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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18:33 发布

杏林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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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大杏林人〔2017〕3号杏林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填报考勤月报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日常考勤管理,使学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学院两地、多校区运行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学院根据教职工岗位性质,分为行政管理岗和教学实验岗;按照工作所在地,分为南通校区和启东校区。二、学院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按照《南通大学教职工考勤与假期待遇的暂行规定》执行。三、因需请假的教职工,根据其岗位性质、工作所在地按以下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1.行政管理岗位个人从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杏林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请假单》(附件1),经所在校区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启东校区工作人员交杏林学院(启东)管理办公室,南通校区工作人员交院组织人事处。2.教学实验岗位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院教学实验岗位人员目前委托南通大学各专业学院培养,并代为管理和考勤。我院教学实验人员须服从南通大学专业学院管理和安排,并按要求参加其组织的活动。因个人原因需请假者,请下载并填写《杏林学院教学实验人员请假单》(附件2),报专业学院审批。如杏林学院工作与专业学院安排在时间上出现矛盾时,确须参加杏林学院工作,请下载并填写《杏林学院教学实验人员因公事务请假单》(附件3),经杏林学院审批后,加盖院人事部门印章,交专业学院。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年6月13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办公室017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杏林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请假单(此联由杏林学院留存)部门姓名性别请假日期销假日期请假原因:请假人(签字):                           年 月 日杏林学院行政管理人员请假单(此联报学校人事处)部门姓名性别请假日期销假日期请假原因:请假人(签字):                           年 月 日所在校区杏林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杏林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意见:院领导(签字):年 月  日杏林学院意见:公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南通大学人事处意见:公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主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杏林学院教学实验人员请假单(此联由专业学院留存)部门姓名性别请假日期销假日期请假原因: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专业学院审批意见:公章审批人(签字):年 月  日杏林学院教学实验人员请假单(此联交杏林学院留存)部门姓名性别请假日期销假日期请假原因: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专业学院审批意见:公章审批人(签字):年 月  日杏林学院意见:公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主管校领导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杏林学院教学实验人员因公事务请假单(此联由杏林学院留存)部门姓名性别请假时间请假原因(须为杏林学院工作需求及内容):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杏林学院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字):年  月   日杏林学院教学实验人员因公事务请假单(此联交专业学院留存)部门姓名性别请假时间请假原因(须为杏林学院工作需求及内容):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杏林学院审批意见:(人事部门印章) 审批人(签字):年 月 日专业学院接收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