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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招标文件(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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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目录I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11.1项目概况11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1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1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21.6保密121.7语言文字121.8计量单位121.9踏勘现场131.10投标预备会131.11分包131.12偏离132.招标文件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招标文件的修改143.投标文件143.1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投标报价153.3投标有效期153.4投标保证金1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63.6备选投标方案163.7投标文件的编制164.投标17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5.开标185.1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开标程序185.3开标异议1857 6.评标186.1评标委员会186.2评标原则196.3评标197.合同授予197.1定标方式197.2中标候选人公示197.3中标通知197.4履约担保207.5签订合同208.纪律和监督20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8.5投诉2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1.评标方法272.评审标准272.1初步评审标准27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73.评标程序283.1初步评审283.2详细评审28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3.4评标结果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0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32第二卷37第五章项目设计任务书38第三卷4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目录4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457 (一)投标函44(二)投标函附录4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6二、授权委托书47三、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48四、投标保证金49五、服务承诺50六、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51七、资格审查资料5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2(二)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53(三)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54(四)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55(五)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56八、设计纲要57九、其他资料5757 第一卷57 第一章招标公告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工程、金陵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工程、金陵路道路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工程、金陵路道路工程设计2.2项目地点: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金陵路道路2.3招标编号:温交易[2014]159号2.4项目概况: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金陵路道路的设计、景观绿化、路灯、市政管网及配套市政公共基础设施。2.5资金来源:财政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项目内所有的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257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5.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10:00—2014年10月24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6.招标文件的下载6.12014年10月11日上午10:00—2014年10月24日下午17:00,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6.2通过个人网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手续费交易金额的7‰,0.5元封底,20元封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其他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系统确认为准。57 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及《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国征集会员的补充公告》。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91-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女士电话:11.监督单位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91-                                            2014年10月11日5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温县黄河路中段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9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联系人:任女士电话:1.1.4项目名称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工程、金陵路道路工程设计1.1.5建设地点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金陵路道路1.2.1资金来源财政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项目内所有的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三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57 (以下证件均为原件于开标时交到工作人员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1、法人持法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原件,开具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不允许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注:资格审查资料所需证件均为复印件,开标时提供相应原件并列明清单,供评委评审。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在线支付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757 家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企业网银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前提条件是:企业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功能,以下4家有特殊要求:中国农业银行:智博版网银(必须用智博版网银,智锐版网银不能进行网上支付)中国建设银行:企业高级版网银(必须用高级版网银)中国交通银行:管理员在网银中设置操作员权限中国招商银行:管理员在招行U-Bank软件中设置(用网银前确认先客户端已安装)),手续费15元/笔。企业网银缴纳咨询电话:客服电话:4008809888-8客服电话:010-/0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通过温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进行自助网上缴纳。递交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10月31日16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系统确认为准。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5.2近年财务状况近3年,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近3年,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57 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法人公章。签字不能用签字章代替。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U盘一份3.7.5装订要求左侧胶装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4)4)密封情况检查:现场随机抽取三名投标人代表(4名及以下时共同参加)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公布查验结果。(5)开标顺序:按其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有关技术、经济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有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57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7.2结果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4.1履约担保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控制价: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肆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42.27万元)。2、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9.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按时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9.3中标公示:确定中标人后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9.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9.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57 9.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9招标公告中所要求资格的原件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件的原件,须在评标过程中全部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查验。9.10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的同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9.11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7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7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7 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57 (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项目设计任务书;(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7 (3)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4)投标保证金;(5)服务承诺(6))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7))资格审查资料;(8)设计纲要;(9)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投标人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焦作市,并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自主报价。3.2.3作为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到在正常设计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3.2.4投标人应依据有关设计取费文件编报与本工程招标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将视为不计取,或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之中。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6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57 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如设计效果图太大不能装订入标书内,可以单独成册。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文档标书应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设计效果图太大不能装订入标书内,可以单独成册,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要求。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57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57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57 7.4履约担保无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57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设计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5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5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承包人建议符合第五章“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权重:80%商务部分权重:20%最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权重+商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权重57 条款号评分标准分项分值技术部分2.2.4(1)总体布局(15分)是否符合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1.1)要求2-5是否符合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1.2)要求2-5设计理念是否先进,是否布局合理2-52.2.4(1)设计资质及管理体系认证(10分)企业设计资质符合标书规定的资质等级,是否通过ISO质量认证并成功运行一段时间。0-102.2.4(1)设计业绩(30分)近年有无完成类似项目,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15分0-15类似项目是否竣工投入使用,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15分0-152.2.4(1)项目设计组人员及业绩(30分)项目总设计师是否主持设计过类似工程,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15分0-15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得5分(两证均有按5分计取);否则为0分。0-5设计组人员是否齐备:包括道路、电气、给排水、绿化、造价(应提供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原件)有一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0-102.2.4(1)设计人的服务承诺(15分)工期是否合理并满足标书要求,为建设好本工程,设计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0-15商务部分2.2.4(2)投标报价(100分)评审方法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或等于五家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得分57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9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9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95分的基础上加1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时,每再低1%,在9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中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取全部得分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以上评审的投标人,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4.将排序结果和方案提交县规划委员会,依据方案设计和效果图等讨论确定1至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7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80%+B*20%。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57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57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7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57 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由设计人填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二日内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办法:无第八条1、支付方式57 所要求的图纸设计完毕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总款项的70%,其余的30%作为工程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剩余款项一次付清。2、价格调整:此项目不做价格调整第五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解决。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的同意。9.1.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费用由设计人负责。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廷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57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按照国家规定)。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失误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五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温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57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7 第二卷57 第五章项目设计任务书57 项目设计任务书一、工程概况温县子夏大街西区北一路、北二路、工业路向西延伸工程,金陵路位于我县老城区东北部,根据《温县县城道路系统专项规划》,以上四条道路均为我县县城区次干路,属于连接我县新城区南北、东西的交通要道。工程概况如下:1、北一路:道路全长约36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工程东起子夏大街,西至前东南王村住宅。标准断面为30米=5米(人行道)+20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2、北二路:道路全长约27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工程东起子夏大街,西至前东南王村住宅。标准断面为15米=3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3、工业路:道路全长约51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工程东起子夏大街,西至前东南王村住宅。标准断面为20米=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4、金陵路:道路全长约102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工程南起太行路,北至太极大道(新洛路)。标准断面为15米=3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二、设计任务:1、本次施工图设计任务主要包括:发上四条道路的道路设计、景观绿化、路灯、市政管网及配套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设计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3、后续服务:中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10套,同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签章盖章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并配合整个施工期。57 第三卷5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7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7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四、投标保证金五、服务承诺六、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七、资格审查资料八、设计纲要项目概况及设计依据;设计总体构思理念说明、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设计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设计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设计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项目设计中拟采用的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工作重点及难度分析、拟采取的对策。九、其他材料5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xxxxx(招标人)根据贵方项目方案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的投标邀请函,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2、金额为元的投标保证金;3、其他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全称、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签字)注册建筑师:(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57 (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设计周期日历日备注投标人:(全称、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5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57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明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57 三、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招标人响应内容偏离说明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无偏差。”57 四、投标保证金(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57 五、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 六、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 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现有职工人数等级资质证书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级:证书号: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数)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技术人员总数: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此表。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境外投标人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参照本表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57 (二)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建设单位(业主)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长度、宽度/高度)完成日期(年/月/日)主要设计人员情况……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分别附上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的复印件)。4、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57 (三)项目首席建筑师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本人主要设计成果1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567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首席建筑师:(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 (四)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 (五)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57 八、设计纲要九、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