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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23:43 发布

考勤管理制度(农业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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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职工在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前提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市场化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并为劳资发放、绩效考核等提供科学依据。二、作息管理1.各部门围绕职责工作确保员工的出勤率;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为8小时,农业人员在不影响实际农业工作的情况下,可实行轮岗制。2.住宿员工每天早上按规定时间吃饭。上工时间表:夏天:6:00~8:009:00~10:3016:00~18:006月至8月春秋:8:00~11:3014:30~17:003月至5月9月至10月冬天:9:00~11:3013:30~16:3011月至次年2月如遇到特殊情况,按照生产技术的临时通知进行调整。3.出勤:(1)农业小组参加大棚劳动的人员,必须每天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2)工作日志作为判定员工是否出勤的重要考核依据。(3)员工结束一天工作,应于每天下班后上传下述邮箱:直接上级、部门领导、日记公共邮箱(tedaac@163.com)。(4)每天各组组长应对员工日记进行审核,填写【部门日志】,审核后将所有的【员工日志】和【部门日志】一同打包上传公共邮箱(tedaac@163.com),每天晚23点至次日9点为有效工作日志上传时间,所有超过时间没有收到的日志,将影响绩效奖金分配。各组长接收本部门员工日志的时间由自己设定,但是不能超过公司设定的时间,将影响绩效奖金分配。(5)迟到、早退及矿工a.迟到: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l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l由于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的,情况属实者可不记迟到(需要提交必要的证明资料或人证,无证明视作迟到)。b.早退: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l一次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c.旷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旷工处理。l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l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l工作调派中,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l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l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l其他等同于旷工的行为:上岗迟到超过60分钟且没有请示汇报的,按旷工半日;超过3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下岗提前超过60分钟离岗的,且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半日;超过3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共3次,视为旷工1日;(6)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不超过60分钟的扣当天所有和考勤挂钩项目的50%;不续假超出请假天数视作旷工,扣当天挂钩项目的100%,并给予100元罚款;旷工一次扣旷工天数的100%的全部薪酬挂钩项目。情节严重的(旷工2天及以上)扣发全年浮动工资,扣除50%全年薪酬挂钩项目。情节特别严重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及以上,旷工5天及以上的)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处理,直接予以辞退。(7)法定节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1月1日1天)、春节(除夕、春节、初二3天)、清明节(4月5日1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一天)、国庆节(10月1、2、3日3天)。一、考勤管理:每月1-2号由各组的考勤员按照人力资源提供的模板填写各组人员的月度考勤并按照规定日期上报给人力资源劳资员。 【考勤表】符合以下几项方能进入统计程序,凡不符合下列条件,均不做统计,当月挂钩项目均无:按时发送,最晚不得超过每月2号中午12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信息完整;内容真实,每天必须有上级的确认;劳资员除月底统计表内信息外,还应将日常每天上传情况进行统计,每天不能按时上传的,扣除于当日挂钩的各项福利及绩效分配;整个组由于组领导不能按时确认上传的,则扣除整个组当日挂钩的各项福利及绩效分配。人力资源只有执行权、没有提醒权。各组考勤员应认真、及时、真实地进行统计,劳资员将对员工日志进行抽查,如因考勤员不能履行执行权造成的信息不真实,由考勤员承担,同时追溯【日志】填写者本人的应承担的责任。因检查出来的虚报、漏报,违反真实性,统计和被统计双方各罚款1次100元,1次以上累计。请假办法:1.员工休假(包括带薪假期)不满3天的,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休假;管理类岗位休假直接向总经理请假,并填写《请假单》。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1周申请,逐级报批,经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视为准假。2.因病请假必须有医院的病假证明、挂号单、门诊收据、病历等材料,否则按事假处理。3.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按旷工记。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需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4.员工请假后应安排其他人员暂代其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并报人力资源备案,否则按旷工记录。5.请假单由人力资源存档,员工请假期满,应按期到岗工作,超期按旷工记录。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记。休假规定:(一)事假:凡请事假,扣除休假天数的薪酬挂钩项目,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事假天数。 如该季度累计事假超过10天,另外扣发季末当月1/2浮动工资。超过15天,扣发季末当月全部浮动工资。累计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扣除当月至年末的浮动工资。在试用期请假超过15天,则试工期顺延。(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二)病假:1.员工因病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急症或行动不便时,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代为请假,管理类岗位直接向总经理请假。病假须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挂号单、门诊收据、病历等材料。不请假者,按旷工记。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并按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管理规定,给与相应期限固定工资(不包括绩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给与国家规定的固定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试工期内请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则试工期顺延。4.病假按休假天数和工龄比例扣发工资(固定、绩效),基本计算方式为:工资÷21.75天×病假天数×工龄病假百分比。此期间扣发和薪酬挂钩的福利津贴,具体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病假天数具体操作和计算查阅【福利津贴标准修订意见】(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5.病假工资扣除比例:病假天数累计工龄4天5-10天10天以上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上1-5年30%50%60%80%100%5-10年20%30%40%50%100%10-20年010%20%30%70% 注: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患有精神病患者、癌症、重绝症患者除外;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正式工人同等对待,不低于同等级别岗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在岗时最后一个月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员工患病需要连续休养或住院治疗,不能继续工作的,必须有【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断及患病证明】,报部门提交总经理批准,可享有3个月-24个月的医疗期。在公司认可的医疗期内,参照三个月以上的工资扣除比例给予工资核算。其他和考勤挂钩的薪酬项目全部扣发。期间公司负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病假期间员工原岗位由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员工病假期满后,应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劝退或待岗。待岗期间必须每天出勤,但只领取最低工资,缴纳原有的保险、公积金;其他浮动工资、福利、津贴均无。(三)年休假1.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的提前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休假。职工连续在本公司工作1年以上,并且全勤的,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3.取假的一般原则:1年期满后才能取假;一次取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年休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管理类及以上人员的休假需报直接上报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休假前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发布休假告知,并做好工作安排和接替。4.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一年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1)年内休产假的;2)受到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的人员。2.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不扣工资,扣除和考勤挂钩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年休假为强制性休假,不能在年内取假休假的,不予补假和补贴。(四)工伤假:1.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须有指定医院的工伤鉴定证明。2.工伤假期间固定工资、保险、公积金照付,其他和出勤挂钩的福利、岗位津贴及浮动工资不计发。3.工伤假期的长短,以指定医疗部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的时间为准,经开发区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一般为1至24个月,需延长治疗时间的,经开发区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4.工伤假期间员工原岗位由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员工工伤假期满后,应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劝退或待岗。待岗期间必须每天出勤,但只领取最低工资,缴纳原有的保险、公积金;其他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均无。(五)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员工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给予10天婚假。但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婚假期间不扣固定工资,扣除按出勤天数计算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六)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可取假5天。丧假期间不扣固定工资,扣除按出勤天数计算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 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七)探亲假:员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但不再享受年假。1.【未婚员工】与父母不在同一省、市,不能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7天的探亲假;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的,经领导批准,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10天。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7天。3.已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省、市,不能在休假日与配偶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7天的探亲假。女职工到配偶所在地点生育,产假期满又连续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4.职工探亲时,因本人患病(病假需有当地三级医疗单位证明)或遇意外事件(塌方、洪水冲毁道路等,要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请假,经批准后可按病、事假规定处理。5.探亲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探亲车船费等费用自理。6.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兄弟姐妹。实习期、试用期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7.探亲假期间不扣固定工资,扣除按出勤天数计算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八)生育假:1.女职工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对已婚24周岁以上或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应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女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注:1)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2)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8.生育假期间享受社保的产假津贴, 扣除按出勤天数计算的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具体操作和计算查阅【福利津贴标准修订意见】(九)哺乳假:女职工的哺乳期是从婴儿出生至一周岁,哺乳时间每日二次,每次1个小时,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期满后,经职工本人申请,公司同意,可享受不超过九个月的哺乳假。要求延长假期的职工,应在假期未满之前到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延长的假期按照事假处理。(十)生育及哺乳假期间待遇:1.女职工生育假期间享受社保的产假津贴,社保产假津贴依据:《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2.2007年12月31之前在开发区投缴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哺乳假期间享受开发区的哺乳补助,哺乳假期补助依据《生育津贴及开发区哺乳补助发放条件及标准》执行。3.2007年12月31日之后在开发区投缴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哺乳假期间无开发区哺乳补贴,由公司按照当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贴。扣除按出勤天数计算的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具体操作和计算查阅【福利津贴标准修订意见】4.女职工休产假和哺乳假期间的原岗位由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假期满后,应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劝退或待岗。待岗期间必须每天出勤,但只领取最低工资,缴纳原有的保险、公积金;其他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均无。(十一)计划生育假1.男职工:结扎绝育手术休假7天。2.女职工:结扎手术休假21天;放节育环手术休假2 天;取节育环手术休假1天;人工流产休假15天,在一年内流产两次,或者育龄期内流产超过三次者,按病假处理;未婚先育,不享受计划生育假待遇;怀孕期间需要保胎休息的,经三级医院证明,其保胎休息时间按病假处理;产假期满后仍需休息的,其病假期应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时间合并计算。1.计划生育假待遇:不扣固定工资,扣除按出勤天数计算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基本计算方式为:挂钩薪酬项目÷21.75天×休假天数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012年3月附件1:月度考勤统计表附件2:加班申请表附件3:请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