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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4 15:02:51 发布

《九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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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是公司组织有效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确保生产安全、顺利、高效的基本保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是企业长足发展的基础,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使职工认真执行各类厂纪厂规,可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和设备事故,减少各类违法犯纪事件的发生,提升企业的文化和核心竞争力。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减少和杜绝各类违法犯纪时间、降低各类安全事故,促进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工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一、员工着装及仪表仪容 1.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均须穿着整齐、得体,生产车间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在岗和和工作时间,严禁袒胸露臂、衣着不整。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每次10元,扣罚部门责任人每次0.5分。  2.特种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穿戴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高温作业岗位(如窑工、框架工)现场作业时严禁穿着化纤织物类易燃易结块的衣物,修理工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佩戴特殊保护类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阻燃手套、平底胶鞋等)、严禁穿化纤等易燃等服饰,电工在上班时必须穿绝艳鞋、穿工作服,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在易燃易爆高危岗位作业时,严禁穿戴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衣物。不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每次10元,扣罚部门责任人每次0.5分  3.生产一线员工不得穿牛仔装、健美服等过于紧绷的衣物,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筒靴等上班,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每次10元,扣罚部门责任人每次0.5分。  4.生产一线女职工上班时严禁佩戴项链、手镯、耳环、丝带及飘带类饰物,佩戴除工作帽、防尘帽以外的头戴饰物,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每次10元,扣罚部门责任人每次0.5分。二、上下班及考勤管理1、作息时间:烧成、风磨车间实行两班倒,白班:7:30----21:30夜班:21:30----次日7:30各部室及后勤工作人员、机修车间、配电车间、化验室物检及分析室、实行冬季夏季正常作息时间冬季:7:00----8:00洗浴及早餐时间。12:00----13:00午餐时间18:00----19:00晚餐时间8:00----12:0014:00----18:00正常上下班时间 夏季:7:00----7:30洗浴及早餐时间。12:00----13:00午餐时间18:00----19:00晚餐时间7:30----12:0014:30----18:00正常上下班时间。化验控制室,配电运行值班电工、保卫部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倒作息时间白班:7:30-----15:30中班:15:30----23:30夜班:23:30-----次日7:30.2、办公室、供应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保卫部、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日定时在办公楼前签字,上班提前15分钟,下班滞后15分钟为签到时间,生产部管理人员,每班签到两次,各部室工作人员每班签到四次、没有特殊原因,少签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少签两次按旷工对待。3、执行三班倒和两班倒的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检查设备的工艺状况、运行状态、岗位卫生、设备及工具的完好率,交代清楚设备及工序存在的问题,以及需变更的工艺参数等,明确双方的责任,下班人员交接班必须经接班人员同意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岗,考情由各主管车间或部室自主考核。交接班不完善,私自离岗,按旷工对待,以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接班责任人承担。4、上班滞后5分钟视为迟到,一次扣罚责任人10元。滞后时间超过10分钟视为旷工,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提前5分钟下班视为早退,一次扣罚责任人10元。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视为旷工,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 5、上下班人员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发现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一次50元,并按旷工对待。6、办公楼内所有管理人员、后勤及部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统一考核;生产管理部、车间管理人员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考核,并接受办公室的考核监督;生产车间、辅助车间由本车间统一考核,并接受生产管理部的监督和审核。三、岗位劳动纪律1.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上班期间在岗位睡觉,串岗、脱岗、离岗。岗位睡觉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未经工作容许串岗、脱岗,离岗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2.上班期间,各生产作业工种时必须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规范作业,岗位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时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作业,确保生产工艺的连续性和设备的安全运行。3.在岗期间严禁做针线活,看与工作无干的书籍,不得在岗聚众闲聊,大声喧哗,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对具有加工和修理能力的车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干的私活(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的除外),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300元。4.上班期间严禁喝酒,聚众赌博,岗前喝酒严禁上岗,违者扣罚责任人一次50元。扣罚车间或者部门主管100元,班组长50元。 5.严禁在岗人员顶岗、代岗,却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顶替或代岗的,必须经过部门或者车间主管领导的同意或审批。否则按脱岗旷工处理,一次扣罚双方责任人每人100元。6.在岗人员严禁携带小孩上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在工作期间接待亲朋好友,携带亲属朋友在岗参观、闲串。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7.两班制和三班制员工,要求在岗位就餐,饮水到指定的开水房取水。严禁在岗外出就餐或外出饮水。家属送饭者,一律送到生产区大门值班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小孩、家属进入生产区,违纪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8.在岗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进入或者外出生产区大门时,必须自觉进行登记,在岗人员因故长时间外出时,还必须有主管部门领导的审批,否则按离岗和矿工处理。9.进出生产区大门有携带物品者,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并进行登记。确因工作需要外出检修的修理工,携带的物资、配件、工具,必须有主管部门领导的批条及携带物品的详细清单。不按要求去做,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拒绝门卫检查,不自觉进行登记,谩骂羞辱门卫工作人员,一次罚款100元,并按停班处理。10.在哺乳期的妇女(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上班期间每班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超过30分钟,两次不得合并使用,或提前下班,超过时间按脱岗论处。11.确因外协需要,由车间承担的机加工配件,修理的设备,必须经过生产主管经理的审批, 并经生产管理部技术及修理费用评估后,方可进行作业,离厂时必须有财务部结算手续或者主管经理的审批,方可离厂,严禁私自承揽人情活或盈利为目的非公作业,违者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并按市场价双倍的价格结算材料费用。12.遵纪守法,爱护公司财务,不得非法挪用或者盗用企业的财物,不得以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13.生产作业岗位必须保持岗位整洁,设备见本色,严禁杜绝跑冒跌露现象,严格执行《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的考核制度进行奖励和处罚。生产车间岗位交接班时,卫生交接不清,严禁下岗。对于由于岗位作业人员疏忽大意,而大量堆积的物料或片区内工业卫生,由当班岗位工自行处理,当班作业人员无力处置或拒不处理的,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处理,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岗位工自己承担。各科室、部门、车间办公室,要保持办公桌面干净、地坪整洁,各类文件要马放整齐,不得随意摊放。由公司组织不定期的检查,不合格的,一次扣罚部门一分,部门负责人50元。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