东北面1000m30大气环境15都乐河西面1500m——水环境3.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项目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毕,各设备已安装就绪。施工过程主要有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产生施工废水、产生废弃土方。1、项目距离廉租房小区约110m,在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对廉租房小区造成一定影响,采用洒水降尘、敏感点路侧设置临时挡板墙等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小扬尘污染,降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2、项目施工阶段不能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3
中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噪声影响消失。3、施工过程的排水含有水泥、砂浆和块状垃圾等,设置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为本地人员,不住工地,施工场地内没有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小。4、项目施工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瓦砾碎砖、废弃建材、余泥渣土等。金属建材和部分木材、竹料经再加工后可再利用,瓦砾碎砖、废弃建材、余泥渣土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不大。3.3.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锅炉烟气:锅炉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环境空气敏感点TSP预测值在0.150173~0.159397mg/m3之间,NO2预测值在0.026185~0.036090mg/m3之间,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正常排放情况下,锅炉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贡献值较低,最大占标率小于10%,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锅炉烟尘(TSP)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356m,贡献值为0.1146mg/m3,占标率12.73%;环境空气敏感点TSP预测值在0.151696~0.242320mg/m3之间,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烟尘地面最大浓度、环境空气敏感点贡献值与正常排放相比增高较多,对环境影响较大,项目需杜绝此类工况发生。恶臭:项目茧库、选剥茧车间、缫丝车间均位于标准厂房内,距离廉租房小区约110m。项目采取对茧库原料仓封闭处理,选剥茧车间通风换气,缫丝车间(含煮茧)安装水帘空调并加强通风。副产品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东南角,与廉租房小区的最小距离为230m。副产品车间采用脱水机将汰头和蚕蛹脱水,利用4t锅炉烟气热量将副产品烘干;污水处理站采用副产品车间废水单独厌氧处理方法。为进一步减轻缫丝车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建议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1)将水帘空调调至北面(距离廉租房小区较近一面),将抽排风系统安装至车间南面(距离廉租房小区较远一面),排气筒设置在标准厂房东南角,并将排气筒距离廉租房小区距离设置为200米以上,以减轻对廉租房小区的影响。13
(2)在副产品车间安装抽风系统,外排废气经脱臭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副产品车间废水厌氧池废气经脱臭处理设施后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廉租房小区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主要恶臭影响为副产品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从最严重的副产品车间算起,廉租房小区和副产品车间、污水处理站的距离可达到230米。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达到GB28936-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同时符合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工业园区管网输送至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水河。本项目外排废水量76.6m3/d,仅占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量1万m3/d的0.766%,对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处理负荷不会产生冲击影响,项目废水进入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是可行的。根据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来宾市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含水环境影响专题)》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废水经改良CASS工艺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清水河。纳污河段CODcr、BOD5、氨氮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清水河下游影响不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上游污染物排入量会大大减少,各污染因子的背景浓度将会降低,清水河水质将会得到较大改善。3、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为埋藏型岩溶水,岩溶含水层被固结的岩层覆盖,渗透性差。项目污水处理站底部及四周均为混凝土材料,排污渠使用水泥砂浆进行防渗,生产车间及大部分厂区地面已硬化,项目废水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项目东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西面厂界噪声贡献值(昼)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点处廉租房小区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13
项目副产品采用丝绵机分离蛹衬和蚕蛹,分离后的蚕蛹经脱水、烘干后外销给饲料厂,蛹衬、长吐、茧衣烘干处理后和下脚茧、废丝外销给绢纺厂作生产原料;锅炉灰渣锅炉灰渣提供给生物肥厂作原料或附近农民作肥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3.4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本项目不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3.5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3.5.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锅炉烟气:项目安装1台4t/h锅炉,采用木糠、木屑或边角料等为燃料,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氮氧化物。项目已安装简易水喷淋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根高45m,内径0.8m的烟囱排放,配套设置有4个2×2×1.5m的沉淀池。本环评报告建议选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麻石水膜除尘器是锅炉烟气除尘常用的一种湿法离心式的旋流水膜除尘器,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0%以上,是国内锅炉常用除尘装置,安装方便,经久耐用,经除尘后烟尘浓度可达到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的要求,措施可行。恶臭:考虑到项目周边环境敏感性,为进一步减轻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技术经济可行的情况下,本评价建议项目采取以下措施:(1)对干茧等原料仓封闭处理,保持茧库干茧,防止蚕茧受潮发霉。(2)选剥茧车间做好通风管理。(3)缫丝车间南面已安装的水帘空调调至北面,同时在南面安装机械抽风系统,并增设一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气体从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设置在标准厂房东南角,评价建议排气筒距离廉租房小区应达到200米以上,以减轻对廉租房小区的影响。(4)项目应按照设计设有烘房,烘房大小为13×13m,距离锅炉房约5m,锅炉烟气经管道通入烘房进行热交换后进入除尘系统,可完全利用烟气热量加热烘房内空气用以烘干蚕蛹、汰头等副产品,既节能又能减少副产品恶臭影响。(5)副产品车间必须严格管理,及时进行脱水、烘干处理,避免因副产品在车间停留时间过长而产生更多的恶臭,从而降低副产品车间的恶臭强度。建设单位应禁止将副产品拿去晾晒处理。(6)在副产品车间安装抽风系统,外排废气经脱臭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副产品车间废水厌氧池废气经脱臭处理设施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13
。除臭方法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或生物除臭法。3.5.2声环境保护措施⑴所有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吸声措施;⑵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⑶选择低噪声的生产设备;⑷做好厂区绿化,在厂房、车间等周围均设置绿化带。绿化不仅能美化厂区环境,而且能吸收噪声,减少厂界噪声影响。该项目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污染防治措施可行。3.5.3水环境保护措施由于缫丝废水和副产品车间废水污染物浓度差别较大,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分别处理两种废水的方案,建设缫丝废水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活性炭塔处理工艺)和副产品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厌氧ABR+厌氧滤池+SND-SBR处理工艺),其中缫丝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车间,副产品车间废水经处理后外排,外排综合废水达到GB28936-2012《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要求,经工业园区管网输送至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清水河。项目污水处理站及循环水池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应采取以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厂房及室外主要地面采取硬化处理。(2)排水沟、污水处理站池底(侧)采取防渗处理。(3)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水达标排放。(4)加强污水管线的维护与检修,杜绝跑冒滴漏。3.5.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如下:⑴副产品:蛹衬直接外发给其他缫丝厂家进行加工;其它副产品如下脚茧、长吐、茧衣、双茧等外卖给绢纺厂做原料。⑵锅炉灰渣:设置锅炉灰渣堆放场,锅炉燃料为木糠、木屑等,灰渣外卖给生物肥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或提供给附近农民作肥料。⑶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池,集中放置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13
⑷废丝:外卖给绢纺厂做原料。3.5.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植被的破坏;采取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绿化措施、恢复地表的植被覆盖,厂区地面及道路及时硬化。3.6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评价项目在道路沿线敏感路段发生运输危险品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但不能轻视。因此道路设计阶段应重点关注敏感路段,建议在敏感路段考虑防范危险品交通事故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影响。总体而言,项目不跨江河,不在水源地保护区,风险较小。3.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经核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无项目所使用的化学物质列入,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位于忻城县工业园区城南工业组团内,主要是经过混剥茧、选茧、煮蚕、缫丝、复摇、整理等工序生产白厂丝,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几率较小。与本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东北面的廉租房,与本项目生产场所最近距离为110m,区域没有重点要保护的植物和动物,生产期间,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时是安全可靠的。因此,项目风险为可接受水平。3.8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项目投入生产后,年净利润达392万元,项目促进当地桑蚕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社会效益良好。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周围环境得到保护,取得的环境经济效益好。3.9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单位、居民房屋拆迁。3.10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计划见表5。表5项目环境管理监督计划表13
阶段监督机构监督内容监督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来宾市环保局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1、保证环评内容全面,专题设置得当,报告重点突出;2、保证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重大的,潜在的问题都已在报告中得到了反映;3、保证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有具体可靠的实施计划。设计和建设阶段来宾市环保局1、审核环保初步设计;2、指导忻城县环保局对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3、验收环保设施。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2、确保环保投资按期投入;3、确保建设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忻城县环保局1、检查环保投资是否落实;2、检查企业工艺水平是否能达到环保要求;3、检查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4、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营运阶段来宾市环保局1、监督营运期环保措施的实施;2、指导忻城环保局对项目营运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1、落实环保措施;2、落实监测计划;3、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4、保障人群身体健康。忻城县环保局1、检查营运期环保措施的实施;2、检查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3、检查项目建设地的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4、检查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环境监测计划:锅炉烟气监测:烟尘、氮氧化物,锅炉烟气每年一次。废水监测:流量、CODCr、BOD5、SS、NH3-N、总氮、总磷、动植物油,废水每半年一次。噪声监测: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每年一次,每次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按国家环保局编发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监测、采样、分析化验;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上报,特殊情况须及时专题报告。4公众参与4.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现场走访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等方式。1、现场调查采用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进行调查,调查人员首先向被调查者详细地介绍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3
等,再由被调查者自愿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最后通过整理、汇总并进行分析。2、公示项目信息公告采用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现场公示地点为周边企事业单位及村屯。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7日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并在来宾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给予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并于2013年10月12日,在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给予网上公示。公示主要内容有:①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②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及环境保护措施;③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及环境保护措施;④项目选址及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⑤评价结论;⑥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⑦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⑧公众意见的时间及联系方式。4.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现场走访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等方式。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受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关注项目的单位、有关专家和有关个人;调查重点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其影响的主要敏感点,发放调查表时间从2013年10月12日开始。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采用现场走访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等方式。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60份,回收60份,回收率100%。调查符合评价规定,结果真实有效。由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有65%的被调查者支持该项目的建设,30%表示无所谓,5%表示不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不支持的被调查者主要是担心项目产生的恶臭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对其产生不良影响,为此,建设单位明确表示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污染防治,确保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回访不支持项目建设的被调查者时,他们均对臭气影响表示担忧,但在项目做好环保措施,把环境污染问题解决之后,项目对当地经济、就业等方面均有利,愿意支持项目的建设。环评单位课题组和项目业主于2013年12月10日对13
不支持项目建设的被调查者进行走访,他们仍表示对项目臭气影响表示担忧,要求企业必须做好环保措施,项目业主承诺一定搞好环保措施,同时会加强管理,并表示欢迎周边群众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4.5公众参与结论通过与接受调查的公众面对面的交谈和调查结果统计,我们了解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非常关心,5%的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主要对项目臭气影响表示担忧,。调查期间,群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其目的是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于群众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本评价认为应该采纳,建设单位应给予重视,在今后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排放,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广西忻城县莫老爷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茧丝绸加工项目位于忻城县工业园区城南工业组团内,项目以蚕茧为原料,建设6组自动缫丝生产线,年产白厂丝200吨。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有较好的促进作用,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问题是锅炉废气、恶臭及废水周围环境的影响。锅炉以木糠、木屑为燃料,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氮氧化物,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缫丝车间、复摇车间安装水帘空调和抽风系统,副产品利用锅炉热量烘干后及时外运,副产品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除臭后排放,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忻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清水河,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废气、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恶臭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由于项目受到排水条件的制约,因此本项目需在新城县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后方可投入生产,并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得到有效落实,在此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6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广西忻城县莫老爷品牌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忻城县城南工业园邮编:54620013
联系人:蒙建腾联系电话:151778850882、环评单位评价单位: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通讯地址:柳州市北雀路96号邮编:545002联系人:张冬冬联系电话:0772-2391159传真:0772-2593551电子邮箱:lbhbs68@163.com———————————————————————————————————————————附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图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