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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4 15:54:5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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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潍坊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一、进修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人事信息中心备案统筹,报到、食宿等。医务部(医生、医技、档案室)、护理部(护理、院感)、办公室(后勤)根据实际工作具体安排。(二)进修条件:根据各科室要求制定。(三)审批程序1.进修人员申领《潍坊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携《潍坊眼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交至人事信息中心,由人事信息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2.接通知后、,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到人事信息中心报到,由人事信息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相关科室。(四)进修期限:根据各科室要求制定。(最少3个月)(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类别期限别临床医疗护理行政科室三个月元元元半年元元元一年元元元食宿安排:餐费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精品文档】第3页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人事信息中心审核,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人事信息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三)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人事信息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一)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进修人员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二)进修人员无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之前,按实习人员管理,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护理值班,医技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临床进修医生的处方权,应由所在科室主任根据其业务水平决定,报医务部批准后执行。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是否根据执业地点)。(四)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违纪的进修人员,科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科室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其学习、在位及工作情况,对不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科室主任有权终止其学习,报人事信息中心作退学处理。四、进修人员结业【精品文档】第3页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由进修人员所在科室对其专业理论学习情况及实践能力、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并写出意见,进修合格后颁发《潍坊眼科医院进修合格证书》;进修当天已领取隔离衣的,于离院当天上交至进修所在部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人事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人事信息中心2017年10月20日【精品文档】第3页