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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7 13:11:56 发布

xx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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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一、适用对象全镇机关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编外劳动合同(临时)用工人员、村官大学生参照本制度。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临时借用人员、挂职锻炼人员平时考核情况由我镇提供给负责定期考核的单位。编外劳动合同(临时)用工人员、村官大学生参照本通知考核考勤。二、考勤制度1、上班。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2、签到。镇机关干部实行指纹签到管理,工作日考勤时间为上午7:00-8:15,下午16:00-17:00,住夜值班19:00-10:30o(如县政府更改上下班作息时间,则作出相应更改。)3、查岗。上班时间,镇纪委办对镇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 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工作人员,计入当月考勤。4、值班。实行周末、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5、下村。工作人员下村前必须先告知办主任或分管领导。镇纪委办针对下村干部实行电话抽查,下村干部需使用话进行回复确认,查岗结果计入电话查岗登记薄。不能及时使用固话回复或回复电话与村区号不符的,视为旷工。6、请假。有事必须事先请假,病假需有医院证明,请假未经同意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1)镇党政班子成员须由党委书记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2)各办正、副主任、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由镇长批准,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3)每年累计请假超过6天(包括6天)以上,接下来请假天数计入年休假中予以补减。外出参观、学习的审批手续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三、管理办法1、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季由镇纪委办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2、(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或办主任的,按照旷工处理。 (3)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1天按旷工2天处理。四、奖惩措施(1)对迟到、早退、旷工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机关干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考核分。(2)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旷工1天扣5分。(3)无故不参加指纹考勤1次按旷工1天处理。(4)指纹考勤累计迟到、早遐2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5)如下村办事、开会等须提供办事、开会证明(村干部证明或村会议记录等),否则按旷工1天处理。(6)非本周值班住夜人员,每周也应参加一次以上住夜指纹考勤,否则按旷工1天处理。(7)如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经教育仍无悔改之意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