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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25:3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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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乐集团行政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文号:XZ-KQGL页码:3-11、目的为规范全体员工的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盛乐集团各分公司所有打卡员工。3、具体内容3.1考勤原则3.1.1打卡规则3.1.1.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长特批人员无须打卡。3.1.1.2其他人员上下班必须用考勤卡打卡,每天上下班各打一次。3.1.1.3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替打卡。3.1.1.4当日需要到镇区或市区办理业务的人员,早晨必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市外工作或特殊情况需事先向部门经理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直接外出,第二天必须交部门经理签卡,否则按漏打卡记。3.1.2打卡、出勤时间3.1.2.1远森贸易总部、星福航运公司实行每周5.5天工作日,港安地产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3.1.2.2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早上8:30以前,下午为17:30以后(远森贸易、星福航运周六下班打卡时间为12:30)。3.2考勤管理3.2.1公司总部人员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理货部自行记录本部门考勤情况,每月考勤统计及考勤卡须在次月5号前交行政部审核,港安公司考勤统一由港安人事经理负责管理。3.2.2员工如有特殊出勤者,必须提前或后补填写《出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最迟于3个工作日前反馈至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处。3.2.3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于次月统计上月考勤情况,将考勤情况汇总整理提交至工资计发处在当月工资中进行扣款处理。制定日期:2012.08.01实施日期:2012.08.01制定: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盛乐集团行政管理考勤管理制度文号:XZ-KQGL页码:3-2
制度3.2.4漏打卡、打卡无效或无打卡记录的,未注明原因且部门负责人未予确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3.2.5员工部门之间或异地调动工作,需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办理调动手续,由行政部跟进调入及调出部门的考勤衔接,调动稳定后调入部门应负责调入员工的考勤监管。3.2.6为不影响整个部门考勤统计,未在规定时间报交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无效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缓发当事人当月工资,直至问题查清。3.2.7考勤卡和考勤统计表是薪资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月工资发放完毕之后由人力资源部封存,保存期半年。3.2.8公司严禁考勤弄虚作假,各部要严格把关,确保考勤资料的真实性,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要为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误报、虚报考勤的一切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3.3考勤奖惩3.3.1代打卡3.3.1.1公司严禁出现代打卡现象。3.3.1.2授意他人代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第一次双方各罚50元;第二次各罚200元并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属于弄虚作假屡教不改,给予除名处理。公司提倡和鼓励员工举报代打卡行为,举报属实的,给予100元奖励,并高度保密,对出于任何动机泄密的,扣除当月工资并承担一切后果。3.3.1.3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坚决开除,必要时交送司法机关处理。3.3.2漏打卡3.3.2.1漏打卡是指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上下班而忘记打卡,在部门负责人证明属实并签卡的情况下不作扣款,但每月不可超过3次。超过3次的每次按迟到、早退1次计算(参见3.3.3条迟到、早退处理条例)。3.3.2.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强台风、暴雨坏等)导致无法打卡等情况,不计罚。3.3.2.3因卡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打卡或打卡无效、时间不准确等情况,不计罚。3.3.3迟到、早退3.3.3.1迟到和早退的次数以迟到、早退时间来计算。制定日期:2012.08.01实施日期:2012.08.01制定: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盛乐集团行政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文号:XZ-KQGL页码:3-33.3.3.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以下同),罚款10元/次,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次,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罚款30元/次,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半天工资/次;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全天工资/次,每次迟到4小时以上算旷工,按旷工条例处罚。3.3.3.3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100-200元/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200元/人,普通员工100元/人)并提供书面报告一份给部门主管,月累计迟到(早退)十次以上(含十次)者将给予记小过处分并直接安排与副总经理面谈后决定处罚款金额。3.3.4旷工3.3.4.1旷工定义: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即视为旷工a.迟到、早退四小时以上的。b.未经有效批准擅自离岗的。c.未请假擅自离岗或请假未获批准的。d.休假期满之后未办理销假手续或采用欺骗手段销假的。e.未经批准延长假期的。3.3.4.2旷工除扣除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外,还将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罚:a.旷工按实际旷工时间的三倍在工资中予以扣款处罚;c.旷工时间超过一天的,部门发文通报;d.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六天及以上者给予除名处分,并按旷工处罚条例扣除相应的工资,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旷工人员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3.3.4.3旷工事件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应尽快了解情况,教育员工,及时通报行政部,并在其考勤卡和考勤统计表上注明。4、附则4.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公司其它分部参照本规定执行。4.3分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本部的考勤管理实施细则。4.4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制定日期:2012.08.01实施日期:2012.08.01制定: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出勤说明单填单日期:部门岗位姓名职位不能打卡时段不能打卡说明直接主管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意见
员工加班及假期审批流程具体如下:审批类型审批对象审批流程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行政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出勤说明单副经理(含)以上人员副经理以下人员加班全公司人员换休假副经理(含)以上人员副经理以下人员事假副经理(含)以上人员普通员工3天以上主管级员工1天以上(含1天)普通员工3天(含)以下及主管级员工1天以下。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奔丧假/工伤假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普通员工出勤说明单填单日期:部门岗位姓名职位不能打卡时段不能打卡说明直接主管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