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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中学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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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中学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ZC-2016-148招标人:重庆沙坪坝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代建业主: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徐建证书编号渝建招号审核人:何雨      证书编号渝建招号2016年12月15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8第六章图纸6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415 第一卷15 第一章招标公告大学城中学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TZC-2016-14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大学城中学已由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2015〕4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沙坪坝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建业主: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沙坪坝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沙坪坝区大学城U7-17-3/02地块。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中央空调主机、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嵌入式室内机、吊顶空调器、新风处理机、交换机、综合水处理器、膨胀水箱、空调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水泵、阀门、风机盘管、空调管道、液体管、风口百页等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两年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空调制造商投标要求:3.1本工程接受空调制造商单独投标或空调制造商代理销售商单独投标,并满足以下条件:3.1.1空调制造商投标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2)投标人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201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独立承担过1个全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供货或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业绩。(5)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15 3.1.2空调代理销售商投标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201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独立承担过1个空调系统安装或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业绩。(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5)具备上述“制造商投标要求①至④条”资格要求的空调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内容需包括所有产品,屋顶机除外)。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3.4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应在重庆主城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沙坪坝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 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7号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联系人方老师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3-电话023-传真023-传真023-2016年12月6日15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沙坪坝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7号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2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3-传真:023-1.1.4项目名称大学城中学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1.1.5建设地点沙坪坝区大学城1.1.6工程规模/1.2.1资金来源多渠道融资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中央空调主机、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嵌入式室内机、吊顶空调器、新风处理机、交换机、综合水处理器、膨胀水箱、空调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水泵、阀门、风机盘管、空调管道、液体管、风口百页等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两年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空调及质量检验、评定验收及施工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1.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5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空调制造商投标要求:1.1本工程接受空调制造商单独投标或空调制造商代理销售商单独投标,并满足以下条件:1.1.1空调制造商投标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2)投标人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必须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3)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201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独立承担过1个全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供货或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业绩。(5)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6)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1.1.2空调代理销售商投标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201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独立承担过1个空调系统安装或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业绩。(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5)具备上述“制造商投标要求①至④条”资格要求的空调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内容需包括所有产品,屋顶机除外)。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3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1.4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应在重庆主城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1.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注:投标人投标时应随身带以上资格条件资料原件(注: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资料只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的公章即可)由评委会查验,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的投标为废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或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2016年12月12日10:00时前自行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质疑、答疑区”匿名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内容。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在2016年12月14日17:0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质疑、答疑区”,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有二次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形式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疑补遗去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5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开标前三天发布)2.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按招标范围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价中考虑。不得低于市场实际成本进行报价,也不得进行不平衡报价。3.以下费用由中标承包商自行承担:(1)保证工程(含本工程、原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2)投标人施工的临时设施(含用地)等费用。(3)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水费、电费、孔洞开孔及填补、除渣清场、垃圾外运费。(4)完成全部伴随服务[包括:物流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吊装就位、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含:必要的备品备件)、验收、移交、操作人员培训及售后维保服务(含:24个月质保)等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相关费用。(5)在施工中保护施工区域及已完工的建(构)筑物的安全措施费用。办理市政、环卫、噪音、防尘等相关手续的费用(若需要)。(6)接受该项目其他施工单位提供的必要配合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施工配合费用。(7)投标人设施设备(装备)保险与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保险的保险费用。(8)各种设施设备(含:主、辅材)的制造、采购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全部管理费用、规费与税金等。(9)所有设备安装全含人工费。4.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和装配该设备所需的设计费、生产制造费、原材料费、各种外购配套的零部件、设备费、运费、设备装卸费、吊装费、设备仓储及保管费、现场搬运费、现场安装调试费、吊装及用脚手架费、穿墙打洞及修复费用、安装用水电费、15 临时设施费、总包配合费(即应交总包单位总包服务费)、安装调试人员的住宿及用水用电费、检验费、质保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税费、合理的利润、废渣清场费、工程验收费、安装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纠纷处置和对需方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等全部费用。设备应运抵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现场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材料市场涨跌、税赋增减、现场状况恶劣等,并将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中,漏报项目招标人不予支付。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中央空调主机、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嵌入式室内机、吊顶空调器、新风处理机、交换机、综合水处理器、膨胀水箱、空调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水泵、阀门、风机盘管、空调管道、液体管、风口百页等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两年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5推荐品牌:约克、开利、麦克维尔、日立、三菱、格力、海尔、美的同等档次或以上品牌6.投标货币为人民币。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3、投标保证金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大学城中学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15 户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户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699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4)户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但不限于以上资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文件,按招标文件本身要求执行,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3.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一正一副;资格审查部分一正一副;15 商务部分一正一副;技术部份一正一副;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袋中,密封并在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15 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委托代理人提供2015年1月-2016年10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社保号)含可查询网址,开标现场核验社保证明原件,收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项目授权投标代理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原因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需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在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15 上没有显示出或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的投标单位,当场退还其投标单位的所有投标文件,其余情况交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设有最高限价,公布最高限价;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同时按照开标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金的形式:提供同等金额保函。2、履约担保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3、履约担保金提交时间: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递交的,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计息。未按约定时间到帐的,经招标人报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履约担保金返还方式:履约担保按分阶段方式返还:全部完工经预验收合格后返70%;竣工验收后返30%;不计息。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5 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的招标人将以相同的形式和金额,并按第四章合同附件八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1]462号文计算,全部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给交易中心。10.3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为3.5万元,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4特别提示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后有投标人投诉,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2、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设单位按渝建发〔2013〕65号)文件精神要求:15 (一)建设单位应将实施平安卡管理系统纳入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平安卡管理系统。(二)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项目部实施平安卡管理系统,并运用平安卡管理系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10.5工程款支付1、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支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2014]25号文规定执行。2.施工单位工进场后1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设备订金(承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3、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当月实际产值进度的50%支付。4.工程经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80%。5.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2%;6.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五个月内审计局未抽审且工程顺利移交接收单位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5%。待项目质保到期10个工作内退还质保金。15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0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无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50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qjbjyzx.gov.cn)提交质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qjbjyzx.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四部分组成。3.1.1投标函部分一正一副(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2商务部分一正一副(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3资格审查部分一正一副(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1.4技术部分一正一副(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0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违反本章9.2条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4.5(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年限要求:2013、2014、2015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50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无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形式自行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0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0 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0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3、委托代理人提供2015年1月-2016年10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社保号)含可查询网址,开标现场核验社保证明原件,收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项目授权投标代理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原因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需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50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人有效期一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投标报价:40分(2)技术部分:45分(3)商务部分:1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1、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无50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投标总报价 40 分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按本附表3.2.1(1)规定的评分方法评分.5.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方法3.2.1(1)投标报价(A)(40分)投标总报价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 0.25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2)技术文件(B)(45分)技术文件(B)1、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20分。2、扣分条款: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5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以此类推,起评分扣完为止;3、加分条款投标货物相应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货物重要技术参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0条)要求的每条可加1分,最多加5分。4、具有领先的节能技术,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所投产品型号室外机基本模块(8HP、10HP、12HP、14HP、16HP)的IPLV值>8.0,同时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www.energylabel.gov.cn/50 )上正式公布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IPLV值平均值(每个型号计一次)8.5以上的得3分,8.0以上的得2分,7.5以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5、由于3-3#楼室外机组实际安装位置限制,考虑散热、安装、检修空间需求,要求投标产品实际安装数量最多的56kw室外机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占地面积最小的得3分,其次得1分,大于1.5㎡的得0分。6、投标人所投品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提供1个得2分。每增加1个加3分,最多得5分。(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7、风冷热泵机组投标型号130模块为二级能效,且COP≥3.37,满足得1分,最高得2分。(附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www.energylabel.gov.cn/)上正式公布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截图加盖制造商公章)8、投标产品技术保障(2分)从设备生产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技术保障措施(0-1分)投标产品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合理性(0-1分)9.施工组织方案(0-5分)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施工准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环境的保护措施和难点解决方案。(1)施工准备措施(1分)有施工准备措施的得0.5分,专家根据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适当加0-0.5分。(2)确保工程质量措施(1分)有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得0.5分,专家根据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适当加0-0.5分。(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分)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得0.5分,专家根据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适当加0-0.5分。(4)现场环境保护措施(1分)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措施的得0.5分,专家根据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适当加0-0.5分。50 (5)难点解决方案(1分)具有类似本项目安装调试经验,有针对本项目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分析、对本项目关键技术问题和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的得1分。3.2.1(3)商务部分(C)(15分)商务部分(C)1、投标人具备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得2分,没有得0分。)2、201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投标人承担过全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1个得1分,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得5分。(要求业绩为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标公示网上可查并提供可供查询的链接,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3、投标人拟采用空调品牌应具备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GMPI《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在役合格证书》,具有5个以上(含5个),得1分,不足5个不得分,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品牌获得中国质量奖,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6、售后服务5分:6.1售后服务,在原有售后服务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加2分(0-2分)6.2投标人公司在接到业主故障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得1分,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得0.5分,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得0分(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承诺)。6.3有详细维保措施,有能力提供相关维修保养服务的得1分。6.4投标人为所投品牌的经销商及特约维修服务站,维修人员具有制造商颁发的资格证书,得1分(需提供2014-2015年经销商资格证书和维修合同)。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C50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综合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分综合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综合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分综合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二章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0 (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综合评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综合评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0 附件A:废标条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三章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备注其他废标条款: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3、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补疑、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响应的则为废标。5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货物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概况1货物名称:2货物规格:3货物数量:4货物安装地点: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天。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至____________.8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价款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50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四、质量标准五、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招标文件及补遗(6)合同条款通用部分;(7)合同图纸;(8)投标文件及说明或澄清;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六、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保期内对货物缺陷承担维修责任。七、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八、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双方签章齐全后本合同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50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合同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除非另有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甲方系指_________(招标人名称)。1.2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1.3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1.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5合同协议书是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双方书面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7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1.8检验:指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并提供甲方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1.10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50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天”指日历天数。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计量单位及合同语言2.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本合同、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以中文书写。2.3如果合同文件或附件中使用了非中文的文本,提供该合同文件或附件的一方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文本,并应当按照翻译文本对该合同文件进行理解、解释和执行。如有中、外文不符的情况发生,以中文为准。3.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下述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招标文件及补遗(6)合同条款通用部分;(7)合同图纸;(8)投标文件及说明或澄清;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4.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5.技术标准和要求5.1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如果有的话)相一致。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见“合同专用条款”。5.2合同项下技术资料以下列方式交付:50 5.2.1乙方在交货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货物相符的中文或中英文技术资料1套及其电子文件(以光盘制作)1套给甲方:如目录索引、样本、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5.2.2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5.2.3技术资料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5.2.4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应于工程验收时一并交给甲方。6.图纸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图纸,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专用条款”。7.包装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担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7.2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名称;合同号;发货标记;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以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吊装点”等字样。7.3下列资料包装在设备的包装箱中:第一章装箱单1份第二章数量和质量证书1份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8.装运条件: 8.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8.2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承担。8.3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低于或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少交或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8.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50 9.合同标的及价格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货物及配件产品见合同专用条款。综合单价合同,见合同专用条款。此价格包含设备费、运杂费(到工地指定现场)、卸货费、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及调试费用(或安装调试指导费用)、保险费、质保期费用、增值税和其它税费。10.支付10.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0.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甲方出具的收货证明;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3)装箱单;4)发票;5)验收证书。10.3甲方将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11.交货11.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1.2乙方应办理货物从出厂至运抵交货地点这一段的保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1.3乙方应在货物全部发货后将a)合同编号b)商品名称c)数量d)毛重e)发票金额f)运输工具名称g)发货时间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及乙方。11.4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经甲、乙双方及相关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收货单后为收货完毕,收货单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交货检验完毕后,甲方即拥有合同货物及配件的所有权。11.5货物到达工地现场交货后至开始安装前(应为交付使用)的保管工作(包含自交货地点至存放地点,以及自存放地点至安装工程实施地点的运输)由乙方负责。在保管期间内,任何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11.6到货时间和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到货日期。具体要求到货时间见合同专用条款。50 竣工期即完成技术标准和要求约定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内容,验收合格为最后交货期。11.7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12.质量保证12.1乙方保证货物系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如标准不一致,则执行较高标准)上等的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保证货物全新且未曾用过,并在所有主要方面完全符合国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所要求的功能,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甲方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损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12.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12.3质量保证期: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移交甲方之日起24个月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的部件或损坏的部件(因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致损除外)。12.4关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的质量保障及其它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13.伴随服务13.1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3.1.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13.1.2提供货物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13.1.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13.1.4在制造商工厂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3.2乙方应提供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14.备件14.1备品备件要求: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0年内,保证备件的供应,乙方始终能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的备件。14.25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设备作正常运转及紧急救援所必须的工具及仪器。该工具及仪器必须是功能良好全新、未使用过的。15.检验15.1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检,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该合格证将作为乙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自检不应视为甲方认可及最终检验。乙方自检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合格证书中加以说明。15.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且甲方有权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对货物进行检查(包括进行破坏性实验),如检测结果证实乙方所供货物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因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15.3在货物制造期间,甲方或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可以随时赴乙方制造工厂(含主要设备供应商)检查与本工程有关的货物加工和组装工作。甲方的授权代表有权检查、试验及检验材料和加工工艺,检查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制造过程,要求乙方提交货物来源证明、产地证明及原始单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15.4货物抵达现场后的开箱检验,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清点检验。开箱检验时由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派员参加。甲方如果发现质量、品名、规格或数量与装箱清单及合同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未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乙方承认甲方的检验结果。15.5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甲方有权参与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并获取试验结果。16.调试与试运行16.1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16.2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具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所需的特殊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等。16.3试运行内容如下:(1)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2)运行和检测安全装置。16.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乙方颁发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是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的必要文件。(1)乙方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2)货物符合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50 (3)性能试验和系统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甲方认可;16.5双方确认,乙方应提供整装件(成品),甲方只对整装件(成品)进行检验验收,不接受一切组装件(半成品)的验收和评估。17.索赔17.1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若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安装存在问题,或由某种原因造成的货物和安装缺陷,包括内在缺陷及外部缺陷,甲方可向乙方随时提出书面索赔要求。17.2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或同时选择下列多种方式向乙方提出索赔。(1)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合同原价中受影响并已收取的部分、以成交价格偿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码头装卸费、保管退货以及完工延迟所需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2)免费调换有瑕疵的货物。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所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同时对所换货物的质量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在替换后并经主管部门收合格、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7.3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后,应尽快予以核实,经核实无误的立即予以更换或者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赔偿款,如乙方对甲方的索赔文件有异议,应于收到索赔文件后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的索赔没有异议。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18.延迟交货18.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18.2如果乙方拖延交货或逾期竣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每拖延一日,按照设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同时在超过二十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甲方选择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5日内,立即撤出现场,并支付甲方设备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1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19.不可抗力50 19.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当发生时,在一方通知对方后,由双方对合同的继续履行及后续处理,再进行协商。19.3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相关的履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0.争议20.1争议解决方式如果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20.2发生争议时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和乙方都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1.知识产权21.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1.2乙方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2.严禁贿赂50 如果甲方或乙方及其他与双方有关的人员给予或提出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小费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以达到下列目的或企图:(1)使该人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行动;(2)使该人员对与该合同有关的任何人员表示赞同或不赞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不被承认和认可,情节严重的甲方可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并不影响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按照合同所拥有的所有其他权益。23.保密与宣传条款23.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3.2不做与本工程有关的不实宣传。24.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25.违约责任25.1下列情形,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自书面通知书送达乙方时本协议终止。(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完成设备安装;(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5.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5.3如果乙方拖延交货或逾期竣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每拖延一日,按照设备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同时在超过二十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甲方选择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5日内,立即撤出现场,并支付甲方设备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25.4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故退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或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法律认定且有计算依据的事实另行追赔。26.破产50 若甲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能力,则乙方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甲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乙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若乙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能力,则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7.转让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8.变更指示28.1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对以下事项进行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交货数量;(5)乙方须提供的服务。28.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付款及交货期进行合理的调整,此时乙方应以优于中国市场的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7个日历天内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加以实施。28.3甲方保留变更交货时间的权利,如果甲方提出变更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照甲方提出的变更交货时间,按最短供货周期进行及时供货,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28.4乙方有义务随时跟进现场情况,提出合理交货时间,经甲方、乙方确认同意后,按批准的交货时间及时供货,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28.5如果甲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要求增加功能及其它要求,乙方应积极以优于中国市场的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29.合同修改如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30.通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发送方应在3日内将发送原件送达接收方。31.合同生效及其它31.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50 31.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无论双方发生任何分歧,乙方均应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即应及时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其他问题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31.3本合同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份数的约定见合同专用条款。31.4本合同的附件,以及对本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补充和改动均应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效力。50 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本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甲方所在地/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本合同组成部分。2、如中标人在其投标过程中,对上述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提出的技术偏离并填入《技术规格偏离表》,且为招标人最终接受,则有关偏离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纳入本合同。6.图纸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1)提供时间:(2)提供套数:9.合同标的及价格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货物及配件产品:编号及型号规格数量编号型号规格、品牌、产地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此价格包含按要求完成全部招标内容,即以“交钥匙”方式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整个空调系统(含:空调主机、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调试及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合同价格包括: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和装配该设备所需的设计费、生产制造费、原材料费、各种外购配套的零部件、设备费、运费、设备装卸费、吊装费、设备仓储及保管费、现场搬运费、现场安装调试费、吊装及用脚手架费、穿墙打洞及修复费用、安装用水电费、50 临时设施费、总包配合费(即应交总包单位总包服务费)、安装调试人员的住宿及用水用电费、检验费、质保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税费、合理的利润、废渣清场费、工程验收费、安装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纠纷处置和对需方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所有设备安装全含人工费,设备应运抵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现场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质保期结束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材料市场涨跌、税赋增减、现场状况恶劣等,并将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中,漏报项目招标人不予支付。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示范围内的中央空调主机、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嵌入式室内机、吊顶空调器、新风处理机、交换机、综合水处理器、膨胀水箱、空调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水泵、阀门、风机盘管、空调管道、液体管、风口百页等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两年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0.支付关于增值税发票要求:1、所有支付需承包方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工程款,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2、承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后最迟60内送达,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1、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支付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2014]25号文规定执行。2.施工单位工进场后1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设备订金(承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3、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当月实际产值进度的50%支付。4.工程经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80%。5.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2%;6.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五个月内审计局未抽审且工程顺利移交接收单位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5%。待项目质保到期10个工作内退还质保金。11.结算原则: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包括了承包人在合同中承担的全部义务(即为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承包人被认为已完全理解并确认了综合单价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50 ①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合格工程量。②除(三)第一条外无论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量差大小,子项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③缺项结算原则:当实际实施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时,应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三)、新增或工程变更部分的结算原则1.当增减内容在清单中有对应项目或参照项目时,则按照或参照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价.,若投标清单综合单价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综合单价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按照(或参照)投标时最高限价进行计价,其下浮比例按投标时投标价与编制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清单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标准:《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等结合渝建发〔2016〕35号文配套文件结合编制,(1)人工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2016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与人工基价价差的80%进行调增;人工费调整已包含渝建发[2013]5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所述价差,不再另行调整。(2)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最终的材料价格以财政评审为准),以上价格含材料原价(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3)管理费:按按取费标准的50%计算。(4)利润:按取费标准的50%计算。(四).措施费50 组织措施费按投标报价费率计算,但该费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费率,否则按规定的费率结算,结算时组织措施费按实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五)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并结合“渝建发〔2016〕35号”文之规定合格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未发生的不计取。(六)规费: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七)税金:结合渝建发〔2016〕35号文,按规定费率计算。(八)、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渝建发〔2014〕26号文并结合“渝建发〔2016〕35号”之规定标准计取。(九)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均图纸为依据,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且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的合格工程量做为结算依据。(十)合同范围内,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实施的项目应办理减少变更减少。若应该变更减少的项目在结算送审中未扣减,按应该扣减工程量的1.2倍扣减。(十一)依法被审计局抽审的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局审计金额为准。(十二)本项目结算送审如审减在5%以内(含5%),由业主承担评审费用(包括基本收费和审减效益费);如审减超过5%,则评审费中的全部基本收费由业主承担,评审费中的全部审减效益费由承包人承担,评审费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十三)下浮比例:按照中标价与公布的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计算(业主认质认价材料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下浮)。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交货时间:日历天,其中:“到货期”(即:接到招标人书面提货通知后空调设备主机到达指定地点的时间跨度)为日历天,“系统安装调试工期”为日历天。交货地点:20.争议21.1争议解决方式50 本工程的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采用如下第(1)种方式:(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1.合同生效及其它31.1合同份数:共壹拾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31.2工程竣工验收保函失效。31.3中标人安装所需的水、电由招标人协调接口,按实计量(计量器具由中标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其它有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50 50 第六章图纸67 第三卷67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技术要求:直流变频多联设备及风冷热泵机组主要技术要求:1、投标品牌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关资料,依据提供以上证照副本清晰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2、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本次投标的多联机设备为国内一线品牌(格力、海尔、美的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的全直流变频中央空调,与投标的风冷热泵机组为同一品牌。★4、单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正偏离≤3%;★5、多联机设备所用压缩机必须全部采用进口直流变频涡旋式压缩机,应提供报关单。6、多联机室外机内的压缩机具有内部油分离技术,确保室外机间的油平衡(并提供相应专利证书)。7、多联机空调设备确保夏季制冷和冬季制热效果,并能在下列温度条件下正常运行制冷室外运转温度≥53℃时,仍然能够制冷;制热室外运转温度≤-22℃时,仍然能够制热;8、多联室外机采用高精度控制变频器,控制频率精度可以达到0.01rps,可实现15rps启动到最大输出频率无极变频,可实现整套机组的节能功能,全面提高舒适度;9、为响应政府节能号召,方便系统节能管理,在不需增加任何设备的前提下,只通过多联机室内机线控制进行制冷、制热温度锁定,避免能源过度浪费;10、具有领先的节能技术,多联机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11、为保证良好的散热效果,多联机空调室外机出风静压最高不低于81.8Pa;12、多联机及风冷热泵机组均采用R410A环保冷媒设计。13、多联室外机风扇电机采用直流变速电机,风扇可根据系统运行压力变化无级变频调速,可实现0到70Hz以上范围进行无级变频调速,配合压缩机的无极变频,可减少发生故障,保障压缩机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靠性;14、多联机室外机压缩机具有二级双重油分离,不低于四级油量保护,油分离效率不低于99%;15、多联机室内机电子膨胀阀采用精确控制室内温度技术,控制压缩机的频率,可以自动调节冷媒流量,使冷媒分流均匀,室内温度波动控制在设定温度±0.5℃范围内,营造舒适空调环境、享受舒适空间;16、多联室外机具有夜间静音运行功能;★17、多联机空调室外机节流方式采用多个电子膨胀阀、多个压力传感器控制,实现空调机组高效、稳定持续运行,使冷媒得到更合理利用、可以让使用空调的整体环境更加舒适;18、具有负荷均分功能,提高换热效率。67 19、为保证本工程多联机的设计使用效果,多联机产品室内外机的设计配管最大单管长度≥190米,室外机在室内机上方时最大落差≥85米;20、具有多种保护功能,保证系统安全运行;21、多联机空调设备具有二级过冷却循环技术,便于提高空调制热、换热效率及制冷效果能力,二级过冷度最高≥28℃;★22、多联机空调应具有抗老化功能,并提供具备检测资质、资格的部门颁发的室内机壳体抗老化检测相关信息资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23、制造商投标品牌在重庆地区有工业园、备品备件库,承诺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上门服务;24、多联机外机360°出管连接方式,便于安装;25、多联机组具有自动寻址功能、一键试运转功能、不停机维护功能;26、多联机及风冷模块机组具有掉电记忆功能;★27、为提高室外机的散热效果,多联机所有单模块室外机须有先进散热效果,且可以实现四面回风换热设计,使运行风速更匀速自由、换热、散热更充分,效率高、效果好也更节能;28、本次项目需求的全直流变频多联机和风冷热泵空调室外机必须采用模块化组合,多联机24匹及以上大容量机组必须可以在现场进行模块组合连接,互为备用★29、风冷热泵机组采用进口高精度电子膨胀阀进行节流,应提供报关单。30、风冷热泵机组具有防冻功能。注:以上★各点须提供相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余各点须提供相关机型公开发行的彩色样本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评分依据。67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7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67 投标函部分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67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3、委托代理人提供2015年1月-2016年10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社保号)含可查询网址,开标现场核验社保证明原件,收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项目授权投标代理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原因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需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7 二、招标文件确认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年月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面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67 三、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定价)元,】的投标总报价,到货及安装时间(满足/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修补项目的任何缺陷,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4、如果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专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项目经理由担任。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67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部份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67 商务部份目录格式:1、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2、商务偏离表(格式自定)注:以上目录不要求先后顺序但必须包含如需增加由投标人自行编制67 资格审查部份(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份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67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格式资格审查材料目录投标人:(盖投标人公章)序号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备注1招标文件确认书必备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必备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必备4投标人安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必备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备6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必备7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直接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必备8制造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必备9制造商ISO9001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必备10制造商ISO14001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必备11OHSAS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复印件必备12业绩要求(包含制造商业绩证明以及投标商业绩证明)必备1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年限要求:2013、2014、2015年)必备14其他注:资格审查部份目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格式顺序进行编制否则废标6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其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7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部份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67 目录(一)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响应,格式自定)(二)招标空调设备与投标空调设备技术规格差异表(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响应,格式自定)(三)产品样本(四)售后方案及承诺(五)施工方案(六)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格式自定)注:以上目录不要求先后顺序但必须包含如需增加由投标人自行编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