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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4 14:48:52 发布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流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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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规范化操作流程为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明确火场职责,保障扑救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现科学指挥,及时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的目标,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设立规范》,结合我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操作流程。一、火情报告发现火情,起火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在组织队伍进行扑救的同时立即向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随时上报火场最新动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首先向火情发现人员询问火场基本信息,包括:烟柱大小、颜色,火场风力、风向、温度,火情发展态势,确定火场坐标。2、立即向当日值班主任、处级带班领导报告。3、通知公安森保部门赴火场调查火因。4、通知距火场最近的靠前驻防队伍,立即出动,赶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火情后,要立即投入扑救7 ,控制火势蔓延。5、将火情基本信息报告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内容为:发现方式,发现时间,火场坐标,所属林场,烟柱大小、颜色,火场风力、风向、温度,火场林相,植被类型,地型地貌,出动队伍人数,带队领导等。上报时间应在发现火灾后的10分钟内报到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否则视为迟报,如果不报,按瞒报处理。6、通知火场督查人员赴火场执行火场督察任务,督促检查扑火进度、执行火场命令。二、兵力调动本责任区的专业扑火队伍首先进入火场,然后调动本战区的森林部队、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本战区其它县区局专群扑火队伍参战。当调动专业队伍和森林部队时,必须同时调动配属相应的后备森林消防队负责火场清理看守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按照“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的原则,首次调兵必须达到300人以上。2、坚持就近调兵的原则,首先调动专业队伍和森林部队进入火场。有森林部队、消防部队和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驻防的县区局可直接调动参战部队,边调动边报告。3、不论本区域扑火还是外援扑火,调动专业、半专业还是后备森林消防队7 均要有1-2名熟悉森林防火业务,具有扑火指挥经验的处级领导带队,可视队伍人数多少相应增加带队领导人数,一次调动300人的外援队伍,应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带队。4、外援扑火时,接到地防指的扑火命令后,必须立即执行。按照地防指命令规定的兵力数量、类型,足额派出队伍(不含司机、报务员等后勤人员数)。虚报扑火人数者,将追究县区局主要领导和带队领导的责任。队伍出发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地防指报告队伍出发时间,队伍类型,带队领导。5、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接到扑火调兵命令必须在10分钟内出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出发,后备森林消防队伍(群众队伍)必须保证白天1小时内,夜间2小时内出发。今后,地防指将根据队伍出发时间和规定行进速度,确定队伍应到达火场时间,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贻误扑火战机,严肃追究带队领导的责任,并以此作为对县区局防火工作的一项主要指标进行考核。6、调动森林部队和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同时要按1:2的比例调配后备队伍(群众队伍)一同进入火场。7、外援队伍可以采取分批次出发的方式调动队伍,每100人的外援队伍应配备1台油槽车,保证油脂燃料供应。半专业队伍和后备森林消防队伍(群众队伍)要配齐机具和装备,确保扑火工作的需要。7 三、前指设立发生森林火灾后,各地要按照森林火灾发生的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发生一般森林火灾首先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森防指设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县区局主要领导任前指指挥组织扑救。火灾发生地地级包片领导及所属四大战区地级指挥到达火场后接管指挥,县级前线指挥部升格为战区扑火前线指挥部。根据林火扑救工作需要建立地级总前指,火场总前指设立后,战区前线指挥部自动升级为地级前线总指挥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通讯指挥车必须第一时间随队伍赴火场一线,未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时,通讯指挥车为临时前指,负责火场指挥工作。通讯指挥车配属人员:主管通讯副主任1人,报务员2人,地理信息操作员1人、兵力调度统计员1人、县级防火办熟悉业务的参谋人员1人。通讯指挥车工作人员职责:保障火场通讯畅通;实时掌握火场调兵人数和进入火场人数,报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标绘火场态势图;在1:10万林相图上手绘火场态势图;及时将火场扑救最新动态向县级森防指汇报。通讯指挥车装备配备:地理信息系统笔记本、彩色打印机、扫描仪、图像传输系统、1:20万地形图2套、火场态势图标绘7 工具(1:10万林相图,彩色记号笔,橡皮、铅笔、直尺、透明胶带等),备用车载台1部,对讲机5部,GPS5部。2、地级领导赴火场时,必须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3、扑火前指位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距火场较近、比较安全;交通便利、有通讯保障;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有大型直升机能够降落的开阔场地。尽量选择林场、乡镇、居民点,必要时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4、扑火前指应设立明显的标志,路口设立指示牌,做到突出、醒目。一般是:白天设置红旗,旗面有扑火前指名称标志,夜间以红灯为标志;扑火前指成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相应的袖标或胸签。5、扑火前指成立后,必须安排一名有丰富扑火经验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前指坐镇指挥,配备防火办熟悉业务的参谋人员和林场、乡镇等熟悉山形地貌的人员,确保指挥科学、调配得当,扑救得力,6、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后,必须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方案》,立即成立扑救指挥组、力量调配组、通信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综合材料组、火案调查组、宣传报道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察组等前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避免打乱仗情况的出现。7、扑火前指成立后,通讯指挥车除保障火场通讯工作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转入火场前指,继续负责火场兵力统计和火场态势图标绘工作。7 四、通讯联络1、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与前指时刻保持联系,每30分钟定时向地防指报告,有最新动态随时报告。包括火场态势、火场扑救最新情况、进入火场兵力等内容。2、外援扑火队伍在行进时要做到实时保持联系。外援队伍在出发后每隔30分钟要向本局防火指挥部或地防指报告行进的具体位置,手机有信号时用手机,手机无信号时用车载台、对讲机。队伍从本局出发途经到下一个县区局时要将车载台、对讲机频道调换到途经县区局的频道,通过对讲机向途经的县区局指挥部报告位置,再由途经的县区局指挥部向地防指报告。此项要求由带队领导负责,由随行的防火办参谋人员具体报告。3、进入火场队伍要时刻与前指保持通讯畅通,实时报告扑打情况和所在位置坐标。前指要实时掌握火场内各队伍所在位置,由通讯指挥车向火灾发生地县防指报告。地防指询问扑救情况和队伍位置时,必须能够及时反馈。五、基本保障1、全面掌握所有河流、道路、桥涵等情况,针对河流阻隔、无路等火场进兵困难的交通不便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进兵方式方法。2、全面掌握本施业区船只、推土机、挖掘机、装载车等应急设备所在地,落实具体联络人,保证第一时间调用。7 3、发生火情后,县区局森防指必须第一时间将向导队伍集中待命,在沿途设立火场指示牌。4、交通部门要第一时间在火场进兵沿途安排交警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确保扑火队伍能够快速安全进入火场。5、医疗救护组必须随队伍第一时间出发,做好饮食、卫生、医疗安全保障,确保扑火队员安全。附:1、火场兵力调动模板2、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操作流程示意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