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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44:00 发布

考勤管理制度 家具公司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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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为严格公司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不同工作性质和方式,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一条实行范围和考勤时间:1、XX公司全体员工均在实行范围内;2、员工上、下班必须记录考勤。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第二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考勤员,使用公司统一格式考勤表,统一考勤符号,逐日认真记录考勤。第三条考勤员职责: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的记录员工考勤;2、如实反映本部门的考勤问题;3、及时将本部门考勤汇总上报;第四条考勤标准符号: 出勤:√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出差:○在工地:#倒休:▼休假:☆(在考勤表下方标明休假类别,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工伤假)第五条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应在27日前将所负责考勤汇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六条考勤档案管理:1、经部门经理、人力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的考勤表,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2、所有请假审批表、外出登记表一律在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3、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的考勤记录由各考勤员保存复印件。(考勤记录包含考勤表、请假审批表、外出登记表)第七条考勤的管理采用逐级管理,一级负责一级的管理模式。1、缺勤记录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2、考勤逐级上报,逐级签字。逐级结点由其主管上级控制。3、副总经理考勤需由总经理签字确认。第八条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个人实际需要酌情核准,事假工资扣除核算方法:事假天数* 工资。第九条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正规医院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准病假(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超过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扣除计算方法:病假天数*工资*60%;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3、长期病假员工,从病休起,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期,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两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超过十五天者,停止试工,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者,病休可以重新累计计算。5、员工工伤,应按规定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期间待遇,按劳动部门规定享受。如因员工工作错误造成的,应追究过错责任。第十条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7天,共计10天,再婚员工,享受3 天基本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休完,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第十一条丧假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给予丧假2天。外地酌情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第十二条产假:1、女职工产假按如下标准执行: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产假90难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晚育假30女职工年满24岁生育为晚育2、男职工初胎享受7天护理假。3、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一年累计两次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计算。第十三条年假1、员工申请年假,须在当年度内使用,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主管副总签字后,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方可休假。2、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当年休假,可延续至下一年度休假。3、如下一年度仍无法休假,则按期年假天数的3倍,在年底计发工资。 4、休假天数:(1)、工作十年以内,年假5个工作日。(2)、工作十年以上,二十年以内(含十年),年假10个工作日。(3)、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年假15个工作日。5、关于年假限制:(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2)、工作在10年以下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3)、工作在20年以下,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4)、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5)、员工请病事假,原则上应优先使用年假。第十四条旷工1、凡以下情形,均属于旷工:(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者;(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4)、被公安部门拘留者;(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2、以上旷工情形,均按照其旷工天数计算扣款。凡旷工者,一律按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十天者,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五条迟到早退:1、每天8:30后20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为迟到,下班前15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每月给予3次免扣款机会,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5次以内,按每次30元扣除工资处理;其后每增加1次,按每次50元扣除工资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15次以下者,每增加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15次以上者,每增加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2、每天上午9:00尚未到达工作岗位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说明原因,到达后在考勤卡上注明并由上级主管签字,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9:00以后未到达工作岗位,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事假或旷工;满1小时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事假或旷工;满半天不满1天的,按1天计算事假或旷工。3、因天灾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迟到,经提出报告,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早退者,可免按迟到早退处理。第十六条加班 1、原则上,提倡员工不加班。2、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应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并告之主管副总经理。3、法定假日加班,支付员工工资的3倍做为加班费。4、除法定假日之外的加班,原则上补休相同的时间。加班费含在奖金中。第十七条公司考勤记录做如下规定:1、员工除以下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记录考勤;(1)、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者;(2)、因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者;(3)、因公外出,填妥“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者。2、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考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处理:(1)、未到岗而委托他人代考勤记录者;(2)、有涂改情况者;(3)、故意损毁考勤记录者;如有(1)项情形发生,代考勤记录者按旷工一天论处。第十八条请假程序:1 、员工请假应于事前填写请假单,报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北京地区,2天(含)以下请假应由各部门经理核准,3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核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核准;3、病假3天以上,需附医生诊断证明;4、员工请假,需事前履行请假手续,除因病或不可抗力外,不得先行请假;第十九条责任义务1、员工考勤采用一级负责一级的模式,由其直接领导对其考勤真实性负责。2、直接领导有权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员工请假。3、直接领导有责任提醒员工当年休年假。4、直接领导对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因此引发的争议负责。4、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抽查各部门考勤情况的真实性,并有权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则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办事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