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制度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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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27:54 发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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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003文档版本:VI.0考勤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日期:批准: 文件更改记录序号更改内容更改人审核人更改日期版本号 目录的:二.适用范=.内容:3第一条考勤规定3第二条假别3第三条请假手续4第四条缺勤规定4第五条附则 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三内容3.1考勤规定3.1.1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40个小时,实行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工作制(国家节假日除外),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o如有上班时间变动以项目班表为准。3.1.2考勤方式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各打卡一次。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应报备至人事行政部。5)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至人事行政部报备,否则视为缺勤。3.1.3人事行政部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3.1.4人事行政部于每月6日前汇总当月考勤并张贴于公告栏处供员工核对。公告张贴满2个工作日,视为员工已经确认本人上月考勤无误,人事行政部据此核算该员上月出勤薪资。3.2假别3.2.1病假员工请病假超过半天以上的,必须出具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单原件,1天以上的还需同时提供病历原件,否则视为事假。1)带薪病假: 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之后,每日历年可享有6天带薪病假。不足1年,按在职月数折算;折算办法如下: 当年可享有带薪病假(H)二6天*8小时/12个月*当年工作月数2)扣薪假期:不符合带薪病假,将按扣薪病假计算:(基本工资(保底工资)/当月总计薪日/8小时*20%*病假小时)。扣薪病假期间不享受任何补贴。(参考文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3.2.2事假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3)事假扣除部分计算方式:(基本工资/总计薪天数*8小时)*事假小时数。3.2.3有薪节假日1)公司规定安排的休息日。2)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3.2.4婚假1)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申请婚假;符合晚婚年龄时,可申请晚婚假。婚假必须连续享用,逢公休日不顺延,逢法定节假日可顺延。2)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年龄: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3)员工申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请假单之后。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日期之后O4)江苏省规定婚假3天,晚婚延长10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5)婚假需要至少提前1个月进行申请。婚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00%计发,不影响相应津贴。6)婚假应该在结婚登记1年内享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假。3.2.5产假已婚女性员工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下怀孕可申请产假,并附有医院签发的有效证明。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内的女性员工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对晩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产假需提前3个月申请,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3.2.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3.2.7丧假1)如果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员工可享受3天丧假。2)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员工基本工资100%计发。各类津贴照常发放。3)丧假需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需至外地料理丧事的,公司可以适当给予路程假。3.2.8工伤假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3.2.9法定节假日人事行政部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提前发出休假通知。3.2.10年假1)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有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2)年假天数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在不影响公司的运营的前提下,各部门应考虑员工的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的年假。4)年假按日历年计算,当年未用完的年假可累积至次年使用,但必须在次年6月30日前休完。次年年假不得提前预支享用。5)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b.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d.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3请假手续3.3.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3.3.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3.3.3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当天完成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3.3.4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3.3.5审批权限1)经理级5天(含)之内,总经理审批,报人事行政部门备案。5天以上,须审批至董事长。请假至少提前10天进行申请。2)主管级、专员级5天(含)之内,须部门负责人审批。5天以上,须总经理审批。请假至少要提前一周进行申请。3)—线员工3天(含)以下,须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15天(含)内,须经总经理审批,15天以上须董事长审批。15天以下的假期提前3天申请;15天以上的假期提前一周申请。3.4缺勤规定3.4.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不扣款;5分钟以上扣款10元/次,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迟到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3.4.2旷工扣款规定: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的三倍扣款。 3)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给予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3.4.3其他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规定或有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四附则上列事项若有未尽之事理,由公司管理层会议协商后修订之,并列入规定。以上相关规定呈权责人员核准后实施,修订或废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