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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6 18:34:3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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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仓库管理制度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2餐具清洗消毒程序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热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4.餐具消毒应做到下列要求:热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钟。远红外120度℃,15~20分钟。。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食品原料采购登记制度 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登记制度:一、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辅料时,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每次采购食品原料必须逐一登记。包括日期、品名、数量、质量、购买地、出售人姓名等.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八、食堂负责人对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严格验收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食堂。3卫生检查制度为保障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创造洁净卫生的食品加工和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不文雅的行为。 二、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衣冠整洁。炒菜、运送饭菜、售饭菜必须戴口罩和手套。 三、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始终保持用具、工作台、工作帕清洁无油污,摆放整齐。地面、地沟、沉淀池冲洗干净,确保无蚊蝇、无蟑螂,无鼠害,无异味。 四、所有工具、用具必须生熟分开,不用时要加盖防蝇防尘设施。 五、每天定时清洁操作间、储藏间和餐厅。保持门、窗、地面、瓷砖干净。清洗池干净无油污。墙角、电扇无蜘蛛网。 六、食堂卫生检查和管理工作由食堂负责人全面负责,责任到人。 七、每餐结束,要将食堂内外打扫干净。操作间、餐厅要用消毒液或紫外线定时消毒。 八、每周末,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大扫除。尤其是要注意擦拭抽油烟机、冰柜,杜绝出现卫生死角。 九、每天由食堂负责人检查卫生执行情况,每周组织专人对食堂卫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记录存档。
4原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五、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人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6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7烹调制作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8食品冷藏冻库管理制度一、 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分隔存放,生熟严格分开。二、 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三、 食品做到先进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或冷库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得放入冰箱或冷库。9食品中毒报告制度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或放心店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食堂、食品商店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合同。四、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五、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品商店营业期间,至少有一名销售人员在位看守,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六、学校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七、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八、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可立即责令其整改: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4、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5、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九、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十、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10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目录1.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2.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33.学校食堂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44.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55.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66.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77.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8
8.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99.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010.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处理、报告制度…11-12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2、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承包经营的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3、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4、学校食堂应当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5、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6、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否则不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7、餐饮业经营者必须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8、应当定期检查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9、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10、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好现场,及时(1小时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1、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三定一保(定人、定物、定时间、保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责任区,食堂外3米以内列为清洁区,保持干净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桌面、椅子、传递食品的窗口应无油渍、灰尘等现象。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6、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7、餐厅服务人员工作前后用肥皂及流动的清水洗手,外出办事须脱下工作服、帽。8、餐厅服务人员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9、餐厅服务人员患“五病”及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调离岗位。学校食堂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3、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6、熟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7、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清洗餐饮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2、餐饮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不得减少任何环节。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再将餐饮具、用具内的食物残渣和油污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最后将餐具置于另一洗涤槽内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干净。4、洗净后,凡能用蒸煮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进行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在120℃保持10分钟以上。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一般为含氯消毒剂)浸泡进行消毒,消毒剂用量及作用时间按说明书。
5、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已消毒的餐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能用毛巾、餐巾擦干,避免二次污染。6、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7、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1、学校应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冰箱温度控制在0℃-6℃之间。2、食物留样每一品种不少于100g。3、食品留样后立即加盖密封(或用保鲜膜密封),在留样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4、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以上,时间到后方可倒掉。5、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6、建立食品留样台账,做好每餐留样登记,备查。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1、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并做好记录。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4、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5、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霉变。7、设置的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8、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9、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堂粗加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2、加工前认真验收原材料是否符合卫生质量要求,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4、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6、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具,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7、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去皮处理的,去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具,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8、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泔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泔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9、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营业执照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5、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6、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7、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8、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9、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面食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制作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3、熟制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面食制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操作前必须仔细洗手,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制作食品。5、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6、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7、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处理、报告制度1、学校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报告制度。2、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1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4、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5、初步报告内容:学校名称、详细起点、发生的时间、人数、主要症状、事件经过、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电话等。6、食物中毒事故分级:(按严重程度划分)(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7、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2)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6)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7)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8)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9)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5、污物桶必须加盖;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足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一、 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 长:郝庆娟 成 员:李祖华 黄国红 刘忠英 韩青 郭欣 魏媛 马洪宇二、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三、 具体措施及责任1、组织抢救工作由韩青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2、由黄国红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电话3、由郝庆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4、由马洪宇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5、由郭欣、魏媛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郝庆娟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 手机:13920459556 天津市西青区实验小学 2008年3月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必须到市疾病防控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半,视为无证;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