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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37:05 发布

妇幼保健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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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考勤制度一、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考勤管理由院办公室负责,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考勤。二、科室主任应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如实反映本科室考勤中的问题,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凭证,及时汇总与报告科室考勤结果。三、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日抽查、周巡查,月考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四、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前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五、事假规定:1.职工遇事需要在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等方式请假,并填写请假表。2.职工请假3天内,由分管院长审批;4天以上由院长审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3.因加班、代班、顶班等原故积存下来的补休假应在当月补休完,不准累积;过期予以作废。4.职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5.凡请事假者,按日扣发效益工资10元。保健费按日扣。当月请事假累计超过3天(不含3天)的扣发本月的奖金,年度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请事假外谋职业营利者,按旷工处理。6.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逝世,可请3天带薪事假;旁系亲属丧亡可请1天带薪事假。六、病假规定:1、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2.职工休病假3天以内分管院长审准,4天以上须经院长审批。3.休病假者均须由办公室负责备案,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假期时间。4.职工休病假7天以内(包括7天),按日扣发5元工资。保健费按日扣发。凡请病假8-15天者,扣发本月的奖金。再超出者按15天为单位加扣一个月的年终奖金,病假超出年度累计30天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七、迟到、早退、脱岗规定:1.上班时间超过8点整视为迟到;2.提前离岗5分钟以上为早退。3.工作人员擅离职守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视为脱岗,按迟到、早退等同处理。4.迟到、早退、脱岗累计每月3次,经院领导批准同意给予,超过3次(不含3次)每次扣罚5元。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每月6次以上者,年度考评视为不合格。八、存班的规定:因医院的正常工作安排和节假日值班而发生的存班,可以串休,年末结清。九、旷工规定: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3.无故不到岗位,或者不请假不到岗位,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位视为旷工。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位视为旷工。4精品文档交流 5.被公安部门拘留视为旷工。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视为旷工。7.旷工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旷工5天以内(含5天),按日扣发效益工资20元,旷工5天以上取消当月年终奖金,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十、婚假和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注:凡是由县卫生和计生局以上部门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按照我院考勤制度处理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当月的年终奖。本制度从2015年12月8日起执行篇二:龙井市妇幼保健院考勤制度龙井市妇幼保健院考勤制度一、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考勤管理由院办公室负责,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考勤。二、各科室主任应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如实反映本科室考勤中的问题,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凭证,及时汇总与报告科室考勤结果。三、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日抽查、周巡查,月考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四、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前须经本科室主任同意。五、事假规定:1.职工遇事需要在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需超假期时,假满前也应提前办理续假。科主任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医院业务者,医院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2.职工请假2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5天(含5天)由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由院长审批。副院级干部、科主任、护士长以及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请假一律由院长审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3.因加班、代班、顶班等原故积存下来的补休假应在当月补休完,不准累积;超过三天或当月无法补休者,须报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与相关部门予以及时的调休。特殊情况者,经院长批准,可以薪销假,每日60元。4.职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5.凡请事假5天以下者,按日扣发效益工资10元。凡请事假6-15天者,按实际事假天数扣发当月日平均效益工资。凡请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效益工资,并按15天为单位加扣一个月的年终奖及岗位津贴。年度请事假15天以上或4次以上者,取消年度优秀评选资格。请事假外谋职业营利者,按旷工处理。6.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逝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可请3天带薪事假;旁系亲属丧亡可请1天带薪事假。路程超过200公里者,可请路程假。六、病假规定:1.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2.副院级干部、科主任、护士长以及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请病假一律由院长审批。3.职工休病假2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5天由分管副院长审准,5天以上须经院长审批。4.休病假者均须由办公室负责备案,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假期时间。4精品文档交流 5.职工休病假7天以内(包括7天),按日扣发10元效益工资。凡请病假8-15天者,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当月日平均效益工资。凡请病假15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效益工资,并按15天为单位加扣一个月的年终奖及岗位津贴,取消年度优秀评选资格。七、婚假规定:1.达到法定婚龄的职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职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15天。3.婚假须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4.婚假期间奖金、福利照发。八、产假规定: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产假为18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3.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30天。5.产假须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6.产假期间岗位津贴、效益工资和年终奖按病假处理。九、年休假规定:1.职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0(含)-19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请事假、病假者,须先用年休假冲销。2.每年一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3.由办公室制作《职工年休假安排计划表》,以科室为单位,每年2月底以前作出职工年度轮流休假计划,报办公室备案。年休假原则在11月以前休完,科室每月年休假者数额控制在以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为宜。4.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年假者,经院长批准后可转到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补休完毕。5.年休假期间一切奖金福利照发。十、迟到、早退、脱岗规定:1.上班推迟到岗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为迟到;2.提前离岗5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为早退。3.工作人员擅离职守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视为脱岗,按迟到、早退等同处理。4.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3次、或年12次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月6次、或年24次者,年度考评视为不合格。十一、旷工规定: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3.无故不到岗位,或者不请假不到岗位,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位视为旷工。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位视为旷工。5.被公安部门拘留视为旷工。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视为旷工。4精品文档交流 7.旷工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旷工5天以内(含5天),按日扣发效益工资20元,旷工5天以上取消当月津贴、效益工资,矿工10天以上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龙井市妇幼保健院二○一二年三月一日篇三:医院考勤工作管理制度睢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医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院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1、每周一到周五实行签到制度,负责考勤的值班人员应在上班时间提前30分钟监督签到。每天的签到表必须由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签字后交到院办,院办每周汇总一次。2、全院行政班人员一律参加签到,各科室行政上班人员如有变动,每周五将下周变更名单报院办公室,以便更改,如不报变更者,继续按照原来签到名单签到。3、行政班人员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人员来到后,必须到院办销号,凡是不到院办销号的一律按旷工处罚,并免除当天待遇。4、院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考勤情况予以公布,通报全院。5、院内将成立监督小组,不定期将巡查科室,发现脱岗、串岗、早退、旷工等现象,将严肃加重处理。6、参与考勤的人员,必须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需请假,请提前一天将请假条交院办备案,凡不交请假条者一律按照制度执行。【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4精品文档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