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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4 14:48:58 发布

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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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及要求工作时间负责人1.学院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报教务处;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系(专业)、所(研究)和室(实验)负责人确认,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第七学期(11月下旬)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2.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单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选题,形成汇总报表报教务处;系、所、室做好准备工作第七学期(12月)学院教务人员、系所室负责人3.教师动员:学院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指导教师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准备开题第七学期末(1月)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4.学生动员: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第七学期末或第八学期第1周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5.开题:学生每人作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各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检查第八学期第1—2周指导教师、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6.中期检查:各学院教学院长、系、所、室负责人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汇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第八学期第10—12周系所室负责人、学院教务人员、教学院长7.评阅:学生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学院组织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论文第八学期第13—14周指导教师、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8.答辩:学院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答辩;学院抽查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教务处组织抽查第八学期第15—16周指导教师、系所室负责人、学院教务人员、教学院长9.归档:根据学校规定做好论文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的归档工作;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教务处。第八学期末学院教务人员、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10.总结:各院(系)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成绩汇总、工作总结、质量分析、选题分析)报教务处开学后第2周系所室负责人、教学院长、学院教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