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OxT.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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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36:55 发布

考勤管理制度-Ox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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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泰汇通(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工作职责人事专员:负责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及修订,审核各类考勤单据,制作考勤报表;前台:负责考勤管理系统的维护,员工日常考勤的监督、检查及考勤数据的提供。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员工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副总以上作息时间为: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30第五条员工考勤统计周期按公历自然月份统计,每月15日为发薪日。第六条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下日期为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一月一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二、三)妇女节:半天(三月八日下午,限女员工)清明节:一天(四月五日)劳动节:一天(五月一日)端午节:一天(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一天(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三天(十月一、二、三日)注:如公司有特殊规定另行通知。第三章工作时间管理 第一条所有员工(包括主管及副总以上)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制,工作时间以录指纹(考勤)时间记录为准,并作为员工核算薪资的依据,具体规定如下:(一)员工正常每天需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间共打卡2次;(二)员工上下班期间需亲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三)若因考勤机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早上从家直接外出办事或未赶回公司,造成未正常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报《未打卡事由单》,经直接上级签核,证明出勤情况后交行政部备案,未及时汇报和填写者,按旷工处理。第二条迟到、早退的处罚(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的记作迟到;(二)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双方均罚款500元。每迟到15分钟内,罚款200元/次、迟到15(含)-30分钟,罚款300元/次,超过30分钟(含)按照旷工一天处理。(三)迟到罚款以现金方式兑现,需3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开具收据,留作员工福利之用。如不交现金者,发放工资时,在工资内2倍扣除。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公司制度作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第四条旷工的处罚(一)员工无故缺勤,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视为旷工;(二)旷工按2倍日薪扣除工资,月累计旷工3天者,当月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未打卡事由单》需在未刷卡1周内提交至行政部备案,否则视为无效。、第六条员工经批准因公务外出或出差未能按时打卡者,如外出或出差时间与未刷卡时间相符视为正常出勤,否则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第一章假期管理第七条员工请假,需至少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其中婚假、产假等应提前一个月预请假,并按审批权限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第八条员工因特殊或紧急事由,无法事先请假者,需在上班半小时内以电话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并于上班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第九条请假流程及权限:(如直接上级缺位报上一级领导批准有效)请假人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总裁普通员工1天(含)以内批1-3天(含)审批部门主管1天(含)以内批1-3天(含)批部门主管领导请假批注:本流程适用于华泰汇通(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渠道部以外部门使用。请假人请假天数审批权限部门组长部门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导总裁普通员工1天(含)以内批1-3天(含)审批部门组长1天(含)以内批1-3天(含)审批部门主管1天(含)以内批1-3天(含)批部门主管领导请假批注:本流程试用于华泰汇通(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使用第一条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年假,休假天数按其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一)工作时间超过1年不满2年者,年假天数为5天。(二)司龄每增加1年,其年假相应增加1天,最长不超过15天。(三)员工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产假超过90天者,不再额外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四)公司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分配年假。第十七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病假计发全额工资45%的工资。月度累计病假不得超过5天(住院除外)。年度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一)病假必须提供正规医院的病假证明。(二)若因急病未能提前请假的,可在当日上班时间通过电话向其直接主管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请假单》和医院证明。(三)病假期间公休日、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不顺延补假。 (一)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含周六日),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第十八条事假员工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可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年度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连续休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的按特批处理。(一)事假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二)病假未能取得医院证明,按事假处理。第十九条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的可请工伤假,期间公休日、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不顺延补假,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婚假正式员工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一)婚假须以政府核发的《结婚证》为依据,原则上须一次性使用。(二)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另加10天,并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三)婚假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提前一个月申请。(四)婚假期间的公休日计算在内,但法定假日可顺延补假。第二十一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酌情视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一)员工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二)员工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2天。(三)丧假自员工直系亲属丧亡之日起即时使用,丧假结束员工需凭相关“死亡证明”复印件销假,无复印件的按事假处理。(四)丧假期间公休日、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不顺延补假。第二十二条产假正式女员工在职期间分娩,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一)女员工产假时间90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医院出具正式证明的),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已婚妇女24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生育二胎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二)产假结束后回公司销假需提交婴儿出生证明文件(三)产假期公休日、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不顺延补假。(四)女员工在婴儿满1周岁之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 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员工的2次哺乳时间,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合并使用。第一章加班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到日事日毕。确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日,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主管领导审批,可计算加班。(一)副总以上及业务部门加班无任何加班费用。(二)职能部门确实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行政部备案,并根据考勤记录核实。《加班申请表》需详细注明加班理由及时间安排。(三)加班补偿:法定工作日加班的按小时计算,按工资的150%计发工资。公休日加班的按小时计算,按工资的200%计发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小时计算,按工资的300%计发工资。第二章附则第二十四条除事假外,员工享受的各种假期均须由行政部审核及备案。第二十五条人事助理须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原始考勤数据报行政部主管。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制度内容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于2013年1月18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