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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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06:23 发布

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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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为便于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考勤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假期种类及审批权限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半天以内,由当天值日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3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女双方均为晚婚,且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第一胎24岁)的,15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5、公假:教师参加学校安排的或经学校同意的活动,一律按公假处理。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一律凭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并经分管行政校长同意后到教导处请假。在合肥市内参加活动,3天以内的一律自行调课。(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凡未经学校批准参加脱产学历教育或学习与本岗位不对口的专业,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一律视作事假)二、缺勤考核     1、每天上下午考勤,采用签到制。上班、下班以铃声为准,值日领导、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岗。铃声响后进校即为迟到,迟到超过半小时作半天事假处理;放学铃响后,才准离开学校。若遇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等另行处理。      2、上班时间不得外出,确有事必须到校长室请假后,才可离校,并及时登记,若超过两小时作半天事假处理。每月中途外出超过三次(看病除外),一律视作早退,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3、各科教师必须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及其它教研活动,由各备课组、教研组长负责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故缺席者以旷工处理。中途离校未请假、登记,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4、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其它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故缺席者以旷工处理。      5、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6、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7、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8、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