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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44:30 发布

HROP-001-考勤管理制度-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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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R/OP-001-2011文件名称:考勤管理制度版本:A/0更新日期:2011年12月19日制定部门:人事行政部实施日期:2011年12月25日制定人:审核人:批准人:一、总则考勤管理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之一,是员工薪资计算、人员考核的依据标准之一,相关违纪认定的部分条款及《员工手册》是本规定的参照标准。二、工作时间1、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公司有权依据员工的岗位和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排班时间。2、公司实行每天七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日六天。工作时间为8:30-17:30,用餐时间为11:30-13:30。4、人事行政部每月出具考勤异常情况表,报领导审核,并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部门员工考勤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并确认,考勤表由人事行政部备档留存。三、打卡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2、上下班忘打卡者,需写明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与人事行政部备案,每月只有两次机会。超过两次,按当日旷工处理。四、迟到、早退等处理1、员工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刷卡,视为迟到;当天最后一次刷卡记录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一次扣款10元;超过含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出于人性化考虑,每月迟到10分钟以内两次不扣款。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按事假半天处理。2、旷工处罚标准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三倍标准处罚;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或者月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含7个工作日)的,按规定处罚后,给予辞退处理。3、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等,须持相关文件或通知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手续,人事行政部做出考勤核算工资。4、员工考勤严格按考勤卡记录时间核算,刷卡时发现考勤系统未及时读取数据,员工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五、加班管理1/4 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尽可能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任务完成。如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可安排员工延时加班,但应当及时安排员工等量时间的补休或核算加班费。1、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属公司行为的工作延时,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注明加班人员、加班时间及加班事由等,报请人力资源部签字审批,方可安排加班,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临时突发性事件处理,可在次日上班后两小时内补办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加班单作为安排员工等量补(调)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并由人力资源部签字留存。2、调休员工调休需提前1天填写《调休单》,由部门负责人及总裁签字,人力资源部签字留存。员工加班调休须在2个月内予以安排。公司将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员工调休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时的,不属于加班范畴。六、休假管理员工休假需提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报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档留存。请假必须经领导核准后方可生效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1、年假员工入职连续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带薪年假,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员工须在当年年初填写由人事行政部发出的《全年年休假计划表》,根据填写时间,合理安排年休假。当月休假休须提前七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人事行政部及总裁审批。部门负责人休年假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年假可分开使用。当年的事假可首先用等同时间的年假冲抵。在法定假日前后及其他业务繁忙期间原则上不准休年休假。年假以调节员工身心健康为目的,对当年未使用的假期,公司不予转移到下一个年度使用。2、事假员工因遇重要事情需本人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但需提前1天知会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突发事情,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于当日以其它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恢复上班当日到人事行政部补办请假手续。试用期、实习期内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正式员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因产假引起的事假除外)。事假扣款=日工资×事假天数。2/4 员工事假单次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遇节假日不顺延。批假权限:事假2天以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2天以上报人事行政部,并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报公司领导批准。3、病假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休养,可申请病假。请病假须于当天上班后30分钟内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补假手续,并出具市级以上医疗单位病假证明、本人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就诊,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告知人事行政部,于次日上班时持本人就诊单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急病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可在当日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告知人事行政部,于病愈上班第一天持病休证明到人事行政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处理。员工因患大疾病需连续治疗、休养超过1个月的,凭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人事行政部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工作年限5年以上,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工资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医疗期满后,如本人不能复岗工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员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处理。员工如在病假期间为其他机构服务,一经发现,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0天(含),不享受当月绩效奖励。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按月扣除当年绩效年终奖励,不满1月按1月计算。批假权限: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报人事行政部批准;3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病假,需报公司领导批准。4、婚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需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凭结婚证明,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可给予3天婚假。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可享受10天的晚婚假。若休息日与婚假重复,休息日计入婚假天数。如配偶在外地,凭有关证明,可给予路程假。5、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节假日);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女员工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并提交预产期证明。符合国家政策流产的,公司按国家政策给予休假并按病假处理。员工如因特殊原因,提出提前休产假,或产后继续休假,经过审批,公司将按照事假处理,且不超过婴儿哺乳期,期间不保留原岗位编制。已婚女员工孕期检查,经医院证明,不记入各类休假。3/4 产假由人事行政部批准,产假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丧假员工遇直系亲属去世,如(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等,公司可给予3天带薪丧假。7、工伤假员工因工伤需治疗、休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病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8、探亲假此假期仅限因工作需要,被公司调离原任职岗位到新岗位(非父母、配偶所在地)工作的员工。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探亲假(不含往返路程假、含休息日),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七、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人事行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