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00 KB
- 2022-05-17 13:45:14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护理实习生考勤管理规定1)请假:凡请假者,均需实习科室护士长同意,经学校批准后,由校方以书面形式通报护理部后方可请假。①病假:急性病病假必须持急诊科病假单、慢性病必须持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书向学校请假并于24小时内告知护理部。②事假:实习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请假。③择业假:期限遵循各院校规定,累计最多不超过1周。④考研假:遵循各院校规定,一般情况下只准许考研假3天,不考虑考研复习假。由院校出具放假的证明公函,医院根据公函予以审批。请假时须凭准考证到护理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2)请假期满后必须向实习科室护士长及带教老师办理销假手续。3)实习学生因各种原因离京一律向学校负责老师报告备案并填写离京假条,并提供除本人外紧急情况下联系人相关信息交实习科室护士长,注意自身安全。4)累计病事假时间超过单科实习时间的1/3或2周者,不评定单科实习成绩,需按实际请假的时间补实习。累计病事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1/3者,退回院校。累计病事假时间过长,致实际实习时间不足8个月的,不予以实习鉴定及开具实习证明。5)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及请假期满未归者,按旷工论处。
6)凡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及处分,并报告院校给与相应处理。旷工1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实习学生严重违纪违章,造成不良影响者,医院停止其实习,并报告院校予以纪律处分。7)住医院宿舍的实习学生,除节假日外,不许回家住宿。附:各类时间计算:①连续休择业假、病假跨周者,遇有节假日和公休日应包括在假期内。②事假期间遇有节假日及公休日,事假天数顺延,不计算在事假时间之内。③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四次按1天矿工处理;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二次按1天矿工处理;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每次按1天矿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