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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13:36: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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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省办所有销售人员的考勤管理。三、出勤管理1.出勤要求:省办所有销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前往办事处上班。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及调休等以公司发文通知为准)。上下班时间:9:00—18:00,午休时间问12:30—13:30。3.签到及签退A.销售人员需要通过手机现场管控功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勤,上班提交签到,下班提交签退;B.考勤地点系统自动生成,每个办事处需要提交办事处所在的具体地址,系统自动根据考勤地点判断销售人员考勤地点是否有效;C.销售人员如无外出拜访计划,则应在办事处办公,处理日常事务,如当天外出拜访,则需填写拜访现场记录,作为考勤依据,如无以上情况且无考勤记录的,当日记为旷工。四、销售人员必须保证公司所配发含有手机号的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如出现以下情况,视同旷工处理:1.因手机功能性问题无法开机的,需以其他通讯方式及时告知大区经理,并留下备用联系方式,否则视同旷工处理;2.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拒接公司其他员工所打的电话,如因工作状态中不方便接听的情况,须在30分钟内回复并进行情况说明,如未接听且事后未按要求回复,视同旷工处理;3.销售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回复电话,不得请经销商或别人代回电话,如若违反,视同旷工处
理;1.出现以上情况的违纪处理:A.出现一次不接听且不回复的情况视同一般违纪情况,同时给予口头警告处理;B.30天内出现二次不接听且不回复的情况视同重大违纪情况,同时给予书面警告处理;C.30天内出现三次不接听且不回复的情况视同严重违纪情况,公司有权对该员工进行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一、请假1.销售人员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单”并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大区经理,经事前批准,方可请假;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立即电话告知大区经理,说明缘由,并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3.病假应在康复上班后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请假依据,否则按照事假处理。二、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视同旷工半天;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A.当月旷工一天(含累计)的情况视同一般违纪情况,同时给予口头警告处理;B.当月旷工二天(含累计)的情况视同重大违纪情况,同时给予书面警告处理;C.当月旷工四天(含累计)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的情况视同严重违纪情况,公司有权对该员工进行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三、考勤统计每月1号至31号作为当月考勤周期,由人力资源部每月按考勤系统的记录进行统计经由分管的大区经理确认后,编定月度考勤表,作为固定工资发放依据。四、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生效;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